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行业的涉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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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装行业的涉税业务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第一讲第一讲 建筑行业的建筑行业的涉税政策变化解析涉税政策变化解析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财政部(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19954545号)与建筑有号)与建筑有关的规定失效。关的规定失效。(二)财政部(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

2、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税20062006114114号)号)(三)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第十(三)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装饰工程作业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含其营业额均应包含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四)财政部(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3、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006177177号)。号)。(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一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2001160号文)。号文)。 该通知规定,独立核算单位与其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该通知规定,独立核算单位与其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提供劳务的结算不再列入征税范围,而该文件在原规之间提供劳务的结算不再列入征税范围,而该文件在原规定的定的“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基础

4、上,该的基础上,该“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还还必须是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是;或者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也就是说,对企业或单位内也就是说,对企业或单位内部的施工企业承担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果该施工企部的施工企业承担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果该施工企业是领取了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业是领取了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则其内部结算应当征收营业税。反之,该施工企业不论是则其内

5、部结算应当征收营业税。反之,该施工企业不论是否与单位结算工程价款,都不应当征收营业税。否与单位结算工程价款,都不应当征收营业税。 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例(国务院令国务院令19931993第第136136号号 )(旧营业税暂行条例)(旧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第第十一条第( (二二) )项建筑安装业务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 ,以总承包人为扣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缴义务人 建筑业的建筑业的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将工程分包或转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

6、的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铺设工程营(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铺设工程营业税营业额问题的批复(国税函业税营业额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1998762762号)号) 关于纳税人在铺设管道工程中所用管关于纳税人在铺设管道工程中所用管道的价值应否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问道的价值应否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问题,国家统计局在有关建筑业统计主要指题,国家统计局在有关建筑业统计主要指标解释中明确

7、:施工中所用的各种管道的标解释中明确:施工中所用的各种管道的价值,应计入建筑工程产值。因此,对铺价值,应计入建筑工程产值。因此,对铺设管道的纳税人征收营业税时,应按中设管道的纳税人征收营业税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将管道的价值计入其营将管道的价值计入其营业额一并征收营业税。业额一并征收营业税。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安装铝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问题业安装铝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的批复(国税函1998

8、1998765765号)号) 对工业企业生产铝合金门窗后对工业企业生产铝合金门窗后直接为用户安装的行为,除应按有直接为用户安装的行为,除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外,还应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外,还应按“建建筑业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为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费用。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71861997186号号 ) 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

9、门窗产品无论其制作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产品无论其制作地点距施工地点远近,企业财务核算形式如何,地点距施工地点远近,企业财务核算形式如何,应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应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铝合金门窗属于建筑工程中所用的原材料,其铝合金门窗属于建筑工程中所用的原材料,其价款不能从工程承包额中扣除或分割开来分别征价款不能从工程承包额中扣除或分割开来分别征税,更不能以此作为划分确定混合销售只征一种税,更不能以此作为划分确定混合销售只征一种税。如果生产铝合金门窗的纳税人是承包工程的税。如果生产铝合金门窗的纳税人是承包工程的分包或转包人,其应纳的营业税已由总承包人代分包或转包人,其应纳的营业税已由总承包

10、人代扣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扣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则对其不再征收营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则对其不再征收营业税。业税。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十)(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材加工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材加工企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征税问题的批复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国税函19991999940940号)号) 石材加工企业销售石材并负责安装石材加工企业销售石材并负责安装工程作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作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

11、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其取对其取得的收入,应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按得的收入,应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按照照“建筑业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目征收营业税。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十一)(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001695695号)号) 一、纳税人承包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凡工程所用一、纳税人承包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凡工程所用的构成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的构成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主体

12、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属于设备。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属于设备。如上述设备是由建如上述设备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根据设单位提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副款的规定,不纳营业税。施细则第十八条副款的规定,不纳营业税。 二、二、其他为管道安装所消耗的配件及现场制作其他为管道安装所消耗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金属结构等为材料,的金属结构等为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13、,纳税人在从事管道的安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在从事管道的安装等施工中所耗用的这些材料,装等施工中所耗用的这些材料,不论与对方如何结算价款,不论与对方如何结算价款,其营业额均应包括这部分材料的价值在内其营业额均应包括这部分材料的价值在内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十二)(十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提供劳务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19941994 214 214号)号) 。 一、外国企业与我国企业签订机器设备销售合一、外国企业与我国企

14、业签订机器设备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的,监督服务等劳务的,其取得的劳务费收入,应按其取得的劳务费收入,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如有关销售合同中未列明。如有关销售合同中未列明上述劳务费金额,或者作价不合理的,税务机关上述劳务费金额,或者作价不合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以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5%5%为为原则,确定外国企业的劳务费收入并计算征原则,确定外国企业的劳务费收入并计算征收营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

15、件一、废止或失效的与建筑业有关的文件(十二)(十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994 214214号)号) 。 二、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二、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活动,凡活动,凡采取核定利润率征采取核定利润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企业所得税的,仍可依照仍可依照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征收工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

16、定(8383)财税字第)财税字第149149号)第一条号)第一条1 1、2 2项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承包工程项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代为采购或代为制造的机器设备、建筑材作业和提供劳务代为采购或代为制造的机器设备、建筑材料的价款准予从承包业务收入中适当扣除计算征税问题的料的价款准予从承包业务收入中适当扣除计算征税问题的通知(通知(8787)财税字第)财税字第134134号)的规定,号)的规定,就其收入总额就其收入总额扣除转承包价款和代购代制设备、材料价款后的余额,以扣除转承包价款和代购代制设备、材料价款后的余额,以不低于不低于10%10%为原则为原则,参照同行业利润水平,核定

17、利润计征,参照同行业利润水平,核定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该条并入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该条并入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二、部分失效的有关建筑政策文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国税发发20022002117117号号)第三条关于)第三条关于自产货物自产货物范围问题。(范围问题。(国税国税发发200920097 7号)号)本通知所称自产货物是指:本通知所称自产货物是指:1 1、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

18、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2 2、铝合金门窗;、铝合金门窗;3 3、玻璃幕墙;、玻璃幕墙;4 4、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5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二、部分失效的有关建筑政策文件(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国税发税发20022002117117号号)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三)

1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通知(财税200320031616号)第三条(十三)规定,号)第三条(十三)规定,通信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其他建

20、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举。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一)建筑安装劳务发票使用的规定(一)建筑安装劳务发票使用的规定(该规定仍然有效)(该规定仍然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2006128号)第九条规定,不动产和建筑业纳税人区别号)第九条规定,不动产和建筑业纳税人区别不同情况分为

21、不同情况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凡同时符合。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自行开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售给的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自行开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售给的发票,否则需持有关资料到建筑业劳务发生主管税务机关发票,否则需持有关资料到建筑业劳务发生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代开发票。 (1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2 2)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 (3 3)按照规定进行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

22、记;)按照规定进行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4 4)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二)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二)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仍然有效)(仍然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1995227号)规定:号)规定: 1 1、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

23、以下简称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据此,(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据此,对于办理了对于办理了外出经营证外出经营证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由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

24、由所在地主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税务机关征收,对于,对于没有办理外出经营证没有办理外出经营证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税由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2 2、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量据以计算应

25、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 (副本)(副本)进行经营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向进行经营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向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外出经营证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外出经营证交原填发税务机关。交原填发税务机关。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依据上述规定,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依据上述规定,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陆续提供所装企业应

26、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但有但有的省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的省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对外省建筑企业,一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对外省建筑企业,一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河北省冀地如河北省冀地税函税函20072552007255号规定,对来冀施工的外省建号规定,对来冀施工的外省建筑企业,无论其有无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筑企业,无论其有无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一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

27、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应税所具体应税所得率由县级地税机关在得率由县级地税机关在5 5至至1515的范围确定。的范围确定。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 1 1、原来的规定:、原来的规定: 原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国务院令19931993第第136136号号 )第十一条第)第十一条第( (二二) )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 ,以总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业的建筑业的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将工程分

28、包或转包转包给给他人的,以工程的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减去付给分包分包人或者转包人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 2 2、新的规定、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款和价外费

29、用扣除其支付给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营业额;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 2 2、新的规定、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十一条就营业税扣缴义号)第十一条就营业税扣缴义务人规定:务人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

30、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 3 3、分析分析 (1 1)新文件取消了转包人的说话,)新文件取消了转包人的说话,说明转说明转包在税法上是不承认的,即新政策对于转包包在税法上是不承认的,即新政策对于转包业务的,

31、转包额也应计入营业额中,有利于业务的,转包额也应计入营业额中,有利于打击转包的非法行为,打击转包的非法行为,且将且将“全部价款和价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外费用”替代了替代了“全部承包额全部承包额”。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 3 3、分析分析 (2 2)建筑业的)建筑业的总包人不再被规定为分总包人不再被规定为分包人的扣缴义务人包人的扣缴义务人,建设方与总包方均,建设方与总包方均不再是分包方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不再是分包方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分包方应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税人,分包方应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税款;或

32、者与分包方协商好仍然由总包方款;或者与分包方协商好仍然由总包方代扣代缴;或者又建设方代扣代缴;或者又建设方 代扣总包方和代扣总包方和分包方的税款。分包方的税款。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 3 3、分析分析 (3 3)根据新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新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余额为营业额。”那么那么对总包方而言

33、,是可以差额对总包方而言,是可以差额纳税的。但如何开具发票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纳税的。但如何开具发票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假假设总包工程款为设总包工程款为200200万元,其中分包为万元,其中分包为5050万元,如何万元,如何开具发票更合理?现在的处理模式:开具发票更合理?现在的处理模式:总包人向建设总包人向建设单位开具单位开具2002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包方开具5050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包包将分包开来的发票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将分包开来的发票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现现实中为征收管

34、理的需要,税务机关可能会采取委托实中为征收管理的需要,税务机关可能会采取委托建设方代扣总包方和分包方税款的办法。建设方代扣总包方和分包方税款的办法。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三)建筑业分包业务的规定 3 3、分析分析 (4 4)只有总包方发生分包业务可以差额纳税,其只有总包方发生分包业务可以差额纳税,其他企业的再分包业务应按取得的收入全额缴纳营业他企业的再分包业务应按取得的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税。新条例和新细则将建筑业可以新条例和新细则将建筑业可以差额纳税的主体差额纳税的主体界定为纳税人而不再是原条例规定的总承包人界定为纳税人而不再是原

35、条例规定的总承包人,这,这是为了保证条款的一致性,但实质是一致的。根据是为了保证条款的一致性,但实质是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只有建筑工程只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人才可以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总承包人才可以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不能分包给个人,同时禁止分包件的分包单位,而不能分包给个人,同时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因此,只有总承包人只有总承包人才有可能差额纳税,而分包单位不能再分包,所以才有可能差额纳税,而分包单位不能再分包,所以也不能差额纳税,如果再分包不仅违法,而且要全也不能差额

36、纳税,如果再分包不仅违法,而且要全额纳税。额纳税。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 1 1、原规定:、原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22002117117号号) 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

37、方式开展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务收入)征收

38、营业税征收营业税: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策规定 1 1、原规定:、原规定: (1) (1)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安装)资质; (2) (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

39、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 2 2、新规定:、新规定: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 第七条纳税人的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

40、,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第八条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

41、定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050号令)号令) 第六条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

42、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销售额: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3、的销售额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取消了原来没有分开核算的一并计算增值税的规定)。(取消了原来没有分开核算的一并计算增值税的规定)。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 (3 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第六条规)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物,

44、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即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外,外,从事货物的生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务,缴纳营业税。这就意味着,从事建筑材料批发这就意味着,从事建筑材料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如果承包了建筑安装业务,则建筑或零售的企业,如果承包了建筑安装业务,则建筑安装业务收入应并入销售额计

45、算增值税而不缴纳营安装业务收入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而不缴纳营业税。业税。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四)建筑行业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政策规定策规定 3 3、分析:、分析: 根据新条例及细则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规根据新条例及细则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对定,对建筑业劳务只有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建筑业劳务只有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情形需要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外,情形需要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外,其他其他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并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并取消了自产货物的范围限定。取消了自产货物的范围限定。 案例

46、分析1 案例案例 某建筑安装公司(乙方)为某公司(甲方)安装中央空调某建筑安装公司(乙方)为某公司(甲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主要设备空调设备,主要设备空调260260万由甲方采购供应,安装劳务为万由甲方采购供应,安装劳务为190190万。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开具了万。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开具了190190万的建安发票给甲方。万的建安发票给甲方。这种方式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税金又如何确认?这种方式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税金又如何确认? 分析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第十六条规定,除

47、本细则第七)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除。(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税。 因此,因此,某建筑安装公司应交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某建筑安装公司应交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190190万元。万元。 案例分析2 案例案例 具备

48、钢结构生产安装资质的三星建筑公具备钢结构生产安装资质的三星建筑公司司20092009年中标某单位写字楼工程,工程标年中标某单位写字楼工程,工程标的总价的总价30003000万元,其中测算安装价款为万元,其中测算安装价款为500500万元,合同总价款并未区分工程劳务价款万元,合同总价款并未区分工程劳务价款和材料价款,三星建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和材料价款,三星建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当期进项税额纳税人,其当期进项税额400400万元。万元。 案例分析2 分析分析 1、根据已经废止的原文件根据已经废止的原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于纳税人销售自

49、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2002117117号)规定,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对号)规定,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入)征收营业税。 )的规定的规定,三星建筑公司应就,三星建筑公司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其取得的全部收入缴纳增

50、值税,不缴纳营业税。三星建筑公司应纳增值税为三星建筑公司应纳增值税为30003000(1 117%17%)17%17%400=35.90400=35.90(万元)。(万元)。 案例分析2 分析分析 2 2、无论是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无论是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还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均明确规定,还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均明确规定,自自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日起,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即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即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

51、他情形),应当),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案例分析2 分析分析 按照以上新政策规定,由于按照以上新政策规定,由于A A公司未分别公司未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额。三星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三星建筑公司应纳

52、营业税为5003%5003%1515(万元)。(万元)。 三星建筑公司应纳增值税为(三星建筑公司应纳增值税为(30003000500500)(1 117%17%)17%17%400=400=36.7536.75(万元),(万元),当月为留抵税额。当月为留抵税额。 案例分析2 税收风险规避策略税收风险规避策略 1 1、建筑安装企业在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同、建筑安装企业在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要在合同中分别明确注明工程时销售自产货物,要在合同中分别明确注明工程劳务价款和自产货物销售价款,并劳务价款和自产货物销售价款,并分别开具建筑分别开具建筑业发票和货物销售发票。业发票和货物销售发

53、票。 2 2、根据国税发、根据国税发20022002117117号第四条规定,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向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应向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出地方税务局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具的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明,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案例分析3 案

54、例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楼房供水系统管件器材的企业(一甲公司是一家生产楼房供水系统管件器材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般纳税人)。20092009年年3 3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承包合同,乙建筑公司将其承包建设丙厂总工程中供水工承包合同,乙建筑公司将其承包建设丙厂总工程中供水工程转包给甲公司。其中,甲公司自产的供水钢管件价款程转包给甲公司。其中,甲公司自产的供水钢管件价款10001000万元,铺设、安装价款万元,铺设、安装价款500500万元。请问甲公司应如何万元。请问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进行税务处理?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中

55、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050号令)第六条号令)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

56、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案例分析3 案例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楼房供水系统管件器材的企业。甲公司是一家生产楼房供水系统管件器材的企业。20092009年年3 3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承包合同,乙建筑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承包合同,乙建筑公司将其承包建设丙厂总工程中供水工程转包给甲公司。公司将其承包建设丙厂总工程中供水工程转包给甲公司。其中,甲公司自产的供水钢管件价款其中,甲公司自产的供水钢管件价款10001000万元,铺设、安万元,铺设、安装价款装价款500500万元。请问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万元。请问

57、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分析分析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0001000万万17%=17017%=170万元,应缴纳城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70170万元万元10%=1710%=17万元;万元; 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500500万万3.3%=16.53.3%=16.5万元。万元。 乙建筑公司代扣乙建筑公司代扣代缴以上总税金代缴以上总税金170170万元万元+17+17万元万元+16.5+16.5万元万元=203.5=203.5万元。万元。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五)营业税纳

58、税地点的确定(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1 1、原规定;、原规定; 根据已经废止的财政部根据已经废止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税20062006177177号)的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号)的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1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 (2 2)纳税人从事)纳税人从事跨省工程的跨省工程的,应向其,应向其机构机构所在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59、纳税。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1 1、原规定;、原规定; (3 3)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4 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60、生地。 (5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跨省工程的,其)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跨省工程的,其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为被扣缴纳税被扣缴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人的机构所在地。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6 6)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月就其本地)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就其本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就其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同时,同时,自

61、应申报之月自应申报之月( (含当月含当月) )起起6 6个月内向机构所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入的完税凭证,否则,应就其异地提供建筑业应否则,应就其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2 2、新规定;、新规定;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中华人

62、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十一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建筑业劳务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

63、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院令第540540号)第十四条第(三)项号)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3 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令)第二十六条号令)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

64、例第十四条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 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3 3、分析、分析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地点为应税劳务发生地

65、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的主管税务机关,取取消了纳税人承包的跨省工程向其机构所在地消了纳税人承包的跨省工程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与财政部、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006177177号)规定相号)规定相同,同,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超过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超过6 6个月未申报纳个月未申报纳税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可税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可补征税款。补征税款。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六)建筑业

66、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六)建筑业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 1 1、原规定;、原规定; (1 1)已经废止的财政部)已经废止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006114114号)规定:号)规定: 纳税人采用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清包工形式提供的提供的装饰装饰劳务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确认计税营

67、业额。计税营业额。 上述以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六)建筑业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六)建筑业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 1 1、原规定;、原规定; (2 2)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

68、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其营业额均应包含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和含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动力的价款在内。” ”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六)(六)建筑业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建筑业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 2 2、新规定:、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第十六条规定,除)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即第七条外(即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

69、别核算应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

70、所用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业额计算营业税。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六)(六)建筑业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建筑业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 3 3、分析:、分析: 新细则已对装饰劳务做了例外规定,新细则已对装饰劳务做了例外规定,即对即对于装饰劳务,无论是否为清包工的形式,其于装饰劳务,无论是否为清包工的形式

71、,其营业额营业额可以可以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对装饰劳务避免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对装饰劳务避免了重复征税。了重复征税。通常情况下,装饰工程是由客通常情况下,装饰工程是由客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方的营业额纳税,但方的营业额纳税,但如果出现由承揽方采购如果出现由承揽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还是要依混合销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还是要依混合销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六)(六)建筑业中的

72、装饰劳务纳税问题。建筑业中的装饰劳务纳税问题。 4 4、结论:、结论: (1 1)从事建筑、安装、修缮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建)从事建筑、安装、修缮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劳务的纳税人,筑劳务的纳税人,除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除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第七条规定外其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应当包括工其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程所用原材料、施工方购买的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原材料、施工方购买的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2 2)从事装饰劳务的建筑企业,除新营业税暂)从事装饰劳务的建筑企业,除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行

73、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细则第七条规定外,其计算营业税的其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营业额不包括建设方提供工程所用的原材料、设备不包括建设方提供工程所用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包括装饰企业购买提供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包括装饰企业购买提供的装饰材料。的装饰材料。案例分析3 案例案例 剀莱建筑公司剀莱建筑公司20082008年年1212月中标某单位写字楼工程,工程标月中标某单位写字楼工程,工程标的的30003000万元,其中含电梯设备采购价款万元,其中含电梯设备采购价款500500万元。剀莱建筑万元。剀莱建筑公司应该如何计算应纳营业税款?公司应该如何计算应纳营业税款? 分析分析 1 1

74、、按照财税、按照财税200320031616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已经废止),(已经废止),剀莱建剀莱建筑公司采购的电梯设备款不计算缴纳营业税。筑公司采购的电梯设备款不计算缴纳营业税。 剀莱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剀莱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30003000500500)3%3%7575(万(万元)元) 2 2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由于电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由于电梯设备属于剀莱建筑公司自行采购,梯设备属于剀莱建筑公司自行采购,其应税营业额应当包括其应税营业额应当包括电梯价款在内。电梯价款在内。 剀莱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剀莱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30003%30003%909

75、0(万元)(万元)3 3假如设备由建设方负责供应,则剀莱建筑公司计税假如设备由建设方负责供应,则剀莱建筑公司计税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款在内。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款在内。剀莱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剀莱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30003000500500)3%3%7575(万元)(万元) 案例分析3 税收风险规避策略税收风险规避策略 1.1.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单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价款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位提供的设备价款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建筑安装企建筑安装企业在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时,业在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时,要重点考虑设备的要重点考虑

76、设备的“甲方供应甲方供应”问题。问题。2.2.对于对于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前已经生效的建筑安装工日前已经生效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企业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建筑安装企业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签订设备签订设备“甲方供应甲方供应”方式的变更补充协议。方式的变更补充协议。装饰工程案例分析4 案例案例 欣然建筑公司欣然建筑公司20092009年年7 7月中标某单位写字楼装饰工程,月中标某单位写字楼装饰工程,工程标的工程标的30003000万元,其中含工程用料款万元,其中含工程用料款500500万元,另外某万元,另外某单位自行采购材料款单位自行采购材料款10001000万

77、元,如何计算应纳税款。万元,如何计算应纳税款。 分析分析 1 1、根据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力的价款在内。(已经废止)已经废止) 按照原政策规定,欣然建筑公司按照原政策规定,欣然建筑公司应税营业额为应税营业额为4000万万元(元(3000+1000)万元。)万元。欣然建筑公司欣然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应纳营业税为40003%

78、=120(万元)(万元) 装饰工程案例分析4 分析分析 2 2、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款,对于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款, 欣然建筑公司不需欣然建筑公司不需要计算缴纳营业税。要计算缴纳营业税。 欣然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欣然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30003%30003%9090(万元)(万元)3.3.如果该工程材料全部由客户某单位供应,如果该工程材料全部由客户某单位供应,工程纯劳务标的为工程纯劳务标的为25002500万元万元 则欣然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则欣然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25003%25003%7575(万元)(万元)装饰工程

79、案例分析4 风险规避提示风险规避提示 1 1、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客户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可以不计入缴纳营业税的范围。客户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可以不计入缴纳营业税的范围。2 2、财税、财税20062006114114号文件虽已作废,但纳税人提供装号文件虽已作废,但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仍应按该文件来掌握,饰劳务仍应按该文件来掌握,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 所以建筑安装企业在与

80、建设方签订装饰工程合同所以建筑安装企业在与建设方签订装饰工程合同时,应力求符合这一形式。合同相应条款中,时,应力求符合这一形式。合同相应条款中,注明甲供装注明甲供装饰材料及设备,工程仅是收取装饰工程劳务费(即人工费、饰材料及设备,工程仅是收取装饰工程劳务费(即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并在合同中注明装饰工程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并在合同中注明装饰工程劳务费总金额。劳务费总金额。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新旧规定(新旧规定相同)相同)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81、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十二号)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

82、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新旧规定(新旧规定相同)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令)第二号令)第二十四条十四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的

83、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第务总局第5252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二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款的规定,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提供建筑业或者或者租赁业劳务,租赁业劳务,采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

84、款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当天。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 3 3、 第四款规定,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第四款规定,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令)第号令)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五条第(二)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

85、)建筑物后销售,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应视同应交营业税的行为。生的自建行为应视同应交营业税的行为。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七)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 所谓所谓“自建自建”,是指是指从事建筑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从事建筑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建筑物。因自建人与其本身并不存在结算、取得建安收入的因自建人与其本身并不存在结算、取得建安收入的问题,并且所建建筑物是为了问题,并且所建建筑物是为了“自用自用”。由此税收政策规定,。由此税收政策规定,对自建自用行为不纳入对自建自用行为不纳入“建筑业建

86、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即不征税目的征税范围,即不征收营业税。收营业税。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建自用仅限于施工单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建自用仅限于施工单位自建建筑物后自用位自建建筑物后自用。自建人将自建建筑物销售,如果对自。自建人将自建建筑物销售,如果对自建建筑物销售不征收建筑业营业税,而仅对采用发包方式的建建筑物销售不征收建筑业营业税,而仅对采用发包方式的建筑企业征收营业税,就出现了税负不平衡的情况,不利房建筑企业征收营业税,就出现了税负不平衡的情况,不利房地产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展开竞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地产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展开竞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税新税制规定:对自建自售建筑物除了按

87、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制规定:对自建自售建筑物除了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还应征收一道还应征收一道“建筑业建筑业”营业税。营业税。并且是从新税制实施即并且是从新税制实施即19941994年年1 1月月1 1日以后建成销售并未缴纳日以后建成销售并未缴纳“建筑业建筑业”营业税的建营业税的建筑物,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建筑业营业筑物,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建筑业营业税。税。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八)八)挂靠建筑业怎么确定营业税纳税人和挂靠建筑业怎么确定营业税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新旧政策相同)(新旧政策相同) 1

88、 1、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第十一条规定,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89、。人为纳税人。(八)八)挂靠建筑业怎么确定营业税纳税人和挂靠建筑业怎么确定营业税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1 1、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以被挂靠方为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的,以被挂靠方为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内部分配行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内部分配行为,暂不征收营业税。为,暂不征收营业税。 1.1.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开具发票。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开具发票。 2.2.挂靠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被挂靠方的财挂靠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

