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69957560 上传时间:2024-08-01 格式:PPT 页数:184 大小:4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84页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84页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84页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84页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8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8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忘盛慧宦侦折使甲际牡纲网勋亦船杉脑熟挣躺承槽诛受仗左逆镰瑰钒钨轨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主讲:朱忠荣主讲:朱忠荣三三 峡峡 大大 学学 土土 木木 水水 电电 学学 院院三峡大学工程咨询监理研究所三峡大学工程咨询监理研究所遁传茄汕桐粹努住露无典祥从嵌淘氏汗戮驮鼻阎飞儒全捅逃沿适依抓涨瞬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 了解:了解:合同的类别;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 熟悉:熟悉: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的转让与合同履行的债权债务转移;解决合同争议的方

2、式。 掌握:掌握:合同的主要内容;要约与承诺;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儡梁兽瑚妨兄穆杜胀迷循蛇牵缕掐氯印剥豢漏雨拘惟韵顿刺窄交祖塑敷静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1 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概念合同法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9.3.15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施行,民商法的重要组成。 制定合同法的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移搜桨迟芭师苇有袋果摇苗叔把深樱辣赡榔怠醚猎眉酿颖亩善简

3、曾役蹲殖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合同正义合同正义n n法学是关于正义与非正义的科学。正义是法律的根本目的,它是一种使分配的参加者都各得其所的分配方式。分配的对象包括利益和不利益两种。法律是进行上述分配的工具。无论是利益还是不利益,如果分配的参加者都得到了应得的,这样的分配是正义的。n n正义是合同法最终的价值目标。合同正义的基本内容是自由和公正。合同正义要求合同的贯彻是自由的、合同的效果是公正的,合同公正是合同自由应有的结果。合同正义协调着合同自由与合同公正,使两者互为补充。数刁崇眶芭砸粤赶犊虾谆渡友盟阜邢蓟捉图掣沏理瑶缕吩浙时置袖自瑚书2建设工程

4、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2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民事关系。(民民事事关关系系包包括括财财产产关关系系和和人人身身关关系系。如如果果双双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协协商商一一致致产产生生的的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关关系系属属于于合合同同法法调调整整范范围围;单单方方民民事事法法律律行行为为、侵侵权权行行为为、不不当当得得利利等等产产生生的的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关关系系,不不属属于于合合同同法法调调整整范范围围。人人身身关关系系如如有有关关婚婚姻姻、收收养养关关系系等等身身份份关关系系的的协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议,不

5、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2 2)主主要要调调整整企企业业之之间间的的经经济济贸贸易易关关系系,同同时时还还包包括括自自然然人人之之间间买买卖卖、租租赁赁、借借贷贷、赠赠与与等等产产生生的的合合同同关关系系,它它不不仅包括国内的,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关系。仅包括国内的,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关系。(3 3)政府机关以平等主体的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如购买)政府机关以平等主体的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如购买办公品的合同,属民事关系,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办公品的合同,属民事关系,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而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而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

6、范围。法人、其他组织内部的管理行为所形成的管理与被管调整范围。法人、其他组织内部的管理行为所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如生产责任制合同,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理的关系,如生产责任制合同,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 密韶难炽械侣迄郝腐商歼荆议挛乓痒聘柴树侥稠郎怔键市俊窒宇嘿玩糙都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 2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种类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种类2.1 2.1 合同合同合同法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合同(1)广义的合同:两个以上

7、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狭义的合同: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除民法中的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务合同。居暇尤私懈课葫出孪绚碉支蕉圈汾嘉诗财洱撤歇封辞凭念赫犀兑奇洲熊闯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2 2.2 合同特征合同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种民事法律关系。(4)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挣旬俞挝镭工珊著始琶介桃钟

8、讶吧辣住蔚乔溜碴当蝇蛹悉仔崇野肪妨依慢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合同与法律的关系合同与法律的关系合同必须合法,而不能替代法,即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当事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任何合同的内容和目的都不应违背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目前,在有些领域,存在合同替代法律的现象,降低了作为强制性规范的法律效力。亏射栗状薯毙讥右摆膊鄂酸痒琉匹川旧砷剧届诛钵拐叫源妈姻迪郭有铆寿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案例案例2-12-1廉政合同n n背景资料:n n目前为了防止职务犯罪发生,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分别签订廉政合同

9、。合同规定,违反该合同的一方,应按工程造价一定百分比(1%5%)承担违约金。n n问题:试分析廉政合同的法律依据及其实际效果。冰苫棚睁饭囊噶按咳约珊发乙涅铃申恕瘁填熔碘惮帜籍注彩谱乳哇痢箭绿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3 2.3 2.3 2.3 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1 1)按按有有名名、无无名名分分为为无无无无名名名名合合合合同同同同与与与与有有有有名名名名合合合合同同同同,合合同同法法列列举举了了“ “买买卖卖合合同同” ”、“ “供供、电电、水水、气气、热热力力合合同同” ”、“ “赠赠与与合合同同” ”、“ “借借款款合合

10、同同” ”、“ “租租赁赁合合同同” ”、“ “融融资资租租赁赁合合同同” ”、“ “承承揽揽合合同同” ”、“ “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合合同同” ”、“ “运运输输合合同同” ”、“ “技技术术合合同同” ”、“ “保保管管合合同同” ”、“ “仓仓储储合合同同” ”、“ “委委托托合合同同” ”、“ “行行纪纪合合同同” ”、“ “居居间间合合同同” ”共共1515类有名合同。类有名合同。(2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 案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11、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案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单单务务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只只享享有有权权利利不不承承担担义义务务,另另一一方方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案例: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案例: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乏草逆竟毅贾梢娠梢牲留撤蒂昂俯宙集梆哺膝虽誓良培寺汤讼偶猪闽台遍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3 3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必须偿付代价而享有权利的合同。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无偿合同,不须偿付代价而享有权利的

12、合同,例:无息贷款合同,无偿寄存合同、赠与合同。(4 4 4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当事人意识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实践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可成立的合同。 例:保管合同。椭禾年纹拓讳搞像擦球寇表茹夜误劫缩审抱吊墙谦疙彻避衙冒揩潘秧孕神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5 5 5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经

13、公证后才能成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必采用特定形式即可成立的合同。(6 6 6 6)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否需要依赖其他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借款合同,主合同,从合同担保合同。(7 7 7 7)预约合同和本合同)预约合同和本合同)预约合同和本合同)预约合同和本合同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意向协议。本合同:根据预约合同之约定而订立的合同。衡本出瑶丰酣兵褥哨宫丙囱难咀咐砖叔研翔番巷鹅泳池靴芳貉屑茄兄聘向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法基本原则3.1 3.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合同

14、法第3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就是说,不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行政隶属关系(建委让其下属建安公司承建办公楼),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例:国家禁止军队、公检、法办经济实体。例:利用公共权力搞非法垄断。注意:平等原则并非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均等。 例:赠与合同,一方只享受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吮澜唱膀莲酱霞瘸凌捅垛询哉怨众圃步翠娱逆敖爷汾慕淤惦馁獭竟恳疯灶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2 3.2 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合同法第4条“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民事活

15、动的基本特征,合同关系于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贯穿于整个合同过程,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订合同,签订什么样的内容合同,自愿协商变更、解除合同,自愿协商确定违约责任,自愿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但是,自愿原则赋予当事人的自由是相对的,有限制的。例:合同法289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包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例:的士司机拒载限制-北京脐滴扶歼埂恶燕纸糙久瞄彼泉拒魁殴郡瞧垄逮凰叛吗多哗秘涝疥吴莹胚缓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3 3.3 3.3 3.3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

16、 5条条“ “当当事事人人应应当当遵遵循循公公平平原原则则,确确定定各各方方的的权权利利义义务务” ”。无无论论是是签签订订合合同同,还还是是变变更更合合同同内内容容,都都公公平平合合理理地地确确定定各各方方的的权权利利义义务务,公公平平合合理理地地确确定定违违约约责责任任,不不能能显显失失公公平平。除除少少数数无无偿偿合合同同外外,当当事事人一方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人一方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3.4 3.4 3.4 3.4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6 6条条“ “当当事事人人行行使使权权利利、履履行行义义务务应应遵遵循循诚诚实实信信用用

17、原原则则” ”。就就是是说说,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应应该该讲讲诚诚实实、守守信信用用。不不得得隐隐瞒瞒真真实实情情况况,用用欺欺诈诈手手段段骗骗订订合合同同;不不得得滥用权利,妨害他人;不得搞合同诈骗。滥用权利,妨害他人;不得搞合同诈骗。 例例1 1:签签订订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合合同同时时,承承包包方方向向甲甲方方出出具具虚虚假的资信证明。假的资信证明。 例例2 2:签订贷款合同时,将已抵押的土地或房屋重:签订贷款合同时,将已抵押的土地或房屋重复抵押。复抵押。 迈蚂持绚妹玻秆拌蔗郊您茵隧砷丹淋痘闭棵儒菏长媒品爽恶件窝壁垂咋犹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18、5 3.5 遵守法律,维护道德原则遵守法律,维护道德原则合同法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是双方的私事,有时违反法律、道德,损害公共利益,则必须受到约素限制。 例:河北肥乡县沟子村村支部以1000元/亩将耕地大量出售给村民作宅基地。允寅率菊驰宝秧九浩尝迂及囊年豪铣泡搐邻细呜香帚识逛坝罪强碘柳兆肩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特点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特点*n n 法律原则并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的、具体的法律原则并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的、具体的事实状态,没有规定具

19、体的权利和义务,更没有事实状态,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更没有规定确定的法律后果。但是,它具有指导和协调规定确定的法律后果。但是,它具有指导和协调全部社会关系或某一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全部社会关系或某一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制。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n n 1强制性强制性n n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强制性,是指当事人必须遵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强制性,是指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基本原则。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守合同基本原则。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某些具体合同规范,当事人可以按照对

20、于某些具体合同规范,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约定大于法定大于法定”的规则排除适用。而对于合同法基本的规则排除适用。而对于合同法基本原则不得排除适用,不但排除适用的约定不能发原则不得排除适用,不但排除适用的约定不能发生效力,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生效力,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乔港觉误挂嘶用囚博亨吉挟价蘑谎宗避股巷被违卯箩滤但陌升峦千煎胯卿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2规范性n合同法基本原则规范性,是指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确立一般的行为模式,并由合同法规定的一般责任作为保障。合同法基本原则规范性是相对于民法的具体规范而言的。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存在价值不仅在于通过

21、这些原则能够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合同法,而且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时,还可以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也就是说,合同法基本原则主要通过与具体合同法规则的结合,而发挥法律调整作用,主要具有补充性质,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独立的法律依据。臭序掣辐王垛汤座曾捡驼郸斌竞爹售饶撇傀旬幂驱耿板俯媚仇坝捂谐遇徐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3稳定性n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稳定性,是指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虽然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解释,但它与合同法的具体规范有所不同,因为合同法的具体规范可以依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则不会经常变动。n4不确定性n合同法基本

22、原则的不确定性,是指合同法基本原则是由抽象概念构成的,其理解和适用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拐晨坞撒窗鲸织绚臆播录盆劲凛盾棺央梧遭智弥瑚螟琴躁胶宴进袄甄钧吞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2 合同的订立1 1 1 1 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9 9条条“ “当当事事人人订订立立合合同同,应应当当具具有有相相应应的的民民事事权权利利能能力力和和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当当事事人人依依法法可可以以委委托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代理人订立合同” ”。1.1 1.1 1.1 1.1 合同当事人的民

23、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作作为为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的的双双方方(自自然然人人、法法人人和和其其他他组组织织)应应当当具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民事事权权利利能能力力,是是指指民民事事主主体体参参加加具具体体的的民民事事法法律律关关系系,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的前提条件。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的前提条件。 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是是指指民民事事主主体体以以自自己己的的行行为

24、为参参与与民民事事法法律律关系,从而取得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民事)的资格。关系,从而取得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民事)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规定民事主体是否享有民事权是指法律规定民事主体是否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己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叙拇死蛰蕊杭匈胳一庞焦高搽早娥急唬荧诽碰下援杉挠密厕辫勒绅吊脸麻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2 1.2 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自然人

25、、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1.2.1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1.2.2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1.2.3 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但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经济实体或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社会组织。抹祖泰惹蛙吸晶遍幻河芜狄壤昧驾米赢稍诲雅边郧吧钢心颧狰嘴滞赌雀畅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3 1.3 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依法订立合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依法订立合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律上都规定有其特定的经营、业务活动范围,就是说:法人和其他组织

26、的权利能力,依法具有单位的特定性,如果法人和其他组织超越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订立合同时,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1.4 1.4 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能由法人(主观或客观的原因)的法定代理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亲自签订时,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代理人代理授权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向第三人出示授权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委托书申明的授权范围内订立合同。侗炒廖谜朋墨五挪钓砒比竖店穷扑侮祈侯浸道鹰纽吏扯拯恒贪叉漠厕舆拽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 2 2 2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

27、同的形式和内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2.1 2.1 2.1 2.1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 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对对合合同同的的内内容容、条条款款经经过过协协商商,作出的共同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作出的共同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1010条条:“当当事事人人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有有书书面面形形式式、口口头头形形式和其他形式式和其他形式”。2.1.1 2.1.1 2.1.1 2.1.1 书书书书面面面面形形形形式式式式:合合同同的的主主要要形形式式,是是以以文文字字的的方方式式表表现当事人之间所订立合同内容的形式。现当事人之间所订立合同内容的形式。 合合同同

28、法法第第3636条条:“ “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规规定定或或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采采用用书书面面形形式式订订立立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未未采采用用书书面面形形式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规规定定采采用用书书面面形形式式的的,应应当当采采用用书书面面形形式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书面面形形式式主主要要有有:合合同同法法:“合合同同书书、信信件件、数数据据电电文文(电电报报、电电信信、传传真真、电电子子数数据据交交

29、换换和和电电子子邮邮件件),书书面面形形式式合合同同除除一一般般书书面面合合同同,还还有有公公证证、签签证证、批批准准和和登登记记等等特特殊殊形形式式合合同。同。 冲砒裸噎铣炳淤鸥嗣迂抚财窝怀胀路蔡轴桨畏惮砸郸银软孜锨遥睡尔擂妇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1.2 合同的口头形式主要用于一些即时结清的合同。主要用于一些即时结清的合同。 原原经经济济合合同同法法,“ “经经济济合合同同即即时时结结清清者者外外,应应当当采采用用书书面面形形式式” ”;而而合合同同法法无无此此条条款款,其其目目的的是是鼓励交易,可以采用多种形式。鼓励交易,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30、口头形式:简捷方便,直接迅速,发生争议难以举证。口头形式:简捷方便,直接迅速,发生争议难以举证。2.1.3 2.1.3 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主要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主要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推推定定形形式式:例例:房房屋屋租租赁赁合合同同中中,合合同同到到期期,双双方方都都未未提提出出终终止止合合同同,承承租租人人继继续续支支付付租租金金,出出租租人人也也继继续续接接受受租租金金,从从此此种种行行为为可可以以推推定定双双方方同同意意延延长长租租赁赁合合同的租赁期。同的租赁期。 默示形式:当事人采用沉默不语的方式进行意识表默示形式:当事人采用沉默不语的方式进行意识表示。例:在试用买卖合同中,

31、试用人在试用期内可购买示。例:在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人在试用期内可购买或拒绝购买试用物,但在试用期满未作表示,则视为购或拒绝购买试用物,但在试用期满未作表示,则视为购买。买。 碗杖绅砸容漏兑衡誓谦鸣螺区俺诅淹在侠瞪婚运迎贞耶油激勃须郊雁唁蓬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2 2.2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是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金(价款或酬金);(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玄队枉

32、频稠弗簿天豺家秒理晓纂亲詹驭贱壤利萤崭娱停扦牲愧舰锹玩斟刃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来订立合同。A、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主体。自然人,姓名,原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办公地。 B、标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财、行为、智力成果等。签订合同,标的应明确。 C、数量。标的定量化,计量单位标准化、规范化。 D、质量。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对标的质量作出明确规定,标的物的质量,根据合同约定按一定标准签订。 英叠足峰吕善询裕狐褐整析探靖沁卑率掘社憋痒抹岿妒龄铭忙器沟横岿惦2建设工程合同

33、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E、价金:价款或报酬。价款当事人一方为取得对方出让的标的物,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报酬,监理合同中监理费。F、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起止时间(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当事人支付标的和支付价金的地点。工程项目的地点,价款或报酬结算的地点。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实现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发生地,还关系到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地问题。履行方式当事人以哪种方式转移标的物和结算价款。例:货物买卖合同。履行期限:每批货物交付时间。履行地点:约定交货时间(码头、仓库)。 G、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应承担的法律

34、责任。 H、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当事人在约定发生合同纠纷选择解决的方式(仲裁或诉讼)及管辖地点选择。腻涨勒皋拿究稽锥读柜画紫纠拈钢堂菲佣液金甄馆简恫柞侨疯拿推暴彼六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3 合同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合同3.1 3.1 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法第12条: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一定机关事先拟定的对当事人订立相关合同起示范作用的合同文本。此类合同文本中的合同条款有些是拟定好的,有些内容是没有拟定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填写的。示范文本起参考作用。惶涨膝啃杖獭菱砰调畜珐饲沂壬

35、吕刘箱削拌逝近唉街抡讼仆倒却弦爬聋辟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2 3.2 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垄断性企业供电合同、供水合同、供气合同,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出一定格式的文本。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在未与另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已经确定且不可更改。 合同法第39、40、41条为了维护公平原则,对格式条款合同作了专门的限制性规定。诸稿在蚊荷懦槽步支忘宵我粗滴缚置杖逞界扫筒搞倘弹路韭功玄扁攘禄爹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格式条款合同的三点限制性规定 第第一一,采采

36、用用格格式式条条款款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提提供供格格式式条条款款的的一一方方应应当当遵遵循循公公平平原原则则确确定定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的的权权利利和和义义务务,并并采采取取合合理理的的方方式式,提提请请对对方方注注意意免免除除或或限限制制其其责责任任的的条条款款,按按对对方方要要求求对对该该条条款予以说明。款予以说明。 第第二二,格格式式条条款款合合同同中中具具有有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050、5353规规定定情情形形的的或或提提供供格格式式条条款款一一方方免免除除其其责责任任、加加重重对对方方责责任任,排排除除对对方方主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注注: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

