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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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辅导之要点总结考试辅导之要点总结2010201020102010年年年年12121212月月月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一一一. . . .会计会计会计会计法律法律法律法律制

2、定机构及程序:制定机构及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有关会制定有关会计工作法律。计工作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分别是会计法会计法和和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二、会计行政法规二、会计行政法规制定发布机构及程序:制定发布机构及程序:由由国务院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拟定并经国务院批经国务院批准准发布。如国务院发布的发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总会计师条例师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三、国家统一的会计

3、制度制定机构和依据:制定机构和依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根据会计法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会计基本法会计基本法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地 方方 性性 会会 计计 法法 规规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11会计法律规范的四个层次:名称、会计法律规范的四个层次:名

4、称、地位(法律效力)及划分依据;地位(法律效力)及划分依据;22 各层次法律、法规的立法者及各层次法律、法规的立法者及制订依据;制订依据;33 会计法制订、修正、修订会计法制订、修正、修订的时间;的时间;44 主要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部门主要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要求掌握以下几点:要求掌握以下几点: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县级以上地方各

5、级人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财政部门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一)单

6、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一)会计核算依据各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各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料。目前用于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目前用于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19

7、961996年年6 6月月1717日财务部发布的日财务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81998年年8 8月月2121日财政部、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基本准则及及具体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和应用指南、企业会计企业会计制度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等。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8、不得提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关于会计电算化:关于会计电算化:会计核算软件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用电子计算机软件规定;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计制度的要求。7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二、会计凭证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和国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9、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

10、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单位印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有原始凭证开具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有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单位重新开具。记账凭证的内容:记账凭证的内容: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经过审核无误的原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为依据始凭证和有关资料为依据8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

11、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三、会计账簿三、会计账簿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础工作规范等,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等,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等。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1 1)总账总账 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

12、。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2 2)明细账明细账 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3 3)日记账日记账 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4 4)其他辅助账簿其他辅助账簿 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账目核对:账目核对:账实相符账实相符 账证相符账证相符 账账相

13、符账账相符 账表相符账表相符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四、财务会计报告四、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1 1)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2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3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必须一致。则和编制方法必须一致。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15、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1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五、会计档案五、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

16、负责整理归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专人继续保管;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表1 1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

17、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鉴定,报单位负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不得销毁。1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表表1 1 企业会计档

18、案保管期限表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序号 档案名称档案名称保管保管期限期限备注备注序号序号档案名称档案名称保管保管期限期限备注备注( (一一) ) 会计凭证类会计凭证类 1515年年( (三三) )财务报告类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报告1 1原始凭证原始凭证 1515年年9 9月季度财务报告月季度财务报告3 3包括文字分析包括文字分析2 2记账凭证记账凭证 1515年年1010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 (决决算算) )永久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包括文字分析3 3汇总凭证汇总凭证 1515年年( (四四) )其他类其他类( (二二) ) 会计账簿类会计账簿类1

19、111会计移交清册会计移交清册1515年年4 4总账总账1515年年包括日记总账包括日记总账12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永久5 5明细账明细账1515年年13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永久6 6日记账日记账1515年年现金、银行存款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日记账保管2525年年141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表5 5年年7 7固定资产卡固定资产卡片账片账固定资产清理后固定资产清理后保管保管5 5年年1515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5 5年年8 8辅助账簿辅助账簿 1515年年1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第三

20、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六、其他六、其他会计年度的规定:会计年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 1月月1 1日起至日起至1212月月3131止。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季度和月度。记账本位币的规定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21、,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民币。会计文字记录的规定会计文字记录的规定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字1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会计监督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包括会计监督包括会计监督包括会计监督包括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单位内部

22、的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的会计监的会计监的会计监督体系。督体系。督体系。督体系。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

23、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1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

24、会计事项,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1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会计监督会计监督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

25、概念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

26、检查5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1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会计监督会计监督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的一种监督制度。(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三)会

27、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 1依据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承办的审计业务(1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设计报告;)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设计报告;(2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报告;(4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2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1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

28、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会计岗位可以包括:会计岗位可以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

29、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17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

30、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是会计工作务资格或者从是会计工作3 3年以上的经历。年以上的经历。”这是对单位会计机构这是对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作出的特别规定。负责人任职资格作出的特别规定。(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在本单

31、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近姻亲关系。18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二、代理记账二、代理记账(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

32、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4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二)委托人应当履行以下业务(二)委托人应当履行以下业务(1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向代理

33、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时予以更正、补充(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 3)

34、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4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1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三、会计从业资格三、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以下会计工作:(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以下会计工作:(1 1)

3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2 2)出纳()出纳(3 3)稽核()稽核(4 4)资本、资金核算;()资本、资金核算;(5 5)收)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 8)总账;()总账;(9 9)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10);(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

36、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的,自毕业之日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起2 2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

