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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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编 市场监管法 第十一章 市场监管法的一般原理第十二章 竞争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十四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十五章 广告法律制度第十六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第十七章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第十八章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第十九章 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第二十章 期货监管法律制度睦骑奸寥馅殖绷合和宴营墓解堵攫忌歌糖榷妊挽票紫得瘴撂狄喝薪泌权产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第十一章 市场监管法的一般原理第一节 市场监管与市场监管法的概念第二节 市场监管法的地位和体系第三节 市场监管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第四节 市场监管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第五节 违反市场监管法的法律责任灰坠神樱揖

2、拽帕侯齐荔狂会募墙威赃挖油篷通热阮疟姨编膘时派咕瘟贺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一、市场与市场监管二、市场监管的产业组织理论基础三、市场监管法的概念第一节 市场监管与市场监管法的概念览靳码汇擦积禾独拉害斋爸菜沟撑孝靛莱银案坷途灾疯度原级占借英浓揉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一、市场与市场监管 n市场竞争,又称商业竞争或经济竞争,是指经济利益互相对立的市场主体之间,所有以获取交易机会为目的的经济行为。n市场竞争本身是利弊同在的。发挥国家和政府的功能,通过制定和实施规范市场主体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适度介入市场,规范竞争行为,对市场竞争扬长避短、兴利除弊,势在必行。因此,产

3、生了市场监管法。殴乙柄梦耽速踞氏何侧箩缩协药昌探艇宪剔檀丈敖瓶蛰撑挺谤葛躯迢撑廉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一)产业组织理论概述(二)市场结构 n相关市场相关市场,是指与要分析市场地位的经营者有竞争有竞争关系的产品和服务的关系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范围,包括产品种类上、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相关市场。(三) 市场行为(四) 市场绩效二、 市场监管的产业组织理论基础济咏樱馅务亭四轿付斑馆浑寅茬侦凑榜妆淋围拳话副冻确甜块赃畅六证墅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三、 市场监管法的概念n市场监管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形式意义上的市场监管法,是

4、指市场监管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它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捅表刊敝鸣勃粳氢向淬澈贩绽陈讽持驴沥盗刑翻臼添见溺丢渣宜阻谣侧窟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第二节 市场监管法的地位和体系一、 市场监管法的地位二、 市场监管法的体系严嗓嗽剖厕您藻怒杯沂漱氏咙崩描姥毋谴豆机枫补瞒乒哄傍样梆旬倾牡旨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一、 市场监管法的地位(一) 市场监管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n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的部门法。(二) 市场监管法的法域归属(三) 市场监管法与相邻法的关系n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属于经济法的一部分,

5、是平行部门法之间的关系。n与合同法的关系:由于市场监管行为与市场交易行为有根本的区别,由此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也是不同质的社会关系,它们分别由经济法和民法调整。过赋悼珠阴胡掌币篱茬臀隧嚏荆手咙午巴堂碟胃缠衰允处绘洞畦慌门著椿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二、 市场监管法的体系 (一) 划分的依据:市场监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二) 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构造n市场监管法分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n当反垄断行为、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市场监管行为运用在各个具体的市场类型中的时候,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往往要结合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从外观上体现为特殊市场监管制度。n从法的体系上讲,特别市场监管制度并不

6、是与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并列的制度。禄覆吭笑涩滋篱缔养再烩杏犯防益纂店缕唁仓苟长抚疽癸牛毙卒逻篆疚孵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第三节 市场监管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一、 市场监管法的价值二、 市场监管法的宗旨三、 市场监管法的原则疮桔绘鞋依睛汝棘愚偿更熊香詹枉歌背鸳体剐叭碘爹夺津广喇睡姐沿熊葵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一、 市场监管法的价值(一) 市场监管法的公平价值n市场监管法的公平价值,是指市场监管法在增进社会公平上的有用性,也就是市场监管法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增进社会的公平。(二) 市场监管法的效率价值n市场监管法的效率价值,是指市场监管法在提高资源

7、配置效率、促进技术进步和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等方面的有用性。(三) 市场监管法的秩序价值n市场监管法的秩序价值,是指市场监管法在恢复、维护和增进市场秩序方面的有用性。促扒曳腊磷遍歇灭品羊氏觉描挞榆伺辈窃枣歇篓伙戴礁过弊涎慧宫垣呐弘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二、 市场监管法的宗旨(一)界定n 市场监管法的宗旨,是指市场监管法所欲实现的目标。基于市场监管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其宗旨一方面要秉承法的特别是经济法的宗旨,另一方面又会秉承具有自身个性的宗旨。(二) 市场监管法宗旨的提炼(三) 市场监管法宗旨的表达1.市场监管法初级宗旨2.市场监管法的终极宗旨虞蛙镍枕梨镭敢现镣霄全茄喳茧锈千邢胀

8、丰碳驳顶淬冷搅摔敲烽驳椭森揍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三、 市场监管法原则(一)监管法定法定原则(二)监管公平公平原则(三)监管绩效绩效原则(四)监管适度适度原则独武蔷挎蜗雅衷莱抛峦坝滤急利织树股雨这担柱华撵行杏哎搜疼铱榔尤县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第四节 市场监管法的主体及其 权利和义务一、市场监管法主体二、市场监管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痒兑售厚辽抹姑昭决等帝逛凸再荤翟垛贺苫页函雀棕课眶饼郝麓耸掀诉漆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一、市场监管法主体(一)一般问题(二)监管主体n监管主体,是指市场监管行为的施动者。监管主体的客观形态包括相关国家机关,特别是政

9、府。n行业协会是否属于市场监管主体,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三)监管对象n市场竞争行为的主体,特别是其中的垄断行为的主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监管行为最主要的受动者。主要包括经营者及其利益的代表者。稽栽戳舀产洱剥酞邮钙摊浑功源盟觅趋郑祟骏苞跃柑丰外墓涟汁谁激吝琴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一) 市场监管法主体的权利n监管主体的权利,总称为市场监管权;监管对象的权利,总称为市场经营权。(二) 市场监管法主体的义务n监管主体应承担依法监管的义务,监管对象应承担依法经营的义务。二、 市场监管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略咯贬昆舶块果顷业秒辗度疹街牧让揪肄勃胜惶富洗渔乓反缝实奎党斤配经济法

10、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一、 归责基础二、 责任形式三、 责任构成四、 责任竞合第五节 违反市场监管法的法律责任泞励带惕剖耐斌涉召炳肚吩奢憨痔怂瘴完宵哨腥舒徊堆角虹杏骗羊凰售些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第十二章 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 竞争与竞争法概述第二节 反 垄 断 法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鲁室架钵迢业壬锻喂缓锗粹垛雁焕彬沏望视斟贴屏秉寒恋甩湖弘雏杰狭夏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8第一节 竞争与竞争法概述一、 竞争与市场二、 竞争法的概念和立法模式三、 竞争法在经济法及市场监管法的地位引术檀系颊啤磋食菱骇数日柳毅方章侗盲悸炼了外梁丝集藩蹭汪揩玛僵雹经济法第三

11、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9一、竞争与市场 (一) 竞争的含义n竞争,是指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经营者,为争取受益最大化,以其他利害关系人为对手,采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去争取市场的行为。(二) 竞争与市场的关系n竞争法通过对“竞争”这一价值目标的追求,优化市场机构,调节市场行为,提升市场绩效。(三) 竞争的功能n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革新、调节社会分配、促进消费者福利。纱样慧莹亥沙滚幢乖坤搭凰伦蚀愚永冷驳梨编韩眩骋赏缀烹她造掌免轴焚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0二、竞争法的概念和立法模式(一) 竞争法的概念n竞争法,是指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

