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则最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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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本体论第一编 刑法总论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内容提要】【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阐述了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刑法基本原则对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指导意义,最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内涵及其立法体现和司法运用。【本章重点问题】【本章重点问题】1.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2.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3.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 4.罪责刑相适应的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本章关键术语】【本章关键术语】刑法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 适用刑法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 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一节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刑法

2、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所具有的,贯穿刑法始终,穿刑法始终,指导和制约刑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全过程的,司法全过程的,带有全局性、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根本性的准则。罪罪刑刑法法定定原原则则适适用用刑刑法法平平等等原原则则罪罪责责刑刑相相适适应应原原则则1.对刑事立法对刑事立法具有先导性意具有先导性意义义2.对刑事司法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指导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作用3.对刑法任务对刑法任务与目的的实现与目的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具有保障作用包包括括意意义义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

3、义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与含义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与含义(一)罪刑法定原则的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渊源、思想基础思想基础(二)罪刑法定原则的(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含义二二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体现三、罪刑法定原则的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司法适用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以追溯到1

4、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大宪章第第3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现代意义上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渊源是法国现代意义上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渊源是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年的人权宣言(第第8条条)、1791年年的法国宪法和的法国宪法和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年的法国刑法典。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大宪章第大宪章第39条:对于任何自由人,不依同一条:对于任何自由人,不依同一身份的适当的裁判或国家的法律,不得逮捕、监身份的适当的裁判或国家的法律,不得逮捕、监禁、剥夺领地、剥夺法的保护或放逐出镜,不得禁、剥夺领地、剥夺法的保护或放逐出镜,不得采取任何方法使之破产、不得施加暴力、不得使采取任何方法使之破

5、产、不得施加暴力、不得使其入狱。其入狱。背景:这一规定是当时的贵族、僧侣及市民为了背景:这一规定是当时的贵族、僧侣及市民为了抑制国王的专制、保护其既得利益而迫使英王制抑制国王的专制、保护其既得利益而迫使英王制定的。定的。意义:它使英国的人权在法律形式上得到了保护,意义:它使英国的人权在法律形式上得到了保护,奠定了罪刑法定主义的思想。奠定了罪刑法定主义的思想。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人权宣言由人权宣言由17条,其第条,其第8条规定了罪刑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定原则:“在绝对必要的刑罚之外不能在绝对必要的刑罚之外不能制定法律,不依据犯罪行为前制定、且颁制定法律,不依据犯罪行为前制定、且颁布并付诸实施

6、的法律,不得处罚任何人布并付诸实施的法律,不得处罚任何人”这一规定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方向,这一规定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方向,1791年的法国宪法融化了这一精神。年的法国宪法融化了这一精神。人权宣言封面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第年的法国刑法典第4条规定:没有在犯条规定:没有在犯罪行为时以明文规定刑罚的法律,对任何罪行为时以明文规定刑罚的法律,对任何人不得处以违警罪、轻罪和重罪。人不得处以违警罪、轻罪和重罪。意义:这是最早在刑法典中规定罪刑法定意义:这是最早在刑法典中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条文。其历史进步意义在于使罪刑原则的条文。其历史进步意义在于使罪刑法定原则从宪法中的宣

7、言式规定变为刑法法定原则从宪法中的宣言式规定变为刑法中的实体性规定。中的实体性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自然法理论心理强制说三权分立思想民主主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沿革意沿革意义上之义上之思想基础思想基础现代理论现代理论认为其思认为其思想基础为想基础为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洛克:在法律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中,洛克:在法律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中,并认为这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也是一种平并认为这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

8、由状态,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等的状态。自然状态不是一种放任状态,而是存在一种为人人自然状态不是一种放任状态,而是存在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即人类的理性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即人类的理性P6“理性,也就是自认法,教导着遵从理性理性,也就是自认法,教导着遵从理性的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的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但自然状态还存在一种缺陷:缺少一种明文规定的、但自然状态还存在一种缺陷:缺少一种明文规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法律来裁判一众所周知的法律;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法律来裁判一切争端

