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课件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69978757 上传时间:2024-08-01 格式:PPT 页数:176 大小:30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76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76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76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76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课件(17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1/4/172021/4/171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2021/4/172021/4/172 2 第四条: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

2、故的发生。 第五条:第五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2021/4/172021/4/173 3 第二章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第六条: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第七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2021/4/172021/4/174 4 第二节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第九条

3、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 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 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 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2021/4/172021/4/175 5 (四)(四)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预防和

4、处理方案。 (五)(五)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2021/4/172021/4/176 6 (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 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 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

5、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021/4/172021/4/177 7 (九)(九) 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十) 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十一)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2021/4/172021/4/178 8

6、 第十条:第十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 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 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2021/4/172021/4/179 9 (四)(四) 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五)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

7、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六) 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作。 (七)(七) 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021/4/172021/4/171010nn9 9、 人的价值,在招收诱惑的一瞬间被决定。人的价值,在招收诱惑的一瞬间被决定。2024/8/1202

8、4/8/1 2024/8/12024/8/1 Thursday, August 1, 2024Thursday, August 1, 2024nn1010、低头要有勇气,抬头要有低气。、低头要有勇气,抬头要有低气。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8/1/2024 4:39:10 AM8/1/2024 4:39:10 AMnn1111、人总是珍惜为得到。、人总是珍惜为得到。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Aug-24Aug-2401-Aug-2401-Aug

9、-24nn1212、人乱于心,不宽余请。、人乱于心,不宽余请。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Thursday, August 1, 2024Thursday, August 1, 2024nn1313、生气是拿别人做错的事来惩罚自己。、生气是拿别人做错的事来惩罚自己。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8/1/20248/1/2024nn1414、抱最大的希望,作最大的努力。、抱最大的希望,作最大的努力。01 01 八月八月

10、 2024 2024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nn1515、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他内心缺少什么。、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他内心缺少什么。八月八月 24 24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8/1/20248/1/2024nn16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01 August 202401 August 2024nn17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

11、自强不息。、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2024/8/12024/8/1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 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 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2021/4/172021/4/1712

12、12 (五) 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六) 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2021/4/172021/4/171313 (七)(七) 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报。 (八)(八)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员的工作。 (九)(九) 副主任(值班主任

13、、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生产负责。 2021/4/172021/4/171414 第十二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一) 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 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三) 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 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四) 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 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2021/4/172021/4/171515 第

14、十三条第十三条 :班级长安全职责 (一)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 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四)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2021/4/172021/4/171616 (五)(五) 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

15、六)(六) 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工作,使之完好。 (七)(七)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报告。 2021/4/172021/4/171717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 (一) 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

16、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021/4/172021/4/171818 (三)(三) 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并督促实施。 (四)(四) 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五) 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2021/4/172021/4/171919 (六)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7、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七)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八)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九)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十) 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1/4/172021/4/172020 第十五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一) 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二)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三) 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

18、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2021/4/172021/4/172121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工人安全职责工人安全职责 (一)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三)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四)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2021/4/172021/4/172222 (五)(五)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19、(六)(六)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七)(七)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2021/4/172021/4/172323 第三节: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一) 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2021

20、/4/172021/4/172424 (二)(二)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三)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四)(四)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安全防护方法。2021/4/172021/4/172525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一)执行生产建设项目

21、“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二)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4064)执行。 (三)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四)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021/4/172021/4/172626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一)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

22、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二)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 (三)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2021/4/172021/4/172727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二)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三)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四)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

23、,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021/4/172021/4/172828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二)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三)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四)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五)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2021/4/172021/4/172929 (六)负责对锅炉、压

24、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七)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十)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二)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2021/4/172021/

25、4/173030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二)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三)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四)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五)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六)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2021/4/172021/4/173131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26、三条: 设备动力部门上报工作。 (一)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超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三)制度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四)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五)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六)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2021/4/172021/4/173232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

27、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二)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三)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2021/4/172021/4/173333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三)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四)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

28、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五)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六)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2021/4/172021/4/173434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供销、运输部门安全职责 (一)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二)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三)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

29、)销售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六)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 (七)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2021/4/172021/4/173535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二)由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三)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

30、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劳资、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二)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三)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四)厂办技校应开设有关劳动保护课程,并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 (五)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六)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2021/4/172021/4/173636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