90、核算。务会计核算。 3.3.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有劳动雇佣关系。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有劳动雇佣关系。 以上条件不符合的,以挂靠方为建筑业营业以上条件不符合的,以挂靠方为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被挂靠方应以其实际取得的管税的纳税义务人。被挂靠方应以其实际取得的管理收入按理收入按 服务业服务业 税目申报交纳营业税。税目申报交纳营业税。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八)挂靠建筑业的营业税纳税人和建筑业(八)挂靠建筑业的营业税纳税人和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2 2、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

91、知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19961271996127号号) )的规定:的规定:(1 1)纳税人)纳税人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及其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纳个人所得税。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八)挂靠建筑业的营业税纳税人和建筑业(八)挂靠建筑业的营业税纳税人和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2 2、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2)具体征收方式具体征收方式 对未设立

92、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对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 (协议协议) )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而具体核定办法由县以上而具体核定办法由县以上( (含含) )县级税务机县级税务机关制定。关制定。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2 2、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3 3)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

93、业的)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承包人取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 A A、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2 2、建

94、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B B、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C C、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

95、金所得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项目和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建筑安装业务的保留和新政策规定 2 2、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建筑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4)对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对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业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可以根据其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责令其缴纳一规模,责令其缴纳一定数额的纳税保证金。定数额的纳税保证金。在规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税款后,退还纳税保证金;逾期定的期限内结清税款后,退还纳税保证金;逾期未结清税款的,以纳税保证金抵缴应纳税款和滞未结清税款的,以纳税保

96、证金抵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纳金。 (5 5)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在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所得在单位但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并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所在地分配,并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帐簿和核算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确的会计帐簿和核算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准后,可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可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 建筑业个人所得税处理的地方实践一、辽宁的规定一、辽宁的规定(一)对下列建筑业工程承

97、包人的个人所得,一律(一)对下列建筑业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一律实行定率实行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各并由各建筑安装企业代扣代缴建筑安装企业代扣代缴:1 1、自行承揽建筑工程并挂靠建筑安装企业的工程承、自行承揽建筑工程并挂靠建筑安装企业的工程承包人,不论其如何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包人,不论其如何进行财务会计核算。2 2、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核算管包工包料核算管理方式的。理方式的。3 3、建筑安装企业对、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括全包(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或者和部分承包)或者包料包料(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核算管

98、理(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核算管理方式的。方式的。4 4、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按工程项目取得的收入定额或者定按工程项目取得的收入定额或者定率分劈一定的比例,率分劈一定的比例,其余均归工程承包人所有的。其余均归工程承包人所有的。5 5、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或利润的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或利润的。 建筑业个人所得税处理的地方实践 ( 二)二)同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税可以不实行定率征收:可以不实行定率征收:1 1、建筑安装企业设、建筑安装企业设有专门的材料采购部门和采购人有专门的材料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员,设

99、有专门的保管仓库和保管人员;设有专门的保管仓库和保管人员;2 2、企业工程施工所需的、企业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辅材料均由上述专设的主、辅材料均由上述专设的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采购部门负责采购;3 3、工程施工时所需的各种材料由采购部门调拨或者、工程施工时所需的各种材料由采购部门调拨或者由工程承包人向采购部门领取;由工程承包人向采购部门领取;4 4、材料的购、领、用、存有健全的会计帐簿记录,、材料的购、领、用、存有健全的会计帐簿记录,会计核算轨迹清晰,符合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核算轨迹清晰,符合会计核算要求;5 5、工程承包人只负、工程承包人只负责组织建筑安装企业的现场施工责组织建筑安装企业的现场施工人

100、员按照施工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根据业绩领取工资、人员按照施工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根据业绩领取工资、奖金、补贴等劳动报酬。奖金、补贴等劳动报酬。 建筑业个人所得税处理的地方实践(三)对既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中的三)对既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中的工程承包人,同时又是该企业出资人或合伙人的,工程承包人,同时又是该企业出资人或合伙人的,不实行按工程承包收入附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不实行按工程承包收入附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按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规定征收个人所按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得税。(四)实行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程承包(四)实行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程承包人,人,

101、对其从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的与已定率征收个对其从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的与已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关的工薪所得,不再另行计算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关的工薪所得,不再另行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按工薪所得计算的个人所,但如按工薪所得计算的个人所得税高于按定率方式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则其差得税高于按定率方式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则其差额应予补税。额应予补税。建筑业个人所得税处理的地方实践(五)建设单位将工程款直五)建设单位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工程承包接支付给工程承包人的,人的,由由建设单位做为扣缴义务人建设单位做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代扣代缴税款,并按规定申报纳税。并按规定申报纳税。(六)扣缴义务人

102、代扣代缴的税款,应按建筑(六)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税款,应按建筑安装企业安装企业预收工程款预收工程款(含未通过预收工程款汇算(含未通过预收工程款汇算的工程收入)或者的工程收入)或者工程决算收入的全额乘以规定工程决算收入的全额乘以规定的附征率计算的附征率计算。其公式为:。其公式为:应代扣代缴的税款预收工程款或者工程决应代扣代缴的税款预收工程款或者工程决算收入算收入附征率附征率 二、江西上饶的规定二、江西上饶的规定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 征收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饶地税发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饶地税发200849200849号)第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建

103、筑安装业的纳税义务人应区二条规定,对从事建筑安装业的纳税义务人应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 1)对临时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人申请开具建筑安)对临时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人申请开具建筑安装业发票时,装业发票时,按按3%3%征收率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 (2 2)对我市境内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对我市境内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3%3%的征收率征收个的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 二、江西上饶的规定二、江西上饶的规定 (3 3)对)对挂靠我市境内挂靠我市境内某建筑

104、安装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某建筑安装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者,如收款方为挂靠经营者个人的,如收款方为挂靠经营者个人的,以挂靠经营以挂靠经营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按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按3%3%的征收率征收个人的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所得税。 (4 4)对持有)对持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并按规定在所在地并按规定在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承包地税机关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承包人(经理),人(经理),按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按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收1%1%的个人所得税

105、的个人所得税。如该项目承包人能提供准确、完整核。如该项目承包人能提供准确、完整核算账簿及收入分配依据、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可回机算账簿及收入分配依据、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可回机构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构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对未持有对未持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证明”的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承包人(经理),的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承包人(经理),按企按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3%3%的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九)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九)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1 1、原

106、规定:、原规定: 废止的财政部废止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006177177号)规定:号)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1)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九)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九)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1 1、原规定:、原规定: (2) (2

107、)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从事跨地区纳税人从事跨地区( (包括省、市、县,下同包括省、市、县,下同) )工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税务登记的。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九)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九)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2 2、新规定

108、:、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号)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义务人的规定: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

109、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十四条第(三)项号)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九)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九)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由于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取消了原来的建筑安由于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取消了原来的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 ,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110、这就意味着,务人的规定,这就意味着,从从20092009年起,总承包年起,总承包人没有代扣分包人或转包人应纳税金的义务,人没有代扣分包人或转包人应纳税金的义务,关关于转包和分包工程如何进行纳税的问题,目前,于转包和分包工程如何进行纳税的问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总结起来有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总结起来有两种:两种: 一种是可以由分包人或转包人自行向劳务发生一种是可以由分包人或转包人自行向劳务发生地的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纳税;地的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纳税; 另一种是也可以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另一种是也可以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 第三种是由建设方代扣总包方和分包方。第三种是由建设

111、方代扣总包方和分包方。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税收征管法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税收征管法第第6969条条规定: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在。但在具体实践中,针对由税务机关分别向纳税人追缴税款的实具体实践中,针对由税务机关分别向纳税人追缴税款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际困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112、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320034747号文)第二条规定:号文)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但该文要求是但该文要求是“补扣补扣”,其前,其前提必须是总承包人要有支付分

113、包人的款项提必须是总承包人要有支付分包人的款项,如果应支付分如果应支付分包人的款项已全部结清而未履行扣缴义务,并且事后没有包人的款项已全部结清而未履行扣缴义务,并且事后没有与分包人发生业务的,相应就没有与分包人发生业务的,相应就没有“补扣补扣”的机会的,对的机会的,对此,仍然只能由税务机关依法向分包人追缴此,仍然只能由税务机关依法向分包人追缴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十)企业内部工程的征税十)企业内部工程的征税 1 1、原规定:、原规定: 已经废止已经废止的旧的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十一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

114、单位发生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非独立核算的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单位。”。对独立核算的单位承包工程,不论对对独立核算的单位承包工程,不论对内对外,均应征收营业税;对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内对外,均应征收营业税;对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承包内部工程,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承包内部工程,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慨(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论是否编制工程慨(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征收营业税;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征收

115、营业税;凡不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营业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营业税。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十)企业内部工程的征税十)企业内部工程的征税 2 2、新规定:、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令)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号令)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

116、益的单位,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十)分析十)分析 对企业或单位内部的施工企业承担对企业或单位内部的施工企业承担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果该施工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果该施工企业是领取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是领取了税务登记证的 ,应该缴,应该缴纳营业税,否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纳营业税,否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对该建筑物在对外进行销售时还当然对该建筑物在对外进行销售时还是应当依据是应当依据“自建行为自建行为”的规定,补的规定,补征征“建筑业建筑业”营业税。营业税。

117、 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十一)扣除凭证管理问题十一)扣除凭证管理问题 新条例规定,对总包方应新条例规定,对总包方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凭合法有效凭证才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取证才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除。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三、建筑业的新旧政策变化分析( (十一)扣除凭证管理问题十一)扣除凭证管理问题 根据新细则规定,建筑业合法有效凭证根据新细则规定,建筑业合法有效凭证是

118、指:是指: 1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第二讲第二讲 建筑行业建筑行业

119、的涉税难题处理的涉税难题处理(一)(一)“甲供材甲供材”的概念的概念 所谓所谓“甲供材料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 (不包括装饰行业)。不包括装饰行业)。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

120、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304040。 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是比较明确的。但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是比较明确的。但对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对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就带来了开发票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就带来了开发票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一、甲供材一、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技巧及例解

121、的账务和税务处理技巧及例解(二)(二)“甲供材甲供材”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甲供材征税主要是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甲供材征税主要是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第第5252号令)第七条规定,号令)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

122、,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税法之所以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

123、设备的价款。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甲方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改为以基本甲方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三)(三)“甲供材甲供材”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令)没有明确规定装饰工程中甲供材要号令)没有明确规定装饰工程中甲供材要不要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而根据不要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而根据20062006年年8 8月月1717日财政日财政部

1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2006114号文的规定:号文的规定:“纳税人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上述以清包工形。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

125、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因此,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因此,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建筑业业”的甲供材(包括甲方提供设备的情形)需要并入乙方的的甲供材(包括甲方提供设备的情形)需要并入乙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四)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四)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甲供材产生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上,由此衍甲供材产生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上,由此衍生出来甲供材如何开发票及税收问题。在现实的会计处理中生出来甲供材如何开发票及税收

126、问题。在现实的会计处理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建设单位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建设单位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借:工程物资借:工程物资 XX XX万元万元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 XX XX万元万元建设单位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在将材料提供给施建设单位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在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时,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工方时,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1 1、方式一:、方式一:(1 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借:预付账款借:预付账款 XX XX万元万元贷:工程物资贷:工程物资 XX XX万元万元(2)施工方收到材料时)施工方收到

127、材料时借:工程物资借:工程物资XX万元万元贷:预收账款贷:预收账款XX万元万元(3)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成本XX万元万元贷:工程物资贷:工程物资XX万元万元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在总造价确认的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情况下,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

128、材料给施工方时也应作为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付的是实物。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付的是实物。2、方式二:、方式二:(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借: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XX万元万元贷:工程物资贷:工程物资XX万元万元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其所购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其所购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本单位的工程

129、,因此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本单位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的。一、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技巧及例解(五)(五)甲供材的税务处理甲供材的税务处理以上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带来不同的的施工方建筑业以上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带来不同的的施工方建筑业发票的开具问题:发票的开具问题:1、方式一下的发票开具及营业税处理、方式一下的发票开具及营业税处理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按含甲供材

130、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并全额缴纳营业税。并全额缴纳营业税。此种方式施工企业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施工发票给建设此种方式施工企业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施工发票给建设方并确认收入,但甲供材由于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方并确认收入,但甲供材由于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施工方无法取得发票入成本。采用这种核算方法需要事先征施工方无法取得发票入成本。采用这种核算方法需要事先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以免施工企业加重企业所得税负担。得税务机关的同意,以免施工企业加重企业所得税负担。2 2、方式二下的发票开具及营业税处理、方式二下的发票开具及营业税处理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由于建设方在发

131、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能按不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能按不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如果按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就会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如果按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就会导致甲供材料在建设方重复计入成本的情况。但是导致甲供材料在建设方重复计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怎样开票,甲供材都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怎样开票,甲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含甲供材的金额缴纳营业税,负税义务与都必须按含甲供材的金额缴纳营业税,负税义务与方式一一致。方式一一致。需要注意的是,需要

132、注意的是,甲供设备、装饰劳务中的甲供材甲供设备、装饰劳务中的甲供材料计税方式与上述规定有所差别。料计税方式与上述规定有所差别。“甲供材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例解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例解案例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一个建筑单位修建厂房,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一个建筑单位修建厂房,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其中含甲供材为万元,其中含甲供材为200万万元。元。(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1、建设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建设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1)建设方(甲方)从市场购入材料时:)建设方(甲方)从市场购入材料时:借:工程物资借:工程物资200万元万元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

133、款200万元万元这里假设建设方(甲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里假设建设方(甲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发票,然后,该企业将这取得的是普通发票,然后,该企业将这200万的材万的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用于工程。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用于工程。(2 2)在建设方(甲方)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时:)在建设方(甲方)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时:方式一:方式一: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借:预付账款借:预付账款 200 200万元万元 贷:工程物资贷:工程物资 200 200万元万元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

134、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包括全部的材料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我们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方应该支付给施工方的工下,我们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方应该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价款。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程价款。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就是我们所说的甲供材)同样,建设方将材

135、料给施工方时(就是我们所说的甲供材)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一个付的是现金,一个付的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一个付的是现金,一个付的是实物,在不存在其他误差的情况下,该企业无论是支付现是实物,在不存在其他误差的情况下,该企业无论是支付现金还是实物,最终预付账款总结算价款的金额应该金还是实物,最终预付账款总结算价款的金额应该1200万元。万元。方式二:方式二: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借: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200万元万元贷:工程物资贷:工程物资200万元万元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我买的物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我买的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我的工程,因此在发

136、出材料时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我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我的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直接计入我的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目前对于甲供材究竟如何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目前对于甲供材究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企进行会计处理问题,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实务的会计处理中,有些建设单位发出甲供材是业实务的会计处理中,有些建设单位发出甲供材是采取的第一种方法,有些就是采取的第二种方法。采取的第一种方法,有些就是采取的第二种方法。因此,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只要能为会计信息的因此,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只要能为会计信息的第三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两种会计处理方

137、第三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法都是可以接受的。2 2、施工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施工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1 1)方式一的账务处理:)方式一的账务处理:施工方收到材料时施工方收到材料时借:工程物资借:工程物资200200万元万元贷:预收账款贷:预收账款200200万元万元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成本 200 200万元万元贷:工程物资贷:工程物资 200 200万元万元施工方按工程进度确认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施工方按工程进度确认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务成本:借:工程施

138、工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合同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2 2)方式二的账务处理:)方式二的账务处理: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计处理了。“甲供材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例解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例解(六)甲供材的发票开具(六)甲供材的发票开具 以上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带来的下一步的施工方建筑业发票以上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带来的下一步的施工方建筑业发票的开具问题:的开具问题:1

139、 1、方式一的发票开具、方式一的发票开具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该按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该按12001200万开具建万开具建筑业发票,并按筑业发票,并按12001200万缴纳营业税。万缴纳营业税。2 2、方式二的发票开具、方式二的发票开具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能按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能按10001000万万开票,如果按开

140、票,如果按12001200万开票就会导致万开票就会导致200200万材料在建设方重复万材料在建设方重复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施工方是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施工方是按按10001000万开票还是按万开票还是按12001200万开票,甲供材都必须要并入施工万开票,甲供材都必须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12001200万元征万元征收营业税,这个和方法一是一样的。收营业税,这个和方法一是一样的。(七)甲供材”的税收风险提示从理论上而言,对于施工方,无论建设方如何进行会计从理论上而言,对于施工

141、方,无论建设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他的税收负担是不变的,只不过是根据建设方的会计处理,他的税收负担是不变的,只不过是根据建设方的会计处理的不同,开票金额有所不同罢了。但现实中的情况是,处理的不同,开票金额有所不同罢了。但现实中的情况是,由于营业税是一个流转税,由于营业税是一个流转税,流转税的可转嫁性决定了施工方流转税的可转嫁性决定了施工方所要缴纳的营业税,最终实际是转嫁到建设方身上的所要缴纳的营业税,最终实际是转嫁到建设方身上的,至少,至少是部分的转嫁。因此,对于建设方而言,他倾向于采用第二是部分的转嫁。因此,对于建设方而言,他倾向于采用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建设方直接将甲种

142、会计处理方式,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建设方直接将甲供材计入工程成本,这样就不需要施工方开票了。由于税务供材计入工程成本,这样就不需要施工方开票了。由于税务机关监管的原因,这部分不开票的甲供材,施工方也一般不机关监管的原因,这部分不开票的甲供材,施工方也一般不会去主动申报缴纳营业税,而且建设方甚至在进行工程预算会去主动申报缴纳营业税,而且建设方甚至在进行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时,对这部分甲供材就没有提税并入工程总造确定工程造价时,对这部分甲供材就没有提税并入工程总造价。从这个角度考虑,建设方更倾向于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价。从这个角度考虑,建设方更倾向于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但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施

143、工方承担了很大的风险。我们但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施工方承担了很大的风险。我们知道。无论建设方会计处理如何,知道。无论建设方会计处理如何,施工方是甲供材营业税的施工方是甲供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问题,要求施工方补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问题,要求施工方补税的话,施工方只有缴纳,甚至还会承担偷税而被处罚的风险。话,施工方只有缴纳,甚至还会承担偷税而被处罚的风险。无论和建设方如何处理,都必须就甲供材缴纳营业税无论和建设方如何处理,都必须就甲供材缴纳营业税。至于。至于甲供材没有提税的问题,施工方应自己和建设方协商或向相甲供材没有提税的问题,施工方应自己和建设方协商或向相关

144、工程管理部门寻求解决方法。关工程管理部门寻求解决方法。(八)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分析1、方式一的税务处理分析、方式一的税务处理分析在方式一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按在方式一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按1200万开具建筑万开具建筑施工发票给建设方,按施工发票给建设方,按1200元在账面上确认收入,元在账面上确认收入,但对于但对于200万这部分的甲供材,由于材料是建设方万这部分的甲供材,由于材料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发票的抬头肯定是开给建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发票的抬头肯定是开给建设方,且在建设方入账的,对于这部分材料,施设方,且在建设方入账的,对于这部分材料,施工企业无法取得发票,也就无法入成本。对于这工企

145、业无法取得发票,也就无法入成本。对于这部分,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扣除是部分,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扣除是一个大问题。一个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以下两种处理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以下两种处理方法:法:(1)施工方对于甲供材发票入成本的问题,由双方)施工方对于甲供材发票入成本的问题,由双方在工程结束,决算报告出来后,在工程结束,决算报告出来后,施工单位凭工程决施工单位凭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计入施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计入施工方工程成本,并允许在税前扣除工方工程成本,并允许在税前扣除。(2)部分国税机关认为这是转售业务:即建

146、设单位)部分国税机关认为这是转售业务:即建设单位外购物资转售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最后开总的发外购物资转售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最后开总的发票向建设单位结算,对建设单位应征收增值税,至票向建设单位结算,对建设单位应征收增值税,至于进项税款当然能够得到抵扣。这样,施工企业就于进项税款当然能够得到抵扣。这样,施工企业就能取得材料的发票了,但是建设方则必须对材料的能取得材料的发票了,但是建设方则必须对材料的销售缴纳增值税。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方法是非常销售缴纳增值税。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方法是非常错误的。建设单位购买的材料给施工方最终还是用错误的。建设单位购买的材料给施工方最终还是用于建设单位自己的工程,实

147、际上是一种自用行为,于建设单位自己的工程,实际上是一种自用行为,不能视为转售业务征收增值税。不能视为转售业务征收增值税。 但是在实务中,第一种处理方法往往得不到某些但是在实务中,第一种处理方法往往得不到某些税务机关的认可,他们机械的认为只有取得发票才税务机关的认可,他们机械的认为只有取得发票才能入账,其实能入账,其实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规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只要是真实的,并取定,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只要是真实的,并取得了合法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得了合法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这里合法有效这里合法有效凭证不是仅指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取得凭证不

148、是仅指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取得的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的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也应视为合法有效凭证,况且是真实发生的单也应视为合法有效凭证,况且是真实发生的。为。为了避免与有些税务机关不必要的争议,一些是增值了避免与有些税务机关不必要的争议,一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建设单位,在购买材料时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建设单位,在购买材料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随后按原价开增值税专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随后按原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施工方,这些没有差额也不要缴纳增值税。用发票给施工方,这些没有差额也不要缴纳增值税。但在实务中,大多数单位并不愿意

149、按这种方式进行但在实务中,大多数单位并不愿意按这种方式进行处理。处理。2、方式二的税务处理分析、方式二的税务处理分析在方式二的情况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在方式二的情况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这时,施工方按这时,施工方按1000万开票,也就不存在万开票,也就不存在200万甲万甲供材无法取得发票入成本的问题。同时,考虑到税供材无法取得发票入成本的问题。同时,考虑到税务机关监管不到位的原因,这种会计处理方法还能务机关

150、监管不到位的原因,这种会计处理方法还能少缴部分甲供材的营业税,对两方都有利。但是,少缴部分甲供材的营业税,对两方都有利。但是,施工方也要知道,这种情况下,自身承担了很大的施工方也要知道,这种情况下,自身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施工方必须要缴纳甲风险,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施工方必须要缴纳甲供材营业税,甚至要按偷税进行处罚,同时由于甲供材营业税,甚至要按偷税进行处罚,同时由于甲供材在工程造价时没有和建设方按规定提税,最终供材在工程造价时没有和建设方按规定提税,最终只能是自己承担。只能是自己承担。分析结论分析结论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甲供材如

151、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某种角度讲,以上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某种角度讲,以上两种模式都是可以的。两种模式都是可以的。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讲,他们更倾向于采取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讲,他们更倾向于采取第一种第一种模式,这样能很好的将甲供材纳税收监管的范围。模式,这样能很好的将甲供材纳税收监管的范围。因此,有些税务机关明确规定,对于工程,建设方因此,有些税务机关明确规定,对于工程,建设方不允许直接凭商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必须取得建筑不允许直接凭商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必须取得建筑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否则按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否则按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这部分成本不能提取折旧在企

152、业所得税前扣除。当这部分成本不能提取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然,这种规定是否合理有待商榷。但这确实是一种然,这种规定是否合理有待商榷。但这确实是一种好的监管方法。好的监管方法。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如果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如果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方式一也是比较好的。因为,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方式一也是比较好的。因为,建设方在发出甲供材时,材料并没有立即用于工程,建设方在发出甲供材时,材料并没有立即用于工程,只是从建设方保管转至施工方保管。从会计处理看,只是从建设方保管转至施工方保管。从会计处理看,如果建设方将材料发出时,就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如果建设方将材料发出时

153、,就直接计入工程成本,但实际上材料还没有用于工程或全部用于工程,只但实际上材料还没有用于工程或全部用于工程,只是就计入在建工程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而且,是就计入在建工程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而且,如果采用方式二,施工方在收到材料和发出材料不如果采用方式二,施工方在收到材料和发出材料不进行如何会计处理,不利于在工程中对甲供材的使进行如何会计处理,不利于在工程中对甲供材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用和监督管理。因此,方式二既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因此,方式二既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实际管理的需要。但考虑税务监要求,也满足不了实际管理的需要。但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方式二似乎更优。但管不到

154、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方式二似乎更优。但我们说过了,这种情况下,风险主要是由施工方承我们说过了,这种情况下,风险主要是由施工方承担了。担了。既然模式一对税务机关有利,在不考虑税既然模式一对税务机关有利,在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对企业也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对企业也有利,那么我们就要很好的解决方式一下产有利,那么我们就要很好的解决方式一下产生的如何处理施工企业甲供材入成本的问题。生的如何处理施工企业甲供材入成本的问题。我们认为采用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决算报告和我们认为采用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入成本是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入成本是完全合

155、情合理,也是合法的,实务上大部分完全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实务上大部分税务机关对这种处理也是非常认可的。按转税务机关对这种处理也是非常认可的。按转售模式,由建设方向施工方材料销售发票,售模式,由建设方向施工方材料销售发票,从原理上讲就是错误的,在实务中是不可取从原理上讲就是错误的,在实务中是不可取的。的。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一)分包义务的会计处理(一)分包义务的会计处理 1 1、总承包人在合并结算工程价款时,会计处理为:、总承包人在合并结算工程价款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总包合同收入)借:应收账款(总包合同收入) 贷:工程结算(总包合同收入与分包合同收入之差,贷