9、的公正的裁判者;缺少一种权力来保证判决切争端的公正的裁判者;缺少一种权力来保证判决的执行。的执行。依据契约组成国家。但契约不是无限的,人们只是依据契约组成国家。但契约不是无限的,人们只是在保护人权的范围内将立法、刑罚权等委让给国家。在保护人权的范围内将立法、刑罚权等委让给国家。自然法理论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三权分立是启蒙思想家的主张,孟德斯鸠是代三权分立是启蒙思想家的主张,孟德斯鸠是代表。表。通过研究政治自由、法律和政体的关系,得出通过研究政治自由、法律和政体的关系,得出了国家权力划分的结论。只有划分国家的权力,了国家权力划分的结论。只有划分国家的权力,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才能得到保障,才能

10、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才能得到保障,才能建立法治原则。建立法治原则。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掌于不同的人、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掌于不同的人、不同的国家机关手中,可以使三种权力相互制不同的国家机关手中,可以使三种权力相互制约,又可以保持权力的相互平衡,从而保障这约,又可以保持权力的相互平衡,从而保障这三种权力在有条不紊的秩序下互相协调地行动。三种权力在有条不紊的秩序下互相协调地行动。立法机关依照正当的立法程序制定法律;司法立法机关依照正当的立法程序制定法律;司法机关必须正确适用法律,做出合法的判决;行机关必须正确适用法律,做出合法的判决;行政机关必须认真执行司法机关已作出的最后判政机关必

11、须认真执行司法机关已作出的最后判决,不得非法变更。决,不得非法变更。三权分立思想孟孟德德斯斯鸠鸠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费尔巴哈根据其心理强制说,明确将罪刑法费尔巴哈根据其心理强制说,明确将罪刑法定主义确立为刑法的原则。定主义确立为刑法的原则。心理强制说以人是理性动物、又有自私特性心理强制说以人是理性动物、又有自私特性为基点。基本内容是具有理性的人都有就愉为基点。基本内容是具有理性的人都有就愉快避痛苦、计较利害轻重的本性,人在实施快避痛苦、计较利害轻重的本性,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总要考虑实施该犯罪行为将犯罪行为之前,总要考虑实施该犯罪行为将会获得多大的物质与精神上的利益(愉快),会获得多大的物质

12、与精神上的利益(愉快),不实施该犯罪行为会带来多大的不利(痛苦)不实施该犯罪行为会带来多大的不利(痛苦)。必须事先明文规定犯罪的法律后果,告诉人必须事先明文规定犯罪的法律后果,告诉人民犯罪后会受到某种刑罚处罚,而且犯罪与民犯罪后会受到某种刑罚处罚,而且犯罪与刑罚必须相适应,使人们认为犯罪后所带来刑罚必须相适应,使人们认为犯罪后所带来的愉快不可能大于犯罪所带来的受刑罚处罚的愉快不可能大于犯罪所带来的受刑罚处罚的痛苦。这使得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必要,也的痛苦。这使得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必要,也使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了罪刑相适应的内容。使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了罪刑相适应的内容。心理强制说近代刑法近代刑法学鼻祖的学鼻

13、祖的德国刑法德国刑法学家:学家: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民主主义民主主义民主主义决定了国家的重大事务应由人民民主主义决定了国家的重大事务应由人民群众决定,各种法律应由人民群众制定。群众决定,各种法律应由人民群众制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刑法由人民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刑法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来制定。来制定。法律主义。法律主义。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洛克: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洛克: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不如说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不如说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

14、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当利益,.法律的目的不是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是保护和和扩大自由。大自由。人人权的保障、行的保障、行动的自由,有的自由,有赖于公民于公民对行行为预测的可能性。而的可能性。而预测可能性的前提是成文法主可能性的前提是成文法主义。李斯特:刑法不李斯特: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是善良人的大宪章,而且也是章,而且也是犯罪人的大犯罪人的大宪章。章。-刑法刑法对各种犯罪的各种犯罪的处罚作出作出了明确的了明确的规定,犯罪人的自由得到了保障。界定定,犯罪人的自由得到了保障。界定了个人了个人权利和政府利和政府权力的界限。力的界限。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二二)罪罪刑刑法