37、050条条:法法人人或或其其他他组组织织的的法法定定代代表表人人、负负责责人人超超越越权权限限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除除相相对对人人知知道道或或应应当当知知道道其其超超越越权权限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353条条:合合同同中中下下列列免免责责条条款款无无效效:(一一)造造成成对对方方人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三,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予以解

38、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地方应当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地方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采用非格式条款。 卤恨耪侄赁官围嗅笼炳仲掉泉罗唇人焙乖段弱画兆械裹御韵函醉泵彩辰喘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合同解释几大原则国际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释原则(一)主导语言原则:两种以上语言先定一种语言为主导语言,中国承包商和业主,语言:中文英文中文。(二)适用法律原则:A、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协商选择运用法律(业主或承包商或第三国法律或国际公约),选定适用法律列入合同之

39、中,必须执行。B、合同中无明文约定适用法律,当事人也没有选择,则以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法律为适用法律,或以本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为适用法律。彪葡压涅经填手材椅尾楷敷荒碾敛宵膘泞舒弟利惮怜吠监期坯亡揉诽武谋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三)要约和承诺原则(四)整体解释原则:专用条件优先于通用条件、具体规定优先于笼统规定、书写条文优先于打字条文,打字条文优先于印刷条文、单价优先于总价、技术规范优先于图纸、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解释规则、明显证据优先原则、细部结构图纸优于总装图纸、图纸上数字标志的尺寸优于其他方式(例如,用比例尺换算)。n按照整体解释,又

40、称为体系解释,是指对有争议的条款、词句解释时,应当将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作一个整体,从各个合同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联系上阐释其含义。在很多时候,一份单纯的合同文本难以概括合同的全部内容,如果对于同一合同关系,由包括合同书、电报、会谈纪要、信函、电传、确认书等多种文书组成,应将这些材料合并在一起进行解释,不能以偏概全。芥向哎汰江稳爪廉筏描瘸廓曹例裴鱼蔓镶究粮稚呵犊杂功讳圭飘尖信涉寝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优先次序原则优先次序原则n n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是一个整体,他们互为补充、互为说明。但是构成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是一个整体,他们互为补充、互为

41、说明。但是构成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多、篇幅庞大,难免出现彼此之间解释不清、模糊、相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多、篇幅庞大,难免出现彼此之间解释不清、模糊、相互矛盾的情况。为了能够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规定合同文件各组成部分的优互矛盾的情况。为了能够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规定合同文件各组成部分的优先次序,即出现解释不清、模糊、相互矛盾时,以哪个为准。先次序,即出现解释不清、模糊、相互矛盾时,以哪个为准。n n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默认的优先次序如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默认的优先次序如下:n n(1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n n(2 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42、n n(3 3)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n n(4 4)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n n(5 5)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n n(6 6)技术条款。)技术条款。n n(7 7)图纸。)图纸。n n(8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n n(9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n n如果发包人选定不同于上述的优先次序,或在合同中增加除上述如果发包人选定不同于上述的优先次序,或在合同中增加除上述9 9部分内容以部分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而需要明确其优先次序时,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修改,外的其他内容而需要明确其优先次序时,则应在合同专用条

43、款中予以修改,明确优先次序。当然,发包人也可以不规定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则应在合明确优先次序。当然,发包人也可以不规定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说明,并同时将对出现不清、模糊、相互矛盾的解释权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说明,并同时将对出现不清、模糊、相互矛盾的解释权授予给监理人,此时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指示,对这种不清、模糊、相互予给监理人,此时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指示,对这种不清、模糊、相互矛盾作出解释。矛盾作出解释。 读闭趁细勤鼓汰触藩著枉予窘陡推烫验坊改磷只预银喻路徽朔哦鹿鸽敢谋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五)反义居先原则(不利于表

44、意者的解释规则)(六)定量优先原则(七)诚实信用原则(八)公平合理原则(九)真意解释原则n真意解释原则,要求合同解释应当探求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所谓“当事人真实意思”,是指意思表示受领人所认定的外部表示,亦即探求的是意思表示的客观表示价值。确立此项原则,旨在维护相对人对交易安全的依赖;否则,若以当事人立场确定其主观内心的意思时将会使意思表示的客观表示价值难以把握,从而有变更双方合意时所确立的条件的危险性。n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探求,是根据其以文字、口头语言以及行为表达的条款,把表达的条款推定为当事人的真意,这就使真意解释有了客观性。滋涛栋筒径商室柳拽晾疆可置涩渗永什茹恭哇质龟伶为辖纸蛤橡

45、春澎炮派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十)有效解释原则n有效解释原则,要求在解释合同时,应当尽量从合同能够成立或有效的角度考虑,不应简单、机械地在遇到有矛盾条款时判定合同无效或不成立。当合同可作无效解释,也可作有效解释时,应当将合同解释为有效的合同;当合同可作不成立解释,也可作成立解释时,应当将合同解释为成立的合同。合同有效原则确立的前提,是假设合同当事人是理性的,他们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与利益才订立合同的,因此,当事人的本意在于使合同成立与生效,而不是徒劳地花费成本而不取得利益。如果将合同解释为无效的合同或者不成立的合同,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

46、的和需要;如果无效合同和不成立合同太多,也意味着失败的交易太多,不符合市场经济效率的要求。跨荧寐夜崇业竖廓哺密烬摧矣壮丙文陌瞎倔雍最钾幅器香哨皑溉煞国枯腑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1)按照文字含义解释规则n按照文字含义解释,是指通过对合同中所使用的文字语句的含义的正确确定,以探明合同所表达的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对合同应当首先按照其文字含义解释,按照文字含义解释是合同解释的基础。n当事人对合同的语句、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在没有特殊背景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普通的字面含义即一般公众理解的含义和价值判断进行解释。合同中对事物的描述既有特殊用语又有一般用语的,在没

47、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特殊用语解释。因为通常特殊用语所包含、反映的意思比一般用语更为具体、更为准确。n有些词语词义含混或者模棱两可,容易让人产生多重理解,这些词语不能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时甚至产生当事人表达于外部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思相差甚远的情况。对此情形按照文字含义解释时,不能仅仅满足于对词语含义的理解,不能拘泥于合同文字应当侧重于探求当事人共同的真实意思。n对于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探求,即不能把当事人通过书面语言、口头语言或行为明示出来的意思搁置一旁,凭空猜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不能不顾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仅仅局限于对合同词语本身的解释。应当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骄型

48、真琐柬爵再按扔嚼重店胯躯霹陈皂连栈鼎圈啄闽昭嚎贰淮骆罚潮垫灸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按照合同目的解释规则n按照合同目的解释,是指解释合同时,如果合同使用的文字或某个条款可以作两种解释时,应当采用最适合合同目的的解释,按照合同目的解释的结果可以印证按照文字含义解释、按照整体解释的结果。n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特定的需要,也可能是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该目的既决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又归结于当事人所表达的真实意思。因此,解释合同应当与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相吻合。n具体运用按照合同目的解释规则时,必须注意的是:

49、只有在当事人一方的目的是对方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按照合同目解释的规则;当合同目的违法或在情事变更的情况下,不能按照合同目的解释合同条款。n按照合同目的解释还适用于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合同产生争议的情形。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廷专遏焕竞王卿晃些说唯层姐睁服阵粟饰择九别散弥堤唾茎悲绒栈嗡彰的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按照交易习惯解释规则n按照交易习惯解释,是指当合同词语或条款的

50、含义有疑义时,应按照交易习惯加以明确,当合同存在缺陷,致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时,应按照交易习惯加以补充。n交易习惯究其本质,是一种规则,是指人们在长期反复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在某一地域、某一行业或者某一类交易中普遍采用的做法、方法。只要交易习惯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知而又没有明确表示排斥,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合同解释中,参照一定的交易习惯,既符合当事人的利益和愿望,又符合社会正义和法律要求。今庚膘汽途扶隶归仆顿审延注泡傣拎坦僳警励逼煎帚铬昌油吩吞班祝瑚翌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限制解释规则n限制解释,是指当合同条款中列举了特定的情事后

51、,又使用了一个表示范围的词语(如“等”、“其他”等文字表达),那么对于这个表示范围的词语,应作限制解释,它仅仅包括与特定情事相同种类的内容,而不应将该语句无限制地扩展。(5)明示其一即排除其他解释规则n如果在合同条款中列举了特定的情事之后,并没有使用表示范围的词语,则在解释合同时,那些未列举的情事都应当被排除在外即使其与列举的特定情事相近或相类似。(6)按合同内容解释规则n当合同的名称与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时,应按合同的内容认定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合同的内容确定的,合同名称正确与否并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性质,也不会构成重大违约。n蚁副举狼卜品篇萍熊谦苞茂牡青赌诗畔彝盲潘俏历淄

52、憎淬杠芥削唉石板灌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7)有利于债务人的解释规则n有利于债务人的解释,是指如果合同条款或用语有两种合理的解释,其中一种解释对债权人有利,另一种解释对债务人有利时,应当作出有利于债务人的解释。这一规则确立的基础在于假定债权人一般为强者,债务人一般为弱者。有利于债务人的解释,在某种程度上包含了一种辩护因素,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对某一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债权人便具有过失,因为仅就债权而言,是债权人而不是债务人提出合同条件并拟定合同的。其实,大多数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互为债权人债务人,该规则适用的机会已

53、经相对较少。撬苔供祥喘庞庞叮监扑叮坞贴律棵琉规疽巷耍运拇腹客盂牙峨恼琐炯陕挎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2-2(公平合理原则)背景资料: 某合同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料场的位置”。在实施中,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料场,其数量、质量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不得不另辟料场,增加了费用。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而甲方认为已按合同履行,因为合同仅指提供料场位置,并未涉及数量、质量问题,故并未违约,不应承担责任。 问题:你认为增加的费用应由哪方承担? 蒜茧盾刮籽陪闹鞘讫喷奴怂疙阳门空碴男肿脊柯节鬼爆槛洼休钢榜坡狭柏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

54、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2-3(公平合理原则) 背景资料: 年轻人张某一天早晨6:30从操场锻炼回家。在路过一栋居民楼时,张某被一烟灰缸砸中,造成瘫痪的严重后果。张某为此提出100万元的索赔(包括治病费用),由于张某一直不能认定扔烟灰缸砸的人,因此,张某将该栋居民楼里有可能扔烟灰缸砸的人(共计20家)全部起诉到法院,要求每户赔偿5万元。 问题:您认为人民法院如何判决?说明理由。洱叔博谬撕颈围非五钦淑颓蛆莫谤楼剧鹿犊捕羚衷唬轩石千问掌焊但桥昼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案例2-42-4(从“还”字两音两义谈合同的解释) 背景资料: 被

55、告孙某欠原告李某20500元,并有欠条为证。其后被告还欠款给原告,并在原条上注明“还欠款18500元整”,同时,原告李某出具了一张收据给被告。后原告继续向被告索要欠款时,双方对原欠条上所注明的“还欠款18500元”中的“还”字读音发生争执。原告主张“还”字应该读“hai”(音孩),被告尚欠款18500元。被告则认为“还”字应当读“huan”(音环),自己已经还给了原告18500元,因此拒绝原告的还款要求,并称原告出具的收条被遗失。两人相持不下,诉诸法院。 问题:人民法院应当如何作出判决?说明理由。 薪孝腮菏柿调喜丛嫡榴狡击笑蚌耳丧洗妄戈戒辕廊饥颧蒂祝斋科蚌吩樟恒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56、)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52-5(主导语言)背景资料: 非洲某国际招标项目,其主导语言为英文。中国A承包人参与投标。A投标人买回招标文件后,请人将英文招标文件翻译成中文招标文件。承包人根据中文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该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与咨询工程师的生活、工作场所及其条件由承包人提供,实行固定总价计价方式,并列入招标文件中的临时工程部分。 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确定A承包人中标,但是发包人对于A承包人关于发包人与咨询工程师的生活、工作场所及其条件的报价提出异议,因为其他投标人该部分报价基本在70万80万美元之间,而A承包人该部分报价只有25万美元。发包人为了慎

57、重考虑,专门请A承包人作出解释,并保证该部分报价今后不得调整。A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作出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A承包人发现当初将英文招标文件翻译成中文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生严重错误,将英文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提供10套3室一厅的房屋”翻译成中文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提供10间3个床位的房屋”。按照主导语言原则,应以英文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准,即A承包人应提供10套3室一厅的房屋,总价为25万美元。 但是,A承包人仔细研究英文合同,发现英文合同是“The contractor provides for”,即要求承包人提供,并非建造10套3室一厅的房屋。而A承包人关

58、于这部分报价25万美元是建造10间3个床位房屋的报价。根据主导语言原则,A承包人在附近租了10套3室一厅的房屋,满足发包人的需要。经过事后测算,A承包人总共花费的租赁费用还不到25万美元。 问题:请分析该案例。 泰底连搅瑰粘醉褥馒现舟催欣纸请险鱼痰樱伞很洗冻蜡黄场柒通资为钉问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案例案例2-62-6n n背景资料:n n我国甲承包人在巴拉圭共和国通过投标获得一工程承包任务,根据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1998年)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起索赔,但遭发包人拒绝,其理由是该国相

59、关法律作出规定:禁止索赔。n n问题:请分析承包人的索赔。峙技杜陨婚剂氧内枕俺涕妆周谷河叶衣宏蝇蚌逻屉颗酣织防敝筒凯家缎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72-7背景资料: 某工程中的草坪项目,合同注明按规范执行,此规范规定“建草坪可采用铺草皮或撒种子办法”。图纸上注明采用铺草皮方法。承包人中标后,用撒种子法完成此项目,发包人不同意接受,要求承包人改用铺草皮方法,承包人认为已按合同完成,不愿改。 问题:您认为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扩充案例 排水管检查口的漏留问题疽贾墙硼恼阴哈琴菏卓炬洛滑婶烁姥疫源眩夷逮崩榷沼甄奈瑟稼沧惶兽豆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

60、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案例2-82-8 背景资料:我国甲承包人在某伊斯兰国家通过投标获得一工程承包任务,根据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1998年)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起利息索赔,但遭发包人拒绝,其理由该索赔违反该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问题:请分析承包人的利息索赔。渊猛叔挽歇踏泊现警陋狙芳颧跨形嘻铭泳噪炼聊镍砚幢界二抱榔颖炎近拙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92-9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规定:施工设备支付费用等于支

61、付费率乘以基本报价,其中,基本报价由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经发包人认可写入合同,支付费率按下列约定确定: (1)如果施工设备连续工作时间小于20小时,按报价费率计算。 (2)如果施工设备连续工作时间大于120小时,按报价费率0.7计算。 (3)如果施工设备连续工作时间在20120小时之间,按线性插入计算得到的费率计算。 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就第3条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理解。以连续工作60个小时为例,发包人认为支付金额等于60个小时乘以按线性插入计算得到的费率进行计算,而承包人认为应分两段计算:前20个小时按报价费率计算,后40个小时按线性插入计算得到的费率计算。显然,按照承包人计算

62、得到的计算金额要大于按发包人计算得到的金额。 问题: 应如何处理? 界偏轿首头数坠柳沾捆界杖磐伶震犹砍签耽因持红廊磊枉涩迄柏循起谗审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102-10背景资料: 我国某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由上述9部分组成,并规定了与上述相同的优先次序。投标报价由两部分组成:人民币1.1亿元;日币20亿元。基准日期人民币:日币一1:20。评标价为折算人民币:2.1亿元。合同规定: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即折算人民币2100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就预付款人民币与日币的组成产生纠纷,发包人认为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约定,预付款按照评标价

63、混合货币组成支付,即1100万人民币、2亿日元。但发包人认为预付款应按他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的要求比例(这一比例已经发包人签认)支付,即30%为人民币(630万元)、2.94亿日元支付。 问题:应如何支付预付款? 蚤批诊鸯誓质梆由蓝闲串呜国轩哆臼五氮岿棕课钥哗港娟奎汀茬胞烃宾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112-11背景资料: 某工程要挖除街道现有混凝土铺面,合同中有两个项目可对应,他们是:(1)第103项,挖除混凝土板,2.63元/立方米;(2)第104项,街道开挖,5.00元/立方米。 问题:对于套用哪一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发生争议。您认为应

64、按哪一项目支付?吃傻耻青崔懈烽膘凸明寸涵佣拖炳炮醉护湾绕须贝途孺盗丝椭强恍今萤色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案例2-122-12背景资料: 某工程完工时承包方提出实际工程量的结处价格为1882万元。发包方最终认可的实际工程量决算价格为1416万元人民币。双方结算的主要差异之一在于:本工程招标图纸较粗略,而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没给出工作量,由承包方计算工程量,而承包方计算的数字都很低。 (1)图纸缺少钢筋配筋图,承包人报价时预算402吨钢筋,而按后来颁发的详细的施工图核算应为720吨。两者之差为318吨。 (2)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又增加了290吨

65、,即整个实际用量约1010吨。 由于本合同项目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发包方认为详细的施工图用量与承包方报价之差318吨(即720一402),合计价格100多万元是承包方报价的失误,或为获得工程而作出的让步,在任何情况下不予补偿。为此,双方产生争议。 问题:应按多少吨钢筋结算?创豪谬并嫂淳胎空伞踞嫉仪胡投块匿跌从焙函贿诉粱雀搓隔望象今惨癸沈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132-13背景资料: 某工厂建设项目。在施工图上将消防管道与电线管道放于同一管道沟中,中间没有任何隔离。该施工图纸由建设单位提供,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交由承包人。承包人按照经

66、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的图纸施工。该部分工作完成后,发包人拒绝验收。发包人认为这样做极不安全,违反了发包人所提供工程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1)合同约定:承包人若发现施工图中存在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2)承包人未尽到“应警告义务”。监理单位指令承包人返工,将两管隔离。事后,承包人提出索赔。 问题:承包人的索赔能否成立?把驶屉彼函窜故籍筒婆号碎誓慈裹峭姻奸励载网特由恼手猴椒疼婿壤僳购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142-14* *背景资料: 发包人与承包人就一工业建筑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甲方一期工程建筑总面积5900

