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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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当代中国的行政区划体制3.1 行政区划体制及其特点3.2 我国的城市行政区划体制3.3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4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3.1 行政区划体制及其特点一、什么是行政区划所谓行政区划,就是国家为了实现自己的职能,便于进行管理,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将国家的国土划分为若干区域,并相应建立各级行政机关、分层管理的区域结构。行政区划的特点表现在:(1)政治性。(2)地域性。(3)继承性和相对稳定性。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二、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结构行政区划的结构就是某一行政区内行政组织纵向和横向排列的方式。按照组织理论,行政区划结构反映在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两个方面。行

2、政区划的管理层次是指纵向结构的等级层次,即纵向划分为不同层次,从而构成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等级体系。行政区划的管理幅度是指一个行政区直接管辖的下一级行政区的数量。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管理层次越多,管理幅度就越小;管理层次越少,管理幅度就越大。凡管理层次多、管理幅度小的行政区划的结构形式呈尖形形态,而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呈扁形形态。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我国目前(到2005年年底)行政区划的现状是: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单位,包括283个地级市、1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2862个

3、县级单位,包括852个市辖区、374个县级市、1 464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1个林区;41 636个乡级单位,包括11个区公所,19522个镇,14677个乡,181个苏木,1092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6152个街道参见民政部网站。(不含台湾省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三、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审批权限1、全国人大的审批权限。(1)审议、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2)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2、国务院的审批权限。(1)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2)审批自治州、县、自治县

4、、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3)审批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4)审批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1)根据国务院授权,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2)审批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3.2 我国的城市行政区划体制一、城市的类型与

5、城市的发展我国的城市按照行政等级划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三级。截至2005年,全国共有283个地级市。县级市,即行政地位相当于县一级的城市,截至2005年,全国共有374个县级市。按照城市规模,我国的城市可分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二、我国城市政府机构的设置(一)直辖市政府机构的设置1、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2、直辖市人民政府。3、直辖市人民法院。 4、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二)省辖市政府机构的设置省辖市又称设区的市和地级市。省辖市政府机构的设置和直辖市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也有一些区别:(1)省辖市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少于直辖市,一般为1

6、335人。(2)在隶属关系上,直辖市直接隶属中央人民政府,省辖市隶属省人民政府。(3)省辖市只设中级人民法院,没有高级人民法院的设置。(4)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分院的设置。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三)县级市政府机构的设置县级市政府机构与直辖市和省辖市政府机构的设置不同的地方在于:县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领导任期为三年;县级市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四)市辖区市辖区是由市管辖的一级行政区域单位,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县、县级市。直辖市的市辖区相当于自治州,就其政治地位而论,具有城市基层政权的性质。每一个城市都有市区,但不一定有市辖区建制。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市辖区人民

7、行使管理国家和城市权力的机关。区人民代表大会由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任期三年。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每届三年。区人民政府机构可分为三类:(1)工作部门;(2)办事机构;(3)区政府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五)街道办事处城市街道办事处是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按照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一般设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干事。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六)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城市中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简称居委会。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

8、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3.3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是指各少数民族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其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之权利的一种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类型与级别三个级别是:省级的自治区;地区级的自治州和自治县;县以下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民族乡(镇)。三种类型是: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以一个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包括其他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自治地方;以两个或多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区为基础联合建立的自治地方。当代中国政

9、府与行政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情况1947年,中国共产党组织建立了第一个省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至1998年底,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现状是: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6个自治县、3个自治旗。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1、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少数民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享有很高的权利。2、民族区域自治机关享有民族自治权利,即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并实行主席(州长、县长)负责制,民族区域

10、自治地方的政权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公务员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要占有一定的比例。4、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采取民族自决。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四、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由于适应了我国的民族特点和民族关系状况,因而显示出了巨大的优越性。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他们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进步和发展。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助于国家的统一。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3.4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 特别行政

11、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但在中央政府管理之下,不拥有国家主权的行政区域。1、“一国两制”。2、高度自治。3、由当地人管理。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二、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内容 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具体说来包括以下方面:1、行政管理权。2、立法权。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5、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 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比,除享有高度自治权外,它还有以下特殊性:1、在我国一般地方政权体系中,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属于最高的一级地方政权,

12、在其之下还有市、市辖区及县、乡、镇等行政单位。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行政区不再下设任何政权单位。2、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干预程度不同。3实施的法律不同。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三、特别行政区机关及其关系(一)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同时,作为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要对立法会负责。行政长官行使的职权可分为下列几类:(1)执行权。(2)立法方面的职权。(3)行政方面的职权。(4)司法方面的职权。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二)行政机关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对立法会负责。政府的首长是行政长官;政府设政务司

13、、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行政机关主要有以下六项职权:制定并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拟订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三)立法机关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它享有广泛的权力:(1)立法权。(2)财政权。(3)监督权(4)任免权。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四)司法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包括行政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初级法院还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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