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束镇基本公共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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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大束镇卫生院 胡景鲁 2012年1月5日1目 录v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v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v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v项目分工v问责制度、督导检查制度v专项资金管理办法v考核标准2v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年版)3邹城市2011年实施方案v文件依据v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129号)文件v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4v一、工作目标v在全市2009、2010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推

2、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进一步普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5v二、基本原则v1、坚持政府主导,免费v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v3、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v4、坚持资源整合和开发相结合v5、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6v三、主要任务 v现阶段,我市城乡统一实施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7v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v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

3、人、06岁儿童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v2011年,居民建档率城市年,居民建档率城市80,农村,农村50,电子档案建档率电子档案建档率50%。 8v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 v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20种,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v2011年,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城市90,农村70;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市80,农村70。 9v3、预防接

4、种、预防接种 v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及时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v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98;2011年,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在95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90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5以上,含麻疹成份疫苗及时接种率95以上。 10v4、儿童保健、儿童保健 v为06岁儿童及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v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v新生儿满28天后,乙肝疫苗接种率95%;v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3岁后每年1次。v2011年,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城市9

5、5,农村80。 11v5、孕产妇保健、孕产妇保健 v早发现孕妇(孕12周内),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结合叶酸随访发现孕妇)v2011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85,农村80。v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以上。 12v6、老年人保健、老年人保健 v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v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对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等辅助检查。v2011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城市70,农村60。13v7、慢性病管理、慢性病管理 v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

6、预。v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v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每年四次)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v2011年,两类人群健康管理率城市60,农村40。 14v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v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v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v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v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城市80,农村70。15v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v镇卫

7、生院、村卫生室要配备专(兼)职人员v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v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v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参与疫点处理;v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v配合市疾控中心、市结防所,对非住院艾滋病、结核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v2011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16v10、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v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v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v实行零报告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v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

8、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v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不小于98%。v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每年不少于4次。 17v四、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v1.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v2. 财政行政部门职责 v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v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8v(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v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主体v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

9、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v按各自职责分工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v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19v(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v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v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完成和落实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基本公共卫生任务:v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v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v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v执行传染病报告

10、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v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v协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v协助做好慢性病人管理。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的指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 20v4. 卫生技术支持机构职责卫生技术支持机构职责 v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防治院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定期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

11、治结合。 21v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v 组 长:宋景春 市政府副市长v 副组长:王 巍 市卫生局局长v 秦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v 成 员:刘开军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疾控中心主任、v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v 李凤文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v 王春霞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v 肖龙彬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v 张建国 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科长v 杨 勇 市卫生局法制监督科科长v 张建龙 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管理科科长v 姚 猛 千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v殷召福 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22v刘文化 凫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v 郭振青 峄山镇卫生院院长v 马

12、瑞迁 看庄镇卫生院院长v 詹召珠 香城镇卫生院院长v 张 化 张庄镇卫生院院长v 付 臣 城前镇卫生院院长v 高明合 田黄镇卫生院院长v 王振前 大束镇卫生院(市精神病防治院)院长v 范秀斌 中心店镇卫生院院长v 步建设 太平镇平阳寺卫生院院长v 秦显灿 太平镇卫生院院长v 程协慧 北宿镇卫生院院长v 唐召贤 唐村镇卫生院院长v 路云祥 石墙镇卫生院院长v 仲伟营 郭里镇卫生院院长v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建龙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建龙任办公室主任。23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绩效考核办法(试行)v一、考核目的 v督促指导基层医疗

13、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4v二、考核对象 v本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v四、考核内容 v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居民满意程度,分为综合考核和计量考核两个部分。v综合考核指标共综合考核指标共7类,类,包括:健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总分60分。 v计量考核指标共计量考核指标共3类,类,包括: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

