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分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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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法学1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l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概念及其研究对象l证据(证据 证明对象 证明 证明力;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l证据法的概念l证据法学的概念l第二节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l证据法的理论基础l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2证据法学的概念证据学与证据法学的概念区分证据力学理分析 证据学法学的概念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3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实物的,也可以是复制的。)证明对象:需要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证明:既是一种主观的认识过程,又是一种最终的判断结论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可信性、可靠性)证据力:证据材料

2、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只有具备证据条件的证据,才有证据力,不是所有证据材料都具有的。)研究核心是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4学理分析观点一:“证据学”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特殊性,而“证据法学”能满足需要观点二:认为“证据学”与“证据法学”的关注重点不同观点三:证据学研究的层次划分理论(秦德良,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观点四:何家弘教授认为证据学是“学科群”,应该能涵盖证据法学、证据调查学和物证技术学等等随着证据法学影响的扩大。5第一层次,大证据学体系之一:一般证据学。第一层次,大证据学体系之一:一般证据学。 第二层次,大证据学体系之二:证

3、据法学第二层次,大证据学体系之二:证据法学 第三层次,大证据学体系之三:证据法哲学第三层次,大证据学体系之三:证据法哲学 第四层次,大证据学体系之四:证据法社会学第四层次,大证据学体系之四:证据法社会学 6概念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狭义证据法学:诉讼证据(法)学(证据法学的核心部分),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实践的学科。 广义证据法学:有学者也称为法律证据学,除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

4、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 7研究对象 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静态的研究对象)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动态的研究对象)证据运用的方法、规律和规则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对证据和证据运用具有影响的重要成果8证据法的理论基础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个基本理论要素:一是物质论,一是物质论,认为物质(或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或思维)是第二性的,物质(存在)决定意识(思维)二是反映论,二是反映论,认为思维是大脑的技能,是对存在的反映三是可知论,三是可知论,认为思维与存在之间具有同一性,人的认识可以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司法

5、证明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司法证明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区别于日常生活:必须接受证据规则、法律规范以及其他各种认为因素的制约;有场所和时间的限制;证明主体和认识主体相分离。9方法论方法论司法证明需要方法论的指导辩证法:在证据法中的运用主要要贯彻联系发展地看问题的方法、矛盾分析的方法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系统科学(信息论、系统论):信息论:对于证据法最大的价值在于揭示了证据的本质是信息。案件发生的过程是一个信息转移的过程。司法证明是对案件信息获取、加工处理、反馈和传输的过程。系统论:各类定案证据都是一种系统,即是由一定数量的互相区别又互相作用的证据元素构成的证明某一案件事实真伪的证据集合体。概率

6、论:在同一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之事件之发生可能性大小的比率。概率论可用于评判单一物证的证明力。(指纹60亿人,61位位数长的世纪)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组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于评判全案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过失的问题。10价值论价值论司法证明是一种价值权衡的活动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 法是善与正义的艺术(不自证其罪)司法公平与经济效益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辩诉交易)司法正义与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社会观念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案件真相与解决纠纷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11证据法的基本原则1遵守法制原则:指在司法过程中行事国家职能的官员或准官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坚

7、持遵守法制原则首先是搞好证据法制建设。要求司法人员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在收集证据和使用证据时遵循法治精神。遵守法制原则具体包括依法取证,依法举证、依法质证、依法认证,其中依法取证是重中之重。2实事求是原则:司法人员及其他诉讼参与者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确实证据,准确地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要求司法人员等既不能凭想当然、主观臆断,也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123、证据为本原则:司法证明活动必须以证据为本源和基石。此原则不能简单理解为重视证据。坚持证据为本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从客观存在的证据出发认定案件事实,要求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转变办案观念。通过司法认知或推定认定案件事实的做法,属于证据为本

8、原则的必要补充。4直接言词原则:法官必须直接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同时,庭审调查过程中的举证和人证都必须以言词的方式进行。135、公平诚信原则:司法活动要坚持和体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如法官中立,诉讼双方平等对抗,证据运行环节程序公开等。同时,司法活动要体现诚实和信用,如禁止非法取证,证据突袭,出伪证等。6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证据制度的两种模式,极端的二者都是不存在的了。在证据制度的大部分内容上采用法定证明的模式,仅在证明力的判断上采用自由证明(自由裁量)的模式。具体说来,收集采纳证据要规范化,而审查判断证据则可以“自由化”。14第三章 证据的涵义、功能、采用标准 15第

9、一节证据的概念第一节证据的概念一、证据的概念一、证据的概念一、证据的概念一、证据的概念(一)证据的涵义(一)证据的涵义(一)证据的涵义(一)证据的涵义 在证据定义的争论中,真正有代表性的观点:在证据定义的争论中,真正有代表性的观点:在证据定义的争论中,真正有代表性的观点:在证据定义的争论中,真正有代表性的观点:1.“1.“事实说事实说事实说事实说” 2.“” 2.“反映说反映说反映说反映说” ”3 3. .“ “两义说两义说两义说两义说” 4” 4.“.“根据说根据说根据说根据说” ”5 5.“.“材料说材料说材料说材料说” ” 6.6.“ “信息说信息说信息说信息说” ”16(二二)证据的定

10、义:证据的定义:刑诉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此定义基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此定义基本属于实质证据观。本属于实质证据观。证据定义可作如下表述:与案件真实情况与案件真实情况相关联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相关联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17二、证据的特征二、证据的特征(一一)广义证据的特征广义证据的特征:.它既包括刑诉证据,又包括民诉和行政诉讼证它既包括刑诉证据,又包括民诉和行政诉讼证据。其法律渊源包括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据。其法律渊源包括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及与诉讼证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及与诉讼证据相关的司法解释。2.有的进入了诉讼程序,有的则没有进

11、入。有的进入了诉讼程序,有的则没有进入。3.有的依法收集,有的非法收集。有的依法收集,有的非法收集。4.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和未经过查证属实的。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和未经过查证属实的。5.有的指证据事实本身,有的指证据材料本身。有的指证据事实本身,有的指证据材料本身。 18(二二)狭义的概念,即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诉讼证据的概念,狭义的概念,即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诉讼证据的概念,也就是经过查证属实的诉讼证据的概念。刑诉法第也就是经过查证属实的诉讼证据的概念。刑诉法第42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狭义证据的特点:狭义证据的特点:1

12、.从内容和实质来讲,应当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从内容和实质来讲,应当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2.从形式和来源讲,它应当具备法定的形式和来源;从形式和来源讲,它应当具备法定的形式和来源;3.从证明过程讲,应当是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根从证明过程讲,应当是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据的证据。19三、几个基本概念三、几个基本概念8020第二节 证据的基本特征 21 ( (一一一一) )客观性客观性客观性客观性 ( (二二二二) )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 .关联的范围关联的范围关联的范围关联的范围法学界普通的解释:同案件事实存在内在法学界普通的解释:同

13、案件事实存在内在法学界普通的解释:同案件事实存在内在法学界普通的解释:同案件事实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的,必然的联系。的,必然的联系。的,必然的联系。 2.2.关联的性质关联的性质关联的性质关联的性质3.3.关联的内容和形式关联的内容和形式关联的内容和形式关联的内容和形式 ( (三三三三) )法律性法律性法律性法律性22第三节第三节证据的采用标准证据的采用标准 一、涵义一、涵义指在司法,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决定指在司法,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决定有关人提出的证据能否被采用所依据的准则。即有关人提出的证据能否被采用所依据的准则。即什么样的证据可被采用。什么样的证据可被采用。23二

14、、证据的采用标准二、证据的采用标准二、证据的采用标准二、证据的采用标准( (一一一一) )采用证据的客观标准采用证据的客观标准采用证据的客观标准采用证据的客观标准1.1.证据的内容必须具有客观内容,必须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证据的内容必须具有客观内容,必须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2.2.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经是人们可以某种方式感知的东西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经是人们可以某种方式感知的东西 ( (二二二二) )采用证据的关联性标准采用证据的关联性标准采用证据的关联性标准采用证据的关联性标准一个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一个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这个事实对解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有没有这个事实对解决案

15、件中的争议问题有没有实质性意义;实质性意义;法律对这种关联性有无具体要求。法律对这种关联性有无具体要求。( (三三三三) )采用证据的合法性标准采用证据的合法性标准采用证据的合法性标准采用证据的合法性标准证据的主体以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主要指各种证据的主体以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主要指各种“ “人证人证” ”。证据的形式以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主要指各种证据的形式以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主要指各种“ “刑讯逼供刑讯逼供” ”。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的规定,这主要指各种刑诉、民诉,侵犯隐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的规定,这主要指各种刑诉、民诉,侵犯隐和。和。24第四节证据的意义一、证据是科学认

16、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查明案情的唯一手段。一、证据是科学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查明案情的唯一手段。一、证据是科学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查明案情的唯一手段。一、证据是科学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查明案情的唯一手段。二、证据是正确运用法律的依据。二、证据是正确运用法律的依据。二、证据是正确运用法律的依据。二、证据是正确运用法律的依据。三、证据是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辜者,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武三、证据是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辜者,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武三、证据是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辜者,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武三、证据是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辜者,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武器。器。器。器。四、证据是维护民事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