31、安全职责 (一)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 (二)负责本部门的锅炉、气瓶(罐)、热交换器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三)搞好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医疗、工业卫生部门安全职责 (一)搞好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 (二)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 (三)参加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2021/4/172021/4/173737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工会安全职责 (一)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 (二)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

32、开展班组安全客运,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三)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四)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2021/4/172021/4/173838第一节:第一节: 入厂教育入厂教育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

33、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一)厂级教育(一级),厂级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二)车间级教育(二级),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

34、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第三章 安全教育2021/4/172021/4/173939 (三)班级(工段)教育(三级),班级(工段)教育(三级),由班级(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

35、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2021/4/172021/4/174040第二节第二节 日常教育日常教育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

36、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完全活动日)。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日常教育的时间应符合(1983)化生字第0154号文的有关规定。 2021/4/172021/4/174141第三节第三节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 第四十条:

37、第四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021/4/172021/4/174242第四节第四节 安全考核安全考核

38、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四)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五)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六)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七)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

39、法。 (八)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2021/4/172021/4/174343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三)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五)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六)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

40、全注意事项。 (七)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 令中的有关规定。 2021/4/172021/4/174444第一节第一节 发放范围发放范围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第四章 安全作业证2021/4/1720

41、21/4/174545第二节:第二节: 考核内容和办法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一)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二)通用工样(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第五十一条 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2021/4/172021/4/174646第三节:第三节: 使用管理使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

42、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021/4/172021/4/174747第一节第一节 运行运行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法,严格按操作法进行操作。 第五十

43、七条:第五十七条: 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第五章 工艺操作2021/4/172021/4/174848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运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第六十

44、二条:第六十二条: 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第二节第二节 开车开车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必须办理开车操作票,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2021/4/172021/4/174949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保温、保压及洗净的

45、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 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气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到场。 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2021

46、/4/172021/4/175050第三节第三节 停车停车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 冬季停车后

47、,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2021/4/172021/4/175151第四节第四节 紧急处理紧急处理 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

48、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2021/4/172021/4/175252 第八十条:第八十条: 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要害岗位应由安全、防火(保卫)部门共同认定,经厂长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技术素质,由企业劳资、保卫部门与车间共同审定。 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厂主管部门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 第八十三条

49、:第八十三条: 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六章 生产要害岗位管理2021/4/172021/4/175353第一节第一节 生产装置生产装置 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01)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

50、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汇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七章 防火与防爆2021/4/172021/4/175454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向阀。 第八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

51、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第九十条:第九十条: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903)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4/172021/4/175555 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二条: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

52、、火灾的措施。 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四条: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2021/4/172021/4/175656第二节第二节 动火、用火动火、用火 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六条: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

53、和要求: (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二)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三)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五)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六)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2021/4/172021/4/175757 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 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

54、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第九十八条:第九十八条: 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九条: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2021/4/172021/4/175858 第一百条第一百条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一)特殊动火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

55、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四)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五)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六)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2021/4/172021/4/175959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一条: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

56、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 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二条: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2021/4/172021/4/176060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三条: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

57、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021/4/172

58、021/4/176161 (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2021/4/172021/4/176262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四条: 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动火分级终审权规

59、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五条: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2021/4/172021/4/176363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

60、六条: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七条: 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

61、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2021/4/172021/4/176464第三节第三节 消防组织与设施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八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第一百零九第: 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

62、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条: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2021/4/172021/4/176565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

63、百一十三条: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2021/4/172021/4/176666第四节第四节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64、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 执行化学工业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条: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

65、可燃液体。 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2021/4/172021/4/176767 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

66、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五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2021/4/172021/4/176868 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七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28)、乙炔站设计规范(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

67、)(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67)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条: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2021/4/172021/4/176969第一节第一节 通则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二条: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

68、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4792)中的有关规定。第八章 危险物品2021/4/172021/4/177070 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 危险物

69、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2021/4/172021/4/177171第二节第二节 生产和使用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

70、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八条: 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2021/4/172021/4/177272 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九条: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一)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技术措施(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二)个

71、人防护措施(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三)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条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4/172021/4/177373 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条: 压缩气体的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一

72、条: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五条: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2021/4/172021/4/177474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六条: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

