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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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2章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二、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合同的生效三、劳动合同的生效四、劳动合同的内容四、劳动合同的内容五、试用期的约定五、试用期的约定六、培训与服务期的约定六、培训与服务期的约定七、保密与竞业限制的约定七、保密与竞业限制的约定八、违约金的约定八、违约金的约定九、劳动合同无效九、劳动合同无效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以劳动和劳动报酬给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以

2、劳动和劳动报酬给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关系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体现,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体现,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的前提,没有劳动关系就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没有劳动关系就没有劳动合同。 1 1、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 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即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开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即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开始履行的时间。始履行的时间。l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3、书面劳动合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工之日起建立。”l先订劳动合同后用工与先用工后订立劳动合同企业的责任大先订劳动合同后用工与先用工后订立劳动合同企业的责任大有不同有不同 l若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若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合同,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依然享有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依然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权利。l视频案例:蹊跷的劳动合同视

4、频案例:蹊跷的劳动合同lhttp:/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职工名册是用人单位制作的用于记录本单位劳动职工名册是用人单位制作的用于记录本单位劳动者基本情况及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书面材料。者基本情况及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书面材料。建立职工名册,是建立职工名册,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位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第三十三条规定: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5、;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2000元以上元以上2 2万元以下的罚万元以下的罚款。款。 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法律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能,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履行法律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能,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度,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二、劳资双方的告知义务和知情权二、劳资双方的告知义务和知情权1 1、用人单位告知义务: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用人单位告知义务: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6、工作地点、职业危害、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了解的其他情况;2 2、劳动者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劳动者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当如实说明。 注意对劳动者个人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注意对劳动者个人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三、劳动关系建立时的禁止规定三、劳动关系建立时的禁止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动者

7、,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收取财物。 ” 即:即:禁止提供担保;禁止扣押证件;禁止收取财物禁止提供担保;禁止扣押证件;禁止收取财物。l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法律规定给予处罚。l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8、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责任。l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四、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限与形式四、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限与形式1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9、劳动合同动合同。2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面劳动合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3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起建立。 五、劳动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处理规定五、劳动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处理规定1、未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未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处理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

10、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2 2、已订立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不明确条款的处理规定:、已订立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不明确条款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

11、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造成

12、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13、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款规定处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成损失的,应当承

14、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一、劳动合同期限种类一、劳动合同期限种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劳动合同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劳动合合同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15、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限的劳动合劳动合同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要求: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要求:协商一致订立:协商一致订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应当订立: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16、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劳动合同动合同的。的。视为订立:视为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用人单

17、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法律责任三、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劳动合同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形式一、劳动合同的形式是指劳动合同的表示方式,有书面和口是指劳动合同的表示方式,有书面和口头劳动合同之分。头劳动合同

18、之分。l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l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l作为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和用人单作为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位可以订立口头协议。l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l1、劳动者一个月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劳动者一个月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及时停止用工。及时停止用工。l劳动合同

19、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五条规定:自用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l2、劳动者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终止用工并支付经济补偿。应当终止用工并支付经济补偿。l劳动合同法实施

20、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l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

21、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l该条款明确了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三种该条款明确了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三种处理方式:处理方式:l(1)每月支付)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l(2)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终止劳动关系;l(3)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应当支付经济补偿。l3、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与劳动者订、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22、合同l三、劳动合同的内容三、劳动合同的内容l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l(一)劳动者的主要义务(一)劳动者的主要义务l1、给付劳动的义务、给付劳动的义务l2、忠诚的义务、忠诚的义务l3、附随的义务、附随的义务l(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l1、给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给付劳动报酬的义务l2、照料的义务、照料的义务l3、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l劳动合同的内容具体表现在劳动合同上,即为劳劳动合同的内容具体表现在劳动合同上,即为劳动合同动合同的条款。的条款。四、劳动合同的条款四、劳动合同的条款(一一)必备条

23、款:必备条款: 1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人; 2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3 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期限; 4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 7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8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劳动