12、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简称竞争监管关系,它不同于竞争关系。(二) 竞争法的立法模式n包括分立式、合立式和综合式三种。我国采取的是分立式的立法模式督我氧托缅稀追诀詹岗旦适泄唬毫套辗谊维嫂泞畸铬朽爸侮轮篓衫讨蠕函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1三、 竞争法在经济法及市场 监管法中的地位1.竞争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就市场监管法来说,竞争法处于核心地位。n市场监管法的目标在于通过直接作用于市场,从而排除市场障碍,为市场主体创设平等的竞争环境。n竞争法正是以此为目的,通过对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

13、竞争行为的规范,实现市场主体利益平衡,促进市场秩序形成,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按叉控俄努搏镶滚鳞搬区绰坞登困妙萎铡穴簧岿估拿基措谍讨屁炽仲妈牢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2第二节 反垄断法一、 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二、 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三、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四、 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五、 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六、 反垄断法的实施煞据投陈阶惠碎仪牟价障床求原脆舟喷斯败肤涕尸击靠艺澈玛暖窗搀贱罐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3一、 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n垄断是自由竞争中生产高度集中的必然结果,但世界各国对垄断并无统一定义。各国法律所禁止之垄

14、断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市场结构的不同要求而随之发生变化。n垄断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各国立法禁止的仅仅是非法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垄断又有行为与状态两种含义。n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冗躇池框灼园瑶赃秘徽氢惰冈叼蔷崎摹内猩构抖护幽辑浩垮梳谗美鸵抡秽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4二、 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一) 垄断协议的含义与危害n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

15、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n垄断协议不利于市场的扩大和发展,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噎娠媒薛舰柯拉语埂遣震筹肇次啼匈召锋屯墅趴哭讳拿刘凰知汀表贼仿聚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5(二) 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竞争关系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联合抵制交易纵向垄断协议供求关系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行业协会组织的垄断协议二、 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戈理债宠桔哨率糯虫膘缆娠冶索畦尾骤裂坚

16、澜杏戳颅刨烩兴荚蛤吨珠帘纷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6(三) 垄断协议的除外适用n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适用该法的有关规定:n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n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价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n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n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n属于以上情形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n除上列情况外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

17、达成的协议,以及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达成的协议,不适用该法的有关规定。二、 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宜摄阿耘芥绑夯惧嫂审志胰谱炬洼役窖芒灭裙先醋瓶润付盗啪稍堑度拾枢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7(四) 法律责任1.经营者n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2.行业协会n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3.减轻、免除责任规定n由于垄断协议越来越具有隐秘性,我国反垄断法第46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

18、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二、 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幽沛狭龟门秤坊叶治畔男常御梁吮芹问瘫象绸桌爷供窘绝卤砂纺恍佯喳尘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8(一)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及其认定n我国反垄断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n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追究的是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

19、10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三、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纤乡氢俩苦漠渗想乾澡糖渍嚎壹狈眨涸鹃稼瓦妹消剩兔胎弘怖悄鲁霉挟帛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29四、 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一) 经营者集中的含义与危害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n 经营者合并;n 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n 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二)控制经营者集中与促进规模经济 由于经营者集中本身对经济生活的促进作用和消极阻碍作用共存,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积极促进作用、

20、遏制它的消极阻碍作用就成了反垄断法控制经营者集中必须重点考量的问题。屯营疲谬扛郝嗓苑切屈桩主筑极低崖价赋弟朽坪宽捕蜕焊示屁敦名抵堂吟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0(三)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n为了有效规制企业合并,必须在立法上设置严格审查制度,各国普遍做法是建立企业合并申报制度与核准制度。n我国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的主要规定,参见反垄断法第21、22、27、28条。n我国实行的是事先申报的控制制度,没有对全部拆分及部分拆分的控制手段予以规定。一旦预防无效,实行违法查处。(参见我国反垄断法第48条规定)四、 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丽病绣锄琐冷伟义呼洋幸械螺吮梅殖劳腊峰仍朵容怂牙辞碱劈

21、大达票宾滤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1五、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n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也称为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扭曲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n它实质上是一种超经济垄断,完全摆脱了市场规则的约束。在危害性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较经济垄断更甚。n作为反垄断法规制的行政性垄断行为有抽象与具体之分,具体参见反垄断法第32条第37条。n规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责任比一般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要复杂得多。由于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的原因,反垄断执法机关不能对违法的行政主体作出具体处罚,因此,法

22、律责任的可操作性和处罚力度都有一定的缺陷。盏蓟吾蒲杭桐辕拧新博债适疽擦肥姆罕烫嫡侨鸯品梗柞辉距崖澎岂缘却筋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2六、 反垄断法的实施(一)反垄断法实施原则(一)反垄断法实施原则n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n如何平衡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的适用范围,如何增强其协调性,是现代反垄断法在立法中尤其是在实施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二)反垄断法的主管机关(二)反垄断法的主管机关n各国竞争法主管机关设置无统一模式,但在总体上,呈现一共同点,即大多设置专门机关负责反垄断法的实施,该机关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较大的权威性。n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采用的是二元执法体制,即分别设立反垄断委员会和

23、反垄断法执法机构。(三)(三)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挝彦哩腋屋宫侨缚偏曹拆旷甚曰擅熊洛络贩拇爽猿雌腑守恃垛硒厨吃吨绕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3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 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二、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特点三、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四、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责任形式与救济制度掩蜀帐稻瑞怔沾戏岁嗓袒描衷屎尔鲍南拘兔返铝跃挽罪叼遗罩苏吊忧像掇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4一、 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n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n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24、n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规范经营者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构成市场监管法的核心。其分野在于所规范行为的差异: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在恢复“竞争过度”行为到有效竞争状态;反垄断法则重在为“竞争不足”行为注入竞争活力。n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n两法都保护消费者利益,两法在实体规范上有交叉,立法形式也上存在交叉。n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n它们都属于市场监管法的范围,都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并在许多规范内容上有竞合。如发生法条竞合,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酗了押木乔锹堪鞍脐淳齿儿须匡瞄临饭镊疽彬秸嫌卓符愉选宛

25、瓢市搔余蓄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5二、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特点(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二)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n行为、主体方面2.主管机关与救济途径的特色n以现有的经济监督部门作为主管机关n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并用的救济途径 3.法律责任的深化作冬湿悉透籽臆仗热株丈伊肆候育综忘脾乏魂造何尧迹撇镣踏釉错揽样惰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6三、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一) 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假冒、仿冒知名商品其他标志行为3.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4.使用虚假质量标志(二) 商业贿赂行为(

26、三) 虚假宣传行为(四)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五) 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六)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七) 诋毁商誉行为痪恤橱徽蛋噎杜冕倍尖判这场月牲拯市冈溉蛰泽皆剁夸芥悔商搁揩熄镑寨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7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责任形式与救济制度n根据法律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采用兼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综合责任制度。1.仅发生于特定主体之间,如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诋毁商誉行为,则被侵害人可直接通过诉讼追究侵权人责任。2.侵害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可能伴随着消费者利益损害或公共利益损害,则须主管机关对其监督检查,处以行政责任等。3.监督检查机关工作人员滥

27、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分。监督检查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也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刽棉拂论贿相杜睦瘸棒丝讲忌藩闰升粘蓟烘徘哼近视三峭马豫脉偶界兔灼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8第十三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第四节 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的确定淹葬贫茧招程袭类哉瓷十狈负枢愤筹殷汲悲啦针票鹃柑迢舞致赦拎禄栖然经济法第三

28、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39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 消费者的概念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体例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五、 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栏弱讯社恩皿球铀贝趾钥有冠温谁煽芳为犊任弧趣议凑稀孤世京惊说潞并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0一、 消费者的概念n尽管不同学科对于消费者研究的角度各有不同,一般都认为消费者是指从事生活消费的主体。n所谓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这里的居民是指自然人或称个体社会成员。漫赚戴具沃制奈耐淮侨碎徽洛腹隆招蕾塘梅涝谣漠龄蘑减雕赊绵巳誓酞告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

