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条文对照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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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条文对照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目录二二三三四四新新安规安规的编制说明的编制说明新新安规安规与旧与旧安规安规的主要不同处的主要不同处新旧新旧安规安规具体条文对照说明具体条文对照说明一一新新安规安规的主要内容概要的主要内容概要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一、一、新新安规安规的主要内容概要的主要内容概要 GB 268602011G

2、B 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为站电气部分)为20112011年年7 7月月2929日发布的最新国家标准,涵盖了日发布的最新国家标准,涵盖了发、变、配、送、农电和用户电气上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发、变、配、送、农电和用户电气上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为广大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广大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

3、求,适用于具有安全要求,适用于具有66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35kV及以上电压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备的用电单位运用及以上电压等级设备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参考使用。 新新安规安规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4、术语和定义、作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作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业要求、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电气设备运行、线业要求、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电气设备运行、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带电作业、发电机和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带电作业、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和维护、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高压电动机的检修和维护、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二次系统上的工作、电气试验、电力电缆工作以及其他安全二次系统上的工作、电气试验、电力电缆工作以及其他安全要求方面做出了明确的安全要求及定义,并给出了第一、第要求方面做出了明确

5、的安全要求及定义,并给出了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格式、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紧急抢修单格式、二种工作票的格式、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紧急抢修单格式、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标示牌格式、操作票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标示牌格式、操作票格式等,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新格式等,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新安规安规规定内规定内容进行工作。容进行工作。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二、新二、新安规安规的编制说明的编制说明 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高压试

6、验室部分)是电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高压试验室部分)是电力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最重要规程,是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力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最重要规程,是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安全的最基本要求。随着电力技术装备不断壮大,安全和电网安全的最基本要求。随着电力技术装备不断壮大,电力生产技术快速发展,自动化程度不断增强,发电单机容电力生产技术快速发展,自动化程度不断增强,发电单机容量已突破量已突破1000MW1000MW,电网电压等级已达到,电网电压等级已达到1000kV1000kV。为了使原规。为了使原规程更能适应当前全国电力生产的具体条件,不断提高电力安程更能适应当前全国电力生产的具体条件,

7、不断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特重新编制了全生产水平,特重新编制了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并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现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现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三、新三、新安规安规与旧与旧安规安规的主要不同处的主要不同处 新新安规安规与旧与旧安规安规的内容上有很多不同的地方,的内容上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总的来说是新总的来说是新安规安规更加的简洁明了,更加的切合实际,更加的简洁明了,更加的切合实际,符合现场工作

8、的需要。符合现场工作的需要。 新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主要是规范人的行为,保证电网、新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主要是规范人的行为,保证电网、设备、人身安全。新设备、人身安全。新安规安规充分考虑新技术、新设备带来充分考虑新技术、新设备带来的安全问题,同时考虑减员增效的要求,并和当前电力系统的安全问题,同时考虑减员增效的要求,并和当前电力系统的发展以及安全情况相结合,对旧的发展以及安全情况相结合,对旧安规安规的相关内容进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删减、优化,以适应电力系统发展的要求。了删减、优化,以适应电力系统发展的要求。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1、引言、引言电力事业的发展从来

9、没有停止过,新技术、新设备越来电力事业的发展从来没有停止过,新技术、新设备越来越多的运用到电力生产中,越多的运用到电力生产中,2003试行版试行版安规安规很多部分越很多部分越来越不能适用于新时期电力安全生产的需要,而来越不能适用于新时期电力安全生产的需要,而2009年新年新安规安规在老在老安规安规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大量采用新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大量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内容是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内容是新安规安规的最主要变化和的最主要变化和突出特点。新突出特点。新安规安规需要每一个电力人认真学习,将其真需要每一个电力人认真学习,将其真正运用到生产实践中,这样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同时,在

10、新正运用到生产实践中,这样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同时,在新安规安规中处处都体现了企业以人为本的思想。中处处都体现了企业以人为本的思想。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2 2、正文、正文修订后的新修订后的新安规安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考虑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考虑现阶段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在电力生产中大量运用的事现阶段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在电力生产中大量运用的事实以及各种新情况的出现,同时充分考虑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实以及各种新情况的出现,同时充分考虑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说新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说新安规安规与旧与旧安规安规有着很多有着很多不同之

11、处,下面针对新不同之处,下面针对新安规安规部分修改之处详细地进行阐部分修改之处详细地进行阐述。述。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2.1 2.1 新新安规安规第第3.63.6条及条及3.73.7条条“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定义为低压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定义为低压”“”“超过低压的电压等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定义为高压级定义为高压”。此条的修改对现场作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此条的修改对现场作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对高、低压作出了明确分类,原运规中相关内容将作出义,对高、低压作出了明确分类,原运规中相关内容将作出相应修改

12、。相应修改。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新新安规安规对高低压的划分对确定事故责任人起着决定性的对高低压的划分对确定事故责任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作用。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2.2 2.2 新新

13、安规安规对工作人员名称定义的突出特点就是充分考对工作人员名称定义的突出特点就是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现实要求。如新虑实际情况和现实要求。如新安规安规5.7.55.7.5条将条将“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改为改为“运行人员运行人员”即科学严谨,又贴近实际,统一了口径,即科学严谨,又贴近实际,统一了口径,此条在新此条在新安规安规后面的条目中也有体现,都体现了新后面的条目中也有体现,都体现了新安安规规的科学严谨。的科学严谨。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2.3 2.3 新新安规安规在对一些专业术语的使用上也更加严谨。如在对一些专业术语的使用上也更加严谨。如第第14.2.914.

