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防护基础知识学习资料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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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卫生防护基础知识放射卫生防护基础知识8/3/20241 主要内容一、放射性基础知识1、基础概念2、射线分类及危害3、常用的辐射量及单位二、放射卫生法规1、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 国务院令60号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52号)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4、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卫生部、公安部发布) 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三、放射源保存、运输等有关规定8/3/202421.基础概念l放射性 指物质自发地放出射线的性质 l放射性同位素 某些元素中发生衰变的同位素

2、(三个重要特点:1、能自发的放出射线,常见的有、三种射线。2、有一定的半衰期T12。) 同位素分为稳定和放射性同位素两种。l辐射源 能发射致电离辐射的装置或物质8/3/202431.基础概念l密封源 一种密封在包壳或紧密覆盖层里的放射源l非密封源 不是密封源的放射源l放射工作人员 所从事的本职工作属于放射工作的人员8/3/202442.射线分类及危害l射线 就是带有两个正电荷和质量树等于4的氦原子核,通过物质时,它与物质的原子相互作用,使其电离。 射线无危险性,离人体10-20厘米的地方或由纸、铝、玻璃或其它材料支撑的最简单屏蔽,就足以全部吸收。 l射线 实际上是高速运行的电子流,它是原子核内

3、一个中子变成质子时放出一个带负电的电子。 射线应用专门的屏蔽或增加离开辐射源的距离都能避免粒子的外部照射。8/3/202452.射线分类及危害l射线 是原子核内释放出来的高能光子流,是核从高能级越迁至低能级或基极时放射出的电磁辐射,及电磁波。 射线在空气中的射程达几百米。它的穿透能力很大。 比射线 大50100倍 比射线 大10000倍 外照射时,需要有密度大的材料制成的特殊防护装置。8/3/202462.射线分类及危害l中子 是从原子核中发射出来的不带电荷的粒子。 中子象射线一样,具有强大的穿透能力。 使用中子源时,工作人员可能遭到外照射。 对它的防护必须采用由含氢、硼或特殊金属比例很高的材

4、料来支撑屏敝物。 8/3/20247不同射线的穿透能力2.射线分类及危害8/3/20248放射线的危害危害机理:X、 射线及其它带电或不带电粒子作用于组成人体的原子,引起电离或激发,使人体中生物大分子(如蛋白质分子,DNA分子和酶) 的结构破坏,进一步影响组织或器官的正常功能,严重时导致机体死亡。2.射线分类及危害8/3/20249放射线的危害确定性效应:其严重程度与剂量大小有关的效应;有剂量阈值;随机性效应:其发生的几率与剂量大小有关的效应;无剂量阈值;遗传效应:辐射所致的显现在受照者后代身上的有害效应。2.射线分类及危害8/3/202410电离辐射防护的基本手段时间防护 距离防护 屏蔽防护

5、8/3/202411放射性标志8/3/202412放射性同位素可根据需要制成放射源,在任何时间、任何环境下一直放射出射线8/3/202413射线装置只有在通电状态下产生射线!8/3/202414l放射性活度(A)又叫强度l表征放射性核素强度特征的物理量。l物理意义是在单位时间间隔内核素的原子核发生衰变的数目。l国际制单位是贝克(Bq),l1 Bq=1次衰变/秒=2.703X10-11 Ci 。l原用单位是居里(Ci)l1 Ci=3.7X1010 Bq (次衰变/秒)。3、常用的辐射量及其单位、常用的辐射量及其单位8/3/202415l照射量(X)l照射量是表征X射线或伽码射线与空气相互作用使空

6、气电离时产生电离大小的物理量,用于描述X射线或伽码射线辐射场的性质。只适用于几千电子伏到3兆电子伏的X射线和伽码射线。l照射量的国际制单位是库仑每千克, Ckg-1 ;l原来的单位是伦琴,R。l1 R=2.58x10-4 Ckg-13、常用的辐射量及其单位、常用的辐射量及其单位8/3/202416l吸收剂量(D) l吸收剂量是当电离辐射与物质相互作用时,用来表示单位质量的物质吸收辐射能量大小的物理量。其概念适用于任何电离辐射、任何物质。l国际制单位是焦耳每千克,Jkg-1 ;l专用名称是戈瑞,Gy。l原来的单位是拉德,rad。l 1 Gy =100 rad3、常用的辐射量及其单位、常用的辐射量

