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二级建造师全国统考章珩权威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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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欢迎来到文都教育网,很荣幸和大家一起分析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这门课程。在正式授课之前,几个问题和大家一起分享:1.教材有哪些内容,特点如何2.教材内容如何在考试中体现3.班次设计,各阶段的任务4.学习方法及心态如何调整先认识一下章珩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律师、注册会计师、一级建造师。企鹅:280996125微博:www.weibo/fafeifa博客:.随身带:一、教材内容特点:1.法规类知识占主导,记忆性内容较多;2.内容涵盖面非常广泛,内容繁杂;3.整体难度较低,基本不存在晦涩难懂的法规法条;4.具体内容分布本课程共分为三部分,即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2020

2、00合同法、2Z2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涉及民法通则、建筑法等16部法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2部部门规章。2Z202000合同法:合同法、担保法2部法律以及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Z2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4部法律以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二、考试特点1.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2+1”,即两门公共课程加上一门专业课程。2.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是6月1、2日。3.考试题型及分值分布【提示】对

3、于多项选择题,只可能出现2、3、4个答案,少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多选、错选不得分。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60题,每题1分,共计60分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4.最近三年考试特点(1)重点突出:民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三大诉讼法等都是历年考试重点,所占的分值非常高。(2)覆盖全面:在众多法规中,几乎没有不考查的内容,关键在于多与少的区别。(3)题型相对固定,题量并不大。三、班次设定基础班:打基础理解教材内容,明白法规法条的原理,熟悉分析方法,目标是掌握教材相关的知识点。这个阶段的学习是一个系统性的学习,这对于后面的学习非常重要。要注意对每一个知识点的总结。习题班

4、:练能力,提升做题能力,融会贯通教材知识,形成清晰的知识脉络,重点内容强化记忆。目标是提高做题技巧,实现知识向分数的转化。每做完一道题要争取掌握住一个或多个知识点。冲刺班:串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做到让教材“由厚到薄”的转变。通过模拟题的训练,体验实战的感觉。另:在冲刺阶段,还会给大家提供“真题解析班”和“模考点评班”。四、学习计划建议大家根据这三个班次的安排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一般是这样的:第一阶段(初战阶段),从现在到4月上旬,该阶段重在夯实基础,系统学习,注意对每一个知识点的总结;第二阶段(攻坚阶段),4月上旬到5月上旬,配合习题班课程,提高做题技巧,实现知识向分数的转化

5、,提高题目难度。每做完一道题要争取掌握住一个或多个知识点;第三阶段(歼敌阶段),5月上旬到考试,要求配合冲刺阶段的三大班次,需要做三件事情:最后阶段对教材的通读;将前面做过的典型练习题和错题翻出来再看看;认真做一下网校所提供的考前模拟试题,进行考前实战演练。五、学习方法1.精打细算。制定学习计划,分为三阶段学习较为合理科学。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和短期计划。2.熟能生巧。法规课程内容全面,考核并不是很深,所以只要熟悉教材,顺利通过考试的几率就很大。3.趁热打铁。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强化复习,比如学习完一部法规的内容,就做一下相应的习题,强化理解和记忆。4.难得糊涂。对于教材中的表

6、述,有些内容不必过于深究,记住即可,教材中给出的都是一些通用的知识,可能和特例不符合,所以此时就需要“装糊涂”。5.教材圣经。不管教材如何表述,是否合理,记住我们的目的,是应试,所以,一切都应该以教材为准。6.全面复习。复习中,我们要强调重点难点,但是对于其他的内容,也不能一点不看,对于考纲中要求掌握的知识,务必掌握透彻。7.调节心态。法规这门课程学习难度并不大,但是记忆性的知识会稍微多一些,学习中要保持平和的心态,可以进行一些必要的心理调节。8.快乐学习。六、授课特点1.明确目的。我们的目的是应试,我们的考试范围是教材,所以,授课中不会超出教材的内容,不会进行过多的拓展。2.通俗化。法律法规

7、是非常严谨的,好在我们的教材内容不深,考试也不可能在一些非常细微的、模拟两可的地方考察大家,这对我们授课中举例提供了便利,在举例中,尽量举一些日常生活中比较好理解的例子,可能并不是非常严密,但是能说明问题即可。3.精炼内容。结合PPT的特点,讲解的内容不可能全书都体现,重点难点的体现在大屏中。七、高清大屏特点1.集中精力,跟上思路;2.及时复习,强化效果;3.课下细化,落实教材。4.思维导图的运用,主要是建立完善的思维框架体系。送给大家两句话: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毅力比钻石更璀璨。二级建造师全国统考二级建造师全国统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序号序号科目名称科目名称考试时间

8、考试时间题型题型题量题量满分满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小时单选题多选题60201001、单项选择题(共60道,每题1分,每题的被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共60分)2、多项选择题(共20道,每题2分,每题的被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误选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共40分)所以多选题每选一项的原则都是“一定要在书上找得到答题依据”,有依据才能“确保”。绝对不能瞎猜。以上全部为客观题,在2个小时的时间内做完,共100分。二级建造师全国统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1年、2012年考试试题分布情况我们之所以选取2011年、2012年作为分析对象

9、,是因为2013年和前两年采用同一考试大纲、教材。从上述数据分析可知,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纠纷处理分别占60%、25%、15%左右,这可以作为考生复习迎考的依据。建设工程法律制度第1部分2009年考卷中单选题41题、多选题12题,合计65分;10年考卷中单选题37题、多选题7题,合计51分。命题规律解读:命题规律解读:1.有关建造师管理制度中的命题点是注册管理和监督管理的内容2.有关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的内容,一般不作为重要的命题点。3.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点。4.判断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是个重要的命题点。5.有关代理制度的所有内容都

10、是重要的命题点,每年必考。6.财产权制度中主要以债券的内容作为命题点。7.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内容也是重要的命题点,重点考点为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今年必有涉及这方面的考点。8.物权法中的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考点极其重要,必须掌握。9.物权法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点。10.建筑法中的内容的主要命题点是施工许可制度、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工程承包制度、工程分包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每年必考。11.招标投标法在招标、投标、开标和中标等各个主要阶段活动作出的内容每年必考。12.安全生产法的命题点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

11、援与调查处理四个主要方面。但是这部分适当注意就可以。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是极其重要的命题点,考核重点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所作出的规定,每年都会有很大分值。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也是极其重要的命题点,主要考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所作出的规定,每年必考,分值很大,一定要注意。15.产品质量法的内容,不会考察。16.标准化法的内容,一般了解就可以了。17.环境保护法的命题点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污

12、染防治措施。18.节约能源法的内容,会与其他知识结合考核,但是分值可能会有1-2分而已。19.消防法只是个一般的命题点,就是工程建设中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20.劳动法的内容是中等难度的命题点,考察重点是劳动合同制度和对劳动保护规定。21.有关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内容是特别重要的命题点。22.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集体合同、劳动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不是命题重点。23.有关档案法的命题点只是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24.税法不考。25.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个考点。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考情分析】本部分是全书的重点,占据了全书近三分之二的篇幅。该部分涉及的法律法规较

13、多,共有涉及16部法律,4部行政法规、2部部门规章。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2012年2011年2010年单选题2题2分1题1分2题2分多选题-合计2题2分1题1分2题2分本节2012年考卷中单选题2题1掌握注册管理(1)注册建造师概念: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2)注册类型: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3)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均为3年;变更注册的,

14、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内容详解】【2011年真题】1.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A.登记B.注册C.备案D.所在单位考核合格【2010年真题】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年。A1B2C3D4参考答案:C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建造师注册类型的是()。A初始注册B年检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参考答案:B2.掌握执业管理(1)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

15、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2)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3使用不合格设备、建筑构配件;4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用工方面的规定;5在执业过程中,索贿、行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不法利益;6签署弄虚作假或在不合格文件上签章的;7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8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9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10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11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12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

16、执业印章;13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2012年真题】1.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施工中形成的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或加盖执业印章B.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C.所有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D.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由一级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答案】B【解析】P3正中间“掌握执业管理”第23段。本题设置陷阱较多。A值得重视,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而不是二者有其一,这可能成为今后一二年命题的热点;B表述正确;C,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不要求由注册建造师