156、:工程结算(总包合同收入与分包合同收入之差,即即自营收入自营收入) 应付账款(分包合同收入)应付账款(分包合同收入) 2 2、收到款项时、收到款项时 借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款):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款) 贷:应收账款(实际收到款)贷:应收账款(实际收到款) 3 3、开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开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自建成本自建成本)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收入)自营收入)二、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及案例分析 (一)分包义务的会计处理(一)分包义务的会计处理 4 4、计提

157、本单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时(自营收入乘以、计提本单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时(自营收入乘以相应税率相应税率)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 5 5、扣缴相关税费时(分包合同收入乘以相应税率)、扣缴相关税费时(分包合同收入乘以相应税率) 借:应付账款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一)分包义务的会计处理

158、(一)分包义务的会计处理6 6、转交扣缴税款凭证后,分包单位开来发票、转交扣缴税款凭证后,分包单位开来发票支付结算价款时支付结算价款时 借:应付账款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 分包单位应以开具发票的收入作为本单分包单位应以开具发票的收入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以扣缴税款完税凭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以扣缴税款完税凭证作为本单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支付凭证。证作为本单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支付凭证。二、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及案例分析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1 1、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20

159、08 2008年甲公司承包了某标段公路年甲公司承包了某标段公路50005000万元的工程建万元的工程建造业务,由于技术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又将土造业务,由于技术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又将土石方路基、路面等石方路基、路面等10001000万元的业务分包给当地一建筑万元的业务分包给当地一建筑施工单位乙公司。假设甲公司代扣代缴分包业务营业施工单位乙公司。假设甲公司代扣代缴分包业务营业税及相关税费。对此,甲公司(总承包企业)在工程税及相关税费。对此,甲公司(总承包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建安发票,并缴纳税款。对分包出去的工所在地开具建安发票,并缴纳税款。对分包出去的工程,根据分包合同,以分包合同作

160、为付款和入账依据,程,根据分包合同,以分包合同作为付款和入账依据,同时将总承包甲公司已开具的建安发票记账联和完税同时将总承包甲公司已开具的建安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联复印给分包企业乙公司,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联复印给分包企业乙公司,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请问该处理是否正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请问该处理是否正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7,教育费附加为教育费附加为3 3)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2 2、分析、分析 假设选择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相关税法同时规假设选择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161、相关税法同时规定,总承包人在扣缴营业税的同时,还要一并扣缴城市维护建定,总承包人在扣缴营业税的同时,还要一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你单位在支付给分包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你单位在支付给分包人10001000万元分万元分包工程款时,应该代扣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包工程款时,应该代扣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333万元万元(10003.310003.3)。你公司虽然从发包单位取得总收入为)。你公司虽然从发包单位取得总收入为50005000万元,但分包出去万元,但分包出去10001000万元,实际取得的业务收入为万元,实际取得的业务收入为40004000万元,万元,按照会计

162、准则规定,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0004000万元,因此应万元,因此应按实际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按实际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132132万元(万元(40003.340003.3)。你公司虽然是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但是将分包合同作你公司虽然是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但是将分包合同作为付款和入账依据及将总承包已开具的建安发票记账联和完税为付款和入账依据及将总承包已开具的建安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联复印给分包企业,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是不正确的。联复印给分包企业,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是不正确的。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分包业务扣缴税款

163、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及案例分析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2 2、分析、分析 因为按照规定,总承包方在扣缴税款后,应该向税务机关因为按照规定,总承包方在扣缴税款后,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分包协议等资料,提供分包协议等资料,要求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代缴要求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具发票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具发票(不再重复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分包方和总承包方据此发(不再重复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分包方和总承包方据此发票作为收入和支付凭证。票作为收入和支付凭证

164、。因此,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你公司合因此,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你公司合并结算工程价款时,会计处理为:并结算工程价款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 50000000 50000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贷:工程结算收入4000000040000000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1000000010000000。收到款项时,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借:银行存款 50000000 50000000 贷:应收账款贷:应收账款 50000000 50000000。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2 2、分析、分析

165、开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假设自建成本为开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假设自建成本为35003500万元),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000 35000000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合同毛利5000000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0040000000计提本单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时计提本单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3200001320000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12000001200000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8400084000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应交

166、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3600036000。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及案例分析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2 2、分析、分析 扣缴相关税费时,扣缴相关税费时, 借:应付账款借:应付账款 330000 330000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300000300000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021000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90009000转交扣缴税款凭证后,分包单位开来发票转交扣缴税款凭证后,分包单位开来发票100010

167、00万元支付结算价万元支付结算价款时,款时, 借:应付账款借:应付账款96700009670000(1000000010000000330000330000) 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96700009670000。分包单位应以开具发票的收入分包单位应以开具发票的收入10001000万元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万元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以扣缴税款完税凭证作为本单位的营业税金及附业务收入,并以扣缴税款完税凭证作为本单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支付凭证。加支付凭证。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及案例分析及案例分析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

168、处理案例分析 2 2、分析、分析总包单位只是作为扣缴义务人总包单位只是作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时扣缴时, ,总承总承包人到税局开票时,需开具总包单位开具建包人到税局开票时,需开具总包单位开具建安发票申请表,并在此申请表上详细提供转安发票申请表,并在此申请表上详细提供转(分)包单位明细,包括转(分)包单位名称,(分)包单位明细,包括转(分)包单位名称,转(分)包工程额。项目办根据上述资料向总转(分)包工程额。项目办根据上述资料向总承包人开具承包人开具已代扣代收税款证明已代扣代收税款证明。总承包。总承包人向转(分)包人提供已代扣代收税款证明人向转(分)包人提供已代扣代收税款证明,转(分)包人据此至

169、项目办开具发票,项,转(分)包人据此至项目办开具发票,项目办对此不征收税款,并将已代扣代收税款目办对此不征收税款,并将已代扣代收税款证明收回。证明收回。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5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处理及涉税分析案例介绍 假设某镇的政府要建一座办公楼。工程按假设某镇的政府要建一座办公楼。工程按规定程序发包给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规定程序发包给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总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总造价造价10001000万元,工程成本万元,工程成本900900万元,分包给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的工程造价乙建筑公司的

170、工程造价100100万元,工程成本万元,工程成本9090万元。该工程从当年万元。该工程从当年3 3月份开始施工,当月份开始施工,当年年1212月份完工。价款完工一次性结算。甲月份完工。价款完工一次性结算。甲乙公司都按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合算。乙公司都按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合算。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5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处理及涉税分析分析一、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的收入确定一、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的收入确定 这里的收入是指计入这里的收入是指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收入,甲账户的收入,甲建筑公司应为建筑公司应为10001000万元,乙建

171、筑公司应为万元,乙建筑公司应为100100万元。万元。 会计处理:会计处理: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 借: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900900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毛利毛利100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1000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 借: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9090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毛利毛利101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100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5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甲建筑公司的主营业务收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甲建筑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入是10001000万元,但

172、根据税法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万元,但根据税法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价款和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的规定。甲建筑公司的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甲建筑公司的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1000-1001000-100)=90=90万元,而不是万元,而不是10001000万元。万元。 乙建筑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乙建筑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100100万元,其营业万元,其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也是税的计税依据也是100100万元,但其应纳的营业税及万元,但其应纳的营业税及相

173、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相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可以由总包人(甲建可以由总包人(甲建筑公司)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由分包人自行缴纳。筑公司)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由分包人自行缴纳。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二、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营业税税金及附加的帐务处理二、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营业税税金及附加的帐务处理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提取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提取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9.1629.16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2727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351.35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

174、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0.810.81缴纳时的会计处理:缴纳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2727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351.35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0.810.81 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29.1629.16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提取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提取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243.24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3 3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150.15 其他应

175、交款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0.090.09 缴纳缴纳”时的会计处理: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3 3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150.15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0.090.09 贷: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贷: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3.243.24 需要说明的是,分包公司的税款已由总包公司扣缴。所需要说明的是,分包公司的税款已由总包公司扣缴。所以应该冲减对总包公司的应收结算款,而不是减少货币资金。以应该冲减对总包公司的应收结算款,而不是减少货币资金。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

176、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三、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的成本确定三、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的成本确定 甲建筑公司工程成本是甲建筑公司工程成本是900900万,而不是万,而不是800800万(万(900-100900-100),),乙建筑公司的工程成本是乙建筑公司的工程成本是9090万。会计处理:万。会计处理: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 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900900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累计折旧等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累计折旧等800800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乙建筑公司的工程分包款乙建筑公司的工程分包款96.7696.76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代扣税金代扣税金营业税营业税3 3 城建税城建税0.

177、150.15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代扣教育费附加代扣教育费附加0.090.09 这里要注意的是对于应付乙建筑公司分包款是计入工这里要注意的是对于应付乙建筑公司分包款是计入工程施工的。程施工的。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 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9090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累计折旧等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累计折旧等9090 值得说明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值得说明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15号号建造合同第二建造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十二条规定,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

178、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款项。 这条规定不仅明确了分包工程应作为总包公司的成本组这条规定不仅明确了分包工程应作为总包公司的成本组成部份。而且强调了是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而不能够按预成部份。而且强调了是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而不能够按预付款计算处理;同时根据配比的原则,

179、也为总包公司的收入付款计算处理;同时根据配比的原则,也为总包公司的收入是是10001000万元提供了法律依据。万元提供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四、资金往来业务的会计处理四、资金往来业务的会计处理 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 收到建设单位乡政府预付工程款时:收到建设单位乡政府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贷:预收账款 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时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时 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10001000 贷:工程结算贷:工程结算10001000 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180、 四、资金往来业务的会计处理四、资金往来业务的会计处理 可以单设应收账款,也可以直接冲减预收账款。可以单设应收账款,也可以直接冲减预收账款。如果设了应收账款则还要与预收账款对转。如果不如果设了应收账款则还要与预收账款对转。如果不单设应收账款,直接冲减预收账款。则预收账款贷单设应收账款,直接冲减预收账款。则预收账款贷方为收到建设单位乡政府预付工程款有结余。如果方为收到建设单位乡政府预付工程款有结余。如果是借方就是应向建设单位乡政府收取的已结算的工是借方就是应向建设单位乡政府收取的已结算的工程款。程款。向乙建筑公司预付分包款时向乙建筑公司预付分包款时借:预付账款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

181、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四、资金往来业务的会计处理四、资金往来业务的会计处理 与乙建筑公司结算工程款时与乙建筑公司结算工程款时 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100100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96.7696.76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代扣税金代扣税金营业税营业税3 3 城建税城建税0.150.15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代扣教育费附加代扣教育费附加0.090.09可以单设应付账款,也可以直接冲减预付账款可以单设应付账款,也可以直接冲减预付账款 。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四、资金往来业务的会计处理四、资金

182、往来业务的会计处理值得强调的是,预付分包款时且不可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值得强调的是,预付分包款时且不可直接计入工程施工。而是要在与分包单位(乙建筑公司)结算分包工程款时才计而是要在与分包单位(乙建筑公司)结算分包工程款时才计入。入。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收到预付分包款时收到预付分包款时借:银行存款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贷:预收账款与总包单位结算工程款时与总包单位结算工程款时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100贷:工程结算贷:工程结算100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五五. .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问题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问题 1 1,会计处理:,会计

183、处理: 向乙建筑公司结算工程款时向乙建筑公司结算工程款时 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100100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96.7696.76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代扣税金代扣税金营业税营业税3 3 城建税城建税0.150.15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代扣教育费附加代扣教育费附加0.090.09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五五. .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问题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问题 2 2,代扣范围,代扣范围 代扣的税款应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一般代扣的税款应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一般来说只是这来说只是这3 3种。而对于有的地方对

184、企业所得税也代扣代缴种。而对于有的地方对企业所得税也代扣代缴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 3 3,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营业税的扣缴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代纳税人收迄营业收入款项或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代纳税人收迄营业收入款项或者索取营业收入款项依据的当天。者索取营业收入款项依据的当天。”因此,对于总包人已于因此,对于总包人已于建设方结算,其实际是连分包人的价款时一并结算的。所以建设方结算,其实际是连分包人的价款时一并结算的。所以现实工作中总包人虽然与建设方结算。却已尚未支付分包款现实工

185、作中总包人虽然与建设方结算。却已尚未支付分包款就不扣缴税款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就不扣缴税款的做法是不正确的。结算程序应当是:总包人。结算程序应当是:总包人先与分包人结算,以正确确定工程施工金额。先与分包人结算,以正确确定工程施工金额。然后,总包人然后,总包人再与建设方结算,很显然对于总包人与建设方结算时,是连再与建设方结算,很显然对于总包人与建设方结算时,是连分包人的价款一并结算的。分包人的价款一并结算的。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六、发票开具的问题六、发票开具的问题1 1、应使用何地发票的问题、应使用何地发票的问题 根据纳税义务为劳务发生地的规定,根据纳税义务

186、为劳务发生地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总一般来说如果总分包公司都是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所辖企业,分包公司都是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所辖企业,则可以使则可以使企业自行开具发票,或者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而企业自行开具发票,或者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而如果如果不是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所辖企业不是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所辖企业则必须到劳务发生地则必须到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2 2、发票的开具金额、发票的开具金额 总承包商开具总承包商开具10001000万元,据此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是万元,据此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是10001000万元,同时要交纳万元,同时要交纳100

187、01000万元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万元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中包括代扣乙公司的税费。并提供总分包合同。对附加。其中包括代扣乙公司的税费。并提供总分包合同。对于扣缴的税费应要求税务机关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于扣缴的税费应要求税务机关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代缴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具发票(免予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具发票(免予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开具金额是开具金额是100100万元。万元。分包方据此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是分包方据此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是100100万元,总承包方据此发万元,总承包方据此发票

188、作为工程施工的支付凭证票作为工程施工的支付凭证 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六、发票开具的问题六、发票开具的问题3 3发票开具时间问题发票开具时间问题 不论是总承包人还是分包人不论是总承包人还是分包人只要办理了工只要办理了工程结算,也就是取得了索取收取款项的权利,程结算,也就是取得了索取收取款项的权利,纳税义务也就发生了。同时就应该给对方开纳税义务也就发生了。同时就应该给对方开具发票。具发票。而不论是否实际收到了款项。现实而不论是否实际收到了款项。现实中虽然办理了工程结算。中虽然办理了工程结算。却因没有实际收到却因没有实际收到了款项,就不给对方开具发票,以票控

189、制收了款项,就不给对方开具发票,以票控制收款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款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案例分析5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分析分析 七、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七、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1 1、总的来说按照建造合同规定,、总的来说按照建造合同规定,其收入是包括分包的其收入是包括分包的收入的,其成本按照配比原则亦然。收入的,其成本按照配比原则亦然。这与施工企业会计制这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是截然不同的。度的有关规定处理是截然不同的。 2 2、对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定,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定,根据税法规定: 建

190、筑、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年的,可以按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若对建造合同,若对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一致的,会计上确认的收入合同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一致的,会计上确认的收入也就是税法确认的应税收入。也就是税法确认的应税收入。 3 3、当工程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时,企业会计当工程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时,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要求当期确认损失,计提

191、减值准备,准则建造合同要求当期确认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这一这一点与税法是不一致的,因此也就在计算所得税时产生了时间点与税法是不一致的,因此也就在计算所得税时产生了时间性差异。性差异。 三、建筑业混合销售的发票开具处理 建筑业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施工方有时开具建建筑业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施工方有时开具建筑安装业务发票,有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筑安装业务发票,有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底开什么发票才合理?要具体分析。底开什么发票才合理?要具体分析。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令)第七

192、条的规号令)第七条的规定,定,如果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如果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对于这种混合对于这种混合销售行为的,施工方就销售部分开增值税发票或销售行为的,施工方就销售部分开增值税发票或普通销售发票,劳务部分开建筑安装发票。普通销售发票,劳务部分开建筑安装发

193、票。三、建筑业混合销售的发票开具处理 建筑业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施工方有时建筑业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施工方有时开具建筑安装业务发票,有时开具增值税开具建筑安装业务发票,有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底开什么发票才合理?要具专用发票,到底开什么发票才合理?要具体分析。体分析。2 2、如果从事建造材料的批发或零售的企业提、如果从事建造材料的批发或零售的企业提供建筑安装业务,则按照混合销售的行为,供建筑安装业务,则按照混合销售的行为,建筑安装劳务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建筑安装劳务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销售额和劳务额一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或销销售额和劳务额一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或销售普通发票。售普通发票。案例分析

194、6 某铝合金门窗制作生产企业承包了三星某铝合金门窗制作生产企业承包了三星住宅公司的门窗安装工程,签定了安装施住宅公司的门窗安装工程,签定了安装施工合同。合同中明确了铝合金材料金额为工合同。合同中明确了铝合金材料金额为300300万,安装劳务费为万,安装劳务费为8080万。门窗材料由该万。门窗材料由该铝合金门窗制作生产企业提供。铝合金门窗制作生产企业提供。则则某铝合某铝合金门窗制作生产企业向三星住宅公司销售金门窗制作生产企业向三星住宅公司销售的铝合金材料的铝合金材料300300万元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万元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的劳务供的劳务8080万元开具建造安装发票万元开具建造安装发票案例分析7甲

195、方与某园艺种植中心直接与增值税纳税主体园甲方与某园艺种植中心直接与增值税纳税主体园艺中心签定绿化施工工程,包工包料总价艺中心签定绿化施工工程,包工包料总价200200万,万,由园艺中心提供植物并栽种,请问园艺中心开具给由园艺中心提供植物并栽种,请问园艺中心开具给甲方什么发票?甲方什么发票? 根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事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的混合销事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它单位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它单位(即非增值税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即非增值税企业

196、)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由于由于园艺中心是增值税纳税主体,它园艺中心是增值税纳税主体,它200200万包工包万包工包料的施工行为,是混合销售,甲方只需要取得园艺料的施工行为,是混合销售,甲方只需要取得园艺公司的增值税材料发票公司的增值税材料发票200200万即可,不交纳营业税万即可,不交纳营业税金。金。 四、跨地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在何地缴纳 税务机关对从事跨地区建筑安装企业征收税务机关对从事跨地区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重复纳税现象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重复纳税现象,无疑增,无疑增加了从事跨地区建筑安装企业的不必要的加了从事跨地区建筑安装企业的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严重影响了优质建筑安装技术

197、税收负担,严重影响了优质建筑安装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跨地区建筑安装业务的资源的优化配置。跨地区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到底在其机构所在地还是在建筑安装企业到底在其机构所在地还是在建筑安装业务经营地履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业务经营地履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具体具体分析如下:分析如下:四、跨地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在何地缴纳 为了加强对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源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为了加强对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源管理,防止税收流失,国家要求外出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国家要求外出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够在异地进行商业活动。程序才能够在异地进行商业活动。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税收征收管理

198、法及其细则等相关规定,到外地经营的纳税人,需在及其细则等相关规定,到外地经营的纳税人,需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并到经营地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并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外出经营超过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外出经营超过180天的需在经营天的需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关于企业在何地申报缴纳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关于企业在何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五十条明确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

199、地为纳税地点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的规定,“企业登记注册地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的住所地。四、跨地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在何地缴纳 针对建筑安装企业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针对建筑安装企业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1995227号)规定号)规定如下:如下: 第一,建筑安装企业离开

200、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第一,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地征收所得税。四、跨地区

201、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在何地缴纳 第二、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第二、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实践当中一般很难操实践当中一般很难操作)。作)。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

202、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副本)进(副本)进行经营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向施工地行经营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向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外出经营证交原填发税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外出经营证交原填发税务机关。务机关。四、跨地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在何地缴纳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从事跨地区经营:从事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只能在一方履行企业所得税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只能在一方履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要么向建筑安装企业机构所在地的的纳税义务,要么向建筑安装企业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要么向建筑安装业务经营地的税税务机关

203、缴纳,要么向建筑安装业务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务机关缴纳。即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即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如果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陆续提供了所在地主如果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陆续提供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则应向其机构所在地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则应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开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的税收机关申报缴或开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的税收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办理外出经营证的建筑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办理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安装企业,其企业

204、所得税由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征收。 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单独的建造合同规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单独的建造合同规定,但是,定,但是,建造合同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应属于第六条,应属于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第(二)项规定的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受。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等而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等而取得的建造合同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取得的建造合同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企业的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收入与企业的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等方面

205、,合同费用的确认等方面,会计处理与税务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着一定差异。处理存在着一定差异。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一)合同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处理(一)合同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在会计处理上,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合同规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定的初始收入。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调整。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客户能够

206、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该收入能够可靠入: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地计量。索赔款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成本中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成本中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对方同意接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奖励款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

207、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一)合同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处理(一)合同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处理在税务处理上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

208、的建造合同收入,都应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建造合同收入,都应计入收入总额,包括建造合同价款和价外计入收入总额,包括建造合同价款和价外费用。建造合同收入中因费用。建造合同收入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都属于应税收入。奖励等形成的收入,都属于应税收入。案例分析8案例案例 1 1、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了一份金额为、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005000万元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建造一座图书馆,合同规定的建设期为的固定造价合同,建造一座图书馆,合同规定的建设期为三年。第二年,三年。第二年,客户改变部分设计,要求建造承包商将原客户改变部分设计,要求建造承包商将原设

209、计中采用的木门窗改为采用铝合金门窗,并同意增加变设计中采用的木门窗改为采用铝合金门窗,并同意增加变更收入更收入5050万元。万元。 2 2、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了一份金额为、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了一份金额为80008000万万元的建造合同,建造一座水电站。合同规定的建设期是元的建造合同,建造一座水电站。合同规定的建设期是20062006年年3 3月至月至20092009年年8 8月,同时规定,发电机由客户采购,月,同时规定,发电机由客户采购,于于20082008年年8 8月交付建造承包商进行安装。月交付建造承包商进行安装。该项合同在执行该项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客户于过程中,客户于2009

210、2009年年1 1月才将发电机交付建造承包商。月才将发电机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承包商因客户交货延期要求客户支付延误工期款建造承包商因客户交货延期要求客户支付延误工期款100100万元万元 案例分析8 3 3、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合同金额、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合同金额为为90009000万元的建造合同,建造一座跨海大万元的建造合同,建造一座跨海大桥,合同规定的建设期为桥,合同规定的建设期为20072007年年1212月月2020日日至至20092009年年1212月月2020日。日。该合同在执行中于该合同在执行中于20092009年年9 9月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质量月主体工程

211、已基本完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有望提前个月竣工。符合设计要求,有望提前个月竣工。客客户同意向建造承包商支付户同意向建造承包商支付提前竣工奖提前竣工奖100100万万元。元。 案例分析8 分析分析 1 1、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不确认变更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不确认变更收入。收入。 第第1 1案例中该项建造合同的初始收入为案例中该项建造合同的初始收入为500

212、05000万元。万元。变更收入变更收入5050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建,建造承包商便可在第二年将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造承包商便可在第二年将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入5050万元确认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万元确认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第二年的第二年的合同总收入应为合同总收入应为50005000505050505050(万元)。(万元)。 案例分析8 分析分析 2 2、因索、因索赔款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予以确认: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

213、够可靠地计量。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确认索赔款收入。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确认索赔款收入。 第第2 2案例中,该项建造合同的初始收入为案例中,该项建造合同的初始收入为80008000万元。万元。根据双方谈判情况,客户同意向建造承包商支付延误工期根据双方谈判情况,客户同意向建造承包商支付延误工期款款100100万元。万元。索赔款索赔款100100万元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建造承,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建造承包商便可于包商便可于20092009年将因索赔而增加的收入年将因索赔而增加的收入100100万元确认为万元确认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合同收入的组

214、成部分。20092009年该项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应为年该项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应为8000800010010081008100(万元)。(万元)。假如客户不同意支付延误工假如客户不同意支付延误工期款,则不能将期款,则不能将100100万元计入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收入仍万元计入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收入仍为为80008000万元。万元。 案例分析8 分析分析 3 3、因、因奖励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确认: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

215、标准; 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确认。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确认。 第第3 3案例中,该项建造合同的初始收入为案例中,该项建造合同的初始收入为90009000万元。万元。提前竣工奖提前竣工奖100100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建造承包商应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建造承包商应于于19971997年将因奖励款而形成的收入年将因奖励款而形成的收入100100万元确认为合同收万元确认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入的组成部分,20092009年该项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应为年该项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应为9000900010010091009100(万元)。(

216、万元)。假定该项合同的主体工程虽于假定该项合同的主体工程虽于20092009年年9 9月基本完工,但是经工程监理人员认定,工程质量未月基本完工,但是经工程监理人员认定,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还需进一步施工。达到设计要求,还需进一步施工。在这种情况下,建造承在这种情况下,建造承包商不能确认奖励款。包商不能确认奖励款。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二)合同成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处理(二)合同成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在会计处理上,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

217、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接费用。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耗用的材料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间接费用是企用,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

218、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同成本(人工费用比例法和直接费用比例法人工费用比例法和直接费用比例法)。合同完成)。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当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不计入合同成本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费用,不计入合同成本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接

