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70370694 上传时间:2024-08-04 格式:PPT 页数:71 大小:8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_第1页
第1页 / 共71页
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_第2页
第2页 / 共71页
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_第3页
第3页 / 共71页
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_第4页
第4页 / 共71页
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_第5页
第5页 / 共7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7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专业评估报告如学校施测的魏氏智力测验的魏氏智力测验大綱 (合分合)983鑑輔說明會研習手冊簡介高雄市鑑定安置會議概況鑑輔會時間與98-3工作時程申請類型申請類型與送件資料填寫申請表暨同意書之注意事項各項鑑定安置送件叮嚀鑑輔會服務台休息一下Q and A 請大家把問題當場解決手冊簡介工作計畫、工作時程 、工作說明暨注意事項 、學校與班別一覽表 、醫療機構 、轉學公文範例 (皆可到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文件計畫98學年度鑑輔會內下載)鑑定安置系統之應用與操作說明(網站簡介1-02、鑑定安置作業流程1-04、系統常見問題1-37 ) 新增疑似生 1-04 (通報網)鑑定系統登錄1

2、-06 申請登記09、鑑定安置結果16、通知書列印17、補正17、更正生日、字號等21、補充24接收安置學生1-33 p.37相關補充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鑑定安置清冊結果通知書(以個人為單位的清單)安置結果通知書(請給家長)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孩子遇到困難影響身體健康影響學習找醫生找老師醫院生理的診斷鑑輔會 教育的診斷社會局身心障礙手冊 教育局鑑定證明高雄市鑑定安置會議概況高雄市鑑定安置會議概況鑑定安置會議之意義 為針對學校教育中特殊需求學生之鑑定單位,與醫院為鑑定單位之目的不同。享有社會特殊照顧及福利之人,由醫院鑑定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需要學校 特殊教育及安置之學生,由鑑輔會鑑定並領有鑑定證

3、明,有一部分學生兩者兼有之。鑑定安置會議之準備 發現特殊需求學生。與家長充份溝通,並取得鑑定安置同意書,亦務須告知鑑定日期並邀請其列席 說明。家長得不列席,但學校務須盡 告知義務。普通班教師與特殊教師攜手合作,積極 準備鑑定與輔導資料(書面資料與網路 填報資料一致,學校送件前請逐一確認,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特色 (p.15)鑑輔會進行E化程序,採不分障礙類別、 教育階段以及各種申請類型,以單一窗口方式來辦理校內有不同教育階段別學生請一併於 鑑輔會時程申請,可以學校為單位送件,為響應節能減碳,自97學年度第2次鑑定 安置會議起,鑑定資料皆以上網登錄方式送件,免送紙本資料備查,鑑定資料請 學校務

4、必自行留存。【。【注意:送件鑑定 清冊需核章後上傳】983鑑定安置重點工作鑑輔會名稱送件重點98學年度第3次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會議(10月報名,12月鑑定) (p.13)1.國三重新評估(學障、情障、其他顯著障礙及僅領有鑑輔會證明(無手冊)等務必重新評估。國三學生若需安置高職特教班須領有高中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之鑑定證明,無論學生是否領有手冊,請務必重新評估或新鑑定。)。)2.國三學生領有手冊,有申請基本學力 測驗應考服務需求者。 每次鑑定都包含登錄通報網、放棄特教生身分、新鑑定、轉安置、語障服務結案者之送件。 預告99學年度鑑定安置重點工作鑑輔會名稱送件重點99學年度第1次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會議(

5、1月報名, 3月鑑定) 轉銜 1.學前升小一重新評估暨安置(須依國民教育 階段送件規定送件,而非學前教育階段)2.小六升國一重新評估暨安置(不分障礙類別)3.延長修業年限4.暫緩入學5.學前特幼班只受理安置大班學生。 99學年度第2次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會議(5月報名, 6月鑑定) 學前新生鑑定(含公私立幼托園所/機構,安置於99學年度)。)。 申請類型重要提醒(p.16)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一)鑑定安置:1.新鑑定學生,包括從學前到國三各教育階段別學生。高中職階段如有需要請以專案提出 (逕洽教育局七科) 。2.申請鑑定特教身分但不安置特殊班別(如資源班、特教班),),請在期望就讀學校與安置