17、障。四、证据是维护民事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四、证据是维护民事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四、证据是维护民事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五、证据是推进诉讼活动的必要条件。五、证据是推进诉讼活动的必要条件。五、证据是推进诉讼活动的必要条件。五、证据是推进诉讼活动的必要条件。六、证据是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材料。六、证据是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材料。六、证据是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材料。六、证据是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材料。相关案例相关案例相关案例相关案例25第四章第四章 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26第一节证据种类概述第一节证据种类概述一、概念一、概念证据的种类是根据证据的特点特点和形态形态划分出来的门类。我国的证据

18、种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三部诉讼法对诉讼的证据种类进行了规定,也可称为 法定的证据种类法定的证据种类。此概念的涵义:法律的规定性和法律的强制性法律的规定性和法律的强制性,即只有法律确立的证据形式,才有证据能力;三大诉讼法都是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实行的多种划分多种划分,而不像证据的理论分类那样实行两分法;每一种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统一。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证据种类规定在其法典中证据种类规定在其法典中,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判判例或单行法规例或单行法规出对证据 进行了一定的种类划分。第二章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27二、我国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二、我国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刑诉法规定的

19、证据有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民诉法规定的也 有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基本同民诉法,只将勘验笔录增加了现场笔录。刑诉法同民诉法,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的划分上有相同的,也有不同的。三、国外证据种类的概况三、国外证据种类的概况28第二节物证第二节物证一、物证的概念一、物证的概念物证是三大诉讼共同证据种类物证是三大诉讼共同证据种类 物证的涵义:物证首先是物,既包括占有一定空间的客观实在物客观实在物,也包括无形体物无形体物和微量物质微量物质;另外也包括二个物体

20、的相互使用而在其表面留下的印迹印迹。2物证的证明作用是它的物质属性;外部物征;存在状况。29二、物证的形成二、物证的形成二、物证的形成二、物证的形成三、物证的特点三、物证的特点三、物证的特点三、物证的特点(一)绝对的真实性1任何物都是真实,物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真实。2物证就是实质真实。 (二)相对的稳定性。(三)整体被动性30四、物证的类型四、物证的类型四、物证的类型四、物证的类型 (一)实体物证(二)痕迹物证(三)微量物证 (四)无形体物证31第三节书证第三节书证一、涵义一、涵义书证书证“是指以其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材料或以文字、符是指以其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材料或以文字、符号号 、图画记

21、载或表达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图画记载或表达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他物品。”二、书证的特点二、书证的特点1书证是人证与物证的结合。书证是人证与物证的结合。2书证是证据与资料的统一。书证是证据与资料的统一。3书证具有双重证据力。书证具有双重证据力。书证为什么在通常情况下两种证据力是统一的书证为什么在通常情况下两种证据力是统一的?原因在于:原因在于:书证产生于实体过程,一般不受诉讼法律关系的影响。书证产生于实体过程,一般不受诉讼法律关系的影响。书证产生于一般要受实体权利关系的制约。书证产生于一般要受实体权利关系的制约。32三、书证的形成三、书证的形成三、书证的形成三、

22、书证的形成四、书证同物证的区别四、书证同物证的区别四、书证同物证的区别四、书证同物证的区别1.1.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单纯以一个物起证据作用的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单纯以一个物起证据作用的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单纯以一个物起证据作用的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单纯以一个物起证据作用的时候,它是物证。时候,它是物证。时候,它是物证。时候,它是物证。2 2当记载或表示一定事实的物,是以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的当记载或表示一定事实的物,是以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的当记载或表示一定事实的物,是以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的当记载或表示一定事实的物,是以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的外在形态这样一些物质性特

23、征外在形态这样一些物质性特征外在形态这样一些物质性特征外在形态这样一些物质性特征 起证据作用时,它也是物证。起证据作用时,它也是物证。起证据作用时,它也是物证。起证据作用时,它也是物证。3 3当记录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同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等一起当记录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同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等一起当记录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同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等一起当记录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同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等一起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是书证。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是书证。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是书证。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是书证。4 4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既以它本质或它上面的文字、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既以它本质或它上面的

24、文字、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既以它本质或它上面的文字、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既以它本质或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的外在特征,也以记载图画的外在特征,也以记载图画的外在特征,也以记载图画的外在特征,也以记载 的事实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既是的事实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既是的事实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既是的事实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既是物证又是书证。物证又是书证。物证又是书证。物证又是书证。33五、书证的意义:五、书证的意义:五、书证的意义:五、书证的意义:1 1书证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种类。书证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种类。书证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种类。书证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种类。2 2书证的证明过程直接性、确切性、简明性。书

25、证的证明过程直接性、确切性、简明性。书证的证明过程直接性、确切性、简明性。书证的证明过程直接性、确切性、简明性。3 3书证是检验和印证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有力根据。书证是检验和印证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有力根据。书证是检验和印证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有力根据。书证是检验和印证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有力根据。34六、书证的分类。六、书证的分类。(一一)依据是否系根据公务职权制作,可分为公文性书证与依据是否系根据公务职权制作,可分为公文性书证与非公文性书证。非公文性书证。(二二)依照制作书证时是否有特别要求,可分为一般书证与依照制作书证时是否有特别要求,可分为一般书证与特别书证特别书证 。(三三)依照书证内容的

26、性质不同可分为处分性书证和记录性依照书证内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处分性书证和记录性书证。书证。(四四)依据书证的形式方法不同,可分原本、正本、副本、依据书证的形式方法不同,可分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影印本、译本。节录本、影印本、译本。(五五)依照书证的格式不同,不将书证分为格式书证与任意依照书证的格式不同,不将书证分为格式书证与任意书证。书证。(六六)依制作的方法不同,可分为手写书证与打印书证。依制作的方法不同,可分为手写书证与打印书证。案案例例35第四节证人证言第四节证人证言一、涵义一、涵义指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就曾经感知的案件事实或有关指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就曾经感知的案件事实或有关事实向司法

27、机关所作的陈述。(狭义)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狭义)二、特点二、特点1证人必须就其所知案情如实陈述,不得有主观推证人必须就其所知案情如实陈述,不得有主观推断。断。2证人证言不稳定性和多变性特点。证人证言不稳定性和多变性特点。3证人证言不可替代性。证人证言不可替代性。4. 证人证言证明方式的直接性和证明内容的明确性。证人证言证明方式的直接性和证明内容的明确性。36三、证人的资格三、证人的资格三、证人的资格三、证人的资格 证人的资格证人的资格证人的资格证人的资格是证人证言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是证人证言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是证人证言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是证人证言的

28、基本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 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绝对条件)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绝对条件)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绝对条件)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绝对条件) 证人必须能够明辨是非,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的人。(相对条证人必须能够明辨是非,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的人。(相对条证人必须能够明辨是非,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的人。(相对条证人必须能够明辨是非,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的人。(相对条件)件)件)件)1 .1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如何认定证人资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如何认定证人资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如何认定证人资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

29、者年幼的人如何认定证人资格?2.2.单位是否具有证人资格?单位是否具有证人资格?单位是否具有证人资格?单位是否具有证人资格?3.3.证人优先性。证人优先性。证人优先性。证人优先性。4. 4. 见证人是特殊的证人。见证人是特殊的证人。见证人是特殊的证人。见证人是特殊的证人。37四、证人的种类四、证人的种类四、证人的种类四、证人的种类 1.1.根据身份、职业等情况,分为普通证人和特殊证人。根据身份、职业等情况,分为普通证人和特殊证人。根据身份、职业等情况,分为普通证人和特殊证人。根据身份、职业等情况,分为普通证人和特殊证人。2.2.根据身体健康情况,分为健康证人和残障证人。根据身体健康情况,分为健

30、康证人和残障证人。根据身体健康情况,分为健康证人和残障证人。根据身体健康情况,分为健康证人和残障证人。3.3.根据与案件或诉讼当事人的关系,分为关系证人和无关证人。根据与案件或诉讼当事人的关系,分为关系证人和无关证人。根据与案件或诉讼当事人的关系,分为关系证人和无关证人。根据与案件或诉讼当事人的关系,分为关系证人和无关证人。4.4.根据本身有无过错,清白证人和根据本身有无过错,清白证人和根据本身有无过错,清白证人和根据本身有无过错,清白证人和“ “污点污点污点污点” ”证人。证人。证人。证人。5.5.根据了解案件事实和信息来源或途径不同,目击证人和传闻根据了解案件事实和信息来源或途径不同,目击

31、证人和传闻根据了解案件事实和信息来源或途径不同,目击证人和传闻根据了解案件事实和信息来源或途径不同,目击证人和传闻证人。证人。证人。证人。38五、五、五、五、证人作证证人作证证人作证证人作证 ( (目前法律规定的有以下权利目前法律规定的有以下权利目前法律规定的有以下权利目前法律规定的有以下权利) ) 1.1.有权要求司法机关提供人身安全保障有权要求司法机关提供人身安全保障有权要求司法机关提供人身安全保障有权要求司法机关提供人身安全保障 。2.2.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3.3.有权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有权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有