219、费用比例法等。人工费用比例法。人工费用比例法。人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合同实人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合同实际发生的人工费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一种方法。计际发生的人工费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算公式如下: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当期当期各合同发生的人工费之和某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各合同发生的人工费之和某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该合同实际发生的人工费该合同实际发生的人工费间接费用分配率间接费用分配率 例如,某建筑公司第一工区同时承建例如,某建筑公司第一工区同时承建A A、B B、C C三项三项合同工程,已知合同工程,已知A A合同发生的人工费

220、合同发生的人工费140140万元,万元,B B合同合同发生的人工费发生的人工费160160万元,万元,C C合同发生的人工费合同发生的人工费200200万元。万元。第一工区当期共发生间接费用第一工区当期共发生间接费用5050万元。万元。 间接费用分配率间接费用分配率5050(140140160160200200)1010A A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14010140101414(万元)(万元)B B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16010160101616(万元)(万元)C C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20010200102020(万元)(万元)其帐务处

221、理如下:其帐务处理如下: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间接费用 500000 500000贷:银行存款等贷:银行存款等 500000 500000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合同成本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合同成本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AA合同合同 140000 140000BB合同合同 160000 160000CC合同合同 200000 200000贷:工程施工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间接费用500000500000 直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成直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成本对象发生的直接费用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一种方本对象发生的直接费用

222、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法。计算公式如下: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实际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实际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当期各合同发生的直接费用之和当期各合同发生的直接费用之和 某合同当期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该合同当期实际发某合同当期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该合同当期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生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间接费用分配率 例如,某建筑公司第二工区同时承建甲、乙、丙三项合例如,某建筑公司第二工区同时承建甲、乙、丙三项合同工程,已知甲合同发生的直接费用同工程,已知甲合同发生的直接费用150150万元,乙合同发生的万元,乙合同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费用200200万元,丙合同发生的直接费用

223、万元,丙合同发生的直接费用250250万元。当期共万元。当期共发生间接费用发生间接费用1515万元。万元。 第二工区间接费用分配率第二工区间接费用分配率1515(150150200200250250)2 25 5甲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甲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150215025 53 37575(万元)(万元)乙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乙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200220025 55 5(万元)(万元)丙合回应负担的间接费用丙合回应负担的间接费用250225025 56 62525(万元)(万元)其帐务处理如下:其帐务处理如下: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间接费用

224、 150000 150000贷:银行存款等贷:银行存款等 150000 150000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合同成本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合同成本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甲合同甲合同 37500 37500乙合同乙合同 50000 50000丙合同丙合同 62500 62500贷:工程施工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间接费用 150000 150000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在税务处理上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建造合同收入有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建造合同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的、合理的支出,包

225、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至少有以下差异:但至少有以下差异:第一,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第一,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收益,一般不能冲减合同成本,等与合同有关的收益,一般不能冲减合同成本,应计入收入总额。应计入收入总额。第二,已计入合同成本的借款费用,不能再第二,已计入合同成本的借款费用,不能再重复扣除财务费用,应作纳税调整。重复扣除财务费用,应作纳税调整。第三,已在会计处理上计入合同成本,税法第三,已在会计处理上计入合同成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有限额扣除的成本项目,应作规定不

226、允许扣除、有限额扣除的成本项目,应作纳税调整。纳税调整。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三)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三)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 1、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 在会计处理上,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在会计处理上,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与费用的方法。 (1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固定造

227、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足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足下列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

228、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3 3)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法: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作量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4 4)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229、不包括下列内容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施工中尚未安装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成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单位的款项。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例题例题11 某建筑公司承建工程,工期两年,工程某建筑公司承建工程,工期两年,工程的预计总成本为的预计总成本为10001000万元。第一年,该建筑公司万元。第一年,该建筑公司的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工程工程”帐户的实际发生额为帐户的实际发生额为680680万元。其中:人工费万元。其中:人工费150150

230、万元,材料费万元,材料费380380万元,万元,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100100万元,其他直接费和工程间接费万元,其他直接费和工程间接费5050万元。经查明,万元。经查明,工程领用的材料中有一批虽已工程领用的材料中有一批虽已运到施工现场但尚未使用,尚未使用的材料成本运到施工现场但尚未使用,尚未使用的材料成本为为8080万元。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第一年的完工进度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第一年的完工进度? 分析分析 由于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例如施由于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材料从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材料从仓库运抵施工现场,如果尚未

231、安装、使用或耗用,仓库运抵施工现场,如果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则没有形成工程实体,就其资金的占用形态而言,则没有形成工程实体,就其资金的占用形态而言,仍属于材料占用的资金,而非仍属于材料占用的资金,而非“在产品在产品”占用的占用的资金。资金。因此,为了保证确定完工进度的可靠性,因此,为了保证确定完工进度的可靠性,不应将这部分成本列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应将这部分成本列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中来确定完工进度。中来确定完工进度。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如下: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如下:合同完工进度(合同完工进度(68080)100010060五、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

232、税调整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例题例题22 甲建筑公司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一项建造合同,承建甲建筑公司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一项建造合同,承建、两项工程。该项合同的、两项工程密切相关,、两项工程。该项合同的、两项工程密切相关,客户要求同时施工,一起交付,工期为两年。合同规定的客户要求同时施工,一起交付,工期为两年。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为总金额为11001100万元。甲建筑公司决定工程由自己施工,万元。甲建筑公司决定工程由自己施工,工程以工程以400400万元的合同金额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承建,甲万元的合同金额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承建,甲公司已与乙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公司已

233、与乙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 第一年,甲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第一年,甲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50450万元,预计为完成工程尚需发生工程成本万元,预计为完成工程尚需发生工程成本150150万元,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分包的工程的完工进度,向乙公司支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分包的工程的完工进度,向乙公司支付了工程的进度款付了工程的进度款250250万元万元,并向乙公司预付了下年度,并向乙公司预付了下年度备料款备料款505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确定甲公司该项建造合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确定甲公司该项建造合同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同第一年的完工进度 分析分析 总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的

234、单项工程或单项工程中总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或单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另一个承包商(即分包单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另一个承包商(即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时,分包单位所承包的那部分单项工程或单位位)进行施工时,分包单位所承包的那部分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即为分包工程。对总承包商来说,分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即为分包工程。对总承包商来说,分包工程是其承建的总体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也包工程是其承建的总体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也是其总体工程的工作量,总承包商在确定总体工程的完工进是其总体工程的工作量,总承包商在确定总体工程的完工进度时,应考

235、虑分包工程的完工进度。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度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完工进度。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虽然是总承包商的一项资金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虽然是总承包商的一项资金支出,但是该项支出并没有形成相应的工作量,因此,不应支出,但是该项支出并没有形成相应的工作量,因此,不应将这部分支出列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中来确定完工进将这部分支出列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中来确定完工进度。但是,度。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因此,甲公司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确定该项

236、建造合同第一因此,甲公司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确定该项建造合同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如下:年的完工进度如下:合同完工进度(合同完工进度(450450250250)(450450150150400400)1001007070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5 5)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扣除以前

237、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费用。 (6 6)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在税务处理上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

238、务或者提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按照纳税年度持续时间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2 2、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 在会计处理上,在会计处理上,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

239、在其发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不确认合同收入。 (3) (3)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准则的规定确认与建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准则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在税务处理上,在税务处理上,税法不认同建造合同的结果不税法不认同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处理,应

240、区别情况进行纳税调整能可靠估计的处理,应区别情况进行纳税调整: (1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应根据合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建造合同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同规定的建造合同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合同收入。合同收入不能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但不能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但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扣除。 (2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不能直接不确认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不能直接不确认合同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先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合同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先确认建造合同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入

241、收入总额,等经过法律程序认定合同成本不等经过法律程序认定合同成本不能收回后,能收回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方可作为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方可作为损失扣除。扣除。五、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纳税调整 3 3、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在会计处理上,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入的,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在税务处理上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24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合同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合同预计损失,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在计算应纳预计损失,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提取的损失准备,属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提取的损失准备,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的未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的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得扣除,不得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应按不得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案例分析9 案例案例 : 2

243、008 2008年初,甲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年初,甲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000000010000000元的建造合同,为乙公司建造一座桥梁。工程已于元的建造合同,为乙公司建造一座桥梁。工程已于20082008年年2 2月开工,将在月开工,将在20092009年年6 6月完工,预计工程总成本为月完工,预计工程总成本为80000008000000元。截至元。截至20082008年年1212月月3131日,该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日,该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为本为50000005000000元,预计完成合同还将发生成本元,预计完成合同还将发生成本30000003000000元,元,已结算工程价款已

244、结算工程价款40000004000000元,实际收到元,实际收到25000002500000元。元。20082008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甲公司得知乙公司20082008年出现了巨额亏损,生年出现了巨额亏损,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后的款项很可能无法收回。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后的款项很可能无法收回。 假设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假设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反映,所得税税率为反映,所得税税率为25%25%,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预计未,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扣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

245、以抵扣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异。案例分析9 分析分析 : 1 1、甲公司的税务处理分析、甲公司的税务处理分析: 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应按完工进度确认工程收入和成本。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应按完工进度确认工程收入和成本。20082008年,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为年,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为62.5%62.5%(5000000800000050000008000000),应确认收入),应确认收入62500006250000元元(1000000062.5%1000000062.5%)、成本)、成本50000005000000元(元(800000062.5%800000062.5%)。)。 另外,甲公司取得

246、建造收入应按另外,甲公司取得建造收入应按“建筑业建筑业”税目缴纳营税目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为建造合同双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业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为建造合同双方结算的工程价款40000004000000元,应缴营业税元,应缴营业税120000120000元(元(40000003%40000003%)。)。 20082008年,税务上确认建造合同所得年,税务上确认建造合同所得11300001130000元(元(6250000625000050000005000000120000120000)。)。案例分析9 分析分析 : 2 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分析:、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分析: 根据新准则的

247、规定,根据新准则的规定,20082008年年1212月月3131日,由于乙公司当年日,由于乙公司当年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今后很难收到工程价款,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今后很难收到工程价款,属于建属于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认合同收入。这时,甲公司只能将已经发生的成本中能够得这时,甲公司只能将已经发生的成本中能够得到补偿的部分到补偿的部分25000002500000元确认为收入,同时将发生的合同成元确认为收入,同时将发生的合同成本本50000005000000元全部确认为当期费用。元全部确认为当期费

248、用。实际发生合同成本时实际发生合同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 5000000 50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5000000 5000000结算工程价款时:结算工程价款时: 借: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 4000000 4000000 贷:工程结算贷:工程结算 4000000 4000000 分析分析 : 2 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分析:、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分析:收到工程价款时:收到工程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借:银行存款 2500000 2500000 贷:应收账款贷:应收账款 2500000 2500000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费用时:确认建造合同的收

249、入、费用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0 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00 2500000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毛利毛利 2500000 2500000计提营业税时:计提营业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000 120000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 120000 12000020082008年,会计上确认建造合同的收益年,会计上确认建造合同的收益-2620000-2620000元元(2500000250000050000005000000120000120000)。)。 分析分析 : 3 3、纳税调整分析

250、:、纳税调整分析: 20082008年,对于此项建造合同,年,对于此项建造合同,会计上确认会计上确认收益收益-2620000-2620000元,税务上确认所得元,税务上确认所得11300001130000元,元,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计所得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计所得37500003750000元。因元。因此,此,甲公司在申报甲公司在申报20082008年企业所得税时,应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7500003750000元元。这时,根据。这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企业会计准则第1818号号所得税的规所得税的规定,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定,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37500

251、937500元元(375000025%375000025%)。)。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937500 937500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937500 937500六、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会计与税法差(一)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异 对于企业来说,确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计对于企业来说,确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对较为复杂。税基础相对较为复杂。新税法规定新税法规定,自行建造的,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包括固定资产

252、所需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所需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管理费、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费、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等,只要是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用途之前所发等,只要是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用途之前所发生的,为建造固定资产所必须的、与固定资产的生的,为建造固定资产所必须的、与固定资产的形成具有直接关系的支出,都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形成具有直接关系的支出,都应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的组成部分。计税基础的组成部分。 六、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会计与税法差异(一)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会

253、计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由建造该项资产达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新税法对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把握以工程的支出构成。新税法对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把握以工程的竣工结算为标志。这一规定与会计准则是有差异的,竣工结算为标志。这一规定与会计准则是有差异的,因为会计准则并没有将预定可使用状态等同于工程的因为会计准则并没有将预定可使用状态等同于工程的竣工结算,有可能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并未竣工结算,有可能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并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对此,会计准则的规定是,。

254、对此,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六、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处理与纳税调整 (二)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二)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 税法和会计制度对税法和会计制度对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处理存在着不一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处理存在着不一致,致

255、,主要是由于两者对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存在差异。中华主要是由于两者对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存在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资产计价的规定如下:实施条例对资产计价的规定如下:“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税法以固定资产竣工

256、税法以固定资产竣工的时间作为固定资产计量标准,这和会计规定不一致,因为竣的时间作为固定资产计量标准,这和会计规定不一致,因为竣工使用不一定是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工使用不一定是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比如一些需要试生产比如一些需要试生产的固定资产开始使用时并不敢肯定就一定能运行成功,因此,的固定资产开始使用时并不敢肯定就一定能运行成功,因此,会计制度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把这一期间的费用和收入也作为固会计制度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把这一期间的费用和收入也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定资产的成本,而税法从防止企业避税的角度出发,而税法从防止企业避税的角度出发,把在建工把在建工程试运行所得产品的销售作为收入处理程试运行所

257、得产品的销售作为收入处理,以防止国家税款的流,以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失。六、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处理与纳税调整 (三)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纳税调整(三)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纳税调整 基于以上分析,企业在年度汇算清基于以上分析,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即应在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即应在会计处理会计处理上将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冲减的在建工上将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冲减的在建工程成本,按税法规定计入收入总额,调程成本,按税法规定计入收入总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依法交企业所得税。增应纳税所得额,依法交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10 案例案例 : 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北京城市建设有限

258、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2008年一在建工程试投产运行期间共生产出产品年一在建工程试投产运行期间共生产出产品20002000件,总成本为件,总成本为2020万元,销售产品后取得款项万元,销售产品后取得款项29.2529.25万元(含增值税)。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当万元(含增值税)。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当年利润总额为年利润总额为100100万元。设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所万元。设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得税税率为2525。请问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如何。请问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如何进行纳税调整?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题意,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试运行阶段取根据题意,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试

259、运行阶段取得销售收入得销售收入29.2529.25万元,其中不合增值税的价格万元,其中不合增值税的价格29.2529.25(1+171+17)=25=25(万元)。(万元)。根据会计准则规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这定,这2525万元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并且生产这批万元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并且生产这批产品发生的总成本产品发生的总成本2020万元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万元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分析分析 : 根据税法规定,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的试运根据税法规定,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的试运行收入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所以其有关计算如下:行收入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所以其有关计算如下:

260、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5-20=5=25-20=5(万元)(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5=105=100+5=105(万元)(万元) 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10525=10525=26.25=26.25(万元)。(万元)。 则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则北京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 200000 200000 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 200000 200000 借:银行存款借:银行存款 292500 292500 贷:在建工程贷:在建工程 250000 250000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

261、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000 425000 借: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62500 262500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262500 262500七、建筑安装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的税务处理 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价外费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价外费用主要有:用主要有: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施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施工机构迁移费、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工机构迁移费、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提前竣工奖和代垫材料费等优工程奖、提前竣工奖和代垫材料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

262、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五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七、建筑安装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号令)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基金、集

263、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奖励费、违约、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

264、部门印制的(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七、建筑安装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的税务处理 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施工竣工奖,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施工机构迁移费和代垫材料费等应并入计税营机构迁移费和代垫材料费等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作为应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不得从均应作为应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不得从

265、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当然也要并如收入总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当然也要并如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建筑安装企业劳务承包行为如何纳税 目前,很多目前,很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只是拥有一些技术人只是拥有一些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员和生产设备,而没有具体足够的施工队伍而没有具体足够的施工队伍,一,一旦某个工程中标,将其所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旦某个工程中标,将其所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人工费)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或纯劳务部分(人工费)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或者某一个人,者某一个人,具体方式采取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具体方式采取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

266、督,施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或者某一个人组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或者某一个人组织一些人力完成此项劳务。织一些人力完成此项劳务。由于一些企业在具体由于一些企业在具体操作时,只是签定的一个简单的协议,或者只是操作时,只是签定的一个简单的协议,或者只是口头协议,在财会核算上,很多建筑安装企业只口头协议,在财会核算上,很多建筑安装企业只是以工资表的形式支付这笔费用。是以工资表的形式支付这笔费用。 八、建筑安装企业劳务承包行为如何纳税 到底应如何征税,存在很多的争议:有到底应如何征税,存在很多的争议: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应视同企业支付雇佣的临人认为这种行

267、为应视同企业支付雇佣的临时人员工资,时人员工资,不应该就其支付的此项不应该就其支付的此项“人人工费工费”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有人认为是将有人认为是将工程的工程的“人工费人工费”部分转包给他人,属于分包工部分转包给他人,属于分包工程征,应按照程征,应按照“建筑业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还还有人认为支付有人认为支付“人工费人工费”属于劳务性质,属于劳务性质,应按照应按照“服务业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 八、建筑安装企业劳务承包行为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20064

268、93号文件的规定,号文件的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其他施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工企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入应按照“建筑业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目征收营业税。九、“包工不包料”和“包工包料”的营业税处理技巧 工程承包公司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工程有两种形式:承包工程有两种形式:一一种是由工种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转包给其

269、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负采购等项工作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工程公司有的自身没有施工程公司有的自身没有施工力量,或者自身虽有施工力量但不参与该项工程工力量,或者自身虽有施工力量但不参与该项工程的施工,而将所有设计、施工、采购等项业务全部的施工,而将所有设计、施工、采购等项业务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自身只从事协调与组织工作;有转包给其他单位,自身只从事协调与组织工作;有的自身有一定的施工力量且参与了该项工程的,但的自身有一定的施工力量且参与了该项工程的,但仍将其中的大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仍将其中的大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工程承包

270、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总承包金额与分包金额之间承包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总承包金额与分包金额之间的差额。的差额。九、“包工不包料”和“包工包料”的营业税处理技巧 工程承包公司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工程有两种形式:承包工程有两种形式:第二种形式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承包公司负同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担保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担保质量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质量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九、“包工不包料”和“包工包料”的营业税处理技巧 对于对于第一种形式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

271、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的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作为工程的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直接参与工程的施工,是否直接参与工程的施工,对其取对其取得的收入,均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得的收入,均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业税。 九、“包工不包料”和“包工包料”的营业税处理技巧 对于对于第二种形式第二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即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仅作为建设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中介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的中介人,无论工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律按“服务业服务业”税目中的税目中

272、的“代理服代理服务务”项目征收营业税。项目征收营业税。九、“包工不包料”和“包工包料”的营业税处理技巧 我国营业税对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工程的营业额都有我国营业税对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工程的营业额都有明确规定。所谓明确规定。所谓包工包料是指建设单位不负责供应材料,而包工包料是指建设单位不负责供应材料,而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并进行施工的工程(也叫甲供材)。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并进行施工的工程(也叫甲供材)。采采用这种承包方式,施工取得的收入包括料、工费的收入。包用这种承包方式,施工取得的收入包括料、工费的收入。包工不包料是指建筑材料有建设单位提供、施工企业负责施工工不包料是指建筑材料有建设单位提供、

273、施工企业负责施工的工程。采用这种承包方式,施工企业取得的收入,没有材的工程。采用这种承包方式,施工企业取得的收入,没有材料部分,只有人工费收入。料部分,只有人工费收入。按照新营业税法规定,无论是包按照新营业税法规定,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征收营业税工费征收营业税(但装饰劳务除外)。(但装饰劳务除外)。 案例分析11 案例案例 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安装业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安装业务,务,20092009年年6 6月与甲方达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月与甲方达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

274、筑安装合同,合同规定,由达泰实业有限公份建筑安装合同,合同规定,由达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原材料约司提供原材料约500500万元,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万元,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劳务费负责施工,劳务费200200万元。万元。20092009年年1111月该工程完月该工程完工,则地税部门的同志要求该公司按照工,则地税部门的同志要求该公司按照700700万元计万元计征营业税,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对此表示不理征营业税,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对此表示不理解,解,500500万元的材料费用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并万元的材料费用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并没有得到,没有得到,这部分税收为何要鲁能建筑安装有限这部

275、分税收为何要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公司承担?案例分析11 分析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第十六条规定,除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

276、设备要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案例分析11 分析分析 据此,地税部门要求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按据此,地税部门要求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按照照700700万元计算营业额是正确的万元计算营业额是正确的。 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签订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签订“提供材料提供材料”建建安合同同时要注意,必须将上述税收政策告知达安合同同时要注意,必须将上述税收政策告知达泰实业有限公司,然后将达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泰实业有限公司,然后将达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原材料部分的营业税作为建筑工程预算的一部的原材料部分的营业税作为建筑工程预算的一部分,由达泰实业有限

277、公司支付。否则,鲁能建筑分,由达泰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否则,鲁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只能吃哑巴亏。安装有限公司只能吃哑巴亏。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2该税案能否移送司法机关该税案能否移送司法机关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某市水电开发公司,承接一项水利水电某市水电开发公司,承接一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额枢纽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额为为2.42.4亿元亿元,其中分包出去的金额为其中分包出去的金额为1.91.9亿元。亿元。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与分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与分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所工程所需沙石、水泥、钢筋、燃料及动力,由开需沙石、水泥、钢筋、燃料及动力,由开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统一

278、购买,价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统一购买,价款由开发公司在分包出去的工程承包额中款由开发公司在分包出去的工程承包额中扣除,然后与分包方进行结算。扣除,然后与分包方进行结算。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2该税案能否移送司法机关该税案能否移送司法机关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在分包出去的工程中,由在分包出去的工程中,由开发公司购买开发公司购买的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款共计的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款共计0.90.9亿元,亿元,按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该公司应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该公司应申报缴纳营业税申报缴纳营业税72072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万元,工程竣工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开发公司仅申报缴纳营业税务机关检查,开

279、发公司仅申报缴纳营业税税450450万元,其中代扣代缴营业税万元,其中代扣代缴营业税300300万元。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其行为已经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逃避缴纳税款罪,但在是,但在是否应当移送的问题上,税务机关内部存在否应当移送的问题上,税务机关内部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理由是,纳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理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刑法,税务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刑法,税务机关就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就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80、。本案中,工程总承包人为市水电开发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工程总承包人为市水电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为公司,开发公司为“建筑业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根据营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及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及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本案中,开发公司的总承包额为本案中,开发公司的总承包额为2.42.4亿元,分包额为亿元,分包额为1.91.9亿元,但实际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应该是亿元,但实际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应该是1

281、1亿元,亿元,因为要减去开发公司购买的因为要减去开发公司购买的0.90.9亿亿元的材料、动力价元的材料、动力价款,这部分价款根本就没有付给分包人,其款,这部分价款根本就没有付给分包人,其构成了总承包人构成了总承包人的计税营业额,而不是分包人的计税营业额的计税营业额,而不是分包人的计税营业额。因此,这部分。因此,这部分营业税应由总承包人即水电开发公司缴纳,而开发公司在申营业税应由总承包人即水电开发公司缴纳,而开发公司在申报税款时并未进行中报缴纳。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报税款时并未进行中报缴纳。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逃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

282、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逃避缴纳税款。避缴纳税款。本案中,开发公司共逃避缴纳税款本案中,开发公司共逃避缴纳税款270270万元,万元,且所偷税款占开发公司应纳税款且所偷税款占开发公司应纳税款420420万元万元(720(720万元一万元一300300万元万元) )的的64%64%,其行为已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其行为已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处理。 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涉嫌犯罪不成立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涉嫌犯罪不成立。其理由是,根据。其理由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283、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及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及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本案中,开发公司总承包额为本案中,开发公司总承包额为2.42.4亿元,而其分包出去的工程造价为亿元,而其分包出去的工程造价为1.91.9亿元,那么开发公司亿元,那么开发公司计税营业额应为计税营业额应为0.50.5亿元,应当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为亿元,应当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为150150万元,万元,对这部分税款,公司已进行了申报缴纳对这部分税款,公司已进行了申报缴纳。同时,新营业税暂。同时,新营业税暂行条例没有规定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但总承包方可以选行条例

284、没有规定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但总承包方可以选择代扣分包方的税金。所以,开发公司只是择代扣分包方的税金。所以,开发公司只是“建筑业建筑业”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纳税义务人,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装饰业务除外)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人从事建筑劳务(装饰业务除外)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其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也就是说,分包人是建筑业纳税人,其建筑也就是说,分包人是建筑业纳

285、税人,其建筑过程中所用的由开发公司购买的材料、燃料和过程中所用的由开发公司购买的材料、燃料和动力价款在计征营业税时必须包括在内,但开动力价款在计征营业税时必须包括在内,但开发公司在代扣税款时并未包括这发公司在代扣税款时并未包括这0.90.9亿元,从而亿元,从而造成少扣缴营业税。对扣缴义务人这种未作为造成少扣缴营业税。对扣缴义务人这种未作为的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处应扣