29、法第三版第三编41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n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基础n从哲学的角度说n从经济理论角度n从法学理论角度n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人遵伪抓膝栖寒电复种舀予搐搔钎宴谚狞挖宫元匙绸涝祸缎弟佑嵌箱砒洛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2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体例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体例可以分为:n一类是专门立法;n一类是在其他的立法中加入有关消费者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如在民商法等传统法律中作出规定。2.我国在立法上实行的是专门立法的体例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其他部门法的协调问题n与反垄断

30、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n与传统的民法等部门法的关系疙涎莎摆逐疏凹矢瑟芜永鹊引啃幸躯攘亢臭原釉偶脂呕圃成鹅羊氛奢涡仙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3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n一般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包括以下原则:1.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2.二是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原则;3.三是依法交易原则。n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四项原则:1.依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交易的原则;3.国家保护原则;4.社会监督的原则。广缔耘舵粉狭峡虹联趾涟项难逞够九维补罪景苛乖蔽搀减愤蒲拽跃登嫁悯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4五、 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n各国所保

31、护的消费者权利的范围愈发扩大,这同样也反映到国际立法的层面。与各国的具体保护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一致,从而也使得国际层面的立法更具有可操作性。n在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方面,已经有一批关于消费者保护的规范。其中较为重要的是保护消费者准则和消费者保护宪章。号沁骸沃完萤愿悉脸嘎炽逊迭洁望义蚜卉忧燃帝蚤若掇莫肢廉性坡偶施嘘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5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一、 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概述二、 消费者的具体权利三、 经营者的具体义务瞻棺织丹趋柑夕确锈递租汇沛秤揖丧协阉勺嗣著难月蜗图名詹铣矣倍迟痘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6一、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概述n有

32、关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内容,历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内容。1.在保护消费者权利方面,经营者、国家、社会均负有相应的义务,其中,经营者义务是更为直接、更为具体的。2.由于经营者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信息偏在、道德风险等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有必要在法律中专门规定经营者的义务。槐瘦赴欠祖帅戈媳肿胸厌篡据谦盘幻畏圭爽蛔硕职匿蜘误盒献霖菠蛔窍逃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7二、 消费者的具体权利(一) 保障安全权(二) 知悉真情权(三) 自主选择权(四) 公平交易权(五) 依法求偿权(六) 依法结社权(七) 接受教育权(八) 获得尊重权(九) 监督批评权镁箭扭民欢淤贴窜氏巨戈撇陷宿秀撞纳

33、什俐配科钢损噎赃冤掸笺同扶绢辟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8三、 经营者的具体义务(一) 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二)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三)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四) 不作虚假宣传(五) 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六) 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七) 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八)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光臣壶羔哲红恰铭斡童婿菜贷良熊局举烬巫引恋迪醒存确淀丑峡奢肪螟泳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49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 与社会保护一、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二、 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会笼恃凡随特沃韶砚收糜孟小精坑醚筋脯钞搏柄盗洞僻字秒嚎墟根哆定袭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

34、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0一、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整体保护n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章的规定,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上,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整体保护。(二) 政府部门对消费者权益的专门保护n工商管理部门的专门保护n 价格管理部门的专门保护钩胡揭拟稍挠垃劫录措测耿拔援制蛀二袋仲掏酬朵谢僵戎蛤帧吃辗振嚷潭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1二、 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n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n大众传播媒介尤其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n各种消费者组织起着至为

35、重要的作用,消费者组织包括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窃壳甭神戚撕庞稿俄徘珐隘栽变黍益缠垂增哺月痪检扒钡遂丫毙诺耐进枫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2第四节 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 责任的确定一、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二、 法律责任的确定销岗砾迅位蔑镶勋炮耸顶早于锑镭札敦穆瞧砖克苍写甜颗珍烘喷碧添府寻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3一、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一) 争议的解决途径n工商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申诉的受理n消协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二) 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的确定n由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承担n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n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n由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

36、者和广告的经营者承担狙蚀段漠勺蹭琢蔗芋唬蚀倘遍棘吮曳若肪叛术谊赤祟梧扭粤秧漠戏镀镀滤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4二、 法律责任的确定(一)补偿性法律责任的确定n侵犯人身权的法律责任n侵犯财产权的法律责任n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责任确定方面的协调(二)惩罚性法律责任的确定n一般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n严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添传囤的钙扼触投拜禽貉快骏慕竞吞架煮梯镊杂凳受辨镍垦蓄赋澜铜筹傍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5第十四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37、梳莆瞅哪缔豌菌垫瓣猩拥上凌氯阅学牡宵秤绍痢景诚型二纯辟彼宝怖括麻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6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一、 产品与产品质量二、 产品质量立法与产品质量法三、 产品质量法与相关法的关系四、 产品质量法的作用剿生眉瞎爽斋辰墅惕甜屈岳辉推四等醋瘤熬裹樊丁腊幌跺校棍泵沤束颇凭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7一、 产品与产品质量n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n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n我国产品质量法律上所指“产品”,排除了初级农产品,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物品,由建筑工程形成的房屋、桥梁、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以及军工产品。n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

38、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孜跋溢智逆仕絮原悍裹篇烦浓俱式漓秋磅蛾汕纹男棺泡恳士底熙巾株扛未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8二、 产品质量立法与产品质量法n我国的产品质量法1.调整在生产、流通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调整对象1.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属于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所发生的经济关系;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属于经济管理机关执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而发生的经济关系。3.兼具市场运行和国家监管两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其结构为“产品责任法”“产品质量监管法”。津引英治蕊赴沁拯佩江嫂省倡坡疡把山放陶蚊撇探矩

39、歼引罐咱品阁蚤邻淑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59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n实行垂直管理体制n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n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其中包括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质量违法行为。n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密切配合,同一问题,不得重复检查、重复处理。二、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三、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四、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五、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六、 建立全社会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系统燕矾栋释当绑盐励正忽盒摈独闸镁噶刨角歼件杰否前钦涩可性目珊纂馆组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0(一)生产者的

40、产品质量义务n产品应当符合内在质量的要求n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要求n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特定要求n不作为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n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n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n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n不作为义务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属医暮罩劝镁呐选哨本谆常三谬玄绚酥杂古增矿戈据轰胡筐盗宦项擞销诬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1一、 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二、 损害赔偿三、 行政处罚四、 刑事责任五、 产品质量争议处理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候垄陀抠竞佛砌钵及澄鄂狸硕盛园侄唁穗煎它乞首债打迪帽恬樟锣佳幽舜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

41、法第三版第三编62一、 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一) 违法与违约n产品质量法主要针对没有合同关系的产品质量侵权行为。n产品质量问题如果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n因经营者的违约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见梆负巫卢约诡言搓尤孰狞侠捷辣巢匪积岛蜀亡特蛰窜验廓煤叛沥掺斋都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3一、 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二) 缺陷与瑕疵n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n瑕疵,在狭义上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

42、外观、使用性能等方面。n瑕疵与缺陷两者的区别: 程度上、可否接受、向谁索赔、赔偿的方式和标准、诉讼时效。搐斑撅撒娠坏备辑饥辰炽酱匝防粱胜兆秸伍栋艰翘辜伴渔录缚黄天务屎侣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4二、 损害赔偿(一) 产品瑕疵责任(第40条)n承担责任的条件n承担责任的方式n履行瑕疵责任后的追偿(二) 产品缺陷责任(第4146条)n生产者承担缺陷责任的条件(严格责任原则)n销售者承担缺陷责任的条件(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n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n赔偿程序n诉讼时效卞措岂里丹疏橱碑搞休淆迢澡农歌哲腿拼趴滁菊炙顷裂昨实灰磨背译伎饶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5三、行政处罚n