6、班別欄位填寫原就讀學校及普通班,並在家長同意書上註明原因。須根據個案疑似的障別選擇障礙類型並備妥相關鑑定資料上傳送鑑定。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二)登錄通報網: 包括從學前到高三各教育階段別學生。學生領有身障手冊,但不需要特殊教育安置,仍可申請特教相關服務。跨教育階段時如仍欲安置普通班,不必再提出鑑定,只需於通報網辦理轉銜。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三)轉安置:包含回歸普通班、轉安置同屬性或不同屬性特教班別。1.轉安置回歸普通班(指同一教育階段):):(1)舊生因故,不願或不再需要特殊教育安置,可轉安置回普通班,仍可申請特教相關服務,但不算入特殊班級人數。 惟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如申請轉安

7、置普通班,事關學生權益,請家長務必出席說明,鑑輔會將衡量學生特殊教育實際需求情形維持其特殊教育學生身分,或予以下架,不再提供特殊教育服務。若家長未出席說明,視同尊重鑑輔會決議。 (2)持有身障手冊學生若欲放棄特殊教育安置,因按照規定無法從特教通報網下架,所以只能選擇轉安置回歸普通班。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三)2.轉安置同屬性特教班別(包含外縣市轉入者):):(1)如本市學生因搬家需從甲校資源班轉到乙校資源班不必提送鑑輔會,請先知會對方學校並發文,同時副本知會教育局備查及在通報網辦理異動轉銜和接收,並請做書面資料轉銜;若欲轉入的學校屬於總量管制學校,有入學資格限制,仍須提送鑑輔會討論。(2)

8、由外縣市轉入者,請以新鑑定學生送件,除備齊相關送件資料外,並請檢附原鑑定證明或鑑定清冊或通報網之鑑定文號,送鑑輔會審議。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三)3.轉安置不同屬性特教班別(包含外縣市轉入者):):(1)若甲校學生欲轉安置於乙校,則由甲校提出申請轉安置,甲校需通知乙校相關人員併同出席會議。確定安置後,由甲校將該生資料轉送乙校,並辦理轉銜。(2)外縣市轉入者,以新鑑定學生送件,除備齊相關送件資料外,並請檢附原鑑定證明或鑑定清冊或通報網之鑑定文號,送鑑輔會審議。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三)4.轉出到外縣市者,不需提報鑑輔會,只需由原就讀學校先知會對方學校,並發文至欲就讀學校,副本知會外縣市及

9、本市教育局備查即可(詳見轉學公文範例 p.32)。 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四)重新評估:曾經接受過鑑輔會鑑定安置者(不含學前登錄通報網者),),再提鑑輔會評估者,皆為重新評估對象。 、跨教育階段重新評估1.學前升小一、小六升國一跨教育階段別重新評估(1)對象:a.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僅領有鑑定清冊者。b.跨教育階段欲安置特殊班級者。c.原安置特殊班級,跨教育階段欲安置普通班,且申請相關特教服務(如視障巡迴輔導、聽障巡迴輔導等)。)。(2)學生若有減普通班班級人數需求,請提報學校務必於申請表特殊需求一欄說明提出申請,並於鑑輔會時一併審議。(3)由原階段老師施測並蒐集相關資料彙整後提出網路申請

10、。因重新評估後將直接安置未來就讀國中(小),),請國中(小)階段老師於鑑輔會時列席。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四)2.國三升高一跨教育階段別重新評估:(1)對象: a.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僅領有鑑定清冊者。 b.欲參加高職特教班就學安置者,報名時須附上高中職教育階段之鑑定證明,故無論是否有智能障礙手冊或其他障礙手冊,皆需提出重新評估。 c.參加高雄市12年就學安置者,除學障類、情障類安置及職特教班安置需鑑輔會高中職階段之證明外,其餘如視聽障類安置、肢體障礙(含腦麻類)安置、自閉症安置、特殊學校安置,憑手冊即可報名,不需提出鑑定證明報名。(。(注意!如以上類別未領有手冊,亦須以高中職教育階段鑑定