14、2.9条中条中“短路接地线短路接地线”,在老,在老安规安规中为接地短路中为接地短路线。虽然两种表达方式在我们看来都是一个意思,但新线。虽然两种表达方式在我们看来都是一个意思,但新安安规规用用“短路接地线短路接地线”更能说明这根线是接地线。对常用工更能说明这根线是接地线。对常用工器具的定义更加明确。器具的定义更加明确。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2.4 2.4 在在GB156-93标准电压标准电压中,已没有中,已没有44kV、154kV的的电压等级。第电压等级。第6.2.1条中,将条中,将“在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改为改为“在在

15、35kV及以下设备处工作,及以下设备处工作,”44kV电压等级取消;电压等级取消;将将“2035”改为改为“20、35”,将,将“60110”改为改为“63、110”,考虑到,考虑到标准电压标准电压中未列一些发电机电压的安全距离,中未列一些发电机电压的安全距离,保留了原表保留了原表2中的中的13.8kV与与10kV相同安全距离的数据,增加相同安全距离的数据,增加了了“注: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注: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这。这些都显示了新些都显示了新安规安规的严谨,与国家标准相一致。的严谨,与国家标准相一致。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

16、ved. 2.5 2.5 新新安规安规5.4.3-5.4.55.4.3-5.4.5条,在说明工作许可人等的安全条,在说明工作许可人等的安全责任时,并没有像老责任时,并没有像老安规安规那样使用那样使用“是否是否”这个词,而这个词,而是改用明确、确定等肯定的词组,这些也反应了新是改用明确、确定等肯定的词组,这些也反应了新安规安规在用词上的严谨性以及对工作内容的明确性。在用词上的严谨性以及对工作内容的明确性。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四、新旧四、新旧安规安规具体条文对照说明具体条文对照说明 下面的内容为新旧下面的内容为新旧安规安规具体条文对照对说,由于检具体条文对

17、照对说,由于检修试验中心不涉及第十章修试验中心不涉及第十章: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第十二章: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故具护;第十二章: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故具体对照说明省略了该两章的内容。(红色字体为主要不同之体对照说明省略了该两章的内容。(红色字体为主要不同之处的标识及说明)处的标识及说明)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第一章)范范 围围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一章,章名为:总则。1(第1、2条)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 【

18、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条,删除第2条,第1条原文为: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原文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第3条)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

19、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3条一部分,原文为:“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增加“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体现了电力设施同功能、同标准的安全要求。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2规范性应用文件规

20、范性应用文件 【对照说明】 本章为新增内容。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201994 电工术语 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GB/T 2900.502008 电工术语 发电、输电及配电 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3术术 语语 和和 定定 义义 【对照说明】 本章为新增

21、内容。3 GB/T 2900.201994、GB/T 2900.502008界定的及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3.1 发电厂发电厂站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的生产电能的工厂。GB/T 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3.2 变电站(电力系统的)变电站(电力系统的) substation(of a power system)电力系统的一部分,

22、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施(例如保护装置)。GB/T 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2 注:根据含有变电站的系统的性质,可在变电站这个词前加上一个前缀来界定。例如:(一个输电系统的)输电变电站、配电变电站、500kV变电站、10kV变电站。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3.3 电力线路电力线路 electric line 在系统两点间用于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GB/T 2900

23、.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3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3.4 断路器断路器 circuit-breaker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负荷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开关。 注:改写GB/T 2900.201994,定义3.13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3.5 隔离开关隔离开关 disconnector 在分位置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如

24、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GB/T 2900.201994,定义3.24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3.6(第3条) 低低电电压压 low voltage; 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GB/T 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3.7 高高电电压压 high voltage; HV 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GB/T 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对照说明】

25、本条为新增条款。3.8(第3条)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operating electrical equipment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3条一部分,原文为: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4作作 业业 要要 求求 【对照说明】 本章为新增内容。4.1(第5条)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5条,原文为: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1.1(第5条) 经医师鉴定

26、,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条第一项,原文为: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修改为“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更加明确了体格检查的时间。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4.1.2(第5条)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条第三项,原文为: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七),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4.1.3(第5条)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

27、规程第5条第二项,原文为: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4.2 作业现场作业现场 【对照说明】 本节为新增内容。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4.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4.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对照说明】 本

28、条为新增条款。4.3 作业措施作业措施 【对照说明】 本节为新增内容。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4.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4.3.2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4.3.3 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坏境、