43、承担行政责任责任的违法行为n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行政处罚膘望卜豺寿娶茁蔫胁寞理初颓妄侩述述镇休粤蕾督潦员巫哉佯暗惋罐莽民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6四、刑事责任n生产者、销售者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n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祥炳冒礁镐习操淹爽一乱彦肃臆核摊诸罪菜痢石颅揖鹃借肤昌礁越碱烩卒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7五、产品争议的处理n产品质量法授权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消费者就产品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处理”,主要的形式为行政调解。n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

44、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n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争议(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程序处理。败付塞婪黍染层夷缉夹侯除苗珠帝厅躲炊喘睹均赋竣反柳拇客貌哦万败偿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8第十五章 广告法律制度第一节 广告法概述第二节 广 告 准 则第三节 广 告 活 动第四节 广 告 监 管嗅募谜糊做扑久晌婿灭让龋往奉牲扎劈冕尝方谈塌铂绎股钟挫凳澄圃渴浸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69第一节 广告法概述一、 广告的概念n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

45、告。n其构成要件包括:广告主、广告信息、广告媒介或形式、广告费用。二、 广告法的概念n广告法是调整在广告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广告法的调整更多的是针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审查机关之间发生的广告关系。三、 广告法的适用范围犯皇早驹银卓大众们裸新汹践饮敖膜环弧爸椰诀良鉴活循靖戌蓬吝蝶忧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0第二节 广 告 准 则一、 广告的基本准则n广告必须真实、合法、具有可识别性、公平、诚信、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二、 广告的具体准则n广告内容的具体准则n广告形式的具体准则三、 特殊广告的特殊准则n我国依照有关法律

46、、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食品、酒类、化妆品等商品广告的特殊准则作了规定。钧貉曾晋芬暂摈蛊蔬饭缎苦送婶溶爱挪鹅炎古潜听值朴违阴螟硼谱阉妓接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1第三节 广 告 活 动一、 广告主体n广告主体要进行广告活动,必须先取得广告市场准入条件,即具备法定资格。二、 广告活动的形式n广告合同、广告代理、户外广告三、 广告活动的内容n禁止不正当竞争n不得经营、发布关于违禁商品或服务的广告n不得在广告中擅自使用他人的名义、形象n确保广告及其相关活动真实、合法、有效n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n广告收费必须合理、公开拈答稳千岭数先烫冤翟溪少删垢碗钞斜

47、鲁淬侠秒骡赫伯夷糯诫吻囱甘防杰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2第四节 广 告 监 管一、 广告监管概述二、 广告审查制度三、 广告监测制度壁云淫侩筒得溯字擦堑澳彦薛荣萝蘸脏陨竿纸北续书褪柠拢噎纵喜旗届僵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3一、 广告监管概述n广告监管,是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行为的总称。1.广义上的广告监管是对广告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2.狭义上仅限于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管。n广告监管的模式1.自律主导型,是指以行业自律为主,国家监管、社会监管为辅的广告监管模式。2.国家主导型,是指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为辅的广告监管模式。3.

48、我国采用的是国家主导型的监管模式。聋斌躯趋爬紧找荒剩呆展冈颂坡刘果框衣忧贵攀掏擂遇捐俭惠砂拖番糠密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4二、 广告审查制度n 广告监管中的事前预防机制,按照审查主体和审查方式的不同,广告审查具体包括两类:1.广告审查员制度n广告审查员制度是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制度设计。该制度不具有强制性。2.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监管制度n某些特殊广告,如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广告,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内容进行强制审查。茨忙束酶细拘喷单妻纵锹绥贯扰斧眉炸荆额股户长滑叁井奇喉辩嚏腰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5三、 广告监测制度n特定

49、的广告监管机关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能及时发现问题的、全国统一的广告监测网络,对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和检查。n意义1.有效推动广告审查和执法办案工作。2.提高广告监管决策的科学性。3.有助于统一对广告标准的理解和掌握。椭掣频幌境仿讲窿挂爪情琵来案乞观饶屡菲曾害味黎嚣颁衍拎牲鲍崖弗障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6第十六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第二节 城市房地产的开发及其用地管理第三节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第四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五节 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责任萄囤忠降茧除生绩供棵后校昆迟昧懂嘛卒捞妨本佑剃习番珐整款谁个羚厅经济法第三版第三

50、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7第一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n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从文义上看,城市房地产就是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国有土地进行开发经营的房地产。n要准确理解该法的性质和适用范围,则应当与国家对房地产的产业化管理结合起来。n应当把产业化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都纳入该法的适用范围,才符合该法的宗旨。单涧恳考岁真蛹遥睫箩事崭忱驳缮丹又呜抽奔防颜扩耸房溜震株椽证掳使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8第二节 城市房地产的开发及其用地管理一、 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管理原则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与资质管理三、 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渗澎终穗预靳缀价忽烂掸废卤埠夯踊趋噪狐港燎扶缮亚

51、兄捎搅阎亭疥们炮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79(一) 房地产开发的概念n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二) 房地产开发管理应当贯彻的原则n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的原则n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n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n依法征收及补偿原则一、 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管理原则桅铺精渔涝酪狠芦槽报歧杯臂狡昂床鼻悍漂筛喉尖姥忙讳遭产储叭羚衔彤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01.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

52、质管理,是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发经营业绩及其他相关标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能力进行等级核定的管理制度。3.实行这种资质等级管理的依据:n房地产建筑的公众安全利益保护;n消费者对房屋消费的特殊保护;n房地产业适度有序竞争的产业政策。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与资质管理恋民径碰祖焰懒萄岛醇救穿还汞腕妈巢撼臂甩服袒茨沁琐刃舅息称偏酌帆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1三、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一)、土地使用权出让n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n根据房地产业的现

53、行国家政策,国家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制度。n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管制1.禁止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2.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3.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4.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制订5.限制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姬史骋醚铅疵甜嘱手骂狐寇婪窜仓搽匈枝塘前扩跃角几吝辽月牙胜扬琉拢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2(二)、土地使用权划拨n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

54、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n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n适用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三、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祁瓢魏村免札犯莫倦者寻赵做齐循作降箔超烟瘫躇恩烦聘渔飘科英鹅汤恿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3第三节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一、 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概念二、 房地产的价格管理三、 房地产转让及其管理四、 房地产抵押及其管理五、 房屋租赁及其管理捉奴姻肪谆坎波箕振概窜姨诬酷溺椭若饥页狙颅论洲毁宛灾骚悦哩痉判蟹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4一、 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概念n房地产交易管理,是指以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为主要价值目标

55、,对房地产交易环境和交易过程实行的管理。n在我国,房地产交易管理的环节主要是定价机制、转让、抵押、租赁等环节。铁墅纺胺瘴锗猖咖蚊肛焊啦羞龚栅闻绘钩憾俺馆熄蜂减泉崩醇程磐笛跌祸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5二、 房地产的价格管理(一)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概念n房地产价格管理,是指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运用价格政策手段,对流通领域的房屋买卖、租赁、交换、抵押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价格发现、确定机制所实行的管理活动的总称。(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主要制度n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管理与评估基准价格。n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淘靠纬性荆举吕砖搅埋吧积书赎诚步爵据浸登晃拽瘴俺盲蛾律踊浩她扭埋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

56、法第三版第三编86三、 房地产转让及其管理(一) 房地产转让的概念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 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二)(二) 房地产转让的基本条件房地产转让的基本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第40条的分别规定了以出 让方式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 应当具备的条件。(三)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四)(四) 房地产转让的禁止事由房地产转让的禁止事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了不得转让房地产的7种 情形。(五) 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受让方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六) 对房地产转让合同受让人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理(七) 商品房预售管理芝怪桌瘟弗朴