17、担任;D,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3.掌握继续教育管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4.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2012年真题】2.关于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不包括注册建造师业绩B.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良好行为不必记入C.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向

18、社会公示D.由于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以不需要公示【答案】C【解析】P4“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主管部门应当主动按规定向社会公示。5.掌握监督管理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思维导图】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1题2分-合计2题3分1题1分1题1分【历年考情】【内容详解】法律体系(掌握)【例题单选题】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A.民法B.商法C.经

19、济法D.诉讼法【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律体系。参见教材P5。法的形式法的效力等级(熟悉)一、法的形式二、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处理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提出意见,如果认为适用于地方性法规,决定适用于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于部门规章,提请人大常委会裁决。国务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制定机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法的一般规定与旧法特别规定不一致的,制定机关裁决【2012考题多选题】1.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C.省级人

20、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E.国务院各部委【答案】AC【解析】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构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参见教材P61掌握法律体系1.掌握法律体系一、宪法二、民法主要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三、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四、经济法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五、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七、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八、刑法九、诉讼法【2009年真题】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

21、,建筑法属于()部门。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参考答案:C2.熟悉法的形式一、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二、法律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四、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五、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

22、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23、时,由国务院裁决。【2011年真题】2.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真题】3.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E.国务院各部委【答案】AC【解析】P6正中间“四、地方性法规”。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七、国际条约【2012年真题】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司法解释【答案】

24、B【2010年真题】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是()A行政法规B司法解释C地方性法规D行政规参考答案:A宪法本节2009年考卷中多选题1题。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主要包括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五、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要履行下列主要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

25、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例如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2009真题】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A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参考答案:ABCD民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4题4分2题2分2题2分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合计5题6分3题4分2题2分掌握民事法律

26、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法人。包括中国法人、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指依法成立,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例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分公司等。1

27、自然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1)完全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已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

28、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3)无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已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2法人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1财。一定数量的货币。2物。3行为。表现为两种:物化的结果与非物化的结果。物化的结果指的是义务人的行为凝结于一定的物体,产生一定的物化产品。例如,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非物化的结果即义务人的行为没有转化为物化实体,而仅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最

29、终产生了权利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例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4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指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富,也称为精神产品。【2009真题】1.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C建材买卖合同中的建筑材料D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E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施工图纸参考答案:ABCE(三)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构成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如果发生变化,就会导致这个特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所以,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

30、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一)主体变更1主体数目发生变化2主体的改变(二)客体变更1客体范围的变更2客体性质的变更(三)内容变更内容变更也有两种表现形式:1权利增加2权利减少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二、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一)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属于要式法律行为。(二)不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

31、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条款规定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有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均可。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012真题】1.总承包单位收到固定管理费后将承包工程全部转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从民事法律行为角度看,该行为无效的原因是()。A.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B.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行为内容不合法D.行为形式不合法【答案】C【解析】P13“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011真题】2.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投标报价B.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撤回了投标文件C.施工人员按

32、照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合同要求进行施工D.承接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将专业工程再分包【答案】B【解析】P13“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本题只限于考核第二个要件,即合法性要件。根据民法原理,国家允许民事主体依照自身意愿,与他方自由构建民事法律关系,并保障其权利义务的顺利履行。而这种私权关系的构建是通过当事人的特定行为来实现的,该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在债的发生根据中,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均属于事实行为,并非民事法律行为。而(有效)合同,则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上述分析,我总感觉教材中的表述,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来龙去脉未做

33、分析,只讲民事法律行为而不讲事实行为,不得要领;在这里命题,脱离工程实际,不利于引导考生的学习。【2009真题】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参考答案:C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1.实质有效要件(1)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无效、限

34、制-未定)(2)意思表示真实(欺诈-你欺骗我错误;胁迫-你预告危险我恐惧;乘人之危-乘危人利用危难人的危难处境,危难人不得已;恶意串通损害他人)(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贩毒、走私)提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益的民事行为时,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2)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为、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2.形式有效要件:口头、书面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等。提示: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也属于书面形式。解释:除了口头和

35、书面以外还有其他形式,主要是推定形式或默示形式。(1)推定方式是指有积极的作为,但没有一个具体的意思表示来实现法律行为的效果。典型的是以行为方式做出的承诺,如:超市购物。(2)沉默方式是指消极的、不作为的意思表示。消极的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例如:合同法47、48条规定:在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到期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掌握代理一、代理的含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二、代理的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36、。1.委托代理通过出据授权委托书进行的代理。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对外,补充连带非并行连带。连带责任ABCD组成合伙企业甲,甲向乙借100万,到期不能偿还,甲所有财产还了40万元,剩余60万元,合伙人ABCD内部约定均等偿还,但ABCD对外应该负连带责任。即债权人乙可追任何一个合伙人偿还60万元,假如乙追C偿还60万元,C可以再追ABD各偿还15万元。授权不明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第三人明知代理人无代理权还与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代理人与第三人对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违法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且为并行连带。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

37、。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一)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二)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三)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38、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四)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五)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四、表见代理(一)概念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二)构成要件1.代理人无代理权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注意: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1)合同签订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

39、人相信其有代理权;(2)无权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权,且代理期限尚未结束,但实施代理行为时代理权已经终止;(3)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三)表见代理的效果(1)表见代理对于本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2)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2012真题】1.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应该由()承担。A.代理人B.被代理人C.第三人D.代理人和第三人【答案】B【解析】P170“(二

40、)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第3段。五、代理的终止(一)委托代理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二)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掌握债权、知识产权财产权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即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产权制度,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制度,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一、债权(一)债的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问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

41、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致人损害之债”3不当得利可能表现问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债的发生根据除前述几种外,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也是债的发生根据。【2009真题】1.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A合同B扶养C不当得利D无因管理参考答案:A【2010真题】2.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债称为()之债。A合同B侵权C不当得利D无因管理参考答案:D(三)债的消灭1债因履行而消灭2债因抵销而消灭1)、约定抵销当事人

42、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2)、法定抵销(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3)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4)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3债因提存而消灭1)、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1)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2)、通知义务提存

43、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4债因混同而消灭5债因免除而消灭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由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既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合同的履行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6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2011真题】1.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合并,使他们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这种事实是债朽债务的()。A.抵消B.提存C.混同D.免除【2012真题】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致使债务

44、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的方式是()。A.抵销B.提存C.混同D.免除【答案】B【解析】考核P16倒数第3段“提存”的概念。二、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二)著作权在工程建设领域较为常见的,除文字作品外,还主要包括:(1)美术作品(2)建筑作品(3)图形作品。设计图纸(4)模型作品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1)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2012年真题】3.下列作品中,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有()A

45、.建筑作品B.工程设计图C.注册商标D.外观设计专利E、立体作品【答案】ABE【解析】P17倒数第一段。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三)专利权一、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授予发明人或申请人生产经营其发明创造并禁止他人生产经营其发明创造的某种特权,是对发明创造的独占的排他权。二、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具体参加特定的专利权法律关系并享有专利权的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专利权的主体。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

46、(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认定不受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未成年人也可以成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仅指自然人)。因此,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既可以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发明创造的受让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合法继承人,都可以成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可以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7、1.发明和发现的区别:前者是对自然规律的利用,后者是认识自然规律;前者是一项技术方案,具有人的创造性;后者只是自然界已存在的客观规律。2.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保护范围不同,后者专利权不仅及于方法本身,还包括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不同,前者“谁主张谁举证”,后者“举证责任倒置”。(专利法第61条)3.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合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仅限于有形(固定形状)的产品;其创造性比发明要求低,因此被称为“小发明”。与发明的区别(见附表二)表二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4.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色彩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

48、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表3客体比较侵害专利权的行为:(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4)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以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四)商标权商标是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使用于一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用以区别商标使用者与同类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服务业经营者的显著标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动:未经

49、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掌握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一、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后果(一)胜诉权消灭(二)实体权利不消灭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4类。(一)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二)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

50、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三)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一)诉讼时效中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

