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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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一、适用人群: 1,各类企业的职工; 2,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3,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含不同用工期限、不同用工方式。 二、 参保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的认定: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

2、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即可享受工伤保险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五、认定工伤申请的提起: 欢迎您阅

3、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日内,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个人: 若单位不提起工伤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六、工伤待遇享受 表一 工伤享受待遇 工伤情况 享受待遇 参照标

4、准 支 付 单位 支付比例 其它 一 般 工 伤( 接 受 工伤 治 疗 的情况) 工 伤 医 疗保险 工伤保险诊疗 项 目 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 工 伤 保险基金 按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医疗保险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 院 伙 食补助费 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职 工 所在单位 按标准的 70%支付 统筹地外就医的, 医疗机构证明、 经办机构同意, 所需交通、 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 所在单位原工资福利 职 工 所在单位 原工资福利,按月支付。 一般不超 12 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5、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职 工 所在 单 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标准的 50%支付;停工留薪期间: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 工伤评定等级后, 由工伤保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平均工资 或 工 伤保 险 基金 大 部 分 不 能 自 理 :40%;部分不能自理:30%。按月支付。 险基金支付 因工致残 按工伤评定等级标准享有相

6、关待遇 参照表二: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与享有待遇 因 工 伤 亡( 含 宣 告死亡) 丧葬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 伤 保险基金 按支付标准 6 个月一次性支付 由其直系亲属领取;一至十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一至四级在停工留薪期外死亡的,直系亲属可享有此项待遇。 抚恤金 职工本人每月工资 工 伤 保险基金 配偶: 标准的 40%; 其它亲属: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至四级 伤 残 职工 在 停工 留薪 期 外 死 亡的,直系亲属可享有此项待遇。 工

7、亡 补 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 伤 保险基金 一 次 性 按 标 准 补 助48 至 60 个月 因 工 外 出发 生 事 故或 抢 险 救灾 中 下 落不明 工资 职工原每月工资 职 工 所在单位 按标准的 3 个月支付 第 4 个月停发 抚恤金 职工原每月工资 工 伤 保险基金 按月支付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表二: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与享有待遇 工 伤等级 认 定 标 准 享有待遇 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肌力3 级或三肢瘫肌力2 级; 3)颈 4 以上截瘫,肌力2 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 B. 2 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 四 级 伤 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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