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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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1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 一、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的作用 (一)失业保险制度的施行有利于缓解失业者的生活困难和实现再就业。我国目前所实施的市场经济体制打破了原先的“铁饭碗” ,在竞争激烈的职场,每个从业人员都或大或小承担着失业的风险。对于失业人员个人而言,当前失业保险条例从制度上对其失业后一段时间的作用还是不容忽视的。一方面失业人员可以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来弥补在没有任何劳动报酬期间的经济生活:另一方面,残酷的失业现实常常会给失业者带来痛苦的心理折磨

2、,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或减少了失业人员的心理落差,激发了他们重头再来、重新上岗的欲望,并达到心理平衡。 (二)失业保险制度的施行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失业保险条例第一条明确指出: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阐明了失业保险的目的和指导意义。对于整个社会环境的优化而言,失业保险制度贴近国情,与我国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大方向相一致,促进了失业者再就业,以避免因失业带来贫富差距的扩大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失业保险制度的施行有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3、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分支,也是我国社会乃至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我国是人口大国,劳动力过剩是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和问题,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探索中, 失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切实做好失业保险,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2 失业保险所面临的压力,是由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形势和将来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是由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深度和我国的就业形势所决定的。虽然我国于 1999 年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使我国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

4、障制度,但是,目前的制度属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多不完善;另一方面,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市场经济发展还不成熟,所以,无论从失业保险制度法律法规角度,还是社会经济形势发展方面,失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失业保险覆盖面较窄,失业保险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未能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果。 主要表现为:首先,对失业保险存在认识偏差,许多单位和职工认为失业保险是“一平二调” 、 “劫富济贫”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改革跟不上就业形势变化的需要,传统的以“单位”为服务对象的社会保险体系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分散化、流动性强的就业格局。最后,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全部参加失业保险,“

5、漏保”比较严重。失业保险本身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保障对象应尽可能包括所有未获得劳动机会、需要提供保障的人员。但根据我国在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中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由此可知我国失业保险的范围并没有覆盖城镇所有的失业者,如城镇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原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等。我国目前享受失业保险的主要是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而从我国就业结构观看,75%的就业岗位是有中小企业提供的,

6、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企业没有为员工参加失业保险,这是因为企业和个人参加失业保险意识比较淡薄,对参保认识不足,导致企业不愿为员工参保和员工个人参保积极性不高,所以当前失业保险保障覆盖面较窄。从目前失业保险所发挥的作用看,很多地方还停留在生活保障上,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的功能还不够。另外,由于社保经办机构经费紧张,存在挤占挪用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的问题,导致专项用于失业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3 人员培训和职业介绍的经费不足。 2、失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一些规定难于把握,使实际操作比

7、较困难,难以确保失业保险的有效实施。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虽然近年来我国在资金管理上逐渐走向规范,但目前我国失业保险方面的法律和规定主要还只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委制定,所依据的多是行政规章,且很大一部分为意见、通知等,使得失业保险的立法制度不健全,立法层次低,难以确保失业保险的有效实施。我国失业保险日前还面临着“隐性就业”识别难、有条例也难操作、开轿车领取失业保险金、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成为新的知识型失业群体而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参保以及农民工难以切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各种难题,这些难题已成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完善的绊脚石。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

8、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 10 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 24 个月。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及再次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在实践操作中还存在许多症结,如是否会出现符合规定领取 24 个月缴费期限的人员早已重新就业,但是欺瞒不报连续领取 24 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或者滋生失业者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 24 个月内故意不去找工作的 “养懒汉” 现象?笔者认为这也是造成失业保险基金筹措困难,单位和个人缴费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3、失业保险待遇及保障水平较低。由于中小企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企业拒绝参加保险和瞒报、少报、拒缴、失业保险费情况经常出现,而这些企业部分员工早对失业

9、习以为常,根本不了解失业保险,即使有些员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由于近两年社会平均员工普遍较高,物价上涨,而失业保险待遇是最低工资的 70%,这个水平对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水平都很难,有资料显示,河南省总工会对 6508 明失业职工调查,由 34%的人靠节衣缩食度日,20%靠亲友救济,只有%人靠失业保险维持生活。所以我国目前失业保险待遇还较低。 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4 4、失业保险资金筹措渠道少,筹集力度不够,保险资金严重不足,远未达到应有的保障效果 。根据我国的失业保