29、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员的任务分工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4.4 其他措施其他措施 【对照说明】 本节为新增内容。4.4.1 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4.4.2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5(第三章)安安 全全 组组 织织 措措 施施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三章,章名为: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

30、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1(第34条)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三章第34条和新增条款。5.1.1(第34条) 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34条,原文为: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一、工作票制度;二、工作许可制度;三、工作监护制度;四、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增加“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

31、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1.2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安全要求之一,可包含编号、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以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等内容。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5.1.3(第35条) 除需填用工作票的工作外,其他可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方式。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35条第三项,原文为:口头或电话命令。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2(第一节) 工作票

32、种类工作票种类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三章第一节一部分,节名为:工作票制度。5.2.1(第35、36条) 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35条第一项和第36条,第35条第一项原文为: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第36条原文为: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一、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二、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2.2(第35、37、12条) 大于表1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

33、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B)。表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707507.2020、351.0010008.7066、1101.5050及以下1.502203.005006.003304.006608.405005.008009.30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2.2(第35、37、12条)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 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 注3:750kV数据

34、是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是 按海拔1000m校正。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35条第二项、第37条和第12条,第35条第二项原文为: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第37条原文为: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一、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二、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三、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四、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五、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表1为原规程第12条表1,增加750kV、1000kV、50kV及以下、500kV、600kV、800k

35、V最小安全距离,删除44kV、154kV最小安全距离。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2.3(第12条) 带电作业或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但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填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C)。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2条,原文为: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5.2.4(第43条) 事故紧急抢修工作使用紧急抢修单(格式参见附录D)或工作票。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43条,

36、原文为: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第四章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制定专人负责监护。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3(第一节) 工作票填用工作票填用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三章第一节一部分,节名为:工作票制度。5.3.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明确工作票是统一格式的。5.3.2(第40、42条)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

37、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3.2(第40、42条) c)全站停电。 注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注2:直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或单极运行时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40、42条各一部分,第40条原文为: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

38、用一张工作票。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第42条原文为: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3.2(第40、42条)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5.3.3(第41条) 同一变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以下同)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对照说明】 本条

39、为原规程第41条,原文为: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5.3.4 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3.5(第50条)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并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0条,原文为: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分场、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

40、或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分场或工区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5.3.6(第39条)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39条,原文为: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3.6(第39条)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

41、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5.3.7(第40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40条一部分,原文为: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5.3.8 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3.9(第40、42条) 同时停送电的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

42、用新的工作票。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40、42条各一部分,第40条原文为:开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第42条原文为: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5.3.10(第48条) 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48条一部分,原文为: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3.10(第48条)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

43、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5.3.11(第48条) 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48条一部分,原文为: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5.3.12(第47条) 电气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和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计划工作时间为限,延期应办理手续。 CSG 2012. All rig

44、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3.12(第47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47条,原文为: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值长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5.4(第51条)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51条,增加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修改第51条第四项内容。5.4.1(第51条) 工作票签发人: 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

45、正确、完备; 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4.1(第51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1条第一项,原文为:工作票签发人:1.工作必要性;2.工作是否安全;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5.4.2(第51条)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46、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1条第二项,原文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4.2(第51条)本规程;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如何现场实际条件;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5.4.3(第51条) 工作许可人: 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

47、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1条第三项,原文为: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或变电所值班员):1.审查工作必要性;2.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4.3(第51条)命令是否正确;3.发电厂或变电所线路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5.4.4 专责监护人: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修改了原规程第

48、51条第四项,原文为:值长: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4.5(第51条) 工作班成员: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1条第五项,原文为: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5.5(第二节) 工作许可工作

49、许可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三章第二节,节名为:工作许可制度。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5.1(第52条)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2条,原文为: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一、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二、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50、;三、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5.2(第53条) 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3条,原文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5.5.3(第100条)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联系并履行有关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 【对照说明

51、】 本条为原规程第100条,原文为: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向调度汇报。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6(第三节) 工作监护工作监护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三章第三节,节名为:工作监护制度。5.6.1(第54条) 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4条一部分,原文为: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5.6.2(第54、56

52、条)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6.2(第54、56条)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4、56条各一部分,第54条原文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第56条原文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

53、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5.6.3(第56条)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并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6条一部分,原文为: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6.3(第56条)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5.7(第四节)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三章第四节,节名为:工作间断、转移和终

54、结制度。5.7.1(第59条)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成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隔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且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应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的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59条,原文为: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7.1(第59条)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

55、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5.7.2(第60条)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离开工作地点、可送电的答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方可执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0条,原文为: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分 CSG 2012. All right

56、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7.2(第60条)场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一、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二、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5.7.3(第61条)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收回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c)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57、【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1条,原文为:在未办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7.3(第61条)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二、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三、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工作班若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5.7.4(第62条)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2条,原文为:在同

58、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依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7.5(第63条)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状况、试验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未处理的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票终结。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3条,原文为: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

59、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5.7.6(第64条) 除5.7.2给出的规定外,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员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5.7.6(第64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4条,原文为: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