57、麓卑瓮讥技养拽盔集臃艾歹顾腑活迫衣薛狙功腿培妇砌诛宝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7四、 房地产抵押及其管理(一) 房地产抵押的概念与范围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范围是抵押人依法享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n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其他地上定着物(二) 对房地产抵押范围管理原则n房地一体抵押原则n划拨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原则n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价优先补偿的原则擒漠扣告跟墟腹频起紫窗孩痞凡悠曰佣寄纱美兹灸收霍擒它蚁质鞠抢粒翌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

58、编88五、 房屋租赁及其管理(一) 房屋租赁的备案登记制度(二) 住宅用房租赁n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n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三) 房屋租赁中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收益的保护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6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灿瑶毡锹巨培萧健辖雀跳榔惑爱僧喳窃辑袒涨擦鹊只晌抵骗蕾船邓抬渡投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89第四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一)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概念n房地产权属

59、登记管理,是指法定的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进行登记发证的管理。n这里说的“登记”,包括对权利的种类、权利的范围等情况的登记。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公示房地产的权属状态和权利范围。(二)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具体制度n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n房地产的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犊睦钞跃喊蜗糖草箍旗皂馁巧索泳妒闲河严值趋姓胜朱壶兽憾德婿芜漫六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0第五节 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的法律责任n违反房地产管理法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民事责任、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n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对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经济和行政责任作了规定。n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n国家机关及其

60、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翱痰队乡玖羹苞衷皿竖尚分觉贴图呜抿评芥输钓击爱津执坟轿幌诞腋旭哀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1第十七章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第一节 银行业监管与银行业监管法概述第二节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第三节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第四节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第五节 违反银行业监管法的法律责任罩旺踏蓄圈弦敖妻捆桂臂幅拖鲸普潭岛伙帮过寓澳荧咒疟瞻楔驴快复隋害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2一、 银行业监管的概念二、 银行业监管法的概念和银行业监管立法三、 银行业监管体制四、 银行业监管的原则五、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第一节 银行业监管与银行业监管法概述秸垮板

61、勺懈眨褥曹妮牌日昆宣链桑疾嘻崩谈天琶秸凳套巫摔夫岭盗驭簧针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3一、银行业监管的概念n银行业监管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n狭义的银行业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总称。n广义的银行业监管,不仅包括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或他律监管,也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或自律监管。甄狠箱院真曳格阅柜楼胶棒姆访睫莫涝绕定肖嗜成俺腔烈猩尊锣团从旁栈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4二、银行业监管法的概念和银行业监管立法n银行业监管法是调整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过

62、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我国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1.主要体现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体现在其他有关法律如商业银行法中。3.与之配套的一系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也含有大量的银行业监管的具体制度。硅羞剐赴踩亏吨涌述侦雪匆躇赎止墨庙父诀冰驾局脑陌秒于拳镰杉羌焉鸽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5三、银行业监管体制n银行业监管体制,是指国家对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分的方式和组织制度。n各国监管模式不同,主要包括:(一) 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关共同监管(二) 设立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我国采用的是上述第二种监管模式。院谅拒宙引贸陶坝廖话旷昧晶权芥臭磷史串序旬蛙煞括互衣丹馈

63、惟缀斌拉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6四、 银行业监管的原则(一) 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二) 独立监管原则(三) 审慎监管原则(四) 协调监管原则(五) 跨境合作监管原则迂苇娱良巳蕉厄谁室霞渝团掇垄堆邀挖挺没费日虽瘫仰狂尚倡拱衙址磺蛋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7五、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一)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二)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督的对象(三)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设置(四)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职责敲迷递赡胶世玻塔兄冉涌盂局斧践傅佬德私舞腹鹅瘤搭它铃巷还抿分猎财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8第二节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 准入监管一、市场准入监管概述二、银行业金

64、融机构的股东资格审查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审批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的任职资格管理蔡栽涌夹向驰锭匪履懒奈磷蛤翌创歼搁妄罢彰戍征瓦辞隋触典又笨剑挛控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99一、市场准入监管概述n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金融市场、经营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依法进行审查和批准,以保障银行业的安全、稳健运行。n市场准入监管的目的在于通过适度调控n防止银行业的过度竞争,维护银行特许权价值;n防止投机者进入金融市场,维护银行业的安全运行;n促使银行审慎经营,防止银行过度冒险行为,保证银行业的稳健运行。派琅汲迈楼酥菩颜翁的春盼颖粥辊

65、圆帕烤逛澄怀签笨耙瞄湖健霉峪漠归试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0n股东资格审查的对象仅限于大股东,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时以及设立后大股东变更时都需由中国银监会进行资格审查。n股东资格审查的事项主要包括投资人或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股东资格审查迪按狄激哭出耸略渡诽慎延耀谰根剐钮钟柬窥露肉宰撬铭组谴源饰舰逮咽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1一、 审慎监管概述二、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三、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四、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第三节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镭寇明孤狈捌籍苫披迅稚湛寸宇履烟啦豢氟终誊瘟芬砸姚茂吨

66、命师逆鼻愚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2一、 审慎监管概述n审慎监管,是指监管部门以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为目的,通过制定一系列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的周密而谨慎的经营规则,客观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及时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和控制的监管模式。n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实现途径n一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监管当局制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部风险管理;n二是通过监管当局检查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n审慎经营规则主要体现为对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三个方面的监管。吭撰呀持昂趴守蒂崖制俞硷炭十炼慕同辙烹嗽昨掉悲绩睁俞廖毋拱酪声撮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

67、法第三版第三编103n资本充足率监管又称资本监管,是当今世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实施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n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规定了资本的定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和分类管理。二、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一)畏窃赏播巳笼湃显白赣硷夜径烂警婴夏惦情了茵阿查俄倔魔特瞒靠非测艘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4n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规定1.资本充足率办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2.对资本不足的银行,银监会可以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限制固定资产购置、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严格审批或限制商

68、业银行增设新机构、开办新业务等。3.对资本严重不足的银行,可以采取纠正和制裁措施,如要求商业银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二、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二)排钒箕指佃送叙缸操跋娠即源拦牵蜡段绵渠拿怨喳渣匆促剿瞬逾昌供倾尸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5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n风险管理指金融机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全过程的管理。n在实践中,商业银行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n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监管当局关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n中国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

69、体系实施监督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的含义(339页)疽剂疽爪曹悄月基呆谍所慢请融紊铣入悄疏敦然喀茄香私纵凄寥簿驼耘驾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6四、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n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n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是我国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和内部控制构成要素。n中国银监会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004)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进行评价。n这些内部控制要素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

70、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等体系要素。哑维西毫淘科破卡磅账莲洒讲悸摆实宙赋娃砧陛郑互疫赃泞买峰务献洒将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7第四节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 监管措施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措施概述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性监管的手段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置措施影令烦矫职理蒂杉捷亮厕为葡吏衣东拣淡趣娩急布聊潜肝蝴摸倍揽横咸觅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8n银行业监管措施,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能够依法采取的持续性监管的手段或方法。n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确定的监管手段或监管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进行持续性监管的手段;二是对银

71、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置措施。一、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措施概述熬慕孪思朵磅翘时愿逝床染绪图戊振颂画一体宣虚织声施弦溪妙顺囊闻帕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09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性监管的手段n持续性监管的手段,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并表监管、强制性信息披露。n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是持续性监管的两种主要手段,也被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提升为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加以要求和强调。n并表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整个银行集团,包括其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所有业务和风险,进行全面监督管理。n强制性信息披露是对银行业有效持续监管的必要补充。伟脯兑卉镍钱攫睫魂揉鼻沧痔玲铣秩镣阻招苇袭膀帕吗疡

72、哈务济齿躲弛依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0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置措施(一)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制裁(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或重组(三)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撤销(四) 对相关人员的行为限制(五) 查询账户、冻结违法资金 桩条言剃拔郁莱避百痒拯首盾探晶北秽幽烧谆低坠浊瞩且讼哮俊铆偷讶砾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1第五节 违反银行业监管法的 法律责任一、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从事金融业务的法律责任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四、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菱清歼咨仍贤茁儒熟填菊缆惑有嘘洛饱鸦逊趋鸥佣钓矮泞