7、及其单位8/3/202417l有效剂量 (H) l有效剂量是用适当的修正因数对吸收剂量进行加权,以便更好地和辐射所引起的有害效应相联系的物理量。 H=DQNlD,吸收剂量;lQ,品质因数,是估计辐射效应的因子;lN,其它修正系数的乘积,ICRP指定为1。lQ值与射线种类有关3、常用的辐射量及其单位、常用的辐射量及其单位8/3/202418辐射量用途比较辐射量用途比较活度:表示放射源的强度 照射量:X、伽瑪射线的量吸收剂量:物体吸收的能量有效剂量:与射线种类及危害相联系8/3/202419放射卫生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放射卫生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 国务院令60

8、号l l与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法规与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法规目前有目前有 - -国务院第国务院第4444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条例 - -卫生部第卫生部第1717号令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号令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第卫生部第1818号令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号令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理办法 - -卫生部、公安部第卫生部、公安部第1616号令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号令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 -卫生部第卫生部第5252号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号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

9、20放射卫生法规框架放射卫生法规框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放射工作工作卫生卫生防护防护管理管理办法办法放射防放射防护器材护器材与含放与含放射性产射性产品管理品管理办法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放射事故事故管理管理规定规定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计划8/3/202421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l1、放射卫生标准有多种分类方式:按其标准发生作用的范围或标准的审批权限,分为:l国家标准l专业标准l地方标准l企业标准8/3/202422二、放射卫生标

10、准标准l2、放射卫生标准按其性质和使用范围共分6类:l(一)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l(二)职业照射的防护标准l(三)公众照射的防护标准l(四)医疗照射的防护标准l(五)放射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l(六)监测规范和方法标准8/3/202423(一)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一)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l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 GB 18871-2002 )l用于X、线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因 子(GB11712-89)l不同年龄公众成员的放射性核素的ALI值(GB/T16142-1995)等为剂量估算提供基本参数的标准也属于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

11、24(二)职业照射的防护标准(二)职业照射的防护标准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 2002) 工业Y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2- 2002) 油(汽)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GBZ142-2002)油(汽)田测井非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GBZ118-2002) 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25(三)放射病诊断标准三)放射病诊断标准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96-2002)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 GBZ104-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 GBZ105-2002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 GBZ106-200

12、2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 ( GBZ101-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 GBZ67-200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 (总则)等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26主要管理对象及范围主要管理对象及范围放射工作卫生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防护管理办法放射防护器材与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生管理办法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规定规定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和生产、销售和进口企业进口企业事故业主事故业主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器材、放射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含放射性产品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事或

13、射线装置事故故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27主要管理对象及范围主要管理对象及范围钴钴-60、铯、铯-137铱铱-192等放射等放射性同位素及含性同位素及含源设备;源设备;X射射线机等射线发线机等射线发生装置生装置铅玻璃、铅橡胶铅玻璃、铅橡胶制品、防护门窗制品、防护门窗等屏蔽器材;建等屏蔽器材;建材、磷肥、烟雾材、磷肥、烟雾报警器、伴生报警器、伴生X射射线的电器产品等线的电器产品等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器材、放射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含放射性产品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或射线装置发生的事故生的事故放射源丢失、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超被盗

14、事故,超剂量照射事故,剂量照射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放射性污染事故故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28部分法规、标准简介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52号)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 2003年4月1日实施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卫生部、公安部发布)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 院44号令)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第17号令)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29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52号)1997.9.1l共分六章43条: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l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及法规

15、培训,合格者发给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方可上岗l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焕发一次;l必须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30(1 1)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 l 要求:l就业前的健康检查100%(必须)l就业后健康检查每1-2年必须进行 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52号)1997.9.18/3/202431放射工作条件l甲种工作条件:年受照有效剂量当量有可能15mSv(1.5rem)l乙种工作条件:年受照有效剂量当量很少大于15mSv(1.5rem),可能 5mSv(0.5rem)l丙种

16、工作条件:年受照有效剂量当量很少可能超过或者15mSv(1.5rem)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52号)1997.9.18/3/202432(2)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l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从事放射工作:l 血红蛋白: 低于120g/L 或高于160g/L(男)l 低于110g/L 或高于150g/L(女)l 红细胞数: 低于41012/L 或高于5.51012/L (男)l 低于3.51012/L 或高于5.01012/L (女) l 白细胞数: 准备参加放射工作人员,低于4.5109/L 或 高于 l 10109/L l 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持续(指6个月)低于4109