37、、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财务管理、理财学。2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三、会计从业资格三、会计从业资格(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1 1)上岗注册登记)上岗注册登记 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2 2)离岗备案)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

38、超过6 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案。(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 针对性针对性 二是二是 适应性适应性 三是三是 灵活性灵活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它相关的知识与法规规范;其它相关的知识与法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

39、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24小时。小时。2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一)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评审相结合的制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

41、格后,方可参加评审。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2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费用、债权债务账

42、目的登记工作。(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出纳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岗位。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

43、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23财

44、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六、会计工作交接六、会计工作交接(一)会计工作交接的范围(一)会计工作交接的范围(1 1)临时离职或因并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临时离职或因并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

45、续。手续。(3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交接的程序:交接前的准备工作;移交点收;专人负责监交;交接后的有关事宜。(二)交接的程序:交接前的准备工作;移交点收;专人负责监交;交接后的有关事宜。(三)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三)交接前的准备工

46、作(1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3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 4)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向接替人员

47、介绍清楚。(5 5)移交点收。)移交点收。2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六、会计工作交接六、会计工作交接(四)移交具体要求(四)移交具体要求(1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金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金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2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

48、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会计账簿余额交接。(3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4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

49、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个人核对。(五)对监交的具体要求(五)对监交的具体要求(1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2 2)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同监交。(六)交接后的有关事宜:(六)交接后的有关事宜: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

50、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盖章;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内容完整;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七)交接人员的责任: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七)交接人员的责任: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

51、资料已移交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而推脱责任。2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六节第六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形式形式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一是行政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两种方式。方式。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52、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政法律责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等。二是刑事责任。二是刑事责任。2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53、会计法律制度第六节第六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1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 4)已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已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

54、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

55、,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二)(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上述各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规定,上述各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1)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2 2)罚款)罚款(3 3)给予行政处分)给予行政处分(4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

56、一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六节第六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快记账薄或者编制虚假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快记账薄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1 1)通报通报(2 2)罚款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10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7、,可以处30003000元以上元以上5 5万万元一下的罚款。元一下的罚款。(3 3)行政处分行政处分(4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8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以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以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58、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二)(二)支付结算的特征支付结算的特征1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 5支付结算必须

59、依法进行。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2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三)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票(一)汇票(二)本票(二)本票(三)支票(三)支票(四)信用卡(四)信用卡(五)汇兑(五)汇兑(六)托收承付(六)托收承付(七)委托收款(七)委托收款3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

60、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2004.8.282004.8.28(2 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国务院1997.6.231997.6.23(3 3)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1997.9.191997.9.19(4 4)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1999.3.11999.3.1(5 5)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2003.9.12

61、003.9.1(6 6)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1994.10.91994.10.9(7 7)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2001.10.262001.10.26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

62、的票据和结算凭证证(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元”为止的,在为止的,在“元元”之后应写之后应写“整整”字;到字;到“角角”为止的,在为止的,在“角角”之后可以不写之后可以不写“整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分”的,的,“分分”后面不写后面不写“整整”字。字。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 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

63、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防止涂改(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3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l l)职工工资、津贴;)职工工资、津贴;(2 2)个人劳务报酬;)个人劳务报酬;(3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

64、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等各种奖金;(4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 7)结算起点()结算起点(1000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二、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使用的限额一般一般3535天天最多最多1515天天3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

65、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二节现金管理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付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付( (即坐支即坐

66、支) )。因特。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3.3.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67、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予以支付现金。3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二节现金管理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

68、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要金支付,账目要日清月结日清月结,做到,做到账款相符账款相符。(1)(1)钱账分管制度。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目的登记工作(2)(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3)(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库存现金日清月结(4)(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限额内的库存现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3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69、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这里的存款人包括存款账户。这里的存款人包括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自然人。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银行结算账户按其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银行结算账户按其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

70、结算账户。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3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

71、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批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批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

72、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 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二)(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 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

73、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 5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与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与2 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行报告。(三)(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 1)被合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被合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

74、户的。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对已开户一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开户银行对已开户一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30日内到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3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五、基本存款账户五、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

75、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收支。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收支。(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如果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件。如果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

76、件,送交该有存款人印章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该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并经银行审核同意,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的印鉴卡片,并经银行审核同意,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合法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机构合法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37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六、六、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

77、的使用范围(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需要的证明文件需要的证明文件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存款人因为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存款人因为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出具借款合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三)

78、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该有存款人印章的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该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并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账户。印鉴卡片,并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账户。38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七、七、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对特定用途存款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是指对特定用途存款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结算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用于办

79、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

80、资金。(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应符合规定。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应符合规定。3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八、八、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81、。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存款账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 2年。年。(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应符合规定。件。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应符合规定。4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

82、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管理。(一)(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

