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侵权责任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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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主讲人:王芳主讲人:王芳 课课 时:时:3636课时课时授课对象:授课对象:20132013法本法本n第一章第一章绪论绪论n n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于2009年年12月月26日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年7月月1日日起施行。共起施行。共12章章92条条n n这是在全世界成文法中第一部以侵权法命这是在全世界成文法中第一部以侵权法命名的侵权法。名的侵权法。n n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位n n1、侵

2、权责任法的概念n n 侵权侵权责任法是指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和责任法是指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以及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损害种类以及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损害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n n2、侵权责任法的特征、侵权责任法的特征n n(1 1 1 1)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具有高度的概括性n n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

3、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责任。 n n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n n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

4、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等人身、财产权益。等人身、财产权益。等人身、财产权益。n n(2 2)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极具复杂性)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极具复杂性n n(3 3)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和体系相当完备、)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和体系相当完备、系统系统n n(4

5、4)侵权责任法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侵权责任法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n n第一条第一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n n物权法物权法第四条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n n3.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n n(1 1)两大法系的基本做法)两大法系的基本做法n n大陆法系:侵权法是债法的组成部分大陆法系

6、:侵权法是债法的组成部分n n英美法系:侵权法是相对独立的民法部门英美法系:侵权法是相对独立的民法部门n n(2 2)两大法系的融合)两大法系的融合n n(3 3)我国)我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基本思想的立法基本思想n n 借鉴英美侵权法的做法,将侵权责任法首先规定为一部借鉴英美侵权法的做法,将侵权责任法首先规定为一部单独的民法基本法,使其脱离债法的体系。在将来编纂民法典单独的民法基本法,使其脱离债法的体系。在将来编纂民法典的时候,将其作为独立一编,与物权法、债法、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作为独立一编,与物权法、债法、知识产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相并列,成为民法体系中专司民事权利保护功亲属

7、法、继承法相并列,成为民法体系中专司民事权利保护功能的相对独立部门。能的相对独立部门。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和保护范围n n(一)立法目的(一)立法目的n n1、救济受到损害的民事权利,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补偿功能)n n2、主要以财产性的民事责任制裁侵权行为(制裁功能)n n3、预防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功能)n n第二条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n n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n n侵权责

8、任法的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18种实体权利。 (二)保护范围(二)保护范围n n缺点:缺点:n n(1)列举的民事权利不够,很多重要的权利没有写进来,如身体权、人身自由权、信用权、债权、配偶权等;n n(2)所列举的18种民事权利逻辑性不强n n(3)已经写进来的权利有些较难得到侵权法的保护,如继承权n n亮点:亮点:首次在我国成文法中列举了隐私权这一概念。案例案例n n一个人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嘴唇撕裂的后果,上医院住院把它缝到一起,也长好了,但出院以后回家跟自己丈夫接吻没有感觉了,亲吻自己的孩子也没有感觉了,她就向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同时还说明了诉因,即亲吻权也受到了侵害,要求赔

9、偿。n n某人的手受伤了,不能“挠痒痒”了n n1.侵权责任法保护所有的实体民事权利n n2.侵权责任法保护合法的民事利益n n民事权益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法定权利之外,民事权益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法定权利之外,一切合乎法律价值判断具有可保护性的民事利益)。一切合乎法律价值判断具有可保护性的民事利益)。n n可借鉴德国法:可借鉴德国法:首先,凡是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应当保护的首先,凡是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应当保护的合法利益是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如死者的人格利益;合法利益是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如死者的人格利益;n n其次,故意违反善良风俗致人利益损害的行为是侵权责任法调其次,故意违反善良风俗

10、致人利益损害的行为是侵权责任法调整的范围;整的范围;n n最后,利益损害应当达到重大程度,民事利益的轻微损害不应最后,利益损害应当达到重大程度,民事利益的轻微损害不应当作为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范围,以更好地保障民事主体的行为当作为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范围,以更好地保障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自由。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应当保护的民事利益应当保护的民事利益n n1、死者的人格利益(荷花女案)n n2、胎儿的人格利益n n3、其他人格利益n n4、其他身份利益n n5、其他财产利益n nn n19401940年,吉文贞以年,吉文贞以“ “荷花女荷花女” ”之艺名参加天津之艺名参加天津“ “庆云庆云” ”戏院成立