32、权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有权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 。4.4.有权对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控告有权对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控告有权对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控告有权对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控告 。5.5.刑诉中的证人有权在侦查期间要求对其姓名保守秘密刑诉中的证人有权在侦查期间要求对其姓名保守秘密刑诉中的证人有权在侦查期间要求对其姓名保守秘密刑诉中的证人有权在侦查期间要求对其姓名保守秘密( (民诉、民诉、民诉、民诉、行政诉讼法除外行政诉讼法除外行政诉讼法除外行政诉讼法除外) ) 。6.6.有权要求及时得到出庭作证的通知有权要求及时得到出庭作证的通知有权要求及时得到出庭作证的通知有权要求及时得到出庭作证

33、的通知 。(3日)39六、六、六、六、证人的其他权利证人的其他权利证人的其他权利证人的其他权利(一)(一)(一)(一) 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 1. 1. 明确证人保护制度的保护对象范围。明确证人保护制度的保护对象范围。明确证人保护制度的保护对象范围。明确证人保护制度的保护对象范围。2 2在证人保护方法上,预防和打击并举。在证人保护方法上,预防和打击并举。在证人保护方法上,预防和打击并举。在证人保护方法上,预防和打击并举。3 3具体规定有关的保护措施,建立专门性的证人保护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具体规定有关的保护措施,建立专门性的证人保护组织,协调各

34、方面的具体规定有关的保护措施,建立专门性的证人保护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具体规定有关的保护措施,建立专门性的证人保护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工作。工作。工作。设置单独等候区域;设置单独等候区域;设置单独等候区域;设置单独等候区域;改革法庭的布局;改革法庭的布局;改革法庭的布局;改革法庭的布局;对于发生恐吓证人的案件,对于发生恐吓证人的案件,对于发生恐吓证人的案件,对于发生恐吓证人的案件,减少证人出庭的机会。特殊情况下,应当适用变换身份,短期迁居或长期减少证人出庭的机会。特殊情况下,应当适用变换身份,短期迁居或长期减少证人出庭的机会。特殊情况下,应当适用变换身份,短期迁居或长期减少证人出庭的机会。特

35、殊情况下,应当适用变换身份,短期迁居或长期适居等措施。适居等措施。适居等措施。适居等措施。4 4明确规定证人保护制度实施中的案件范围、启动条件、程序规则和责任明确规定证人保护制度实施中的案件范围、启动条件、程序规则和责任明确规定证人保护制度实施中的案件范围、启动条件、程序规则和责任明确规定证人保护制度实施中的案件范围、启动条件、程序规则和责任制度。制度。制度。制度。5 5处理好证人保护和律师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的冲突问题。处理好证人保护和律师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的冲突问题。处理好证人保护和律师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的冲突问题。处理好证人保护和律师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的冲突问题。6 6加强法庭上的证人保护

36、工作。主要体现为对公开审判原则进行适当的修加强法庭上的证人保护工作。主要体现为对公开审判原则进行适当的修加强法庭上的证人保护工作。主要体现为对公开审判原则进行适当的修加强法庭上的证人保护工作。主要体现为对公开审判原则进行适当的修正。正。正。正。必要时对有关证人的身份和住址可以不加询问,或允许证人书面回答。必要时对有关证人的身份和住址可以不加询问,或允许证人书面回答。必要时对有关证人的身份和住址可以不加询问,或允许证人书面回答。必要时对有关证人的身份和住址可以不加询问,或允许证人书面回答。必要时,证人作证活动可以以不公开的形式进行。必要时,证人作证活动可以以不公开的形式进行。必要时,证人作证活动

37、可以以不公开的形式进行。必要时,证人作证活动可以以不公开的形式进行。特定情况下,法庭上对证人采取适当遮蔽性措施,避免直接暴露。特定情况下,法庭上对证人采取适当遮蔽性措施,避免直接暴露。特定情况下,法庭上对证人采取适当遮蔽性措施,避免直接暴露。特定情况下,法庭上对证人采取适当遮蔽性措施,避免直接暴露。40(二)(二)(二)(二)费用补偿权费用补偿权费用补偿权费用补偿权(三)证人特权(三)证人特权(三)证人特权(三)证人特权1. 1. 职业特权职业特权职业特权职业特权以律师职业特权为中心以律师职业特权为中心以律师职业特权为中心以律师职业特权为中心。2.2.医生医生医生医生患者特权患者特权患者特权患

38、者特权 。3.3.宗教交往特权宗教交往特权宗教交往特权宗教交往特权 。4.4.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的特权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的特权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的特权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的特权 。5.5.亲属关系特权亲属关系特权亲属关系特权亲属关系特权 。6.6.公共利益豁免规则公共利益豁免规则公共利益豁免规则公共利益豁免规则 41一、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一、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一)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的涵义(一)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的涵义指民事、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等当事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指民事、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等当事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词与叙述。案件事实情况,向司

39、法机关所作的陈词与叙述。(二)特点(二)特点1具有双重性。具有双重性。2具有事后性。具有事后性。3证言容易发生变化。证言容易发生变化。第五节当事人陈述第五节当事人陈述42(三)种类(三)种类(三)种类(三)种类 1.1.依照陈述倾向性不同,分为确认性陈述、否认性陈述和承认依照陈述倾向性不同,分为确认性陈述、否认性陈述和承认依照陈述倾向性不同,分为确认性陈述、否认性陈述和承认依照陈述倾向性不同,分为确认性陈述、否认性陈述和承认性陈述。(案例)性陈述。(案例)性陈述。(案例)性陈述。(案例)2.2.依照陈述形式的不同,分为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依照陈述形式的不同,分为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依照陈述形式

40、的不同,分为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依照陈述形式的不同,分为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3.3.依照陈述主体的不同,分为原告陈述、被告陈述、第三人陈依照陈述主体的不同,分为原告陈述、被告陈述、第三人陈依照陈述主体的不同,分为原告陈述、被告陈述、第三人陈依照陈述主体的不同,分为原告陈述、被告陈述、第三人陈述、共同诉讼人陈述和诉讼代表人陈述述、共同诉讼人陈述和诉讼代表人陈述述、共同诉讼人陈述和诉讼代表人陈述述、共同诉讼人陈述和诉讼代表人陈述二、被害人陈述的概念二、被害人陈述的概念二、被害人陈述的概念二、被害人陈述的概念(一)概念: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一)概念: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就自己所知

41、道的案件情况向司(一)概念: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一)概念: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法机关所作的陈述。43 (二)特点(二)特点(二)特点(二)特点1.1.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性2.2.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直接证明案件事实3.3.常常有倾向性常常有倾向性常常有倾向性常常有倾向性4.4.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三)种类(三)种类(三)种类(三)种类1.1.年龄不同,分为未成年被害人、青壮年被害人、老年被害人年龄不同,分为未成年被害人、青壮年被害人、老年被害

42、人年龄不同,分为未成年被害人、青壮年被害人、老年被害人年龄不同,分为未成年被害人、青壮年被害人、老年被害人2.2.性别不同,分为男性和女性被害人。性别不同,分为男性和女性被害人。性别不同,分为男性和女性被害人。性别不同,分为男性和女性被害人。3.3.侵害的权利不同,分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侵害的权利不同,分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侵害的权利不同,分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侵害的权利不同,分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4.4.有无过错责任,分为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有无过错责任,分为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有无过错责任,分为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有无过错责任,分为有过

43、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5.5.犯罪发生前与加害人是否相识,分为不相识、相识和搭识被犯罪发生前与加害人是否相识,分为不相识、相识和搭识被犯罪发生前与加害人是否相识,分为不相识、相识和搭识被犯罪发生前与加害人是否相识,分为不相识、相识和搭识被害人害人害人害人44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一)涵义(一)涵义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司法机关所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作的陈述。(二)特点(二)特点1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直接证明案件事实。2有虚假成分。有虚假成分。3易出现反复。易出现反复。(三)分类(三)分类1.