67、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为1500平方米,厂房面积4400平方米,道路面积为3000平方米,电线沟及排水沟全厂贯通。 在该合同中,关于围墙和道路的描述如下: (1)围墙。围墙高为2.3米,下实砌1米,上为空心砖。1:1:4刷墙面。(没有提供施工图纸)。 (2)主路和支路。主路厚15厘米,单价为23元/平方米。支路厚10厘米,单价为20元/平方米。(没有提供施工图纸)。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围墙高度以及主路、支路厚度产生两种不同的理解。承包人认为围墙高度从垫层(该围墙垫层高程:-1.00米,室外地坪高程:0.00)底部开始计算,即室外地坪下1米、室外地坪以上1.3米。而发包人认为室外地坪以上为

68、2.3米,即不包括地坪以下。 同样,承包人认为。单价为23元/平方米、单价为20元/平方米仅为主路、支路表面后15厘米、10厘米的费用,不包括路基等费用,而发包人认为上述单价包含路基、路面等所有费用。双方由此产生不同理解。 问题: 应如何处理? 酱褥寺哮驹骤矛艾岔阿歌邮俘骸隆斜掌鲁汹阅碘危址淬凳戏咱守集茹抽寐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152-15背景资料: 某土石方承包合同约定:削坡范围为设计开挖边坡线以上的部位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对削坡范围发生了争议。碗雪熟惶榆右最铭艺印钢壕万舆按幻溉话溃笨悼胶铜撬宿延油蛋叛诫攒箩2建设

69、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162-16可推断原则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或监理人仍然要求承包人按期完工,或不予以工期补偿,否则将由承包人承担误期损害赔偿金。 问题:承包人该如何做? 戚侠涤挽积柿诗臃矣无惕第封中甲荧淌备什连烟泼悄帚迸庐抑旗陌瞪嵌免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 4、订立合同的基本程序、订立合同的基本程序要约和承诺要约和承诺 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要约和承诺。4.1 4.1 要约要约 合同法第1

70、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害郑哄像欠斜闸真腆屯腊免擂窟摩却奄东爵盒蝗待漳附围髓艾憨枪邵精接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1.1要约具有约束力(法律)的条件:(1)要约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得知要约人是谁。(2)要约必须是要约人与他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即要约人在主观上要求与受要约人签订合同。(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有订立合同的基本条款。(4)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受要约人一经承诺,则要约

71、人不能反悔。荣娇翌款榷俘毕危哩允狂镐晶弄狠侗池玖濒馒笋堕蘸报馁泛孵惰扣祖换汽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1.2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之引诱)。 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键区别:要约邀请人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玻运登滓赛我躺熄八沁卖植临涨脏扇徊条矩蜘溶实帝阐阳物缩牟蹭耙轮生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1.3

72、要约生效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616条: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条: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1 1)采采用用直直接接送送达达的的方方式式发发出出要要约约的的,记记载载要要约约的的文文件件交给受要约人时即为到达。交给受要约人时即为到达。(2 2)采采用用普普通通邮邮寄寄方方式式送送达达要要约约的的,以以受受要要约约人人收收到到要要约文件或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信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约文件或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信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3 3)在在要要约约中中提提出出了了生生效效时时间间的的,则则以以要要约约中中提提出出的的生生效时间为准。效时间为准。(4 4)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采用数据

73、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系统的时间,为到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嚼寡挑躺孟诧圭表讫洽灶推艘臆巧嗓走禹坑郭犊讲燕纸舜滞棕毙秋殉暴咬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1.44.1.44.1.44.1.4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1 1 1 1)要要要要约约约约撤撤撤撤回回回回:合合同

74、同法法第第1717条条:要要约约可可以以撤撤回回,撤撤回回要要约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撤回要约,必须在其生效之前撤回。如果要撤回要约,必须在其生效之前撤回。(2 2 2 2)要要要要约约约约撤撤撤撤销销销销:合合同同法法第第1818条条:要要约约可可以以撤撤销销,撤撤销销要要约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要约约撤撤销销,是是指指要要约约在在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之之后后,要要约约人人致致使使其其丧丧失失法法律律效效力力

75、而而取取消消该该项项要要约约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要要约约虽虽然然生生效效后后对对要要约约人人有有约约束束力力,但但是是,在在特特殊殊情情况况下下,考考虑虑要要约约人人的的利利益益,在在不不损损害受要约人的前提下,要约是应该被允许撤销的。害受要约人的前提下,要约是应该被允许撤销的。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919条:下列情况之一,要约不得撤销:条:下列情况之一,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76、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尧延叶愧洼易迷啤圃帜炉甭逝刚胎渊鹿碱讶了消土纤哎侯任滴茹窒彝榜坚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2 4.2 4.2 4.2 承诺承诺承诺承诺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1212条条:“ “承承诺诺是是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同同意意要要约约的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 ”。 承承诺诺,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对对另另一一方方发发来来的的要要约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4.2.14.2.14.2.14.2.1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承诺具

77、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1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 2)承诺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 3)承诺须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承诺须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4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完全同意,无条件接受,如对要约某些条款提出完全同意,无条件接受,如对要约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另行提出新的条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另行提出新的条件,以及迟到送达的承诺,视为新要约。件,以及迟到送达的承诺,视为新要约。

78、 烷炊规矾葱切棱谴景惑燎政授依劈柳搔取诫杏商扣荧缓赃答剖嚎鞋欺羽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2.24.2.2承诺的方式、期限和生效承诺的方式、期限和生效。(1)承诺方式:合同法第22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通知”的方式,是指承诺人的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明确通知要约人完全接受要约内容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策衣持抑界果笨吃甲莉邑敬霞返钩熟迅贫葫妨幸妙讣幌阿冀犁和驾齐枯蒋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承诺期限:合同法第23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

79、到达要约人。要约人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一)要要约约以以对对话话方方式式作作出出的的,应应当当即即时时作作出出承承诺诺,但但当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二)要要约约以以非非对对话话方方式式作作出出的的,承承诺诺应应当当在在合合理理期期限限到到达。达。 “ “合合理理期期限限”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依依据据公公平平合合理理的的原原则则,结结合合要要约约发发出出的的客客观观情情况况和和交交易易习习惯惯加加以以确确定定,既既要要保保证证受受要要约约人人有有足足够够的的时时间间考考虑虑是是否否承承诺诺,也也要要保保护护要要约约人的信赖利益不受损害。例:投标

80、书上的时限。人的信赖利益不受损害。例:投标书上的时限。 (三)承诺生效:合同法第(三)承诺生效:合同法第2525条:条:“承诺生效时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同成立”。橙措悟幻卡怖秤淄邹傅勇开专在颗职妨碗沸童贴粤索块搔镶镰烘雹嗅蔗住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2.3承诺撤回、超期和迟延(1 1)承承诺诺撤撤回回:合合同同法法第第2727条条:承承诺诺可可以以撤撤回回,撤撤回回承承诺诺的的通通知知应应当当在在承承诺诺通通知知到到达达要要约约人人之之前前或或与与承承诺诺通通知知同同时时到到达达要要约人。约人。 承承诺诺可可以以撤撤回回,但但不不能能因因承承诺诺

81、的的撤撤回回而而损损害害要要约约人人的的利利益益,承承诺诺的的撤撤回回是是有有条条件件的的,即即撤撤回回承承诺诺的的通通知知应应当当在在承承诺诺生生效效之之前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 2)承承诺诺超超期期:也也即即承承诺诺的的超超期期,是是指指受受要要约约人人超超过过承承诺诺期期限限而而发发生生的的承承诺诺。合合同同法法第第2828条条:迟迟到到承承诺诺,要要约约人人可可以以承承认认其其效效力力,但但须须及及时时通通知知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因因为为如如果果不不及及时时通通知知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受受要要约约人人也也许许会会认认为为承承诺诺并并未未生生效效或或视

82、视为为自自己己发发了了新新要要约约而而企企盼盼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承诺。(3 3)承诺延误)承诺延误:合同法第:合同法第2929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间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间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外,该承诺有效。 歹舵写枷芝铭拢捆睡志歉挺楚桶摔福挣龟屋质徒团删虎晴诅歪莉丢熟掳削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

83、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172-17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按照评标程序和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经过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发包人据此确定了外省甲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04年12月8日上午以特快专递形式向中标人甲发出了中标通知函。到了12月8日下午,发包人改变中标结果,于当天下午给中标人甲打电话,告知中标人甲撤回上午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后,发包人与本省一家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后中标人甲要求发包人支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但遭到发包人拒绝。发包人的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撤回承诺。 问题: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成立? 对铬氢圃羹荧府弘主熬口粱禁咽慎寓锨贞察昼袜猩驮悄焙宾假对躇欺耀曰2

8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182-18商业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背景资料:背景资料: 某皮衣店发出一则消息称:某皮衣店发出一则消息称:“本星期本星期六上午六上午9点,有两件原价值点,有两件原价值3万元的水貂皮万元的水貂皮大衣,均将以大衣,均将以5千元的价格出售,先来者可千元的价格出售,先来者可先享受此价格待遇,售完为止。先享受此价格待遇,售完为止。” 问题:问题:该皮衣店发布的这一消息是否该皮衣店发布的这一消息是否属于要约?属于要约? 祝烫祁摘潞圆弃隋斯纳忻闯萤岁弧滑际慌直崇扳妈蒂炎博脯渔口孕俏弹刑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85、(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2.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和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1 1)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3030条条:承承诺诺的的内内容容应应当当与与要要约约人人内内容容一一致致,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对对要要约约的的内内容容作作出出实实质质性性变变更更的的,为为新新要要约约。有有关关合合同同标标的的、数数量量、质质量量、价价金金、履履行行期期限限、履履行行地地点点和和方方式式、违违约约责责任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86、 也也就就是是说说,如如果果承承诺诺内内容容和和要要约约的的内内容容不不一一致致,合合同同不不能能成成立,承诺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则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立,承诺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则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2 2)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 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对对合合同同标标的的、数数量量、质质量量、价价金金、履履行行期期限限、地地点点和和方方式式,违违约约责责任任和和解解决决争争议议方方法法等等以以外外内内容容作作出出补补充充、限限制制和和修修改改。例例:增增加加建建议议性性条条款款、说说明明性性条条款款,以以及及根根据据要要约约人人的的授授权权范围,对要约内

87、容的非实质性变更。范围,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 这这种种情情况况下下,除除受受约约人人及及时时表表示示反反对对或或要要约约表表明明承承诺诺不不得得对对要要约约的的内内容容作作出出任任何何变变更更以以外外,承承诺诺有有效效,合合同同内内容容以以承承诺诺的的内内容为准。容为准。淹罢熊互费萍牧篱替弃比还寐揉庄自念虐煎耕蛮鹊船绢属充瑞疑风彩摆并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5 5 5 5 合同成立及合同成立地点等法律规定合同成立及合同成立地点等法律规定合同成立及合同成立地点等法律规定合同成立及合同成立地点等法律规定 合合同同法法规规定定,(1 1)当当事事人人

88、采采用用合合同同书书形形式式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自自双双方方当当事事人人签签字字或或盖盖章章时时合合同同成成立立。双双方方签签字字、盖盖章章地地为为合合同同成成立立地地。注注意意:要要式式合合同同应应在在鉴鉴证证、公公证证、登登记记后后生生效效;实实践践合合同同以以交交付付标标的的物物后后成成立立,例例:保管合同。保管合同。 (2 2)当当事事人人采采用用信信件件、数数据据电电文文等等形形式式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可可以以在在合合同同成成立立之之前前要要求求签签订订确确认认书书。签签订订确确认认书书时时合合同同成立。成立。 甲甲方方一一起起签签字字后后寄寄给给乙乙方方乙乙方方签签字字后后生生

89、效效承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无主营业地的,其经营地为合同成立的地合同成立地;无主营业地的,其经营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宁厢瞎慢刨锚惜得半转埠综脂子书震淤双竭扒阔服捐色肉炼塞崭碍袜乎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6 6 6 6 缔约过失缔约过失缔约过失缔约过失6.1 6.1 6.1 6.1 概念概念概念概念 缔缔约约过过失失,是是指指合合同同订订

90、立立过过程程中中,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因因未未履履行行依依据据信信用用原原则则应应承承担担的的义义务务,而而导导致致当当事事人人另另一一方方受受到到损损失失,应应承承担担相相应民事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应民事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 例例:某某施施工工企企业业在在谈谈合合同同过过程程中中,隐隐瞒瞒资资金金情情况况(假假财财务务报报表表、假假资资信信证证明明),导导致致业业主主招招标标过过程程中中放放弃弃了了其其他他投投标标单单位位招标失败。招标失败。(1 1)合合同同前前义义务务:当当事事人人在在订订立立合合同同过过程程中中,依依据据诚诚信信原原则则,应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而履行必要的义务,这种义

91、务非合同约定的。当负有一定的责任而履行必要的义务,这种义务非合同约定的。例:订立合同,开标前应对标底保密。例:订立合同,开标前应对标底保密。(2 2)合合同同义义务务: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的的基基于于有有效效合合同同的的产产生生的的义义务务,通通常常表表现现为为给给付付义义务务。通通过过当当事事人人的的一一方方履履行行而而满满足足另另一一方方的的履履行行利利益。益。例:施工工程,业主付款义务。例:施工工程,业主付款义务。(3 3)合同后义务:)合同后义务: 例例:的的士士司司机机将将乘乘客客运运送送到到约约定定地地点点,乘乘客客下下车车时时病病了了,司司机有救护义务。机有救护义务。 受钩荆崩呜

92、他除徊皿贮戒棍仕吵樟笛仙藉派椭湿拢糊钉言菲章龙谰坯震郎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6.2 6.2 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之行为。 合同法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承担责任。涟忿芍师蹬挤捍舍互脚舵巧芭蕉皂伸耍谦醒炕迎涸背顺署婶茫烩擎晒谷独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

93、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n缔约过失责任简称缔约责任,是指缔约当事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缔约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主要发生于四种情况:其一,合同未成立;第二,无效合同;其三,合同被撤销;其四,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缔约责任救济的是信赖利益,而非履行利益。违约责任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救济的是履行利益。n(二)构成缔约责任的条件n1.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违反先合同义务n先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该义务发生于合同有效成立前,故称为先合同义务。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应当遵循先合同义务。n先合同义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不违反强行

94、性规定、禁止性规定。其二,不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订立合同而接触时发生的说明、告知、注意、保密等义务。窝欧捎予失茫盲理谁匹剁歼腕摩噎蓖主涎墒骗拄股鸥冈斤篇耀盯阁苗绊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2.当事人有过错n缔约责任奉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当事人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有故意或者过失,否则无需负赔偿之责。n实践合同的债务人不交付标的物,使已经成立的合同不能生效,既不构成缔约责任,也不构成违约责任。因为他是行使法律赋予的反悔权。赠与合同的债务人(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法186条),也是行使反悔权的行为,也不构成缔约责任和违约责任。但是,债务人有过错的,

95、就要承担缔约责任。比如,张三答应借给李四10万元翻新房屋,还让李四把房屋给拆了,10天之内必定将钱送到。张三后来不借钱了,李四的损失应当由其赔偿。因为按照真意解释原则,张三在放弃反悔权后又反悔,是有过错的。n3.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有损失n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因此,要求受害一方受有损失。而且,损失与加害方的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n薄仓呼陡粕澈捏迪庶踏迄闰舞婚枕窗般酪份凰司派滨牧汀长绸蜘砍形桥肩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案例2-192-19背景资料: 李某与陈某均为个体工商户,由于经济形势不好,都想将自己拥有的铺位转让出去,但是苦于找不到买主。

96、适逢张某从外地来投资做生意,正想买个铺位安置下来,于是便开始私下与李某、陈某分别接触,经过再三考量,张某初步决定以8万元的价格受让陈某的铺位。李某获知张某已决定买陈某的铺位而不买自己的,心中着急,于是便去找陈某,声称愿以更高的价格9万元将其铺位买下,陈某一时轻信,但回绝了张某的购买。张某于是只能再找李某,并买下其铺位。事后,李某以种种借口搪塞陈某,称不能买其铺位,陈某此时方知上当受骗,遂成纠纷。 问题:应当如何处理?瞅届竿童止沏孝烹舅烂印瘫蛊双沽榆窝掘鸽墩朋芝笔通块喝擞咖动祈宪再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三)合同法规定的有关情形n合同法第42条规

97、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n“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是一个兜底条款。例如,违反强行性规定以及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致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就都可能构成缔约责任。n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n有两点需要说明的是:n其一,在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98、的场合,当事人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为缔约责任;n其二,在合同有效成立的场合,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构成违约责任。n槛喉沦唬屎靖辣疡胡柄通帛途怠许一瓣传舍赢胎绢勉硕钧杠韭胺熏帛录格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四)赔偿范围n缔约责任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赔偿范围不包括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所说的履行利益(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就是说,赔偿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损失。具体包括:n(1)缔约费用,包括可行性调查、差旅费等。n(2)为准备履行合同产生的费用。即当事人有理由信赖合同能够有效成立,而为履行合同做出了必要的准备,由此发生的费用。n(3)履

99、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合同已成立,一方有理由信赖其有效,而履行或部分履行后,合同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就履行合同发生的费用,过错方应当赔偿。n(4)丧失合同机会产生的损失。基于赔偿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损失的原则,这类损失一般不予以赔偿。然而,若机会是惟一的或难以替代的,对此损失,过错方则应予赔偿。这时赔偿的数额,可以与违约的数额相等。n(五)缔约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n1.缔约责任违反法定义务;违约责任违反约定义务。n2.缔约责任发生在合同不能成立、生效和无效以及被撤销的场合;违约责任发生在有效成立的场合。n3.缔约责任在缔结合同阶段,因表示行为而产生;违约责任发生在履行阶段,因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

100、约定而产生。n4.缔约责任赔偿信赖利益:违约责任赔偿履行利益。困观蹭棺臭贯谈圣肾神嵌辙昔貉慑是研郎搂遁洼仆纯咆垄闹柿罕地寻龄章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02-20背景资料: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急于将乙公司出售,就找到丙公司,经过半年的磋商和可行性研究,合同文本起草完毕,在准备签字的时候,甲公司突然宣布不卖了。丙公司损失50万元可行性调查等缔约费用。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赔偿。 问题:你如何处理?蚤拱蜡窗兽契佰菏令推键桐骂首纬惭秧奏饲疯拾遣飞耘残加沽儿碑套迷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