60、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6(第四章)安安 全全 技技 术术 措措 施施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四章,章名为: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6.1(第66条)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66条一部分,原文为:在全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6.1.1(第66条)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6条一部分,原文为: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1.1(第66条)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

61、下列措施:一、停电;二、验电;三、装设接地点;四、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6.1.2(第66条)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执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6条一部分,原文为: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两线一地制系统验电、装设接地线措施,由局(厂)自行规定。6.1.3 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附录E的要求。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6.2(第一节) 停电停电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四章第一节,节名为:停电。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

62、条 文 内 容6.2.1(第67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停电: a)检修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距离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 c)工作人员与35kV及以下设备的距离大于表2规定的安全距离,但又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拦等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邻近工作人员,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e)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2.1(第67条)表表2 人员工作中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人员工作中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 13.8kV执行10kV的

63、安全距离。 注3: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是 按海拔1000m校正。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357508.0020、350.6010009.5066、1101.5050及以下1.502203.005006.803304.006609.005005.0080010.10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2.1(第67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7条,原文为: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一、检修的设备;二、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距离小于表2(略)规定的设备;三、在44

6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2(略)规定,但小于表1(略)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拦措施的设备;四、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表2中电压等级“2035”修改为“20、35”;“66 110”修改为“66、110”。 删除44kV、154kV安全距离;增加750kV、1000kV、 50kV及以下、 500kV、 660kV、 800kV安全距离。6.2.2(第68条) 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应有能反应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8条一部分,原文为: CSG 2012.

65、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2.2(第68条)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连接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6.2.3(第69条) 应断开停电设备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闭锁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69条,原文为: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66、6.2.4 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3(第二节) 验电验电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四章第二节,节名为:验电。6.3.1(第70、71条) 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验电。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其他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可间接验电。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70、71条各一部分,第70条原文为: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

67、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构架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3.1(第70、71条) 第71条原文为: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使用绝缘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噼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增加“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其塔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可间接验电”。6.3.2(第71条)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人体与被验

68、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71条一部分,原文为: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增加“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略)的安全距离要求”。6.4(第三节) 接地接地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四章第三节,节名为:装设接地线。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4.1(第78条) 装设接地线不宜单人进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78条,原文为: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6.4.2 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导线。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6.4

69、.3(第73条) 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73条,原文为: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接地而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4.3(第73条)尽。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修改为“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70、并三相短路。” 删除“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增加“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6.4.4(第74条) 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侧都应接地。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74条,原文为: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4.5(第79条) 装、拆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

71、程第79条一部分,原文为: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装、拆接地线均应适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修改为“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 增加“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6.4.6(第80条) 不应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80条一部分,原文为: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6.4.7 接地线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若使用分相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4.8(第80条)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截面

72、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80条,原文为: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6.4.9(第79条) 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79条一部分,原文为: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 CSG 2012. All

73、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4.9(第79条)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6.4.10(第77条) 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适当部位。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77条一部分,原文为: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点,这些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6.4.11 已装设接地线发生摆动,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6.4.12(第75条) 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设接地线或接地开关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C

74、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4.12(第75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75条一部分,原文为: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然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6.4.13(第81条) 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部分接地线应征得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81条,原文为: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一、拆除一相接地线;二、拆除接地线,保留短

75、路线;三、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4.14 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6.5(第四节)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四章第四节,节名为: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6.5.1(第84条)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

76、,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84条,原文为: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5.1(第84条)作!”的标示牌(见附录四)。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6.5.2 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操作的隔离开关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对照说明】 本条为

77、新增条款。6.5.3(第85条) 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临时遮拦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与带电部分直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5.3(第85条)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栏。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85条,原文为: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略)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略)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

78、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符合附录五的要求。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略)的规定数值”修改为“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略)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表2(略)的规定”;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5.3(第85条) “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

79、制成,装设应牢固”修改为“临时遮栏应装设牢固”;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符合附录五的要求。”修改为“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栏”。6.5.4(第86条)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侧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86条,原文为: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CSG 2012. All rig

80、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5.5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时,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不应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6.5.6(第87条)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里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遮栏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87条,原文为: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

81、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5.6(第87条)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修改为“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里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增加“遮栏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6.5.7 若室外只有个别地点设备带电,可在其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外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6.5.8(第88条) 工作地点应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对照说明】

82、 本条为原规程第88条,原文为: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5.9(第89条) 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89条,原文为: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和梯子上

83、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6.5.10(第90条) 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标示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90条,原文为: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6.5.11 标示牌式样见附录F。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第二章)电电 气气 设设 备备 运运 行行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二章,章名为: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7.1(第四节)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二章第一节

84、,节名为: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值班工作。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1.1(第12条) 设备不停电时,人员在现场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2条,原文为: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略)的安全距离。7.1.2(第11条)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实行单人值班或操作: a) 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安装牢固、高度大于1.7m的遮栏,遮栏通道门加锁; b)室内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 【对照