51、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诉讼时效中断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时间点可以依照下列不同的情形确定:1因提起诉讼而断的情形2因提出要求而中断的情形3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情形【2010真题】1.根据施工合同,甲建设单位应于2009年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2010年6月1日,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请求,则就该项款额的诉讼时效()。A中断B中止C终止D届满参考答案:A【2011年真题】4.甲公司租用乙公司脚手架,合同约定每月底支付当月租金,但甲公司到期后拒付乙公

52、司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应付之日起算()年。A.1B.2C.4D.20A【解析】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故选A。物权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5题5分2题2分2题2分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合计5题5分3题4分3题4分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掌握抵押权抵押的概念与特征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53、,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1.抵押权是不移转标的物占有的一种担保物权。2.是否移转标的物的占有是抵押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重要区别。3.由于抵押权的设定不需要移转占有,因此,抵押权的设定不能采用占有移转的公示方法,而必须采用登记或其他方法公示。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物权法规定了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浮动抵押(2009年新增)1.概念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能履

54、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但根据我国法规定:第一,浮动抵押标的物限于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动产。第二,适用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2.条件特定的主体设立,即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特定的财产,即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事由。合同的生效为设立条件,不以登记为要件。不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结晶”程序抵押财产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

55、权实现的其他情形。在动产浮动抵押“结晶”之前,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2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2)对承租人的效力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放弃抵押权或者变更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

56、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3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09年真题】1.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B即使抵押物财产出租早于抵押,该租赁关系也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物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D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

57、抵押权参考答案B2、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时设立。A合同签订B备案C交付D登记参考答案:D【2012年真题】3.下列抵押财产中,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的有()。A.建筑物B.建设用地使用权C.生产设备、材料D.在建工程E.在建船舶掌握质权质押概述1.概念: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变价所得优先受偿。2.和抵押比较特征(1)质押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或者权利,但不能是不动产;抵押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2)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质物的占有;抵押

58、权的设定不要求移转抵押物的占有。(3)由于抵押权设定不移转占有,因此,抵押人可以继续对抵押物占有、使用、收益;由于质押移转标的物的占有,因此,质押人虽然享有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但不能直接对质押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2011年真题】4.根据物权法,不适合用于质押财产的是()A.汇票B.仓单C.建设用地D.应付款掌握留置权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1留置权人的权利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留置权的实现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

59、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2012年真题】1.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A.留置的标的是不动产B.不转移对物的占有是留置与质押的显著区别C.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D.置物留置期间债权人不能与债务人协议处理留置物【答案】C【解析】P23“掌握留置权”。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的生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60、具体情形具体情形 登记生效登记生效 (1 1)房屋买卖)房屋买卖 (2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3 3)不动产的抵押)不动产的抵押 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未经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1 1)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2 2)因继承或者受

61、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3 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而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 (1 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2 2)地役权)地役权 (3 3)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可以不登记可以不登记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二)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物权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

62、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三)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举例】张某向郭某出售一套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郭某向张某支付了购房款,但张某却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与郭某共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郭某的一再催促下,张某也未配合其过户,此时郭某可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该房屋的预告登记,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过预告登记后,张

63、某如果将房屋重复卖给第三人的话,那么也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制度,第三人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制度保护了郭某的正当权益。【2009年真题】1.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起发生效力。A买卖合同生效B转移登记C交付D买方占有参考答案:C二、动产交付(一)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行为的生效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动产物权生效的特殊情形除了交付动产之外,物权法还规定了其他几种特殊的动产物权生效的情形:1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2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

64、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3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三、关于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生效的其他规定物权法还对上面一般情形之外的特殊情形作出了规定。对于这些情形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

65、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范围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可采用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土地使用权(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对建设用地上的物享有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2)建

66、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3)获得补偿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4)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义务(1)履约的义务(2)

67、支付出让金的义务(3)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4)登记的义务包括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物权的保护(了解)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其它民事责任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009年真题】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可以采取()方式设立。A出租B出让C划拨D抵押E转让参考答案:BC【2010真题】2.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是()。A正在建造的航空器B土地所有权C生产原材料D荒地承包经营权参考答案:D【2012年真题】3.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优先受偿。A.抵押权人B.质权人C.留置

68、权人D.已登记的担保物权人【答案】C【解析】P23最下面“(2)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第一次考核,很重要。4.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之日起设立。A.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B.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C.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公示D.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公示【答案】B【解析】P24最上面“(一)不动产物权”第一句。不动产物权,登记设立;动产物权,交付设立。5.根据用地使用权转让的,使用期限由(),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期限。A.法律直接规定B.当事人约定C.出让人决定D.受让人决定【答案】B【解析】P25倒数第2行。建筑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

69、10年年单选题2题2分3题3分3题3分多选题-2题4分-合计2题2分5题7分3题3分【内容详解】施工许可制度(掌握)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记忆】注意从时间、人物、对象和目的四个要素把握该法条。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8类)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有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此证即为违章建筑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可以施工)【注意】不要求拆迁全部完成,只要求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人)5.有

70、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图)【注意】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除了有以外,还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时不要求图纸全部完成,只要求满足施工需要即可。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有钱)【注意】要求资金已落实,不要求资金全部到位,资金落实标准:(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2)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质量安全保证)【注意】如必须监理的已经委托监理,但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要求必须委托监理8.法律、行

71、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消防许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例题多选题】1.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具备的条件包括()。A.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B.已委托监理C.拆迁完毕D.建设资金落实E.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答案】ADE【解析】B不是必备的条件,对于依法必须监理的项目才有这样的规定,而有些项目是不需要委托监理的。C只要求拆迁符合工程进度,不要求拆迁完毕。参见教材P28。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责令改正补办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不具备开工条件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施工均处罚)三、

72、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6类)1.建设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2.临时性建筑3.军用房屋建筑4.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5.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发改委)6.抢险救灾工程【记忆】三类:不值得管(1、2);别人来管(3、4、5),来不及管(6)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是()。A.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B.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下C.工程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下D.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

73、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下【答案】A【解析】1.建设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2.临时性建筑;3.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发改委);6.抢险救灾工程。参见教材P2930。四、施工许可证的管理(一)废止的条件1.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以两次为限);故理论上最长不能超过9个月2.不开工又不延期,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二)重新核验的条件施工中止,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三)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因

74、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2012考题单选题】1.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若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个月。A.1B.2C.3D.4【答案】C【解析】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若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3个月。参见教材P30。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掌握)一、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一)管理对

75、象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二)划分资质等级的条件1.注册资本(钱)2.专业技术人员(人)3.技术装备(物)4.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表现)二、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和相应行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建设部建筑专业其它归口单位与建设部同级的归口单位办理流程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资质(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管理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资质序

76、列资质序列业务范围业务范围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可分包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可分包劳务分包资质可承接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2.工程勘察资质管理资质序列资质序列等级等级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可承接各专业各等级的勘察业务(海洋工程除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乙级,部分设丙级可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业务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只能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业务3.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资质序列资质序列等级等级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可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设计业务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

77、乙两级,部分可设丙级可承接本行业相应等级的业务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级,部分可设丙(丁)级可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业务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级,部分可设丙级可承接本专项设计业务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资质序列资质序列等级等级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别可承接所有专业类别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分甲、乙,部分可设丙级甲级可承接相应专业的业务乙级可承接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下级别的业务丙级可承接相应专业三级的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可承担三级项目的监理,但是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除外【例题单选题】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工程勘察资质划分为()。A.综合资质

78、、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B.综合资质、行业资质和劳务资质C.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D.总承包资质、行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勘察单位的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工程勘察资质划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参见教材P31。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掌握)一、含义建筑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是指的是我国的建筑业专业人员在各自的专业范围内参加全国或行业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的制度。建筑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是我国强化市场准入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二、我国主要的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

79、资格种类(7类)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三、共同特点1.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2.均需要注册3.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4.均须接受继续教育上面这些相同点是宏观范围上的相同点,它们还有许多微观范围的相同点,例如,不得同时应聘于两家不同的单位等。工程发包制度(掌握)一、工程发包方式1.招标发包(提倡)2.直接发包(依然对承包人有资质要求)二、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承包