44、形式不同,口头供词和书面供词形式不同,口头供词和书面供词2.内容不同,内容不同, 供述、辩解和攀供供述、辩解和攀供3.主体初犯还是累犯,初犯供词和累犯供词主体初犯还是累犯,初犯供词和累犯供词45第六节视听资料第六节视听资料一、涵义一、涵义以录音、录像机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以录音、录像机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储存并显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录、储存并显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据 二、特点二、特点1属于属于“高科技证据高科技证据”。2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具有较强的直观性。3便利、高效的特点。便利、高效的特点。46三、视听资料的种类三、视听资料的种类三、视听资料的种类三、视听资料的种类

45、 1.1.依照记录储存的客体特征不同,分为声音资料、图像资料和依照记录储存的客体特征不同,分为声音资料、图像资料和依照记录储存的客体特征不同,分为声音资料、图像资料和依照记录储存的客体特征不同,分为声音资料、图像资料和音像混合资料。音像混合资料。音像混合资料。音像混合资料。2.2.依照记录储存客体特征的载体不同,分为录音证据、录像证依照记录储存客体特征的载体不同,分为录音证据、录像证依照记录储存客体特征的载体不同,分为录音证据、录像证依照记录储存客体特征的载体不同,分为录音证据、录像证据、计算机证据与其它电子音像证据。据、计算机证据与其它电子音像证据。据、计算机证据与其它电子音像证据。据、计算

46、机证据与其它电子音像证据。3.3.依照信息来源不同,分为原始视听资料和复制视听资料依照信息来源不同,分为原始视听资料和复制视听资料依照信息来源不同,分为原始视听资料和复制视听资料依照信息来源不同,分为原始视听资料和复制视听资料。4.4.依照制作方式不同,分为公开制作和秘密制作依照制作方式不同,分为公开制作和秘密制作依照制作方式不同,分为公开制作和秘密制作依照制作方式不同,分为公开制作和秘密制作。5.5.依照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案件事实要素的视听资料和案件依照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案件事实要素的视听资料和案件依照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案件事实要素的视听资料和案件依照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案件事实要素的

47、视听资料和案件证明手段的视听资料证明手段的视听资料证明手段的视听资料证明手段的视听资料。47第七节一、概念 鉴定结论是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就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向司法机关提供的结论性意见。 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 二、鉴定结论的范围(1)法医鉴定。 (2)司法精神鉴定。 (3)痕迹鉴定。 (4) 笔迹鉴定(文件书法鉴定)。 (5)司法会计鉴定。 (6)化学鉴定(毒物和司法化学鉴定)。 (7)其他鉴定(一般技术鉴定)。 48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 其二,鉴定结论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 三、鉴定结论的特点1.鉴定结论

48、属于科学证据2.鉴定结论属于意见证据49四、鉴定人的条件1、鉴定人为自然人而非法人或组织2、鉴定人要具有专门的知识、技能3、鉴定人回避情形五、鉴定人参与鉴定活动的途径1.受指派参加鉴定活动2.受聘请参见鉴定活动。 50第八节 笔录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诉讼法中的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一、概念 刑事诉讼中,勘验检查笔录是侦查人员和司法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出的记录。 51勘验、检查笔录,包括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是最常见的勘验对象)、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人身检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民事诉讼中,勘验笔录是人民法院指派勘验人

49、员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查验、拍照、测量时所作的笔录。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与民事诉讼中基本相同,现场笔录是行政机关进行当场处罚或其他处理时所作出的笔录。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现场笔录成为行政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52二、勘验、检查或现场笔录的特点 1、笔录属于“实况”记录的性质,有较强的客观性 2、笔录综合性地反映各种情况3、通常属于间接证据。4、具有规范性三、笔录与其他证据的区别 1、与物证 2、与书证 3、与证人证言 4、不同于鉴定结论 5、与音像证据不同53案例分析54一、证据的基本特征一、证据的基本特征一、证据的基本特征一、证据的基本特征案例:甲故意杀人案件中,

50、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除了其案例:甲故意杀人案件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除了其案例:甲故意杀人案件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除了其案例:甲故意杀人案件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除了其他证据外,还收集到了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甲某犯有故意他证据外,还收集到了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甲某犯有故意他证据外,还收集到了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甲某犯有故意他证据外,还收集到了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甲某犯有故意杀人罪,这些材料中那些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多选杀人罪,这些材料中那些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多选杀人罪,这些材料中那些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多选杀人罪,这些材料中那些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多选A.A.甲写给被

51、害人的恐吓信甲写给被害人的恐吓信甲写给被害人的恐吓信甲写给被害人的恐吓信B.B.甲在十年以前曾经采用过与本案相同的手段事实过杀人行甲在十年以前曾经采用过与本案相同的手段事实过杀人行甲在十年以前曾经采用过与本案相同的手段事实过杀人行甲在十年以前曾经采用过与本案相同的手段事实过杀人行为(未遂,被判过刑)为(未遂,被判过刑)为(未遂,被判过刑)为(未遂,被判过刑)C.C.甲持、喝、嫖、赌,道德品质败坏甲持、喝、嫖、赌,道德品质败坏甲持、喝、嫖、赌,道德品质败坏甲持、喝、嫖、赌,道德品质败坏D.D.甲的情妇证明,案发当时,两人在电影院看电影甲的情妇证明,案发当时,两人在电影院看电影甲的情妇证明,案发当

52、时,两人在电影院看电影甲的情妇证明,案发当时,两人在电影院看电影55案例: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案例: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案例: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案例: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

53、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多选根据?多选根据?多选根据?多选A.A.李某的有罪供述李某的有罪供述李某的有罪供述李某的有罪供述B.B.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C.C.李妻的证言李妻的证言李妻的证言李妻的证言D.D.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转移尸体时使用的口袋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转移尸体时使用的口袋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转移尸体时使用的口袋根据李

54、妻的证言找到的李转移尸体时使用的口袋56案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经查证确实属采用刑案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经查证确实属采用刑案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经查证确实属采用刑案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经查证确实属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下列哪些证据属于此类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下列哪些证据属于此类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下列哪些证据属于此类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下列哪些证据属于此类?多选?多选?多选?多选A. A. 证人

55、证言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证人证言B.B.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C.C.视听资料视听资料视听资料视听资料D.D.书证书证书证书证 种类种类种类种类57二、物证和书证二、物证和书证二、物证和书证二、物证和书证案例:案例:案例:案例: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纸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通信对张纸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通信对张纸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通信对张纸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

56、容也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58案例:案例:案例:案例:在某起交通事故中,

57、受害人被撞死忘,遗留在某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被撞死忘,遗留在某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被撞死忘,遗留在某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被撞死忘,遗留在现场一块被撞坏的手表,这块手表因为受到强在现场一块被撞坏的手表,这块手表因为受到强在现场一块被撞坏的手表,这块手表因为受到强在现场一块被撞坏的手表,这块手表因为受到强力撞击而停止走动,指针指向夜里三点二十分。力撞击而停止走动,指针指向夜里三点二十分。力撞击而停止走动,指针指向夜里三点二十分。力撞击而停止走动,指针指向夜里三点二十分。该手表属于何证据种类?该手表属于何证据种类?该手表属于何证据种类?该手表属于何证据种类?59案例:患者甲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甲认

58、为由案例:患者甲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甲认为由于该医院误诊,导致其疾病没有及时得到治疗,于该医院误诊,导致其疾病没有及时得到治疗,造成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故向人民法院提起造成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提出病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提出病历和历和X光片保存在医院,只要医院提供病历和光片保存在医院,只要医院提供病历和X光片就能证明案件实事。光片就能证明案件实事。60四、证人证言四、证人证言四、证人证言四、证人证言案例: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项是案例: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项是案例: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项是

59、案例: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错误的?错误的?错误的?A. A. 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B.B.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人民法院许可C.C.与一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D.D.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无

60、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人人人61案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下列关于证人作案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下列关于证人作案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下列关于证人作案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下列关于证人作证说法正确的有:证说法正确的有:证说法正确的有:证说法正确的有:A. A.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日满日满日满日B.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

61、提供证人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C.C.证人作证时,可以使用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作证时,可以使用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作证时,可以使用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作证时,可以使用评论性的语言D.D.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其不利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其不利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其不利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

62、其不利的证言,可以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言,可以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言,可以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言,可以单独认定案件事实62五、被害人陈述五、被害人陈述五、被害人陈述五、被害人陈述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案例:王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赃款已经案例:王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赃款已经案例:王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赃款已经案例:王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赃款已经被两人挥霍。法庭在庭审中发现该案件除了王某和被两人挥霍。法庭在庭审中发现该案件除了王某和被两人挥霍。法庭在庭审

63、中发现该案件除了王某和被两人挥霍。法庭在庭审中发现该案件除了王某和张某的口供以外,没有别的证据,但两共犯口供一张某的口供以外,没有别的证据,但两共犯口供一张某的口供以外,没有别的证据,但两共犯口供一张某的口供以外,没有别的证据,但两共犯口供一致,可以互相印证。此种情况下,如何处理?致,可以互相印证。此种情况下,如何处理?致,可以互相印证。此种情况下,如何处理?致,可以互相印证。此种情况下,如何处理?63七、鉴定结论七、鉴定结论七、鉴定结论七、鉴定结论案例: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案例: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案例: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案例: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DNADNA鉴定,系鉴定,系鉴定,

64、系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对于这一鉴定结论,检察来自被害人身上,对于这一鉴定结论,检察来自被害人身上,对于这一鉴定结论,检察来自被害人身上,对于这一鉴定结论,检察机关应该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机关应该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机关应该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机关应该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A. A.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 B. B. 被害人被害人被害人被害人C. C. 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D.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害人的近亲属E.八八八八. .笔录笔录笔录笔录64下列哪些属于书证下列哪些属于书证下列哪些属于书

65、证下列哪些属于书证A.A.某强奸案某强奸案某强奸案某强奸案, ,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 ,其中其中其中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B.B.某贪污案某贪污案某贪污案某贪污案, ,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C.C.某故意伤害案某故意伤害案某故意伤害案某故意伤害案, ,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证