24、合同的其他事项。的其他事项。(二二)其他约定条款:其他约定条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视频资料:保密协议不保险视频资料:保密协议不保险保险公司索赔偿保险公司索赔偿http:/ 试用期的约定试用期的约定一、试用期的期限规定一、试用期的期限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5、;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二、试

26、用期内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二、试用期内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约定工资的80%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的,应当向劳

27、动者说明理由。三、法律责任三、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五节第五节 培训与服务期的约定培训与服务期的约定l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者提供专项培训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费用,对其

28、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约定服务期。l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l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

29、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间的劳动报酬。 一、培训协议一、培训协议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 培训培训: 常规培训常规培训企业义务(费用由单位从职工工资总额中企业义务(费用由单位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按一定比例提取) 非常规培训非常规培训对劳动者技术业务的特别培训,需签订对劳动者技术业务的特别培训,需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培训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

30、专业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有关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有关培训费用、服务期限、违约金以及违约金如何支付等训费用、服务期限、违约金以及违约金如何支付等内容的合同。内容的合同。l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l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劳动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而支付的有凭证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31、他直接费用。二、服务期二、服务期 1 1、服务期的约定、服务期的约定 服务期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在服务期协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在服务期协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动的期间。 服务期的长短主要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服务期的长短主要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以定,通常以3-53-5年为宜年为宜l2、服务期与合同期限不一致的处理、服务期与合同期限不一致的处理l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

32、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l3 3、服务期的劳动报酬、服务期的劳动报酬l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酬。l工资调整机制工资调整机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经营利

33、润状况、: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经营利润状况、自身发展需要、绩效考核结果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自身发展需要、绩效考核结果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劳动者的工资级别进行调整的机制。对劳动者的工资级别进行调整的机制。l三、违约金及其支付三、违约金及其支付l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

34、六节第六节 保密与竞业限制的约定保密与竞业限制的约定l一、关于保密与竞业限制的一般规定一、关于保密与竞业限制的一般规定l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l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

35、者经济补偿。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l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l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

36、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l二、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二、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l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措施的技术的技术信息和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商业

37、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生存。 l非非专利专利技术又称技术又称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未经公开也未申请专利是指未经公开也未申请专利, ,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

38、享有法律保护,但为发明人所但为发明人所垄断垄断,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如设计图纸、资料、数据、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如设计图纸、资料、数据、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管理制度和方法等。料配方、管理制度和方法等。 l商业秘密的特点:商业秘密的特点:l和其他和其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权等)相比等)相比l(1)不为公众所知悉)不为公众所知悉l(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获得竞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l(3)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保)权利人采取

39、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l知识产权:知识产权:l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权利,又称为,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主,主要包括要包括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商标商标以及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等方面组成的成的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

40、学、音乐、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和电影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成的版权版权(著作权)(著作权)两部分。两部分。l知识产权的特点:知识产权的特点:l(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专有性专有性(垄断性、独占性)(垄断性、独占性)。除权利人同意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该项权利。l(3)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有一定的有效期 ll(4)地域性地域性。只在所确认

41、和保护的地域内。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有效。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l(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版权的的获得是自作品完成之日序。比如,版权的的获得是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起自动产生的 l三、竞业限制三、竞业限制l1、定义、定义l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负有竞业禁止义竞业限

42、制: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务的劳动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约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期限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的规定。品或者业务的规定

43、。l竞业限制的实质是对劳动者择业权的限制,其目的竞业限制的实质是对劳动者择业权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l为了平衡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和维护平等竞争的为了平衡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和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市场法则,竞业限制制度规定了经济补偿原则,补偿场法则,竞业限制制度规定了经济补偿原则,补偿劳动者因择业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劳动者因择业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l2、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的区别:、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的区别:l(1)功能不尽相同)功能不尽相同l(2)义务产生的基础不同)义务产生的基础不同l(3)约束期限不同)约束期限不同l(4)补偿对价