80、单位。三、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违法采购(一)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1.含义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2.肢解发包的弊端(1)化整为零,化大为小,变相规避招标(2)不利于投资和进度的控制(3)增加发包的成本(4)增加了发包人管理的成本【记忆】为了监控和成本的降低。四、禁止违法采购1.小规模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途径采购途径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由承包商负责采购由双方约定的供应商供应【注意】如果采用由承包商负责采购,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与供应商。2.大规模材料设备的采购(

81、1)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单位(2)未包括在总包中的材料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时,应由建设单位招标(3)包括在总包中的材料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时,应由总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共同招标【注意】必须采取招标,必须有建设单位参与。工程承包制度(掌握)一、资质管理(一)资质管理规定1.承包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2.禁止事宜(1)禁止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禁止借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3)禁止允许其它单位借用自己的名义承揽工程【注意】(2)(3)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二)关于资质管理纠纷的处理1.根据相关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工程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1)

82、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2.此类无效合同的处理以工程竣工验收结果为判定标准:如果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如果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3.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签订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2010考题单选题】1.根据工程承包相关法律规定,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A

83、.可以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B.可以另一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C.只能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D.可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答案】C【解析】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参见教材P34。二、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一)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承担1.内

84、部责任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必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未附共同投标协议的,视为废标。2.外部责任(1)共同承包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2)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二)联合体资质的认定资质等级不同,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记忆】水桶原则,在联合投标中依然适用。三、转包(法律禁止)1.含义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1)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2)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

85、行为2.法律规定禁止【例题单选题】按照建筑法规定,以下正确的说法是()。A.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允许所属法人公司以其名义承揽工程B.建筑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之上承揽工程C.联合体共同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D.施工企业不允许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答案】D【解析】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

86、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参见教材P3435。四、法律责任1.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发包单位发包单位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肢解发包承包单位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转让、出借资质证书(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还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3)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资质证

87、书(4)造成损失的,出借方与使用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发承包中行贿、受贿(1)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给予处分(3)对行贿的单位,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工程分包制度(掌握)一、分包的含义1.含义分包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2.分包的资质管理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可以对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其它企业。(1)工程的主体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施工(2)

88、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二、对分包单位的认可1.分包需经建设单位的认可,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除外(建设单位具有否决权)2.在国外,存在指定分包商,但在国内指定分包商是违法的【注意】认可分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是不同的。认可是在总承包单位已经做出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确认,而指定则是首先由建设单位作出选择。三、违法分包违法分包情形有:(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

89、设工程再分包的。【注意】分包与转包的区别分分 包包转转 包包是将承包的工程一部分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由其它单位来完成 或者是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它承包单位是法律允许的是法律不允许的四、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1.总承包单位依据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2.分包单位依据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单位负责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但是发生问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分包商赔偿。5.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责任,以合同约定或各自过错大小确定6.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的分额,有权向另

90、一方追偿。五、法律责任1.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1)对承包单位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3)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因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影响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承包单位与接受转包或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0考题多选题】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若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当由()。A.总承包单位单独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B.分包单位单独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C.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D.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分别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E.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答案】ACE【解析】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

91、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他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参见教材P38。工程监理制度(掌握)一、工程监理的含义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二、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6类)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3.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公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4.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5.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

92、目6.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平方米)【注意】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标准和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记忆】涉及到官方的(1、2);公共利益的(3、4、5)以及符合条件的安居的(6)需要监理。三、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一)监理的依据(四个依据)1.法律、法规2.技术标准(1)强制性标准必须遵守(2)推荐性标准合同约定,一旦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3.设计文件(1)按设计要求施工单位(2)发现设计有问题,报告建设单位4.承包合同(二)监理的内容三控三控三管三管一协调一协调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沟通协调(三)监理

93、的权限(1)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有直接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2)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没有直接关系四、监理任务的承接1.不能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不得转让也不得分包工程监理业务五、履行监理合同1.独立监理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监理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有关系)2.公正监理与承包单位串通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六、法律责任1.与施工单位串通的法律

94、责任(1)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3)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4)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转让监理业务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3)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011考题多选题】1.项目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其主要监理依据有()。A.ISO质量体系B.工程国家强制性标准C.工程设计文件D.施工企业管理制度E.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答案】BCE【解析】建筑法第32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

95、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参见教材P39、40。【2012年真题】2.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可以将()分包给符合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A.全部专业工程B.部分专业工程C.专业工程施工管理D.劳务作业【答案】D【解析】P38最上面“2.3.4”,09年以来,一二级建造师考试考核违法分包的方向全部集中在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1、工程分包需建设单位认可,而劳务分包不需要认可;2、主体结构不允许分包,但主体结构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可以全部分包;3、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但分包单位可以将劳务作业全部分包。3.工程监理单位与所监理工程的()有隶属关系时,不得承担该工程的监理业务。A.建设单位B.设计单位

96、C.施工单位D.勘察单位【答案】C【解析】P41最上面“1.独立监理”。【2011年真题】4.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原则上最少到位资金为()万元。A.100B.200C.600D.1000C【解析】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故选C。5.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总承包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B.发包人可以将一个单位工程的主体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C.建筑工程只能招标发包,不能直接发包D.国家提倡对建筑工程实

97、行总承包.D【解析】总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A错误;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B错误;建筑法第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C错误;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故选D。6.下列建设工程分包的说法中,属于承包人合法分包的是()。A.未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进行分包B.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C.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D.未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A【解析】依据建筑法上述规定,建筑工程质

98、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将违法分包界定为如下几种情形: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故选A。招标投标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6题6分4题4分5题5分多选题3题6分1题2分1题2分合计9题12分5题6分6题7分【内容详解】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掌握)一、招投标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公开1.招标信息公开2.招投标过程公开(二)公平给予

99、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三)公正招标活动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每个投标人(四)诚实信用【例题单选题】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是()的体现。A.公开原则B.公平原则C.公正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答案】B【解析】公平原则是指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或者歧视任何投标人。参见教材P42。二、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1.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

100、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记忆】50、100、200后者分别是前者的两倍,前两者之和乘以最后一项除以10得到3000。运用几个数字之间的这个关系来记忆。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6项)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本企业资质符合工程要求5.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有能力承包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

101、情形【记忆】保密或紧急的(1);献爱心的(2);别人干不了(3);不用麻烦别人(4、5)。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3项)1.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2.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3.国务院规定的其它项目【记忆】别人干不了的。【2010考题单选题】1.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内,对于委托监理合同,其单项合同估算价最低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A.50B.100C.150D.200【答案】A【解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

102、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参见教材P42。四、法律责任1.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3)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处分(4)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2.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1)招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

103、可以1万5万元的罚款(2)泄露招标实质性信息的,给予警告,处1万10万元的罚款,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3)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投标的要求(掌握)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2.有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二、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3)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4)投

104、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5)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注意】保证金只能是资金(形式可以多样)。(二)投标文件的提交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2.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1)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可补充、修改或撤回(2)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被没收【例题单选题】1.某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共有三家单位投标,其中一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则关于对投标的处理和是否重新发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B.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

105、标,招标人可以直接发包C.评标委员会必须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D.评标委员会必须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可以直接发包【答案】A【解析】该题考点是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参见教材P44。联合体投标(掌握)一、联合投标的含义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中标后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只签一个合同)。二、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要求如下:(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

106、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三、共同投标协议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该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没有附有该协议的联合体投标确定为废标四、联合体各方的责任1.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内部责任2.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外部责任3.不得重复投标不得再组成新联合体,也不能以自己名义投标4.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通过资格预审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变化须征得招标人同意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例题单选题】1.甲、乙两个同一专业的

107、施工单位分别具有该专业二、三级企业资质,甲、乙两个单位的项目经理数量合计符合一级企业资质要求。甲、乙两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应为()。A.一级B.二级C.三级D.暂定级【答案】C【解析】该题考点是联合体投标时的资质等级认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见教材P44。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掌握)一、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行为的种类【2012考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是()。A.投标人为了争取中标而降低报价B.投标人之间通过竞价内定中标人,再参加投标C.某投标人为其