286、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50%以上以上3 3倍以下的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所以本案中,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所以本案中,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行为只能给予行政处罚,扣、应收未收税款的行为只能给予行政处罚,而并不构成犯罪。而并不构成犯罪。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本案例争议的焦点在于,本案例争议的焦点在于,0.90.9亿元的材料款到亿元的材料款到底是组成总承包人的计税营业额,还是组成分包底是组成总承包人的计税营业额,还是组成分包人的计税营业额。人的计税营业额。只有辨别清楚这个问题,才能只有辨别清楚这个问题,才能对该案进行定性。对该案进行定性。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营业税

287、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包包工不包料者也工不包料者也需将材料价款并入营业额,这主要需将材料价款并入营业额,这主要是考虑到建筑业一般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经营,是考虑到建筑业一般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经营,但个别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经营,为平衡包工但个别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经营,为平衡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之间的税负,也为防止少数纳包料与包工不包料之间的税负,也为防止少数纳税人钻政策空子,制定了这一特殊规定。税人钻政策空子,制定了这一特殊规定。所谓包所谓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均是指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均是指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的承包方式,而不是指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工企业的承包方式,而不

288、是指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承包方式。之间的承包方式。总承包人的营业额应以全部承总承包人的营业额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实际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包额减去实际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本案中市开发公司已涉嫌逃避缴纳税额。所以,本案中市开发公司已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款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十、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19961271996127号号) )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单位,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在

289、工程作业所在地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个人所得税(有有的地方实行核定征收,有的地方实行查账的地方实行核定征收,有的地方实行查账征收征收)。)。但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并能但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并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帐簿和核算凭证的,簿和核算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可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十、外来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践 1 1、江西上饶市的规定:、江西上饶市的规定: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征收个人所得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征收个人所得税

290、问题的通知(饶地税发税问题的通知(饶地税发200849200849号)第二条第四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款规定,对持有对持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并按规定并按规定在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外来建筑安装企在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承包人(经理),按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业的项目承包人(经理),按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1%1%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如该项目承包如该项目承包人能提供准确、完整核算账簿及收入分配依据、个人人能提供准确、完整核算账簿及收入分配依据、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可回机构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

291、。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可回机构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对未持有对未持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外来建筑安装的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承包人(经理),按企业事业单位承包、企业的项目承包人(经理),按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3%3%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 十、外来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践 2 2、江苏苏州市的规定:、江苏苏州市的规定: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外来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个人所得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外来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州地税函苏州地税函20082008167167号号)第)第一条一条

292、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720077171号),号),加强外来建筑安装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管理。苏州大市范围加强外来建筑安装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管理。苏州大市范围(含苏州工业园区)之外登记注册的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含苏州工业园区)之外登记注册的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外来建筑安装企业)外来建筑安装企业), ,来我市境内从来我市境内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缴纳)个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应在工程作

293、业所在地扣缴(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外来建筑安装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第三条规定、外来建筑安装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经工程作业所在地全、能够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经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同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同意,其应扣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其应扣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行查帐征收。 十、外来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践 3 3、北京宣武区的规定:、北京宣武区的规定: 根据根据关于明确我市建筑安装业所得关于明确我市建筑安装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地税函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地税函2006174200

294、6174号)号)规定:规定: 一、外来建筑安装企业来我市从事建筑安一、外来建筑安装企业来我市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装业务的,对持有对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管理证明单”的,企业所得税可回其机的,企业所得税可回其机构所在地缴纳,构所在地缴纳,对无对无“外出经营管理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单明单”的,企业所得税一律实行核定征的,企业所得税一律实行核定征收,在工程作业地申报缴纳。收,在工程作业地申报缴纳。 十、外来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践 3 3、北京宣武区的规定:、北京宣武区的规定:二、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二、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一)(一)对施

295、工项目的经营成果全部归企业的,对工程承对施工项目的经营成果全部归企业的,对工程承包人从企业取得的所得包人从企业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对工程承包人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对工程承包人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核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 1、工程施工收入由建筑安装企、工程施工收入由建筑安装企业结算,成本费用在企业核算;业结算,成本费用在企业核算; 2 2、工程承包人只领、工程承包人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或奖金;取固定的工资或奖金; 3 3

296、、企业能够向主管地税机关、企业能够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核算帐簿、凭证。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核算帐簿、凭证。 十、外来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践 3 3、北京宣武区的规定:、北京宣武区的规定:二、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二、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外来从事建筑安装作业的单位,对工程承包人符合按工资外来从事建筑安装作业的单位,对工程承包人符合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的,经工程作业地主管地税机关核准,经工程作业地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可回

297、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工程作业地主管税务机可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工程作业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未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一律在工程作业地扣缴,关报验。未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一律在工程作业地扣缴,向工程作业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向工程作业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对施工项目的经营成果(二)对施工项目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按对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并并由建筑安装企业代扣代缴,或由工程承包人申报缴纳。工程由建筑安装企业代扣代缴,或由工程承包人申报

298、缴纳。工程承包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一律在工程作业地缴纳。承包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一律在工程作业地缴纳。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税务处理息的税务处理 (一)垫资承包施工的概念(一)垫资承包施工的概念 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

299、工承包方式。 大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项目开发的前期成本,大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项目开发的前期成本,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作为发包方明确要求施作为发包方明确要求施工方垫资,否则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工程项目。垫工方垫资,否则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工程项目。垫资施工的建筑企业明知垫资之后会有风险,但为资施工的建筑企业明知垫资之后会有风险,但为了不失去场,往往不得已而为之。了不失去场,往往不得已而为之。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税务处理息的税务处理 (二)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二)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 1、全额垫资施工。、全额垫

300、资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 2、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部分垫资施工;3 3、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资金;4 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税务处理息的税务处理 (三)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依据(三)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301、律问题的解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释 (年月日最高人(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通过)(法释号)。法释号)。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税务处理税务处理 (三)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三)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 法释号法释号第一条规定,第一条规定,建设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认定无效: 1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

302、越资质等级的;越资质等级的; 2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无效的。 即通过以上三种形式签定的垫资施工合同即通过以上三种形式签定的垫资施工合同 ,发生的有关垫资的本金和利息纠纷是不受法律保发生的有关垫资的本金和利息纠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护的。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税务处理息的税务处理 (三)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三)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 法释号法释号第六条规定,第六条规

303、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税务处理息的税务处理 (三)

304、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三)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基于以上规定,可知,承包方的带资或垫资,基于以上规定,可知,承包方的带资或垫资,对于发包方来讲是不要支付利息的,但合同中有对于发包方来讲是不要支付利息的,但合同中有约定由发包方支付利息的除外。约定由发包方支付利息的除外。如果存在由发包如果存在由发包方支付利息的情况,则承包方收到的该垫资的利方支付利息的情况,则承包方收到的该垫资的利息应按息应按“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计算营业税,不能按照计算营业税,不能按照“建造业建造业”计算营业税。计算营业税。 一般情况下,只存在发包方拖延工程款的支一般情况下,只存在发包方拖延工程款的支付而应支付工程款

305、及应付款项的付而应支付工程款及应付款项的违约利息。违约利息。如果如果最终法院判决建设方应支付工程款及应付款项的最终法院判决建设方应支付工程款及应付款项的违约利息,属于延期付款的利息,属于价外费用,违约利息,属于延期付款的利息,属于价外费用,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会计处理作为施工收入处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会计处理作为施工收入处理。理。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税务处理息的税务处理 (四)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四)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于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2003年年6 6月月5 5日发布的日发布的银发银发20031212003121

306、号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要严格防止建商业银行要严格防止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承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将获得承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将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买施工所必需的设备(如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买施工所必需的设备(如塔吊、挖土机、推土机等)。塔吊、挖土机、推土机等)。企业将贷款挪作他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并向当地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并向当地其他的商业银行通报该企业违规行为,各

307、商业银其他的商业银行通报该企业违规行为,各商业银行不应再对该企业提供相应的信贷支持。行不应再对该企业提供相应的信贷支持。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和垫资利息的税务处理 (四)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四)垫资施工利息处理的法律规定 银发银发20031212003121号只规定银行贷款用于号只规定银行贷款用于垫资是不允许的,但并非说垫款发生的利垫资是不允许的,但并非说垫款发生的利息不允许扣除,而且息不允许扣除,而且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

308、利息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是可利息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以税前扣除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向银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向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钱用于垫资投标所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钱用于垫资投标所发生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十二、建筑行业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一)法律依据(一)法律依据 1 1、根据财政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的通知(财税200957200957号)。号)。 2 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理办法 十二、建筑行业资产损失的税

309、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1 1、在建工程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损失,其账、在建工程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定损失:(1 1)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2 2)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文件;)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文件;(3 3)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的在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项目报废,建工程项目报废,应当有专业技术鉴定部

310、门的鉴应当有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定报告;(4 4)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确定依据。)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确定依据。十二、建筑行业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 2 2、在建工程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损失,其、在建工程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账面价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1 1)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2 2)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说明;(3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

311、责任人赔偿说明和核)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核准文件。准文件。3 3、工程物资发生损失的,比照存货损失的规定进、工程物资发生损失的,比照存货损失的规定进行认行认定定 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劳务的税务处理(一)法律依据(一)法律依据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919号令)号令) 承包工程作业,承包工程作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承包是指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业。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

312、业。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务活动 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劳务的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 1 1、备案登记、备案登记 (1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

313、同)签订之日起30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30日内,向所在地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2 2)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

314、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 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劳务的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 1 1、备案登记、备案登记 (3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后应当在项目完工后1515日内日内,向项目,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项目完

315、工证明、验收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第七条第七条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发生变更的,发包方或劳务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发生变更的,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应自受让方应自变更之日起变更之日起101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劳务

316、的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 1 1、备案登记、备案登记 (4 4)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与非居民的主管税务与非居民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的,应当自非居民申报期限届机关不一致的,应当自非居民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之日起1515日内日内向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主管向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申报纳税证明资料复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申报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印件。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劳务的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 2 2、申报征收、申报征收 (1 1)非居

317、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税款。税款。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非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非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送下列资料:应当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送下列资料:(一)工程作业(劳务)决算(结算)报告或其他说(一)工程作业(劳务)决算(结算)报告或其他说明材料;明材料;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十

318、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劳务的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参与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外籍人员姓名、国籍、(二)参与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外籍人员姓名、国籍、出入境时间、在华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报酬标准、支出入境时间、在华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相关费用等情况的书面报告;付方式、相关费用等情况的书面报告;(三)(三) 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情况说明;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情况说明;(四)非居民企业依据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未构成常设(四)非居民企业依据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未构成常设机构,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提交非居民企业承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提交非

319、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以下以下简称报告表),并附送居民身份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简称报告表),并附送居民身份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的其他证明资料。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十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劳务的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二)税务处理(2 2)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营业税或增值税应应税行为,税行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应自行申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应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报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 (3 3)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

320、业税或增值税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为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讲第三讲 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的纳税筹划技巧的纳税筹划技巧一、增值税转型后建造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分析 一、增值税转型给建造安装企业的挑战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起在

321、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为消费型,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中扣除。由于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工程安装过程中涉及的设由于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工程安装过程中涉及的设备、材料,部分客户可能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建备、材料,部分客户可能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建安企业是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法提供混合销售业务的安企业是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法提供混合销售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产生了增值税链条断裂的矛盾。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产生了增值税链条断裂的矛盾。如如满足客户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许多建安企业在现有满足

322、客户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许多建安企业在现有性质和业务模式下,必然要求设备材料与劳务在性质和业务模式下,必然要求设备材料与劳务在形式上和形式上和实质上发生分离实质上发生分离 (一)一)形式上分离形式上分离,是指必然要求工程承包模式变为分,是指必然要求工程承包模式变为分签设签设备材料销售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备材料销售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 (二)(二)实质上分离实质上分离,是指,是指甲供设备或材料,建筑公司仅剩劳甲供设备或材料,建筑公司仅剩劳务承包模式务承包模式。 对对形式上的分离形式上的分离来讲,由于销售和劳务对象均为一人,来讲,由于销售和劳务对象均为一人,而且,很多建安企业提供的设备材料价值

323、往往超过两者合而且,很多建安企业提供的设备材料价值往往超过两者合计总价值的计总价值的50%50%。因此,按增值税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因此,按增值税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国税部门一贯做法,国税部门一贯做法,取得的全部收入取得的全部收入极有可能极有可能被主管国税被主管国税部门判定为全额并计缴纳增值税部门判定为全额并计缴纳增值税。即使不存在以上风险,。即使不存在以上风险,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对于应征增值税的设备材料又增加了一道营业价款在内,对于应征增值税的设备材料又增加了一道营业税,重复征收了流转税,加重税负。

324、税,重复征收了流转税,加重税负。 对对实质上的分离来实质上的分离来讲,仅剩劳务承包模式,不仅会使讲,仅剩劳务承包模式,不仅会使企业产值规模大幅缩小,影响营业资质。此外,最关键的企业产值规模大幅缩小,影响营业资质。此外,最关键的是还会使工程利润空间变窄。是还会使工程利润空间变窄。 因此因此建安企业就要做好应对增值税转型的税务建安企业就要做好应对增值税转型的税务筹划筹划,以应对部分客户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尽量减少增值以应对部分客户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尽量减少增值税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税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后建造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分析二、对客户增值税抵扣问题的分析二、对客户增

325、值税抵扣问题的分析在实务中,我们发现建安企业的相关客户即使能获取增值在实务中,我们发现建安企业的相关客户即使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存在不能抵扣的问题:税专用发票,也存在不能抵扣的问题:(一)(一)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以及第十条规定:以及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

326、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第五条规定:非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因此,因此,增值税纳税人仍不包括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增值

327、税纳税人仍不包括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行业的企业。服务业行业的企业。 二、对客户增值税抵扣问题的分析二、对客户增值税抵扣问题的分析(二)(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实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实施细则对不动产的概念也予以明确,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施细则对不动产的概念也予以明确,第二十三条中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产,包括建筑

328、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通过客户增值税抵扣问题的分析,建安企业可以明确以通过客户增值税抵扣问题的分析,建安企业可以明确以下问题:下问题: 1 1、建安企业涉及的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建安企业涉及的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行业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行业的的客户没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要客户没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要。 2 2、工程中明确属于工程中明确属于不动产的在

329、建工程,客户也没有获取增不动产的在建工程,客户也没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要。值税专用发票的必要。 3 3、建安企业应判断工程最终竣工后,属于建筑物组成部分建安企业应判断工程最终竣工后,属于建筑物组成部分或其附属设施的,应该提前与客户做好协商和沟通,说服其或其附属设施的,应该提前与客户做好协商和沟通,说服其没有必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多抵扣没有必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多抵扣导致偷税的风险导致偷税的风险。 一、增值税转型后建造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分析三、可供选择的方案三、可供选择的方案 建安企业要满足部分客户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建安企业要满足部分客户获取增值税抵扣

330、凭证的要求,理论上有以下方案可供选择:的要求,理论上有以下方案可供选择: (一)分开纳税(一)分开纳税 建安企业对合同涉及的设备、材料缴纳增值建安企业对合同涉及的设备、材料缴纳增值税,安装服务缴纳营业税。该方式在以下两种情税,安装服务缴纳营业税。该方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做到:(况下可以做到:(1 1)根据实施细则第七条规)根据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 2)分别核算的兼营行为。)分别核算的兼营行为。 一、增值税转型后建造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分析(二)全额缴纳增值税(二)全额缴纳增值税 改变行业性质,变成销售为主、

331、安装为辅的增改变行业性质,变成销售为主、安装为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值税一般纳税人。优点优点是:(是:(1 1)能向客户完全提)能向客户完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 2)能将增加的税负转嫁给)能将增加的税负转嫁给对方企业,不影响建安企业利润空间。对方企业,不影响建安企业利润空间。 缺点缺点是:(是:(1 1)税务上操作性不强,建安企业)税务上操作性不强,建安企业属于法定营业税纳税人;(属于法定营业税纳税人;(2 2)即使可行,若毛利)即使可行,若毛利较高则造成税负过高较高则造成税负过高;(;(3 3)客户获取增值税专用)客户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未必能抵扣;(发票,也未必能抵

332、扣;(4 4)扣缴分包方营业税存)扣缴分包方营业税存在流转税冲突。在流转税冲突。 一、增值税转型后建造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分析(三)分离设备材料(三)分离设备材料 分离设备材料,是指将设备和材料完全由甲方自行提分离设备材料,是指将设备和材料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业变为纯劳务型企业,包括供,建安企业变为纯劳务型企业,包括形式上分离和实质形式上分离和实质上分离。上分离。 形式上分离,形式上分离,是指设备材料采用甲供形式,但要求其是指设备材料采用甲供形式,但要求其向建安企业的关联方(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购。向建安企业的关联方(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购。优点优点是:(是:(1 1)关联方能向客户提

333、供设备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关联方能向客户提供设备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 2)关联方之间可以转移收入,能较大限度保留整体的利)关联方之间可以转移收入,能较大限度保留整体的利润空间。缺点是:(润空间。缺点是:(1 1)由于剥离设备材料,产值可能大幅)由于剥离设备材料,产值可能大幅缩水,导致企业资质年检受到影响;(缩水,导致企业资质年检受到影响;(2 2)存在关联方间定)存在关联方间定价是否公允的涉税风险;(价是否公允的涉税风险;(3 3)利润空间暴露,利润可能下)利润空间暴露,利润可能下降。(降。(4 4)营业税税负并无过多减轻。)营业税税负并无过多减轻。 实质上分离实质上分离,是指设备材

334、料采用甲供形式,但其不通是指设备材料采用甲供形式,但其不通过建安企业关联方采购。过建安企业关联方采购。该方式不利之处显而易见:(该方式不利之处显而易见:(1 1)建安企业,包括关联方,整体产值大幅缩水,企业资质年建安企业,包括关联方,整体产值大幅缩水,企业资质年检受到影响;(检受到影响;(2 2)导致许多建安企业成为纯劳务型企业,)导致许多建安企业成为纯劳务型企业,无利可图。无利可图。 一、增值税转型后建造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分析(四)仅分离设备(四)仅分离设备 仅分离设备,仅分离设备,是指将设备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是指将设备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业成为提供劳务和材料的企业业成为提供劳

335、务和材料的企业,也包括,也包括形式上分离和实质形式上分离和实质上分离。上分离。 形式上分离,形式上分离,是指设备采用甲供形式,但要求其向建安是指设备采用甲供形式,但要求其向建安企业关联方采购。企业关联方采购。优点是:(优点是:(1 1)关联方能向客户提供设备)关联方能向客户提供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 2)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利润空间。缺)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利润空间。缺点是:(点是:(1 1)产值和利润受到一定影响;()产值和利润受到一定影响;(2 2)存在关联方)存在关联方间定价是否公允的涉税风险。间定价是否公允的涉税风险。 实质上分离,实质上分离,是指设备采用甲供形式,但其

336、不通过建安是指设备采用甲供形式,但其不通过建安企业关联方采购。企业关联方采购。缺点:(缺点:(1 1)设备分离,产值和利润受到)设备分离,产值和利润受到影响,但比较保留劳务和材料,所受影响次之;(影响,但比较保留劳务和材料,所受影响次之;(2 2)仍无)仍无法提供包括材料在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法提供包括材料在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转型后建造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分析(五)分离出实体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五)分离出实体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原理是建安企业分离出实体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原理是建安企业分离出实体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两者根据税负条件和其他要求,经营各自的工人,两者根据税负条件和其

337、他要求,经营各自的工程业务,前提条件是分离实体也能取得相应的建安程业务,前提条件是分离实体也能取得相应的建安资质。资质。 该方案思路如下:(该方案思路如下:(1 1)测算企业各类工程的增)测算企业各类工程的增值税与营业税税负;(值税与营业税税负;(2 2)保留母公司的营业税纳)保留母公司的营业税纳税人性质,税人性质,同时成立一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同时成立一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子公司,性质为销售设备材料为主、安装为辅格的子公司,性质为销售设备材料为主、安装为辅的商贸企业;(的商贸企业;(3 3)子公司经营增值税税负较轻或)子公司经营增值税税负较轻或税负相当的工程业务;(税负相当的工程

338、业务;(4 4)母公司继续经营营业)母公司继续经营营业税税负较轻的工程业务。新增工程业务,根据税负税税负较轻的工程业务。新增工程业务,根据税负测算,并与客户充分沟通,来选择经营主体。测算,并与客户充分沟通,来选择经营主体。 案例分析12 案例案例 某国有控股公司,下属两家独立核算分公司。某国有控股公司,下属两家独立核算分公司。集团及分公司主要从事电力施工安装、咨询等,集团及分公司主要从事电力施工安装、咨询等,20092009年集团预计能实现收入约为年集团预计能实现收入约为1010亿元,该集团亿元,该集团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设备和材料都是外购,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设备和材料都是外购,(其

339、中劳务费产值约(其中劳务费产值约4.94.9亿元,设备费产值亿元,设备费产值2.82.8亿,亿,材料产值材料产值2.32.3亿)。成本约亿)。成本约8.838.83亿元(其中劳务成亿元(其中劳务成本本3.953.95亿,且劳务成本中含外包费用亿,且劳务成本中含外包费用1 1亿,设备成亿,设备成本本2.672.67亿,材料成本亿,材料成本2.212.21亿)。增值税转型后,亿)。增值税转型后,客户纷纷与该公司商讨,希望能取得有关设备、客户纷纷与该公司商讨,希望能取得有关设备、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应如何进行税收筹请问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划?案例分析12 筹划方案分析筹

340、划方案分析 第一个方案:分开纳税。第一个方案:分开纳税。由于该公司设备材由于该公司设备材料均为外购,不满足自产条件,在总包的情况下,料均为外购,不满足自产条件,在总包的情况下,不能分开纳税。对于兼营来说,由于销售和安装不能分开纳税。对于兼营来说,由于销售和安装劳务相互联系,是混口销售,只能纳一种流转税。劳务相互联系,是混口销售,只能纳一种流转税。因此,该方案不可行。因此,该方案不可行。 第二个方案:全额缴纳增税。第二个方案:全额缴纳增税。企业将变成销售企业将变成销售为主,安装为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对企为主,安装为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对企业发展不利,不考虑该方案。业发展不利,不考虑该

341、方案。 案例分析12 筹划方案分析筹划方案分析 第三个方案:剥离设备材料,第三个方案:剥离设备材料,是指将设备和材料完全是指将设备和材料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业变为纯劳务型企业。由于该公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业变为纯劳务型企业。由于该公司在行业中有垄断地位,设备材料与安装工程分签后,仍司在行业中有垄断地位,设备材料与安装工程分签后,仍保留向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购,由控股子公司向客户开保留向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购,由控股子公司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分开签后,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分开签后,该公司估计可能失去该公司估计可能失去3%3%的利润空间的利润空间。 分离前分离前:应交营业税(:

342、应交营业税(10101 1)3%3%0.270.27亿亿 城建税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0.270.27(7%7%3%3%)0.030.03亿亿 毛利毛利10108.838.830.270.270.030.030.870.87亿亿 剥离后剥离后:母公司应交营业税(:母公司应交营业税(4.94.91 1)3%3%0.120.12亿亿 城建税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0.120.12(7%7%3%3%)0.010.01亿亿 毛利毛利 (4.94.93.953.95)0.120.120.010.01(1 10.030.03)0.800.80亿亿 案例分析12 筹划方案分析筹划方案分析 控股子公司应交增值税(控股子

343、公司应交增值税(5.1/1.175.1/1.174.88/1.174.88/1.17)17%17%0.0320.032亿亿 城建税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0.0320.032(7%7%3%3%)0.0030.003亿亿 毛利毛利 (5.15.14.884.88)/1.17/1.170.0030.003(1 13%3%)0.1790.179亿亿 二者比较二者比较: 毛利减少毛利减少1.41.4(0.800.800.1790.179)0.4210.421亿亿 税负减少税负减少0.270.270.030.03(0.0320.0320.0030.0030.120.120.010.01)0.1350.135亿

344、亿合计损失合计损失0.4210.421亿亿-0.135-0.135亿亿= =0.2860.286亿亿。 案例分析12 筹划方案分析筹划方案分析 但是该方案,按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但是该方案,按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的设备的价款。因此,甲供材料部分仍须缴纳营因此,甲供材料部分仍须缴纳营业税。业税。 理论上该公司另外应交营业税

345、理论上该公司另外应交营业税2.210.032.210.030.070.07亿,城建税及附加亿,城建税及附加0.070.07(7%7%3%3%)0.0070.007亿。亿。 因此,理论上损失合计因此,理论上损失合计0.2860.2860.070.070.0070.0070.3630.363亿元。亿元。 案例分析12 筹划方案分析筹划方案分析 第四个方案:仅剥离设备。第四个方案:仅剥离设备。在签订合同时,母在签订合同时,母公司仍保留材料和劳务部分,设备采用甲供形式,公司仍保留材料和劳务部分,设备采用甲供形式,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但采用该方案需要协商客但采用该方案需要协商客户不获