14、健,总分40分。 252011年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比例表经费分配比例表慢性病管理21.6%健康教育8.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包括电子档案) 20%老年人保健8%儿童保健 13.2% 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 4%预防接种 10.9%重性精神病管理2.85%孕产妇保健9.25%卫生协管2%26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v文件依据v邹卫字201122号v关于印发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关于印发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理办法的通知v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27 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5、管理办法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v第三条第三条 v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v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和慢性病防治等项目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v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v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负责重性精神病管理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工作;v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科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检查工作。28v第六条第六条 v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6、管理科,选用年富力强,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专职工作,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建立起一支具有效高素质的公共卫生服务队伍。v第七条第七条 v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29邹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邹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 v总体要求:总体要求:v按照“规范开展工作、外观形象好、内部设施齐、人员结构优”的标准,规范化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科。v一、明确职责:具体承担本镇街的10大类41项公共卫生服务 v二、各室设置: 应设置相对应11个科室,大束镇根据自身

17、条件设立了8个科室。30大束镇公共卫生管理科科室设置31v三、科室外观。房屋面积每间应不低于18平方米,整体外观形象、门牌标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v四、设备配置。v1、每个工作室配备电脑及办公桌椅、档案橱等专业工作设备,通电话、通网络v2、健康教育室应配备投影仪、电视机、饮水机等设施和多种健康宣传资料,供群众随时观看。v3、为方便进村入户建档、重点人群随访、公共卫生宣传以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可根据医院实际配备公共卫生服务专用车一辆。32v五、人员结构。配备标准不低于辖区人口的3/万万,每工作室不低于一名专职工作人员,v公共卫生服务科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初

18、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现有从事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优先使用。v六、引导村卫生室也要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重点。没有实行一体化管理的镇街卫生院也可聘用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公共卫生协管员。协管员的劳务补助,由镇街卫生院考核后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列支。33邹卫字201124号v邹城市卫生局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邹城市卫生局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工的通知目分工的通知v一、卫生局公共卫生管理科室一、卫生局公共卫生管理科室v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负责十类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负责十类四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四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19、组织协调、标准制定、监督考核、实施效果评价等;牵标准制定、监督考核、实施效果评价等;牵头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头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34v二、相关职能单位v1、市疾控中心牵头实施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病管理五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v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实施卫生监督协管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v3、邹城市妇幼保健院牵头实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两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v4、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大束镇卫生院)牵头实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5v 三、相关医疗卫生单位v 市人民医院、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人民医院

20、、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中医院、市急救中心市中医院、市急救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市结核病防治所、皮肤病防治站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 36邹卫字201125号v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责制度及督导检查制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责制度及督导检查制度的通知度的通知v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v经卫生局研究,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责制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v v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3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问责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1、问责制度v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问责。v1、无正当理由,对患者及辖区居民推诿拒不接待的;v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贻误工作、影响效率,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38v 3、粗暴对待患者及辖区居民,或因言行不文明而与其发生冲突的;v 4、工作人员被患者或辖区居民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查证属实的;v5、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宴请、礼物、现金、有价证劵等吃拿卡要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的;39v6、造成群众越级反映情况,经查证属实的;v7、无正当理

22、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v问责的方式分为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扣罚奖励性绩效工资,停职检查,免职。对干部职工实行问责,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进行,经市卫生局调查核实后,予以问责。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市卫生局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制度v 一、督导事项v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进展、落实完成情况。v二、督导原则v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标实施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做到严格管理,增强执行力,提高公信力。41v 三、督导要求v一是重点督办。将督查与目标相结合,做到目标具体、任务明确、层层分解、落实到位。v

23、二是指导协调。加强对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落实情况,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v三是督查落实,严格考核。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做到季度检查、半年通报。4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年版)v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v健康教育服务规范v预防接种服务规范v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v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v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v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v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v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v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v卫生监督协管

24、服务规范43前前 言言v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 44v规范包括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25、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在各项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45v规范所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并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

26、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 46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v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47v二、服务内容v(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v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v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v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v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

27、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v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48v(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v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v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49

28、v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发放国家统一标准的医疗保健卡。v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50v(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v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或医疗保健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v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v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v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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