17、/L 或l 高于1.11010/L l 血小板: 准备参加放射工作人员, 低于110109/L l 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持续(指6个月)低于100109/L l 另:患有心血管、肝、肾、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血液病、皮肤疾 病和严重的眼晶体混浊或高度近视者。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33(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与管理(分两级管理)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放射病诊断鉴定组:l对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仲裁;l受理省级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提出的疑难病例;l参与放射事故中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与处理。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34省级职业性放射

18、病诊断鉴定组l负责辖区内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工作;l负责辖区内放射事故中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与处理;l负责职业性放射病疑难病例的转诊。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35放射性职业病诊断l以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健康档案为依据,对没有上述档案者,不得进行放射病诊断。l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史的书写l诊断书一式五分.诊断组、患者、患者所在单位、省、国家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各存一份。l对已确诊的放射性职业病患者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诊断。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36(4)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l保健休假:每年2-4周,对从事放射工作满 20年的在岗人员,每年可健康疗养一

19、次;l保健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l 放射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年按1.5年计算,对退休人员)。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37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l第十二条规定,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个人剂量检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38为什么要进行个人剂量检测l掌握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以控制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达到可合理做到的最低水平。l通过个人剂量检测,可发现防护中的薄弱环节,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改善。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39放射工作人员 个人剂量检测的内容l个人剂量检测:主要指内照射、

20、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皮肤和衣服的污染检测。l工作场所的检测:主要指工作场所的放射性水平,空气污染和表面污染的检测。l异常照射剂量的检测:主要指事故和一般应急受照的剂量检测。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40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佩带与要求:l佩带方法:一般佩带在左胸前。“本底”剂量计放在无辐射区域(如办公室)。l检测周期为:3个月为1个周期,每年4个周期。l请认真填写好检测记录表,每人每周期填写1张记录表。l要求:坚持经常佩带,并注意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扔,更不能随工作服放在有电离辐射的场所或借给他人使用。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8/3/202441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

21、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8871-2002 ) 2003年4月1日实施l本标准共十一章和九个附录组成:l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l基本标准是所有次级专项标准的基础和基本依据l第四代基本标准从我国实际出发,与国际接轨。采用了IAEA等6个国际组织共同制定的标准IBSS,主要依据是ICRP60号出版物的新建议。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42始终贯穿于标准中的防护与安全原则为:l放射卫生防护的基本原则:l放射实践的正当化、l放射防护的最优化、l个人剂量限值。2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8/3/202443职业照射(放射工作人员

22、)年剂量限值l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20mSv;l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l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0mSv;l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2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8/3/202444职业照射(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职业照射(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对于年龄16-18岁接受涉及辐射照射就业培训的徒工、学生,不超过下列限值:l年有效剂量,6mSv;l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50mSv;l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150mSv。2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8/3/20

23、2445公众中个人的 剂量限值l年有效剂量,1mSv;l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l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mSv;l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mSv。2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8/3/202446职业照射(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旧标准)效应类型 剂量限值非随机性效应 眼睛体:150mSv(15rem) 其他单个组织或器官:500mSv(50rem) 随机性效应 全身均匀照射:50 mSv(5rem) 非 均匀照射(有效剂量当量):50 mSv(5rem) 8/3/202447公

24、众中个人的 剂量限值(旧标准) 受照情况 剂量限值 全身均匀照射: 5 mSv(0.5rem) 任何单个组织或器官: 50 mSv (5rem)8/3/202448 剂量限值(新、旧标准比较)l现行标准l放射工作人员l 50 mSv/年l公众 l 5mSv/年l即将实行的新标准l放射工作人员 l 20 mSv/年 l公众 l 1mSv/年8/3/202449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卫生部、公安部发布)l共包括6章33条:l2001年8月26日施行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50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安部令(修订)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放射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分级管理事故的调查处理

25、事故调查立案、结案制度8/3/202451(一)明确分工(一)明确分工1、 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在事故处理工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分工作中的分工 (第四、五、六条)(第四、五、六条)卫生部门负责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公安部门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事故的调查处理2、调整卫生行政部门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分工、调整卫生行政部门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分工 (第十六、十七条)(第十六、十七条)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一般事故处理严重、重大事故处理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52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或者发

26、现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不得超过二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由事故单位在二十四小放射事故报告卡由事故单位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出。时内报出。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地环境保护部门。8/3/2024538898年我国发生的放射事故数量l丢失放射源事故:258起,占总数的78l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17起,较少l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57起,占总数的17l在以上11年中共发生放射事故332起,其中责任事故290起