346、取材料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分开户不获取材料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分开签后,该公司估计可能失去劳务材料部分签后,该公司估计可能失去劳务材料部分2%2%的利的利润空间。润空间。 剥离后剥离后:母公司应交营业税:母公司应交营业税(4.9亿元亿元+2.3亿亿1亿)亿)3%0.19亿亿 城建税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0.190.19(7%7%3%3%)0.020.02亿亿 毛利毛利 ( 4.9 4.9亿元亿元+2.3+2.3亿亿3.953.95亿亿- 2.21- 2.21亿亿 )0.190.190.020.02(1 10.020.02)0.820.82亿亿 案例分析12 筹划方案分析筹划方案分析 控

347、股子公司应交增值税(控股子公司应交增值税(2.8/1.172.8/1.172.67/1.172.67/1.17)17%17%0.020.02亿亿 城建税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0.020.02(7%7%3%3%)0.0020.002亿亿 毛利毛利 (2.82.82.672.67)/1.17/1.170.0020.002(1 12%2%)0.110.11亿亿 与原模式比较:与原模式比较: 毛利减少毛利减少1.41.4(0.820.820.110.11)0.470.47亿亿 税负减少税负减少0.270.270.03-0.03-(0.190.190.02+0.020.02+0.020.0020.002)0

348、.270.270.03-0.232=0.0680.03-0.232=0.068亿亿 合计损失合计损失0.470.470.0680.0680.4020.402亿亿。 案例分析12 筹划方案分析筹划方案分析 第五个方案,分离出实体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第五个方案,分离出实体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人。由于该企业工程种类比较单一,不适用由于该企业工程种类比较单一,不适用该方案。该方案。 从以上各个方案的分析,从以上各个方案的分析,该公司采用第三个该公司采用第三个方案相对来说损失较少,方案相对来说损失较少,但也会存在不少缺点,但也会存在不少缺点,如母公司的营业额会大幅下降,可能影响到资如母公司的营业额会大幅

349、下降,可能影响到资质年检。质年检。因此该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与客户因此该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与客户的关系、各类的工程的增值率、工程性质等特的关系、各类的工程的增值率、工程性质等特点,来筹划应对增值税转型对自身影响的方案。点,来筹划应对增值税转型对自身影响的方案。 二、建筑安装行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一)利用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进行筹划一)利用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进行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第十六条规定,除)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即外(

350、即第七条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

351、不含装饰劳务)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业额计算营业税。二、建筑安装行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一)利用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进行筹划一)利用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进行筹划 也就是从事装饰劳务的建筑企业,除新营业也就是从事装饰劳务的建筑企业,除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细则第七

352、条规定外,其计算营其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业税的营业额不包括建设方提供工程所用的原材不包括建设方提供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包括装饰企业购买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包括装饰企业购买提供的装饰材料。提供的装饰材料。 因此,利用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进行筹划,因此,利用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进行筹划,安装施工企业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中不包括建设安装施工企业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中不包括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的价值。方提供安装设备的价值。案例分析13 案例案例 2009 2009年年7 7月份,月份,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刚与某房地产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刚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总价为公司签订了一份总价为1000

353、010000万元的中央空调安装万元的中央空调安装合同合同 ,其中中央空调的价款占了,其中中央空调的价款占了80008000万元,则大万元,则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多少?洋建筑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多少? 分析分析 (1)筹划前的营业税分析:筹划前的营业税分析: 按照现行营业税法的规定,大洋建筑安装公司按照现行营业税法的规定,大洋建筑安装公司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100003100003300300万元万元 案例分析13 分析分析 (2 2) 筹划方案:筹划方案: 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刚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刚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时,将中央空调中的价款

354、从这份安装合同中剥离时,将中央空调中的价款从这份安装合同中剥离出来,仅按照实际收取的建筑安装劳务费签订一出来,仅按照实际收取的建筑安装劳务费签订一份价值份价值20002000万元的安装合同。万元的安装合同。 (3 3)筹划后的营业税分析:)筹划后的营业税分析: 筹划后,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则只需缴纳营业税,筹划后,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则只需缴纳营业税,20003200036060万元万元 ,与筹划前相比可少纳营业,与筹划前相比可少纳营业税税240240万元(万元(3003006060240240万元)。万元)。 二、建筑安装行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二)二)利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纳税筹

355、划利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纳税筹划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五条第(三)项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规定,纳税人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因此,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

356、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按“建筑业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目征收营业税;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协调业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服务业”税税目征,收营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案例分析14 案例案例 甲单位发包一建设工程。在工程承包公甲单位发包一建设工程。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协助下,施工单位丙最后中标,于司乙的协助下,施工单位丙最后中标,于是甲与丙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是甲与丙签

357、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和价外费用为和价外费用为11001100万元。乙公司未与甲单万元。乙公司未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而只是负责工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丙支付乙公司服务费程的组织协调业务,丙支付乙公司服务费用用100100万元。请分析乙公司应缴多少营业税万元。请分析乙公司应缴多少营业税(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费附加。(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费附加。 案例分析14 分析分析 由于乙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由于乙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协调业务,使丙公司与建设方甲

358、公司签定协调业务,使丙公司与建设方甲公司签定合同,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合同,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乙公司应纳营业税:因此,乙公司应纳营业税: 1005%=5(1005%=5(万元万元) ) 案例分析14 分析分析 筹划方案:筹划方案: 如果乙公司直接和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如果乙公司直接和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和价外费用共为同金额和价外费用共为11001100万元。然后乙万元。然后乙公司再把该工程转包给丙公司,分包款为公司再把该工程转包给丙公司,分包款为10001000万元。这样,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为:万元。这样,乙公司应

359、缴纳营业税为:(1100-1000)3%=3(1100-1000)3%=3(万元万元) ) 由此可见,通过税收筹划,乙公司可少由此可见,通过税收筹划,乙公司可少缴缴2 2万元的税款。万元的税款。案例分析15 工程承包公司得知单位将发包一建筑工程,有两个工程承包公司得知单位将发包一建筑工程,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方案一:公司采用协助方式让施工单位中标。由公司采用协助方式让施工单位中标。由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万元,公司从中收取服务费用万元则公司对该万元,公司从中收取服务费用万元则公司对该笔业务收入应按笔业务收入应按“

360、服务业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目缴纳营业税。 该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万该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万万元万元。 方案二:方案二:在合同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公司在合同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公司直接与单位签订合同,然后,公司再将该工程转包给直接与单位签订合同,然后,公司再将该工程转包给施工单位,分包款为万元,则公司按施工单位,分包款为万元,则公司按“建筑业建筑业”税目应缴纳营业税。税目应缴纳营业税。 该公司应缴纳营业税()该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万元,万元, 方案一与方案二相比,该企业采用方案二可少缴税款方案一与方案二相比,该企业采用方案二可少缴税款万元()。万元()。 二、建筑安装行业营业税的纳税筹

361、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三)利用降低建筑材料买价进行筹划三)利用降低建筑材料买价进行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第十六条规定,除)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也就是说除装

362、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 这就意味着,除装饰劳务外,利用降低建筑材料买价可这就意味着,除装饰劳务外,利用降低建筑材料买价可以降低营业税的负担。一般建筑安装施工方比建设方更了解以降低营业税的负担。一般建筑安装施工方比建设方更了解市场的价格信息,往往以批发价购买材料,而建设方的购买市场的价格信息,往往以批发价购买材料,而建设方的购买材料的价格会比承包施工企业购买材料的价格高,但建设方材料的价格会比承包施工企业购买材料的价格高,但建设方又担心建筑施工方会从材料价款中做手脚而购买劣质材料,又担心建筑施工方会从材料价款

363、中做手脚而购买劣质材料,往往自己去购买建筑材料,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设方与建筑往往自己去购买建筑材料,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设方与建筑施工方在签定建筑合同时,增加建设方派懂建筑材料购买市施工方在签定建筑合同时,增加建设方派懂建筑材料购买市场行情的人陪同建筑施工方一起到市场上去采购材料,材料场行情的人陪同建筑施工方一起到市场上去采购材料,材料款可以由建设方或承包施工方支付。款可以由建设方或承包施工方支付。案例分析16 某施工企业为某企业建造厂房,总承包价款为某施工企业为某企业建造厂房,总承包价款为500500万元,万元,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价款为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价款为300300万

364、元,按规定,万元,按规定,材料价款是总价的一部分,应与总承包款一并纳税。则该材料价款是总价的一部分,应与总承包款一并纳税。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业务应纳营业税为:(500+300500+300)3%=243%=24(万元)。(万元)。 如果该企业将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改为由施工企业如果该企业将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改为由施工企业承担并合在总承包价款之中,施工单位购买材料由于熟悉承担并合在总承包价款之中,施工单位购买材料由于熟悉市场行情等原因相对便宜,所以总承包价也相对较低。设市场行情等原因相对便宜,所以总承包价也相对较低。设总承包价为总承包价为700700万元,则营业税为万元,则营业税为212

365、1万元,施工单位可节万元,施工单位可节税税3 3万元。万元。 因此,企业从节税角度看,因此,企业从节税角度看,企业常常通过降低材料费企业常常通过降低材料费用和设备价款的方式降低营业额,达到节税的目的。用和设备价款的方式降低营业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建筑安装行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四)通过成立装饰公司或把建筑、安装和装饰劳务分四)通过成立装饰公司或把建筑、安装和装饰劳务分开核算进行纳税筹划开核算进行纳税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第十六条规定,除)第十六条规定,

366、除本细则第七条规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除装饰。(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 这就意味着,装饰劳务公司从事的建造装饰劳务,在计算这就意味着,装饰劳务公司从事的建造装饰劳务,在计算营业税时,除销售自产装饰物并提供装饰劳务外,

367、其计税营营业税时,除销售自产装饰物并提供装饰劳务外,其计税营业额不业额不包括工程所用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原材料、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 因此,建筑集团公司单独成立装饰公司可以节省不少的营因此,建筑集团公司单独成立装饰公司可以节省不少的营业税。业税。案例分析17 某建筑安装企业,某建筑安装企业,20092009年年6 6月份承包某单位的办月份承包某单位的办公楼建设和铝合金门窗、电梯的安装和外墙内墙公楼建设和铝合金门窗、电梯的安装和外墙内墙以及室内地板的装修业务,在合同写明了总的承以及室内地板的装修业务,在合同写明了总的承包劳务价款为包劳务价款为10001000万元,在财务上也没有

368、进行分万元,在财务上也没有进行分开核算,开核算,则该建筑安装企业则该建筑安装企业20092009年年6 6月份应缴纳的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为营业税为10003%=3010003%=30万元。万元。 如果在签定合同时就公楼建筑、安装和装修业如果在签定合同时就公楼建筑、安装和装修业务劳务款分别写明分别为务劳务款分别写明分别为500500万元,万元,300300万元,万元,200200万元,并在财务上进行分别核算,则该建筑安装万元,并在财务上进行分别核算,则该建筑安装企业企业20092009年年6 6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为(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为(500+300500+300) 3%=243%=24万元,

369、比筹划前节省了万元,比筹划前节省了6 6万元营业税。万元营业税。二、建筑安装行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五)在市场允许的低价范围内,降低建筑业混合销售五)在市场允许的低价范围内,降低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销售额,同时提高建筑劳务额进行筹划行为中的销售额,同时提高建筑劳务额进行筹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050号号令)第六条令)第六条 规定,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当

370、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筑安装行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

371、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号令)第七条令)第七条 规定,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

372、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增值税的税负比营业税的税负重,完全降低由于增值税的税负比营业税的税负重,完全降低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销售额,同时提高建筑劳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销售额,同时提高建筑劳务额进行筹划务额进行筹划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一)选择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筹划(一)选择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筹划 一般在企业的建设投资发展期,选择设一般在企业的建设投资发展期,选择设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到达分公司的亏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到达分公司的亏损弥补总公司的盈利而少交税;在公司成损弥补总公司的盈利而少交税;在公司成长到经济效益好

373、,盈利多时,把分公司更长到经济效益好,盈利多时,把分公司更改为子公司,使子公司可以充分享受到子改为子公司,使子公司可以充分享受到子公司所在地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税务公司所在地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税务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案例分析17 案例案例 某建筑公司是一家拥有某建筑公司是一家拥有A A、B B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082008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30003000万元,其分公司万元,其分公司A A实现利润实现利润500500万元,万元,分公司分公司B B亏损亏损3003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25%,则该集团公司,则该集

374、团公司在在20082008年度年度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3000+500-3003000+500-300)25%=80025%=800(万元(万元) 如果实行税收筹划,把上述如果实行税收筹划,把上述A A、B B两家公司更改成子公司,两家公司更改成子公司,总体税收就发生了变化。假设总体税收就发生了变化。假设A A、B B两家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仍两家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仍为为25%25%。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300025%=750=300025%=750(万元),(万元),A 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25%=125=50025%=125(万元),(万

375、元),B B公司由于公司由于20022002年度发生亏损,则该年度不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发生亏损,则该年度不应交纳企业所得税。 某建筑公司某建筑公司2008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750+125=875750+125=875(万元),高出总分公司整体税收:(万元),高出总分公司整体税收:875-800=75875-800=75(万元)。(万元)。如果总公司与子公司所得税适用率不同,则上述情况又会发如果总公司与子公司所得税适用率不同,则上述情况又会发生变化。生变化。 案例分析18 甲企业将一栋商业大厦出租,每年要代供电局及自来水公甲企业将一栋商业大厦出租,每年要代供

376、电局及自来水公司向客户收取司向客户收取10001000万元的水电费,按照现行营业税法和房产万元的水电费,按照现行营业税法和房产税法的规定甲企业需要缴纳税法的规定甲企业需要缴纳5050万元(万元(10005100055050万元)的万元)的营业税和营业税和120120万元(万元(100012100012120120万元)的房产税,合计万元)的房产税,合计就是就是170170万元。万元。 为避免缴纳该笔税,甲企业采取的可行的方法为避免缴纳该笔税,甲企业采取的可行的方法就是对企业就是对企业组织形式重新安排,将原来负责该出租大厦服务业务的部门组织形式重新安排,将原来负责该出租大厦服务业务的部门分离出来

377、单独成立一家物业公司。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一家物业公司。 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法的规定,物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法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不征收营业税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不征收营业税。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后,甲企业收取的租金中不再含有该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后,甲企业收取的租金中不再含有该笔代收款项,就可笔代收款项,就可避免每年再缴纳那避免每年再缴纳那5050万元的营业税和万元的营业税和120120元元的房产税。的房产税。可见,选择适当的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大大地降可见,选择适当的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税负,给企业

378、带来很大的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低企业的税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的。 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二)利用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的不同进行税收二)利用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筹划 对于需要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对于需要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其分配的比例按各分支机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其分配的比例按各分支机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占分支机构该三个因素总和的比例进和资产总额占分支机构该三个因素总和的比例进行计算;行计算;当某公司只有一个分支机构时,则本期当某公司只有一个分支机构时,则本期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全

379、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50%需要在该分支机构缴需要在该分支机构缴纳;当总机构处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或西纳;当总机构处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或西部地区等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其分支机构处在部地区等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其分支机构处在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并且该分支机构没有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并且该分支机构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时,总机构的收入本来可以享受收入或收入很少时,总机构的收入本来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到税收优惠,但根据汇总纳税管理办法,几乎有但根据汇总纳税管理办法,几乎有50%50%的收入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针对这种情况,的收入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针对这种情况,企业该如何应对呢?企业该

380、如何应对呢?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二)利用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的不同进二)利用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行税收筹划 国税发国税发200820082828号第十条规定号第十条规定,“总机构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具有独

381、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不能分开核算的,分开核算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二)利用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二)利用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不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还有以下五种不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还有以下五种: 1 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不具有

382、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2 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3 3、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得税。 4 4、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383、。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5 5、企业、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二)利用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的不同进行税收(二)利用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筹划所以,可以从二个方面进行考虑:所以,可以从二个方面进行考虑:1、当当分分支支机机构构满满足足不不就就地地分分期期预预缴缴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情情形形的的,分分支支机机构构不不需需要要预预缴缴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总总机机构构可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2

384、、当当分分支支机机构构不不满满足足上上述述在在当当地地预预缴缴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的的条条件件时时,企企业业可可以以将将总总机机构构的的具具有有独独立立生生产产经经营营职职能能的的部部门门视视同同分分支支机机构构,参参与与分分支支机机构构预预缴缴比比例例的的计计算算;由由于于该该具具有有独独立立生生产产经经营营职职能能的的部部门门与与总总机机构构处处于于同同一一地地区区,企企业业可可以以最最大大限限度度享享受受到总机构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到总机构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案例分析19 某某公公司司设设立立在在西西部部地地区区,根根据据规规定定,可可以以享享受受15%15%的的企企业业

385、所所得得税税税税率率;该该公公司司在在北北京京有有一一个个分分公公司司,北北京京分分公公司司的的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税税率率为为25%25%;根根据据国国税税发发200820082828号号规规定定,即即使使北北京京分分公公司司没没有有任任何何收收益益,只只要要北北京京分分公公司司有有工工资资支支出出及及拥拥有有资资产产,总总机机构构应应纳纳税税所所得得额额的的50%50%就就需需要要按按北北京京的的税税率率计计算算应应纳纳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并并在在北北京京预预缴缴;这这对对企企业业来来说说,等等于于有有将将近近50%50%的的收收入入不不能能享享受受西西部部地地区区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优优

386、惠惠政政策。策。 在在这这种种情情况况下下,可可以以将将总总机机构构的的具具有有独独立立生生产产经经营营职职能能的的事事业业部部、销销售售部部、采采购购部部、生生产产部部等等部部门门视视同同一一个个分分支支机机构构,参参与与分分支支机机构构预预缴缴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的的计计算算;由由于于北北京京分分公公司司在在经经营营收收入入、职职工工工工资资和和资资产产总总额额方方面面所所占占比比例例微微不不足足道道,该该公公司司就就可可以以最最大限度享受西部地区大限度享受西部地区15%15%的优惠税率的优惠税率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

387、(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 1 1、政策法律依据、政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主席令第6363号)第二十八条号)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减按按20%20%的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称

388、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30万元,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3000万元;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30万元,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从业人数不超过80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1000万元万元。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三)利用

389、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关于小形微利企业的关于小形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计算问从业人数计算问题,财政部国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知(财税财税200969200969号号)第七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二)第七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条第( (一一) )项和第项和第( (二二) )项所称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

390、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平均值( (月初值月末值月初值月末值)2)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391、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征收办法( (国税发国税发200830200830号号) )缴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

392、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关于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关于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主体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主体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0082008年年7 7月月3 3日下发关日下发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650650号)。号)。关于关于非居民企业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小型非居民企业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该通知规定:企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该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

393、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因此,仅就来源于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另外,

3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008251251号)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纳税年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

395、所得税额。所得税额。”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税收筹划准进行税收筹划2 2、税收筹划分析、税收筹划分析由于小型微利企业没有终身制,是否享受小型由于小型微利企业没有终身制,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要根据企业当年的实际情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要根据企业当年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以上政策法律依据,小型微利企业况而定。根据以上政策法律依据,小型微利企业要同时符合六个条件: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要同时符合六个条件: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止行业,二是年度应纳税所

396、得额不超过3030万元,万元,三是从业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三是从业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100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人,其他企业不超过100100人,四是资产总额在一定人,四是资产总额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3000万元,其它企业不万元,其它企业不超过超过10001000万元,五是万元,五是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六十是必须是国内的居民企业。六十是必须是国内的居民企业。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税(三)利用公司分立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行税

397、收筹划收筹划2 2、税收筹划分析、税收筹划分析因此,符合以上六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才因此,符合以上六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享受能享受20%2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 基于以上分析,如果一个企业大大超过小型微利基于以上分析,如果一个企业大大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完全可以把该企业进行分立,组成几企业的标准,完全可以把该企业进行分立,组成几个小型微利企业,每个小型微利企业经营某一方面个小型微利企业,每个小型微利企业经营某一方面的专业业务,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负担。但的专业业务,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负担。但要权衡公司分立所花费的各种成

398、本,如注册费、各要权衡公司分立所花费的各种成本,如注册费、各种管理费用,与节税效益及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种管理费用,与节税效益及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战略,慎重决策。划战略,慎重决策。案例分析20 案例案例 某建筑安装公司主要经营工程承包建某建筑安装公司主要经营工程承包建筑、安装和各种建筑装饰劳务,筑、安装和各种建筑装饰劳务,20082008年度年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200万元,其中建筑、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和装饰劳务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安装和装饰劳务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为145145万,万,3030万,万,2525万。企业有职工人数万。企业有职工人数100100

399、人,资产总额为人,资产总额为30003000万,则万,则20082008年度,年度,该建筑安装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应该建筑安装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应如何税收筹划?如何税收筹划?案例分析20 分析分析 1 1、税收筹划前的分析、税收筹划前的分析 根据案例中的情况,该建筑安装公司根据案例中的情况,该建筑安装公司20082008年度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为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00万元万元25%=5025%=50万元。万元。 2 2、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方案 把建筑安装公司进行分立,设立甲、乙和丙把建筑安装公司进行分立,设立甲、乙和丙三个独立的公司,其中甲对乙和丙实行三个独立的公司,其中甲对乙和

400、丙实行100%100%控股,控股,三者分别经营建筑、安装和装饰业务。其中甲、三者分别经营建筑、安装和装饰业务。其中甲、乙和丙三个子公司的年职工人数分别乙和丙三个子公司的年职工人数分别5050人,人,3030人,人,2020人。资产总额都各自为人。资产总额都各自为10001000万元。万元。案例分析20 分析分析 3 3、税收筹划后的分析、税收筹划后的分析 根据筹划方案,乙和丙符合小型微利企根据筹划方案,乙和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可以享受业的标准,可以享受20%2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基于此,率。基于此,甲、乙和丙甲、乙和丙20082008年度的企业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所

401、得税分别为14514525%=36.2525%=36.25万元,万元,3030万万20%=620%=6万元,万元,2525万万20%=520%=5万元,总的税万元,总的税负为负为36.2536.25万元万元+ 6+ 6万元万元+ 5+ 5万元万元= 47.25= 47.25万万元,比筹划前节省元,比筹划前节省5050万元万元- 47.25- 47.25万元万元=2.75=2.75万元。万元。案例分析20 分析分析 4 4、应注意的问题、应注意的问题由于企业所得税按月(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预由于企业所得税按月(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预缴时并不能预知全年的实际情况,所以要根据上一年的情缴时并

402、不能预知全年的实际情况,所以要根据上一年的情况是否认定小型微利企业。尽管预缴时是小型微利企业,况是否认定小型微利企业。尽管预缴时是小型微利企业,按按20%20%税率预缴,但如果利润多了,或者员工多了,或者税率预缴,但如果利润多了,或者员工多了,或者资产多了,就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了,就按资产多了,就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了,就按25%25%税率汇算清税率汇算清缴。反之,如果预缴时不是小型微利企业,按缴。反之,如果预缴时不是小型微利企业,按25%25%税率预税率预缴,但利润少了,同时员工少了,资产也少了,汇算清缴缴,但利润少了,同时员工少了,资产也少了,汇算清缴时也可以按时也可以按20%20%优惠税率。优

403、惠税率。 因此,企业要安排好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要超过小型因此,企业要安排好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要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的临界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的临界点。点。 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进行筹划进行筹划1 1、政策法律依据、政策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

404、年限如下:下: 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为为2020年年; (2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10年;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为5 5年;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 4年年; )电子设备,为)电子设备,为3 3年年。 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进行筹划进行筹划 1 1、政策法律依据、政策

405、法律依据 (2 2)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 规定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200981号)第一条和中号)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知道,企十三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知道,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必须是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固定资产法的固定资产必须是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固定资产: 一是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一是企

406、业拥有的固定资产; 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 是企业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是企业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 确实需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确实需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进行筹划进行筹划1 1、政策法律依据、政策法律依据 (2 2)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规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407、发200981200981号)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号)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512号)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号)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必须是以下原因之一:固定资产必须是以下原因之一: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

408、进行筹划进行筹划1 1、政策法律依据、政策法律依据 (2 2)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规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规定 根据根据国税发国税发200981200981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以上所述两条原因之一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以上所述两条原因之一的,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的,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企业过去没有使用过与该项固定资产功能相企业过去没有使用过与该项固定资产功能相同或类似的固定资产,同或类似的固定资产,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固定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的计算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的计算折旧

409、最低年限的,折旧最低年限的,企业可根据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企业可根据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国税发用年限和国税发200981200981号的规定,对该固定资产号的规定,对该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进行筹划进行筹划 1 1、政策法律依据、政策法律依据 (2 2)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规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规定 企业在原有的固定资产未达到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企业在原有的固定资产未达到实施条例规

410、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前,低折旧年限前,使用功能相同或类似的新固定资产替代旧固使用功能相同或类似的新固定资产替代旧固定资产的,定资产的,企业可根据旧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和国税发企业可根据旧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和国税发200981200981号的规定,对新替代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号的规定,对新替代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60%;若为购置已使用;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

411、条例规定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60%.最低折旧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进行筹划旧法进行筹划 2 2、筹划分析、筹划分析 (1 1)根据税法有关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根据税法有关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企业只要折旧年限大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就不要企业只要折旧年限大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就不要进行