11、證明方能報名,故亦須提重新評估)。)。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高中職教育階段鑑定證明之視聽障、自閉症、肢體障礙(含腦性麻痺)、學障、情障。高雄市特殊學校暨高職特教班就學安置:領有智能障礙鑑定證明或加註智能障礙之鑑定證明者(僅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不可報名,鑑定證明務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台灣省暨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錄有案之學生,今年新增情緒障礙一類。 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四)d.國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為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確認學生,有申請基本學力測驗應考服務需求者,請提重新評估,以提供考試試務單位作為考場服務

12、個案審查參考。(2)由原階段老師施測並蒐集相關資料彙整後提出網路申請。3.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僅領有鑑定清冊者,於學前升小一、小六升國一、國三升高一如未提出重新評估,將於通報網逕行下架並取消特教身份別,為保障學生權益,請各校務必謹慎確認。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四)二、已有特殊教育學生身分,但有巡迴輔導服務需求之重新評估 同教育階段,同安置班別,且已經鑑輔會鑑定確認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若後來有巡迴輔導服務之需求時,請學校聯繫巡迴輔導服務之教師進行評估後,提送鑑輔會。所需繳交資料為:1.重新評估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2.之前通過之鑑定清冊3.欲申請之巡迴輔導服務評估表。4.申請情緒與行為障礙巡迴輔導

13、須加附學生在鑑定為特殊教育學生身分後之相關輔導紀錄。【。【本申請方式不含申請語障(資源班)高雄市服務者,若有申請語障服務需求者,申請流程請見巡迴輔導服務部分說明。】。】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四)三、已有特殊教育學生身分,但有減班級人數需求之重新評估同教育階段,且已經鑑輔會鑑定確認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若後來有減班級人數需求,請學校提供需減班級人數之相關佐證資料。所需繳交資料為:1.重新評估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2.之前通過之鑑定清冊3.鑑定為特殊教育學生身分後之相關輔導紀錄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四)四、經鑑輔會鑑定為其他顯著障礙類學生,一年後重新評估請依據學生學習、生活適應概況,選擇最接近的特

14、殊教育類別提報鑑輔會。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五)申請安置: 國小生新鑑定安置會議日期與跨階段重新評估安置會議日期相距未滿一年者,得免提重新評估,直接申請安置。(本項規定不含其他顯著障礙學生及學前幼兒,該類學生須經重新評估確定特殊教育類別後,方能安置於下一教育階段)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六)申請鑑定證明: 國中生新鑑定安置會議日期與跨階段重新評估安置會議日期相距未滿一年者,得免提重新評估,直接申請鑑定證明。(本項規定不含其他顯著障礙學生,該類學生須經重新評估確定特殊教育類別後,方能核發下一教育階段鑑定證明)98-3鑑輔會會議時間為98/12/9-12 可直接申請鑑定證明的有效時間為97-

15、3鑑輔會 之後(含97-3那次,972的就要需重評了)。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七)暫緩入學: 大班即將入小一,欲申請緩讀者:暫緩入學輔導計畫以家長及【欲就讀】學校充分溝通與討論後共同填寫,其他相關鑑定資料,請【原就讀】學校協助彙整,後由家長將所有資料帶至學生所屬學區國小輔導室(處)或教務處報名,並由學區國小提報鑑輔會。鑑輔會當天學區國小、【、【原就讀】學校,【,【欲就讀】學校及家長一同出席。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八)延長修業年限:小六及國三欲延長修業年限之應屆畢業生。由學生目前就讀教育單位提出申請並撰寫輔導計畫。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九)放棄特教生身份:1.持鑑定證明之舊生因故,不

16、願或不再接受特殊教育安置,欲放棄特教身分者,須繳回原鑑定證明正本並從特教通報網下架,無法享有特殊學生相關教育權益。但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因按照規定無法從特教通報網下架,所以只能選擇轉安置回歸普通班。2.如果身障手冊逾期或醫院重新鑑定取消手冊者,請原教育階段提出放棄特教生身份申請。 網路申請勾選申請類型說明(十)語障資源服務結案: 原申請語障資源服務,經過語障資源輔導並評估可結案者,由語障資源班教師提出結案評估表,送鑑輔會審議。請語障班教師通知原就讀學校鑑定安置結果;惟結案者如仍領有有效之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特教通報網將不予下架。 申請類型與送件資料一覽表學前階段國民教育階段學習障礙嚴重情緒