44、关系不同)补偿对价关系不同l(5)法律责任不同)法律责任不同l3、竞业限制人员、竞业限制人员l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l4、竞业经济补偿、竞业经济补偿l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接受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接受竞业限制,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期限内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l约定竞业限制必须同时约定其经济补偿,否则竞业约定竞业限制必须同时约定其经济补偿,否则竞业限制义务自动终止。

45、限制义务自动终止。l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保护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保护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经济利益、竞业限制的区域、期限等因素,由双的经济利益、竞业限制的区域、期限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方协商确定。l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l5、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要求劳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要求劳动者动者按照约定按照约定向用

46、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是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是否支付违约金要以事先约定为前提,没有约定,则劳动支付违约金要以事先约定为前提,没有约定,则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者无须支付违约金。)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承担赔偿责任。6、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产品、业务范围、地域和期限,在不竞业限制的产品、业务范围、地域和期限,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最长不得超过2年。即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最长年。即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最长

47、2年年后,劳动者自由择业不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后,劳动者自由择业不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第七节第七节 违约金的约定违约金的约定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规定: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规定:1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48、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支付违约金。3 3、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即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即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二、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约定:二、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可以约定用人单位违约时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可以约定用人单位违约时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并没有违约行为的限制并没有违约行为的限制。第八节第八节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一、无效劳动合同一、

49、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内容和形式合法。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违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协议。无效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协议。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继续履行,不受法律保护。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继续履行,不受法律保护。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50、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l视频资料:实习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视频资料:实习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动合同是否有效?l今日说法今日说法-难走的路难走的路lhttp:/ 1 1、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裁决一般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的裁决一般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的4545天内作出,天内

51、作出,当事人对裁决无异议,劳动合同即确认失效;当事人对裁决无异议,劳动合同即确认失效;当事人对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对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15日内向人民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诉讼。 2 2、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审制。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效力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效力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力的,其他

52、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确认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如果确认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其他内容相比较,具有相对独部分内容与其他内容相比较,具有相对独立性或者可分性,则合同无效部分不影响立性或者可分性,则合同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的效力; 相反,如果确认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条相反,如果确认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些条款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人约定某些条款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那么该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合同的无效。l四、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四、无效劳

53、动合同的处理l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l1、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酬l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l3、对企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无效劳动、对企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不

54、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合同,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要求支付经济补偿l4、支付劳动报酬的标准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支付劳动报酬的标准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案例:案例: 20072007年年7 7月,李某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定有效期月,李某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定有效期自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092009年年1212月月3131日止的劳动合同。李日止的劳动合同。李某的职务为人事经理,月工资标准为某的职务为人事经理,月工资标准为1 1万元。双方在万元。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中约定

55、员工守则员工守则为合同增加的内容。为合同增加的内容。员工守则员工守则中规定:聘用员工如被本公司发现提供中规定:聘用员工如被本公司发现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本公司发现,公司与其的劳动关系虚假证明者,一经本公司发现,公司与其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即行终止。20082008年年6 6月,公司发现李某学历造假,并月,公司发现李某学历造假,并于同日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之后,李某于同日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之后,李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该委裁决驳回李某的申诉请求。李某不经济补偿金。该委裁决驳回李某的申诉请求。

56、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公司主张李某在应聘时提供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公司主张李某在应聘时提供了的学历证明系伪造,李某的行为违反了的学历证明系伪造,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员工守则员工守则的规定,公司有权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的规定,公司有权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李某经济补偿。付李某经济补偿。l李某认可其入职时提供的学历证明系虚假证明,李某认可其入职时提供的学历证明系虚假证明,但主张学历证明并非其担任职务所必须,其行为并不但主张学历证明并非其担任职务所必须,其行为并不构成欺诈行为,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构成欺诈行为,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

57、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l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中李某作为劳动者,在与公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中李某作为劳动者,在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提供了伪造的学历。即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提供了伪造的学历。即使学历证明并非担任职务所必须,但根据李某认可遵使学历证明并非担任职务所必须,但根据李某认可遵守的守的员工守则员工守则的规定,李某提供伪造学历,双方的规定,李某提供伪造学历,双方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并且根据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据此李某主张因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据此李某主张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法院不予支持。 l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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