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遵循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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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遵循诉讼制度第八章遵循诉讼制度 正确维护正确维护权益权益主讲:徐程洪主讲:徐程洪 第一节第一节 诉讼法概述诉讼法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诉讼主体诉讼主体 第三节第三节 诉讼证据诉讼证据 第四节第四节 诉讼管辖及强制措诉讼管辖及强制措施施 第五节第五节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 第一节第一节 诉讼法概述诉讼法概述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1991年年4月月9日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行行政政诉诉讼讼法法 (1989年年4月月4日日第第七七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第

2、第二二次次会会议通过)议通过)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刑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1979年年7月月1日日第第五五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第第二二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根根据据1996年年3月月17日日第第八八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第第四四次次会会议议关关于于修修改改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刑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的的决定修正)决定修正) 一、诉讼与诉讼法一、诉讼与诉讼法 1、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处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专门活动。 2、诉讼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

3、称。 二、我国诉讼法的任务二、我国诉讼法的任务 1、保证司法机关正确、及时地审理诉讼案件 2、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三、我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三、我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5、辩论、辩护的原则6、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的原则7、检察监督的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诉讼主体诉讼主体 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专门机关。在我国,主要指: 1、人民法院 2、人民检察院 3、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参加二、民事诉讼

4、、行政诉讼参加人人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根据其诉讼地位的不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参加人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当事人;二是代理人。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 (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 三、刑事诉讼参与人三、刑事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一)刑事诉讼当事人(二)刑事诉讼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第第三节三节 诉讼证据诉讼证据 一、诉讼证据的属性一、诉讼证据的属性 诉讼证据是指在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

5、况的一切事实。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是: 1、客观性 客观性,指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独立存在的客观事实。一切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相关性 相关性,又称关联性,指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只有与案件真实情况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才能作为证据。 3、合法性 合法性,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 二、诉讼中的常用证据二、诉讼中的常用证据 (案(案例)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视听资料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三、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三、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一)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民事诉讼

6、中的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被告举证被告举证 (三)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三)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司法机关举证司法机关举证 第四节第四节 诉讼管辖及强制措施诉讼管辖及强制措施 一、刑事诉讼管辖及强制措一、刑事诉讼管辖及强制措施施 (一)刑事诉讼管辖 我国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 (二)、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拘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二、民事诉讼管辖及强制措二、民事诉讼管辖及强制措施施 (一)、民事诉讼的管辖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

7、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三、行政诉讼管辖及强制措施三、行政诉讼管辖及强制措施(案例)(案例) (一)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或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 (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等 第五节第五节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 一、刑事诉讼程序一、刑事诉讼程序(案例)(案例) 刑事案件一般从立案开始,经过侦察、提起公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刑事诉讼程序可分为立案、侦察、提起公诉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

8、、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一)立案、侦察、提起公诉 (二)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三)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四)执行程序 二、民事诉讼程序二、民事诉讼程序(案例)(案例)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三)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四)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三、行政诉讼程序三、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由起诉与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诉讼执行程序构成。 (一)起诉与受理 (二)审理和判决 (三)诉讼执行程序 第六节第六节 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一、

9、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辩护:辩护: 与“控告”相对。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法律和事实,针对控告申辩或者反驳的行为。辩护制度在罗马共和时代已被采用。当时被告人对控告人控告有权答辩,但是只有奴隶主和自由民为被告人时才享有这种权利。在封建社会,实行“纠问式诉讼”,被告人被剥夺辩护权。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专制,要求废除“纠问式诉讼”。许多资产阶级国家在理论上和法律中相继确立了辩护制度。各国刑事

10、诉讼法对辩护的种类和辩护权的行使均有相应规定。辩护的种类,基本上分为指定辩护与选任辩护、强行辩护与任意辩护、律师辩护与非律师辩护、多数辩护与共同辩护、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其他人为自己辩护。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许多国家还允许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独立许多国家还允许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独立选任辩护人。辩护人行使辩护权受法律保护。选任辩护人。辩护人行使辩护权受法律保护。有些国家法律允许在侦查阶段开始时确定辩有些国家法律允许在侦查阶段开始时确定辩护人并开始行使辩护权。有些国家除某些特护人并开始行使辩护权。有些国家除某些特定情况以外,法律允