66、人书写的书面证词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D.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某走私淫秽物品案某走私淫秽物品案某走私淫秽物品案, ,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书刊书刊书刊65习题:妻子一年出国,回国后向法院起诉习题:妻子一年出国,回国后向法院起诉习题:妻子一年出国,回国后向法院起诉习题:妻子一年出国,回国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提出了如下证据,称家里的鹦鹉要求离婚,提出了如下证据,称家里的鹦鹉要求离婚,提出了如下证据,称家里的鹦鹉要求离婚,提出了如下证据,称家里的鹦鹉在其出国前不会说话,回国后总是说在其出国前不会说话,回国后总是说在其出国前不

67、会说话,回国后总是说在其出国前不会说话,回国后总是说“ “小红,小红,小红,小红,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小红是丈夫公司的职员,担任丈夫。小红是丈夫公司的职员,担任丈夫。小红是丈夫公司的职员,担任丈夫。小红是丈夫公司的职员,担任丈夫的秘书。的秘书。的秘书。的秘书。66习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法定习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法定习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法定习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A.A.直接证据直接证据直接证据直接证据B.B.间接证据间接证据间接证据间接证据C.C.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证人

68、证言证人证言D.D.物证物证物证物证67第五章第五章 证据的分类证据的分类68第一节证据分类概述第一节证据分类概述第一节证据分类概述第一节证据分类概述一、证据分类的概念一、证据分类的概念一、证据分类的概念一、证据分类的概念二、证据在分类上的特点二、证据在分类上的特点二、证据在分类上的特点二、证据在分类上的特点三、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关系:联系与区三、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关系:联系与区三、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关系:联系与区三、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关系:联系与区别别别别69第二节我国的证据分类第二节我国的证据分类第二节我国的证据分类第二节我国的证据分类潘某盗窃某厂的物品,该工厂的监视器记录了潘潘某

69、盗窃某厂的物品,该工厂的监视器记录了潘潘某盗窃某厂的物品,该工厂的监视器记录了潘潘某盗窃某厂的物品,该工厂的监视器记录了潘某的作案全过程,但因为月光昏暗,录像的内容某的作案全过程,但因为月光昏暗,录像的内容某的作案全过程,但因为月光昏暗,录像的内容某的作案全过程,但因为月光昏暗,录像的内容模糊不清,则该录像带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模糊不清,则该录像带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模糊不清,则该录像带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模糊不清,则该录像带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A A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视听资料视听资料 B B间接证据间接证据间接证据间接证据C C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直接证据直接证据D D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实物证据

70、实物证据70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二)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标准(二)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标准(二)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标准(二)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标准(来源说,形式说,内容说)内容、形式(来源说,形式说,内容说)内容、形式(来源说,形式说,内容说)内容、形式(来源说,形式说,内容说)内容、形式(三)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意义(三)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意义(三)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意义(三)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意义这种划分有利于揭示两类证据的特点这种划分有利

71、于揭示两类证据的特点这种划分有利于揭示两类证据的特点这种划分有利于揭示两类证据的特点 有利于指导司法人员针对不同证据的特点,采有利于指导司法人员针对不同证据的特点,采有利于指导司法人员针对不同证据的特点,采有利于指导司法人员针对不同证据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收集证据、保全证据、审查证据用不同的方法收集证据、保全证据、审查证据用不同的方法收集证据、保全证据、审查证据用不同的方法收集证据、保全证据、审查证据和运用证据和运用证据和运用证据和运用证据 71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二)划分原始证据和

72、传来证据的标准(二)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标准(二)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标准(二)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标准划分二者的基本标准是证据的出处或信息的来源。划分二者的基本标准是证据的出处或信息的来源。划分二者的基本标准是证据的出处或信息的来源。划分二者的基本标准是证据的出处或信息的来源。(三)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意义(三)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意义(三)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意义(三)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意义72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 原始证据、传来证据与第一手证据、第二手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与第一手证据、第二手证据原始证据、

73、传来证据与第一手证据、第二手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与第一手证据、第二手证据特殊的原始证据特殊的原始证据特殊的原始证据特殊的原始证据73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二)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二)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二)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二)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三)划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意义(三)划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意义(三)划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意义(三)划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意义、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和把握直接证据和间接、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和把

74、握直接证据和间接、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和把握直接证据和间接、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和把握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不同特点证据的不同特点证据的不同特点证据的不同特点、这种分类有利于正确运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这种分类有利于正确运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这种分类有利于正确运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这种分类有利于正确运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据据据74四、本证与反证四、本证与反证四、本证与反证四、本证与反证(一)概念及具体表现形式(一)概念及具体表现形式(一)概念及具体表现形式(一)概念及具体表现形式本证,是指支持一方的事实主张能够成立、证明该主本证,是指支持一方的事实主张能够成立、证明该主本证,是指支持一方的事实主张能够

75、成立、证明该主本证,是指支持一方的事实主张能够成立、证明该主张之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是指证明一方的事实主张之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是指证明一方的事实主张之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是指证明一方的事实主张之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是指证明一方的事实主张不能成立、证明该主张之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张不能成立、证明该主张之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张不能成立、证明该主张之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张不能成立、证明该主张之事实不存在的证据。(二)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标准(二)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标准(二)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标准(二)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标准提出说有利说提出说有利说提出说有利说提出说有利说 责任说相对说责任说相对说责任说相对

76、说责任说相对说(三)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三)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三)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三)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增强诉讼的抗辩性增强诉讼的抗辩性增强诉讼的抗辩性增强诉讼的抗辩性; ;有利于审判人员迅速了解双方的事实主张有利于审判人员迅速了解双方的事实主张有利于审判人员迅速了解双方的事实主张有利于审判人员迅速了解双方的事实主张有利于审判人员审查证据有利于审判人员审查证据有利于审判人员审查证据有利于审判人员审查证据75 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

77、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 (1)3辆汽车的性质 (2)甲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76第六章第六章 证明的概念和证明主体证明的概念和证明主体77第一节证明的概念第一节证明的概念第一节证明的概念第一节证明的概念一、传统证明概念的问题与误区一、传统证明概念的问题与误区一、传统证明概念的问题与误区一、传统证明概念的问题与误区、传统证明概念的界定、传统证明概念的界定、传统证明概念的界定、传统证明概念的界定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他们所委托辩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他们所委托辩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他们所委托辩

78、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他们所委托辩护人和代理人收集、运用证据认定案件实事的护人和代理人收集、运用证据认定案件实事的护人和代理人收集、运用证据认定案件实事的护人和代理人收集、运用证据认定案件实事的活动。活动。活动。活动。78、传统证明概念的缺陷、传统证明概念的缺陷、传统证明概念的缺陷、传统证明概念的缺陷()证明主体过于宽泛。()证明主体过于宽泛。()证明主体过于宽泛。()证明主体过于宽泛。()将证明视为公安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将证明视为公安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将证明视为公安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将证明视为公安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实事的职权活动,认为证明贯穿于侦查、起诉、件实

79、事的职权活动,认为证明贯穿于侦查、起诉、件实事的职权活动,认为证明贯穿于侦查、起诉、件实事的职权活动,认为证明贯穿于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审判的各个阶段。审判的各个阶段。审判的各个阶段。()影响着诉讼结构的改造和进一步完善。()影响着诉讼结构的改造和进一步完善。()影响着诉讼结构的改造和进一步完善。()影响着诉讼结构的改造和进一步完善。()将诉讼中的证明活动完全等同于人们对案()将诉讼中的证明活动完全等同于人们对案()将诉讼中的证明活动完全等同于人们对案()将诉讼中的证明活动完全等同于人们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活动。件事实的认识活动。件事实的认识活动。件事实的认识活动。79二、证明概念的重塑二

80、、证明概念的重塑二、证明概念的重塑二、证明概念的重塑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理中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证据,运用证据阐明所争议的事实,关提出证据,运用证据阐明所争议的事实,论证其诉讼主张的活动。论证其诉讼主张的活动。80其构成要件为:其构成要件为:其构成要件为:其构成要件为:1 1、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2 2、证明的对象是诉讼中的争议事实。、证明的对象是诉讼中的争议事

81、实。、证明的对象是诉讼中的争议事实。、证明的对象是诉讼中的争议事实。3 3、证明过程与法庭审判紧密相联系,解决的是在审、证明过程与法庭审判紧密相联系,解决的是在审、证明过程与法庭审判紧密相联系,解决的是在审、证明过程与法庭审判紧密相联系,解决的是在审判程序中由谁提出诉讼主张并加以证明的问题。判程序中由谁提出诉讼主张并加以证明的问题。判程序中由谁提出诉讼主张并加以证明的问题。判程序中由谁提出诉讼主张并加以证明的问题。4 4、证明的动因是受证明责任的影响和支配、证明的动因是受证明责任的影响和支配、证明的动因是受证明责任的影响和支配、证明的动因是受证明责任的影响和支配 。5 5、证明的属性不仅仅是一

82、种抽象思维的认识活动,、证明的属性不仅仅是一种抽象思维的认识活动,、证明的属性不仅仅是一种抽象思维的认识活动,、证明的属性不仅仅是一种抽象思维的认识活动,还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直接受各类诉讼法律的规还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直接受各类诉讼法律的规还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直接受各类诉讼法律的规还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直接受各类诉讼法律的规范和调整。范和调整。范和调整。范和调整。81第二节证明主体第二节证明主体一、证明主体一、证明主体一、证明主体一、证明主体1 1、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所谓证明主体,就是在诉讼活动中,提出自己的诉讼所谓证明主体,就是在诉讼活动中,提出自己的诉讼所谓证明主体