85、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1条,原文为: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一、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1.2(第11条)装牢固并加锁者;二、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7.1.3(第15条)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入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入接地点8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5条,原文为: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

86、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7.2(第二节) 电气设备巡视电气设备巡视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二章第二节,节名为:高压设备的巡视。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2.1(第13条) 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宜进行其他工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3条,原文为: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7.2.2(第14条)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

87、和避雷针。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4条,原文为: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增加“不应使用伞具”。7.3(第三节) 电气操作电气操作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二章第三节,节名为:倒闸操作。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3.1(第18条) 操作发令操作发令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18条。7.3.1.1(第18条) 发令人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名称。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8条一部分,原文为: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

88、备名称和编号。7.3.1.2(第18条) 受令人接令后,应复诵无误后执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8条一部分,原文为: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7.3.2 操作方式操作方式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22条一部分,并新增了部分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3.2.1 电气操作有就地操作、遥控操作和程序操作三种方式。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3.2.2(第22条) 正式操作前可进行模拟预演,确保操作步骤正确。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条一部分,原文为: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

89、设备操作。7.3.2 操作方式操作方式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3.3.1 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3.3.2 单人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3.3.3 程序操作,是指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3.4 操作票填写操作票填写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8、2022、30条。7.3.4.1(第22条) 操作票是操作前填写操作内容和顺序的规范化票式,可包含编号、操作任务、操作顺序、操作时

90、间,以及操作人或监护人签名等。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条,原文为: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3.4.1(第22条)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7.3.4.2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用,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8条一部分,原文为:刀闸操作由操作人填

91、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7.3.4.3(第22条)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1条一部分,原文为: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还应由值班长审核签名。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3.4.4(第18条) 操作票格式参见附录G。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8条一部分,原文为:刀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见附录一)。7.3.4.5(第20条)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

92、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a)在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中,启停系统、调节功率、转换状态、改变控制方式、转换主控站、投退控制保护系统、切换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及手动调节分接头、控制系统对断路器的锁定操作等。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3.4.5(第20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0条,原文为: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检查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位置,检

93、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符合分配,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保险),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操作票应填写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b)项为新增条款。7.3.4.6(第30条) 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单一操作,以及拉开全变电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开关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时,可不填用操作票。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30条,原文为: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一、事故处理;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三、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94、 容7.3.5 操作的基本条件操作的基本条件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9条一部分,并新增了部分条款。7.3.5.1 具体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接线图。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3.5.2 电气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3.5.3(第19条) 高压电气设备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必要时加挂机械锁。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9条一部分,原文为: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假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少数特殊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加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95、 文 内 容7.3.5.3(第19条)装机械锁)。7.3.6 操作的基本要求操作的基本要求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9、22、25、26、29条。7.3.6.1(第19条) 停电操作应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按相反的顺序进行。不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9条一部分。原文为: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

96、.3.6.2(第22条) 非程序操作应按操作任务的顺序逐项操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22条一部分,原文为: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7.3.6.3(第25条) 雷雨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5条一部分,原文为:雷电时,禁止进行刀闸操作。7.3.6.4(第25条)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均应带绝缘手套。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5条一部分,原文为: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均应带绝缘手套。 增加“高压熔断器”。 CSG 2012.

97、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3.6.5(第25条)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25条一部分,原文为: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 增加“戴绝缘手套”。7.3.6.6(第26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物或绝缘台上。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6条,原文为: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绝缘垫”修改为“绝缘物”。7.3.6.7 在高压开关柜的手

98、车开关拉至“检修”位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7.3.6.7置后,应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3.6.8 操作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7.3.6.9(第29条)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9条,原文为: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99、容8(第五章)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安 全全 措措 施施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五章,章名为: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安全措施。8.1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应满足一般工作程序和安全要求。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8.2(第91条)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指令执行。不应约时停、送电。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91条一部分,原文为: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有关单位书面指定的人员的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8.3(第92

100、条) 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应记录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92条一部分,原文为:值班调度员必须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8.4(第92条)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完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或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92条一部分,原文为: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竣工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 CSG 2

101、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8.4(第92条)录薄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或变电所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9(第六章)带带 电电 作作 业业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六章,章名为:带电作业。9.1(第一节)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六章第一节,节名为:一般规定。9.1.1 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等应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9.1.2(第92条)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

102、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1.2(第95条)等,不应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或适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95条一部分,原文为: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9.1.3(第98条)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复杂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98条,原文为: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CSG 2012. All right rese

103、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1.4(第99条)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作,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99条,原文为: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带电作业现场情况不熟悉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9.1.5(第101条)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 a)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

104、作业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1.5(第101条) c)直流线路中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d)不应约时停用或回复重合闸及直流再启动装置。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01条,原文为: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一、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二、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三、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三、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修改为d)项。 第c

105、)项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1.6(第102条)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02条,原文为: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9.2(第二节)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六章第二节,节名为:一般技术措施。 CSG 2012. All