83、结算。(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4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 (跨省市县)开立的账户跨省市县)开立的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84、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1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3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85、(4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5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4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一)票据的概念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

86、款人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二)票据的种类(二)票据的种类在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在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票据的职能:信用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票据的职能:信用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 结算功能结算功能4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二、支票二、支票(一)支票的

87、概念(一)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支票的种类(二)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支票的使用(三)支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票。签发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

88、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支票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提示付款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10日。日。4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二、支票二、支票(四)支票的办理要求(四)支票的办理要求支票的办理程序等应符合有关规定支票的办理程序等应符合有关规定45财经法规

89、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三、商业汇票三、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必须经承兑人承兑。商业汇票必须经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

90、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人或付款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人或付款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各单位使用商业汇票需注意如下有关规定:各单位使用商业汇票需注意如下有关规定: (1)(1)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

91、禁止签发、承兑无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商业汇票。禁止签发、承兑无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商业汇票。 (2)(2)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但出票人在汇票正面记明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但出票人在汇票正面记明“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字样的,该汇票不得转让。字样的,该汇票不得转让。 (3)(3)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6个月。个月。付款日期的记载付款日期的记载形式有:定日付款形式有:定日付款( (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出票后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 (汇票汇票到期日填列到期日填列“出票后出票后个月付

92、款个月付款”) )等。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等。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票到期日起1010日。日。4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三、商业汇票三、商业汇票(二)商业汇票的出票(二)商业汇票的出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可靠资金来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银行承兑汇

93、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1)在承兑银行开立)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付款关系;(3 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事人的资金。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承兑汇票的字样;

94、(2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 3)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4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5 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6 6)出票日期;()出票日期;(7 7)出)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47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三、商业汇票三、商业汇票(三)商业汇票的承兑(三)商业汇票的承兑(四)商业汇票的付款(四)商业汇票的付款(五)商业汇票的背书(五)商业汇票的背书(六)商业汇票的保证(六)商业汇

95、票的保证48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二章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四、信用卡四、信用卡(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五、汇兑五、汇兑(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二)办理汇兑的程序(二)办理汇兑的程序(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4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务管理一、税务

96、管理(一)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1 1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定手续。5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第一节税收概述2 2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范围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应税财产或或应税行为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97、;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3 3税务登记种类税务登记种类税务登记种类包括:设立税务登记种类包括:设立( (开业开业) )登记;变更登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验登记。5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主要税种主要税种(二)发票管理(二)发票管理1 1发票的概念发票的概念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

98、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用以摘记经济业务活动的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用以摘记经济业务活动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付款凭证。它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2 2发票的种类发票的种类(1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52财经

99、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2 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

100、用结算发票、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商品房销售发票等。(3 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客票、货票等。5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3 3发票的开具要求发票的开具要求(1 1)未发生经

101、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2 2)按号码顺序填开,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按号码顺序填开,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3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4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票。(5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6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票。54财经法规与

102、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三)纳税申报(三)纳税申报1 1纳税申报的概念纳税申报的概念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的一种法定手续。2 2纳税申报的方式纳税申报的方式(1 1)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纳税人直接到税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 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

103、报日期。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3 3)数据电文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即纳税人由电子手段、光即纳税人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如网上申报。如网上申报。5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二、税款征收二、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方式(一)税款征收方式(1 1)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定的,则多退少补的

104、一种税款征收方式。(2 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等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3 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

105、征收方式。5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4 4)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征收方式。(5 5)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06、税款的方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式。(6 6)代收代缴,)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7 7)委托代征,)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

107、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征收方式。(8 8)其他方式,)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等。57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二)核定应纳税额(核定征收)(二)核定应纳税额(核定征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额:(1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

108、未设置的;(3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6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7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109、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58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本章问答题:本章问答题:1 1、什么是税务登记?其内容有哪些?、什么是税务登记?其内容有哪些?2 2、发票开具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发票开具的基本要求有哪些?3 3、税款的征收方式有哪几种、税款的征收方式有哪几种4 4、哪些情形下需要有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哪些情形下需要有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额?本章案例分析:本章案例分析: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依据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依据税收征管法税收

110、征管法)5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四章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一)预算法预算法(二)(二)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二、国家预算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一)国家预算的概念(二)国家预算的作用(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 1财力保证作用财力保证作用2 2调节制约作用调节制约作用3 3反映监督作用反映监督作用(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四)国家预算的构成(四)国家预算的构成1 1中央预算中央预算2 2地方预算地方预算3 3总预算总预算4 4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预算

111、6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四章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预算法律制度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2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3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1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2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三)各部门、各单位的

112、职权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五、预算组织程序五、预算组织程序(一)预算的编制(一)预算的编制1 1预算年度预算年度2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3. 3. 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二)预算的审批(三)预算的执行(四)预算的调整(二)预算的审批(三)预算的执行(四)预算的调整六、决算六、决算七、预决算的监督七、预决算的监督6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四章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一)政府采购法(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二)政