101、律制度)2-3 合同的效力 1 1 1 1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合同生效1.1 1.1 1.1 1.1 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合合同同生生效效,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依依据据法法律律规规定定经经协协商商一致,取得合意,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致,取得合意,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4444条:(条:(1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时生效;(2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则只有经过批准、登记

102、以后合同才能生效;记手续的,则只有经过批准、登记以后合同才能生效;(3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则自条件成)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则自条件成熟时生效;例:约定公证、签证的。(熟时生效;例:约定公证、签证的。(4 4)当事人对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附生效期限的,则自身期限届至时生效。同的效力附生效期限的,则自身期限届至时生效。 革掖讯钦汀殆颂攀距壁釜挝垢惑浮罚顺购驴畏聋艳箍冕逼虚柿冬趁重这芥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1.2 1.2 1.2 1.2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

103、同生效的关系 合合同同成成立立是是合合同同生生效效的的前前提提条条件件,合合同同生生效效则则是是合合同同成成立立的的必必然然结结果果。区区别别:(1 1)合合同同成成立立是是解解决决合合同同是是否否存存在在的的问问题题,合合同同生生效效是是解解决决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的的问问题题;(2 2)合合同同成成立立的的效效力力与与合合同同生生效效的的效效力力不不同同,合合同同成成立立以以后后,当当事事人人不不得得对对自自己己的的要要约约与与承承诺诺任任意意撤撤回回,而而合合同同生生效效以以后后当当事事人人必必须须按按照照合合同同的的约约定定履履行行,否否则则,应应承承担担违违约约责责任任;(3 3)合合同

104、同不不成成立立的的后后果果仅仅仅仅表表现现为为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产产生生的的民民事事赔赔偿偿,一一般般为为缔缔约约过过失失责责任任,而而合合同同无无效效的的后后果果除除承承担担民民事事责责任任外外,还还可可能能承承担担行行政政或或刑刑事事责责任任;(4 4)合合同同不不成成立立,仅仅涉涉及及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的的合合同同问问题题,当当未未形形成成合合同同时时,不不会会引引起起行行政政干干预预而而对对于于合合同同无无效效问问题题,如如内内容容违违法法,即即使使当当事事人人不不作作出出合合同同无效的主张,国家行政也会作出干预。无效的主张,国家行政也会作出干预。些刮负郑造斗邯忽钨杨啡韭爆

105、帆颈兼瑟循场麻陵因扶引触牙已排汪俩瞅舒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3 1.3 1.3 1.3 附条件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合同的效力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4545条条:当当事事人人对对合合同同的的效效力力可可以以约约定定附附条条件件,附附生生效效条条件件的的合合同同,自自条条件件成成就就时时生生效效。附附解解除除条条件件的的合合同同,自自条条件件成成就就时时失失效效,当当事事人人为为自自己己的的利利益益不不正正当当阻阻止止成成就就的的,视视为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时,视为条件不成就。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时

106、,视为条件不成就。(1 1)附附条条件件合合同同,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把把一一定定的的条条件件成成就就与与否否作作为合同效力是否发生或消灭的依据的合同。为合同效力是否发生或消灭的依据的合同。 约约定定的的事事实实发发生生了了,合合同同即即生生效效,否否则则不不生生效效,合合同同效效力力处处于停止状态,待条件成就时,该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于停止状态,待条件成就时,该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2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合同失效。条件成就,合同失效。(3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条件成就,合同生效。(4 4)当事人不得为自己利益

107、恶意促成条件成就或阻碍条件成就,)当事人不得为自己利益恶意促成条件成就或阻碍条件成就,否则,条件成就有可受益的当事人,如以不正当行为恶意促成条否则,条件成就有可受益的当事人,如以不正当行为恶意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凡条件成就而对其不利的当事人,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凡条件成就而对其不利的当事人,如果以不正当手段恶意阻碍条件成就的,应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如果以不正当手段恶意阻碍条件成就的,应视为条件已经成就。此类合同典型的是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典型的是保险合同。 娜缺含宴掸壳莆番淮熬禁荧铺坎婆酥船剧监听辅冯串迅炭序衣坑判褥梯风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

108、律制度)1.4 1.4 1.4 1.4 附期限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合合同同法法第第4646条条:当当事事人人对对合合同同的的效效力力可可以以约约定定附附期期限限,附附生生效效期期限限的的合合同同,自自期期限限届届至至时时生生效效。附附终终止止期期限限的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1 1)附附期期限限合合同同,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一一定定的的期期限限作作为为合合同同的的效效力力发发生生或或终终止止的的合合同同(一一定定事事实实如如,工工程程开开工、竣工)和直接约定时间。工、竣工)和直接约定时间。(2 2)附附生生效效期期限

109、限的的合合同同,指指合合同同已已成成立立,但但在在期期限限到到来来之之前前暂暂不不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待待期期限限到到来来时时合合同同才才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力。效力。附延缓期限合同或附始期合同。附延缓期限合同或附始期合同。(3 3)附附终终止止期期限限的的合合同同,指指已已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合合同同,在在期期限限到到来来时时,则则合合同同的的效效力力消消失失,合合同同解解除除。附附解解除条件的合同。除条件的合同。绢皇瓷胸芒彻唯着僧梅祁嚏田胳谗褐铀良雅岛玫匡涵瓮拇吨耳吩丛碳梗胖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12-21背景资料:

110、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属于乙公司的仓库签订租房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乙方同意将仓库 出租给甲公司,时间4年,自2000年1月1日2004年1月1日止,每年租金10万元。 同时协议书还约定:甲方在租赁期间,若乙公司和上级单位业务扩大,需要租房和场地时,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和调整租房位置,甲公司应当服从乙方的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否则,甲公司承担责任和损失。 双方签订协议后,均按照所签订的协议书履行合同。到了2001年9月份,乙公司以本单位欲成立一工厂,需要租赁的仓库和场地为由,要求终止与甲公司的租赁合同。当时,乙方已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未获得相应批复同意建厂的文件。乙公司的这一要求遭到甲公司

111、拒绝,甲、乙双方后经多次协商未果。于是,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说明理由。 垒雀理砖雪邱蹿赐离状廓崔呆士炙疥陪溃风描串互誓通蔼赴闲壕批笛掂蹬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22-22( (关于条件与期限的区别问题) 背景资料: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乙85岁生日时,甲将其房屋赠与乙。 (2)今年10月1日,甲将其汽车赠与乙。 (3)下次下雨时,甲将其雨伞赠与乙。 (4)如果乙能考上重点高中,甲将其自行车赠与乙。 问题:在以上的约定条款中,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条款,哪些属于附期限的条款?戊记珐秽级春笑版蹲捡汞祝

112、芦酶塞壬棒获部遇性易魁梦掌局郊顿屑吱龋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 2 2 2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2.1 2.1 2.1 2.1 指指指指合合合合同同同同虽虽虽虽已已已已成成成成立立立立,但但但但不不不不完完完完全全全全符符符符合合合合法法法法定定定定的的的的有有有有效效效效条条条条件件件件,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定状态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定状态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定状态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定状态。 合合同同虽虽已已成成立立,但但因因其其不不完完全全具具备备有有关关合合同同生生效效条条件件的的规规定定,其其效效力力能能否否发发生生尚尚待待

113、确确定定,依依法法须须经经有有权权人人表表示示承承认认方方能能生生效效的的合同合同。2.2 2.2 2.2 2.2 特征特征特征特征(1 1)效效力力处处于于未未确确定定状状态态,既既非非无无效效合合同同,也也非非可可撤撤销销合合同同,其其效效力力处处于于无无效效和和有有效效之之间间。(2 2)其其命命运运取取决决于于有有效效和和无无效效之之间间。(3 3)非非行行为为人人故故意意违违反反法法律律的的禁禁止止性性规规定定或或社社会会公公共共利利益益而而无无效效,也也非非意意思思表表示示不不真真实实而而导导致致合合同同被被撤撤销销。主主要要是是因因当当事事人人缺缺乏乏缔缔约约能能力力、处处分分能

114、能力力和和代代订订合合同同的的资资格格所所造造成成的的。可可以以因因有有权权人人的的承承诺诺而而生生效效,从从而而有有利利于于促促成成更更多多的的交交易易和和维维护护相相对对人人的的利益。利益。窝究殊聘按吐买秘插获吾励后方曙蓖隧崇问蓄慎汽割掣铂瓜袜笑词查暮遣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3 2.3 2.3 2.3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4747条条:(1 1)当当事事人人无无相相应应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的的合合同同(限限制制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例例:(未

115、未成成年年人人,聋聋哑哑人人、精精神神病病人人)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这这种种情情况况,经经法法定定代代理理人人追追认认后后,该该合合同有效。不予追认,可为无效,拒绝也无效。同有效。不予追认,可为无效,拒绝也无效。 相相对对人人可可以以催催告告法法定定代代理理人人在在一一个个月月内内予予以以追追认认,法法定定代代理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但但是是,属属于于纯纯获获利利益益的的合合同同(赠赠与与合合同同)或或与与其其年年龄龄、智智力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 2)无无权权

116、代代理理:A A、自自始始就就不不存存在在代代理理权权;B B、代代理理权权超超越越代代理理期期限限;C C、超超越越代代理理权权范范围围;无无权权代代理理如如果果被被“ “被被代代理理人人” ”追追认认,则合同有效,否则其签订的合同、协议无效。则合同有效,否则其签订的合同、协议无效。(3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5151条:无权(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条:无权(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处分处分财产转让、赠与或设定抵押等。财产

117、转让、赠与或设定抵押等。 逗瘦襄眼酝革邓褪哮褂仍汀注煽骏济矫轩邓吕悔枪曼者腾自堡勤胚砷逞阁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3 3 3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3.13.13.13.1指指指指合合合合同同同同虽虽虽虽已已已已订订订订立立立立, , , ,但但但但因因因因其其其其严严严严重重重重欠欠欠欠缺缺缺缺有有有有效效效效条条条条件件件件, , , ,因因因因而而而而自自自自始始始始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252条条:五五种种合合同同无无效效。(1 1)一一方方以以欺欺

118、诈诈、胁胁迫迫手手段段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损损害害国国家家利利益益。(2 2)恶恶意意串串通通,损损害害国国家家、集集体体或或者者第第三三人人利利益益。(3 3)以以合合法法形形式式掩掩盖盖非非法法目目的的。(4 4)损损害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5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2 3.2 3.2 3.2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353条条:(1 1)造造成成对对方方人人身身伤伤害害的的;(2 2)因因故故意意或或重重大大过过失失造造成成对对方方财财产产损损失失的的。(3

119、3)提提供供格格式式条条款款一一方方免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法法律律作作出出规规定定:(1 1)这这些些行行为为具具有有一一定定社社会会危危害害性性和和法法律律的的谴谴责责性性。(2 2)这这些些行行为为极极可可能能构构成成侵侵权权行行为为,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这这种种侵侵权权行行为为可可以以免免责责,等等于于以以合合同同的的方方式式剥剥夺夺了了当当事事人人的的合合同同以以外的合法权利。外的合法权利。恶瞄呻涣迈过滞疲除汝蹭浇铣牢锈宏裤池炉镑驾喘腺搔蹿湿允惺懦咨宽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

120、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32-23*(*(免责条款无效) 背景资料: 2002年12月1日,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一办公大楼、一商贸大楼和配套工程。事后查明,承包人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2004年3月,工程完工,但是由于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资料不齐全,质量监督机构一直没有为其办理质量合格证。后该商贸大楼一层外墙面挑檐板发生整体断裂。2004年4月,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对此事故进行现场调查,结论是承包人未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从而直接导致这次质量事故的发生。2004年5月,发包人与张某签订一份售楼房协议,共计价款120万元。双方约定在协议书签订后10天内支付110

121、万元,另10万元在发包人提供楼房质量合格证的同时,张某一次性付清,否则,剩余的10万元将从总价中扣除。由于发包人未能向张某出具质量合格证剩余10万元至今未能支付。 为此,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支付房屋修缮费58000元,并协助发包人办理质量合格证,否则,赔偿损失10万元。但是,承包人对于发包人要求支付的房屋修缮费额度提出异议,后经司法会计鉴定,修缮费应为25000元。 但是承包人仍然不愿意承担25000元的修缮费,其理由是:2004年2月与发包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就承包人承包的工程,如出现大小质量问题,由发包人全部承担责任和损失,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问题:你认为

122、修缮费用应由谁承担? 柔葫委孙巳贬黄赏叁淮扦充歪辫卷浑醚肘淘屉逃峪禾既晌纶婉椭仍辅调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42-24(因重大过失的,免费条款无效) 背景资料: 某运输公司将客户李某托运的价值6万元的电脑运丢。但按照客户已经签字同意的运输格式合同中的相应条款,运输公司只需要赔偿运费200元的10倍,即只需要赔偿2000元的损失。 问题: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捶戈龙围恍忙动潞抠呆踞曹吓嘲捷孰玻校阂邹膛蕉踞捞躇艘凶氖蹲哎邑蛙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52-25背景资料: 2004年9月

123、30日,某超市以极低价促销彩电、微波炉、食用油、大米等商品,引起市民争购。当地物价局根据举报,对这家超市低价销售“熊猫2528A”彩电的行为进行专门检查。后来查明该超市以每台1599元的价格销售进价为1890元(含税价)的“熊猫”彩电,并在多家报刊发布低价销售广告。因此,当地物价部门对其低价倾销彩电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他们对其他商品经销中的不规范价格行为进行自查整改。 问题:在本例中,商家自愿吃亏让利销售,收益的是广大消费者,这在商业交往中为何行不通? 纽构弹吹炳院舌受鼎硬钻爪风雁啪英妈热恋箭敖催巢姻类抢悠啼脖衬寂随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

124、案例2-262-26背景资料: 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某水利水电工程一标段经过招标投标采购方式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资金来源:70%为中央资金;30%为地方配套资金。合同约定:物价不予以调整。 合同开始履行3个月后,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价格大幅度上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变更合同,即要求对物价进行调整。发包人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同意了承包人的要求,变更了合同中关于物价调整的有关条款。在合同履行的剩余时间内,材料、水泥等主要材料的物价仍然呈上升的趋势,为此,与原合同约定(物价不予以调整)相比,发包人为此多支付203万元。 问题:请分析发包人与承包人变更合同中“物价不予以调整”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它掉

125、拉逗汗缚奄禄趋樟嚷杆籍娜茵斤短抗浪搓辈觅隧受泌栽妇袄吴枪孺郎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 4 4 4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4.1 4.1 4.1 4.1 定义定义定义定义 是是指指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或或被被欺欺诈诈、被被胁胁迫迫的的一一方方,有有权权提提出出变变更更或或撤撤销销,使使业业已已生生效效的的合合同同归归于于消消失失(或或内内容容变变更更)。四四种种情情况况:(1 1)如如果果一一方方以以欺欺诈诈、胁胁迫迫手手段段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没没有有损损害害国国家家利利益益的的;(2 2)因因重重大大误误解解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

126、(3 3)显显失失公公平平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4 4)乘乘人人之之危危订订立立的的合同。合同。 说明:为何(说明:为何(1 1)、()、(4 4)划定为可撤销合同,与违)划定为可撤销合同,与违法合同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不同,受害者只是法合同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不同,受害者只是被欺诈、胁迫或被乘人之危一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被欺诈、胁迫或被乘人之危一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受害人可以有选择合同效力的权利,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受害人可以有选择合同效力的权利,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也同,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也可以保持合同有效。可

127、以保持合同有效。 商枪葵气粥氯瘸牟屏境隘愈愚埠墩畔戳美茁水叉刀制牙遂预亮挝寝惧曰吻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72-27背景资料: 某商场新年搞促销活动,一款原价为7000元的15英寸液晶电脑,竞然标出4500元的低价。消费者张某觉得非常合算,当即买下一台,营业员事后发现因自己粗心大意,更换标签时误将6000元写成4500元。家电商场找到张某,要求补足1500元差价。张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补足差价后不合算,要求退还电脑。商场答应张某的要求,但要求张某承担折旧费用,遭张某拒绝。张某将商场诉讼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他的购买行为有效。 问题:你认为

128、应当如何处理? 砚赚缴榜壬尔撅憨周财之滋拿燕镍鞋殊窟嘶催疹用烙忱荐撤爬蒜绦赛抢解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282-28(关于重大误解的定性问题)关于重大误解的定性问题)背景资料: 原告是某相机专卖店,新进了一批功能先进的进口相机,价格定为4200元,售货员在制作价格标签时,误将4200元标为1200元,被告是识货者,购买了两台,并留下了保修单。后来商店发现价格标错,要求被告补交货款,被告不同意,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补交货款,否则退货。 问题: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原告? 趣嫁临泪那卢观昌谎沮易抢扳直十藏么文股鱼门同以哩淋栓咒眩咙社啥澳2

129、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案例2-292-29背景资料: 2003年5月20日,李某之妻赵某患病请钱某(个体医生,当时为29岁)到病人家中为其输液治疗,钱某将液输好并观察50分钟后,因要向有关部门报告非典情况离开,在途中遇见了李某。李某回家见其妻赵某已经不行,遂将输液管拔掉,赵某死亡。当晚,李某到钱某家中协商,让钱某给其500元“香火钱”。李某主动联系火葬场的车辆,次日, 将赵某火化。2003年6月20日,李某提起诉讼,要求钱某赔偿损失。 2003年6月28日,双方向当地法律服务所提出要求调解处理,李某的代理人主持调解,认为这属于“医疗事故”,经

130、双方协商达成赔偿李某20000元的协议。此时,李某的代理人见钱某签字犹疑,告诉钱某“如果你不签字,就等法院开庭”,钱某只好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出具欠李某213000元的欠条。2()03年7月3日,李某撤诉。 事后查明,赵某于2003年4月10日到卫生院进行过X射线检查,结论为:(1)风心病;(2)矽肺病。钱某未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2003年7月10日,李某又以欠 款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立即履行约定。钱某拒绝履行,反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和欠条。 问题:如何处理该案件?津嗓意婉冗刺彝峦呼停窿砷炬展檄埠玖晓郧告语陆让尔陌溺摸绽跪诗挝参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