15、法定定原原则则(含含义义)主主要要内内容容禁止残酷、禁止残酷、不均衡的刑罚不均衡的刑罚禁止处罚禁止处罚不当罚行为不当罚行为明确性原则明确性原则禁止绝对不定刑禁止绝对不定刑与绝对不定期刑与绝对不定期刑禁止事后法禁止事后法禁止不合理的禁止不合理的任意解释任意解释成文法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二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 (法定法定) )化成为刑法修订和我化成为刑法修订和我国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国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罪之法定罪之法定刑之法定

16、刑之法定1.1.对犯罪概念的确定对犯罪概念的确定2.2.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3.3.对具体犯罪,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刑法分则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1.1.总则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总则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2.2.总则中对量刑原则的规定总则中对量刑原则的规定3.3.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刑种和刑度具体犯罪的刑种和刑度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在立法合理性方面一、在立法合理性方面1.犯罪圈犯罪圈的范围有失妥当的范围有失妥当2.

17、刑法规范的刑法规范的协调性不足协调性不足二、在立法明确性方面二、在立法明确性方面1.模糊:模糊: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刑罚配置刑罚配置2.明确过度明确过度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 1、犯罪化,扩大犯罪圈(社会危害性标准)犯罪化,扩大犯罪圈(社会危害性标准)性贿赂:财产性利益性贿赂:财产性利益盗窃罪的数额化:盗窃罪的数额化:500-1000元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结果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结果犯2、非犯罪化,缩小犯罪圈(涉及伦理)、非犯罪化,缩小犯罪圈(涉及伦理)聚众淫乱罪、安乐死聚众淫乱罪、安乐死刑事立法标准是社会危害性,同时考虑刑法的补充刑事立法标准是社会危害性,同时考虑刑法的补充性、有效性和经济性性

18、、有效性和经济性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刑法第刑法第333条规定,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处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处以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胁方式强迫他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胁方式强迫他人卖血的,处人卖血的,处5年以上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第二款规定,本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行为对人造成伤害的,有前款行为对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依照本法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对故意伤害而对故意伤害罪罪,刑法规定: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年以上10年年以下有

19、期徒刑。以下有期徒刑。”这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逻辑,这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逻辑,即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没有造成伤害的,在即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没有造成伤害的,在5年以上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造成重伤的反而只能在年以下量刑,造成重伤的反而只能在3年以上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年以下量刑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对于有的犯罪行为特征描述,使用难以界对于有的犯罪行为特征描述,使用难以界定其含义的模糊用语。定其含义的模糊用语。1997年刑法第年刑法第20条关于特殊防卫的规定,条关于特殊防卫的规定,使用了使用了“行凶行凶”这一内涵与外延极不明确这一内涵与外延极不明确的非法律术语。的非法律术语。刑法第刑法第294条第条

20、第4款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款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员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动中的“纵容纵容”行为的理解与把握,也易行为的理解与把握,也易发生歧义。而究竟如何准确界定发生歧义。而究竟如何准确界定“纵容纵容”,并无法律依据。具体罪状上存在的模糊,并无法律依据。具体罪状上存在的模糊用语,造成了司法操作的不便,甚至可能用语,造成了司法操作的不便,甚至可能引起司法权的滥用,从而违背罪刑法定原引起司法权的滥用,从而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则的精神。 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现行刑法典在量刑之明确性方面也存在着现行刑法典在量刑之明确性方面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很多不足

21、。在现行刑法中,以具体数额或倍比制规定在现行刑法中,以具体数额或倍比制规定罚金的条文大约罚金的条文大约60条左右,其他条左右,其他90条左条左右的罚金刑规定都无具体罚金数额。无限右的罚金刑规定都无具体罚金数额。无限额罚金制实际上是绝对不确定法定刑的一额罚金制实际上是绝对不确定法定刑的一种表现形式,因而实际上是违反罪刑法定种表现形式,因而实际上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要求的原则的明确性要求的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过度追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而致罪刑法定过度追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而致罪刑法定原则日趋教条化、本位化原则日趋教条化、本位化例如,将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对象规定为只例如,将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对象规定为