11、许在侦查终结时确定辩定情况以外,法律允许在侦查终结时确定辩护人并开始行使辩护权。有些国家的法律则护人并开始行使辩护权。有些国家的法律则允许在案件被提起公诉以后确定辩护人,辩允许在案件被提起公诉以后确定辩护人,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开始时行使辩护权。还有些护人在审判阶段开始时行使辩护权。还有些国家,法律允许在任何诉讼阶段都可以确定国家,法律允许在任何诉讼阶段都可以确定辩护人以行使辩护权。辩护人以行使辩护权。 被告人的辩护人的人数,各国法律规定不一。有的国家法律规定,一个被告人只能选定一名辩护人。也有的国家法律允许一个刑事被告人可以有几个辩护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

12、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法律服务二、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是: 1、律师事务所 2、公证处 3、法律服务所。 1、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司

13、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律师事务所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律师承办业务,提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律师承办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供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 律律 师师 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源于古罗马的辩护人。在封建制社会时期,许多国家实行“纠问式”诉讼,律师制度未能真正确立。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政权以后,各国相继制定了律师法,确立了律师制度。英国长期实行控诉诉讼制度,无论民事或刑事案件都采用辩论制原则,使英国很早就建立了律师制度。中国在清朝末年起草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才首次提到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50年代,设立

14、了律师机构,但以后律师制度曾一度被取消。1979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参加诉讼;(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

15、)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法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

16、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公证处 公证处是国家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公证职权、办理公证事物、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专门司法证明机构。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法律事务所、法律事务所 法律服务所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组织。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 被告人过某因侵占罪和商业受贿罪被某市人民检

17、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过某在任某科技开发公司经理期间,与深圳某公司达成购买空调机100台的协议,以加大贷款形式,侵占公司财产2万元,并用此款购买一台进口一拖二空调机。过某在任经理期间,多次向承包该公司下属酒店装修工程的刘某索要现金共5万元据为已有。案发后,过某与刘某密谋,串通刘某作伪证,此情况被检查机关在秘密侦查时用录音方式取得;过某将公司收入的部分款项4万元以公司互助金名义存入银行,并将存折交给副经理张某保管。并嘱张某保密。后过某三次取款2.4万元,挥霍一空。开庭时张某出庭作证证实了此情况。问:本案的证据有哪几种?该案中的存折是物证还是书证? 原告李某系香港商人,原告李某

18、系香港商人,1996年年6月月5日,日,原告由某地区口岸出关时,随身携带原告由某地区口岸出关时,随身携带9.5万万港元,选择走绿色通道,被该地区海关支港元,选择走绿色通道,被该地区海关支关查出,受到没收全部携带钱款并罚款关查出,受到没收全部携带钱款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理。李某某不服,向某元人民币的处理。李某某不服,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人民法院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人民法院接受原告诉诸状后,告知原告该院对该案不受原告诉诸状后,告知原告该院对该案不具有管辖权,让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具有管辖权,让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问: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问: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

19、是否具有管辖权? 被告人潘某因抢劫罪被某区法院被告人潘某因抢劫罪被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10年。潘某不服上诉,检年。潘某不服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是量刑畸轻,于是改楚,证据确凿,只是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潘某无期徒刑。问:二审法院的判决判潘某无期徒刑。问:二审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是否正确? 原告:齐某,女,原告:齐某,女,53岁,干部;被告:秦岁,干部;被告:秦某,男,某,男,33岁,工人。岁,工人。1993年年3月月16日,下午日,下午17时许,原告途经被告家门口时,恰遇有忧郁时许,原告途经被告家门口时,恰遇有忧郁症的

20、被告将煤气管道开关打开,煤气外泄后爆症的被告将煤气管道开关打开,煤气外泄后爆炸,将原告击伤。原告医疗费等费用花去炸,将原告击伤。原告医疗费等费用花去7000余元,出院后又称病症复发又花去医疗费余元,出院后又称病症复发又花去医疗费200元。元。原告因此诉呈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原告因此诉呈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万元。万元。一审法院判决令被告法定代理人一审法院判决令被告法定代理人(其妻其妻)赔偿原告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各种费用8729元,驳回原告的出院后无证据的元,驳回原告的出院后无证据的旧病复发费用之请求。齐某认为判决不当,在旧病复发费用之请求。齐某认为判决不当,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要求法定上诉期间内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要求更改一审判决。更改一审判决。问:上诉的条件是什么问: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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