108、他投标人陪标D.开标前招标人将其他投标人投标信息告知某投标人【答案】D【解析】参见教材P46。【2012考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有()。A.投标人之间先行内部竞价确定中标人B.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C.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D.投标人借用其他企业名义投标E.投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答案】ABE【解析】参见教材P45。开标程序(掌握)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开标应当遵守如下程序:1.开标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检查文件密封情况4.当众拆封,宣读主要内容5.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况(1)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

109、地点(2)未按要求密封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掌握)一、评标委员会(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评标专家的选取1.专家来源(1)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2)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2.选取方式(1)随机抽取(一般项目)(2)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复杂的项目)(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职业道德与保密义务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

110、的人进行私下接触3.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人的财物或好处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信息与情况。二、评标(一)评标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二)按废标处理的情况以下的情形将被作为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

111、预审时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补充了应当作为废标的情形:(1)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2)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不提供有效证明的;(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与修正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

112、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调整后的投标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记忆】排除容易出错的。(四)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1.评标报告(1)评标过程必须严格保密(2)评标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3)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4)评标报告有全体成员签字(5)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阐述意见与理由(6)不签字又无书面陈述理由,视为同意结果(7)提交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解散2.中标候选人推荐的候选人13人,并排好顺序中标人的条件(1)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成本的除外。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

113、人不得与投标人就价格、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三、法律责任1.(评标委员会成员)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参加评标活动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招标人)与投标人先行谈判的法律责任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中标的要求一、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2)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3)依法必须招

114、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4)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二、中标通知书1.由招标人发给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不得以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等作为中标和签订合同的条件3.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三、签订合同(一)签订合同的要求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如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有

115、矛盾的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二)担保与垫资1.担保履约保证金(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拒绝视为放弃中标(2)招标人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3)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应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垫资(1)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2)对垫资以及利息有约定的,可以支持其返还请求,但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部分不予支持(3)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4)对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适用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2.由招标人提交给行政监督机构(与评

116、标报告的区别)3.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五、法律责任1.非法确定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2.非法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例题多选题】在项目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订立书面合同。A.招标公告B.招标文件C.投标文件D.评标价格E.最后谈判达成的降价协议【答案】BC【解析】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参见教材P50【2011考题

117、多选题】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A.撤回投标文件B.修正投标文件C.放弃中标D.澄清投标文件E.说明(解释)投标文件【答案】AC【解析】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不得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确定中标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也将予以没收。招标程序(熟悉)一、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

118、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二、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无限竞争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网络等媒介发布(二)邀请招标发送投标邀请书有限竞争适合的情形: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潜在投标人少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项目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注意】必须是三家以上。(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三、资格审查四、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出售1.招标人可出售招标文件2.文件出售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3.招标文件可以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4.发出公告或文件后,招标人不

119、得擅自终止招标(二)招标文件的内容1.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3.投标报价要求4.评标标准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三)招标文件的要求1.原则性要求(1)国家有技术标准要求的,招标文件中应提出相应要求(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文件中应载明(3)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2.对技术的要求(1)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3)科学编制标底3.对时间的要求(1)可以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20、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3)确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121、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例题单选题】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A.15日B.20日C.30日D.45日【答案】B【解析】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参见教材P54

122、。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了解)一、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招标人自身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依法自行办理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二、招标代理(一)招标代理的含义1.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2.应在委托的范围与权限内工作(二)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

123、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有符合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的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1)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标底;(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5)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6)草拟合同;(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与业务范围1.招标代理机构必

124、须有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2.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省级建设厅负责本行政区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其认定级别较高,只有国家和省两级)3.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甲级可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乙级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市承担业务,不受行政区域限制(五)对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限制性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2)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

125、询活动;(3)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4)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5)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6)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7)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8)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9)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10)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1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12)其他行为。三、法律责任1.处5万元以上

126、25万元以下的罚款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保同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6.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7.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例题单选题】某项目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则招标人()。A.可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发包B.可以自行招标,但应当备案C.可以自行招标,无需备案D.必须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答案】B【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参见教材P55。补充阅读资料:招投标基本程序

127、(一)招标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发布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相同。2.资格审查。招标人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办法和程序可以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载明,或者通过指定报刊、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由潜在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对潜在的投标进行资格审查。3.发售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有兴趣投标且经过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对已售

128、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这里应特别注意,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二)投标1.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载明的事项有:投标函;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对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记。这个过程也非常重要,往往因为密封或标记不规范被拒绝接受投标

129、的例子不少。3.送达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4.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补充或者修改也必须以书面形式。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函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天,即等标期最少为20天。(三)开标1.举行开标仪式。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举行开标仪式。开标

130、由招标人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和监督机关(或公证机关)及有关单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仪式。2.开标仪式的基本程序是:(1)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开始(需简要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即项目内容、准备情况等)。(2)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领导和来宾同志(来自单位、职务、身份等)。(3)介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及投标人代表(这里需要对所招标项目作进一步介绍:如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媒体、版面;截止什么时间有多少家供应商作出了响应,并提交了资格证明文件;有多少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多少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等等),在介绍招标人及其代表时,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介绍,

131、先介绍招标人单位名称,接着介绍其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4)宣布监督方代表名单(监督方代表所在单位、职务、身份)。(5)宣布工作人员名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及在开标时担负的职责:主要是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标人)。(6)宣读有关注意事项(包括开标仪式会场纪律、工作人员注意事项、投标人注意事项等)。(7)检查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的密封情况。由监督方代表、投标人代表检查招标方提交的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的密封情况,并公开宣布检查结果。(8)宣布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由工作人员开启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须在确认密封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并公开宣读。(9)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由监督方代表、投标人代表

132、检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并公开宣布检查结果。(10)开标。由工作人员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须在确认密封完好无损且标记规范的情况下)。开标应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11)唱标。由工作人员按照开标顺序唱标,唱标内容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对应宣读的内容已经载明)。唱标结束后,主持人须询问投标人对唱标情况有无异议,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监督方代表讲话。由监督方代表或公证机关代表公开报告监督情况或公证情况。(13)领导和来宾讲话。按照开标仪式的程序安排,参加开标仪式的领导和来宾可就开标以

133、及本次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发表意见、看法,提出建议(此部分程序可以提前在开标程序的第三步进行)。也可以安排采购人代表发言,由采购人代表向有关方面作出承诺。(14)开标仪式结束。主持人应告知投标人评标的时间安排和询标的时间、地点(询标的顺序由工作人员用抽签方式决定),并对整个招标活动向有关各方提出具体要求。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四)评标1.开标仪式结束后,由招标人召集评标委员会,向评标委员会移交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2.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评标过程中任何一方、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3.评标程序(1)审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由评标委员会对接到

134、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是否齐备,以判定各投标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和有效性。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有不完整的,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判定其为无效投标。(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和商务方案进行审查,如技术方案或商务方案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则可以判定其为无效投标。(3)询标。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综合评审和比较时的主要依据是:

135、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标准、办法,以及投标文件和询标时所了解的情况。这个过程不得也不应考虑其它外部因素和证据。(5)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和比较情况,得出评标结论,评标结论中应具体说明收到的投标文件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数、无效的投标文件数及其无效的原因,评标过程的有关情况,最终的评审结论等,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应注明排列顺序并说明按这种顺序排列的原因以及最终方案的优劣比较等)。(五)定标1.审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论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评标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即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记录、询标记录、综合评审和比较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

136、等。2.定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且其投标方案为最优,在综合评审和比较时得分最高的。3.中标通知。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定标,在确定中标后应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4.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采购人委托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则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部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部分是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安全生产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

137、1题1分3题3分2题2分多选题1题2分2题4分-合计2题3分5题7分2题2分内容详解2Z20108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掌握)一、保障措施(四项)(一)组织保障措施(两项)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意】针对不同的行业企业,有

138、不同的设置要求。【例题单选题】我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规定是()。A.设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B.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设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并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答案】C【解析】根据相关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见教材P57。2.明确岗位责任(三类)(1)主要负责人职责6条(宏观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139、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记忆】从三个方面把握:制定规则或制度(1、2、5);落实措施(3、4);报告(6)。【注意】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观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3)对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负责的岗位安全设施设计质量负责的岗位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负责的岗位施工单