11、的戏院成立的“ “兄弟剧团兄弟剧团” ”演出,从此便以演出,从此便以“ “荷花女荷花女” ”之艺名在天津红极一时,之艺名在天津红极一时,19441944年病故,年仅年病故,年仅十九岁。十九岁。 小说小说荷花女荷花女的作者在翻阅解放前天津的作者在翻阅解放前天津地区的旧报刊收集资料时,看到了有关荷花女的一些地区的旧报刊收集资料时,看到了有关荷花女的一些报道,即拟以其为主人公写小说。报道,即拟以其为主人公写小说。 n n19861986年年2 2月至月至6 6月间,他曾先后三次找到原告月间,他曾先后三次找到原告陈秀琴(荷花女的母亲)家了解有关荷花女的生平以陈秀琴(荷花女的母亲)家了解有关荷花女的生平

12、以及从艺情况,同时又给在青岛工作的荷花女之弟去信及从艺情况,同时又给在青岛工作的荷花女之弟去信询问有关荷花女的情况及索要照片。随后,他自行创询问有关荷花女的情况及索要照片。随后,他自行创作完成了名为作完成了名为荷花女荷花女的小说。的小说。 该小说使用了吉该小说使用了吉文贞的真实姓名和艺名,原告陈秀琴在小说中被称为文贞的真实姓名和艺名,原告陈秀琴在小说中被称为陈氏。陈氏。n n小说中虚构了吉文贞从小说中虚构了吉文贞从1717岁到岁到1919岁病逝的两年间,先岁病逝的两年间,先后同许扬、小麒麟、于人杰三人恋爱、商谈婚姻,并三次后同许扬、小麒麟、于人杰三人恋爱、商谈婚姻,并三次接受对方聘礼之事。其中

13、说于人杰已婚,吉文贞接受对方聘礼之事。其中说于人杰已婚,吉文贞“ “百分之百分之百地愿意百地愿意” ”做于人杰的妾。小说还虚构了吉文贞先后被当做于人杰的妾。小说还虚构了吉文贞先后被当时天津帮会头头、大恶霸袁文会和刘广奸污而忍气吞声、时天津帮会头头、大恶霸袁文会和刘广奸污而忍气吞声、不予抗争的情节。小说在最后影射吉文贞系患性病打错针不予抗争的情节。小说在最后影射吉文贞系患性病打错针致死。同时,该小说虚构了原告陈秀琴同意女儿做于人杰致死。同时,该小说虚构了原告陈秀琴同意女儿做于人杰的妾和接收于家聘礼的情节。的妾和接收于家聘礼的情节。 小说完稿后,未征求原告等小说完稿后,未征求原告等人的意见,作者即

14、投稿于人的意见,作者即投稿于今晚报今晚报社。社。今晚报今晚报自自19871987年年4 4月月1818日开始在副刊上连载该小说,每日登出一篇,日开始在副刊上连载该小说,每日登出一篇,截至同年截至同年6 6月月1212日刊登完毕,共计连载日刊登完毕,共计连载5656篇。刊登中并加篇。刊登中并加了插图。了插图。 n nn n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了一年多的审理,认为公民享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了一年多的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死亡后,亦不能例外。有名誉权,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死亡后,亦不能例外。不保护已死亡公民的名誉权,就不能对公民生前的名誉进行不保护已死亡公民的名誉

