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人身损害案件法律适用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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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案件法律适用培害案件法律适用培训训一、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概述二、触电人身损害的责任主体、规则原则及抗辩事由三、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及立法完善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害赔偿赔偿概述概述一、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的本质属性二、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立法现状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害责责任的本任的本质质属性属性一、对物的危险责任及其构成要件二、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的本质属性是对物的危险责任三、触电人身损害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对对物的危物的危险责险责任及其构成任及其构成 研究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的本质属性,是对触电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它涉及到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

2、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准确界定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的本质属性极为重要。触电事故与电有关,因此,首先介绍对物的危险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概念:对物的危险责任是指对由自己管理控制之下的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的责任。对物的危险责任之法律,一直与对自己的不当行为之责任的法律,即一般的侵权行为法相伴而生。如同对自己不当行为的责人一样,法律也承认对自己没有不当行为的责任。对自己没有不当行为的责任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对他人不当行为的责任,即替代责任,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行为的责任、雇主对雇员行为的责任等;第二类是对物的危险之实现责任。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害赔偿赔偿的立法的立法现现状状 1、人身损害从法律保护的

3、客体将是侵害人身权,因此触电人身损害是典型的侵权行为;2、触电人身损害是电流致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应当适用特殊侵权的规定。3、我国有关触电人身损害这类特殊侵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第123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电力法第60条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不可抗力;(二)用户自身的过错。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

4、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电损解释”:对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以及抗辩事由、赔偿范围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害赔偿赔偿的立法的立法现现状状 1、确定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困难;2、确定触电人身损害的责任主体困难;3、确定触电人身损害责任主体的抗辩事由困难。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害责责任主体任主体一、电力作业人二、第三人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害归责归责原原则则一、电力作业人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二、第三人的过错责任原则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抗害抗辩辩事由及法律后果事由及法律后果一、不可抗力二、第三人过错三、受害人故意四、受害人过失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的法律适用害的法律适用一、关于确定责任主体的法律适用二、关于作业人无过错责任的法律适用三、关于作业人抗辩事由的法律适用四、关于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适用 触触电电人身人身损损害害赔偿赔偿的立法完善的立法完善一、关于电力法第六十条的完善建议二、建立触电人身损害最高限额赔偿制度三、建立电力作业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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