140、位对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的岗位验收部门及验收人员安全设备质量负责的岗位厂家与检测、检验机构(二)管理保障措施(两项)1.人力资源管理(1)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管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对特种作业的人员的管理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2.物力资源管理(1)设备日常管理经常性维护、保养(2)设备淘汰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3)生产经营项目、设备转让管理受让人必须具备安全条件或相应资质(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协调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三)经济保障措施

141、(四项)1.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2.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资金3.保证劳动保护与培训所需要资金4.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注意】三同时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四)技术保障措施(八项内容)1.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管理了解技术特性、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危险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论证与评价3.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经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4.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

142、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5.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6.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教育、督促从业人员,告知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措施7.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多个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人员检查与协调8.对员工宿舍的管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43、2011考题单选题】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说法,正确的是()。A.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相关费用B.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任C.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D.某单位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点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答案】A【解析】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负总责,所以选项B不正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所以选项C错误;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保持安全距离,所以选项D错误。参见教材P5860。【例

144、题单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与员工宿舍()。A.可以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B.可以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必须设有紧急疏散出口C.不能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有关部门同意的除外D.不能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保持安全距离【答案】D【解析】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参见教材P60。二、法律责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掌握)一、权利和义务(一)从业人员权利(七项)1.知情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

145、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3.拒绝权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4.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5.请求赔偿权如果工伤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6.获得劳动防护品权7.获得教育与培训权二、从业人员义务(三项)1.自律遵规的义务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3.危险报告义务【2011考题多选题】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的从业义务有()。A.使用劳动防护用品B.接受安全生产培训C.发

146、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D.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先进行抢救E.为自己购买从业保险【答案】ABC【解析】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的从业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3.危险报告义务。参见教材P63。三、法律责任1.订立非法免责条款的法律责任(单位)(1)协议无效(2)对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处2万10万元的罚款2.从业人员违章操作的法律责任(从业人员)(1)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2)依照规章给予处分(3)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掌握)一、应急救援(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根据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类)事故事故分类分类人员伤亡人员伤亡直接经

147、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注意:“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例题单选题】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导致一座13层在建楼房倒塌,致使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000余万元人民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事件属于()事故。A.特别重大B.重大C.较大D.一般【答案】B【解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

148、亿元以下属于重大事故。参见教材P64。(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1.应急救援预案与救援体系的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2.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3.规模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4.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一)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单位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49、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注意】对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仅要求“立即”,不要求“如实、准确”,结合教材中的案例理解。(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事故报告的规定1.事故单位报告(1)现场有关人员报告(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3)情况紧急时,现场人员可直接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报告(可越级汇报)2.监管部门的报告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监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监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市级安监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安监部门通知公安机关、

150、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安监部门的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3.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4.应急救援事故发生的单位、政府、安监部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5.现场与证据因拯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物证。【2011考题单选题】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立即报告()。A.本企业负责人B.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含(自治州、直辖市

15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答案】A【解析】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单位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见教材P64。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一)安全产生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1.调查处理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2.责任事

152、故,除查明事故单位,还查处对此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能的行政部门3.任何人不得干扰调查处理(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1.事故调查的管辖(1)事故调查的级别管辖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授权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政府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

153、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由上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政府可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事故调查的地域管辖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应当派人参加2.事故调查组的组成项目项目内容内容组成原则精简、效能的原则成员来源由有关政府、安监部门、其它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组成,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还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成员条件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指定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事故调查的职责与权利1)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

154、经过、原因、损失情况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2)事故调查组的权利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2)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职责保守事故调查秘密未经组长允许,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4.调查的时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5.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

155、改措施【例题单选题】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级事故应由()负责调查。A.国务院B.省级人民政府C.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D.县级人民政府【答案】C【解析】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授权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政府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参见教材P6667。(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规

156、定1.处理时限(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政府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2)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3)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2.整改事故发生单位应整改整改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监部门应对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3.处理结果公布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向社会公布四、法律责任(一)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1.救援不利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不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两种责任一样)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二

157、)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法律责任1.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具体情形处罚处罚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在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对直接负责的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参与事故调查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具体情形处罚处罚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包庇、袒护负有责任的人员或借机打击报复的 对直接负责的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012考题单选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158、最长()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1B.3C.5D.7【提示】参见教材P70。【答案】C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熟悉)一、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可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二、监督管理措施1.审查批准与验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验收通过2.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同时审查工程有无安全施工措施,如无则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注意】对

159、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费三、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1.检查、调阅资料、了解情况2.当场纠正或限期改正;3.行政处罚4.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业5.对不符合规定的器材查封或扣押,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四、监督检查人员的义务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2.出示有效证件3.保密义务五、法律责任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责任停业整顿予以关闭吊销其有关证照2.未履行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有继续履行赔偿的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它财产的,可随时请求法院执行【例题单选题】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施工现场时,发现某施

160、工单位在没有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该施工单位员工集体宿舍()。A.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同意,可以继续使用B.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继续使用C.所住员工必须无条件迁出D.经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可以继续使用【答案】C【解析】该题考点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根据安全生产法第56条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施工单位在没有竣工的建筑物内设

161、置员工集体宿舍,属于事故隐患,因此,选C。参见教材P7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2题2分6题6分3题3分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1题2分合计3题4分5题6分3题4分【内容详解】2Z20109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大制度)(掌握)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与核心制度)将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二、群防群治制度1.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162、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追究的对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处理方式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例题单选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是建设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A.群防群治制度B.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C.安全生产检查制度D.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答案】D【解析】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16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设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参见教材P72。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六大责任)(掌握)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2.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二)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1.建设单位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2.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三)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建设单位提供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注意】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四)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

164、和器材。(五)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1.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在申请时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2.办理开工报告的,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1.拆除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2.在拆除施工前15日前,报送资料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报送备案资料内容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注意】爆破作业,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2011考题单选题】房地产公司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是()。

165、A.要求施工企业购买其指定的不合格消防器材B.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无须提供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C.甲向施工企业提供的地下工程资料不准确D.甲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答案】D【解析】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参见教材P7374。二、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具体情形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压

166、缩合同工期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5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掌握)一、审查施工方案的责任1.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施工方案2.审查的重点是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1.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2.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3.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010考题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

167、制性标准和()标准。A.建设单位要求适用的B.监理单位制定的C.工程建设推荐的D.工程建设行业【答案】A【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高于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那时监理单位就不仅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违法了,还要看一看是否违约,若违约也不能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参见教材P75。三、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具体情形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违反强制性标准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

168、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1)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掌握)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一)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

169、目负责人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其它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章(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制(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给钱(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记忆】主要负责人需要建章立制、给钱并检查【

170、记忆】项目负责人需要落实责任,用好钱,组织制定措施,并汇报。(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独立的职能部门)(1)施工单位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应当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机构职责(1)落实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2)编制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活动(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专职管理人员。(1)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3)对违章行为立即制止【记忆】检查、报告、制止。【2011考题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安

171、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有()。A.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B.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C.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D.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专项使用E.根据工作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答案】ABDE【解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见教材P76。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一)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1.由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

172、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1.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2.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012考题单选题】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和义务B.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C.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安全责任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担同等责任【答案】A【解析】参见教材P77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管理人员考核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

173、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一次)2.新岗位培训“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74、”四、施工单位安全措施(一)编制技术措施与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

175、、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学习思路】掌握哪些项目需要编制,谁编制,谁审查签字,谁监督。(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

176、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五)施工现场的布置应当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六)对周边环境采取防护措施(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八)安全防护设备管理(九)起重机械设备管理1.(1)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2)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

177、,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2.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3)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学习思路】谁支付?为谁支付?保险期限?【例题单选题】对于涉及()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依法应当组织专家

178、进行论证、审查。A.地下暗挖B.降水C.脚手架D.起重吊装【答案】A【解析】该题考点是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还规定:“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