22、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使得实践中存能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使得实践中存在的司法工作人员对卖淫妇女逼供,强迫在的司法工作人员对卖淫妇女逼供,强迫其承认卖淫事实的现象其承认卖淫事实的现象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1 1)正确)正确定罪量刑定罪量刑。(2 2)正确进行正确进行刑事司法解释刑事司法解释。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案例案例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罪刑法定原则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罪刑法定原则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定罪:、定罪:如我国刑法第如我国刑法第13条在

23、规定犯罪概念的同时,条在规定犯罪概念的同时,还有一个还有一个“但书但书”规定,规定,这实际上是一个这实际上是一个出罪标准,这需要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出罪标准,这需要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判断和界定。判断和界定。2、量刑、量刑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1、对刑法司法解释范围的制约。、对刑法司法解释范围的制约。立法是立法机关的活动,立法决定法律文本的内容;立法是立法机关的活动,立法决定法律文本的内容;刑法司法解释是对法律规范本身包括的内容、意刑法司法解释是对法律规范本身包括的内容、意义的解释,不是新规范的创制和补充。立法漏洞义的解释,不是新规范的创制和补充。立法漏洞只能由立法手段解决,而不能求助于越权的司

24、法只能由立法手段解决,而不能求助于越权的司法解释解释。2、对刑法司法解释溯及力的制约。对刑法司法解释溯及力的制约。刑法司法解释的根据应以行为时的法律文本为基准刑法司法解释的根据应以行为时的法律文本为基准进行适用解释。解释的效力只能对以后发生的行进行适用解释。解释的效力只能对以后发生的行为适用。但是,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例外。为适用。但是,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例外。3、对刑法司法解释方式的制约。、对刑法司法解释方式的制约。禁止类推解释。禁止类推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CASE2003年年1月至月至8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后与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他

25、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年做年做“公关人员公关人员”,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其经营的“金麒麟金麒麟”、“廊桥廊桥”及及“正麒正麒”酒吧酒吧内将多名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男性顾客将“公关人员公关人员”带至南京市带至南京市“新富城新富城”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问题: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如何问题: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理解罪刑法定原则?刑

26、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关于本案,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关于本案,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卖淫是指而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妇女出卖肉体体”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性卖淫活动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性卖淫活动的,不属于组织的,不属于组织“卖淫卖淫”,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李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法院认为,卖淫就其李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法院认为,卖淫就其常态而言,虽是指女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常态而言,虽是指女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男性

27、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但随着立法的变迁,对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但随着立法的变迁,对男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女性从事性交易的男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女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也应认定为卖淫。对卖淫作如上界定,并行为,也应认定为卖淫。对卖淫作如上界定,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一、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渊源与含义(案例)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第三节第三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第三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渊源1 1、近代欧洲启蒙

28、思想家提出、近代欧洲启蒙思想家提出“人生而平人生而平等等”的口号的口号2 2、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最早是法国、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最早是法国17891789年年人权宣言人权宣言。3 3、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第三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第6条: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条: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他们有权平等地根据其能力担任一切的,他们有权平等地根据其能力担任一切与公务有关的职位并领取报酬,除德行与与公务有关的职位并领取报酬,除德行与才智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才智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评析:平等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别,

29、但这要评析:平等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别,但这要看导致差别的原因,要根据普遍的正义标看导致差别的原因,要根据普遍的正义标准分析作出差别处理是否合适。准分析作出差别处理是否合适。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西方某大国的法律规定,拥有一定数额财产的人,西方某大国的法律规定,拥有一定数额财产的人,才具有选举权。某人在上一次选举时,因为有一才具有选举权。某人在上一次选举时,因为有一头驴,所以选民登记机关允许他进行选民登记,头驴,所以选民登记机关允许他进行选民登记,他行使了选举权。后来,他因为生活贫困而将驴他行使了选举权。后来,他因为生活贫困而将驴卖掉了,这一次选举前,他也去进行选民登记,卖掉了,这一次选举前,他也去