73、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 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应联通。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2021/4/172021/4/177575第三节第三节 装卸运输装卸运输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

74、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条: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2021/4/172021/4/177676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

75、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一)禁止电用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三)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四)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五)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2021/4/172021/4/177777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三条: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

76、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五条: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2021/4/172021/4

77、/177878第四节第四节 报废处理报废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八条: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一)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二)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条: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

78、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2021/4/172021/4/177979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01)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四条: 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

79、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第九章 物资储存2021/4/172021/4/178080 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第二节第二节 仓库管理仓库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百六十六条: 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七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六十八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

80、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2021/4/172021/4/178181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九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三)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四)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五)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六)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条: 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

81、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2021/4/172021/4/178282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三条;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82、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四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2021/4/172021/4/178383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第三节第三节 储罐区管理储罐区管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六条: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七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

83、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八条: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2021/4/172021/4/178484 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九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条: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

84、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第一百八十一条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74)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1/4/172021/4/178585第一节第一节 电气运行安全电气运行安全 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二条: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13号)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三条: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四条: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五条: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

85、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 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六条: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第十章 电气安全2021/4/172021/4/178686 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七条: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八条: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九条: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

86、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条: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2021/4/172021/4/178787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一条: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二条: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三条: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

87、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四条: 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2021/4/172021/4/178888 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五条: 电解整流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调压稳流方法,保持恒流生产。 (二)电槽初次启动电压要求低于极化电压值。 (三)氯氢处理站与整流所,应同时有氯气泵和氢气泵等设备的运行状态信号显示,及紧急全停电、紧急降电流的事故声光报警信号,并定期联系试验。 (四)氢气系统着火时,要防止系统内造成负压,不得采用电解停直流电的办法处理,单槽因槽内

88、盐水中断起火时,应采用降低直流电流或全停电处理。2021/4/172021/4/178989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六条: 电炉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制订电炉变压器、短网及有导电系统的现场运行规程。 (二)电炉变压器及其它设备的检查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路线、次数和内容应在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三)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水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四)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2021/4/172021/4/179090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七条: 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

89、规定: (一)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晕电流。 (二)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 (三)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四)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2021/4/172021/4/179191(五)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

90、试检查。(六)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七)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附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八)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接入电场。(九)高压配电间应设专用接地闸刀,在除雾(尘)器停用或检修时将高压输出接地。 2021/4/172021/4/179292第二节第二节 电气检修安全电气检修安全 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九十八条: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

91、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九条: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第二百条:第二百条: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一条: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二

92、条: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2021/4/172021/4/179393 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三条: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一)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二)对有两个以上供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三)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四)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

93、路停电检修作业。 (五)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六)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2021/4/172021/4/179494 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四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 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五条: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

94、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六条: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2021/4/172021/4/179595第十一章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范围范围 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七条: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八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

95、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第二节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零九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一条: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2021/4/172021/4/179696 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二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二百一十三条:第

96、二百一十三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四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常检查。 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一十五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2021/4/172021/4/179797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分工管理分工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六条: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

97、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七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八条: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一十九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2021/4/172021/4/179898第一节第一节 施工组织施工组织 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一条

98、: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接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一)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二)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二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

99、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第十二章 施工与检修2021/4/172021/4/179999 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三条: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

100、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焊接、设备内作业、电气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本章第九节、第十节及第十章第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1/4/172021/4/17100100第二节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

101、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2021/4/172021/4/17101101 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二百三十一条

102、:第二百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按本制度第九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三条: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五条: 超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2021/4/172021/4

103、/17102102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一)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二)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三)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四)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2021/4/172021/4/17103103第四节第四节 拆除工程拆除工程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

104、,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三十八条: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九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条: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一条: 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2021/4/172021/

105、4/17104104第五节第五节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二条: 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一)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二)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三)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四)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

106、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五)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控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021/4/172021/4/17105105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三条: 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保卫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爆破方案审定后,不准任意变动方案或随意加大药量,否则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三)必须根据爆破施工方案确定安全警戒距离,对警戒线以内的人、畜、生产设施和建筑物、构核物等,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对人的安全警戒距