179、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参见教材P78。【2011考题单选题】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须经()签字后实施。A.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现场监理工程师B.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建设单位负责人C.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D.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答案】D【解析】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参见教材P78。【2011考题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A.意外伤害保险属于非强制险B.保险由

180、建设单位办理C.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保险费D.保险限期自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答案】C【解析】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强制险,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参见教材P79。五、法律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熟悉)一、勘察单位安全责任1.确保勘察文件的质量,保证后续工作的安全(真实、准确)2.科学勘察,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保证安全)二、设计单位安全责任1.科学设计的责任2.提出建议的责任3.承担后果的责任(设计单位和注

181、册执业人员应对设计负责)三、法律责任违法情形违法情形处罚处罚未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其它相关单位安全责任(熟悉)一、机械设备和配件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二、出租机械设备设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1.生产(制造)许可证2.有产品合格证3.有检测合格证明(出租时检测,判定

182、责任的关键)三、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管理安装与拆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起重机械,由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特种设备,由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证明并签字,由机构和人员对检测结果负责四、法律责任1.未提供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法律责任限期改正、合同价13倍罚款,造成损失赔偿2.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的法律责任停业整顿、510万罚款,造成损失赔偿。3.违法安装、拆卸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法律责任限期改正、510万罚款,情节严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造成损失赔偿。【2010考题单选题】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

183、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承担。A.总承包单位B.使用设备的分包单位C.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D.设备出租单位【答案】C【解析】根据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参见教材P7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1题1分2题2分多选题-1题2分-合计-2题3分2题2分内容详解2Z20110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12条)(掌握)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184、职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7.参加工伤保险,危险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8.施工现场及用具符合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0.有预防、监控措施与应急预案11.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人员和设备12.其它【记忆】分为如下几类记忆:制度建设(1、9、10、11项);人员建设(3、4、5、6项);资金支持(2、7项);物品支持(8项)及其他(12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熟悉)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1.申请主体施工企业2.申请的主管部门(1)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

185、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2)中央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如果是中央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向省级建设部门申请)3.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的文件、材料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

186、期3年。【2011考题单选题】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延期的时间为有效期满前()月A.1B.2C.3D.6【答案】C【解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参见教材P85。【2010考题单选题】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187、期届满时,经原发证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A.安全B.重大死亡C.死亡D.重伤【答案】C【解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参见教材P85。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一)变更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

188、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二)注销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三)补办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领取施工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2.不得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3.取得证书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注意】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先(施工单位领取),领取施工许可证在后(建设单位领取),才能开始建筑施工活动。五、法律责任违法情形违法情形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责令停止生

189、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5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10万元的罚款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50万元的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5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012考题单选题】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说法,错误的是()。A.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B.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C.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建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190、D.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答案】A【解析】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参见教材P8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5题5分4题4分3题3分多选题2题4分1题2分2题4分合计7题9分2题3分2题2分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内容详解】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10条)(一)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二)依法对材料设备招标(三)提供原始资料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四)不得干预投标人(五)送审施工图的责任建

191、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六)依法委托监理(七)确保提供的物资符合要求(八)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九)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十)移交档案关于竣工验收:1.验收主体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2.验收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

192、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要求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验收后,建设单位又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理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合理使用期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2012考题多选题】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有()。A.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修改设计文件B.设计文件不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时,施工单位有权要求设计单位修改C.建设单位可以任意委托其他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D.设计文件需要

193、做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先报原审批机关批准E.设计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监理单位有权修改设计【答案】AD【解析】参见教材P9091。【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B.建设工程发包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C.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工期D.涉及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期前,只能委托原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方案【答案】D【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194、。参见教材P87。二、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1.违反资质管理发包改正,处50100万元罚款2.肢解发包改正,合同款的0.5%1%罚款;国有资金暂停执行或拨款3.擅自开工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合同款的1%2%罚款4.违反验收管理改正,合同款2%4%罚款,赔偿损失。5.未移交档案改正,处110万元罚款。6.擅自改变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正,处50100万罚款,赔偿损失。改正,处510万罚款,赔偿损失(使用者)。7.建设单位其它法律责任8.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一、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依法承揽工程(1)施工单位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2)不得以其他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3

195、)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3.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4.按图施工(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5.对建材、配件

196、和设备进行检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6.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7.见证取样的责任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8.保修的责任(1)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施工单位应对质量问题履行返修义务;(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返修包括修理和返工。二、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1.超越资质承揽工程2.出借资质3.转包或者违法分包4.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5.未取样检测6.不履行保修义务工程

197、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依法承揽业务在资质等级范围内、并不得转让业务。二、独立监理不得与被监理对象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三、依法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四、确认质量1.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例题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关于监理单位的表述错误的是()。A.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B.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C.可以是建设单位的子公司D.应与监理分包单位共同向

198、建设承担责任【答案】D【解析】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因此,AB正确。参见教材P9192。五、法律责任1.超越资质承揽工程2.出借资质3.转包或者违法分包4.违反公正监理5.违反独立监理6.注册执业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主体:施工单位一、工程质量保修书1.提交保修书的时间:由承包单位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2

199、.保修书的内容: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3.保修书的地位与实质:(1)有工程保修书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之一;(2)保修书的实质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的合同。【2011考题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质量保修书应有的内容有()。A.保修范围B.保修期限C.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方式D.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E.保修责任【答案】ABE【解析】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参见教材P93。二、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保修范围,及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自对应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期保修期基础设

200、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注意】重要。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协商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规规定的标准。【2012考题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低保修期限不低于2年的工程有()。A.外墙防渗漏B.设备安装C.给排水管道D.防水工程E.装修工程【提示】参见教材P93。【答案】BCE三、保修责任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该履行保修义务,并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承担保修责任的前提条

201、件:(1)质量问题在保修范围内(2)质量问题发生在保修期内2.不属于保修范围的三种情况:(1)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缺陷(2)第三方造成质量缺陷(3)不可抗力造成质量缺陷3.保修程序(1)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单;(2)施工单位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3)施工单位不按约定保修,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1)施工原因,保修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2)非施工单位原因,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要费用;建设单位再向责任方追偿。【注意】不论是谁的责任,

202、施工单位都要干活,至于钱由谁出,则根据责任划分。除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外,其余责任均首先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一)含义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的含义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设计文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约定。(二)缺陷责任期1.缺陷责任期是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3.发包人原因,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4.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

203、2个月或24个月,可由发承包双方约定5.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6.承包人维修并承担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7.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也不得扣除保证金。(三)质量保证金的数额1.发承包人可在合同中约定数额、预留返还方式等。2.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3.数额一般约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4.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再预留保证金。(四)质量保证金的返还1.缺陷责任期到期后返还;2.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

204、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承担违约责任;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注意】4个14日的情形。【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说法,正确的有()。A.缺陷责任期是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B.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C.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D.缺陷责

205、任期为2年E.缺陷责任期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缺陷,均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答案】ABC【解析】缺陷责任期是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发包人原因,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因此,ABC正确。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可由发承包双方约定,因此,D不正确。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其他原

206、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也不得扣除保证金。因此,E不正确。参见教材P94。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的责任1.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2.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二、勘察单位的质量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三、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1.科学设计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207、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3.解释设计文件的责任(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4.参与质量事故分析的责任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四、法律责任1.超越资质承揽工程2.出借资质3.转包或违法分包4.注册执业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其他法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府的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概述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实质:政府行为主体:政府建

208、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目的: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方式:政府认可的第三方监督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主体的质量行为手段:施工许可证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一)主体1.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政府委托认可的第三方,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二)政府主管部门可采取的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性质1.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2.