83、,就是在诉讼活动中,提出自己的诉讼所谓证明主体,就是在诉讼活动中,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并有义务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主张并有义务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主张并有义务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主张并有义务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 2 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证明主体不能超出诉讼当事人的范围。证明主体不能超出诉讼当事人的范围。证明主体不能超出诉讼当事人的范围。证明主体不能超出诉讼当事人的范围。证明主体还必须是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证明主体还必须是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证明主体还必须是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证明主体还必须是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

84、证明主体的范围。证明主体的范围。证明主体的范围。证明主体的范围。82二、刑事证明主体辨析二、刑事证明主体辨析二、刑事证明主体辨析二、刑事证明主体辨析A A公诉人公诉人公诉人公诉人 B B自诉人自诉人自诉人自诉人C C被告人被告人被告人被告人D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83三当事人的延伸(辅助机关和辅助人)三当事人的延伸(辅助机关和辅助人)三当事人的延伸(辅助机关和辅助人)三当事人的延伸(辅助机关和辅助人)A A、侦查机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B B、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四

85、、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四、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四、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四、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84第三节证明分类、体系与环节第三节证明分类、体系与环节第三节证明分类、体系与环节第三节证明分类、体系与环节一、证明的分类一、证明的分类一、证明的分类一、证明的分类1 1、自向证明和他向证明、自向证明和他向证明、自向证明和他向证明、自向证明和他向证明2 2、证明和释明、证明和释明、证明和释明、证明和释明3 3、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4 4、实质证明和程序证明、实质证明和程序证明、实质证明和程序证明、实质证明和程序证明85二证明的体系与环节二证明的

86、体系与环节二证明的体系与环节二证明的体系与环节1 1、证明的体系、证明的体系、证明的体系、证明的体系(1 1)证明对象)证明对象)证明对象)证明对象(2 2)证明主体与证明责任)证明主体与证明责任)证明主体与证明责任)证明主体与证明责任(3 3)证明标准)证明标准)证明标准)证明标准(4 4)证明方法)证明方法)证明方法)证明方法 鉴别法对比法印证法验证法鉴别法对比法印证法验证法鉴别法对比法印证法验证法鉴别法对比法印证法验证法 鉴定法辨认法对质法质证法鉴定法辨认法对质法质证法鉴定法辨认法对质法质证法鉴定法辨认法对质法质证法86司法证明的方法纵向划分为神证、人司法证明的方法纵向划分为神证、人证(

87、出现刑讯逼供)和物证三种类型。证(出现刑讯逼供)和物证三种类型。从横向进行划分为逻辑证明方法、从横向进行划分为逻辑证明方法、实证证明方法和高科技的证明方法三实证证明方法和高科技的证明方法三种主要类型。种主要类型。 87纵向划分纵向划分纵向划分纵向划分神证神证神证神证人证人证人证人证物证物证物证物证88横向划分横向划分横向划分横向划分逻辑证明方法逻辑证明方法逻辑证明方法逻辑证明方法实证证明方法实证证明方法实证证明方法实证证明方法高科技的证明方法高科技的证明方法高科技的证明方法高科技的证明方法89逻辑证明方法逻辑证明方法逻辑证明方法逻辑证明方法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间接

88、证明法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归纳证明法归纳证明法归纳证明法归纳证明法演绎证明法演绎证明法演绎证明法演绎证明法反证法反证法反证法反证法排除法排除法排除法排除法90实证的证明方法实证的证明方法实证的证明方法实证的证明方法实验证明实验证明实验证明实验证明侦查实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其他其他其他其他91(5 5)证明的原则与证据规则)证明的原则与证据规则)证明的原则与证据规则)证明的原则与证据规则证明原则是对证明行为的引导和信条。证明原则是对证明行为的引导和信条。证明原则是对证明行为的引导和信条。证明原则是对证明行为的引导和信条。证明活动的特有原则主要有:证据裁判原则、无罪推定证明活动的特有原则主要

89、有:证据裁判原则、无罪推定证明活动的特有原则主要有:证据裁判原则、无罪推定证明活动的特有原则主要有:证据裁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两造举证原则、职权调查原则、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两造举证原则、职权调查原则、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两造举证原则、职权调查原则、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两造举证原则、职权调查原则、实质真实发现原则、自由评价证据原则等。实质真实发现原则、自由评价证据原则等。实质真实发现原则、自由评价证据原则等。实质真实发现原则、自由评价证据原则等。922 2、证明的环节、证明的环节、证明的环节、证明的环节司法证明像一条流水线作业,它的四个基本环节是取证、司法证明像一条流水线作业,

90、它的四个基本环节是取证、司法证明像一条流水线作业,它的四个基本环节是取证、司法证明像一条流水线作业,它的四个基本环节是取证、举证、质证、认证。举证、质证、认证。举证、质证、认证。举证、质证、认证。 (1 1)取证)取证)取证)取证A A 取证的主体取证的主体取证的主体取证的主体B B 取证的方法取证的方法取证的方法取证的方法(2 2)举证)举证)举证)举证A A 举证举证举证举证 B B主体主体主体主体 C C对象对象对象对象 D D时间时间时间时间 E E方式方式方式方式 F F期限期限期限期限93(3)(3)质证质证质证质证A A主体主体主体主体 B B客体客体客体客体 C C内容内容内容

91、内容 D D程序程序程序程序 (4)(4)认证认证认证认证A A主体主体主体主体 B B对象对象对象对象 C C内容内容内容内容 D D效力效力效力效力94第七章第七章 证明对象证明对象95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证明对象概述证明对象概述证明对象概述证明对象概述 一、证明对象的概念一、证明对象的概念一、证明对象的概念一、证明对象的概念又称为证明客体、待证事实或要证事实,是指又称为证明客体、待证事实或要证事实,是指又称为证明客体、待证事实或要证事实,是指又称为证明客体、待证事实或要证事实,是指证明主体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法律要件事实。证明主体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法律要件事实。证明主体运用证据加以证

92、明的法律要件事实。证明主体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法律要件事实。二、证明对象的范围二、证明对象的范围二、证明对象的范围二、证明对象的范围(一)实体法事实(二)程序法事实(一)实体法事实(二)程序法事实(一)实体法事实(二)程序法事实(一)实体法事实(二)程序法事实(三)证据事实(三)证据事实(三)证据事实(三)证据事实96 第二节三大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第二节三大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第二节三大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第二节三大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中心

93、问题是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问题。问题。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252条条条条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实体法事实(一)实体法事实(一)实体法事实(一)实体法事实(二)程序法事

94、实(二)程序法事实(二)程序法事实(二)程序法事实97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一)实体法律事实(一)实体法律事实(一)实体法律事实(一)实体法律事实(二)程序意义上的事实(二)程序意义上的事实(二)程序意义上的事实(二)程序意义上的事实 (三)外国法、地方性法规(三)外国法、地方性法规(三)外国法、地方性法规(三)外国法、地方性法规 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98第三节免证事实第三节免证事实第三节免证事实第三节免证事实( (非证明对象非证明对象非证明对

95、象非证明对象) )我国学者一般将刑事诉讼中的事实分为我国学者一般将刑事诉讼中的事实分为我国学者一般将刑事诉讼中的事实分为我国学者一般将刑事诉讼中的事实分为待证待证待证待证事实和免证事实事实和免证事实事实和免证事实事实和免证事实两大类。其中,待证事实两大类。其中,待证事实两大类。其中,待证事实两大类。其中,待证事实是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免证事实是免除控辩是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免证事实是免除控辩是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免证事实是免除控辩是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免证事实是免除控辩双方举证、由法院直接确认的事实。双方举证、由法院直接确认的事实。双方举证、由法院直接确认的事实。双方举证、由法院直接确认的事实

96、。 99一、司法认知一、司法认知一、司法认知一、司法认知1 1、概念、概念、概念、概念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或审判上知悉,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或审判上知悉,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或审判上知悉,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或审判上知悉,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认定的事实,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认定的事实,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认定的事实,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认定的事实,法官法官法官法官依申请或依职权直接予以确认,而无需当依申请或依职权直接予以确认,而无需当依申请或依职权直接予以确认,而无需当依申请或依职权直接予以确认,而无需当事人对其予以举证证明。事人

97、对其予以举证证明。事人对其予以举证证明。事人对其予以举证证明。1002 2、司法认知的对象、司法认知的对象、司法认知的对象、司法认知的对象司法认知的对象包括司法认知的对象包括司法认知的对象包括司法认知的对象包括事实与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与法律两部分两部分两部分两部分 事实:事实:事实:事实:(1 1)显而易见的事实)显而易见的事实)显而易见的事实)显而易见的事实(2 2)常识性的事实)常识性的事实)常识性的事实)常识性的事实(3 3)没有争议的事实)没有争议的事实)没有争议的事实)没有争议的事实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官在审判中的职责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在审判中的职责是在查清