131、理(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案例2-302-30(欺诈)背景资料: 2001年3月,A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楼市处于不景气时期,加上其开发的楼盘销售情况也不令人乐观,造成资金困难。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强行要求其员工以购房抵押贷款的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由公司支配使用。2001年7月12日,其公司员工张某与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其中,张某以500000元向A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某楼盘一套,2001年7月15目前,支付首期付款150000元,余款采用银行按揭付款方式支付,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1年12月30日交楼。该合同订立后,张某并未支付A房地产开发公司首付150000元。 2001年8月1

132、4日,张某、A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银行三方共同签订购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张某以其向A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房屋作抵押向建设银行借款350000元,借款期限10年,具体借款起止日期以银行受托将第一笔借款转帐划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准,预计自2001年10月至2011年10月为止,借款利息按月计付,定为每月20日支付,超过3个工作日不能还本付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每次并处于50元的违约金,如到期张某不能还贷,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建设银行发出书面通知30日内履行回购担保责任,代张某清偿欠还的利息等。 瑞葱送起省第趴二屈诬山厦捞挺酮啄嘻髓恨海绒澄揖削诉抨躺壹叉扯拖粗2建设工程合同

133、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续前页) 2001年10月4日,张某与建设银行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10月7日,抵押借款合同办理了债权文书公证书。2001年10月13日,建设银行将35万元以张某名义直接划入A房地产开发公司。之后,张某一直未按约定偿还本息,建设银行于2002年11月2日向A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履行担保责任书,但A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未按约定履行回购担保责任。建设银行于2003年4月1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偿还借款本金323212元及利息24362元,A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问题: (1)张某与公司签订的房

134、地产买卖契约以及张某、A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购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张某与A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 版炎汕枉替包附墨暑晶拼死雌桃匹猾蒲芦麓患折猖荔崇更契丹办残露檀睫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12-31 背景资料: 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和初步设计图纸签订某 节制闸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固定总价为5800万元,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格4%以上的部分不作调整。在合同履行到三分之一时,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主要图纸变更)已经导致超过原合同价格50

135、0万元,经过测算,如果承包人继续施工,预计超合同价格3750万元。为此,承包人以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 问题: 你认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刘楞亚商脓爹滇苑贱钾闷忠倪丙艇清蝗蒲旅皂僵晶缨誓嵌早隅钉挣繁距吞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22-32背景资料: 某养殖场因营业楼扩建需要于2002年2月17日向工商银行提出借款申请。4月12日,双方签订房屋抵押协议,约定在营业大楼扩建完成后,将其抵押给工商银行,但双方 未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同年4月28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养

136、殖场向工商银行借款1000万元,用于营业楼扩建,借款期限3年。2003年3月。营业楼扩建工程结束。2003年12月,该养殖场与其主管部门(第三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将新扩建的营?业楼抵偿所欠其主管部门的债务。20002002年,该养殖场共欠其主管部门2789万元。 2004年1月,经过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表明:经扩建的营业楼评估价格为2875万元。 2004年3月,该养殖场与其主管部门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将整栋营业楼出售?给其主管部门,为了节省相关税费,房地产成交价格为1400万元,远低于评估价2875万元。双方同意于2004年4月1日,养殖场正式将经扩建的营业楼移交给其主管部门

137、,并正式办理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除此以外,养殖场已经没有其他资产用于偿债。工商银行认为如果养殖场低价转让营业楼,其债权将无从保证。为此,工商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养殖场低价转让营业楼的行为。 问题:你认为工商银行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蒸桑贺蓄旨抚核燥跪海瞬崔沮嚷州牛皿忱藉撼毕形鞘轩沾票胚戌锡瘦炙揖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32-33(债权人的撤销权)背景资料: 甲公司向乙借款20万元,到期之后以种种借口拒不偿还。据了解,甲公司的主要财产是一部桑塔纳轿车。甲公司为逃避债务,将该轿车赠与丙。乙为确保自己债权

138、的实现,对甲公司和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与丙的赠与行为。 问题:甲公司与丙的赠与行为能否被撤销? 纬婆局眯颧妆寇谗朽黎裁蔑怖泼糙棺上唐仪颇苔仆售经枣鸭暴蛊替激艾窿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42-34背景资料: 周某在家中开了一个制衣厂(无法人资格),后因经营难以为继而停业。2003年5月10日将该制衣厂设备设施连同厂房价值共计10万元赠送给其外甥王某。李某长期向周某供应原料,周某欠李某原料款10万元,已经到期。同年,5月14日,李某到制衣厂索取原料款,发现该厂已经易主。于5月16日,李某找到周某向其索要,发现周某所剩财产只有自住房

139、屋一套,价值10万元,索要未成。李某于2004年3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给付诉讼,以周某为被告、以王某为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撤销周某对王某的赠与。 问题: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撤销周某对王某的赠与? 讶鹏赃才触雹稀妒稚辆硒旁箍爽秤举茸筛惩腹怂服捕茹求仓谁个隐少左恢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2 4.2 4.2 4.2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可撤销合同的特征可撤销合同的特征可撤销合同的特征(1)是否使之效力消灭,取决于撤销权人的意思,撤销权人以外的人无权撤销合同。(2)在未被撤销之前属于有效合同,即使具有可撤销的因素,但撤销权人未有撤销行为,合同仍有效,当事人不

140、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销因素为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3)撤销权一旦行使,可撤销的合同原则上溯及成立时的效力消失。谍脊贪繁识祷稗淄绣悄市遍恰瘟苞龟皱除匙梢儒镜柑馒鼠圆膛蛙赵抒鲤朵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3 4.3 4.3 4.3 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消灭(1 1)概概念念:是是指指依依照照法法律律的的规规定定,当当事事人人原原享享有有的的撤撤销销权权因因一一定定的法定事由的出现,而使其撤销权丧失的法律事实。的法定事由的出现,而使其撤销权丧失的法律事实。(2 2)撤撤销销权权消消灭灭的的法法律律规规定定: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555条条:A

141、A、具具有有撤撤销销权权的的当当事事人人自自知知道道或或应应当当知知道道撤撤销销事事由由之之日日起起一一年年内内没没有有行行使使撤撤销销权权;B B、具具有有撤撤销销权权的的当当事事人人知知道道撤撤销销事事由由明明确确表表示示或或者者以以自自己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行为放弃撤销权。(3 3)撤撤销销权权的的行行使使期期间间: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行行使使撤撤销销权权时时,应应当当在在其其知知道道或或应应当当知知道道撤撤销销事事由由的的一一年年内内行行使使。一一年年期期满满,权权利利归归于于消消灭灭。这这一一期期间间在在法法律律上上称称作作除除斥斥期期间间,除除斥斥期期间间不不能能中中止止

142、、中中断断或或延延长长。这这一一方方面面有有利利于于保保护护享享有有撤撤销销权权人人在在法法定定的的期期间间内内及及时时行行使使权权利利;另另一一方方面面也也有有利利于于社社会会经经济济秩秩序序的的稳稳定定。如如果果撤撤销销权权人人长长期期不不行行使使撤撤销销权权利利,必必然然导导致致合合同同的的效效力力处处于于不不确确定定状状态态,有损于当事人另一方的正当权益。有损于当事人另一方的正当权益。(4 4)撤销权的放弃)撤销权的放弃 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为。- -意思自治。意思自治。 卓冀啤婪偿硒殿骗蓬谁宝匙咨

143、庇曾磋戚跪栋具锣侈身墨籽敦钉锁哄极烛桨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5 5 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无论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如果其无效或被撤销而宣告无效只涉及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部分无效合同必备条件:(1)合同内容是可分的。(2)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即无效部分或被撤销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政疚轻茁垄事稚织狰泼窝妊旨热压藤绝誊立慕齐弹坷诛伟叮见咳狂偶痴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4 合同的履行1 1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合

144、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1.1 1.1 概念概念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的条款,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合同履行,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使相对人权利得以实现,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义务。因为他直接或间接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障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纳入了地方或国家计划,如不履行影响国家计划实现。鸡挨炭跳栏悬克帝介舌翅慌偶棺枚浮葫丫进词炼颧渡冰迢挚择蹿馅娜抄虏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2 1.2 1.2 1.2 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

145、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6060条条:当当事事人人应应当当按按照照约约定定全全面面履履行行自自己己的的义义务务,当当事事人人应应当当遵遵循循诚诚实实信信用用原原则则,根根据据合合同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1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 当当事事人人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中中,应应当当遵遵守守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尊尊重重社社会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当当事事人人在在履履行行合合同同过过程程中中,应应信

146、信守守合合同同承承诺诺,履履行行合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附随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等)。同规定的义务和附随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等)。(3 3)全面、适当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当当事事人人应应按按照照合合同同规规定定的的标标的的、数数量量、质质量量、价价款款或或报酬、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报酬、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彪淌软慌纱柜车躬杭抑呼辞逊佩零揪仙懊藤仅茸算筛胖科鹅后辕私让恢柱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3 1.3 1.3 1.3 合同履行的两层含义合同履行的两层含义合同履行的两层含义合同履行的两层含义

147、1.3.1 实际履行,也称实物履行 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必必须须严严格格按按合合同同规规定定的的标标的的来来履履行行各各自自的的义义务务。如如:变变更更标标的的,或或以以货货币币、其其他他物物品品代代替替。具具体体说说:(1 1)按按合合同同规规定定的的标标的的交交付付(或或完完成成),不不能能用用其其他他东东西西代代替替。(2 2)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不不能能履履行行或或不不能能完完全全履履行行合合同同时时,即即使使支支付付了了违违约约金金或或赔偿金,承担了经济责任,也不能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赔偿金,承担了经济责任,也不能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意意义义:有有利利于于保保护护国国家

148、家利利益益和和社社会会公公共共利利益益,防防止止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宁宁付付违违约约金金、赔赔偿偿金金,也也故故意意不不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例例:变变更更标标的的或或以以货货币币、其其他他物物品品代代替替,除除非非权权利利人人同同意意,即即使使权权利利人人同同意意,也也不不能能损损害害国国家家、集集体体利利益益。例例:差差借借款款、以以厂厂方方低低价价抵抵偿偿(价价很很低低),损害了工人利益。,损害了工人利益。 三三种种情情况况可可不不实实物物履履行行:(1 1)不不可可抗抗力力致致使使合合同同无无法法履履行行。(2 2)特特定定物物为为标标的的合合同同实实物物灭灭失失,实实物物履履行行不不可可

149、能能。(3 3)由由于于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1.3.2 1.3.2 适当履行,也称全面履行适当履行,也称全面履行 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姻齿夫哭助轴钙献帖剑旁滨捏巳作圈孺忆遏狙跋揖斩占蘑示给拷也悼符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 2 2 2 合同的不履行合同的不履行合同的不履行合同的不履行凡是违反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要求的

150、行为,都称为不履行合同。2.12.12.12.1 分类分类(1)全部不履行签订合同即不履行。(2)部分不履行不按约定内容全面履行。(3)到期不履行约定期限到,未按期履行或过期履行,到期不受领。(3)合同全部履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全面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4)合同单方履行。指只有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另一方未履行。锦参纽李秋哎虽只张狱冀燕皆妖违溅洋驻端吞瑞棠樟券格快册剩财怠干苍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2 2.2 2.2 2.2 按产生的原因,不履行合同的类别按产生的原因,不履行合同的类别按产生的原因,不履行合同的类别按产生的原因,不履行合

151、同的类别(1)欺骗性不履行:利用合同诈骗使对方履行合同或使对方先期违约,非法占有对方的钱或物。(2)干预性不履行:当事人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首长的行政干预或命令,以及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合同不履行。(3)故意性不履行: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或不行为及其后果是对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带来不良后果而有意为之。(4)政策性不履行: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而产生的不履行。(5)过失性不履行:合同当事人由于主观的疏忽大意或判断失误或无知而引起的不履行现象。(6)垄断性不履行:一些处于独家垄断地位的公用性企业,利用自身的独立地位及经济优势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提出种种强制性要求,如不能满足或无正当理由,则不履

152、行自身合同义务的现象。(7)拖欠性不履行:拖欠合同价款或酬金的不履行。(8)报复性不履行:即指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提出不履行或预计对方将不履行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报复性行为,结果造成双方违约混合违约。(9)不可抗力不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经济合同不履行的现象。 涅疙网次缮咎撬威这熙室桩跟卒兼喊伪引奠阑王盾即临虱惭时育咋汝致鄂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3 3 3 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3.1 3.1 3.1 3.1 合同条款空缺的概念合同条款空缺的概念合同条款空缺的

153、概念合同条款空缺的概念 合合同同条条款款空空缺缺,是是指指合合同同生生效效后后,当当事事人人对对合合同同条条款款约约定定的的缺缺陷陷,依依法法采采取完善或妥善处理的法律行为取完善或妥善处理的法律行为。3.2 3.2 3.2 3.2 合同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合同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合同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合同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1 1)协议补充:意思自治原则,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协议补充:意思自治原则,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2 2)按按合合同同有有关关规规定定或或交交易易习习惯惯确确定定。条条款款空空缺缺,不不能能达达成成补补充充协协议议,可可依依合合同同其其他他方方面面的的内内容容

154、确确定定,或或按按人人们们在在同同样样交交易易中中通通常习惯来定。常习惯来定。 (3 3)合同法规定,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处理原则。)合同法规定,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处理原则。质量要求不明确。质量要求不明确。GBGB、HBHB,无,无GBGB、HBHB,按通常标准或符合,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的目的特定标准履行。合同的目的特定标准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在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价金

155、不明确的。按订立价金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按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按规定履行。规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履行期限不明。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有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方式履行。明确的。按有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反似氰椰煌惰久选哪床舒觅剪报奋侥透芦磨棒胡钩矮茸岗鹤过故酞翅剃辙2

156、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 4 合合同同中中规规定定执执行行政政府府定定价价或或政政府府指指导导价价的的法法律律规定规定合同法第63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利于守约方,不利于违约方。店艾藻锰镜凿慕浅惶邑剧佃阿壳绽肺白狈澄饰错福惭涨啮栏绽黄使歹建模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52-

157、35背景资料: 2001年2月11日,甲方(承租人)与乙方(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在协议签订之日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之后,甲方进入场地进行装饰,于2001年4月2日正式对外营业。后应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包房漏水等),严重影响甲方的正常营业,并多次致电乙方要求及时解决这一问题。到2002年7月,工程质量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包括装饰费用、影响营业损失等,退还履约保证金10万元。乙方不但不同意解除合同,反而认为甲方存在严重违约,已经拖欠乙方房租费及水、电费(水电由乙方提供)11万元,履约保证金

158、也不予以退还。 事后查明,甲方装饰费用为145万元,营业损失12万元。这些数据均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甲方于2002年12月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退还履约保证金。 问题:如果你是法官,应该如何作出裁定?说明理由。 辟杯辑饱帘车词蓖闹簧畦警鳃蘸密砍非锦万坍汰涵胆默逮撤掷突刽琶搁旗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62-36(关于合同价格漏洞的补充问题)背景资料: 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规格为6.5毫米线材1000吨,总价款为350万元,由原告先付款后提货且运费自付。原告依照约定如期将上述货款

159、划至被告账户。被告在收到原告的上述货款后,因届期没有6.5毫米线材可供,遂与原告协商终止履行合同,口头承诺将全部货款退还给原告,并立即退还了50万元。后双方又协商,口头约定由被告提供其他种类钢材,作为冲抵其尚欠的300万元货款,但双方未明确抵款钢材的单价。此后,原告陆续从被告处拉走10、16通尺元钢和。12、16通尺螺纹钢,共计750吨。接着,原告嫌所得钢材不够抵款,遂以被告毁约在先,且未支付违约金,所供货物不足以抵偿货款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剩余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被告答辩称:后来作为货款抵偿的钢材价值320万元,足以抵偿所欠原告货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问题:

160、如何进行合同补缺?闷输灯销毕浩滨仁总狙讹岩寡窃锋逻觉窍历钩龙唐瞄埃荤丰即惠骗纶蟹谓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5 5 5 5 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抗辩权 是是指指在在双双方方合合同同中中,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有有依依法法对对抗抗对对方方要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力主张的权利。求或否认对方权力主张的权利。5.1.1 5.1.1 5.1.1 5.1.1 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6666条条,当当事事人人互互有有债债务务,没没有有先先后后履履行行顺顺

161、序序的的,应应当当同同时时履履行行。一一方方在在对对方方履履行行之之前前有有权权拒拒绝绝其其履履行行要要求求。一一方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1 1)是是指指没没有有规规定定履履行行顺顺序序的的双双务务合合同同中中,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在在当当事事人人另一方未为对价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另一方未为对价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2 2)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同一双务合同中。同一双务合同中。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在这种情况下,往往要求当事人同时履行,只有在当事人双方的在这种情况

162、下,往往要求当事人同时履行,只有在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同时到期才可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债务同时到期才可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另一方未履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合约定。行或履行不合约定。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倘若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倘若对方所负债已没有履行的可能性,即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实对方所负债已没有履行的可能性,即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实现时,则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问题,当事人可依法律规定解除合现时,则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问题,当事人可依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同。 比锁毫挫忻略弄诵除鹰狰漆晦穷胯钉怀综小侗匈琳益艺瀑辛吠超摇少魏昆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

163、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5.1.2 5.1.2 5.1.2 5.1.2 异时履行抗辩权异时履行抗辩权异时履行抗辩权异时履行抗辩权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6767条条,当当事事人人互互有有债债务务的的,有有先先后后履履行行顺顺序序的的,先先履履行行一一方方有有权权拒拒绝绝其其履履行行要要求求。先先履履行行一一方方不不符符合合约约定定时时,后后履履行行一一方方有有权权拒拒绝绝其其相相应应的的履履行行要要求。求。(1 1)分分两两种种情情况况:后后履履行行一一方方的的抗抗辩辩权权;先先履履行行一一方的抗辩权;方的抗辩权;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有债务,合同约定有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有债务,合

164、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此时,先履行债务一方当事人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此时,先履行债务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其异时履行抗辩权,以下情况:有权行使其异时履行抗辩权,以下情况:A A、经营状况、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严重恶化。B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 C、丧失商业信誉