30、进行选民登记,但被拒绝了。他问为什么,对方对他说:但被拒绝了。他问为什么,对方对他说:“上一上一次因为你有一头驴,所以具有选举权;这一次因次因为你有一头驴,所以具有选举权;这一次因为你没有驴了,所以没有选举权。为你没有驴了,所以没有选举权。”于是,他就于是,他就问:问:“上一次选举时,究竟是我具有选举权还是上一次选举时,究竟是我具有选举权还是驴具有选举权?驴具有选举权?”对方说:对方说:“当然是你具有选举当然是你具有选举权。权。”他就问:他就问:“我还是我,怎么我现在又没有我还是我,怎么我现在又没有选举权呢?选举权呢?”对方无言以对。对方无言以对。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从立法上说,这是一个分配正

31、义的问题,从立法上说,这是一个分配正义的问题,从司法上说,这是一个平均正义的问题。从司法上说,这是一个平均正义的问题。分配正义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将权利、权力、分配正义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社会成员的问题。义务和责任分配给社会成员的问题。平均正义关注的是既定法律的平等适用。平均正义关注的是既定法律的平等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王子犯法王子犯法 与庶民同与庶民同罪罪我国刑法第我国刑法第4 4条明文规定条明文规定: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基本含义是:基本含义是:

32、 平等地保护、平等地定罪和平等地量刑。平等地保护、平等地定罪和平等地量刑。1.1.对任何人,只要他没有违反刑法,都平等地受到刑法对任何人,只要他没有违反刑法,都平等地受到刑法的保护。的保护。2.2.任何人犯罪后,无论其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任何人犯罪后,无论其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质、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都应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而都应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而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不受刑事制裁的特权。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不受刑事制裁的特权。 第三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讨论讨论

33、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一、刑法平等是否为单纯的刑法平等是否为单纯的司法平等司法平等两种对立表述:两种对立表述:马克思:马克思:“如果认为在立法偏私的情况下,可以如果认为在立法偏私的情况下,可以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实际的幻想。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实际的幻想。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么大公无私的判决还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么大公无私的判决还能有什么意义呢?能有什么意义呢?”毛泽东:毛泽东:“我们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在司我们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在司法上要讲阶级平等。法上要讲阶级平等。”学界主流观点学界主流观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指适用法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4、,是指适用法律上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并不包括立法平等。立法上是否平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并不包括立法平等。立法上是否平等,并不影响司法上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等,并不影响司法上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1 1、总则:刑法第、总则:刑法第4 4条明文规定适用刑条明文规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这一原则的精神还法人人平等原则。这一原则的精神还体现在多方面体现在多方面2.2.分则:分则:3 3。增设罪名体现了该原则。增设罪名体现了该原则法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针对一般人而设计法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针对一般人而设计 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第三节 适用刑

35、法平等原则刑法平等是否刑法平等是否仅为自然人平仅为自然人平等等平等与差异平等与差异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从我国刑事立法上看,刑法上的平等仍强调的是从我国刑事立法上看,刑法上的平等仍强调的是公民间之的平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平等公民间之的平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平等则仍未包含在刑法平等中。则仍未包含在刑法平等中。例子:例子:基于所有制形式而导致的不平等问题基于所有制形式而导致的不平等问题:贪污罪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前者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死刑,且刑职务侵占罪,前者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死刑,且刑罚体系严密,分为上下衔接的罚体系严密,分为上下衔接的9个幅度;个幅度;而后者而后者的法定最高刑罚则仅为