209、机构及监督人员,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工程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3.检查施工现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4.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6.向委托的政府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验收后5日内)。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8.受委托,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监督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有权采取责令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直至问题得到改正。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报告委托部门批

210、准后实施。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1.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2.备案主体:建设单位3.备案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4.备案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2.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的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故的类别和等级逐级上报。3.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四、法律责任1.不及时如实报告重大质量事故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例题单选题】06年1月15日,某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截止时间是()。A.0

211、6年1月10日B.06年1月15日C.06年1月30日D.06年1月25日【答案】C【解析】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参见教材P98。产品质量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1题2分-合计1题1分2题3分-【内容详解】2Z20112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掌握)一、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一)适用的产品1.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2.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二)不

212、适用的产品1.施工单位自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如施工单位自己制作供自己施工适用的模板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产品3.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记忆】掌握“加工制作、用于销售”关键字,注意例外的情况(自用的;工程建筑)【例题单选题】属于产品质量法规范的产品是()。A.建筑工程B.施工单位自有的材料C.施工单位自制的材料D.施工单位外购的设备【答案】D【解析】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自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参见教材P99。二、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213、和设备的供应商。(一)为产品质量负责的义务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二)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1.产品标识的含义(1)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2)可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来表示(3)产品标识是此种产品区别于其他产品的直接标准,是判断此种产品质量的直观依据,也是当权利受到侵犯时维权的证据2.标识的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需要标明产品规模、等级等内容的,用中文相应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

214、者知晓的,应在外包装上标明(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三)确保包装质量合格的义务危险物品及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必须符合要求,并作出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注明注意事项(四)其他禁止性义务1.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如危害物超标的建筑装修装饰材料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质量标志4.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011考题单选题】某施工企业在供应商处购买的水泥标号明显低于

215、包装上的标注标号,使施工企业遭受了损失,关于施工企业提出的赔偿要求()。A.只能由生产厂家承担B.只能由供应商承担C.只能施工企业自行承担D.可向生产厂商提出赔偿【答案】D【解析】生产者、销售者均有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参见教材P100。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掌握)一、进货检验的义务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或其他标识。二、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不能因为销售者的保存不当而使原本合格产品不合格。三、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四、其他禁止性义务【2012例题单选题】根据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所有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有()。A.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B.中英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C.

216、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D.警示标志或中英文警示说明【答案】A【解析】参见教材P100。标准化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3题3分多选题-合计-3题3分【历年考情】12(0),11年(0),10年(单3)【内容详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掌握)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一)意义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3.强制性条文中的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二)强制性标准的特殊情况1.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

217、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2.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010考题单选题】某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新技术与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符,应由()组织专题技术论证,并报批准该项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监理单位D.设计单位【答案】A【解析】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

218、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参见教材P102。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一)监督机构(五机关五阶段)1.工程建设规划阶段项目规划审查机关2.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3.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标准)4.施工、监理、验收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5.全程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二)监督检查方式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三)监督检查内容人员(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行为(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材料设备(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安全质量(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资料(工程中的导则、指南、手册、软件内容

219、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熟悉)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级(一)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三)地方标准(四)企业标准【2010考题单选题】由国务院建设、铁路、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审批,编号和发布的标准,属于()。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地方标准D.企业标准【答案】B【解析】标准化法按照标准的级别不同,把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参见教材P103。二、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工程建设标准划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

220、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一)强制性标准一)范围1.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2.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性标准,在本行政区内是强制性标准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违反了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即是违法。二)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国家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

221、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通用标准三)属于强制性标准的行业标准1.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2.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重要的行业专用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等标准4.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行业需要控制的其它工程建设标准(二)推荐性标准1.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2.一经约定采用,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题多选题】根据工程建设

222、国家标准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有()。A.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B.工程建设通用的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C.工程建设通用的实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D.工程建设通用的消息技术标准E.工程建设通用的质量标准【答案】AB【解析】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有: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

223、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通用标准。参见教材P104。环境保护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1题1分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合计-1题2分2题3分【内容详解】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掌握)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1.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3.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填报环境影

224、响登记表,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2考题单选题】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时,建设单位应当在计划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之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A.报告书B.报告表C.公告书D.登记表【答案】A【解析】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参见教材P105。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1.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或报告表)2.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3.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果】1.未经审批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项目审批单位不得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2.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

225、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该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自批准之日超过5年开工的,其文件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三、环境影响的后评价与跟踪管理项目的建设与运作过程中,产生与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符的情况,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掌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记忆】安全生产法三同时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一、设计阶段初步设计中应编制

226、环境保护篇章,并有具体的措施以及投资概算。二、试生产阶段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并由建设单位进行监测。三、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阶段1.由原审批单位进行验收2.与主体同时验收3.需试生产的项目,须在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验收4.分期建设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也应当分期验收5.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熟悉)一、水污染防治1.防止地表水污染的具体规定(1)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不得新建排污口。(5)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7)不得在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

227、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9)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热污染。2.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规定(1)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3)各含水层的水质差异大,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4)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5)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水污染防治法未作禁止规定的是()。A.向水体排放和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B.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物C.向水体排放热水D

228、.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答案】C【解析】参见教材P107。二、大气污染防治1.必须采取除尘措施。2.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3.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4.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三、噪声污染防治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3.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

229、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例题多选题】在市区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下列情形中,可以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而不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证明的是()A.混凝土连续浇筑B.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C.自来水管道爆裂抢修D.由于施工单位计划向国庆献礼而抢进度的施工E.路面塌陷抢修【答案】CE【解析】本题考点是夜间施工的管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参见教材P108。四、固体废

230、物污染防治2.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3.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4.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6.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五、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特别规定1.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3.从事收集、贮存

231、、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4.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5.转移危险废物的,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7.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10.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转移危险废物节约能源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合计1题1分-1题1分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规

232、定(掌握)一、民用建筑节能的含义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1.国家鼓励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2.民用建筑节能享受税收优惠二、新建建筑节能(一)节能材料与设备的使用1.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2.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二)建设节能主体的义务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图审查机构(县

233、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3.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试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例题多选题】某建设单位分别与设计、施工和监理

234、等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各单位在工程实施中负有应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职责。下面有关对各单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A.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实施监理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B.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C.民用建筑工程在改建、扩建时,设计单位不得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D.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不得违反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E.在竣工验收中,建设单位有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应当重新组织验收【答案】ABDE【解析】民用建筑工程在改建、扩建时,设计单位“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因此,C不正确。参

235、见教材P111112。三、既有建筑节能(一)含义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系统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二)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2012考题单选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节能设计审查时,应当审查()。A.建设单位的节能设计要求B.施工单位落实节能设计的水平C.节能设计是否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D.空调制冷系统生产厂家节能技术的应用状况【答案】C【解析】参见教材P110。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管理(熟悉)

236、一、节能的含义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二、节能的基本思路(一)编制节能计划人民政府(含国务院)(二)节能考核评价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履行情况(三)节能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四)节能技术创新鼓励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五)节能监督国务院节能部门主管全国节能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节能部门负责在本辖区节能工作。三、建筑节能(一)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

237、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节能管理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城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二)建设主体的节能义务1.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2.已经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3.建成的,不得销售或使用。(三)建筑节能制度1.室内温度控制制度2.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3.发展节能产品制度建设工程节能的规定(了解)一、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238、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三、鼓励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1.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2.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3.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4.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5.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6.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7.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8.其他

239、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违反国家有关节能管理规定的有()。A.设计单位对改建工程的设计中未考虑节能改造B.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节能设计进行了重点审查C.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以节约投资为由要求设计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D.监理单位将建筑节能标准纳入了工程监理依据E.施工单位为赶工期,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节能标准与技术的专业知识培训【答案】ACE【解析】参见教材P113-114。消防法【思维导图】【历年考情】题型题型2012年年2011年年2010年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1题2分-合计2题3分1题1分1题1分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掌握)【

240、内容详解】一、消防设计文件的审核与备案工程分类工程分类审核或备案程序审核或备案程序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注意】审核先审核再发证;备案先发证再备案(7个工作日)【2010考题单选题】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项目

241、的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送()审核,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开工。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公安消防机构C.安全生产监管部门D.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参见教材P115。二、消防设计竣工的验收与备案(一)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的工程范围(二)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竣工备案的工程范围工程分类工程分类竣工验

242、收程序竣工验收程序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注意】审核先审核再使用;备案先使用再备案(7个工作日)三、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

243、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工程建设中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掌握)(1)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

244、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已经设置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4)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6)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

245、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2012考题多选题】关于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有()A.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B.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C.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经监理单位同意D.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不燃、难燃材料E.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答案】ABE【解析】参见教材P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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