15、权,就不能对公民生前的名誉进行有效的保护。小说虽允许虚构,但使用公民真实姓名为小说有效的保护。小说虽允许虚构,但使用公民真实姓名为小说人物,不顾其人格尊严,虚构原告母女有关道德品质、生活人物,不顾其人格尊严,虚构原告母女有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等情节,贬低了死者吉文贞的人格,损害了吉文贞的名作风等情节,贬低了死者吉文贞的人格,损害了吉文贞的名誉,也必然不同程度地损害其在世亲属的名誉。同时,小说誉,也必然不同程度地损害其在世亲属的名誉。同时,小说对原告陈秀琴的描写,也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并在经济上受对原告陈秀琴的描写,也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并在经济上受到一定损失。到一定损失。n n被告被告今晚报今晚报

16、社在原告陈秀琴两次提出小说社在原告陈秀琴两次提出小说荷花女荷花女损害了其女吉文贞名誉,要求其停载的情况下,仍继续连损害了其女吉文贞名誉,要求其停载的情况下,仍继续连载,使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的名誉在更大范围内受到损害。载,使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的名誉在更大范围内受到损害。 原告陈秀琴在其女儿及本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有原告陈秀琴在其女儿及本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有权提起诉讼。权提起诉讼。n n被告魏锡林反诉原告侵害其名誉权没有根据。被告魏锡林反诉原告侵害其名誉权没有根据。 因此,天津因此,天津中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应在中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应在今晚报今晚报上连续三天上连续三天刊登道

17、歉声明,为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恢复名誉,消除影刊登道歉声明,为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各自赔偿原告响,并各自赔偿原告400400元。小说元。小说荷花女荷花女不得再以任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复印、出版发行。何形式复印、出版发行。 n n被告向天津高院进行上诉。被告向天津高院进行上诉。 天津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函天津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函请示意见。请示意见。19891989年年4 4月月1212日最高院答复,死者名誉权应受日最高院答复,死者名誉权应受到保护,其母有权提起诉讼。到保护,其母有权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18、题的解释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3.10施行)施行)n n第三第三条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

19、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胎儿的人格利益胎儿的人格利益n n成都市贾某怀有四个多月的身孕,在乘坐出租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被撞伤,致右额粉碎性凹陷骨折及颅内血肿,为十级伤残。贾某起诉认为,自己为治疗伤害而服药,会对胎儿健康发生影响,要求对胎儿人格利益的损失予以赔偿。法院判决认为胎儿伤害尚未确定,无法予以支持,待其出生、伤害确定后可以起诉。保护胎儿人格利益的基本规则保

20、护胎儿人格利益的基本规则n n一、胎儿在母体中受到身体伤害或者健康损害,一、胎儿在母体中受到身体伤害或者健康损害,法律确认其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法律确认其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n n二、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胎儿没有出生之前二、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胎儿没有出生之前是一种潜在的权利,应待其出生后依法行使是一种潜在的权利,应待其出生后依法行使n n三、由于初生儿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请求权三、由于初生儿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请求权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n n四、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胎儿不能产生损害四、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胎儿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

21、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赔偿请求权其他身份利益其他身份利益n n贵阳市某对夫妻生活近20年,育有一名16岁儿子。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但对抚育子女发生争议,最后查明该子不是男方的婚生子女。男方起诉女方,追究女方侵害其生育权的责任。n n杨立新认为女方对丈夫隐瞒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客观事实,并非为侵害生育权的客观依据,而是造成男方延误生育子女的身份利益。因此是侵害身份利益的侵权行为,构成侵权责任。三三、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与区别、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与区别n n1 1、侵权责任法与刑法、侵权责任法与刑法n n联系:联系:(1 1)大部分的犯罪行为与侵权行为相

22、联系,)大部分的犯罪行为与侵权行为相联系,有些犯罪行为就是侵权行为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有些犯罪行为就是侵权行为进一步发展的结果。n n(2 2)很多犯罪行为需要侵权责任法的救济手段进行)很多犯罪行为需要侵权责任法的救济手段进行救济。救济。n n区别区别:(1 1)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n n(2 2)调整对象不同;)调整对象不同;n n(3 3)适用的目的不同(补偿、惩罚);)适用的目的不同(补偿、惩罚);n n(4 4)法律性质不同。)法律性质不同。n n2.侵权责任法与行政法侵权责任法与行政法n n联系:联系:n n(1)有些侵权行为本身就是行政违法行为,)有些侵