412、纳税调整,反之则要进行纳税调整。进行纳税调整,反之则要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享受因此,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间的企业可以把折旧年限定在高于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间的企业可以把折旧年限定在高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可以在以后少缴纳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可以在以后少缴纳税。 (2 2)由于折旧具有抵税的作用,从应纳税额的现值)由于折旧具有抵税的作用,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多。多。所以采用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法能获得更大的时间所以

413、采用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法能获得更大的时间价值价值。 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进行筹划法进行筹划 2 2、筹划分析、筹划分析(3)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合理的”即可。这

414、样企业便即可。这样企业便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此来达到节税及其他理财目的。年限,以此来达到节税及其他理财目的。一般情况下,在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以通过延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以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得节税的好处。计入成本,从而获得节税的好处。而对一般性企业,即:而对一般性企业,即: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

415、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延期纳税的好处。案例分析21 某企业某企业20082008年年6 6月取得一台新设备,原值月取得一台新设备,原值100100万万元,预计净残值元,预计净残值1010万元,企业按规定办理了加速万元,企业按规定办理了加速折旧备案,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折旧备案,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10年,企年,企业选用缩短年限法。按照规定,企业可选用最低业选用缩短年限

416、法。按照规定,企业可选用最低折旧年限为折旧年限为1060%1060%6 6(年),缩短年限前,企(年),缩短年限前,企业年折旧额为(业年折旧额为(1001001010)10109 9(万元),月(万元),月折旧额为折旧额为912=0.75912=0.75(万元);缩短年限后,企(万元);缩短年限后,企业年折旧额为(业年折旧额为(1001001010)661515(万元),月(万元),月折旧额为折旧额为151215121.251.25(万元),(万元),月折旧额提高月折旧额提高1.251.250.750.750.50.5(万元),可以少缴纳所得税(万元),可以少缴纳所得税0.50.5万元万元25

417、%=125025%=1250元。元。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进行筹划法进行筹划 3 3、税务风险提示、税务风险提示 (1 1)加速折旧需考虑)加速折旧需考虑5 5年补亏期年补亏期 在特殊情况下,企业采取加速折旧也存在特殊情况下,企业采取加速折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企业发生亏损只能向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企业发生亏损只能向以后结转弥补以后结转弥补5 5个年度,因此,不排除由于个年度,因此,不排除由于加速折旧产生的亏损在以后得不到弥补。加速折旧产生的亏损在以后得不到弥补。相反,如果不使

418、用加速折旧,企业的折旧相反,如果不使用加速折旧,企业的折旧额反而可以在税前扣除。额反而可以在税前扣除。案例分析22 某企业各年适用税率均为某企业各年适用税率均为25%25%,20082008年不采取加年不采取加速折旧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速折旧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 2万元,采取加速折旧万元,采取加速折旧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8-18万元,万元,20082008年以后连续年以后连续5 5个年度共能弥补亏损个年度共能弥补亏损8 8万元,万元,2014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为3030万元,则企业共有万元,则企业共有1010万元亏损得不到弥补。万元亏损得不到弥补。如果企业

419、不采取加速折旧,即使在如果企业不采取加速折旧,即使在20092009年年20132013年发生亏损,也能在年发生亏损,也能在20142014年得到税前弥补。因此年得到税前弥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由于使用加速折旧最终导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由于使用加速折旧最终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多缴企业所得税1025%=2.51025%=2.5(万元(万元)。)。案例分析23 假设某公司采用加速折旧,当年亏损总额假设某公司采用加速折旧,当年亏损总额10001000万元,此后连续万元,此后连续5 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700万元,万元,则此则此700700万元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余下

420、的万元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余下的300300万元亏损须用税后利润弥补;而该公司若采用万元亏损须用税后利润弥补;而该公司若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年亏损总额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年亏损总额700700万元,此万元,此后连续后连续5 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700万元,则万元,则700700万元万元亏损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实际税负为零。亏损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实际税负为零。同同样的收益,因为折旧方法不同,采用加速折旧法样的收益,因为折旧方法不同,采用加速折旧法比平均年限法增加税负比平均年限法增加税负30025%30025%7575(万元)。(万元)。三、建筑安装行业

42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临界点和加速折旧法进行筹划法进行筹划 3 3、税务风险提示、税务风险提示 (2 2)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 在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在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折旧的方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

422、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反而会多缴税案例分析24 案例案例 某公司某公司20082008年年20122012年每年不提折旧前的应纳税所得年每年不提折旧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额为2000200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2008年、年、20092009年年为免税期。如果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旧额为为免税期。如果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旧额为400400万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折旧额分别为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折旧额分别为800800万元、万元、480480万元、万元、288288万元、万元、2

423、16216万元、万元、216216万元。万元。 分析分析 ( 1 1)采用平均年限法,)采用平均年限法,5 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年的实际税负总额(200032000340034003)25%25%12001200(万元),平均每年负(万元),平均每年负担担1200/5=2401200/5=240万元;万元; (2 2) 采取加速折旧法,采取加速折旧法,5 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年的实际税负总额(2000320003288288216216216216)25%25%13101310(万元),平(万元),平均每年负担均每年负担1310/5=2621310/5=262万元。万元。 可以看出,可以看出,加速

424、折旧比平均年限法折旧平均每年增加税加速折旧比平均年限法折旧平均每年增加税负负262-240=22262-240=22万元,增加税负总额万元,增加税负总额1310-1200=1101310-1200=110万元。万元。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五)(五)适时利用对外捐赠进行纳税筹划适时利用对外捐赠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捐赠是一种支出,但有时候捐赠时机选择得好,相企业捐赠是一种支出,但有时候捐赠时机选择得好,相当于一种广告,并且这种广告效益比一般的广告要好得多,当于一种广告,并且这种广告效益比一般的广告要好得多,特别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大企业往往利特别有利于树

425、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大企业往往利用捐赠获得节税和做广告的双重利益,建筑安装企业同样可用捐赠获得节税和做广告的双重利益,建筑安装企业同样可以利用捐赠进行纳税筹划。但新税法对捐赠在税前扣除有相以利用捐赠进行纳税筹划。但新税法对捐赠在税前扣除有相应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在捐赠时应加以注意。应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在捐赠时应加以注意。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12%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这里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

426、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对于企业自行直接发生的捐赠以及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对于企业自行直接发生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此外,建筑安装企业在对外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此外,建筑安装企业在对外捐赠时还应注意时机。捐赠时还应注意时机。案例分析25 某建筑安装企业某建筑安装企业20082008年和年和20092009年预计会计利润分年预计会计利润分别为别为100100万元和万元和100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25%,该企,该企业

427、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及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业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及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形象,决定向贫困地区捐赠决定向贫困地区捐赠2020万元万元。现提出三套方。现提出三套方案:案: 第一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是20082008年底直接捐给某贫困地区年底直接捐给某贫困地区 第二套方案第二套方案是是20082008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给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贫困地区; 第三套方案第三套方案是是20082008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10万元,万元,20092009年初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年初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10万元。从万元。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

428、析,其区别如下: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其区别如下: 方案方案1 1:该企业:该企业20082008年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年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2020万元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525万元万元(10025%10025%)。)。 三、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方案方案2 2:该企业:该企业20082008年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贫困年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地区捐赠2020万元,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只能在税前扣除1212万元万元(10012%10012%),超过),超过1212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429、,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222万元(万元(100-100-10012%10012%)25%25% 。 方案方案3 3: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082008年和年和20092009年的会计利润均为年的会计利润均为100100万元,因此每年捐赠的万元,因此每年捐赠的101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1212万元,均可在税前扣除。万元,均可在税前扣除。20082008年和年和20092009年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年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22.522.5万元万元(100-10100-10)25%25% 。 通过比较,通过比较,该企

430、业采取第三种方案最好该企业采取第三种方案最好,尽管,尽管都是对外捐赠都是对外捐赠2020万元,但方案三与万元,但方案三与方案二相比可以方案二相比可以节税节税2 2万元(万元(825%825%),与方案一比较可节税),与方案一比较可节税5 5万元万元(2025%2025%)。)。 第四讲第四讲 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的纳税风险点及的纳税风险点及税务稽查税务稽查一、建筑行业的纳税风险点( (一)营业税的纳税风险点一)营业税的纳税风险点 1 1、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检是否进行纳税申报。检查企业有无将查企业有

431、无将完工工程收入挂在完工工程收入挂在“预收账款预收账款”或或“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账下,而不结转账下,而不结转“工程结工程结算收入算收入”,低报工程进度或漏报工程项目。低报工程进度或漏报工程项目。 2 2、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是否并、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是否并入应税营业额。包工不包料的建筑工程,入应税营业额。包工不包料的建筑工程,在在申报应税收入时将所耗的材料价款剔除在外,申报应税收入时将所耗的材料价款剔除在外,少缴营业税。少缴营业税。 3 3、自建行为的纳税人,在转让自建不动、自建行为的纳税人,在转让自建不动产时,是否申报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产时,是否申报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一

432、、建筑行业的纳税风险点( (一)营业税的纳税风险点一)营业税的纳税风险点 4、是否存在因、是否存在因抵顶抵顶“三角债三角债”间接导致少缴营间接导致少缴营业税的问题,是否存在业税的问题,是否存在以工程劳务收入直接抵顶各以工程劳务收入直接抵顶各项费用少缴营业税的问题。项费用少缴营业税的问题。对施工企业与其有关的建材经营单位以对施工企业与其有关的建材经营单位以劳务换劳务换取货物和建设单位以建筑物、土地等其他固定资产取货物和建设单位以建筑物、土地等其他固定资产抵顶工程价款,少报营业额抵顶工程价款,少报营业额5、计税营业额中的设备价值扣除是否符合规、计税营业额中的设备价值扣除是否符合规定。定。6、是否存

433、在分包工程为代扣代缴营业税的问题、是否存在分包工程为代扣代缴营业税的问题,纳税人和扣缴分包人的营业税是否及时申报并缴,纳税人和扣缴分包人的营业税是否及时申报并缴纳入库。纳入库。一、建筑行业的纳税风险点( (一)营业税的纳税风险点一)营业税的纳税风险点 7 7、对返工、返修不记对返工、返修不记“工程费用工程费用”,而用红字,而用红字冲减冲减“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减少营业额。,减少营业额。 8 8、检查其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财务核算和涉、检查其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财务核算和涉税事宜。税事宜。看承建企业与开发商(或业主)之间有无看承建企业与开发商(或业主)之间有无“多个牌子、一套人马多个牌子

434、、一套人马”,随意变更建筑合同,钻,随意变更建筑合同,钻税法空子,少申报收入。税法空子,少申报收入。 9 9、出租建筑机械设备、模板、档板、架料等业出租建筑机械设备、模板、档板、架料等业务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务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10 10、已开工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已开工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是否存在长是否存在长期零申报的异常情况。期零申报的异常情况。 11 11、跨年度工程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跨年度工程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拖延申报缴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拖延申报缴纳税款。纳税款。一、建筑行业的纳税风险点( (一)营业税的纳税风险

435、点一)营业税的纳税风险点 7 7、对返工、返修不记对返工、返修不记“工程费用工程费用”,而用红字,而用红字冲减冲减“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减少营业额。,减少营业额。 8 8、检查其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财务核算和涉、检查其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财务核算和涉税事宜。税事宜。看承建企业与开发商(或业主)之间有无看承建企业与开发商(或业主)之间有无“多个牌子、一套人马多个牌子、一套人马”,随意变更建筑合同,钻,随意变更建筑合同,钻税法空子,少申报收入。税法空子,少申报收入。 9 9、出租建筑机械设备、模板、档板、架料等业出租建筑机械设备、模板、档板、架料等业务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务是否按规定申报纳

436、税。 10 10、已开工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已开工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是否存在长是否存在长期零申报的异常情况。期零申报的异常情况。 11 11、跨年度工程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跨年度工程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拖延申报缴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拖延申报缴纳税款。纳税款。一、建筑行业的纳税风险点(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点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点 1 1、是否按、是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转工程收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转工程收入。2 2、是否将工程结算收入或、是否将工程结算收入或工程结算差价收入、工程结算差价收入、合同外工程变更收入合同外工程

437、变更收入挂往来账,少计应税所得额。挂往来账,少计应税所得额。3 3、对于、对于跨年度工程的已完工部分跨年度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有无不按,有无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实现工程结算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实现工程结算收入的现象。收入的现象。4 4、有些成本费用支付凭证不合法、真实、有、有些成本费用支付凭证不合法、真实、有效,有时收受虚开、代开、伪造的假发票等不合法效,有时收受虚开、代开、伪造的假发票等不合法的发票入账支付费用。的发票入账支付费用。一、建筑行业的纳税风险点分析 ( (三)财务核算的风险点三)财务核算的风险点 1 1、直接采取直接采取“两套账两套账”的方法的方法。对内

438、部。对内部按真实的成本利润进行核算,对外报送另行按真实的成本利润进行核算,对外报送另行编制的虚假的财务报告。编制的虚假的财务报告。 2 2、企业平时收取的工程款时,全部用白企业平时收取的工程款时,全部用白条以预借款的形式从建设单位支取,当时不条以预借款的形式从建设单位支取,当时不记账,待工程决算时,再统一开具发票纳入记账,待工程决算时,再统一开具发票纳入核算。核算。如某建设单位在如某建设单位在20032003年账务中列支出年账务中列支出的工程款支出,施工企业在的工程款支出,施工企业在20072007年度才进行年度才进行登记入账,有的因建设工程不进行决算,甚登记入账,有的因建设工程不进行决算,甚

439、至至今没在纳入核算,将收入长期放在账外。至至今没在纳入核算,将收入长期放在账外。 一、建筑行业的纳税风险点( (三)财务核算的风险点三)财务核算的风险点3 3、企业平时收取的工程款时,全部用白条以企业平时收取的工程款时,全部用白条以预借款的形式从建设单位支取,记入预收账款,不预借款的形式从建设单位支取,记入预收账款,不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转收入,等到工程结算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转收入,等到工程结算时,才确认收入申报纳税。才确认收入申报纳税。 4 4、是企业、是企业实行项目经理核算制度,只对各工实行项目经理核算制度,只对各工程项目收取的管理费进行核算,而对整个工程收支程项目收取的管理费进

440、行核算,而对整个工程收支情况不进行核算,情况不进行核算,所需工程款项由建设单位直接拨所需工程款项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给工程的项目经理,导致企业收入核算不完整。付给工程的项目经理,导致企业收入核算不完整。 例如,某实行项目经理核算制度的企业,只是例如,某实行项目经理核算制度的企业,只是对其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进行了核对其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进行了核算,确认为收入,而对整个工程款项的收支或是不算,确认为收入,而对整个工程款项的收支或是不核算,或是直接通过往来科目进行处理。核算,或是直接通过往来科目进行处理。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一)审查应税收入是否全额纳税(一)审查应

441、税收入是否全额纳税 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包括建筑安装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包括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用。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用。审审查中应参照工程承包合同、纳税申报表,查中应参照工程承包合同、纳税申报表,结合结合“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收入”账户,看纳税人账户,看纳税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中确认的价款是否全中确认的价款是否全额申报纳税。额申报纳税。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二)审查有无分解工程价款的现象(二)审查有无分解工程价款的现象 抽查抽查“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工程施

442、工工程施工”、“库存材料库存材料”、“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营业外收入外收入”等有关账户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有关账户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审查材料出库单等原始凭证,确定实际完成审查材料出库单等原始凭证,确定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施工成本。工作量的施工成本。注意纳税人有无为逃避注意纳税人有无为逃避纳税,分解工程价款的情况。如:纳税,分解工程价款的情况。如: 1 1、将工程耗用的材料不记施工成本,而将工程耗用的材料不记施工成本,而是直接冲减库存材料。是直接冲减库存材料。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二)审查有无分解工程价款的现象(二)审查有无分解工程价款的现象 2 2、将向发包单位收取的

443、将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不作各种索赔款不作为计税收入,而计入为计税收入,而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账户。账户。 3 3、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抢工、全优工程奖抢工、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和提前竣工奖,将这部分收入记入,将这部分收入记入“应付职应付职工薪酬工薪酬福利费福利费”作为职工奖励基金。作为职工奖励基金。 4 4、将将材料差价款直接冲减工程结算成本材料差价款直接冲减工程结算成本或材料等账户,少计工程收入额。或材料等账户,少计工程收入额。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三)(三)审查审查“应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明等往来明细账,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细

444、账,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看有无将已结算看有无将已结算的工程价款长期挂账不计收入的。的工程价款长期挂账不计收入的。 (四)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应(四)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应对照分包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及分包工程的对照分包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及分包工程的“工程价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款结算账单”,核实核实“应付账款应付账款”等账户核算内容,等账户核算内容,审查其营业额是否为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及其他费用审查其营业额是否为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及其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的价款后的余额减去付给分包的价款后的余额(20082008年之前还可以年之前还可以扣除转包额扣除转包额)。)。应审查应审查“

445、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账户中的应缴税金,账户中的应缴税金,20082008年之前,是否包含了总年之前,是否包含了总承包人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部分。承包人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部分。20092009年之后,要年之后,要看分包合同中是否有由总承包方代扣分包方税金的看分包合同中是否有由总承包方代扣分包方税金的条款条款)。)。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五)(五)20082008年之前,年之前,从事建筑、修缮、从事建筑、修缮、安装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安装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有原材料及其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有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

446、价款在内,从事安装工程作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纳税人,要查看安装工程合同,凡所安业的纳税人,要查看安装工程合同,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营业额应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20092009年之后,年之后,从事从事建筑、修缮、安装工程作业的纳税人,其营建筑、修缮、安装工程作业的纳税人,其营业额还应包括工程所用的设备,但不包括建业额还应包括工程所用的设备,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款。设方提供的设备款。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六)(六)20082008年之前年之前,对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对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

447、自营施工单位为所在单位承担建筑安装工程自营施工单位为所在单位承担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查验该纳税人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的,应查验该纳税人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是否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从而确定该施是否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从而确定该施工项目是否确属于自建自用工程项目,有无工项目是否确属于自建自用工程项目,有无借故借故“自建自用建筑物自建自用建筑物”而未计征营业税而未计征营业税。20092009年开始年开始,应查验该纳税人是否办理了税应查验该纳税人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务登记证。对确实属于对确实属于“自建自用建筑物自建自用建筑物”的,如果以后又将该建筑物对外转让,除按的,如果以后又将该建筑物对外转让,

448、除按“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外,还应补税目征收营业税外,还应补交建筑环节营业税。交建筑环节营业税。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七)重点检查项目。七)重点检查项目。 1 1、对于大型建筑企业的检查,应重、对于大型建筑企业的检查,应重点核实有无小型建筑企业挂靠,如有则点核实有无小型建筑企业挂靠,如有则应进一步核实其财务核算方式等相关事应进一步核实其财务核算方式等相关事宜,是否存在税款流失;宜,是否存在税款流失;对于小型建筑对于小型建筑企业,应重点核实其是否通过交纳管理企业,应重点核实其是否通过交纳管理费等方式挂靠资质较高的建安企业来承费等方式挂靠资质较高的建安企业来承揽工程,如有则

449、应重点核实其工程施工揽工程,如有则应重点核实其工程施工收入、成本是否通过挂靠企业核算,是收入、成本是否通过挂靠企业核算,是否存在税款流失。否存在税款流失。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七)重点检查项目。(七)重点检查项目。 2 2、对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对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检查检查其是否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其是否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就其本地提供建筑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就其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是否自是否自应申

450、报之月(含当月)起应申报之月(含当月)起6 6个月内向机构所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务收入的完税凭证(若否,应就其异地提供若否,应就其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七)重点检查项目。(七)重点检查项目。3 3、重点核实建筑工程、重点核实建筑工程总包与分包的纳税情总包与分包的纳税情况。况。 具体方法是:从大型建筑总包企业及长期具体方法是:从大型建筑总包企业及长期承揽分包业务的业户

451、入手,承揽分包业务的业户入手,对照其近年来签对照其近年来签订的分包合同和收款单位,就其取得的发票订的分包合同和收款单位,就其取得的发票和对应的款项逐笔进行交叉稽核,对票款来和对应的款项逐笔进行交叉稽核,对票款来源不一致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情况开展重源不一致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点检查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八)重点稽查的会计科目(八)重点稽查的会计科目税务稽查人员对建筑业的稽查,一般通税务稽查人员对建筑业的稽查,一般通过过“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等损益类账户和等损益类账户和“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预

452、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账户来发等往来账户来发现问题。现问题。 重点稽查企业有无少报工程进度、漏报重点稽查企业有无少报工程进度、漏报工程项目;有无将工程项目的收入转入往来工程项目;有无将工程项目的收入转入往来账户的贷方,将支出记入往来账户的借方,账户的贷方,将支出记入往来账户的借方,完工后余额长期挂账,有时甚至直接结转完工后余额长期挂账,有时甚至直接结转“本年利润本年利润”的情况。的情况。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九)(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者数项在设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者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

453、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其中,立的合同。其中,所建造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所建造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机械设备等。在日常稽查过程中建造合同涉及流转税和企业在日常稽查过程中建造合同涉及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其中所得税问题。其中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需缴纳增值税的企业需缴纳增值税,而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而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工程,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当按水坝等工程,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454、应当按照照“建筑业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目缴纳营业税。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九)(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1、建造合同业务的增值税稽查要点、建造合同业务的增值税稽查要点新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

455、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新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增值税的销售额第六条规定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故因合同变更、故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式的收入,应作为销售额的一部分,计征索赔、奖励等形式的收入,应作为销售额的一部分,计征增值税。纳税人也应将其作为销售额的一部分开具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也应将其作为销售额的一部分开具增值税发票,交由发包方入账。发票,交由发包方入

456、账。 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 2 2、建造合同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稽查要点、建造合同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稽查要点 新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受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持续时间超过12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新

457、所得税法采纳了新会计准则的确认收入的做法,新所得税法采纳了新会计准则的确认收入的做法,但需注意下列问题:但需注意下列问题: (1 1)当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不确认合同收)当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不确认合同收入,直接将实际发生的金额确认为合同费用。在申入,直接将实际发生的金额确认为合同费用。在申报所得税时,报所得税时,该项财产损失应当获得税务机关审核该项财产损失应当获得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在税前扣除。确认后,方可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当按照主管税务企业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向税务机关提供足够的证据,报经税机关的要求,向税务机关提供足够的证据,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务机关审批。 二、建筑行业的

458、税务稽查重点(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 (2)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期末应当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的存货,期末应当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根据根据企业所

459、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第五十五条规定,十五条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本期提取的减值准备,应当作纳税调因此,本期提取的减值准备,应当作纳税调增处理;增处理;合同完工时,转回的减值准备应作合同完工时,转回的减值准备应作反方向的纳税调整。反方向的纳税调整。二、建筑行业的税务稽查重点(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3)稽查部门应重点审核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稽查部门应重点审核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劳务收入、成本确认金额的合理性,看有无人为调劳务收入、成本确认金额的合理性,看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节利润的

460、情况。主要审核要点:主要审核要点:一是完工进度的确一是完工进度的确认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将全部工程价款及价认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将全部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确认收入;是否以外费用确认收入;是否以“自建自用建筑物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名义及及“以物偿债以物偿债”等名义隐匿收入。等名义隐匿收入。二是否通过混淆二是否通过混淆成本归属期,提前结转或多结转工程成本费用;成本归属期,提前结转或多结转工程成本费用;是是否通过虚列材料成本、虚列人工费用等方式虚增工否通过虚列材料成本、虚列人工费用等方式虚增工程成本。三是转包、分包工程,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程成本。三是转包、分包工程,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不按规

461、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营业税;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票。 三、偷漏税款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

462、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

463、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偷漏税款的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464、,并处五万元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

465、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偷漏税款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第

466、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以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三、偷漏税款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

467、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

468、倍以下的罚款。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 20092009年年2 2月月28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法修正案( (七七) ),其中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其中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偷税罪税罪”进行了修订进行了修订 ,将,将“逃避

469、缴纳税款罪逃避缴纳税款罪”取代取代了原来的了原来的“偷税罪偷税罪”。 纳税人纳税人采取采取欺骗、隐瞒手段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即构成大的即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逃避缴纳税款罪 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新旧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新旧对原条文:原条文:(1 1) 四种手段四种手段:纳税人采取伪造

470、、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2)结果及法律责任:)结果及法律责任: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

471、行政处罚又偷税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上五倍以下罚金;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新旧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新旧对原条文:原条文: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

472、款,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计算。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新旧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新旧对新条文:新条文: 纳税人采取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473、金;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

474、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但是,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注意变化点注意变化点变化一:变化一:刑法用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条文中条文中“偷税偷税”的表述。的表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解释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解释说,“偷偷”是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

475、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是属于纳税人的财产,之所以发生应缴税款原本是属于纳税人的财产,之所以发生过去所说的过去所说的“偷税偷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有必要将这种行为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有必要将这种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加以区别。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加以区别。刑法不再使刑法不再使用用“偷税偷税”的表述,反映出立法者在公民财产概的表述,反映出立法者在公民财产概念理解上的变化念理解上的变化。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注意变化点注意变化点变化二:变化二:刑法不再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刑法不再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

476、罪量刑标准定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作具体数额规定。和罚金标准作具体数额规定。刑法规定:纳税人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消了修改前刑法分别规定的取消了修改前刑法分别规定的“一万元以上不满一

