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药材经营企业增值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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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亳州国税局联动工作查看内容中药材经营企业1、纳税人的经营地址和经营场所;2、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3、账簿的设置和保管情况;4、开户银行和账户以及用于经营的银行卡;5、收购资金支付和销售资金的回笼;6、业务单位和销售合同;7、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否提前开具,农产品大额收购报验情况;8、进项税额的构成(专票、普票、运输发票、农产品发票);9、费用支出(工资、差旅费等与经营有关的费用);10、采集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负担率;11、经营的品种 ;12、销售清单是否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13、红字发四伏的开具是否符合规定;14、企业备案资料是否规范保管;15、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情况。1亳州国税局

2、药业一般纳税人备案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业务往来单位及合同备案制度时间:每年初内容:购销合同(协议)业务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OR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戳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中药材)经营资质证书)机关:主管国税机关2新发生业务往来业务单位及合同备案制度时间:购销合同(协议)签订后5日内内容:内容:购销合同(协议)业务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OR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戳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机关:主管国税机关3业务员备案制度时间:每年初OR发生变化时内容:劳动合同(协议)、业务员的业务单位、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新增

3、业务员和业务单位备案表机关:主管国税机关4企业财务会计制度OR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全部银行账号向主管国税机关备案;按月将其银行对账单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定期将收购的主要中药材品种、收购地等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农产品库存,并将盘点情况向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将每月开具的专用发票票信息进行复印装订成册,次月申报时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5申报出口货物退税后15天内,将出口货物韵语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存企业财务部门)投售人身份证明和自产证明备案制度。单笔收购金额5000元以上(含)的投售人应出具身份证明,名贵中药材及非地产中药材投售人还需出具

4、自产证明;将投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自产证明与收购发票装订在一起备查(存企业财务部门)6资金管理规定税收管理员监督企业在一个银行开设“收购资金”专户。收购资金存入专户,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产品收购价款,从专户转出资金需经税务局确认。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收购款。下列收购业务必须通过专户支付货款:向农产品生产单位和农产品经营单位购进的农产品;向个体经营者购进的农产品(可使用现金支票);单笔收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大额收购业务(可使用现金支票);每月进行增值税申报时,还应报送“收购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如实填写农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投售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对超范围、超金额等未按规定开具的,其进项

5、税额不得抵扣;税收管理员将专户银行对账单支付金额与收购发票抵扣清单所列金额作为审核内容进行比对,以银行对账单支付金额确定企业应抵扣进项税额。单笔收购金额超50000元的大宗货特现场查验制度。7亳州市谯城区国税局税源管理数据采集分析实施意见一、采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填写一般纳税人基本信息采集表。二、要求企业提供以下备案资料:1、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2、业务员备案:身份证和相关信息报管理员备案;3、业务单位备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药品(中药材)经营资质证书报管理员备案;4、销售合同备案:每年初将所有业务单位签定的购销合同报管理员备案;5、

6、主要经营品种和产地备案:报管理员备案;6、银行存款账户备案;7、农产品盘库备案。三、新增业务员或业务单位备案:新增业务员和业务单位备案表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业务单位的资质材料。四、管理员每月下户进行信息采集,详细采集以下信息:1、填写月信息采集表,管理员和企业财务人员在表上签字;2、采集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明细资料;3、采集纳税人销项税信息;4、采集纳税人的进项税信息;5、采集纳税人的银行对账单;6、采集纳税人临时增票信息,进行增票后跟踪管理。8五、信息采集结束后,管理员对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1、核对开具的专票,查看业务单位是否备案;2、资金回笼是否通过银行;3、是否与对方签定

7、购销合同;4、农产品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5、大宗货物购进是否通知管理员进行了查验;6、其他。六、(略)七、(略)八、(略)9亳州市谯城区国税局药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评估估预警分析指标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是否存在异常。计算公式:企业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销售额X100%结果分析:零申报、负申报、税负率低于本地区同行业税负预警值的,属于异常。10二、销售额变动率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有无实现销售未计销售收入现象。计算公式:(1)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X100%(2)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

8、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X100%结果分析: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30%(此数值可据实调整)的,可能存在少计收入中,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11三、销售毛利率变动分析目的:以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销售额与损益表销售额成本进行计算,发现申报异常。计算公式:销售毛利率变动率(本期销售毛利率-上年同期毛利率)/上年同期毛利率X100%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X100%结果分析:销售毛利率变动20%以上的为异常,但要结合纳税人的销售规模来判断。销售毛利率比上年上升,增值税税负率却比上年下降的为异常,纳税人可能存在瞒报销一多抵进项的问题。12四、

9、收购金额变动率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有无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列进项现象。计算公式:收购金额变动率(本期收购金额-上年同期收购金额)/上年同期收购金额X100%结果分析:收购金额变动率越过30%的,可能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列进项,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13五、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比率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纳税申报真实性,是否存在利用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虚抵进项税额嫌疑。计算公式: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比率当期“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额/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X100%结果分析:对当期“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额占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70%以上的,则可能存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14农产品收购发票开

10、具情况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开发票嫌疑结果分析:多份连号、顶格等额、时间集中、投售人集中;超限额、超范围开具发票的;单笔金额5K以上未同时装订投售人身份证复印和自产证明的(限名贵中药材及非地产中药材的);单笔收购金额在50K以上未通知税收管理员现场查验的;收购价格明显超过同类同等级农产品价格的。15填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情况分析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嫌疑结果分析:用票量变化大,开具时间集中;注册资金与销售额明显不匹配;业务往来单位过多、变化频繁,购货单位与备案业务单位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者不符;开票清单与实际经营品种不符。16八、变更企业名称或法人代表的

11、小型商贸药业的情况分析九、药业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个人信息真实性的情况分析十、收购资金流动情况分析分析目的:通过对收购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情况分析纳税人收购业务的真实性,是否无货交易虚开收购发票,虚抵进项税额结果分析:通过当期收购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金额、当期收购发票开具金额及企业收购农产品的入库情况比较,分析有无大量坐支现金、大量借款现象,判断企业的农产品收购业务是否真实,有无无货交易虚开收购发票问题,虚抵进项税额问题。17十一、销售资金流动情况分析分析目的:对销售资金回笼情况进行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计算公式: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本年累计销售收入X100%本年累计现金回笼货

12、款/本年累计销售收入X100%结果分析:应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30%的属于异常;现金回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10%的属于异常。18十二、电力费用、过路(桥)费、运费、包装物支出等情况分析使用指标:1、本期累计耗用电力2、本期累计过路(桥)费、运费支出3、本期累计包装物支出4、本期累计销售额销售额分析目的:通过对企业耗用电力、过路(桥)费、运费支出、包装物支出等结算单据资料的分析,同时运用输电线帮比较,以及与其销售的匹配关系,初步判定企业经营业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开、代开现象;是否存在将运费并入收购金额多抵扣进项税额总是是否丰在销售货物未计或少计收入。19安徽省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增

13、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全省执行安徽省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国家税务局:安徽省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管理办法)经亳州、宿州、蚌埠、巢湖、六安、安庆、池州等7个市试点,通过实行清理户籍、认定资格、限量限额、规范开票、清单管理、票表比对、征后核查、大宗验货、预约定耗、纳税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强化了管理环节衔接,实现了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链条化控管,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局决定,自2008年1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执行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管理办法(见皖国税函2007125号)。各地应认真做好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对内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执行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20Q&A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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