106、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1(第110条)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6kV、1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10条,原文为: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3(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若须在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采用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9.2.2(第111条) 等电位工作人员应穿着阻燃内衣,外面穿着全套屏蔽服,各部分连接良好。不应通过屏蔽服断、接空载线路或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及接地电流。750kV及以上等电位作业还应戴面罩。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11条,原文为:等电位作业人员必

107、须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拳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裤、手套、袜和鞋),且各部分应连接好屏蔽服内还应穿阻燃内衣。严禁通过屏蔽服断、接接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2(第111条)地电流、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 增加“750kV及以上等电位作业还应戴面罩”。9.2.3(第115条) 等电位工作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750kV和1000kV等电位作业,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15条,原文为: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系好安全带。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

108、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表8(略)的规定。 增加“750kV和1000kV等电位作业,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9.2.4 交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直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宜采取防离子流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5(第103、112、113条) 下列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 a)地电位作业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 b)等电位作业人体与接地体的距离; c)工作人员进出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所组成的组合间隙; d)工作人员与相邻导线的距离。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

109、03、112、113条各一部分,原文为: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3(略)的规定。 第112条原文为:等电位作业人员对地距离应不小于表3(略)的规定,对邻相导线的距离应不小于表6(略)的规定。 第113条原文为: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绝缘梯上作业或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时,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间所组成的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7(略)的规定。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6(第116条) 等电位工作人员与地电位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工具和材料的传递。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16条各一部分,原文为:

110、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面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工作或绝缘绳索进行,其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4(略)的规定。9.2.7(第117条)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导线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导线飞车)时,钢芯铝铰线和铝合金铰线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120平方毫米,钢铰线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50平方毫米。 b)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底线上的作业,在9.2.7a)规定外的其他型号导(地)线上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7(第117条)的作

111、业,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时,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批准后方能进行。 c)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 d)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0.5m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1m。 e)在绝缘子横担线路上不应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17条,原文为: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7(第117条)沿导、地线上悬

112、挂的软、硬梯或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 钢芯铝铰线: 120平方毫米; 钢 铰 线: 70平方毫米; 钢 铰 线: 500平方毫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 1、在孤立档距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2、在有断股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3、在有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 4、在其他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 5、两人以上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三、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前,必须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地线及人体对导线的最小间距应比表3(略)中的

113、数值增大0.5m,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7(第117条)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比表3(略)的安全距离增大1m。 四、在瓷横担线路上严禁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9.2.8(第119条) 带电断、接空负荷线路,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采取消弧措施,不应带负荷断、接引线。不应同时接触为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19条各一部分,原文为:带电断、

114、接空载线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必须确认线路的终端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后,方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8(第119条)可进行。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 二、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作业人员应戴护目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作的断流能力应与被断、接的空载线路电压等级及电容电流相适应。如使用消弧绳,则其断、接的空载线路的长度不应大于表9(略)的规定,且作业人员与断开点应保持4m以上的距离。 三、在查明线路确无接地,绝缘良好,线路上无人工作且相位确定无

115、误后才可进行带电断、接引线。 四、带电接引时未接通相的导线及带电断引时已断开相的导线将因感应而带电。为防止点击,应采取措施后才能触及。 五、严禁同事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以防人体串入电路。 增加了“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内容。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9(第126136条) 绝缘子表面采取带电水冲洗或进行机械方式清扫时,应遵守相应技术导则的规定。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26136条,第126条原文为:带电水冲洗一般应在良好天气时进行,风力

116、大于四级,气温低于零下3,雨天、雪天、雾天及雷电天气不宜进行。 第127条原文为:带电水冲洗作业前应掌握绝缘子的脏污情况,当盐密值大于表10(略)临界盐密值的规定时,一般不宜进行水冲洗,否则,应增大水电阻率来补救。避雷器及密封不良的设备不宜进行带点水冲洗。 第128条原文为:带电水冲用水的电阻率一般不低于1500cm,冲洗220kV变电设备时水电阻率不应低于3000cm,并应符合表10(略)的要求。每次冲洗前都应用合格的水阻表测量水电阻率,应从水枪出口处取水样进行测量。如用水车等容器盛水,每车水都应测量水电阻率。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

117、.2.9(第126136条) 第129条原文为:以水柱为主绝缘的大、中、小型水冲(喷嘴直径为3mm及以下者称为小水冲;直接为48mm者称中水冲;直径为9mm及以上者称大水冲),其水枪喷嘴与带电体之间的水柱长度不得小于表11(略)的规定。大、中型水冲水枪喷嘴均应可靠接地。 第130条原文为:由水柱、绝缘杆、引水管(指有效绝缘部分)组成的小水冲工具,其组合绝缘应满足如下要求:一、在工作状态下应能耐受表17(略)规定的试验电压。二、在最大工频过电压下流经操作人员人体的电流应不超过1mA,试验时间不小于5min。 第131条原文为:利用组合绝缘的小水冲工具进行冲洗时,冲洗工具严禁接触带电体。引水管的有

