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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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员:贾爽组员:贾爽 赵亮赵亮 奚天明奚天明 梁锴梁锴 鞠杏翔鞠杏翔 黄佳裕黄佳裕 陈尚聪陈尚聪 韦潘巍韦潘巍 肖磊肖磊 熊海涛熊海涛(一)我国劳务派遣的基本情况(一)我国劳务派遣的基本情况 1.用工状况,地区、行业分布不均用工状况,地区、行业分布不均 2.劳务派遣机构过多劳务派遣机构过多(二)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二)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1.劳务派遣机构资质与监管问题突出劳务派遣机构资质与监管问题突出 2.滥用劳务派遣问题比较突出滥用劳务派遣问题比较突出 3.被派遣职工权益受到侵害被派遣职工权益受到侵害 4.职业规划缺失、职业生涯前景暗淡职业规划缺失、职业生涯前景暗淡(三)社会各界对劳务派遣的批

2、评与关注(三)社会各界对劳务派遣的批评与关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作如下修改:下修改:增加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内容增加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内容对同工同酬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同工同酬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三性岗位进一步明确了三性岗位增加了法律责任增加了法律责任明确了过渡期明确了过渡期的有关问题的有关问题 一一、设立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设立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决定规决定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

3、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务派遣业务。 二二、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做出了详细规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做出了详细规定。定。决定规定决定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有符合法律、行政

4、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理制度;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一、明确了同工同酬的具体方式明确了同工同酬的具体方式。决定规定,用。决定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分配办法。 二二、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用工单位位约定劳动报酬提出了具体要求。决定规定约定劳动报酬提出了具体要求。决定规定,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务派遣单位与被

5、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所载明或者约定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所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规定。 一一、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地位做出了明确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地位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 二二、进一步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适用范围:劳: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

6、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三三、对三性岗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三性岗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临时性工: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四四、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劳

7、务派遣用工数量: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一一、增加了对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律责任增加了对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8、款。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二、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证 三三、进一步明确了连带赔偿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连带赔偿责任:用工单位给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被派遣劳动者造

9、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一、明确了决定施行的时间明确了决定施行的时间,决定实施时间是决定实施时间是20132013年年7 7月月1 1日。日。 二二、明确了原来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明确了原来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行: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三三、明确了不当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需要立即调整明确了不当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需要立即调整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

10、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 四四、明确了办理行政许可的期限明确了办理行政许可的期限:本:本决定施行前经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本决定施行之日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五五、明确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后果明确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后果:未取得行政许未取得行政许可之前,不能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可之前,不能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一)关于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

11、期(一)关于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 限届满的问题限届满的问题(二)关于用工单位能否以不符合(二)关于用工单位能否以不符合“三性岗位三性岗位”为为由退回被派遣劳动者以及劳务派遣单位能否据由退回被派遣劳动者以及劳务派遣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三)关于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问题(三)关于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问题(四)关于同工同酬问题(四)关于同工同酬问题(五)关于劳务派遣单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关于劳务派遣单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问题(六)关于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六)关于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七)关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七)关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八)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问题(八)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问题 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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