107、离不少于200米。 (四)放炮后,要经过20分钟后方可检查,遇有哑炮时,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新装药,必须在距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炮眼。 (五)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危险区四周应设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人、车通行。使用电炮时,必须专人掌握电爆机,在电线完全接好后,方可通电点炮。2021/4/172021/4/17106106 (六)在生产区内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使用敏感性大的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爆破时要停止爆破区附近的设备运转,并切断电源。 (七)雾天、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和有碍警戒视线的情况下,以及夜间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08、第六节第六节 检修组织与管理检修组织与管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五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六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2021/4/172021/4/17107107第七节第七节 检修安全通则检修安全通则 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七条: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

109、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八条: 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四十九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条: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2021/4/172021/4/17108108 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一条: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二条: 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

110、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四条: 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2021/4/172021/4/17109109第八节第八节 检修准备检修准备 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五条: 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百五十六条: 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

111、,保证安全可靠。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九条: 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2021/4/172021/4/17110110第九节第九节 焊接作业焊接作业 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条: 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

112、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一条: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一)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二)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三)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四)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五)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六)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2021/

113、4/172021/4/17111111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二条: 电弧焊割必须作到电弧焊割必须作到 (一)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二)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三)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四)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五条: 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

114、全防护措施。 2021/4/172021/4/17112112第十节第十节 设备内作业设备内作业 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七条: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八条: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

115、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 2021/4/172021/4/17113113 第二百七十条:第二百七十条: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一条: 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二条: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

116、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三条: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五条: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2021/4/172021/4/17114114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抽加盲板作业抽加盲板作业 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六条: 盲板管理基本要求: (一)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 (二)要建立盲板档案卡片,并进行编号。 (三)盲板

117、由各生产车间及设备动力车间分别保管、使用。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七条: 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七十八条: 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盲板的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百七十九条: 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2021/4/172021/4/17115115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检修完工后处理检修完工后处理 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条: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 (一)(一)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二)(二)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

118、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三)(三)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四)(四)清理现场。 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一条: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2021/4/172021/4/17116116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二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三条: 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3608)执行,化工企业

119、高处作业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87化生字第671号文发布)执行。 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八十四条: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五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021/4/172021/4/17117117 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百八十六条: 高处作业用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百八十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

120、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八十八条: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八十九条: 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条: 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 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百九十一条: 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977)水电生字第113号)中的有关

121、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2021/4/172021/4/17118118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起重吊装起重吊装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二条: 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九十三条: 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5082)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2021/4/172021/4/17119119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

122、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五条: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067)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须按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6720)的要求,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 (二)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三)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2021/4/172021/4/17120120

123、第十三章 防尘防毒第一节第一节 防护与治理防护与治理 第二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九十六条: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七条: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八条: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第二百九十九

124、条:第二百九十九条: 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停业整顿。2021/4/172021/4/17121121 第三百条:第三百条: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第三百零一条:第三百零一条: 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第三百零二条:第三百零二条: 机械铸造和清砂作业,应积极采用“七”砂、水爆清砂、湿式开箱

125、清砂和密闭落砂等。喷砂作业应积极采用密闭机械喷砂、喷丸、掷丸及密闭除尘等措施。 第三百零三条:第三百零三条: 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第三百零四条:第三百零四条: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厂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五条: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2021/4/172021/4/17122122第二节第二节 组织与抢救组织与抢救 第三百零六条:第三百零六条: 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

126、质的企业,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厂长(副经理)担任组长。 第三百零七条:第三百零七条: 企业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第三百零八条:第三百零八条: 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应成立抢救组,100人以上的车间,至少有4名兼职救护员,并备有急救箱。 第三百零九条:第三百零九条: 职工医院、职防所或保健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均应设立由职业病科、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和放射科的医务人员组成的抢救组,并配备充足的急救器材和药品。2021/4/172021/4/17123123 第三百一十条:第三百一十条: 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

127、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网络系统和抢救方案,强化联络和报告制度。 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 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86化生字第1078号文)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2021/4/172021/4/17124124第三节第三节 体检与职业病体检与职业病 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三百一十三条: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三百一十四条: 对接触有毒、有

128、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百一十五条:第三百一十五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三百一十六条: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2021/4/172021/4/17125125第十四章 厂区交通第一节第一节 管理组织管理组织 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三百一十七条: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三