23、权行为本身就是行政违法行为,构成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竞合;构成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竞合;n n(2)国家赔偿责任既是)国家赔偿责任既是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规定规定的责任,又是行政法规定的责任。的责任,又是行政法规定的责任。n n区别区别:n n(1)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n n(2)调整对象不同;)调整对象不同;n n(3)行政责任是惩罚性责任。)行政责任是惩罚性责任。n n3.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n n联系:联系:n n(1 1)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都是民法的组成部分)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都是民法的组成部分)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都是民法的组成部分)侵权责任法

24、和合同法都是民法的组成部分n n(2 2)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都是债的发生根据)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都是债的发生根据)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都是债的发生根据)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都是债的发生根据n n(3 3)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为民事责任)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为民事责任)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为民事责任)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为民事责任n n(4 4)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大量竞合)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大量竞合)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大量竞合)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大量竞合n n区别:区别:n n(1 1)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n n(2 2)保护

25、的权益范围不同)保护的权益范围不同)保护的权益范围不同)保护的权益范围不同n n(3 3)规范的内容不同)规范的内容不同)规范的内容不同)规范的内容不同四四、侵权责任法的渊源、侵权责任法的渊源n n1、宪法、宪法n n宪法司法化第一案:齐玉苓案宪法司法化第一案:齐玉苓案n n2、民法:、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n n3、其他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国家赔偿法n n4、司法解释、司法解释n n5、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渊源、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渊源五五、侵权责任法的结构、侵权责任法的结构n n1、狭义侵权责任法的总则和分则结构n n第一章至第三章为总则部分n n第四章至第十一章为分则部分n n适用规

26、则:一般侵权责任适用总则性规定,分则作出特殊规定的,适用分则的特殊规定;特殊侵权责任适用分则规定,同时适用总则的相应规定n n采用的是“一般规定与类型化规定”相结合的体例模式,共分三个部分:n n第一部分,一般规定。也就是侵权责任法总则,包括第一至第三章,条文是第1条至第31条。n n这一部分宣示了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宗旨,明确了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责任方式、违法性阻却行为(即有损害而不违法、不构成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减免责任的事由等。n n第二部分,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的规定,也就是侵权责任法分则,包括第四章至第十一章,条文自第32条至第91条n n这一部分以“类型化”方

27、式规定了各类具体侵权责任的构成与责任,是对“一般规定”部分中关于责任构成规定的具体化。该部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侵权情形,适用一般规定部分的规定。n n第三部分,第十二章,本法的生效时间。只有第92条一个条文。n n2、广义侵权责任法的普通法和特别法结构n n侵权特别法n n单行的侵权特别法n n主要内容是侵权特别法n n其他法律的具体条款n n意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六六、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n n1.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意义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意义n n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解决了大量的实际问题,推动了侵权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解决了大量的实际问题,推动了侵权行为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

28、务的发展与进步。行为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的发展与进步。n n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在侵权行为法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历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在侵权行为法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史性的意义。n n2.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形式n n(1 1)规范性的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规范性的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n n(2 2)批复性的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批复性的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n n3.3.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n n(1 1)补充侵权责任法立法的不足)补充侵权责任法立法的不足n n(2 2)明确适用侵权责任法的分歧)明确适用侵权责任法的分歧n n(3 3)将侵权责任法不确定的问题具体化)将侵权责任法不确定的问题具体化n n(4 4)采纳侵权责任法的科学理论作为司法)采纳侵权责任法的科学理论作为司法解释的基础解释的基础n n(5 5)重申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重申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n n4.4.关于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适用关于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适用n n侵权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适用效力的原则:责任法司法解释适用效力的原则:n n规范性司法解释具有普遍适用效力,批复性规范性司法解释具有普遍适用效力,批复性司法解释原则上只具有参照适用的效力。司法解释原则上只具有参照适用的效力。n n司法解释适用的前提是公开。司法解释适用的前提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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