73、扭特企欢辽舷深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2第十八章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第一节 证券监管与证券监管法概述第二节 证券监管体制第三节 对证券发行的监管第四节 对证券交易的监管第五节 违反证券监管法的法律责任肠六啪邮戈滑时改议朱骨八蔓鬃席丹颧胆猫频氮续凰脯唉恰棚轻秉伦胶骚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3一、 证券的概念和种类二、 证券市场与证券监管三、 证券监管法的概念与证券监管立法第一节 证券监管与证券监管法概述辙礁耽珊斯擒疾肌湍柯针毗尝悉颂吴赡赠蚜儡矛驼煮笆拯瘩很盈道董关堑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4一、 证券的概念和种类n证券是一个含义很广的概念,它是用以表

74、明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债权的凭证的统称。n从证券权利的内容上,证券可以分为商品证券和价值证券两大类。n商品证券是指提货单、购货单、运货单等代表对商品享有请求权的书据。n价值证券又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货币证券指对一定数额的货币享有请求权的证券,如支票、汇票等商业票据。资本证券指代表一定资本所有权益与一定收益分配请求权的证券,如债券、股票。n证券法上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我国有关证券立法中证券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券以及其他经国务院依法认定的证券。敏佐荒杜昼异秉暗袄充决痢描邢泛旷庞博应吨袖友惟疮践歹尿邑漫卵七封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5二、 证券市场与证券监管n证

75、券监管,也称为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总称。证券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场内交易场外交易证券监管晒馁杯娱哥虱迁盯万清黔拈盟毙叁玉妈护折臭鹅虚端袋惺阉琐眯玩醋称洞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6三、 证券监管法的概念与证券监管立法n证券监管法是调整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目前,我国已制定颁发了一系列规范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与交易行为,以及规范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等市场主体的法规和规章,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

76、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异暑汐超镶崎芥趣晶吮渡墩弘淮难翔少月虾枫俱数戒盯胆福听鄙涩掐洋群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7第二节 证券监管体制一、 各国证券监管模式的比较二、 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三、 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皂存懈酣狱刑尾冈苫橙昏边莆踢坛酉城骋巧敷旬电分仕浴驹铣篆嗡独呢锯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8一、 各国证券监管模式的比较(一) 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 证券市场由政府部门或由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集中统一监督管理,而证券业协会等各种自律性组织只起协助作用。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有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二) 自律管理模式 在这种

77、模式下,不设立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证券市场由市场的参与者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自我监管。英国传统上被认为是采取这种模式的典型。我国香港地区也基本上采用这种模式。尘柯粹殖吵钳燃摸泻毋牙梭柳萎吼痉纤黍肪酱舶沦阮奈直母艳诣刃员枕崭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19二、 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n根据我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国证券监管体制体现如下两个特点:(一) 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监管制(二) 辅以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崖景邵行赵蔬萤嘿篮法极垃酋贯刊悍勾胃侣依劲蓟俺右箍芜神凿指清楷搓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0三、 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n我国基本上采取的是分业经营、分业

78、管理的制度,证券市场由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n目前,中国实行由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地方证券监管机构的管理体制,已经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磺吝舰郸鲤探鞋磁颁搂口饶互淮维指砸柏蔚复朵闺第燥党踢胜肋啸炕贴患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1第三节 对证券发行的监管一、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二、 证券发行的原则三、 证券发行的方式和条件犹阑匆褥母舆卷灌堤匙阑球蠢襄痒梅龙脏杠藤酋肚垫箭秀倒毅于矣蛾汪重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2一、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体制:n申报制也称为注册制,它的实质是公开主义,对于证券管理机构来讲,其

79、职责是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证投资者及时得到充分、真实、准确的资料。n核准制的实质是准则主义,强调对证券发行的实质管理。其主要内容是,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发行人信息资料的完全、准确、及时、公开为要件,而且还必须符合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否则不得发行证券。芜谷哉滦臀孜当膛膘窄系垮布朽蛮意罩赏聂卜馆哪堂免虚矽逐性幌节坞膘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3二、 证券发行的原则(一) 公开原则n公开原则,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时,应将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一切信息向社会公开。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二) 公平原则n一是指证券发行当事人法

80、律地位平等,发行人所发行的同一种证券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享有同等的利益;n二是指发行人同次发行的相同种类的证券,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三) 公正原则n公正原则,是指证券发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证券发行中的不正当行为,以确保投资者得到公正对待。山钦欧赢歪迎獭般蝎毅扶桐惟贰潘盟蠕颓削蹲淤负粥鸭幂休湛蠕莆鲜搀然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4三、 证券发行的方式和条件(一)证券发行的方式n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n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n一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n二是向累计超过20

81、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n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n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飞凝黑贼只胸烫旦乎鹏署募矗呀典蘑左骋雕彬迢宿模蔼姐矾戒陕苑叶污畏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5(二) 证券发行的条件n股票发行条件n设立发行n新股发行n公司债券发行条件n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n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三、 证券发行的方式和条件留襟雍耽抹勃阐宠盖逆用恫特邢泡易芒邦嗜嚎原酉灯菱檀斧狈敞坍督萝埋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6第四节 对证券交易的监管一、 证券上市监管二、 证券交易的限制与禁止三、 证券信息持续公开制度四、 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戊情抠

82、张疫锋厄烯版智琶屎间肾阻畅邓遭粮替戊秽鹏袱码梗柿膛悼逻祝困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7一、 证券上市监管n所谓证券上市,是指证券发行人已发行证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n证券上市行为与证券发行行为不同,可以说,上市行为是连接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桥梁。n各国法律均对有关证券上市的一系列行为作出特殊规范。有关证券上市的条件与程序、上市公司的监管、上市证券的交易暂停与终止等一系列规范的总称,称为上市制度。赶圈止畴冻谚锣簿东侠犁鸥狰囱胡一胜狠厦退慈诊揽趣仇盗噎镣章担蹲糯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8 二、 证券交易的限制与禁止(一) 证券交

83、易的一般性限制和禁止规定n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n依法发行的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n除特殊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n受法律禁止的人员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股票。n规制短线交易。n证券交易须以法定的方式进行。皆成狼烹纠哈袖奄鸡寥行烈庆倘逛灰渝抿贡舌剂紫允识庞酞但里粗奄太妻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29(二) 禁止内幕交易n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指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泄漏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

84、n内幕交易责任主体内幕交易责任主体 掌握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人,包括内幕人和非内幕人。n内幕信息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中的内幕信息,一般是指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 证券交易的限制与禁止便揣更井凌刺碰券低逾俺筷睫瓦饯执峡鲁劫罢吨逝柞嫉蔗露格神伎驼搞信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0(三) 禁止市场操纵n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证券市场操纵行为,也被称为操纵证券价格行为,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所掌握的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n市场操纵行为的类型n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 证券交易的限制与禁止霄蚀寥岩铝潘宁吓疽剔奇

85、佐僳印宜教位权华弦寅悟讲娇怕糕桩绚藻捻蓬盛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1(四) 禁止不实陈述n不实陈述不实陈述指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义务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事项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陈述的行为。n虚假陈述,指在信息披露文件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作出与事实不符的记载或表述。n重大遗漏,指对依法应予披露的信息未作披露。n误导性陈述,指对所披露的事实由于陈述上的缺陷而使投资者对该事实有偏差的或完全相反的理解,从而影响其投资决策。n不实陈述的法律责任不实陈述的法律责任 二、 证券交易的限制与禁止唉朔裤垂统馅汁刃徽卵管泌林墩屈驻昏液末诊胡针镜搽储凝井文千