17、障礙 (請詳見工作計畫 p.4)小叮嚀:疑似有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申請鑑定安置或其他顯著障礙學生提出重新評估時,請依據學生學習、生活適應概況,選擇最接近的特殊教育類別提報鑑輔會,不可直接以其他顯著障礙類別提報。高雄市特教需求學生鑑定安置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填寫說明(p.16)一、填寫步驟1.請承辦人員以家長能瞭解的語言及方式,充分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下列事宜: (1)孩子需要申請鑑定的原因、目的及實施流程。 (2)孩子經鑑定後的相關權利義務,如登錄通報網、特 教資格、教育安置、相關服務等。 (3)如另有鑑定相關說明資料或疑問,學校應提供家長 並充分解釋。 (4)鑑定安置會議時間請務必讓家長知悉,並告知其

18、有 列席說明之權益。 2.協助填寫申請表及簽具同意書: (1)請承辦人員協助家長填寫申請表。 (2)書面資料需(留存於學校的資料)與網路填報資料 一致,學校送件前請逐一確認,以免影響學生權益。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填寫注意事項(p.19)一、學生基本資料 1.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含鄰里)、生 日請仔細核對及填寫 。2.家長(監護人)一欄與同意書家長簽名欄簽名需一 致。3.申請鑑定者務必設籍本市,否則不予受理。 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填寫注意事項二、目前就學情形 填寫安置特殊班者,須是經鑑輔會通過安置者,若尚未經過鑑定安置者,請填寫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填寫注意事項四、期望就讀學

19、校與安置班別 1.請務必填寫學區學校,若其志願非學區學校,亦須加註說明,並請學校確實審核戶籍地址與學區學校是否符合。2.安置班別:包括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特幼班(集中式)、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不分類(集中式)、智障(集中式)、肢障(集中式)、聽障(集中式)、聽障(資源班)、自閉症(資源班)、巡迴輔導(在家教育)等班別。備註:申請巡迴輔導(在家教育)者,學生學籍隸屬提供服務學校。在家班(p.27)一、國小:福東、莊敬、河濱、楠梓、小港二、國中:高智、成智三、申請流程: 向設班學校申請評估原學校提鑑輔會確 定在家班服務四、應備妥表件 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在家教育班學生鑑定資料表五、巡迴輔導服務

20、 包括下列:(以下名稱係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所定名稱) 1.語障(資源班)高雄市 2.視障巡迴輔導 3.聽障巡迴輔導班 4.情緒與行為障礙巡迴輔導 5.特幼巡迴輔導班 6.床邊教學班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填寫注意事項語障(資源班)高雄市一、國小:復興國小、明正國小、福東國小、愛國國小、東光國小、左營國小。二、國中:無視障巡迴輔導 一、國小:楠梓特殊學校二、國中:楠梓特殊學校聽障巡迴輔導班 一、國小:河濱國小、五權國小二、國中:楠梓特殊學校情緒與行為障礙巡迴輔導 一、申請單位: 高雄市特教資源中心特幼巡迴輔導班 一、申請單位: 高雄市特教資源中心床邊教學班 一、國小:博愛國小二、國中:前鎮國中申請巡迴輔

21、導服務注意事項 1.申請各類巡迴服務方式:(語障資源班服務詳第3點說明) 學校先聯繫該巡迴服務教師進行評估(需填評估需求申請表送提供服務之學校)巡迴服務教師填寫評估表【原就讀】學校提鑑輔會審議(提鑑定安置,學生如曾接受鑑定安置,則提重新評估)。)。2.上列選項均屬於相關服務,不歸為特教安置班別。如:期望安置班別可選擇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接受 床邊教學班服務。申請巡迴輔導服務注意事項 3.申請語障(資源班)高雄市服務:申請對象須設籍本市,含國小及學前階段之學生。申請方式為【原就讀】學校協助家長逕至設有語障(資源班)高雄市之學校報名,並由語障(資源班)高雄市教師提送鑑輔會審議。(。(提鑑定