129、百一十八条: 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1982铁安监字第1144号)、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4387)和本制度,制订厂区交通管理细则。2021/4/172021/4/17126126第二节第二节 信号、标志信号、标志 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三百一十九条: 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第三百二十条:第三百二十条: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路标。 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三百二十一条: 厂区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

130、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三百二十二条:第三百二十二条: 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 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百二十四条: 厂区交通道路、铁路沿线及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2021/4/172021/4/17127127第三节第三节 交通线路交通线路 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三百二十五条: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

131、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六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停留。 第三百二十七条:第三百二十七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三百二十八条: 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

132、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三百二十九条: 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2021/4/172021/4/17128128 第三百三十条:第三百三十条: 铁路两侧距钢轨15米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外堆放的物资必须稳固,以防溜塌侵入轨道,并不得影响机车行驶视线。 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三百三十一条: 跨越铁路拉设输电线和管道,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要牢固,距离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得低于75米,管道不得低于55米。 第三百三十二条:第三百三十二条: 在铁路两侧挖沟(坑)穿越路基,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三

133、百三十三条: 在铁路两侧、上空、地下从事非铁路运输作业而影响铁路运输时,必须取得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应随时与铁路部门联系。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三百三十四条: 要经常维护铁路路基、路轨,保证畅通。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021/4/172021/4/17129129第四节第四节 车辆车辆 第三百三十五条:第三百三十五条: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三百三十六条: 厂管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企

134、业主管部门负责检审,每年不应少于2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三十七条: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八条: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百三十九条: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按本制度第七章和第十二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4/172021/4/17130130第五节第五节 车辆驾驶车辆驾驶 第三百四十条:第三百四十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

135、必须经专门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审查,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一条: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 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二条: 厂管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三百四十三条: 铁路机车司机、司炉、调车人员等,都必须经专门训练,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取证后,方可作业。对上述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2021/4/172021/4/17131131 第四百四十四条:第四百四十四条: 厂区铁路运输、必须严格执

136、行调车联系制度,确保机车车辆运行安全。 (一)机车通过道口,要减速鸣笛,认真了望,确认信号,严禁臆测行车,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二)调车员与连接员的调车联系,白天用旗,夜间用信号灯指挥,信号标准以铁路部门规定为准。 (三)机车司机没有收到调车信号,不准动车,变更调车计划应彻底传达。蒸汽机车作业时,调车人员严禁在车辆外侧调车。2021/4/172021/4/17132132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百四十五条: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 (二)机车在正线行驶为20千米小时,支线为15千米小时,路轨末端、连接作业及轨

137、道衡为3千米小时。 (三)机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为10千米小时。 第三百四十六条:第三百四十六条: 厂内教练车或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照牌,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 2021/4/172021/4/17133133第六节第六节 车辆装载车辆装载 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四十七条: 机动车辆载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二)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三)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

138、、超宽、超高、超重”。 (五)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2021/4/172021/4/17134134第七节第七节 非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行人 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四十八条: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三百四十九条: 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进入易烧、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花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闸、栓牢牲畜。 第三百五十条:第三百五十条: 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畜力车,自行

139、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一条: 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第三百五十二条:第三百五十二条: 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 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三百五十三条: 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2021/4/172021/4/17135135第十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四条: 计划编制依据: (一)国家发布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 (二)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

140、患。 (三)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三百五十五条: 计划范围包括: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要求(1956年9月21日,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 (二)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安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及安全图书资料和教材。 (四)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2021/4/172021/4/17136136第二节第二节 计划编制及审批计划编

141、制及审批 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三百五十六条: 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提出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 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三百五十七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工程师或主管厂长审核。 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八条: 主管安全生产的厂长或经理(总工程师),应召开工会、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 (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二)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三)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四)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五)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2021/4/172021/4/17137137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百五十九条: 经

142、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年度计划时一并下达。 第三百六十条:第三百六十条: 车间每年应按时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六十二条: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企业应先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再列入计划,如撤销或调上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同样应办理报批手续。 2021/4/172021/4/17138138第三节第三节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敷需要的可从税后留利

143、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四条: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开支。 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三百六十五条: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六十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供应(设备动力)部门按计划供应。2021/4/172021/4/17139139第四节第四节 检查和报告检查和报告 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七条: 主管厂长、工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对安全技术

144、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三百六十八条: 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定期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第五节第五节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 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计划、技术、设备、安全、防火、工业卫生、工会等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或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第三百七十条:第三百七十条: 使用单位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