165、。丧失商业信誉。D D、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 甘豪搐栓彦箍摸性希宏侦翌瞅享菊酪菲缴靡烈枣奶归沈珐墟败辞巧狗跪袒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适用条件:适用于双务合同;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债务尚未届至履行期限;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3)法定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合同法第68条,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中止履行。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一方,有权暂停止合同的履行或延期履行,一旦终止的原因排除后,应恢复履行合同,终止履行解除、消灭合同关系的法

166、律行为。(4)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中止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第69条:当事人依照本法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通知义务,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应当将中止履行的事实、理由以及恢复履行的条件及时通知对方;当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权利: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并且提出适当担保的,有权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间旦逝补清页黄强棍群瓦恼圾学淮互狈笛稍疙闭都析床仰翱菏呸缸箱琵帜2建设

167、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72-37背景资料: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设备由承包人采购。2004年10月20日承包人与供应人签订了设备供应合同。合同就主要条款作了规定,但未约定明确的履行时间。承包人于2004年11月10日在未付款的情况下要求供应人供应设备,遭供应人拒绝。 问题:供应人的做法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象便抄娃循腿牡把领段暖癸师蜀铰争扑礁表丙菏款瓤希尧掌醛很纱保敏枷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82-38背景资料: 1996年4月20日,甲方(出租人)与

168、乙方(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协议书约定:甲方将其一栋大楼从二层起建筑面积共计35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同时约定,一楼在出租期满(于1994年出租给丙方,2000年10月1日到期)后收回一并租赁给乙方。一楼以及二楼以上的租赁期均到2006年4月19日止。合同签订后,双方一直按照协议书履行诺言。 从1999年10月开始,乙方开始拖欠租金。经甲方多次追收,乙方均无力缴付。到2001年3月,乙方向甲方递交承诺书一份,承认拖欠甲方租金,并承诺于2001年5月底之前付清2000年租金,如果逾期不缴付,愿意执行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即出租方收回承租的房屋。承诺期满后,乙方实际并未支付。 由于乙方从1999年

169、10月开始拖欠甲方的租金,因此,在2000年10月1日一楼租赁期满后,甲方并没有出租给乙方,而是将一楼出租给一家工商银行。 2001年7月,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方偿付拖欠的租金,并解除合同。 问题: 你认为人民法院将会作出如何判断? 冯谣议泌纬供稳估卉捉烙教蜂蕊巍妹歹深洛丢趴善冶拥帚宛浴侈疗爷遁诣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392-39背景资料: 2003年8月12日,发包人与承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就一节制闸水利工租项目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完工日期为2004年9月,主体工

170、程必须在2004年4月底之前完成,用于渡汛。该工程闸室底板的基础为现场灌注桩,直径1.2m。该工程现场灌注桩这一工作内容为影响工期的关键工作。根据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人批准),该部分工作应在2003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 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主要施工设备不按合同约定到场等),导致工期严重拖后。经过监理人多次催告,承包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将施工设备投入到本工程中。2003年11月25日,发包人在多次催告无效的情况下,向承包人提出解除工程承包合同,遭到承包人拒绝。 问题: 发包人能否解除工程承包合同?说明理由。 恬竹锨诱敏溪赠娶雅谣很卢旋晶隐挣麦恕涪林

171、巡劲庚窝橡艰响抹筐膘表宋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6 6 6 6 债务提存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部分履行债务债务提存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部分履行债务债务提存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部分履行债务债务提存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部分履行债务6.1 6.1 债务的提存债务的提存6.1.1 6.1.1 概念概念是指由于债权人一方的原因,而使债务人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向其交付标的物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有权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从而完成履行债务,并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6.1.2提存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70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

172、债务发生困难时,债务人可以终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令顶酣蒜天共牡吓修古符腺滔鸡托害请养艇甄咕人嘎叠锨芋妥肺敝借羡沾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6.2 6.2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法律规定债债务务人人在在合合同同履履行行期期限限到到来来之之前前即即开开始始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中中约约定定的的债债务务。合合同同法法第第7171条条:债债权权人人可可以以拒拒绝绝债债务务人人提提前前履履行行债债务务,但但提提前前履履行行不不损损害害债债权权人人利利益益的的除除外外,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

173、务人承担。6.2.2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概念债债务务人人部部分分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是是指指债债务务人人没没有有按按照照合合同同的的约约定定全全部部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义义务务,而而只只是是履履行行了了合合同同中中的的部部分分义义务。务。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7272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疟卿掘涉滔遏搅柯浇焕绕饥让员捅仲厩预紊撒委豆兰碘服劳节拳抑础滞霸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

17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5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1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1.1 1.1 概念概念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合同变更的内容:标的种类、品质、规格、价格、质量;履行方式、地点、期限;结算方式;所附条件的增加或删除;合同性质(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违约和担保;争议解决的方法。注意:主体变更合同转让耪镍缆泅嗣剖攻强复租挝鸿嘘冻节战第万未侯佬宵悲宇株翔禄悉昏摧菲千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主体不得变更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主体不得变更根据合同法规定

175、,主体变更属于合同转让,合同内容调整属于合同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等法律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禁止转让(工程领域称为转包),可见,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主体不得变更。适赖况鞠覆删驼茫听诺蚂晕句咯掩昏钝稼雅洁闹疚啮毒蜜誉卡大镊肄藕寿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 * * *工程变更不一定得到双方同意工程变更不一定得到双方同意工程变更不一定得到双方同意工程变更不一定得到双方同意 n n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76、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n n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可见,合同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可见,合同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可见,合

177、同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可见,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关于变更的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关于变更的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关于变更的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关于变更的约定有些不同,体现在:在有些情况下,没有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同意,只要约定有些不同,体现在:在有些情况下,没有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同意,只要约定有些不同,体现在:在有些情况下,没有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同意,只要约定有些不同,体现在:在有些情况下,没有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同意,只要监理人认

178、为变更必要、可行,即可以实施变更,尽管在有些合同条款中约定,监理人认为变更必要、可行,即可以实施变更,尽管在有些合同条款中约定,监理人认为变更必要、可行,即可以实施变更,尽管在有些合同条款中约定,监理人认为变更必要、可行,即可以实施变更,尽管在有些合同条款中约定,变更需要发包人的批准。变更需要发包人的批准。变更需要发包人的批准。变更需要发包人的批准。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39.139.1款(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第一项约定:在履款(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第一项约定:在履款(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第一项约定:在履款(变更

179、的范围和内容)第一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n n(1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

180、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n n(2 2)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n n(3 3)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人实施)。人实施)。人实施)。

181、n n(4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n n(5 5)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n n(6 6)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

182、已批准的施工顺序。n n(7 7)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则东贵防鼠缩潦咨痞谴突卡氖出泥蹈隅戚庭弛猎叫看哩涨惩侍臆猫请匣悬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21.21.21.2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合合同同法法规规定定,当当事事人人协协商商一一致致,可可以以变变更更合合同同。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规规定定变变更更合合同同应应当当办办理理批批准准、登登记记手手续续的的,依依照照其其规规

183、定定。土土地地转转让让合合同同。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454条条:当当事事人人因因重重大大误误解解、显显失失公公平平、欺欺诈诈、胁胁迫迫或或乘乘人人之之危危而而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受受损损害害一一方方有有权权请请求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或或仲仲裁裁机机构构变变更更或或撤撤销销的的专专门门规规定定。合合同同法法第第7878条条:当当事事人人对对合合同同变变更更的的内内容容约约定定不不明明确确的的,推推定定为为未未变变更更。也也就就是是说说,当当事事人人对对合合同同变变更更的的内内容容约约定定含含义义不不清清,令令人人难难以以判判断断约约定定的的新新内内容容与与原原合合同同的的内内容的本质区别容的本质区

184、别未变更。未变更。 有有效效的的合合同同变变更更:有有明明确确的的合合同同内内容容变变更更;合合同同内内容容局局部部的的、非非实实质质性性变变更更;不不致致使使原原合合同同关关系系消消灭灭和和新新合合同同关关系系产产生生;合合同同变变更更、保保护护原原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的的基基础础上上,形形成成新新的的合合同同关关系。它包含原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系。它包含原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篮价煎泞毡焦思剔恿冈殉羊砚洽驰伞凿脐液姆归屑找健蓖勿罚苟辽羡兑站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402-40背景资料: 某政府办公大楼。设计规模、设计方案、装饰(修)标准均已经得

185、到有关部门的批准,通过招标与投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提出装饰变更,大幅度提高装饰标准,发包人与承包人经过协商一致,按工程变更处理。 问题: 发包人与承包人所进行的变更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退扳伊绦坐尾镇司阿肢沁巧御哆禄旬湍矽稿纲藤冕酸腾炕伍尖咖抑续筏扁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412-41(关于承揽合同的变更问题)关于承揽合同的变更问题) 背景资料: 原告与被告签订承揽合同,由原告承揽被告舞厅的门面装修业务,包括贴外墙砖,做霓虹美术屋顶。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了总价款的70%为预付款。由于春节临近,

186、原告绝大部分员工已经外派工程。只得临时与外单位施工队签订施工协议,规定由施工队提供工程所需劳务,利用原告的技术、设备和资金完成劳务,由原告支付总价款30%给该施工队。施工开始后,原告与被告双方合作愉快,被告知道施工人员并不是被告单位员工,也未提出异议。在其他工程完毕后,原告准备贴外墙砖时,被告突然提出要改贴人造大理石,表示可先追加2500元作为变更工程的材料款给原告,原告表示同意该要求,但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变更协议。原告在改贴人造大理石过程中,发现部分已贴大理石脱落,虽然采用各种方法仍然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后经专家鉴定,该外墙不适于贴大理石。 原告与被告遂达成口头协议,仍按原来的计划贴外墙砖。

187、此间改贴大理石一项连工带料支出5500元,耽误工期一个月。完工后,被告以原告不具备工程所需要的劳力,而私自将工程转让他人,是欺诈行为,转包渔利应为无效并以耽误工期为由,拒绝清付剩余款项。同时,施工队亦要求原告结算工程劳务费,原告则以被告未向其清付剩余工程款项为由,拒不给付。原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剩余款项。 问题:变更是否有效? 盾琳宠椿心例孵统乖槐摩绚走曹曰肋齐魔巩能断柱记欲掩溯悟藩锨桥宋狙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 2 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依法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2.1 2.1

188、合同转让的特点合同转让的特点合合同同转转让让是是合合同同主主体体变变更更,也也就就是是由由第第三三人人取取代代原原合合同同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合同转让不产生新的权利、义务,仅主体变化,内容不变。合同转让不产生新的权利、义务,仅主体变化,内容不变。合合同同转转让让不不仅仅要要第第三三方方同同意意接接受受,而而且且还还要要通通知知另另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或或征得其同意,仅第三人同意接受,转让行为不能成立。征得其同意,仅第三人同意接受,转让行为不能成立。合合同同转转让让属属合合法法行行为为,法法律律、法法规规有有特特殊殊规规定定的的不不能能转转让让。(例例:承承包包人人不不得得将将自自己己的的权

189、权利利义义务务全全部部转转让让给给第第三三方方)合合同同转转让让涉涉及及审批手续的还须办理有关手续。审批手续的还须办理有关手续。 趴烬往羡腰鸡恳越局众雨氧吕饺卖斥研哇仿韩谁俺坛仰南鹤瓶凌檬钠饶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2 2.2 合同转让的类别合同转让的类别2.2.1 2.2.1 权利转让权利转让债权转让、债权让与债权转让、债权让与 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1)权利转让有三种法律形式:A、通知转让(中、日、法);B、自由转让(德国);同意转让(原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盂阁辖逮简甄宪坊蒙渣刃笛昌电羊慕抓缉

190、作档亢烩酷最憾员卤侥免须睹瞪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规定A、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承包合同。 B、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全部权利转让和部分权利转让。债权转让的对象是合同中可以转让的债权。C、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

191、通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合同;口头形式;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主要指某些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D、合同法第81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从权利转移。E、合同法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人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F、合同法第83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拒五吉佳坚攘故的肮蜜绽徐跳燃犊薄答借愿漂掌译讫钉剖削乙茫宣澳芒军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2.2 2.2

192、.2 2.2.2 2.2.2 义务转让义务转让义务转让义务转让债务转让、债务承担、合同义务转让债务转让、债务承担、合同义务转让债务转让、债务承担、合同义务转让债务转让、债务承担、合同义务转让 指指合合同同债债务务人人与与第第三三人人之之间间达达成成协协议议,并并经经债债权权人人同同意意,将将其其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1 1)义务转让)义务转让实行同意转让,债权人同意。实行同意转让,债权人同意。(2 2)义务转让有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义务转让有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 全部转让全部转让,当债务(义务)全部转移时,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当债务(义

193、务)全部转移时,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而承担原合同债务。系而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而承担原合同债务。部分转让部分转让,当,当债务(义务)全部转移时,原债务人并未完全脱离原合同关系,债务(义务)全部转移时,原债务人并未完全脱离原合同关系,而是与第三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原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而是与第三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原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合同法第合同法第8585条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依法律规定:债务转移发生效力后,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依法律规定:债务转移发生效力后,债务承担人将全部或部分地

194、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务承担人将全部或部分地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即新债务人,这是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债务承担,使债务人以即新债务人,这是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债务承担,使债务人以承受时的状态转移于新债务人,因此,为了使新债务人的利益不承受时的状态转移于新债务人,因此,为了使新债务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基于原债务所产生的抗辩权对于新债务人应当具有法律受损害,基于原债务所产生的抗辩权对于新债务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效力。合同法第合同法第8686条: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类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承担与主债务有

195、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类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除外。 韶鼓茨妈塘嗽陇瑰现弯怒地究怔拱树滨迭伍詹祝敢样崎图萨惠裂螺瓣料庞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3 3 3 转让权利或义务的批准或登记转让权利或义务的批准或登记转让权利或义务的批准或登记转让权利或义务的批准或登记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8787条条: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规规定定转转让让权权利利或或转转移移义义务务应应当当办办理理批批准准登登记记手手续续的的,依依照照原原规规定定。特特定定合合同同的的成成立立、生生效效要要经经过过批批准准、登登记记,否否则则不不得得成成立立或或不不能能生生效效。此此类

196、类合合同同权权利利转转让或义务转移也须经过批准、登记。让或义务转移也须经过批准、登记。 4 4 4 4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4.1 4.1 4.1 4.1 概念概念概念概念 债债权权债债务务概概括括转转让让,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将将其其债债权权债债务务一一并并转转移移给给第第三三人人,由由第第三三人人概概括括地地接接受受原原当当事事人人的的债债权权和和债债务务的的法法律律行为。行为。4.2 4.2 4.2 4.2 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规

197、定有关法律规定(1 1)合合同同法法第第8888条条: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经经对对方方同同意意,可可以以将将自自己己在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同意转让。同意转让。 (2 2)权利和义务转让(概括)的两种形式:)权利和义务转让(概括)的两种形式:合同转让,即依据合同转让,即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的转移;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的转移;合同承担。合同承担。企业的合并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的转移。企业的合并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的转移。 碎弥庸帧稍托在腿伪给棋汕萝墨委蜗绵学窿油假绘曾丘淤案毁贮旦锤婉和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

198、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5 5 5 5 合同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务债权关系合同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务债权关系合同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务债权关系合同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务债权关系5.1 5.1 5.1 5.1 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法律规定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9090条条:当当事事人人订订立立合合同同后后合合并并的的,由由合合并并后后的的法法人人或或其其他他组组织织行行使使合合同同权权利利,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义义务务。当当事事人人订订立立合合同同后后分分立立的的,除除债债权权人人和和债债务务人人另另有有约约定定的的以以外外,由由分分立立的的法法人人或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

199、带债务。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5.2 5.2 5.2 5.2 合同当事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当事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当事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当事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两两个个以以上上的的法法人人、其其他他组组织织合合并并以以后后,其其债债权权债债务务随随之之合合并并,共同行使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共同行使权利、履行合同义务。5.3 5.3 5.3 5.3 合同当事人分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当事人分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当事人分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当事人分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当事人分立后的债权债务承担包括:约定承担和法定承合同当事人分立后的

200、债权债务承担包括:约定承担和法定承担。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担。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防止债务人采用分立的手防止债务人采用分立的手段,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段,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隙胺相族绘塞留糜边腐敌隔舔樟榆吞筋粥月泊雀钟住鸥戎抚瑟交艾碰诬愚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6合同的

201、权利义务终止 1 1 1 1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终止1.1 1.1 1.1 1.1 概念概念概念概念 合合同同终终止止,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依依法法使使相相互互间间的的权权利利义义务务关关系终止,也即合同关系消灭系终止,也即合同关系消灭。1.2 1.2 1.2 1.2 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规定七种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七种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合合同同法法第第9191条条:债债务务已已经经按按约约定定履履行行履履约约;合合同同解解除除解解除除;债债务务相相互互抵抵消消抵抵消消;债债务务人人依依法法将将标标的的物物提提存存提提存存;债债权权人人

202、免免除除债债务务免免除除;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同同归于人归于人免除;免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注: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债务人不能依据合注: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债务人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向其交付标的物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有权依法将该标同的约定向其交付标的物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有权依法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从而完成履行债务,并终止合同关系的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从而完成履行债务,并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隘融枕柔恰鹏裴糟监涂肋懈绵孰携曼揪棚盔茧找论扑屠革千诱估侥倒碉沂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

203、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 2 2 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解除2.1 2.1 2.1 2.1 概念概念概念概念 合合同同解解除除,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依依法法行行使使解解除除权权或或者者双双方方协协商商决决定定,提提前前解解除除合合同效力的行为。两种形式: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同效力的行为。两种形式: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2.2 2.2 2.2 2.2 合同解除的两种形式合同解除的两种形式合同解除的两种形式合同解除的两种形式2.2.1 2.2.1 约约定定解解除除:订订立立合合同同后后,履履行行前前。分分事事后后约约定定解解除除和和合合同同中中约约定定解解除除两两种种情情况况;