10、险条例第 6 条和第 21 条的规定,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是企业和个人缴费,国家财政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补贴。但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运营困难或投资运作时间短等原因,怠于缴纳失业保险费:运营效益好的大企业也抱着这是 “劫富济贫”的心理不积极主动的帮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因受宣传力度不够、失业保险优势不明显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劳动者只好权衡利弊,先顾及眼前利益,不愿为将来不确定的风险投资买单。社会保险的普遍性不仅要求覆盖面大,而且要求资金来源渠道多。由于资金来源狭窄,救济也就只能是低水平的,再加上一些地方基金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地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不善,出现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等严重问题。失业保险资金筹

11、集不足,对失业者的保障能力就会下降,有些企业与缴费不同步,其原因包括多方面,主要有第一:一些“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因自己企业员工流动现象频繁而不愿意投保,只有其中很少一部分为员工参保,即使是已参加的失业保险的企业,效益好的不愿缴费,效益不好的企业又交不起费。第二:有关劳动保障部门执法不严,执法力度不够,不能正常征缴失业保险资金,所以导致失业保险资金筹集不到位。 5、 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审核标准不严谨, 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审查还不够规范。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为:所在单位和本人以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三个条件应同

12、时具备。”但还不够具体完善,缺乏相应的完善的审核机构,也缺乏具体详细的资格审查条例,导致有些失业者一边拥有就业收入,一边领取失业保险金。 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现行制度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5 市人民政府规定。从以上支出的项目中可以反映出,现行失业

13、保险虽然也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中还包括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费用,但是费用的多少并不明确的,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一“自行规定”的结果就是从实施失业保险条例以来,提供给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支付占了绝对的比重。以 2001 年为例,当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为 亿元,包括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在内的非生活保障金支出为亿元,仅占总支出的 21%。这说明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过于侧重生活保障功能,促进就业方面投入不足。 7、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偏低。按现行制度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从实施情况来看,我国的统筹层次仅在市

14、县两级,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失业保险应有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由于统筹层次较低,基金的整体抗风险能力比较脆弱,基金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互济。而且,这种在市、县两级分级统筹管理为主的方式,造成各地在使用和统筹失业保险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失业保险基金过于分散且各自为政,不利于统一调度和集中管理、使用资金。统筹层次偏低造成的条块分割,使我国失业保险机构与职工培训机构、职工介绍机构各自为政的状态长期存在,很难得到根本的改变,这就极大限制了失业保险反失业功效的充分发挥,使得失业职工不能按照市场需求接受职工培训,不能及时得到用人信息和就业指导咨询,造成失业职工再就业率很低。 8、 失业保险水平的设计不合理。 1

15、.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过低。 依照我国 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我国的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各省、市最低工资的70%-80%,大致在 150到 450 元之间。如果将失业保险金与国有企业年平均职工工资做个比较,我国的失业保险金只能替代 25%左右的工资。而大多数国家失业保险金的替代率为失业前工资的 40%-75%。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也不足以支付求职成本,不能促进转岗就业,使得失业保险应有的保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

16、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6 障功能和反失业功能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过长。现行制度的具体规定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足 5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 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 年不足 10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 个月;累计缴费时间 10 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这样的规定,与失业状况较为严重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给付期限显得过长了。过长的失业救济期限可能使失业者丧失迅速就业的动机,

17、延长失业者的职业搜寻期限,不利于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9、 行业统筹仍然存在。 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大型垄断行业实行行业统筹,而未按规定实行失业保险属地化管理原则。二是违反失业保险征缴比例,实行部分行业统筹,部分社会统筹。如今年审计发现某铁路系统以职工流动性大为由,按 1%实行社会统筹缴纳给地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 2%实行行业统筹。 10、非因本人意愿”难以界定 。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由于就业不充分、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工资太低等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这又与设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初衷相悖。第二,一些垄断行业实行“自愿”解除合同、获得高