145、济技术效果和存在问题做出评价。 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三百七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2021/4/172021/4/17140140第十六章 科研与设计第一节第一节 科研科研 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百七十二条: 确定科研专题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防范社会灾害性事故的要求。 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三百七十三条: 制订试验方案,除提出试验所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物的有关毒性、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外,还必须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三废”(即废气、废水、废渣、下同)处理措施。 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七十四条: 必须履行科研项目小型到中型、中

146、型到扩大试验的程序,每一程序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三百七十五条: 小型试验可通过探索性试验,选择安全合理的工艺方法,确定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以达到安全可靠性。2021/4/172021/4/17141141 第三百七十六条:第三百七十六条: 中型试验的总结报告中,必须包括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内容,以及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七十七条: 扩大试验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安全技术部门查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中型和扩大试验,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三百七十八条:第三百七十八条: 扩大试验装置

147、(包括安全防护、工业卫生和“三废”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部门和工会检查合格后方可设料试车。2021/4/172021/4/17142142 第三百七十九条:第三百七十九条: 在扩大试验中,应将各种安全、卫生和“三废”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总工程师,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第三百八十条:第三百八十条: 扩大试验成果,应经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正式技术鉴定后,方可推广应用生产。 第三百八十一条:第三百八十一条: 小型试验和扩大试验所用的各种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危险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二条: 扩大试验装置的安装与检修,按本制度第十二章施工

148、与检修和第十章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科技成果的应用、转让、推广必须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技术规程等文件。2021/4/172021/4/17143143第二节第二节 设计设计 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 设计任务书和施工设计必须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三废”治理等篇章,试验规模放大的设计要有安全可靠的依据。 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设计应选用成熟的生产工艺。若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必须有经过鉴定的试验报告及具备设计条件的数据,方可进行设计。 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厂址的选择,要认

149、真收集当地有关气象、地质、水文和生态等资料,加以综合分析进行选择。 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七条: 设计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等内容,不得削减或撤销。 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三百八十八条: 各级审核人员在审核设计文件和图纸等过程中,必须同时审核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并对设计负有安全责任。2021/4/172021/4/17144144第十七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九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150、工、同时投产。 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二)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2021/4/172021/4/17145145(三)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4)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

151、,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一条: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2021/4/172021/4/17146146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一条: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三百九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三百九十四条: 安全、卫生、环保

152、、消防等部门,应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2021/4/172021/4/17147147第十八章 安全检查第一节第一节 任务与要求任务与要求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五条: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三百九十六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

153、七条: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三百九十八条: 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021/4/172021/4/17148148第二节第二节 形式与内容形式与内容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九十九条: 综合检查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第四百条:第四百条: 专

154、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2021/4/172021/4/17149149 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零一条: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二条: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

155、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第四百零三条:第四百零三条: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2021/4/172021/4/17150150第三节第三节 整改整改 第四百零四条:第四百零四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百零五条:第四百零五条: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第四百零六条:第四百零六条: 企业无力解决的

156、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第四百零七条:第四百零七条: 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第四百零八条:第四百零八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 2021/4/172021/4/17151151第十九章 事故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事故分类与管理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四百零九条:第四百零九条: 事故可分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 (一)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

157、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二)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三)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四)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2021/4/172021/4/17152152 (六)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七)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

158、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八)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 (九)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第四百一十条:第四百一十条: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保卫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第四百一十一条:第四百一十一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

159、安全技术部门。2021/4/172021/4/17153153第二节第二节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第四百一十二条:第四百一十二条: 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1989化生字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四百一十三条: 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1989公发26号令)执行。 第四百一十四条:第四百一十四条: 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百一十五条:第四百一十五条: 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业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64416442)和化学工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160、四百一十六条:第四百一十六条: 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021/4/172021/4/17154154第三节第三节 抢险与救护抢险与救护 第四百一十七条:第四百一十七条: 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四百一十八条:第四百一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第四百一十九条:第四百一十九条: 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

161、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2021/4/172021/4/17155155第四节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事故报告程序 第四百二十条:第四百二十条: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第四百二十一条:第四百二十一条: 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 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二条:

162、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第四百二十三条:第四百二十三条: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 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四条: 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企业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 第四百二十五条:第四百二十五条: 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2021/4/172021/4/17156156第五节第五节 责任划分责任划分 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六条: 企业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

163、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第四百二十七条:第四百二十七条: 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分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第四百二十八条:第四百二十八条: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2021/4/172021/4/17157157 第

164、四百二十九条:第四百二十九条: 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第四百三十条:第四百三十条: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四百三十一条:第四百三十一条: 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第四百三十二条: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

165、;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第四百三十三条:第四百三十三条: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2021/4/172021/4/17158158第六节第六节 调查和处理调查和处理 第四百三十四条:第四百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第四百三十五条:第四百三十五条: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车间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第四百三十六条:第四百三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应组织

166、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四百三十七条:第四百三十七条: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75号)。 2021/4/172021/4/17159159 第四百三十八条:第四百三十八条: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急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四百三十九条:第四百三十九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百四十一条

167、:第四百四十一条: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百四十二条:第四百四十二条: 各级化工主管部门,应对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搞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各种荣誉称号或奖励。 2021/4/172021/4/17160160第二十章 附则 第四百四十三条:第四百四十三条: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或修订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四百四十四条:第四百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化学工业部解释。 第四百四十五条:第四百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1980年以(1980)化调字第1488号文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

168、理制度同时废止。2021/4/172021/4/17161161 附件:附件: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文说明有关条文说明 本制度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基本制度,其中,仅对企业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定,各化工企业还应根据制度中提出的这些原则要求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或修订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为方便于实施单位能正确理解和贯彻制度,我们编写了制度有关条文的说明,对制度中有可能在理解上产生分岐的条款进行适当的解释,或对某些规定的出处作出注解,一般从简。2021/4/172021/4/171621621第二条“凡化工企业” 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制

169、造、化工基建施工单位的行业特点很突出,因此,这些行业除了需执行本制度的一般规定外,还需执行与其行业有关的安全制度。2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应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应亲自过问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全面安全管理,中发197867号文中已作过明确要求。3第九条(五)关于“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25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国发1979100号文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第九条中规定。2021/4/172021/4/171631634第十八条(二)关于“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劳动部1988劳字第4

170、8号文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见该文的附件一“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编写提要”。5第十八条(二)关于“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5083)执行,” 制度中所引用的标准均不写标准年号,只写出标准名称和标准号,执行单位则按最近年号(即最新版)的标准执行。2021/4/172021/4/171641646第二十一条关于“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技术部门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对于企业在生产和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需要企业的各个主管部门(处、科、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协力完成,安全部门主要起检

171、查和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的执行。7第二十二条关于“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制度中未提到厂外交通事故,厂外交通事故可以由保卫部门代表企业进行处理,也可以由企业负责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一个职能部门进行处理。8第二十一条(七)和第二十二条(四)都有动火管理职责,是因为此项工作在这二个部门中都涉及,同时考虑到目前除大多数企业的动火管理由安全部门管理外,还有一部分企业的动火管理一直由防火(保卫)部门管理,或两个部门共管,为了不打乱企业现有的分工,具体某一个企业由哪个部门管理动火,则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 2021/4/172021/4/171651659第四十八条关于“安全作

172、业证发给” 本条款强调了职工独立从事作业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具备一定资格后才能进行,这区别于新职工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是不发安全作业证的。领取安全作业证的考核内容包括了工艺、设备、仪表、电器、安全、工业卫生和岗位操作、管理等综合内容,职工领取了安全作业证,证明该职工已基本掌握本岗位应具备的操作知识和技能,不须领取其它证。10第四十九条关于“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取得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只证明本人掌握了本工种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但这不等于掌握了本化工企业这个特定的环境里作业的安全基本知识,所以,特种

173、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双证方可从事独立作业。2021/4/172021/4/1716616611第五章“工艺操作”仅对化工生产的正常运行、开车、停车各个环节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基本要点作了规定。12第六十八条关于“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指这一要开车的系统或车间停止一切检修(动火),无关的系统或车间,只要有足够的防范措施,是可以检修或从事其它作业的。13第六章“生产要害岗位”中所指的要害岗位是从化工生产这个范围讲的,和保卫、消防这个角度讲的要害岗位有不同的含义,所以这里称谓“生产要害岗位”。 2021/4/172021/4/1716716714第八十六条关于“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