118、效绝缘部分不得触及接地体。 操作杆的使用及保管均按带电作业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32条原文为:带电水冲洗前应注意调整好水泵压强,使水柱射程远且水流密集。当水压不足时,不得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9(第126136条)将水枪对准被冲洗的带电设备。冲洗用水泵应良好接地。 第133条原文为:带电水冲洗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冲洗方法。直径较大的绝缘子宜采用双枪跟踪法或其他方法,并应防止被冲洗设备表面出现污水线。当被冲绝缘子未冲洗干净时,水枪切勿强行离开,以免造成闪络。 第134条原文为:带电水冲洗前要确知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有零值及低值的绝缘

119、子及瓷质有裂纹时,一般不可冲洗。 第135条原文为:冲洗悬垂绝缘子串、瓷横担、耐张绝缘子串时,应从导线侧向横担侧依次冲洗。冲洗支柱绝缘子及绝缘瓷套时,应从下向上冲洗。 第136条原文为:冲洗绝缘子时应注意风向,必须先冲下风侧,后冲上风侧,对于上、下层布置的绝缘子应先冲下层,后冲上层,还要注意冲洗角度,严防临近绝缘子在溅射的水雾中发生闪络。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2.10(第106条) 绝缘子串上带电作业前,应检测绝缘子串的良好绝缘子片数,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06条,原文为: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

120、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表5(略)的规定。9.2.11 采用绝缘手套作业法或绝缘操作杆作业法时,应根据作业方法选用人体绝缘防护用具,使用绝缘安全带、绝缘安全帽。必要时还应戴护目眼镜。工作人员转移相位工作前,应的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9.3(第八节) 感应电压防护感应电压防护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六章第八节,节名为:感应电压防护。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3.1(第144条) 在330kV、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44条

121、,原文为:在330500kV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级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9.3.2(第146条)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4(1000kV为0.6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等。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46条,原文为: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3.2(第146条)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

122、应用接地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增加“(1000kV为0.6m)”的内容。9.3.3(第147条)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47条,原文为: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9.4(第十四节)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六章第十四节,节名为: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和试验。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123、容9.4.1(第167条) 存放带电作业工具应符合DL/T 97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67条,原文为:带电作业工具应置于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房间存放。9.4.2(第170172条) 不应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70172条,第170条原文为: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检修或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171条原文为: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72条原文为:使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其是否损坏、变形、失灵,并使用2500V绝缘摇表或绝缘检测

124、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极宽2cm,极间宽2cm),阻值应不低于700M。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4.2(第170172条),并应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9.4.3(第169条) 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69条,原文为: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9.4.4 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防止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9.4.5(第174条)

125、 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74条,原文为: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其试验周期为: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行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机械试验:绝缘工具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9.4.5(第174条)每年一次,金属工具两年一次。11(第八章)在六氟化硫(在六氟化硫(SF6)电气)电气设设 备备 上上 的的 工工 作作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八章,章名为: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1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括,操作、巡视、作业、事故

126、时防止六氟化硫泄漏的安全措施,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1.2(第197条) 不应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97条,原文为: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11.3(第200条) 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6气体进行检验,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00条,原文为:设备解体检修前,必须对SF6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气

127、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佩戴防毒面具。打开设备封盖后,检修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 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佩戴防毒面具。打开设备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1.3(第200条)封盖后,检修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修改为“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1.4(第192条) 室内设备重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避免SF

128、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92条,原条文为:在室内,设备重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必须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11.5(第201条)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应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回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01条,原文为:设备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1.5(第201条)内的SF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用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设备抽

129、真空后,用高纯氮气冲洗3次压力为9.810000Pa(一个大气压)。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20%氢氧化钠水溶液中浸泡12小时候深埋。 删除“设备抽真空后,用高纯氮气冲洗3次压力为9.810000Pa(一个大气压)。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20%氢氧化钠水溶液中浸泡12小时候深埋。” 增加“回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11.6(第192、198条) 进入SF6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不超过1000uL/L)。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192、198条,第192条原文为:在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

130、大于80%,同时必须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1.6(第192、198条)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 第198条原文为:进入SF6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11.7(第203条) SF6电气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佩戴防毒面具或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不应入内。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03条,原文为:发生紧急事故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进行通风。发生设备防

131、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删除“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增加“未佩戴防毒面具或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不应入内。”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3(第十章)二次系统上的工作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十章,章名为:在继电保护、仪表第二次回路上的工作。13.1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内容可包含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仪表和自动化监控等系统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运行、检修及试验等。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3.2(第226条) 二次回路变动

132、时应防止误拆或产生寄生回路。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6条,原文为: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纸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3.3(第220条) 工作中应确保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0条,原文为: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修改为“应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13.4(第221条) 在带电的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开

133、路。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1条,原文为: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二、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三、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四、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3.4(第221条)的永久接地点断开;五、工作是,必须有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13.5(第222条) 在带电的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短路或接地。 【对

134、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2条,原文为: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二、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保险)。13.6 不应在二次系统的保护回路上接取试验电源。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3.7(第223条)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3.7(第223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3条,原文为: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