27、,占总数的87;技术事故25起,占总数的0.8;其他事故17起,占总数的0.5。另在332起事故中,工业部门发生的事故占76。以上事故中,造成人员受照805人、死亡5人、经济损失1476万元(而且大部分未报经济损失)l在以上事故中,其中我省共发生事故11起。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541988-1998放射事故原因分析(单位:起数,共(单位:起数,共332332起)起)责任事故占责任事故占85%85%l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完善 157 157起起 47% 47% 职责不清,设备维修不及时职责不清,设备维修不及时l领导失职:无证使用,人员领导失职:无证使用,人

28、员 67 67起起 20% 20%不教育,不明确管理人员不教育,不明确管理人员l操作人员责任操作人员责任 57 57起起 17%17%l设备意外故障设备意外故障 34 34起起 10%10%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55-靖边项目部放射性超剂量照射事故l事故经过l2003年9月15日,靖边项目部3704队承担G19-13井测井任务,装源人员王鹏斌(靖边项目部源车驾驶员)在把放射源从测井仪器上卸下往源罐内安装过程中,操作失误没有把源装入源罐内,并将带源的源把拿到仪器车中舱,致该作业队8名职工不同程度受到伽马射线超剂量照射。事故发生后受照射人员及时进行了身体检查和入院治疗目前已发生经济损

29、失127607.21元,包括地方政府6万元罚款8/3/202456-靖边项目部放射性超剂量照射事故l原因分析 l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在操作过程中有严重失误。l现场负责人和兼职押源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l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l职工普遍存在自我保护意识差的现象。8/3/202457事故的分级:l责任事故:违反有关规定,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l技术事故:因设备质量或故障造成的事故l其他事故:除因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以外的放射事故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58*事故的分类: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30、 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59*事故的级别:l一般事故l严重事故l重大事故(国务院卫生部处理)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0*事故管理:l国务院卫生部l省级卫生部门l市级卫级部门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1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 受照人员及部位受照剂量(Gy)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放射工作人员全身0.050.55局部或单个器官0.5520公众成员全身0.0050.051局部或单个器官0.050.510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2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放射性

31、物质形态放射性活度(Bq)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密封型4106410841011非密封型4105410741010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混合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判定。混合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判定。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3放射事故调查结案放射事故调查结案 放射事故调查结束后,由负责立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后结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结案后三十日内,负责查处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放射事故结案报告逐级上

32、报卫生部、公安部。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4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受照人员及部位受照剂量(Gr)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放射工作人员全身0.050.55局部或单个器官0.5520公众成员全身0.0050.051局部或单个器官0.050.510表中各种剂量均指一次事故从发生、处理到恢复正常的全过程所导致内照射剂量之和。8/3/202465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放射性物质形态放射性活度(Bq)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密封型4106410841011非密封型4105410741010表中各级值应乘以毒性组别修正因子f。对极毒组f=0.1,对极毒组f=1,对中、低毒组f=10。3、放射

33、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6放射事故的处理原则l处理要及时,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l首先要控制和消除事故源,防止事故蔓延l注意社会影响。放射事故,无论大小,损失如何,都会给工作人员和附近居民和社会造成精神和心理影响。所以,在处理放射事故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所采取的措施和舆论宣传都要恰如其分。l做好事故处理过程中剂量检测工作。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7放射事故报告、立案制度放射事故报告、立案制度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制度卫生部门:超剂量照射事故卫生部:监督、管理、指导全国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省级卫生厅局:严重、重大事故市级卫生局:一般事故公安部门:同位素丢失、被盗事故放放射射

34、事事故故管管理理规规定定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8放射事故的报告l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放射事故报告表由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报出。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69放射事故处理方法l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处理方法: l 首先调查取证,并做好监督文书。l根据受照人员在“源”区停留时间、与“源”的距离、 “源”的活度等,采用标准人及热释光个人剂量计,现场模拟实验,迅速估算受照剂量,判断事故级别,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l事故单位应立即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70放射事故处理方

35、法l放射性污染事故:l首先控制污染源,封锁现场,并关闭通风系统以防污染扩散,迅速展开检测,严防对食品、蓄禽及水源的污染。l事故单位对受到放射性污染或损伤的人员,应立即安排接受医学检查和应急救援措施。l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l污染现场上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71放射事故处理方法l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l需公安部门协同调查取证、侦破。并保护好现场。l使用现场检测仪器,顺着辐射场升高的方向找到辐射源。如发现翻倒出来的辐射源,立即按防护要求采用长柄工具,将源装入铅罐中,迅速转送安全处。在处理事故时,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计。3