174、,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设计技术规定(904)中规定“设置自动测量仪器装置,对场所内任一发散和易积聚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浓度进行测量,当气体或蒸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的50时,能可靠地发出信号或切断电源”。本制度将信号动作值规定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联锁动作规定在爆炸下限50以下,以达到早报警、及时处理,保证正常生产的目的。15第一百关于“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我部规定的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三类动火,与公安部的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相对应。2021/4/172021/4/1716816816第一百零五条(三)关于“

175、使用测爆仪,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测爆仪的标定,必须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的个体规定执行。同时,在选用测爆仪时要选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指定的专用产品。17第一百四十条关于“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得低于005兆帕(a)。”充装气体气瓶通常以留余压计算,一般要求不低于005兆帕,对充装液化气体的气瓶,一般以留余重计算,如液氯应按氯气安全规程(11984)规定执行。2021/4/172021/4/1716916918第一百五十九条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当地有关部门一般指公安部门、环保部门或劳动部门。19

176、第一百六十条关于“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 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剧毒物品的包装用品处理以及洗涤,必须考虑到不引起环境污染和二次污染。在处理后需将污物废弃或排放,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2021/4/172021/4/1717017020第一百九十三条关于“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由于低压总盘一般不是单一回路,而是多回路,有的是多路电源送入,作业条件比较复杂,故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21第一百九十五条关于“电解整流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本条仅指食盐电解整流而言,其它电解整流

177、的运行人员应执行本专业所制定的安全规定。22第二百二十一条关于“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内容、作业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工作监护人等,如施工与生产车间有关联,还应提出和有关生产车间协调、配合等事宜。 2021/4/172021/4/1717117123第二百四十二条(三)关于“挖出土方堆放位置。”挖出土方堆放位置,通常取08米,沟道拐角处不小于15米,但由于土质不同,开挖沟、渠、坑等的深度不同,堆放位置也有所不同,详细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执行。24

178、第二百四十三条关于爆破作业的具体要求。应按爆破安全规程(7822)执行。25第二百四十四条关于“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包括临时检修和抢修,都应办理检修任务书,特别是临时性抢修,往往伧促上阵,慌乱中顾此失彼,更容易发生事故,所以,临时检修或抢修同样要求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向检修人员作情况交底。以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2021/4/172021/4/1717217226第三百二十六条关于“安全车辆” 指经检查合格的机动车辆,在进入化工企业厂区内行驶前装有阻火器和消除静电装置的车辆。27第四百零九条(五)关于“火灾事故,指都为火灾事故。” 根据公安

179、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1989公发26号文第三条、第四条中的规定“所有火灾不论损失大小,都列入统计范围。”2021/4/172021/4/1717317328第四百一十二条设备事故的经济损失计算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1989化生第43号)中的规定: a a特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造成全厂性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50万元的。 b b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50;大型单系列装置日作业计划产品产量损失100或修复费用达10万元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c c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10以上或修复费用达

180、1万元的。 d d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作业计划产量和修复费用低于一般事故的。2021/4/172021/4/1717417429第四百一十三条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计算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89公发26号)中的规定: a a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b b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万元以上。 c c不具备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事故2021/4/172021/4/17175175n9、 人

181、的价值,在招收诱惑的一瞬间被决定。2024/8/1 2024/8/1 Thursday, August 1, 2024n10、低头要有勇气,抬头要有低气。2024/8/1 2024/8/1 2024/8/1 8/1/2024 4:39:19 AMn11、人总是珍惜为得到。2024/8/1 2024/8/1 2024/8/1 Aug-2401-Aug-24n12、人乱于心,不宽余请。2024/8/1 2024/8/1 2024/8/1 Thursday, August 1, 2024n13、生气是拿别人做错的事来惩罚自己。2024/8/1 2024/8/1 2024/8/1 2024/8/1 8/1/2024n14、抱最大的希望,作最大的努力。01 八月 20242024/8/1 2024/8/1 2024/8/1n15、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他内心缺少什么。八月 242024/8/1 2024/8/1 2024/8/1 8/1/2024n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24/8/1 2024/8/1 01 August 2024n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2024/8/1 2024/8/1 2024/8/1 2024/8/1谢谢大家谢谢大家2021/4/172021/4/1717617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