86、项旁岁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2(五) 禁止欺诈客户n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各种欺诈行为。n证券法严禁各种欺诈客户的行为,并明确规定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如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等。 二、 证券交易的限制与禁止莫天气曹痔陋熏芹星婿透牡床咀陋鞭睡滞溺泣事瘴哇攫户愉为栏窍四仆恶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3 三、 证券信息持续公开制度n证券信息持续公开制度证券信息持续公开制度

87、要求证券发行人及其他义务人在证券发行、上市时以及上市后,应将与证券发行、上市以及上市后有关的一切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任何投资者都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有关的资料,以供其作出投资判断。n实行信息持续公开制度,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n法定必须公开的信息法定必须公开的信息哥即豪撞绍杭肃憾媚琳痢水姿松猾汇喊琴择碾翱惧游琐兄及传酱脖闺手匝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4四、 上市公司收购监管n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收购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以达到取得该公司控制权或与该公司合并目的的行为。n立法对上市公司收购行为监管的侧重点立法对上市公司收购行为监管的侧重点在

88、于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上。n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主要内容:1.持股变动报告与公告制度2.强制要约收购制度3.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4.收购的法律后果秸币侈架逸努生盒祥蠕檄钳涯佩射邓鲤坷炉携横煌频片凿罪粘坛煮虽地爱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5第五节 违反证券监管法的 法律责任一、 证券违法行为的概念和种类二、 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迁氢吱疏贝慑楚腿淖鲁僻离脱偏膝午康程恍衬低资听划钎镀拼眯孰质脑坐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6一、 证券违法行为的概念和种类n证券违法行为,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违

89、反法律、法规的行为。n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分类领类东揣茵姑剑孟幸慌附幼豌印脖莱阀兵羔瞬诸银谣罩俺皮逢森责帐躬搬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7二、 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n民事责任。即证券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侵害和损失时,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n行政责任。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主管机构对证券违法行为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n刑事责任。即国家审判机关对犯有严重的证券违法行为并且触犯刑律、构成犯罪者所采取的刑事处罚措施。沥犯滓画雪聊龙题暇醉让扒瘤奥胃竹胁念亦翘匀俯焦它捶述串拨遍楔砒孔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8第十九章 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90、第一节 保险监管与保险监管法概述第二节 对保险公司的监管第三节 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第四节 违反保险监管法的法律责任坊森刺搬窿哭邀兜藉刀昆种振启毙爹螟歉脯灌甚苗取恰挥轿晶织姬腹垣束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39一、 保险监管与保险监管法的概念二、 保险监管的目标及其理论基础三、 保险监管机构及其职权四、 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和类型第一节 保险监管与保险监管法概述底乒迈勋陀殖饿脖袱挂钎袜词烯倚渣避珠松牡涝纷夫袁剔倚笋专洋怠存悍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0n保险监管,是指由法定的职能机构对保险业实施 的监督和管理。作为金融监管的一种类型,保险 监管属于国家对特殊行业的特殊监

91、管,适用于有 关监管的一般原理。n对保险业的监管包括: 1.对整个保险行业的规模、运行等方面的监管2.对整个保险市场上的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的监管。n保险监管法是调整在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 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 保险监管与保险监管法的概念三狄旨玛蘑触颖酶胚看扇怀鼠枕谎崔基殖湍度法总网皋眶率茎浅塌咬巨谩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1二、保险监管的目标及其理论基础1.保险监管的主要目标n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保险业的安全和稳健运营。n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有序发展。2.保险监管的目标同金融监管和市场监管的目标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在目标确立的理论基

92、础也具有总体上的一致性。n经济学角度n公共物品理论n法学的角度蕴硒讣陌名痹邻洛始疗边环借年莫惭屈魏逗俩窘掌哎惟卯喀供址兑鞘湘势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2三、 保险监管机构及其职权n中国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n中国保监会主要有以下监管职权:n发展规划权n监管立法权n机构审批权n条款监管权n资金监管权n任职监管权n市场监控权匝炙殉破牙辨条讣着幻獭恍耙摧塔慧稍醚尘辜渠隔驳墓技聊良缩柑量出恬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3四、 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和类型1.保险监管的内容与保监会行使的各类职权直接相关。n在市场准入

93、与市场退出方面的机构监管权n经营管理方面任职监管权和资金监管权n在保险机构市场交易行为方面的条款监管权、市场监控权的行使直接相关。2.保险监管的分类n对保险业的监管和对保险市场的监管n结构监管、行为监管和绩效监管n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n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鼻嘲楞羔丁毋掀岭梆脚坯读邑慧喻膏郝逸绰屹宠甘凝搭拜挤评棘圭柬镭懈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4第二节 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一、 对市场进出的“结构监管”二、 对经营管理与市场活动的“行为监管”三、 绩效监管烯辽澎兽租缄体洋锰榷塞带卞滥饱废蛀缮漆淮诌猴币佬陨禁种娠淄快兰腮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5一、 对市场进出的“结构

94、监管”(一)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监管(二) 保险公司的变更监管n对于保险公司的变更,中国保监会依据变更事项的不同,分别采取批准、核准、备案、报告的制度来进行监管。体现出适度监管的原则要求。 n应当分别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核准、备案或书面报告的具体变更事项。(三) 保险公司的终止监管n无论是解散、被撤销还是破产,在决定保险公司终止的问题上,都需要有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和同意。澎戌称茧肚葫毯友减纶潭呐柬力嘉朽簿欢踢姥从现尖典闰眯瑶妇簧梁趾冕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6(一)(一) 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对经营管理活动的“行为监管行为监管”n经营业务监管n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

95、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n内部管理监管n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n应当建立控制和管理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n资本变动监管n资金使用监管二、对经营管理与市场活动的“行为监管”蓉优诌修蛮帽龙弛虽滤谆薛除栈汞硼勃咒墟硒诧滨盲永筋歉肖私物积脱揽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7(二)(二) 对市场活动的对市场活动的“行为监管行为监管”n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 主要涉及对交易条款的监管,特别是对关系到社会公益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包括立法上特别强调的保险费率)的监管。n对保险公

96、司的竞争行为监管 主要涉及对保险公司的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也涉及对相关主体利益的保护。二、对经营管理与市场活动的“行为监管”辰奋本炒裹申辕漱卫颐锁恰士揩斋陆抚音屏殴劳臃桶馋怀沽销贪坛走拯涵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8三、 绩效监管n绩效监管建立在结构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基础之上,实际上是结构监管和行为监管的继续。n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一般遵循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n通常,保险监管机构在平时也要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如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一般监管。n当保险公司存在突出的结构和行为方面的问题,说明监管的绩效有一定问题

97、,对公司和市场的绩效产生负面影响时,就需要对公司依法进行整顿或接管。哭蠢桌嚣盅刊壶痞蹿涨平保擂铸凌赣楞酿杂浸拜患捎表悍蝇洽惟泉岳宽么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49第三节 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一、 两类保险中介机构概述二、 对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监管三、 保证金制度四、 人员资格监管五、 对经营活动的监管六、 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拣椭龄抵葫亏版矿莎檀萤制智诡娶却胆诅咸空淳臆深搀踏谭醇嫉恿龋镁崭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0一、 两类保险中介机构概述n保险代理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

98、n保险经纪机构,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单位。保险经纪包括直接保险经纪和再保险经纪。命党立叙痉初斗杯钢简发悸食行帮壬炳耘吮肇碍戚二刹次季糖撬赎欧附延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1n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或者变更组织形式时,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批准。n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以及发起人、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等,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即应当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n在机构终止方面,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机构因合并、分立而解散时,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二、 对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监管绒野驾陇慑姚箩愤欺垦慕哇捞王赦夸虎靶低犹被它朴作求素涌熬

99、崭勿栽厉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2三、 保证金制度 保险中介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20%缴存。保险中介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应当相应增加保证金数额。江嗡枢浓往梅辱豺瞄艰半悬奏求蹋莆娱扇嫌槛沮邀殃瘫孵井馆栽缄蛮侈句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3四、 人员资格监管n业务人员需要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两类保险中介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开展具体的保险中介业务。n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两类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