36、、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72放射事故结案报告(撰写提纲)l调查起止日期及调查地点和事由l调查人员构成情况l事故概况及应急处理情况l事故调查情况(一)调查方案及调查方法;(二)调查重点事项(包括:人员伤亡、现场勘察及有关技术检测数据、人证、物证收集)l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级别的判定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8/3/202473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 例(国务院第44号令) 1989.10.24l共包括七章37条l是建国以来我国在放射卫生方面公开发布的最高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放射防护工作走上法制管理的新阶段。l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与标准8/3/20247

37、44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公 众环 境放射源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放射从业人员放射性三废排放放射事故处理事故救援管理相对人的义务生产、销售、使用、购置、运输、进口必须申请许可、批件、核查场所防护措施、警示标志个人剂量监测、健康管理1、环境影响评价2、三废排放符合标准1、控制健康危害2、减少环境影响3、损害赔偿4、向卫生、公安、环保部门报告8/3/202475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公 众环 境放射源放射工作场所放射事故处理事故救援放射源登记管理放射源保存保管的安全保卫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放射事故调查处理依法

38、对肇事者实施治安处罚公安部门的职责4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8/3/202476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公 众环 境放射源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放射从业人员放射事故处理事故救援1、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2、日常放射防护监督1、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2、个人剂量监测1、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放射事故2、依法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卫生许可管理卫生许可管理1、对生产、销售、使用、订购、转让、调拨实施卫生许可2、对进口实施登记备案3、对运输放射源进行核查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对源的管理对源的管理对场所的管理对场所的管理事故管

39、理事故管理4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8/3/202477环保部门的职责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公 众环 境放射工作场所放射性三废排放放射事故处理事故救援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参加竣工验收放射性三废处理审查验收排放监督监测放射废物库运营与管理会同部门处理放射性环境污染4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8/3/202478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1717号)号)2002.7.12002.7.1 放放放放射射射射工工工工作作作作卫卫卫卫生生生生防防防防护护护护管管

40、管管理理理理办办办办法法法法油(气)田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使用管理办法非医用加速器放射卫生管理法辐照加工装置卫生防护管理定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放射卫生管理法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质量保证管理规定8/3/202479以“源”为中心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许可、登记许可、登记许可、登记许可、登记生产、销售、使用生产、销售、使用购置放射源购置放射源准购批件准购批件准购批件准购批件运输核查运输核查运输核查运输核查运输运输退役管理退役管理许可注销许可注销许可注销许可注销强调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调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调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调完善监管工作机制:1 1、

41、从生到死全过程管理,关键环节控制,加强日常监督、从生到死全过程管理,关键环节控制,加强日常监督2 2、建立放射源动态台帐:、建立放射源动态台帐:许可证复验制度、销售备案制度、许可证注销制度许可证复验制度、销售备案制度、许可证注销制度3 3、建立通报制度,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工作职能衔接、建立通报制度,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工作职能衔接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80(一一)建建设设项项目目的的放放射射防防护护设设施施,经经省省级级人人民民政政府府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设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同意;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同意;(二)有放射性同位素准购批件;(二)有放射性同位素准购批件;(三三)

42、涉涉及及放放射射性性废废水水、废废气气、固固体体废废物物排排放放的的,应应当当有有经经环环境境保保护行政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护行政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四)放放射射工工作作场场所所及及设设施施、设设备备符符合合国国家家有有关关标标准准和和放放射射防防护护要要求;求;(五)有符合规定的放射防护措施和防护检测仪器设备;(五)有符合规定的放射防护措施和防护检测仪器设备;(六六)从从事事放放射射工工作作的的人人员员经经健健康康检检查查、放放射射防防护护专专业业知知识识和和相相关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法规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七七)设设置置放放射射防防护

43、护管管理理机机构构或或者者组组织织,配配备备专专职职或或兼兼职职放放射射防防护护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八)建立健全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八)建立健全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九)符合放射卫生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九)符合放射卫生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申请放射工作卫生许可必备条件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81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放射工作登记证放射工作登记证3030日之内办理日之内办理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 第十二条许可与登记的衔接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