36、的法定最高刑罚则仅为15年有期徒刑,而且仅设年有期徒刑,而且仅设置两个刑罚幅度。置两个刑罚幅度。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法定刑差异悬殊:对于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法定刑差异悬殊:对于受贿罪,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存在受贿罪,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存在9个量刑幅度,个量刑幅度,并且最高刑为死刑;并且最高刑为死刑;而对于单位受贿罪而言,则而对于单位受贿罪而言,则只有一个量刑幅度,最高刑也仅为只有一个量刑幅度,最高刑也仅为5年有期徒刑。年有期徒刑。 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平等权利不是绝对的。如果区别有其理性的基础,平等权利不是绝对的。如果区别有其理性的基础,那么立法者可以合法地对不同的群体进行区分在那么立法者可

37、以合法地对不同的群体进行区分在刑法领域,被评价对象之间存在的差异有的是平刑法领域,被评价对象之间存在的差异有的是平等可以容纳的,有的则是平等无法容纳的。等可以容纳的,有的则是平等无法容纳的。例如两行为人实施了同类危害社会行为,但这并例如两行为人实施了同类危害社会行为,但这并不一定就会要求他们承担一样的刑罚惩罚,公正不一定就会要求他们承担一样的刑罚惩罚,公正原则和人道原则要求刑罚认真细致的个别化。这原则和人道原则要求刑罚认真细致的个别化。这里所要考虑的不仅是犯罪的严重程度,还要考虑里所要考虑的不仅是犯罪的严重程度,还要考虑犯罪人的个人品质、减轻情节和加重情节。犯罪人的个人品质、减轻情节和加重情节

38、。例如,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成年违法犯罪人、例如,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孕妇和有幼年子女的母亲所受到的刑罚要比实施孕妇和有幼年子女的母亲所受到的刑罚要比实施同样行为的成年人和没有母亲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同样行为的成年人和没有母亲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宽缓。宽缓。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针对一般人而设计法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针对一般人而设计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1、刑事司法公正、刑事司法公正2、反对特权、反对特权难点难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1.关于罚金的司法适用关于罚金的司法适用:不同的人罚金产:不

39、同的人罚金产生的剥夺痛苦指数不同,形成对刑法面前生的剥夺痛苦指数不同,形成对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实质性冲击。人人平等原则的实质性冲击。2.宏观上的不平等现状宏观上的不平等现状:从我国的现实司:从我国的现实司法情况来看,不同法院对于类似犯罪的处法情况来看,不同法院对于类似犯罪的处罚经常轻重悬殊。罚经常轻重悬殊。 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四节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渊源与与含义含义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表现立法表现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司法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三节第三节 罪责

40、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越重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刑罚越重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1.“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这一观念最是这一观念最远处的表现形式。远处的表现形式。2.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罪刑相适应主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罪刑相适应主要是基于更有效的俄制犯罪以及防止滥用刑罚权的考虑。要是基于更有效的俄制犯罪以及防止滥用刑罚权的考虑。3.19世纪末,罪刑相适应思想注重刑罚与犯罪人的主世纪末,罪刑相适应思

41、想注重刑罚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个人情况相适应。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个人情况相适应。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罪责越重,刑罚越重罪责越重,刑罚越重(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1.罪刑相适应,源于因果报应与同态复仇观念。罪刑相适应,源于因果报应与同态复仇观念。“善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报,恶有恶报”“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杀人者偿命,杀人者偿命,伤人者鞭笞伤人者鞭笞”。罪刑相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正义意识的法。罪刑相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正义意识的法律思想。律思想。2.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罪刑相适应主要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

42、启蒙思想家倡导罪刑相适应主要是基于更有效的遏制犯罪以及防止滥用刑罚权的考虑。是基于更有效的遏制犯罪以及防止滥用刑罚权的考虑。哈特、贝卡利亚语哈特、贝卡利亚语3.19世纪末,罪刑相适应思想注重刑罚与犯罪人的主观世纪末,罪刑相适应思想注重刑罚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个人情况相适应。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个人情况相适应。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就一般预防而言,如果对轻微犯罪判处重就一般预防而言,如果对轻微犯罪判处重刑,那么,就会对潜在的即将犯罪的人提刑,那么,就会对潜在的即将犯罪的人提供这样一种诱惑:与其犯轻罪不如犯重罪,供这样一种诱惑:与其犯轻罪不如犯重罪,从而会鼓励一些人犯重罪的消极作用。从而会