18、额经济补偿的人员,不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在具体执行中考虑到社会稳定、行业利益等种种原因,经办机构仍违规为他们发放了失业保险金。第三,一般企业买断工龄、给予很低的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由于和企业签订了自愿解除合同的协议而丧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11、信息化程度相对落后。失业保险政策是集职工参保缴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失业人员转岗培训和再就业于一体的完整制度体系,但由于信息化程度落后,很难实现预定的管理目标,致使不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隐形就业人员领取了失业保险金,造成了基金的流失。 12、执法力度不够,手段单一。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力法规,对有些不良现象做不得

19、到有法可依,导致有些人投机取巧,利用法律的不完善谋取小利。另一方面,失业保险机构没有处罚权,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投入、网络建设方面都很滞后,保障监督作用很难发挥。 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7 三、对策 1、从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出发,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合理制定失业保险覆盖面。要建立不分经济类型和用工形式,凡是有可能失业的劳动者共同参加的失业保险制度。要按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多种就业形式和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要求,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这些领域和行业上来,把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失业保险的体系中

20、。要妥善解决职工在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之间转换时的关系接续问题,保证失业保险的及时接续,防止参保资源流失。在处理失业保险覆盖面问题上,要与时俱进,要长远规划,就 2009 年我国 GDP 以 8%左右幅度增长,大约能提供 900万个新增岗位,但我国大中专毕业生人数达700 万,年满 18 周岁的新增劳动力大约 600 万人,城镇化所转移的劳动力约 800 人,此外还有数十万复员军人,总需就业人数约 2200 万人, 所以重心应放在大学毕业生及农民工就业的问题上,首先,国家应把大学毕业生化为失业保险范畴内,让未就业的大学生能获取失业保险金,供其生存并帮助尽快就业。其次,农民工主要在中小企业工作,流动

21、性大,就目前我国经济实力还不能将其全部划为失业保险范围,所以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合理制定参保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为员工参保,这样就可以为部分农民工参保,以保障其生存。 2、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完美的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就会成为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失业保险制度与措施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是关键。首先。要注重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良好品德素养,使他们既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各环节的工作,在工作中做到严守章法,公正无私:又能以仁爱之心去关心失业人员,开展好再就业培训,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真心实意地为失业人员谋福祉。其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决定着失业保险各项制度、措施推行和落实的效

22、果,必须搞好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最后,必须优化失业保险的业务流程,开设办理业务的文明窗口,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此外,还应依据不同地区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8 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失业保险金水平,建立起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解决失业问题主要依靠经济的发展,但就业结构的调整及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的贯彻与落实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其中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强化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就业功能,是

23、减少失业、实现再就业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3、加大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力度。在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下,加大执法部门监督作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事实就是收取失业保险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挪用公款行为存在,确保失业保险金及时收取和发放。与此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向企业和员工宣传缴纳失业保险金的作用和目的,提高员工参保积极性,让企业和员工从根本上认识失业保险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确实是为了保障员工的自身利益,从而使失业保险金征缴到位。 4、严格界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规定,研究并创新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一要严格界定发放过程中“非因

24、本人意愿”、多次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问题,为实际发放工作提供基本的政策法规依据,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公平;二要使失业保险的给付与失业者失业前的收入保持合理的、科学的替代比例,使劳动者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与个人的社会贡献适当挂钩,以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充分调动其劳动积极性,达到社会安定及个人保障水平的提高。 5、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监管和失业动态监测。事关失业者生计的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在使用上做到恰到好处,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一方面,要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日常监管,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支出使用程序,确保基金绝对安全;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25、部门必须如实做好基金使用账单,定期向社会公开基金使用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企业、个人也可以在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查询就业保险基金的明细账簿, 防止基金滥用 与此同时, 为了准确判断就业形势,了解失业动态,国家进行失业动态监测指导、各地积极配合做好失业动态监测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9 工作也能有效促进就业,维护经济平稳推进 。 6、加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查并细化资格审查条例。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失业保险政策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各国普遍加强了对领取失业保险资格的审查,并把

26、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紧密联系起来。我国目前应当在失业登记的资格条件与程序办法、失业统计的方式和指标等方面,加强研究,进行补充和完善。比如把失业者是否履行求职登记、是否参加求职指导和技能培训、是否积极寻找工作,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果消极等待就业和拒绝介绍工作,就应通过缩短失业保险金期限等惩罚手段,来刺激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 7、逐步地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目标。我国可以适当地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以保证有足够的支撑力来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当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首先要考虑失业保险水平是否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一旦失业保险