22、安置,學生如曾接受鑑定安置,則提重新評估)。)。4.欲申請語障(資源班)高雄市但同時也申請其他障礙別鑑定安置者,因提出申請學校不同(語障資源班由語障班教師提出,其他由所屬學校提出),請先申請其他障礙別鑑定安置,等下次鑑輔會再由語障(資源班)高雄市教師提出申請語障(資源班)高雄市。申請巡迴輔導服務注意事項 5.學生於同教育階段接受輔導服務期間若無中斷,則不需每學期重複提報;惟跨教育階段時,不論學生是否接受特殊班級安置,皆須以重新評估方式提報鑑輔會,並由下一教育階段提供服務之學校受理申請評估。6.申請巡迴輔導(在家教育)者,學生學籍隸屬提供服務學校;申請其他巡迴服務者,學生學籍隸屬原就讀學校。 六

23、、特殊需求 1.減普通班班級人數2.國三學生申請基本學力測驗應考服務者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填寫注意事項各項鑑定安置送件叮嚀(p.22) 以各次鑑輔會受理申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98.10.19專業評估報告(魏氏智力量表三版、心理衡鑑報告、專業團隊聯合評估單),有效期限為二年醫院診斷證明書,限一年內有效學障三項測驗、情障三項測驗分數,限半年內有效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料表100R要完整上傳,限一年內有效本次鑑定統一施測新版的ABS修訂中華適應行為量表簡介(95年出版)工具借用(只能借指導手冊)請至高雄市特教資訊網 輔具借用下載借據及申請單(一)學前教育鑑定安置 1.若所欲安置的學前特教班無缺額或家長自願選

24、擇放棄學前特教班安置時,家長得於會議前自行覓妥私立幼托園所/機構,由鑑定安置會議評估是否提供巡迴輔導服務,私立幼稚園巡迴輔導由教育局提供,私立托兒所則由社會局提供服務。2.鑑定安置優先順序,以滿5足歲之身心障礙幼兒、其次為4足歲之身心障礙幼兒,再其次為3足歲之身心障礙幼兒,以就近、適性安置入學為原則。3.受理報名單位接受幼童報名時,應依幼童實際情況,填寫教育需求檢核表。 (一)學前教育鑑定安置 4.經鑑定安置會議通過之學前特教班幼童,若因故未能前往報到或欲轉安置者,請原安置學校/園所追蹤了解現況後,依下列狀況辦理:(1)市立學前特教班轉私立幼托園所或機構:由原安置單位 請家長填寫放棄學前特教班

25、服務聲明書留存,並於 下次鑑輔會提轉安置。(2)市立學前特教班互轉:由原安置單位提下次鑑輔會提 轉安置。 5.大班即將入小一,欲申請緩讀。由學生目前就讀學前教育單位協助彙整相關鑑定資料,逕至學生所屬學區國小輔導室(處)或教務處報名;若沒有接受學前教育則由家長撰寫後,交由學區國小提出申請。鑑輔會當天學區國小、學前教師及家長一同出席。(二)國民教育鑑定安置 1.魏氏智力量表三版,有效期限為二年(以各次鑑輔會受理申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98.10.19)。)。 2.持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或無身障手冊(其智力測驗結果為輕 重度者),須加附ABS剖面圖,本次鑑定統一施測新版的 ABS,查表時若原始分數介於數個

26、百分等級之間,請以較高 百分等級為主。其他障礙者視初評教師評估後需要附上。 3.專業評估報告,如:學校施測的魏氏智力測驗、醫院 的心理衡鑑報告、專業團隊的聯合評估單,以各 次鑑輔會受理申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限二年內有效,無 法施測者請加註說明。(二)國民教育鑑定安置 4.區域級以上醫院係指身心障礙診斷鑑定參考醫 療機構名單中之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有效期 限以各次鑑輔會受理申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限 一年內有效。5.無手冊且疑似自閉症學生申請鑑定安置時,建議加 附自閉症檢核表以利鑑定作業。6.學前升小須依國民教育階段送件規定送件(原教 育階段提報鑑輔會,下階段列席)。)。 (三)學習障礙鑑定安置

27、1.段考成績請加註成績說明(原班成績?或成績經比例調 整?或資源班成績?)?)2.學障三項測驗分數所對照的常模:上學期施測對照上一年度 常模,如三上施測對照二年級常模。下學期施測對照本年度 常模,如三下施測對照三年級常模。查表時若原始分數介於 兩個百分等級之間,請以較高百分等級為主。三項測驗有效 期限為半年。(。(以各次鑑輔會受理申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3.中文年級認字量表施測時,採用認讀方式而不是書寫。4.閱讀理解困難篩選測驗四五六年級未達小四低分組(即未達 小四切截點)的,請加做二三年級題本。施測於識字能力差 的學生時,請加註說明是否有提供報讀服務。(三)學習障礙鑑定安置5.施測學障三項測驗