135、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删除“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内容。13.8(第219条)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一次设备通电试验或传动试验时,应通知设备运行方和其他相关人员。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19条,原文为: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派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13.9 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恢复正常,各相关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3.9压板及切换开

136、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4(第十一章)电电 气气 试试 验验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十一章,章名为:电气试验。14.1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对照说明】 本节为新增内容。14.1.1 电气试验应符合高压试验作业、试验装置、试验过程及测量工作的安全要求。【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4.1.2 电气试验的具体标准、方式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2(第一节) 高压试验高压试验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十一章第一节,节名为

137、:高压试验。14.2.1(第227条)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许可高压试验前,应将其他检修工作暂停;试验完成前不应许可其他工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7条,原文为:高压试验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的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章工作票。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CSG 2012. All right

138、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2.2(第227条)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断开点之间满足试验电压对应的安全距离,且检修侧有接地线时,应在断开点装设“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后方可工作。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27条,原文为:高压试验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的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章工作票。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

139、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2.3(第230条)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低压回路中应有过负荷自动保护装置的开关并串用双极刀开关。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30条,原文为: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修改为第14.2.4条。14.2.4(第230条)

140、应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试验线的长度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撑牢固。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30条,原文为: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2.4(第230条),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

141、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修改为第14.2.3条。14.2.5(第231条)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遮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一端加压,另一端采取防范措施。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31条,原文为: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2.5(第231条)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增加“遮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14.2.6(第234

142、条) 未接地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间断或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34条,原文为: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修改为“未接地的大电容被试设备”。14.2.7(第232条) 加压前应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后方可加压。操作人应站在绝缘物上。(省略了加压注意事项)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2.7(第232条) 【对照说明】 本条

143、为原规程第232条,原文为: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14.2.8(第233条) 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断开试验电源,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33条,原文为: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修改

144、为“应断开试验电源,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2.9(第235条) 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行装设的短路接地线,并检查被试设备,恢复试验前的状态。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35条,原文为: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14.3(第二四节) 测量工作测量工作 【对照说明】 本节标题为原规程第十一章第二四节,节名分别为:第二节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第三节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第四节 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14.3.1(第247、24

145、8条)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应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物上,不应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测量低压熔断器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前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3.1(第247、248条),应将各相熔断器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隔离。观测表计时,应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47、248条,第247原文为: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第24

146、8条原文为: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14.3.2(第253条) 测量设备绝缘电阻,应将被测量设备各侧断开,验明无压,确认设备无人工作,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设备。测量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4.3.2(第253条)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53条,原文为: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

147、设备。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14.3.3(第254条) 测量线路绝缘电阻,若有感应电压,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取得许可,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54条,原文为: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单回路与另一线路有平行段)测量绝缘时,必须将另一回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电阻。14.3.4 发现发电厂和变电站升压站有系统接地故障时,不应测量接地网的接地电阻。 【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5(第十二章)电电 力力 电电 缆缆 工工 作作 【对

148、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十二章,章名为:电力电缆工作。15.1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对照说明】 本节为原规程第260、262条,并新增了部分条款。15.1.1 在电力电缆的沟槽开挖、电缆安装、运行、检修、维护和试验等工作中,作业环境应满足安全要求。【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5.1.2 沟槽开挖应采取防止土层塌方的措施。【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5.1.3 电缆隧道、电缆井内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5.1.4(第262条) 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用通

149、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62条,原文为:进电缆井前,应排除井内浊气。电缆井内工作,应戴安全帽,并做好防火、防水及防止高空落物等措施,电缆井口应有专人看守。 “电缆井”修改为“电缆井、电缆隧道”。 增加了“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 删除“电缆井内工作,应戴安全帽,并做好防火、防水及防止高空落物等措施,电缆井口应有专人看守”。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5.1.5(第262条) 电缆开断前,应核对电缆走向图,并使用专用仪器确认电缆无

150、电,可靠接地后方可工作。【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62条,原文为:锯电缆以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15.2 电缆试验安全措施电缆试验安全措施 【对照说明】 本节为新增内容。15.2.1 电缆试验前后以及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对被试电缆(或试验设备)充分放电。【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5.2.2 电缆试验时,应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电缆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应采取防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5.2.2范措施。【对照说明】

151、 本条为新增条款。15.2.3 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电缆另两相应短路接地。【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5.2.4 电缆试验结束,应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方可拆除。【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6(第十三章)其其 他他 安安 全全 要要 求求 【对照说明】 本章为原规程第十三章,章名为:其他安全措施。16.1(第四节) 作业时的起重、焊接、高出作业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对照说明】 本节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6.2(第266条) 在变电站户外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

152、应放倒后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66条,原文为:在屋外变电所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6.3(第271条) 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71条,原文为: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16.4 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不应使用金属梯子。【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条号条 文 内 容16.5 检修动力电源箱

153、的支路开关都应假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装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对照说明】 本条为新增条款。16.6(第267条) 工作场所的照明应适应作业要求。【对照说明】 本条为原规程第267条,原文为:工作地点应有充足的照明。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CSG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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