27、待遇水平的提高超过了经济增长的承受能力,那就会出现西方福利国家的 “失业陷阱”。再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还要考虑企业的缴费能力,因为给付标准的提高也意味着保险费率的提高,这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力减弱。因此,给付标准的确立需特别慎重,在现阶段应是适当地、逐步地提高,使我国的失业保险既有足够的支撑能力以保障失业者,又能确保水平的适度性,以促使失业者积极再就业。 8、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要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就需要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在现阶段可以对基金的支出作以下的调整: 第一,在生活保障方面,可适当拉大失业保险待遇差距,使失业保险待遇与领取时间挂钩,随着

28、领取时间的推移,失业保险金额呈逐渐下降趋势。 第二,在失业保险的支出结构方面,加大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投入,为实现就业保障型的社会失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上的保证。可以考虑灵活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于有可行创业计划的失业者考虑一次性发放多月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其创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10 业的资金。 第三,在其他方面,可运用失业保险机制来抑制企业的解雇行为。比如根据相关产业政策的需要对企业进行就业补贴和培训补贴,帮助其改善就业环境,实行内部转岗培训,内部消化过剩人员,减少解雇员工的情

29、况发生。 总的来说,对失业人员最有效的直接帮助是使他们重新就业,因此,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中用于技术培训、转岗训练的费用比例的办法,从以往简单的生活保障转化为促进失业人员的重新就业,由消极保险转化为积极就业保障,应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需要着重加强的方面。 9、立足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管理服务和信息化建设。要围绕帮助失业人员解决困难加强管理服务,保证其基本生活有着落,准备就业有帮助。要结合街道社区平台建设,将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扩面征缴、申领登记、待遇支付等方面的作用。要把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纳入“金保工程”和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总体安排中,完善就业信息

30、公开发布制度,建立就业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动态跟踪系统,并提供失业保险及相关的政策指导、法律咨询等综合信息服务。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和信息传送网络化,实现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服务的全程化、个性化,为企业和失业人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10、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应加快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就业信息网络,通过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来加强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布制度,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便利的就业服务。优化现有的各项传统就业服务活动,如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及就业规划等等,切实提高这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11、努力完善失业保险激励机制。从目前情况

31、来看,我国失业问题呈现失业周期长、失业人群低龄化、失业人员结构多元化等特征,而就业局面呈现就业形式多样化、固定就业人数递减、灵活就业人数趋增等特点,季节性就业及“钟点工”等就业形式也越来越受劳动者的青睐。因此,必须从不同行业、不同工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11 作的不同失业风险出发,针对不同群体的失业特点,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制,以此明晰个人财产所有权,更新个别参保人员“重养老、轻失业”的陈旧观念,同时多渠道筹集失业保险基金,建立失业保险征缴长效激励机制。为此,一是要对失业者实施有效的激励

32、,如按失业时间长短分段确定给付金额等:二是要对企业单位进行必要的激励,如对于招聘吸纳高龄、残疾、病弱劳动者的企业,适当免除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等。 12、切实加强失业保险的法制建设,加大失业保险执法力度。我国失业保险条例颁布至今,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功不可没,但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必须更新失业保险制度的建制理念,更好地完善和落实好促进就业、保障生活的失业保险制度。为此要做到在保障生活方面,使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在失业后尽快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预防失业方面,使依法参保缴费的人员及其工作单位拥有高涨的缴费热情,积极配合相关部

33、门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工作;在促进就业方面,使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便利有效地参与就业培训,在较短时期内实现再就业。同时,失业保险法也应该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失业保险金的统筹层次:制定突发性大规模失业的应急预案: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并给予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的支持。 13、积极借鉴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快速发展,大多数国家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目前国外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单一失业保险模式,如美国、加拿大,二是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混合模式,如法国、德国,三是单一失业救助模式,如新西兰、匈牙利。借鉴国外经验,我国还可以考虑通过实行“浮动税率”和“差别税率”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防止企业频繁解雇员工,有效地调控失业率,既可以起到鼓励企业尽量保留雇员和限制企业解雇行为的作用,又可以激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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