44、2482放射工作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许可证有效期为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四年年许可证审核、复验许可证审核、复验(每每两年一次两年一次)许可变更许可变更许可证注销许可证注销许可证遗失补发许可证遗失补发禁止条款禁止条款 禁止伪造、涂改、转让、出租禁止伪造、涂改、转让、出租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83退役放射源要求(第三十条)退役源送交废物库送交废物库送供货者回收送供货者回收通报公安、环保部门通报公安、环保部门卫生部门办理许可注销手续卫生部门办理许可注销手续凭回收凭回收证明证明凭收贮凭收贮证明证明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84对放射工作单位的要求l设置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

45、者组织,配备专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l制定并实施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l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l组织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的知识培训。l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报案。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85对放射工作场所设置规定的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l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仪表和容器应当贴有电离辐射标志。l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场所醒目处,应当设置电离 辐射警示标志。l放射工作场所出人口,应当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含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和仪表以及射线装置使用和调试维修

46、场所,应当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l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及其野外作业放射性同位素临时储存场所应当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l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按有关标准分为控制区、监督区时,可采用国际通用颜色(红、黄)作为工作区域标志;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86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标志管理标志管理放射工作场所、放射性货包放射工作场所、放射性货包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标志当心电离辐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8/3/202487对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一条)l储存放射

47、性同位素必须符合放射防护要求,并不得超过该储存场所防护设计的最大储量;l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l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存人、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的制度,做到交接严格,检查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记录资料完整。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88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场所的卫生要求(第二十二条)l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l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每次操作离开时,应当进行个人体表及防护用品的污染检测,发现污染要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存档;l辐照加工装置

48、、加速器、工业探伤及钻一60治疗装置等辐射源工作场所,应当设有多种联锁装置和应急装置,并做到单一联锁装置发生故障时,其余联锁装置仍能正常工作;l放射工作场所的剂量监测仪表、个人防护用品应当经常检修保证正常使用。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89对使用含放射源设备或射线装置的卫生要求(第二十四条)l安装、维修或者更换与辐射源有关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启用;l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检测仪器,并按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管理;l制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和校正,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并接受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状态检测;

49、l禁止购置、转让、出租或者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产品、制品及设备。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90罚则(第四十一条)l未进行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的;l未进行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运行或者使用的;l放射防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运行或者使用的。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91罚则(第四十三条)l未建立放射防护责任制或者未按规定落实管理措施的;l放射工作场所不符合国家放射卫生标准或者卫生要求的;l未按规定设置电离辐射标志或者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的。l未经备案,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l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贮存放

50、射性同位素的;l使用含放射源设备或者射线装置,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l未按规定制定放射诊断、治疗的质量控制方案,或者未按放射防护规范、技术标准及卫生要求,进行诊断、治疗的;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92 罚则(第四十三条)续l未按规定对含放射源设备及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放射防护设施性能等进行检测的;l销售的放射性同位素、合放射源设备或者射线装置未按规定登记或者未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l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放射性同位素,未经剂量核查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l对废弃放射性同位素,未按规定处置或者办理注销手续的;l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51、健康检查或者未建立健康档案的;l超出卫生许可范围或者变更项目未按规定经审查同意的。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93罚则(第四十四条)l购置、转让、出租不符合防护要求的放射性同位素及制品和国家规定淘汰的产品的;l向无准购批件的单位和个人出售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制品或者含放射源设备的;l将放射性同位素、合放射源设备或者射线装置转让、租借给无卫生许可证单位的。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8/3/202494三、放射源保存、运输等有关规定1、事业部放射源概况2、保存、运输有关规定3、保健费管理8/3/202495三、放射源保存、运输等有关规定三、放射源保存、运输等有关规定1、事业部放射源概

52、况l伽玛源( 61个,在用48个)2居里 8个 250毫居 1个 200毫居 6个 校验源或模块33个 l中子源( 32个,在用27个)20居里 8个 18居里4个 冰块15个 l同位素随用随配,年用量另: 布袋源 2个 框架源 31个 8/3/202496三、放射源保存、运输等有关规定l1、事业部放射源概况l持证放射工作人员 目前放射工作人员证307个有效证 另有部分需换证的 8/3/202497三、放射源保存、运输等有关规定2、保存、运输有关规定 油(汽)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GBZ142-2002) 油(汽)田测井非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GBZ118-2002) 3、保健费管理 关于调整放射性测井保健费包干标准和有关工种作业基本保健标准的通知 测处发200149号8/3/2024983 3、保健费管理、保健费管理各项目部统计上报(每月10日前)本单位领导签字市场部核对野外队工作量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事业部领导审批财务部下发8/3/202499谢谢大家!8/3/20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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