477、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十万元”和和“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的具体数额标准,并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以以“数额较大数额较大”取代了取代了“1万元万元”,“数额巨大数额巨大”取代了取代了“10万元万元”。 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注意变化点注意变化点变化二:变化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偷税数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从

478、目前企业纳税情况看,一部分企业逃避所得从目前企业纳税情况看,一部分企业逃避所得税的趋势比较明显,仅看所得税可能就达到了税的趋势比较明显,仅看所得税可能就达到了“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规定,的规定,但企业还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车购但企业还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车购税、城建税、车船税等等,各税种累计算起来,税、城建税、车船税等等,各税种累计算起来,比例可能就降到比例可能就降到10%10%以下。以下。比例没达到就不负刑事比例没达到就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纳税人对自己的纳税情况一定要心责任。因此,纳税人对自己的纳税情况一定要心中有数。中

479、有数。四、解读四、解读 “ “逃避缴纳税款罪逃避缴纳税款罪 ” ”取取代代 “ “偷税罪偷税罪”注意变化点注意变化点变化二:变化二:取消并处罚金限额。取消并处罚金限额。原条文规定原条文规定“并处偷税数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新条文只规定,新条文只规定“并并处罚金处罚金”,取消了罚金的上下限标准。这一变化,取消了罚金的上下限标准。这一变化对纳税人影响实际上并不大。对纳税人影响实际上并不大。从工作实践看,税从工作实践看,税务机关对逃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通常先按税收务机关对逃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通常先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然后行政处征管法的规定追缴税款、滞

480、纳金,然后行政处罚,罚款额为偷税额的罚,罚款额为偷税额的0.50.5倍倍55倍,倍,最后才移送法最后才移送法院。法院对其处以罚金时,行政处罚罚款可以折院。法院对其处以罚金时,行政处罚罚款可以折抵罚金。抵罚金。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注意变化点注意变化点变化三:变化三:刑法增加规定,刑法增加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

481、处罚或者被税务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样规定可以较好地体现这样规定可以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刑事政策原则。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风险规避与防范风险规避与防范 1 1、抓住机会弥补过失、抓住机会弥补过失 根据新条文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根据新条文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相当于为纳税人这相当

482、于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提供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纳税因此,纳税人明智的做法是,接到税务机关的追缴税人明智的做法是,接到税务机关的追缴税款通知书就要马上缴纳税款。即使税务机款通知书就要马上缴纳税款。即使税务机关出错了,也只能先缴税后论理,缴纳税关出错了,也只能先缴税后论理,缴纳税款后,纳税人再通过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款后,纳税人再通过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解读 “逃避缴纳税款罪 ”取代 “偷税罪”风险规避与防范风险规避与防范 2 2、慎重对待行政处罚、慎重对待行政处罚 新条文虽然给了纳税人弥补过失的机会,体现了立法新条文虽然给了纳税

483、人弥补过失的机会,体现了立法人性化,但人性化,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就,就体现出法律体现出法律的宽严相济。税务机关常用的行政处罚有罚款、没收财物的宽严相济。税务机关常用的行政处罚有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其中最常用的方式是罚款。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其中最常用的方式是罚款。很多纳税人在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只看重罚款多少,很多纳税人在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只看重罚款多少,如果罚款不多,就息事宁人,认罚了事,这是对自己不负如果罚款不多,就息事宁

484、人,认罚了事,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责任的5 5年内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就意味着自己要年内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就意味着自己要失去刑事责任豁免机会。正确的做法是依法诚信纳税,同失去刑事责任豁免机会。正确的做法是依法诚信纳税,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力争不受行政处罚。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力争不受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26 案例案例 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0012001年年2 2月月1 1日为深日为深圳雅田化工集团安装一个新的生产车间,同时由圳雅田化工集团安装一个新的生产车间,同时由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设备价款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设备价款100100

485、万元,并从深圳雅田化工集团取得营业外收入万元,并从深圳雅田化工集团取得营业外收入( (主要为劳务费用主要为劳务费用)20)20万元。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万元。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上报产值的时候,也将设备价款限公司在上报产值的时候,也将设备价款100100万元万元计入了安装工程产值,但在计入了安装工程产值,但在20012001年年2 2月月2828日申报缴日申报缴纳营业税时,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仅以纳营业税时,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仅以2020万元的营业税申报缴纳营业税万元的营业税申报缴纳营业税60006000元。元。 案例分析26 分析分析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86、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料及其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设备价款计入营所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设备价款计入营业额。业额。 因此,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在劳务费用因此,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在劳务费用2020万万元加上设备价款元加上设备价款100100万元作为

487、安装工程总值,即以万元作为安装工程总值,即以120120万元万元为计税依据计缴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计缴营业税3.63.6万元万元(120 3(120 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应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应补交营业税金交营业税金3 3万元万元(3.6(3.6万元万元0.60.6万元万元) ),并加应交税款一,并加应交税款一倍的罚款和滞纳金。倍的罚款和滞纳金。 案例分析26 分析分析 假设该事实发生在假设该事实发生在20092009年,年,20102010年被税务局发现了,年被税务局发现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

488、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52号号 )第十六条规定,除)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营业额计算营业税)。 深圳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在劳务费用深圳

489、裕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在劳务费用2020万元加万元加上设备价款上设备价款100100万元作为安装工程总值,即以万元作为安装工程总值,即以120120万元为计万元为计税依据计缴营业税税依据计缴营业税3.63.6万元万元(120 3(120 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应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应补交营业税金交营业税金3 3万元万元(3.6(3.6万元万元0.60.6万元万元) ),并加应交税款一,并加应交税款一倍的罚款和滞纳金。倍的罚款和滞纳金。 案例分析27 案例案例 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房

490、屋装饰、装修、建筑装潢材料销售开发、房屋装饰、装修、建筑装潢材料销售。20012001年年1212月底经营收入月底经营收入20002000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实现利润900900万万元,已缴纳营业税元,已缴纳营业税100100万元万元 , 2002 2002年年2 2月月2323日,日,深圳市地税稽查分局对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深圳市地税稽查分局对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19981998年年1 1月至月至1212月份纳税情况进行稽查。月份纳税情况进行稽查。经经查,发现以下问题:查,发现以下问题: 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预收账款预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

491、科目贷方余额200200万元。万元。经查阅有关账册及凭证,经查阅有关账册及凭证,确认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动产确认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动产虽采用预收款方式,但虽采用预收款方式,但只按发票开出经营收入履只按发票开出经营收入履行纳税义务。行纳税义务。案例分析27 案例案例 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开发成本成本”科目累计贷方发生额科目累计贷方发生额1717万元,系向万元,系向购房者收取的阳台铝合金门窗材料费,属购房者收取的阳台铝合金门窗材料费,属价外收费。价外收费。 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财财务费用务

492、费用”科目累计贷方发生额科目累计贷方发生额2 20808万元,万元,其中系将资金提供给对方使用,而收取的其中系将资金提供给对方使用,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未计入收入。资金占用费,未计入收入。 案例分析27 分析分析 根据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根据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该企该企业应以预收款作为计税依据,申报纳税。业应以预收款作为计税依据,申报纳税。 由此可知,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此可知,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少申

493、报缴纳营业税少申报缴纳营业税1010万元万元(200(200万元万元55) )。 根据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根据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规定:“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缴纳营业税额。核算,均应缴纳营业税额。”因此,因此,深圳市立安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该笔价外费用应补缴营业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该笔价外费用应补缴营业税0 08585万元万元(17(17万元万元55) )。 案例分析27 分析分析 依据国税发依据国税发19931491993149号文号文, ,将资金提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属贷供给他人

494、使用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属贷款行为取得的收入,应按款行为取得的收入,应按5 5的税率缴纳营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业税540540元元(108005(108005) )。 以上三项共计补缴营业税以上三项共计补缴营业税10.904010.9040万元,万元,并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并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地税务局对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地税务局对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处以处以3 3倍的罚款。倍的罚款。 案例分析27 分析分析 假设案例中的事实发生在假设案例中的事实发生在20

495、092009年,被税务局在年,被税务局在20102010年发现年发现了,则处理结果如下:了,则处理结果如下: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52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规定,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提供建筑业或者或者租赁业劳务,租赁业劳务,采采取预收款方取预收款方式的,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由此可知,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少申报缴由此可知,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少申报缴纳营业税纳营业税10万元万元

496、(200万元万元5)。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案例分析27 分析分析 因此,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深圳市立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该笔价外费用应补缴营业税该笔价外费用应补缴营业税0 08585万元万元(17(17万元万元55) )。 依据国税

497、发依据国税发19931491993149号文号文, ,将资金提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属贷供给他人使用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属贷款行为取得的收入,应按款行为取得的收入,应按5 5的税率缴纳营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业税540540元元(108005(108005) ) 。 总之,处理结果与总之,处理结果与20022002年的结果一样。年的结果一样。 五、建筑业税收稽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一)建筑业票据使用、帐务处理不规(一)建筑业票据使用、帐务处理不规范范, ,计税依据不真实计税依据不真实 1 1、无法提供有效的发票凭证、无法提供有效的发票凭证 由于建筑业原材料主要采购对象是由于建筑业原材

498、料主要采购对象是个体私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 ,其纳税意识比较淡薄其纳税意识比较淡薄, ,不能及时或者根本不愿开具正规发票不能及时或者根本不愿开具正规发票, ,造成企业会计凭证中存在用其他票据造成企业会计凭证中存在用其他票据和大量白条充抵成本的现象和大量白条充抵成本的现象五、建筑业税收稽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一)建筑业票据使用、帐务处理不规范(一)建筑业票据使用、帐务处理不规范, ,计计税依据不真实税依据不真实 2 2、有效发票中的金额混乱、有效发票中的金额混乱, ,发票开具日期发票开具日期与当期不符与当期不符. . 由于建筑商由于建筑商“3“3角债角债”的困扰的困扰, ,不能及时不能及时给材料供

499、应商付款给材料供应商付款, ,当期无法取得发票当期无法取得发票, ,面面临检查只能临时找供货商补开发票临检查只能临时找供货商补开发票, ,且所开且所开发票包含的金额并非全部为所附凭证上的发票包含的金额并非全部为所附凭证上的材料金额材料金额, ,或多或少或多或少, ,还可能包含前期或后还可能包含前期或后期的材料金额期的材料金额, ,造成检查过程中对企业的合造成检查过程中对企业的合理成本支出的真实数据很难确定理成本支出的真实数据很难确定五、建筑业税收稽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一)建筑业票据使用、帐务处理不规范(一)建筑业票据使用、帐务处理不规范, ,计计税依据不真实税依据不真实3 3、建安总承包人与分

500、包人或转包人之间计税收入、费用、建安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或转包人之间计税收入、费用混淆混淆. . 现行营业税规定现行营业税规定, ,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包给他人的, ,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但现实中往往是但现实中往往是总承包人工程总承包人工程中标后中标后, ,大部分自己并不从事施工大部分自己并不从事施工, ,而是将工程转包给资质而是将工程转包给资质低或无资质、规模较小的施工队低或无资质、规模较小的施工队, ,这些建安企业只收取管这些建安企业只收取管理

501、费理费。1 1个承包工程分包给多个分包人或者层层转包的现个承包工程分包给多个分包人或者层层转包的现象极为普遍象极为普遍, ,而且还将这些费用在自己的帐内列支而且还将这些费用在自己的帐内列支, ,这样不这样不仅少计了营业收入仅少计了营业收入, ,而且还多列支了成本费用而且还多列支了成本费用, ,造成了税款造成了税款流失流失五、建筑业税收稽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一)建筑业票据使用、帐务处(一)建筑业票据使用、帐务处理不规范理不规范, ,计税依据不真实计税依据不真实 4 4、工程结算收入与实际工工程结算收入与实际工程进度往往不符程进度往往不符, ,营业税缴纳不营业税缴纳不准确准确, ,而且很难确认其收

502、入总额而且很难确认其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或成本费用 五、建筑业税收稽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二)建筑业中与经营无关的费用支出多(二)建筑业中与经营无关的费用支出多 在日常检查中在日常检查中, ,建筑业以民营企业居多建筑业以民营企业居多, ,企企业业主纳税意识较为淡薄业业主纳税意识较为淡薄, , 在企业的费用在企业的费用中含有大量的企业业主为自己报销的与生中含有大量的企业业主为自己报销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产经营无关的费用. .如为企业业主支付的私如为企业业主支付的私家房、私家车款项家房、私家车款项, ,子女保险费用子女保险费用, ,家庭生家庭生活费用活费用, ,家属游览观光费用家属游览观光费用, ,

503、这些费用的列这些费用的列支造成企业所得税的流失支造成企业所得税的流失. .同时有很大一部同时有很大一部分企业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企业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造成造成个人所得税流失个人所得税流失五、建筑业税收稽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三)(三)对在外地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纳税情况缺对在外地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纳税情况缺乏有效控管乏有效控管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 ,对到外地从事生产、对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的固定工商业户可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经营的固定工商业户可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理证明回原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否则将由经营所否则将由经营所在地

504、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但是, ,从实际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执行情况来看, ,这些企业在外地承揽工程这些企业在外地承揽工程, ,只要不只要不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那么核算地那么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是很难掌握其在外地的实际经营情主管税务机关是很难掌握其在外地的实际经营情况况, ,而这些纳税人也很少主动到经营地税务机关办而这些纳税人也很少主动到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理报验登记, ,接受正常管理接受正常管理, ,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税款, ,使得这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流失较为严重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流失较为严重, ,尤其

505、是一些中、尤其是一些中、小施工企业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小施工企业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五、建筑业税收稽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三)难以确定建筑业的纳税主体(三)难以确定建筑业的纳税主体 目前建安市场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多目前建安市场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多样样, ,较为普遍形式的是较为普遍形式的是无资质的施工企业或无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临时拼凑的施工队挂靠有资质建安施工企临时拼凑的施工队挂靠有资质建安施工企业业, ,纳税主体则是以被挂靠企业按工程全额纳税主体则是以被挂靠企业按工程全额向税务机关报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向税务机关报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花税等税款, ,而实际收入及成本、费用不纳而实际收

506、入及成本、费用不纳入被挂靠企业核算入被挂靠企业核算, ,仅向其交纳部分管理费仅向其交纳部分管理费, ,由此而形成的建筑利润和个人所得就不知由此而形成的建筑利润和个人所得就不知所终了所终了, ,更不要说缴纳税款尽纳税之职更不要说缴纳税款尽纳税之职, ,违违背了谁取得应税收入谁纳税的立法精神背了谁取得应税收入谁纳税的立法精神 。六、建筑业税收稽查应对技巧(一)(一)税务稽查人员突然到来的迎接方式税务稽查人员突然到来的迎接方式 如果税务稽查人员突然来检查的话,如果税务稽查人员突然来检查的话,应该让应该让他们说明检查的理由他们说明检查的理由。在用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在用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对于突然来检查

507、一般来说不能阻止,因为税务人对于突然来检查一般来说不能阻止,因为税务人员就是利用突然检查的方式来查明现金交易的实员就是利用突然检查的方式来查明现金交易的实况。但按现行的税法来说,也不是无条件服从的。况。但按现行的税法来说,也不是无条件服从的。在常规检查的情况下,若没有公司代表的同意,在常规检查的情况下,若没有公司代表的同意,检查就不可能进行;检查就不可能进行;如果税务稽查人员讲不出突如果税务稽查人员讲不出突然检查的理由,公司也可以拒绝检查。然检查的理由,公司也可以拒绝检查。 六、建筑业税收稽查应对技巧(二)(二)事前预告检查事前预告检查 由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事前预告稽查日期的税务检查,最好事前

508、预告稽查日期的税务检查,最好是如约接受,是如约接受,如果在时间安排上有问题,要向税务机如果在时间安排上有问题,要向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说明其原因,变更其检查日期。关的有关负责人说明其原因,变更其检查日期。 在稽查开始时,在稽查开始时,最好请检查人员说明大体的预定最好请检查人员说明大体的预定检查时间。检查时间。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来说,在事前预定检查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来说,在事前预定检查中,最重要的是开始检查的概况询问,其中,若能在中,最重要的是开始检查的概况询问,其中,若能在检查之初,和公司的代表者愉快地沟通,更是高人一检查之初,和公司的代表者愉快地沟通,更是高人一筹。概况询问,是指在税务机关稽查时

509、,开始要询问筹。概况询问,是指在税务机关稽查时,开始要询问有关概况,即企业主要从事什么工作,有哪些交易对有关概况,即企业主要从事什么工作,有哪些交易对象,现在的景气状况如何,就业人数等。老资格的稽象,现在的景气状况如何,就业人数等。老资格的稽查,并不是拘于形式的询问,而是在唠家常的过程中,查,并不是拘于形式的询问,而是在唠家常的过程中,对这些概况就自然地询问了。对这些概况就自然地询问了。 六、建筑业税收稽查应对技巧(二)(二)事前预告检查事前预告检查 “在闲唠之中可能发现逃税的征兆。在闲唠之中可能发现逃税的征兆。”同时在谈话的过程中,同时在谈话的过程中,创造与检查对象创造与检查对象之间的相互依

510、赖、相互尊敬关系,使检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尊敬关系,使检查容易进行,这就是说检查之前的沟通查容易进行,这就是说检查之前的沟通具有双重意义。具有双重意义。这对于接受检查的一方这对于接受检查的一方也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在检查之初与也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在检查之初与检查者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使其检查检查者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使其检查不至于白费时间;另一方面不让对方产不至于白费时间;另一方面不让对方产生怀疑,给今后的检查提供方便。生怀疑,给今后的检查提供方便。六、建筑业税收稽查应对技巧(三)(三)尽量以温和的态度接待税务稽查人员尽量以温和的态度接待税务稽查人员尽尽量避免反面调查量避免反面调查税务稽查人

511、员对交易对象进行了反面的调查,税务稽查人员对交易对象进行了反面的调查,于是那个交易对象就知道了某某公司正在受到于是那个交易对象就知道了某某公司正在受到税务检查,为此也就怀疑某某公司可能有偷逃税务检查,为此也就怀疑某某公司可能有偷逃税行为,某某公司的声誉就受到了某种程度的税行为,某某公司的声誉就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损害。损害。反面调查反面调查是法律上所承认的,但若规模搞得是法律上所承认的,但若规模搞得很大,就会降低被稽查企业的信用,搞得不好,很大,就会降低被稽查企业的信用,搞得不好,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如果要想使税务稽如果要想使税务稽查人员停止反面调查,纳税人员就应该在可

512、能查人员停止反面调查,纳税人员就应该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协助税务人员的正面调查的范围内,尽量协助税务人员的正面调查。六、建筑业税收稽查应对技巧(四)四)想说的事情就要清楚地说出来想说的事情就要清楚地说出来 税务稽查人员对公司财税的稽查只是工作职责,税务稽查人员对公司财税的稽查只是工作职责,虽然你受到税务检查,并不说明你就有偷逃税行为。虽然你受到税务检查,并不说明你就有偷逃税行为。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不影响业务的范围内)给予协作,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不影响业务的范围内)给予协作,把想说的事情清楚地说出来,不能接受的事情应该和把想说的事情清楚地说出来,不能接受的事情应该和检查人员商谈,一直到其接受为止

513、。检查人员商谈,一直到其接受为止。例如,在税务稽例如,在税务稽查中,对于查中,对于“逃税逃税”、“漏税漏税”的认识,企业的想法的认识,企业的想法和税法不一致。例如,接待费等没有明确的标准,让和税法不一致。例如,接待费等没有明确的标准,让客人打高尔夫球,作为企业来说是经营的一环,而从客人打高尔夫球,作为企业来说是经营的一环,而从税务机关来看那只不过是个人的郊游而已,在这种情税务机关来看那只不过是个人的郊游而已,在这种情况下,稽查的想法和企业的做法是不一样的。况下,稽查的想法和企业的做法是不一样的。 税务检查人员执行公务,通常能保证心平气和税务检查人员执行公务,通常能保证心平气和地进行检查。同样,

514、地进行检查。同样,被检查者非常明确地表示自己的被检查者非常明确地表示自己的态度也是非常必要的。态度也是非常必要的。六、建筑业税收稽查应对技巧(四)(四)对待素质低的税务稽查人员对待素质低的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机关有个原则就是一定要对纳税人亲切温在税务机关有个原则就是一定要对纳税人亲切温和,多数税务人员都遵守这个原则,只是和,多数税务人员都遵守这个原则,只是极个别人采极个别人采取蛮横无理的态度而已取蛮横无理的态度而已。对这样的人员,。对这样的人员,你只要给税你只要给税务机关领导人打电话说:务机关领导人打电话说:“贵处的税务检查人员在这贵处的税务检查人员在这里怒吼呢,你们希望检查人员以这样的态度检查

515、吗?里怒吼呢,你们希望检查人员以这样的态度检查吗?”当然,在打电话时,一定要把自己公司的名字和检当然,在打电话时,一定要把自己公司的名字和检查人员的名字告诉他。查人员的名字告诉他。如果由于自己的工作,让公众向税务机关提出抗如果由于自己的工作,让公众向税务机关提出抗议的话,稽查员的声誉肯定会受到相当大的损伤。税议的话,稽查员的声誉肯定会受到相当大的损伤。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评价,不仅看其功绩大小,还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评价,不仅看其功绩大小,还要看其工作态度、沟通能力。对于公务员来说,由市要看其工作态度、沟通能力。对于公务员来说,由市民提出不满,这就是一个重大的减点。而且像税务局民提出不满,这

516、就是一个重大的减点。而且像税务局这样的国家机关,从纳税人那里打来电话提出抗议,这样的国家机关,从纳税人那里打来电话提出抗议,税务机关肯定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税务机关肯定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六、建筑业税收稽查应对技巧(四)(四)强行税务稽查的人来了怎样应付强行税务稽查的人来了怎样应付税务稽查局有专门强制稽查的部门,如果他们来税务稽查局有专门强制稽查的部门,如果他们来了,都带有裁判命令书,而且无须纳税人同意。但是了,都带有裁判命令书,而且无须纳税人同意。但是稽查局强制检查部门并非随意进入任何一个单位,稽查局强制检查部门并非随意进入任何一个单位,一一般都是逃税额相当高,并且有严重逃税行为才对其强

517、般都是逃税额相当高,并且有严重逃税行为才对其强行检查。行检查。普通纳税人基本上都没有受到强行稽查的情普通纳税人基本上都没有受到强行稽查的情况。况。如果稽查局的人强行来检查,可能已经发现了有如果稽查局的人强行来检查,可能已经发现了有关逃税的线索。关逃税的线索。在这种情况下,你应知道税务代理已经没有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应知道税务代理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因为在稽查局的人进入的情况下,将来以刑作用了。因为在稽查局的人进入的情况下,将来以刑事事件起诉的可能性很大,事事件起诉的可能性很大,税务代理对刑事事件是外税务代理对刑事事件是外行的,而且这种情况对税务代理也是危险的。所以,行的,而且这种情况对税务代理

518、也是危险的。所以,你最好去找辩护律师。你最好去找辩护律师。六、建筑业税收稽查应对技巧(五)(五)要善于运用权利保护纳税者的利益要善于运用权利保护纳税者的利益 法律上并没有赋予税务检查人员搜查的权利,如果检查法律上并没有赋予税务检查人员搜查的权利,如果检查人员要求你打开私人物品接受检查,你可以拒绝,人员要求你打开私人物品接受检查,你可以拒绝,因为税法因为税法给稽查的权利是有限的。从某个判例来看,纳税者根据税法给稽查的权利是有限的。从某个判例来看,纳税者根据税法所规定的原则,对于税务检查的询问虽然有回答的义务,但所规定的原则,对于税务检查的询问虽然有回答的义务,但是,行使税务检查权假如使纳税者的交

519、易活动停止,使其失是,行使税务检查权假如使纳税者的交易活动停止,使其失去了交易对象或银行对其信任,使其私生活平静受到严重损去了交易对象或银行对其信任,使其私生活平静受到严重损害,害,即可认为税务检查超越了检查的权限。即可认为税务检查超越了检查的权限。 税务机关不能无视纳税者的要求随意强行检查。所以,税务机关不能无视纳税者的要求随意强行检查。所以,纳税者对税务机关应该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即自己心中有纳税者对税务机关应该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即自己心中有想要说的话,就不要把它藏在心里而应明确地表白出来。想要说的话,就不要把它藏在心里而应明确地表白出来。 纳税者应该通过复议申请、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保纳税者应该通过复议申请、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保护个人的权利。如果认为对税务机关提出什么意见,就是损护个人的权利。如果认为对税务机关提出什么意见,就是损害了税务机关声誉,是落后于时代的想法,而且持有这种想害了税务机关声誉,是落后于时代的想法,而且持有这种想法的纳税者多了更成问题。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态度恶劣、粗法的纳税者多了更成问题。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态度恶劣、粗鲁、欺人太甚都应该提出抗议,根据公务员法向有关部门提鲁、欺人太甚都应该提出抗议,根据公务员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抗议是完全可以的。纳税者自己的权利应由纳税者自己来出抗议是完全可以的。纳税者自己的权利应由纳税者自己来保护。保护。再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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