98、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在审判中的职责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在审判中的职责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适用法律 1013 3、司法认知的标准、司法认知的标准、司法认知的标准、司法认知的标准司法认知的范围是指法院应当或可以采取司法司法认知的范围是指法院应当或可以采取司法司法认知的范围是指法院应当或可以采取司法司法认知的范围是指法院应当或可以采取司法认知的事实的范围。认知的事实的范围。认知的事实的范围。认知的事实的范围。标准主要有两个:标准主要有两个:标准主要有两个: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真实客观的事实。一是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真实客观的事实

99、。一是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真实客观的事实。一是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真实客观的事实。二是不存在合理的争议。二是不存在合理的争议。二是不存在合理的争议。二是不存在合理的争议。1024 4、司法认知的程序、司法认知的程序、司法认知的程序、司法认知的程序(1 1)主动认知与申请认知。)主动认知与申请认知。)主动认知与申请认知。)主动认知与申请认知。(2 2)告知义务。)告知义务。)告知义务。)告知义务。(3 3)上级法院的认知。)上级法院的认知。)上级法院的认知。)上级法院的认知。(4 4)认知前的调查。)认知前的调查。)认知前的调查。)认知前的调查。(5 5)裁判前的反驳。)裁判前的反驳。)裁判前的

100、反驳。)裁判前的反驳。(6)(6)采用司法认知的时间。采用司法认知的时间。采用司法认知的时间。采用司法认知的时间。1035 5、司法认知的效力、司法认知的效力、司法认知的效力、司法认知的效力(1)(1)对当事人的效力:免除举证责任对当事人的效力:免除举证责任对当事人的效力:免除举证责任对当事人的效力:免除举证责任(2)(2)对法院的效力: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在认知对法院的效力: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在认知对法院的效力: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在认知对法院的效力: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在认知前给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前给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前给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前给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1046 6、我国

101、的司法认知规则、我国的司法认知规则、我国的司法认知规则、我国的司法认知规则7 7、我国司法认知对象的范围、我国司法认知对象的范围、我国司法认知对象的范围、我国司法认知对象的范围第一,法官依职权司法认知的事实第一,法官依职权司法认知的事实第一,法官依职权司法认知的事实第一,法官依职权司法认知的事实(一)在一定地域内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一)在一定地域内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一)在一定地域内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一)在一定地域内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二)根据自然规律及科学定理能够确认的事实;(二)根据自然规律及科学定理能够确认的事实;(二)根据自然规律及科学定理能够确认的事实;(二)根据自然规律及

102、科学定理能够确认的事实;(三)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三)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三)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三)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有效公证文书确认的事实有效公证文书确认的事实有效公证文书确认的事实有效公证文书确认的事实(四)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四)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四)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四)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五)其他明显的、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争议的事(五)其他明显的、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争议的事(五)其他明显的、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争议的事(五)其他明显的、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争议的事实实实实105第二,应当事人申请决定司法

103、认知的事项第二,应当事人申请决定司法认知的事项第二,应当事人申请决定司法认知的事项第二,应当事人申请决定司法认知的事项(1 1)我国签署、认可并遵守的国际条约、国际公)我国签署、认可并遵守的国际条约、国际公)我国签署、认可并遵守的国际条约、国际公)我国签署、认可并遵守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约及国际惯例。约及国际惯例。约及国际惯例。(2 2)国家机关公报公布的事项。)国家机关公报公布的事项。)国家机关公报公布的事项。)国家机关公报公布的事项。(3 3)行业惯例、交易习惯。)行业惯例、交易习惯。)行业惯例、交易习惯。)行业惯例、交易习惯。(4 4)地方风俗习惯。)地方风俗习惯。)地方风俗

104、习惯。)地方风俗习惯。106二、推定二、推定二、推定二、推定1 1、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存在,并允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存在,并允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存在,并允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许当事人举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许当事人举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许当事人举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2 2

105、、法律推定、法律推定、法律推定、法律推定以是否需要前提事实为标准,法律推定可分为以是否需要前提事实为标准,法律推定可分为以是否需要前提事实为标准,法律推定可分为以是否需要前提事实为标准,法律推定可分为直接推定和推论推定直接推定和推论推定直接推定和推论推定直接推定和推论推定 法律推定在学理上分为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法律推定在学理上分为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法律推定在学理上分为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法律推定在学理上分为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可以反驳的法律推定可以反驳的法律推定可以反驳的法律推定可以反驳的法律推定 1073 3、事实推定、事实推定、事实推定、事实推定 事实推定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06、事实推定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事实推定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事实推定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1)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因此只)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因此只)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因此只)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因此只能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能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能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能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2 2)前提事实必须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前提事实必须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前提事实必须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前提事实必须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事实推定的前提条件。事实推定的前提条件

107、。事实推定的前提条件。事实推定的前提条件。(3 3)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4 4)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1084、几个概念的区分、几个概念的区分(1)推理、推论、推定)推理、推论、推定(2)推定、假定)推定、假定(3)推定、推测)推定、推测(4)推定、法律拟制)推定、法律拟制(5)推定推定 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109三、自认三、自认三、自认三、自认自认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一方

108、就对方当事人所自认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就对方当事人所自认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就对方当事人所自认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不利于己的事实,在诉讼书状内,或言词辩论时,主张不利于己的事实,在诉讼书状内,或言词辩论时,主张不利于己的事实,在诉讼书状内,或言词辩论时,主张不利于己的事实,在诉讼书状内,或言词辩论时,或在法官面前,承认它真实的声明或表示。或在法官面前,承认它真实的声明或表示。或在法官面前,承认它真实的声明或表示。或在法官面前,承认它真实的声明或表示。 自认有正式自认与非正式自认之分。自认有正式自认与非正式自认之分。自认有正式自认与非正式自认之分。自认有正式自认与非

109、正式自认之分。P250 P250 110第八章证明责任第八章证明责任111第一节证明责任概述第一节证明责任概述一、两大法系的证明责任制度一、两大法系的证明责任制度1、英美法系、英美法系举证责任、说服责任举证责任、说服责任2、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形式证明责任、实质证明责任形式证明责任、实质证明责任112二、证明责任概念二、证明责任概念二、证明责任概念二、证明责任概念1 1、行为责任说:证明责任就是提供证据这种行为、行为责任说:证明责任就是提供证据这种行为、行为责任说:证明责任就是提供证据这种行为、行为责任说:证明责任就是提供证据这种行为的责任。的责任。的责任。的责任。2 2、结果责任说:证明责任在

110、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况、结果责任说:证明责任在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况、结果责任说:证明责任在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况、结果责任说:证明责任在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由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下,由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下,由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下,由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责任。责任。责任。3 3、双重含义说: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双重含义说: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双重含义说: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双重含义说: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义上的证明责任。义上的证明责任。义上的证明责任。113三、行为责任和结果责

111、任的联系和区别三、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联系和区别三、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联系和区别三、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联系和区别区别:区别:区别:区别:1 1、二者赖以产生的法律根据不同。、二者赖以产生的法律根据不同。、二者赖以产生的法律根据不同。、二者赖以产生的法律根据不同。2 2、在诉讼过程中,能否发生责任转移的现象、在诉讼过程中,能否发生责任转移的现象、在诉讼过程中,能否发生责任转移的现象、在诉讼过程中,能否发生责任转移的现象有所不同。有所不同。有所不同。有所不同。3 3、两种责任存在的方式有所不同。二者都贯、两种责任存在的方式有所不同。二者都贯、两种责任存在的方式有所不同。二者都贯、两种责任存在的

112、方式有所不同。二者都贯彻整个诉讼的全过程。彻整个诉讼的全过程。彻整个诉讼的全过程。彻整个诉讼的全过程。4 4、能否由律师和法院协助履行不同。、能否由律师和法院协助履行不同。、能否由律师和法院协助履行不同。、能否由律师和法院协助履行不同。114四、证明责任的性质四、证明责任的性质权利说权利说义务说(自考)义务说(自考)权利义务说权利义务说责任说责任说需要说需要说负担说(通说)负担说(通说)115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证明责任的承担证明责任的承担证明责任的承担证明责任的承担一、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一、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一、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一、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1 1、无

113、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2 2、公诉案件中由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由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由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由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责任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责任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责任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责任3 3、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 4 4、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1165 5、刑

114、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1 1)证明责任的转移)证明责任的转移)证明责任的转移)证明责任的转移(2 2)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1 1、“ “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的原则的原则的原则2 2、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

115、殊规则(1 1)证明责任的转移)证明责任的转移)证明责任的转移)证明责任的转移(2 2)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117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

116、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的一方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118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1 1、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举证责任。 2 2、承担证明责任的主要情形: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承担证明责任的主要情形: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承担证明责任的主要情形

117、: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承担证明责任的主要情形: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二是对行政处罚的事实和不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二是对行政处罚的事实和不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二是对行政处罚的事实和不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二是对行政处罚的事实和不履行法定职责具有合法理由的事实。履行法定职责具有合法理由的事实。履行法定职责具有合法理由的事实。履行法定职责具有合法理由的事实。3 3、对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对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对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对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4 4、原告的举证责任、原告的举证责任、原告的举证责任、原告的举证责任119第九章证明标准120第一节 概述一、证明标