28、時,請協助觀察學生施測時狀況,並填寫 在施測觀察過程一欄,以利鑑定作業。6.魏氏智力量表三版,有效期限為二年(以各次鑑輔會受理申 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且需做完整13項分測驗。若原來只 施測十項測驗,學校需補做3項交替測驗,最好在2週6個 月內施測,以補做的日期去對照查表。在計算處理速度 及專心注意二項因素指數時,若補做的時間離原十項分 測驗施測時間一年以內,則以原施測時間對照查表。若超過 一年(一年以上至兩年),),則以補做三項測驗的時間對照查 表。7.智力測驗結果為輕度者,須加附ABS剖面圖,本次鑑定統一 施測新版的ABS,查表時若原始分數介於數個百分等級之 間,請以較高百分等級為主

29、(上傳百分等級那面即可) 。(三)學習障礙鑑定安置8.疑似書寫障礙學生需加測基本讀寫字綜合測驗並 附上基本讀寫字綜合測驗紀錄暨摘要表及寫字 技能觀察紀錄表。9.注音符號診斷測驗施測對象需完成一年級前十週注音 符號教學。其中聽寫音的百分等級應為聽寫單音及聽 寫語詞原始分數合計後,再對照聽寫音百分等級常 模。10.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料表100R要完整上傳。(。(以各次 鑑輔會受理申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限一年內有效)(三)學習障礙鑑定安置 11.訪談紀錄填寫請參考填表說明,盡可能具體陳述出學 生的學習困難。12.重新評估鑑定資料表一請具體且完整寫出學校提供服 務計畫、重新評估及綜合評估結果。13.附

30、上的作業單或是考卷要足以佐證學生學習困難且未 訂正過,並加註學習困難分析。(。(文件請影印清晰, 以A4大小呈現)(四)嚴重情緒障礙鑑定安置 1.魏氏智力量表三版,有效期限為2年(以各次鑑輔會受理申 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且需做完整13項分測驗。2.情障三項測驗有效期限為半年。(。(以各次鑑輔會受理申請時 間第一日為基準)3.鑑定資料表一表四各由不同人員執行,請參考表單所列人 員。如: (1)新申請鑑定個案表一由特教組長或特教承辦人員填寫。 (2)表二由輔導主任、組長或輔導相關人員填寫,非特教人 員填寫。 (3)表三由輔導主任、組長或輔導相關人員填寫。 (4)表四由資源班老師填寫,以有任教個案的

31、資源班教師為 主。(四)嚴重情緒障礙鑑定安置 4.輔導處需有持續三個月的介入輔導,個案會議紀錄至少需要 一次,若時間允許,請進行兩次個案會議,以評估第一次會 議中策略執行情形,並請一併送件。5.詳細輔導資料,包括認輔晤談紀錄及其他相關之輔導記錄。6.診斷證明書一年內有效(以各次鑑輔會受理申請時間第一日 為基準),),請醫師註明初診日期,最近一次就診日期,及接 受治療情形。7.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料表100R要完整上傳。(。(以各次鑑輔會 受理申請時間第一日為基準,限一年內有效)其他相關說明 (一)轉安置回歸普通班之申請類型僅適用於同教育階段,跨教育階段不適用。例如領有手冊之小六學生原就讀特殊班,

32、國一時欲就讀普通班,則須於小六時由學校申請轉安置回歸普通班,學生畢業時通報網轉銜異動即可,如無經過此程序直接通報網異動,將會造成下一階段班別錯誤。(二)跨教育階段鑑輔會後(係指99學年度第1次鑑輔會),新教育階段特教業務承辦人務須立即將安置名冊送交各校註冊組,以免學生入學權益受損。 (三)請學校確實掌握各次鑑輔會的工作時程,提早準備資料,若提報鑑輔會送件時資料缺漏過多,因資料嚴重不足,恕難以受理報名,請收集充分資料後提下次鑑輔會。其他相關說明 (四)為維護學生權益,請學校協助於時程內完成初複評補正作業(該時程請確實掌握,不會另外發文提醒),),以利鑑輔會進行。複審截止時仍未補正資料者,因考量資