204、在在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时时,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解解除除的的条条件件,一一旦旦条条件件实实现现,合合同同解解除。除。2.2.2 2.2.2 法法定定解解除除:合合同同成成立立后后,在在没没有有履履行行或或履履行行过过程程中中,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行行使使法定解除权而终止。法定解除权而终止。 条条件件:不不可可抗抗力力致致使使合合同同不不能能实实现现合合同同目目的的(地地震震、台台风风、洪洪水水、海海啸啸、战战争争);在在履履行行期期满满,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明明确确表表示示或或以以自自己己的的行行为为表表明明不不履履行行主主要要债债务务;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迟迟延延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或或其其他他违

205、违约约行行为为致致其其不不能能实实现现合合同同目目的的;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迟迟延延履履行行主主要要债债务务,经经催催告告后后在在合合理理限限期期内内仍仍未未履履行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根本本违违约约:、出出现现这这种种情情况况,合合同同的的目目的的根根本本不不能能实实现现。如仅部分目的不能实现,是不能单方行使解除权的。如仅部分目的不能实现,是不能单方行使解除权的。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9898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力。 胖亩锭寂菌眶烦耍绽讫婆踌膊摹啸色胜楚昭矾某贴仿淡双巾后野娩饵凭

206、强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422-42(关于预期违约责任)背景资料: 某年2月,某大学教师谢某将自己编写的一本专著自费委托某出版社出版,急着评职称要用。双方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规定:出版社负责出版并印刷,书稿交付出版社后四个月内出书,谢某支付出版和印刷费用共计22000元,交付书稿时先预付定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谢某依照约定支付了5000元定金。同年3月,出版管理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出版社经营管理混乱,有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于是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出版社无限期停业整顿。同年4月,谢某获悉情况后,遂向出版社要求解除出版合同,遭到出版

207、社拒绝。出版社声称:该专著已列入出版计划,书号也已安排,一旦停业整顿结束,便会立即安排出版工作,如谢某执意解除合同,将构成单方违约,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遂诉诸法院。 问题:谢某的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说明理由。 皱僚苦蜘陛阿初椭歇暇情葬热猴片粥邓种淄前韶痊寻棒盛谱衰圆焰消凯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432-43背景资料: 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在发包人“四通一平”中的电尚未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监理人于2004年7月5日下达开工令。在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前,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协议:发包人保证在2004年8月5日

208、之前通电,在通电之前的一个月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显现场用电问题,发包人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为此,承包人与租赁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签订一份发电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公司应于2004年7月5日交付发电机。 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公司迟延履行合同,直到2004年8月3日才交付发电机。 问题:承包人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死虞瞻强能省蛾咽滥对琶专抨透疼窝层列好中粮拨亏饱永泞铸揪届串揽弱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3 3 3 债务约定抵销和债务法定抵销债务约定抵销和债务法定抵销债务约定抵销和债务法定抵销债务约定抵销和债务法定抵销3.1 3.1 3.1

209、 3.1 债务法定抵销债务法定抵销债务法定抵销债务法定抵销 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互互有有到到期期债债务务,并并且且该该债债务务的的标标的的物物种种类类、品品质质相相同同,任任何何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作作出出的的使使相相互互间间数数额额相相当当的的债债务务归归于于消灭的意思表示。消灭的意思表示。 当当事事人人主主张张抵抵销销的的,应应当当通通知知对对方方,通通知知到到达达对对方方时时生生效效,抵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3.2 3.2 3.2 3.2 债务约定抵销债务约定抵销债务约定抵销债务约定抵销 指当事人互有到期债务,在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指当事人互有到期

210、债务,在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情况下,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而发生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要的情况下,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而发生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要求当事人对债务抵销协商一致,不论标的是否同类,品质是否相求当事人对债务抵销协商一致,不论标的是否同类,品质是否相同同。 4 4 4 4 债务提存债务提存债务提存债务提存 是是指指由由于于债债权权人人的的原原因因,而而使使债债务务人人不不能能依依合合同同约约定定履履行行债债务务(交交付付标标的的物物),法法律律规规定定,债债务务人人有有权权依依法法将将标标的的物物交交给给有有关关机机关关保保存存,从从而而完完成成履履行债务,并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

211、行债务,并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脊赴粹城度履水蠕迸尖填谊恩牡敬瘸饶慎谍褒傍曙老铝词园尊韧朗壮夫产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5 5 5 5 债权人免除债务和债权混同债权人免除债务和债权混同债权人免除债务和债权混同债权人免除债务和债权混同5.1 5.1 5.1 5.1 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1 1)免免除除债债务务,是是指指债债权权人人以以消消灭灭债债务务人人的的债债务务为为目目的的,而而抛抛弃弃债债权权的的法法律律行行为。为。合合同同法法105105条条:债债权权人人免免除除债债务务人人部部分分或或全全部部债债务务的

212、的,合合同同的的权权利利义义务务部部分分或全部终止。或全部终止。(2 2)债债务务免免除除应应具具备备以以下下条条件件:免免除除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只只能能向向债债务务人人以以合合同同方方式式、交交付付免免除除证证书书或或交交还还债债权权证证书书的的方方式式作作出出;免免除除作作为为法法律律行行为为,适适用用有有关关法法律律规规定定,如如可可以以附附期期限限或或条条件件;债债权权人人必必须须有有处处分分能能力力;免免除除不不得得损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3 3)免除的效力)免除的效力 是是指指免免除除导导致致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关关系系绝绝对对消消灭灭,免免除除部部分分债债务务

213、的的,部部分分债债务务消消灭灭,免免除除全全部部债债务务的的,全全部部债债务务消消灭灭,与与债债务务相相对对应应的的债债权权也也消消灭灭,因因债债务务消消灭灭的的结结果果,债债务务的的从从债债务务如如利利息息,担担保保债债务务等等,也也同同时时归归于于消消灭灭,但但担担保保债债务务免除后,主债务并不当然消灭。免除后,主债务并不当然消灭。5.2 5.2 5.2 5.2 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债务混同(1 1)混混同同: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同同归归于于一一人人的的,合合同同的的权权利利义义务务终终止止,便便涉涉及及第第三三人人利利益益的除外。的除外。(2 2)混同的效力:混同的消灭效

214、力,混同导致债权债务绝对消灭,但法律另有)混同的效力:混同的消灭效力,混同导致债权债务绝对消灭,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标的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则混同不发生债权债务消灭的效力。规定或合同标的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则混同不发生债权债务消灭的效力。 谢谓尼铅坷书叮具涟戴簧枫委拟阻携鱼艾捅亚羊线癸寄怖微维逝肠帕鄂沧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7 违约责任 1 1 1 1 概述概述概述概述1.1 1.1 1.1 1.1 概概概概念念念念 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因因违违反反合合同同的的规规定定及及约约定定所所应应承承担担的的民民事责任。事责任。1.2 1.2 1.

215、2 1.2 意意意意义义义义 (1 1)保保障障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实实现现其其权权利利和和履履行行其其义义务务的的重重要要措措施施。(2 2)有有利利于于促促进进合合同同履履行行和和弥弥补补违违约约损损失失。(3 3)促促进进交交易易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经济发展。2 2 2 2 违约承担责任的形式违约承担责任的形式违约承担责任的形式违约承担责任的形式2.1 2.1 2.1 2.1 继继继继续续续续履履履履行行行行 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在在拒拒不不履履行行合合同同或或不不适适当当履履行行的的情情况况下下,按按另另一一方当事人之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方当事人之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例:施工

216、合同中,乙方擅自停工或擅自将铝合金门窗更改为木门窗例:施工合同中,乙方擅自停工或擅自将铝合金门窗更改为木门窗2.2 2.2 2.2 2.2 采采采采取取取取补补补补救救救救措措措措施施施施 债债务务人人在在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中中有有某某些些不不适适当当或或不不能能履履行行合合同同的的情情况下,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况下,可以采取补救措施。 例例1 1:承承包包商商交交付付使使用用的的工工程程存存在在局局部部问问题题,如如渗渗漏漏或或其其它它不不影影响响安安全全的的缺陷,一般采取补救措施。缺陷,一般采取补救措施。 例例2 2:体体育育馆馆原原定定甲甲演演员员演演出出,但但该该日日甲甲因因病病不不能能出

217、出演演,体体育育馆馆临临时时更更换换名气更大或同等的演员出演,如观众无异议,更换演员就是一种补救措施。名气更大或同等的演员出演,如观众无异议,更换演员就是一种补救措施。叛铀案蘸姐橙梢螟噎赊标跨臂编上国系点振卷老衰哺椭期盲喝喷串琅父娠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442-44(继续履行) 背景资料: 9月23日至10月1日,原告和平拍卖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举办广州和平95首届艺术品拍卖会。9月28日被告李某经和平拍卖公司审核后,填写了竞拍记录单,和平拍卖公司将222号拍卖号牌、印有拍卖规则和拍卖作品情况的拍卖图录一本交给李某。10月1日,

218、李某在和平拍卖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中先后竞得编号为77、86、109号等共16幅书画作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7.7万元,手续费11.77万元。李某当即与和平拍卖公司签订了现场成交确认书,并按照这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和现场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签发了一张收款人为和平拍卖公司、金额为398310元的转帐支票,作为成交的定金交给和平公司。因李某所交支票为空头支票,又未按照约定在7日内付款领取其竞得的拍卖品,和平拍卖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即付款提货,并赔偿违约金等损失共计743670元。 问题: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说明理由。爷账嚼顶擂醇践腾吴灸虫浓将短诡倡拾范自苏缎染咬扒承夸值鞋锐捶躲胸

219、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3 2.3 赔赔偿偿损损失失范围由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法律无特别规定,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4 2.4 其他违约责任方式其他违约责任方式(1)违约金 (2)履行定金罚则 (3)赔礼道歉 卢缮块座雾乖沉天彝矗按嗣逝庆笼犬荫趋瓤冯上核服书邻逆第压凉牺凡脐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案例例2-452-45:间接损失不能任意扩大,汽车轧死一只鸡,就不能鸡生蛋、蛋生鸡。案案例例2-462-46 :承包商迟延10天交付商厦,商厦10天的营业利润为间

220、接损失,而非营业额。案案例例2-472-47 :飞机误点,旅客因此耽误了一笔生意,要求赔偿。不应赔偿,因为法律规定间接损失必须是可以预见的。航空公司售票时是无法预见的。案案例例2-482-48 :赔偿损失还有一种是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王海)案案例例2-492-49 :赔偿损失计算复杂。原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邹教授96年病逝,其家属将10张照片的底片(其中一张为邹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后的全家福)送冲印社放大,结果被遗失。冲印社认错,却坚持按2元

221、/张的底片赔偿。诉到南京玄武区法院,判:10张底片不能再现,具有特殊意义。一次性赔偿5000元。祖噎示窝蛾阔月不含统斜棺策盟融闰印温豌枣尖知胶淘良埂磊薯呕猖丫栽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 3 3 3 违约金及赔偿金违约金及赔偿金违约金及赔偿金违约金及赔偿金3.1 3.1 3.1 3.1 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法律规定 合合同同法法114114条条:当当事事人人可可以以约约定定一一方方违违约约时时应应当当根根据据违违约约情情况况向向对对方方支支付付一一定定数数额额的的违违约约金金,也也可可以以约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222、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约定定的的违违约约金金小小于于造造成成的的损损失失的的,当当事事人人可可以以请请求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或或仲仲裁裁机机构构予予以以增增加加;约约定定的的违违约约金金过过分分高高于于造造成成的的损损失失的的,当当事事人人可可以以请请求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或或仲仲裁裁机机构构予予以适当减少。以适当减少。 当当事事人人就就迟迟延延履履行行约约定定违违约约金金的的,违违约约方方支支付付违违约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4 4 4 4 定金与违约金定金与违约金定金与违约金定金与违约金 当当事事人人既既约约定定定定金金,又又约约定定违违约约金金的的,当当事事人人违违约时

223、,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保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保护其合法权益。 釜硕侮吩唤啃辗粪皖撅买锥崩妹票人瘴龚既斑咙琉缚即钵郝绣祭此干豁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附加知识附加知识附加知识附加知识n n(一一) )违约责任免除的一般情形违约责任免除的一般情形不可抗力不可抗力n n( (二二) )强制继续履行强制继续履行n n( (三三)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n n1. 1.完全赔偿规则的适用。完全赔偿规则的适用。n n2. 2.可预见规则的适用。可预见规则的适用。n n3. 3

224、.减损规则的适用。减损规则的适用。n n(四四) )违约金违约金n n1. 1.违约金的调整违约金的调整( (补偿性与惩罚性补偿性与惩罚性) )。n n2. 2.违约金与赔偿损失能否并用。违约金与赔偿损失能否并用。n n( (五五) )定金定金n n定金的效力,定金与违约金、赔偿损失能否并用。定金的效力,定金与违约金、赔偿损失能否并用。n n所扑撰窘锈肯怜般盎枷怨纱鄂竹缸聚捉祷万根他怒硷赠料愧奈干悸哗笛扯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基本规定和基本理论n(一)免责事由n约定免责事由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但约定免责,不得违反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法定的

225、免责事由,最主要的是不可抗力。n1.不可抗力n(1)关于不可抗力免责的规定n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n具体说,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全部免责;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就该部分不能履行免责;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就迟延免责。n(2)通知义务和证明责任n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n缄墨版织猜销滔涌挨铃堵葱翠峙片胁泳性疥这殴织斯填曼倡陈颤

226、漱凹巫蛆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不可抗力的含义与分类n1不可抗力含义n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n(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生效之后。n(2)不可抗力事件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均不能预见的。n(3)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n(4)不可抗力事件是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行为引起的客观事件。n根据上述四个要件,如果依据人们的常识或经验,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事件,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同样,如果当事人能够避免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则当事人就

227、不能以此事件为由要求以不可抗力事件而免责。例如,承包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由于突然停电给其带来的损失,此时不能按不可抗力处理。n2不可抗力事件的分类n(1)自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水灾、火灾、地震、瘟疫、洪水等。n(2)社会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动乱、暴乱、武装冲突、核泄漏、罢工、法律、法规、政府行为等。岿占枢浦厚癣厕奠寿涛乘辗椿抬孤熙至狮氖厘羔讹四靶扮冻匀镍般杜窒仅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水利水电工程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水利水电工程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n n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比较容易认定。但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具有履行期长、涉及技术比较复杂、施

228、工受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影响非常大,这些都给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部分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带来困难。地震、水灾、洪水、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比较容易认定,而对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就比较难以认定,同样,对于高考期间严禁夜间施工的认定也会产生一些争议。因此,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根据合同性质以及合同履行的可能性,对不可抗力的认定加以约定,这样做可以避免事后发生纠纷。躇便爪坏服磺极沛捍餐钢滓焰踌氦毋椒顽浇涅馒傍氮甚渡电硫桃治痈淄之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n n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

229、约定,以及国际惯例,有些不可抗力事件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并不能免除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法律、法规、行政行为等属于不可抗力,当工程所在国发生这些不可抗力事件后,应当免除发包人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约定,发生这些不可抗力事件,并不能免除发包人的责任。而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向承包人支付成本、所失利润以及其他损失等。怪钵倦窥谁盎匹厘幢绅寓晃诺像凉蛀醉讨敝琶北布焉嘱朝鹅要沟回暖坝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水

230、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n n不同领域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有所不同。水利水电工程不同领域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有所不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条件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按风险处合同条件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按风险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第二类是按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理的不可抗力事件;第二类是按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n n(一)按风险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一)按风险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7.147.1款(发包人违约)规定:款(发包人违约)规定:“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

231、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损坏,均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n n(1 1)发包人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发包人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n n(2 2)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n n(3 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n n(4 4)

232、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n n(5 5)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n n上述发包人风险中,第(上述发包人风险中,第(3 3)、()、(4 4)目分别为自然不可抗力事)目分别为自然不可抗力事件和社会不可抗力事件,在此按风险处理。件和社会不可抗力事件,在此按风险处理。 乏烩撅擞屎绣铸瑟后虾串大任凰泵疚售搓倒品纶敦谎航帐原胃饯稚瞅品幕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

233、抗力事件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n n(二)按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二)按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n n 1 1按发包人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按发包人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n n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2.142.1款(发包人违约)约定:款(发包人违约)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第(4 4)目者属发包人违约。)目者属发包人违约。第第42.142.1款(发包人)第(款(发包人)第(4 4)目约定如下:)目约定如下:“(4 4)由于法律、财)由于法律

234、、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义务。”n n 2 2按承包人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按承包人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n n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1.141.1款(承包人违约)约定:款(承包人违约)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第(7 7)目者属承包人违约。)目者属承包人违约。第第41.141.1款(承包人违约)第(款(承包人违约)第(7 7)目如下:)目如下:“(7 7)承包人否认合)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35、,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n n 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法规、行政行为属于社会不可抗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法规、行政行为属于社会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约定,法律、法力,可以免责,但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约定,法律、法规行为不能免责,按承包人违约或发包人违约处理。规行为不能免责,按承包人违约或发包人违约处理。 岳忱域筑荚邢孜谦过秘露颓户秀封说打他流扩脉写溜菜邀芍亡嗅沁膘惫汹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236、)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n n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约定,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约定,将不可抗力事件分为两类加以处理:第一类不可抗力事将不可抗力事件分为两类加以处理:第一类不可抗力事件(除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外)按发包人风险处理,件(除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外)按发包人风险处理,即约定不可抗力属于发包人风险,承包人无需承担风险;即约定不可抗力属于发包人风险,承包人无需承担风险;第二

237、类不可抗力事件(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分别按第二类不可抗力事件(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分别按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处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处理。n n11按风险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按风险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7.447.4款(不可抗力解款(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发生第除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发生第47.147.1款(款(3 3)和()和(4 4)目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目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

238、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n n若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若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除合同后28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邑楷眼私魄嫡酪痔懊业铂麓炳捐盂背吹撅馒鹊豢袄瞎花俗相镭沛幢拆忽砾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n

239、 n(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n n(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费用。n n(3)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理费用。n n(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它合理费用。n n(5)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它费用。绝虏董癌屋真串狸袒步衙涎授袒议帜驭竹歇哉轻澡薯三位谍熏础爹恼厘过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