118、准的概念、意义一、证明标准的概念、意义是负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运用证据对待证事是负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运用证据对待证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决定当事人的证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决定当事人的证明责任能否解除。明责任能否解除。在神示证据制度中,证明标准是在神示证据制度中,证明标准是“神示真实神示真实”;在法定证据制度下,是在法定证据制度下,是“法定真实法定真实”或或“形式真形式真实实”;在自由心证下,为诉讼上真实或主观真;在自由心证下,为诉讼上真实或主观真实。实。意义:是当事人履行证明责任的灯塔;是决定意义:是当事人履行证明责任的灯塔;是决定对待证事实能否认定的标准。对待证事实能否认定的标

119、准。121二、证明标准的认识论基础二、证明标准的认识论基础 英美:刑诉中证明标准为英美:刑诉中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排除合理怀疑”,民诉中为民诉中为“盖然性占优势盖然性占优势”;大陆法系为;大陆法系为“高度高度盖然性盖然性”。其认识论基础为哲学上的怀疑主义。其认识论基础为哲学上的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我国;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传统上认为我国;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传统上认为我国证明标准为我国证明标准为“客观真实客观真实”;现主张;现主张“法律真法律真实实”,其中刑事诉讼中为,其中刑事诉讼中为“排他性排他性”,民事、行,民事、行政诉讼中为政诉讼中为“高度盖然性高度盖然性”。122

120、第二节第二节 外国司法证明标准外国司法证明标准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一、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一、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一、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1 1、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 “排除合理怀疑排除合理怀疑排除合理怀疑排除合理怀疑” ”2 2、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1 1)一般证明标准:)一般证明标准:)一般证明标准:)一般证明标准:“ “盖然性占优盖然性占优盖然性占优盖然性占优” ” 优势证据标准优势证据标准优势证据标准优势证据标准(2 2)例外证明标准)例外证明标准)例外证明标准)例外

121、证明标准3 3、民事、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比较、民事、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比较、民事、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比较、民事、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比较二、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二、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二、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二、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 刑事与民事证明标准,在英美法系存在明确区分;在刑事与民事证明标准,在英美法系存在明确区分;在刑事与民事证明标准,在英美法系存在明确区分;在刑事与民事证明标准,在英美法系存在明确区分;在大陆法系虽然均表述为高度盖然性,但民事诉讼中对大陆法系虽然均表述为高度盖然性,但民事诉讼中对大陆法系虽然均表述为高度盖然性,但民事诉讼中对大陆法系虽然均表述为高度盖然性,但民事诉讼中对

122、盖然性的要求实质上是低于刑事诉讼的,如可以调解、盖然性的要求实质上是低于刑事诉讼的,如可以调解、盖然性的要求实质上是低于刑事诉讼的,如可以调解、盖然性的要求实质上是低于刑事诉讼的,如可以调解、和解、推定。和解、推定。和解、推定。和解、推定。123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一、我国现行法律所确定的证明标准及缺陷一、我国现行法律所确定的证明标准及缺陷1、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是指:据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是指: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案件事实均有必要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

123、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的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已得到合理排除;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间的矛盾已得到合理排除;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排除了其他可能性。但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证明的具体标准也有但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证明的具体标准也有所不同。所不同。124(疑难案件的处理)(疑难案件的处理)在封建社会,实行有罪推定、疑罪从有原则。在封建社会,实行有罪推定、疑罪从有原则。资本主义则普遍实行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对于资本主义则普遍实行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继续侦查或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继续侦查或补充侦查。经两

124、次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证充侦查。经两次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的决定;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无罪判决。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无罪判决。1252、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传统上也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传统上也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司法解释确定为高度盖然性。司法解释确定为高度盖然性。3、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分为说服责任和推进责任两大标准:分为说服责任和推进责任两大标准:(1

125、)说服责任。是被告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说服责任。是被告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责任,其证明标准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责任,其证明标准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别;(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别;(2)推进责任。)推进责任。是原告证明行政诉讼程序事实,以推进行是原告证明行政诉讼程序事实,以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的责任。政诉讼程序的责任。126 我国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我国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1、说服责任的证明标准:部分适用、说服责任的证明标准:部分适用“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严格标准,的严格标准,部分适用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部分适用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2、推进责任的证

126、明标准:为合理可能性,、推进责任的证明标准:为合理可能性,即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起诉符合即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是法官认为有受理的必要。法定条件,是法官认为有受理的必要。1274、缺陷、缺陷证明标准的模糊性、随意性。证明标准的模糊性、随意性。证明标准的一元化。证明标准的一元化。二、证明标准的理论概括和争论二、证明标准的理论概括和争论客观真实说、主观真实说、法律真实说、客观真实说、主观真实说、法律真实说、相对真实说相对真实说三、我国证明标准的构建三、我国证明标准的构建1、从客观真实到法律真实、从客观真实到法律真实2、从一元化证明标准到多元化的证明标、从一元化证明标准到多元

127、化的证明标准准128第十章证据规则第十章证据规则129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规则概述证据规则概述 一、证据规则的概念一、证据规则的概念狭义,专指可采性规则。广义,狭义,专指可采性规则。广义,指有关收集和运用证据的一切规指有关收集和运用证据的一切规范与准则。范与准则。关于诉讼过程中取证、举证、质关于诉讼过程中取证、举证、质证、认证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准则。证、认证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准则。130 二、两大证据规则类型二、两大证据规则类型二、两大证据规则类型二、两大证据规则类型 1 1、英美法系有完备的证据规则,尤为强调证据能力、英美法系有完备的证据规则,尤为强调证据能力、英美法系有完备的证据规则,尤为强调证

128、据能力、英美法系有完备的证据规则,尤为强调证据能力问题。大陆法系实行职权主义,由职业法官审理,法问题。大陆法系实行职权主义,由职业法官审理,法问题。大陆法系实行职权主义,由职业法官审理,法问题。大陆法系实行职权主义,由职业法官审理,法律对证据能力基本不作限制,而主要强调审查判断证律对证据能力基本不作限制,而主要强调审查判断证律对证据能力基本不作限制,而主要强调审查判断证律对证据能力基本不作限制,而主要强调审查判断证据的程序。据的程序。据的程序。据的程序。 2 2、英美法系重在规范当事人的举证活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重在规范当事人的举证活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重在规范当事人的举证活动,大陆法系、

129、英美法系重在规范当事人的举证活动,大陆法系重在调整法官的心证形成过程。重在调整法官的心证形成过程。重在调整法官的心证形成过程。重在调整法官的心证形成过程。 3 3、英美法系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证据提交裁判者之、英美法系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证据提交裁判者之、英美法系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证据提交裁判者之、英美法系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证据提交裁判者之前,防止其受不当证据材料误导;大陆法系证据规则前,防止其受不当证据材料误导;大陆法系证据规则前,防止其受不当证据材料误导;大陆法系证据规则前,防止其受不当证据材料误导;大陆法系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裁判者心证形成过程,防止将未经法庭公主要适用于裁判者心证形成过程,防

130、止将未经法庭公主要适用于裁判者心证形成过程,防止将未经法庭公主要适用于裁判者心证形成过程,防止将未经法庭公开查证属实的证据作为定案根据。开查证属实的证据作为定案根据。开查证属实的证据作为定案根据。开查证属实的证据作为定案根据。131第二节第二节 外国的司法证明规外国的司法证明规则则一、关于取证的规则一、关于取证的规则强制取证规则强制取证规则证人资格规则证人资格规则证人特免权规则证人特免权规则自愿供述规则自愿供述规则二、关于举证的规则二、关于举证的规则证明责任规则证明责任规则举证时限规则举证时限规则推定规则推定规则自认规则自认规则132三、关于质证的规则三、关于质证的规则强制出庭作证规则强制出庭

131、作证规则宣誓作证规则宣誓作证规则交叉询问规则交叉询问规则四、关于认证的规则四、关于认证的规则可采性规则可采性规则关联性规则关联性规则鉴证规则鉴证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规则传闻规则直接审查规则直接审查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司法认知规则司法认知规则品格证据规则品格证据规则预防规则预防规则行政案卷外证据排除行政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规则自由心证规则自由心证规则书证优先规则书证优先规则口供补强规则口供补强规则133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的司法证明规中国的司法证明规则则一、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一、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多种类型证据规则并存,内容过于粗疏。多种类型证据

132、规则并存,内容过于粗疏。二、我国现行证据规则的内容:非法证据排除二、我国现行证据规则的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佳证据规则;行政案卷外证据排除规规则;最佳证据规则;行政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则;补强证据规则;复制品、复制件证明力规补强证据规则;复制品、复制件证明力规则;证据证明力高低的确认规则则;证据证明力高低的确认规则三、建立与完善我国证据规则体系三、建立与完善我国证据规则体系134第十一章诉讼证据运用一、三大诉讼中证据收集的主体分别有哪些?这一、三大诉讼中证据收集的主体分别有哪些?这些主体各自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些主体各自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二、取证主体的特点和方法有哪些?二、取证主体的特点和方法有哪些?三、证据运用的过程包含哪几部分,分别有什么三、证据运用的过程包含哪几部分,分别有什么特点?特点?四、常见案件如何认定证据?四、常见案件如何认定证据?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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