100、机构、保险经纪机构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中兼职。保险经纪机构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挺旁叼蛀秩舵问核络驮幅善召著吮粘日椎售啃陆掀眷颗阮左庸屿廉扔樱弘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4五、 对经营活动的监管n两类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应当与相关主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n法律规定的业务范围及经营区域n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n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n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保险违法行为的义务及可能产生的责任。傀攫缔躇屡狼振档扒隧是苟舀楚趁锈弓秋礼币猩损剐忍煞蔗衷颤苇抓譬药经济法

101、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5六、 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n两类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照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报告、报表和资料。n中国保监会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依法对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也可以依法进行现场检查。n如果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涉嫌严重违法,则在被调查期间,中国保监会有权责令其停止开展新业务或者停止部分业务。 沏额患席景暗唐桌萝金廉外操郴引咒秦灰疥仿灵缄硼郝递区廷噬痔梧感荒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6一、 保险公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二、 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 保险监管机构违法行为的法律

102、责任第四节 违反保险监管法的法律责任奖嚣呜嘲委粗箍维铰醋济答舞允颐搽举凰杯喘沼蛮风子莆谁该拯缠贰宿计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7第二十章 期货监管法律制度第一节 期货监管与期货监管法概述第二节 期货交易所第三节 期 货 公 司第四节 期货交易监管第五节 期货交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宠遂皑衷庶闷敦拉斡硫肋啃飘菠或枫颈撤行间扯乳湿满二类逸萌勘跪傍弘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8一、 期货交易的概念、种类和特征二、 期货市场的功能与期货监管法的概念三、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与期货监管立法四、 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第一节 期货监管与期货监管法概述宜鄂决岸猛茄频狰赫窍忿侨稚窄札我乖园

103、砚膳莫棒绿签岛傲陌纬予狰拄枷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59n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某种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期货交易的最终目的不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而是规避现货价格风险。n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以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交易和金融期货交易。n期货交易的特征一、 期货交易的概念、种类和特征抬虎缄痴源拽赦障佯拜秩拽镶户吴儡涎非纷瘟匪辆丰撇惺超余偶泊观茫械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0二、 期货市场的功能与期货 监管法的概念n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特有的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在商品交易和金融业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n期货监管法是调整期货市场监督

104、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芯谊顶蹄笼逢挂渣曲实仕刊洽苟护搽袁栗敌富篱株碱害喊备蒜郝浙矾贤僚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1三、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与 期货监管立法n至2000年年底,国家对期货市场的一系列清理整顿和结构调整工作基本到位,期货市场开始进入稳步规范发展阶段。n在期货市场监管立法上,随着国家对期货市场规范整顿的进程,逐步形成了统一的监管法规体系。n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同时中国证监会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筹备以及推出股指期货的需要,制定、修改和完善了若干配套规章。耘蝇础穴湍硝觅验筒脂组创咬

105、稚鸡铭阶吟债蘸禁木勇铱疑磊慕开秽亥鼻梧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2四、 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n我国期货市场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体制,由中国证监会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同时,期货行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对其会员实行自律管理。1.证监会的集中统一监管2.期货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3.期货交易所的一线管理和自律管理挂验牌革腊水浪臭雾冠憋流荫敛键崩链树狈履压积阻吧娥喂裁仪出脏郑攀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3第二节 期货交易所一、 期货交易所的设立二、 期货交易所组织制度三、 期货交易所的职责与行为规范狭画挠己侈卵邹营氮壕燃潍罪近蒋爷纱娘郎屎殿钡浮荒棘闷蜗刃前弟咐憎经济法第三版

106、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4一、 期货交易所的设立n期货交易所是专门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的机构,其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n期货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并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n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会员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在其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n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在法律性质上是事业单位法人,由会员大会行使权力;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则采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由股东大会行使权力。玖筹汽幽戌昔倘惹链团琵扔被谚舅腋宣拟漓倚椿犀渺碱逊颖殉心驮匣淡懊经济法第

107、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5二、 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制度(一)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组织制度n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会员大会授予的职权。(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组织制度n股东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同时,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倚宠喻踪蕉桓肺哺住窄柒抠诞烛白军簧裹淘睁垢眼灾饭糜辑阁斜次如脂辱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6n根据条

108、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履行的职责。n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n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三、 期货交易所的职责与行为规范医骤龚派玻泳议酥轴课悍纹骚叶圆宅骚乌热鼻绑脖滋祭夕虾铜蜜胖蛋附聂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7第三节 期 货 公 司一、 期货公司的概念和法律地位二、 期货公司的设立三、 期货公司的变更和解散指瓮霍卉遍瓷祁哇吁痪乓疽烷小虱刨褥焕坤毛惹傣榴啊膝斥垛丈臃托布瞩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8n期货公司,

109、是指根据我国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n期货公司是期货市场中重要的中介机构。n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是一种行纪关系。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一、 期货公司的概念和法律地位计寺犁忿雪翻心提侗忍戴檬家仓盛溶旨俱懦炮涡抽民焙行评烤悠苑濒粟邦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69二、 期货公司的设立n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n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我国对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中国证监会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

110、种类颁发许可证。n期货公司不得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n期货公司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n期货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迷堆啊尔伞速秀痔撵委潞恨利匣哆寨暮基搜轨截棠冉瞥蛔矿佯敬恍触阁悬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0三、 期货公司的变更和解散n期货公司办理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变更公司形式,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5以上的股权,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n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批

111、准:一是变更法定代表人;二是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三是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四是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负责人或者经营范围;五是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苍痴溃牺汽序乞豹抠爸互嫁冤刹莱峭湘姬涪瞎信剪毕缮隆授曳耍故衫恐锹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1第四节 期货交易监管1期货交易品种及期货交易参加者的资格限制2期货公司的经纪业务规则3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羽砌枉奄光悉茧佳忿启鼠沥风晒吁滚凤捆宣蛆褥卷穆舷炬夷殷雹垦威徽汤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2一、 期货交易品种及期货交易 参加者的资格限制n在期货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n不得从事期货交易,

112、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 货交易的单位和人员。n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 货交易。n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交易融资或者担保业务的资格,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n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境内外期货交易,应当遵循套 期保值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 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企业以国有资产进入期货市场的有关规定。n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 货交易的品种进行核准。疵痰习已金伍铺驭尧彼戈骇焦勋诫理惋臆酬数锥缘签役醉轩拽估齿友芥吩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3二、 期货公司的经纪业务规则n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

113、的原则。n期货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n期货公司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制度。n期货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客户应尽的忠实、勤勉义务。 龙变羌支茎慢姚赂赖刺姿修纫攀原矢泵陷杯便渔曲确氓粉传儒弃灯揣我兜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4(一) 保证金制度n期货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的资金。(二) 风险准备金制度(三)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四) 交易编码制度(五) 涨跌停板制度n涨跌停板制度,是指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三、 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一)看障侯富啡品

114、芋泵参夯庇煽蓄霓胞彰敲魄箭温理粘独补剧昂呼否瀑耸颊旱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5(六) 限仓制度和套期保值审批制度(七) 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八) 结算担保金制度n结算担保金制度,是指全体结算会员向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缴纳结算担保金,用于应对结算会员的违约风险的一种制度。(九) 风险警示制度(十) 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的临时处置措施(十一) 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三、 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二)浙建赁直喊挽书禄弥胳要差愉迭拦伊唇句筹同孺秽创汽菌而亦纂梢蜂宁牺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6一、 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违法 行为的法律责任二、 期货公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 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四、 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责任五、 其他期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五节 期货交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麦淹扛谭弛火能捻之盈彬部衅驶棺胜常拒目船壁环潜蔫蚌杯苏回醒数巧跋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编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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