33、料不齊全影響鑑定結果,該次鑑輔會不審議,請提下次鑑輔會。(五)各申請學校請派代表依鑑輔會議時程表提前10分鐘 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鑑定安置會議,當天即可領取鑑定清冊(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書由學校自行列印p.1-16)。)。每位學生鑑定清冊上均附註個案得安排適性導師,利於編班時做為佐證資料。自97學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會議起,除國三重新評估學生因升學需要核發鑑定證明外,其他通過鑑定學生則皆以鑑定清冊代替(不宜把總清冊給不相關的人 ) ,不再另發鑑定證明(鑑定清冊及國三鑑定證明請影印留存,並列入移交)。其他相關說明 (六)重新評估不通過,註銷鑑定證明的學生,請於鑑輔會後 兩週內繳回原鑑定證明。(七)各校發轉

34、學公文時,可參照本局所提供範本格式,惟學 生全名請勿全部顯示,例如,王小名在公文上一定要打 王名。(八)各校身心障礙學生如有申請巡迴服務(語障(資源班)高雄市、視障巡迴輔導聽障巡迴輔導班、情緒與行為障礙巡迴輔導、特幼巡迴輔導班、床邊教學班),請務必於特教通報網安置情形二確實選擇巡迴輔導學校,以利進行分析統計各類巡迴班正確服務人數。 (九)各校身心障礙學生於跨教育階段時(學前入小、小六 入國一)如欲安置於他縣市之國立特殊學校,務必依其 簡章進行報名作業(簡章下載處屆時請依公文指示辦 理),並函報教育局審查。其他相關說明 (十)有關減班級人數,請各校務必提鑑輔會審議,新生以鑑定安置方式提送,舊生以

35、重新評估方式提送,舊制(五大類學生,每類皆減3人之規定)自民國95年起不再適用,故學生如為舊制對象,務須提報重新評估審議。鑑輔會減人數問題(1)若鑑定清冊所列為該生同意減班級人數N 人,則意指編班時該生班級可直接減人數N人(2)若清冊所列為該生控管班級人數N人,則意 指該生班級可跳過N輪轉學生進入該班(3)若清冊所列為該生控管班級人數N人,惟跨年 段編班時,同意減班級人數N人,則意指該生 確有減人數需求,惟提出鑑定時間非編班時期, 故暫時以控管方式處理,如遇編班時間,則可依 減人數規定辦理編班事宜。鑑定安置系統http:/set.spec.kh.edu.tw/modules/tadbook2/

36、文件計畫98學年度鑑輔會各類表格(980309以後適用)鑑輔會服務台書面服務:高雄市98學年度申請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會議工作說明暨注意事項電話服務 教育局5363003 3368333*2114 0932-727-911 王瑋璘 特教資源中心 3134244或3133940 分機16:陳宜婉、14:林季樺電子信箱服務(強烈建議使用,請於信中 註明姓名、聯絡方式) gwinniekcg.gov.tw 瑋璘綜合座談Q and 時間小新為鑑輔會通過安置的學障學生,但是一直不願入資源班上課,已經一學期了,這樣可參加重新評估,以接受12年就學安置嗎?大發目前為國三學生,在972已經提過鑑輔會確定為學障,這

37、次還需要重新評估嗎?小華為肢體障礙,需要減少班級人數,需經過鑑輔會嗎?視障、聽障、肢障等領有手冊者,是否皆不須提重新評估?只需申請領鑑定證明嗎?輕度智障如果不報考高職特教班,還需要提鑑輔會嗎?跨教育階段,如家長不願意重新評估,是否要簽填放棄特教身分同意書,提報鑑輔會?還是不需任何動作,畢業時直接下架即可。 中途休學的學生要提鑑輔會嗎?有家暴等狀況,沒有轉戶籍入學校(非設籍在高雄市)的個案怎麼辦?學生已從通報網下架的名單,要如何追蹤呢?清冊的轉銜,要怎麼給予他校?國三重新評估,在同意書上之期望就讀學校,要如何填寫?983要視訊的學校已經爆滿,感謝大家的配合!结束语结束语谢谢大家聆听!谢谢大家聆听!7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