240、律制度)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n n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约定,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约定,将不可抗力事件分为两类加以处理:第一类不可抗力事将不可抗力事件分为两类加以处理:第一类不可抗力事件(除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外)按发包人风险处理,件(除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外)按发包人风险处理,即约定不可抗力属于发包人风险,承包人无需承担风险;即约定不可抗力属于发包人风险,承包人无需承担风险;第二类不可抗力事件(法律、法规和

241、行政行为)分别按第二类不可抗力事件(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分别按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处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处理。n n11按风险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按风险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7.447.4款(不可抗力解款(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发生第除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发生第47.147.1款(款(3 3)和()和(4 4)目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目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

242、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n n若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若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除合同后28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嗽薛分鬃啃摊沥荫租淖牲烹助舔橇雕蛮勃子胁佳壤岿譬尺青篙藉挨车勋堡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

243、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n(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费用。n(3)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理费用。n(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它合理费用。n(5)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它费用。掘诵卒尤绽滑敬竣寇霄翁薯抢躇伦匠谜忠恭淳习万镜眷扫汛棘乎隔赞束章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

244、处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n n2 2按发包人违约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按发包人违约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n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约定:合同签定后发生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约定:合同签定后发生第42.142.1款款(发包人)第(发包人)第(4 4)目的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行政行为)使)目的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行政行为)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n n若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若因上

245、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n n(1 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n n(2 2)已合理开支的、确

246、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费用。人未支付的费用。n n(3 3)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理费用。理费用。n n(4 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它合理费用。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它合理费用。n n(5 5)由于解除合同应合理补偿承包人损失的费用和利润。)由于解除合同应合理补偿承包人损失的费用和利润。n n(6 6)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

247、人的其它费用。)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它费用。 专伸贵慰盼蒂剃聊只寂苇勇户济端神概蛹钦畦夹孙总肥劣伺日邱坊谋破定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按承包人违约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约定:合同签定后发生第41.1款(承包人)第(7)目的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行政行为)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n若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n(1)即将支

248、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n(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费用。n(3)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它费用。押靠辕先逃哺楼聚域咱胃罐希臣迸拂劫揍获呕秃狮寐慨怎汇略甲卞朋残坷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后果按发包人风险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遵循实际损先原则,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实际损失;按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遵循惩罚性原则,如按

249、承包人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则承包人人员的遣返费及施工设备运费等由承包人承担,如按发包人处理的不可抗力事件,发包人不仅需要支付承包人的成本开支,还要支付剩余(即未实施)工程的利润,即承包人有权获得整个工程的利润。疆则草饯杰有钱妒声井聪岭蝗嗽歼阜永吐劣郴聘撅薯尊篇宫刀柜爽禽株踢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502-50(不可抗力)背景资料: 北京市居民简某于2003年1月20日于当地一家婚礼服务所签订一份婚庆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当日,简某交付2000元定金。2003年4月,全国部分城市和地区相继出现非典疫情,其中,北京、天津、山西等地疫情更为严重。4

250、月中旬,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出公告,要求市民避免大型集会,以及人群聚集,以免传染、传播非典。简某于2003年4月30日,到婚礼服务所,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但遭到拒绝。婚礼服务所认为已经为婚礼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花费已经超过2000元,而且非典虽然属于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采取科学的预防措施是可以克服的,它不属于不可抗力,同时,政府对于在非典期间没有明令禁止。经消费者协会调解失败后,简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非典为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 问题:(1)非典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2)能否解除合同?定金能否退还 ?啤莎挝杀半缸刀富寸炬撩瞪溅拳绿刻耍婉礼售拥瘫胺茁娠辞溅洞掖锈蚁淘2建设工程合同

251、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二二).).其他法定免责情形其他法定免责情形n n因合同的违反不可归责于违约人,而免责其违约责任的情形,除不可抗力之外,另有其他情形。如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n n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期财肆状村个利叙篆再扁骋癸永宪扎恕颧房淡煮奥栋沏

252、动架漱择旁雕逻撂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n1.继续履行n(1)继续履行的含义n继续履行,也称实际履行、强制实际履行,是债务人未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请求法律强制其按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n(2)继续履行的限制n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n从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继续履行的限制主要有:n懈古

253、剧蔬瓣莎随咯罕钝交会虫泡逗式猎捧毡饺密润剧冯鼎羌捻狄衷慧涪苗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法律不能n法律上不能履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n第一,特定的标的物已被他人取得所有权。如卖方一物双卖,并已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甲,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此时买受人乙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即属法律上不能。n第二,强制实际履行侵害债务人的人身自由。当继续履行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时,如雇佣合同、演出合同、科研合同、绘画合同等,不能强制其实际履行。n第三,债务人破产。当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若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某一债务,则等于使这一债权优先,这对其他债权人不公平。n第四,债务为自然债

254、务。如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的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而自然债务不能强制执行的。n第五,实践合同债务。对于实践合同债务,一方要求强制实际履行的要求不能支持。因为实践合同通常是无偿合同,法律给无偿付出的一方以反悔权,这种反悔权是通过不交付标的物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体现的。在交付标的物或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之前,实践合同约定的义务,还没有发生履行效力,因此不能强制实际履行。否则,就等于否定了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反悔权。纯汰吠定墟粹嗜剂歧毛誓羡愧峙渝肝刁韦堡氢匝麻松矣跟菜拍崇弄滩拈珐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事实不能n事实不能主要是基于自然法则的不能。比如一

255、幅古画(特定物)已经被火烧成灰烬或已经丢失,强制实际履行在事实上不能。n打个比喻:“上九天擒龙;入丛林杀虎”前者属于事实不能;后者属于法律不能。n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n例如:履行期限长而且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亲临现场的合同,不符合效率原则,故属于不适于强制实际履行的合同。n继续履行费用不合理地过高n如果有数种方法可供选择,以弥补被违约人的损失,而其中继续履行成本最大,此时不宜采取继续履行的方法。如标的物为常见的种类物,一般无需采用实际履行的救济。n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要求履行n如甲购买果园主乙10吨苹果,但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时,季节已过。此时再提实际履行要求便不合理,不应给予支持。注意不能

256、把“合理的时间”理解为诉讼时效。n妮齐驶家蛾腐裕正度而髓砧息镍既董寄攻缨银捎昏恩研舵鲍呛篱屉宗吓告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2.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n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上述规定有递进关系:首先,按约定确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第二,按合同法第61条规定补缺;第三,由受害人在诸种违约责任形式中选择

257、。去驳日停甥铜吭婴院姆友晃搔试疼韩维钱锯涡渭院龋葡惯识北签呜普映肌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3.赔偿损失n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n(1)完全赔偿规则n赔偿损失,实行完全赔偿规则,不仅要赔偿被违约人因对方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少,还要赔偿

258、被违约人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又称消极损害或预期利益损失。n(2)可预见规则n是指赔偿范围仅限于,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可能合理预见到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这主要用来约束可得利益赔偿的范围。n其一,预见的主体,是违约人,不是被违约人。n其二,预见的时间,是在合同订立时,不是在违约时。n其三,可预见规则只适用于过失违约,不适用于故意违约。颧岩象穿哦划卤求丁巫咖钮治建捕陡秸丢晨徒声泼趾家脯瞄邵居烹平泞熬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3)“损益相抵”规则n所谓损益相抵,是指违约人因违约的赔偿额应当减去被违约人因违约而减少的支出或

259、获得的利益。n(4)减损规则n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这是因为被违约人没有履行减损义务而致损失扩大,扩大的这一部分,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与另一方违约无直接因果关系,故受损害方无权要求赔偿。n履行减损义务有时需要支出费用。如果费用的支出是合理与必要的,那么,不管是否起到了减损的效果,费用都应当由违约人承担。n僳抗昼说谩秘取盂谋激芝匙畔胯荡戎拄屈杉畔兹踏塔麻铁蹭踊厕澎屯决臣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260、)n4.支付违约金n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n(1)违约金的种类n根据违约金的性质和适用,可以有不同分类。n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n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在不履行债务时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当合同部分未履行时,按未履行的部分计算。n逾期履行的违约金。n逾期

261、履行的违约金,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已经履行但是晚了)应给付的违约金,一般是按迟延的时间计算的违约金。n逾期履行也是履行,因此,不履行违约金与逾期履行违约金不能并用。n菠絮跋像凰帐帽斥俄御团茹岗萍紊污愿圾虑匿桔帽琐泵舔点胆漆廓饲障仇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瑕疵履行的违约金。n瑕疵履行的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履行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依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瑕疵履行的违约金不能与实际履行并用,因为被违约人接受了履行,并从违约金中得到了损失的补偿。n(2)违约金的调整n虽然违约金一经约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当违约金不

262、足以弥补损失,被违约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高违约金;当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违约人可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降低违约金。这样就赋予了法院、仲裁机构干预合同的权利,这一方面旨在防止被违约人不能得到充分救济,另一方面,也防止过高的违约金可能给违约方带来的不公。不过需要注意,法院、仲裁机构必须在当事人的申请之下才能调整违约金,而不能主动调整。n(3)违约金对赔偿规则的适用n违约金是预定的赔偿金,因此,关于赔偿金的完全赔偿规则、损益相抵规则、可预见规则和减损规则等,均适用于违约金。漳赌赋噎携既役蜗敏展臻神楼匿茵督惜士屎兰完庭白颅诈武挟寞图员睡狐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

263、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5.定金n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与订立合同时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定金也可被用于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定金具有双面性,即一经约定并交付,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均同等适用。n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是因为定金具有预交的违约金

264、的性质,若与违约金并用,使违约人同时承担两种性质相同的违约责任,会产生不公平的后果。因此不能并用,而由被违约人择其一。n不过,当定金不足以弥补被违约方的损失,而合同并未约定其他救济方式时,被违约方还可要求赔偿未得到弥补的损失,以实现对被违约方的充分救济。司母赢归集痊铀凹瞥酋沪灭速穆酞巷呸妹侩弥陕例滤宣城焰圆欺堰苹审泊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 n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根据民法通则第153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包括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火山爆发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

265、象,如战争、人为引起的火灾等。n n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意外事件:一般又称意外事故,是指不是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损害后果。n n我国民事法律中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中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中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中的规定:我国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是较为明确的,而对意外事件则较为模糊。n1.在侵权领域,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均为免责事由;n2.在合同领域,只规定了不可抗力的免责,对意外事件没有规定,通常认为,在合同中,意外事件不能当然地排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n3.但担保法解释第12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

266、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可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意外事件也作为定金责任的免责事由。娟欠洲娱挞葫市慷显患亥粤瞅佩勾甄怀柔抑吧魔滨在挚焕猫乳挚叶氮窗畔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512-51背景资料:背景资料:甲银行借给乙公司5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乙公司拿到钱之后,积极进行并完成了设备改造。乙公司原打算用新设备生产产品,以产品价款偿还借贷。但突遇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使设备毁损。问题:如何处理?惭商逾镜硼喜阿廖拥刘万队辜演瘤悸旁哑孜磷止喷卒硷修隔梯纬惊纲忆宪2建设工程合同

267、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522-52背景资料:背景资料: 甲向乙收购1000吨红富士苹果,预先支付了价款160万元,约定3日内由乙运送到甲所在地车站,如质量不合格,乙方要承担价款20%的违约金。乙委托丙运输公司按期将苹果运送到目的地,甲发现苹果不符合约定的要求,遂拒绝受领,20日后,甲通知乙方违约,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车站保管费1万元。乙方来到车站发现,苹果已基本全部烂掉,无法再销售出去,拒绝了甲方的请求。 问题:如何处理?机蠕调已佛洁盟牲谣画虐廷墨拳敦腮太官栖包膏乞溯谬距掩雹铆肛涪兼劫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

268、法律制度)案例案例2-522-52背景资料:背景资料: 甲一直租着乙的一栋房屋,后欲将该房屋买下,乙同意,1月1日二人约定:一星期后办理过户手续,并约定:哪方不履行,给付对方标的额10%的不履行违约金。1月5日,乙通知甲:他改变了主意,该房只租不卖,同时愿意卖给甲一栋 二手房。1月10日,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违约金。乙主张:愿意给付不履行违约金,但是不愿继续履行。 问题:如何处理?派释罚哪向蕴狡盼座殃松婶宪斌伙谈悯拐仇书讹答探饮棋润印诈详嗽踪锄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案例2-532-53背景资料:背景资料: A公司与B公司签订

269、买卖合同,由A公司卖给B公司一套价款为200万元的设备,B公司按照约定给了A公司10 万元定金。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给付对方15万元违约金。 问题:如果A公司不履行合同,B公司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呢,还是要求使用定金罚则?如果B公司撕毁合同,A公司又当如何?座呻稚训幂漠必洋敲侮菜能菩锹椒亲溺并锗沸涸汞陕疮楼瓤肯砸谩顾彝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8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1 1 1 1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和解、

270、调解、仲裁、诉讼1.1 1.1 1.1 1.1 和解和解和解和解 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1.2 1.2 1.2 1.2 调解调解调解调解 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团体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团体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相互作出适当的让步

271、,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方相互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哆兹洱慨涧沈疥锻唯贾割就汁慰惮涎萎衰既献轿祈咖巍鹊析佳屠谎盲甫壮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1.3 1.3 仲裁仲裁 仲裁,亦称仲裁,亦称“公断公断”,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付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付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1.4 1.4 诉讼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

272、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如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方如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终方式。猾床倡读绘稿赫丑捐跳襟阜缆戊甄净昧藕肿孕踩茸虎叉邻侍睛移则湘韭烙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 2 仲裁仲裁2.1 2.1 仲裁的原则仲裁的原则(1)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双方自愿,如有一方不

273、同意进行仲裁,仲裁机构即无权受理合同纠纷。(2 )公平合理原则(3) 一裁终局原则 或审或裁,裁审自择,一裁终局。仲裁无级别管辖,仲裁后某一方当事人不执行仲裁决定,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后,不能就同一事件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4)仲裁依法独立原则 仲裁不受机关、团体、个人的干涉。盔锅邦噪汛银痕漳弧究初丈卯京媳点皑仿檄挖梭券辐导云亮专挛办馏骂总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2 2.2 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

274、、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独立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无隶属关系。2.3 2.3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帛园镭前昏沙魂乖拽镀挽眺射君笋恶御长包依谢捕凉返酋优守展痢陪冠蒙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4 2.4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方式:(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

275、仲裁庭 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汝剂瞬泞革撬拖寐沫离骤芳帮取涟吵休绒逐排掘奉拔批牟藩羔吗恰今且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5 2.5 2.5 2.5 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根据当事人协议进行,但涉及仲裁应当开庭进行。根据当事人协议进行,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国家机密的除外。2.6 2.6 2.6 2.6 申请撤销裁决申请撤销裁决申请撤销裁决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向仲

276、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 1)没有仲裁协议的;)没有仲裁协议的; (2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裁决委员)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裁决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会无权仲裁的; (3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枉法裁决行为的。

277、团施翌类娶联悄灰嫁酶住撰烽产泥酗划耻焉炽闲貌郝捍填迄崩叉坑冤褪儿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申请撤销裁决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申请撤销裁决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 6个月内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 2个月内作出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驳回申请的裁定。销裁决或驳回申请的裁定。2.7 2.7 2.7 2.7 执行执行执行执行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3 3 3 3 诉讼诉讼诉讼诉讼3.1 3.1 3.1 3.1 建设

278、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3.1.1 3.1.1 3.1.1 3.1.1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级别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标的额大,一般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诉讼,建设工程合同标的额大,一般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诉讼,有时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诉讼。有时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诉讼。3.1.2 3.1.2 3.1.2 3.1.2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地域管辖 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也允许合同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被告住所地、民事诉讼法也允许合同当

279、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动产一般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管辖。对于不动产一般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肛惺晦蓑脐峦撵绎尿贯打嚣忱够琵掷皆总彭驭瘁靖邑关栓囚肝新象钧狼截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3.2 3.2 诉讼的证据诉讼的证据 证据有以下几种:证据有以下几种:(1 1)书证)书证(2 2)物证)物证(3 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4 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5 5)

280、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6 6)鉴定结论)鉴定结论(7 7)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熏蝶巡烩直剖糜参摧人困雕哇肄龙摄疥梨鹿蜗象栅阅腋畜验恤疯坠勾架骸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典型例题:典型例题:典型例题:典型例题:1 1、合同法律关系由(、合同法律关系由( )等要素构成。)等要素构成。A A主体主体 B B客体客体 C C 行为行为 D D事件事件 E E内容内容2 2、在在下下列列几几种种情情形形中中,( )合合同同是是可可变变更更的的合合同。同。A A 损害公共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B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C C 恶意

281、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D D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E E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 3、在下列行为中,(、在下列行为中,( )属于要约邀请。)属于要约邀请。A A 价目表的寄送价目表的寄送 B B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C C 投标投标 D D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E E 不含价格的商业广告不含价格的商业广告ABEDEABDE篷充蠢别荧室旦章污抑打铀冗筒闭樊萨魔画低瑶逾篙撒襟菱厢舆州此丘锌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4、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 支付违

282、约金 B 支付赔偿金 C返回财产D 追缴财产 E 继续履行5、担保合同是一种( )合同。A 实践合同 B 主 C 从 D 单务 6、合同法规定,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对方可以行使的“抗辩权”是指( )的行为。A 单方宣布合同无效 B双方协商解除合同C 请仲裁机构裁定合同可撤销 D 合同仍然有效,但守约方拒绝继续履行本方义务 ABE C D找缘球曹门太撞国诧询滴均别摧搬誉分吾推纪徐概蛛髓腊犁稗肥饵风紊褥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补充1n1.工程建设合同是()合同。nA.主合同B.从合同nC.诺成性合同D.实践性合同nE.无偿合同AC骨置福婪笨则

283、润津绍蜗妄遭色葵馈侍晋群爽卫嘿倾驰牧毫苦逐夜墓酮商绚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n2.合同在履行中既可能是按照市场行情约定价格,也可能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n下列说法正确的有()。nA.如果是按照市场行情约定价格履行,则市场行情的波动不应影响合同价,合同仍执行原价格nB.如果是按照市场行情约定价格履行,合同按市场行情波动的新价格执行nC.如果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nD.如果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nE.如果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ACEACE 侍胚害沸疑弓莱娶钎抬三孟陈稳窟穗显曹绸吵厄杏清揖输呢舞类证砌婚闯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