113、府采购部门规章(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政府采购的概念二、政府采购的概念(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三、政府采购的原则三、政府采购的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二)公平竞争原则(二)公平竞争原则(三)公正原则(三)公正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6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四章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114、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四、政府采购的功能四、政府采购的功能(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二)强化宏观调控(二)强化宏观调控(三)活跃市场经济(三)活跃市场经济(四)推进反腐倡廉(四)推进反腐倡廉(五)保护民族产业(五)保护民族产业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一)集中采购(二)分散采购(一)集中采购(二)分散采购六、政府采购当事人六、政府采购当事人(一)采购人(二)供应商(三)采购代理机构(一)采购人(二)供应商(三)采购代理机构七、政府采购方式七、政府采购方式1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2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3 3竞

115、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4 4单一来源单一来源5 5询价询价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6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四章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一)收缴方式:1 1直接缴库直接缴库2 2集中汇缴集中汇缴(二)收缴程序:(二)收缴程序:1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程序

116、2 2集中汇缴程序集中汇缴程序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一)支付方式1 1财政直接支付财政直接支付2 2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二)支付程序(二)支付程序1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程序2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财政授权支付程序6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会计职业道德概述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一)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一)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1 1职业道德的概念职业道德的概念职业道德的概念有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广义和狭义之分。之分。 广义的职

117、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2024/7/316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2 2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爱岗敬业-职业道德的基础、首要规范职业道德的基础、首要规范 诚

118、实守信诚实守信-职业道德的最基本准则职业道德的最基本准则 办事公道办事公道-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服务群众服务群众-职业道德的重要原则职业道德的重要原则 奉献社会奉献社会-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6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二)会计职业道德(二)会计职业道德1 1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概念概念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为准则和规范。其其特征特征是:是

119、: 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较多关注公众利益较多关注公众利益其其作用作用是:是: 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2024/7/3167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2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1 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2 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

120、实人,说老实话,。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3 3)廉洁自律。)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4 4)客观公正。)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2024/7/3168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5 5)坚

121、持准则。)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国家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6 6)提高技能。)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务水平。(7 7)参与管理。)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

122、,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理。(8 8)强化服务。)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2024/7/316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二、会计职业道德功能二、会计职业道德功能(一)指导功能(一)指导功能(二)评价功能(二)评价功能(三)教化功能(三)教化功能第五章第五章

123、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2024/7/317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关系(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想基础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保障。两者有着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承担着同样的职责: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在作用上相互补充;

124、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2024/7/317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1 1)性质不同。)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的自律性。(2 2)作用范围不同。)作

125、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和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3 3)表现形式不同。)表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

126、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4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2024/7/317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第二节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

127、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一、爱岗敬业一、爱岗敬业(一)爱岗敬业的含义(一)爱岗敬业的含义(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1 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2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一丝不苟3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二、诚实守信二、诚实守信(一)诚实守信的含义(一)诚实守信的含义(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1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2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实事求是,如实反映3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4 4执业谨慎,信誉至

128、上执业谨慎,信誉至上2024/7/317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第二节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三、廉洁自律三、廉洁自律(一)廉洁自律的含义(一)廉洁自律的含义(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1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四、客观公正四、客观公正(一)客观公正的含义(一)客观公正的含义(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1 1依法办事依法办事2 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实事求是,不偏不倚3 3保持独立性保持独立性2024/7/

129、317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第二节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五、坚持准则五、坚持准则(一)坚持准则的含义(一)坚持准则的含义(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1 1熟悉准则熟悉准则2 2遵循准则遵循准则3 3坚持准则坚持准则六、提高技能六、提高技能(一)提高技能的含义(一)提高技能的含义(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1 1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2 2要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要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2024/7/3

130、17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第二节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七、参与管理七、参与管理(一)参与管理的含义(一)参与管理的含义(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1 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基础为参与管理打下基础2 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八、强化服务八、强化服务(一)强化服务的含义(一)强化服务的

131、含义(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1 1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意识2 2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质量2024/7/317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1 1职业道德观念教育职业道德观念教育2 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3 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职业道德警示教育(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1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132、岗前职业道德教育2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2024/7/3177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一)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含义(一)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含义(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环节(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环节1 1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2 2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3 3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4 4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三)

133、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三)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1 1不断地进行不断地进行“内省内省”2 2要提倡要提倡“慎独慎独”精神精神3 3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2024/7/3178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第四节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结合(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

134、结(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合(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2024/7/317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分析会计人员如何处理好坚持准则与参与管理的关系;分析会计人员如何处理好坚持准则与参与管理的关系;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分析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分析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分析会计人员在会计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分析会计人员在会计诚信建设中的作用。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2024/7/318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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