43、鼓励一些人犯重罪的消极作用。-哈特惩罚与责任哈特惩罚与责任如果对两种不同程度地侵犯社会的犯罪处如果对两种不同程度地侵犯社会的犯罪处以同等的刑罚,那么人们就找不到更有力以同等的刑罚,那么人们就找不到更有力的手段去制止实施能带来较大好处的较大的手段去制止实施能带来较大好处的较大犯罪了。犯罪了。-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三节第三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越重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刑罚越重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1.“以眼还

44、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这一观念最是这一观念最远处的表现形式。远处的表现形式。2.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罪刑相适应主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罪刑相适应主要是基于更有效的俄制犯罪以及防止滥用刑罚权的考虑。要是基于更有效的俄制犯罪以及防止滥用刑罚权的考虑。3.19世纪末,罪刑相适应思想注重刑罚与犯罪人的主世纪末,罪刑相适应思想注重刑罚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个人情况相适应。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个人情况相适应。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罪责越重,刑罚越重罪责越重,刑罚越重(二)含义:(二)含义:刑罚首先要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

45、(犯罪性质、犯罪刑罚首先要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其次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情节、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其次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险性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分三层来理解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分三层来理解一、罪行大小决定法定刑的轻重配置(罪刑均衡:行为)一、罪行大小决定法定刑的轻重配置(罪刑均衡:行为)二二、刑刑事事责责任任程程度度决决定定宣宣告告刑刑轻轻重重,宣宣告告刑刑应应当当与与犯犯罪罪分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责刑均衡:行为人)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责刑均衡:行为人)三三、犯犯罪罪是是刑刑事事责责任任的的前前提提,刑刑罚罚是是刑

46、刑事事责责任任的的法法律律后后果果,刑刑事事责责任任是是罪罪刑刑关关系系的的纽纽带带和和桥桥梁梁并并对对罪罪刑刑关关系系起起调调节节作用。作用。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三节第三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越重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刑罚越重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与含义1.“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这一观念最是这一观念最远处的表现形式。远处的表现形式。2.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罪刑相适应主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

47、罪刑相适应主要是基于更有效的俄制犯罪以及防止滥用刑罚权的考虑。要是基于更有效的俄制犯罪以及防止滥用刑罚权的考虑。3.19世纪末,罪刑相适应思想注重刑罚与犯罪人的主世纪末,罪刑相适应思想注重刑罚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个人情况相适应。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个人情况相适应。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罪责越重,刑罚越重罪责越重,刑罚越重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表现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表现立法上表现立法上表现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3、设置了轻重不同的量刑幅度、设置了轻重不同的量刑幅度存在

48、的问题存在的问题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1、法定刑幅度过大:法定刑幅度过大:规定一种主刑的法定刑规定一种主刑的法定刑的最低和最高限度时,主刑幅度过大;在的最低和最高限度时,主刑幅度过大;在规定两种以上主刑或同时规定附加刑时,规定两种以上主刑或同时规定附加刑时,刑罚种类过多、跨度过大。刑罚种类过多、跨度过大。2、量刑弹性条款过多,内涵难以把握。量刑弹性条款过多,内涵难以把握。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罪责越重,刑罚越重罪责越重,刑罚越重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问题问题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定罪与量刑

49、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定罪与量刑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强调执法中的平衡与统一强调执法中的平衡与统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1、不同法院之间量刑不平衡,同一法院不同法官量、不同法院之间量刑不平衡,同一法院不同法官量刑之间不平衡刑之间不平衡2、刑罚适用在时间上,缺乏稳定性:严打政刑罚适用在时间上,缺乏稳定性:严打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民意干预司法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民意干预司法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韩非子曾说过:“法与时转则治,法与时宜则有功。”也就是说刑法的轻重要受形势的影响,立法和执法都要适应形势的需要。同样,我们的法律也要适应形势的需要,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进行废、立、改或在执行上有所轻重,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刑法的基本原则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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