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aa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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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AAA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讲解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目的、依据和考虑的因素。目的、依据和考虑的因素。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国家计划委员会、城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国家计划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1984年曾颁发年曾颁发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定 ,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有以下几种形式:,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有以下几种形式: 全过程招标(指基建全过程);全过程招标(指基建全过程);勘察设计招标

2、;勘察设计招标;材料、设备供应招标;材料、设备供应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施工招标。规定招标的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指定投标。规定招标的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指定投标。 国家委员会国家委员会19971997年曾颁发年曾颁发 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 (计建设(计建设1997146619971466号)号), ,规定招标规定招标的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水利部八十的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水利部八十年代曾颁发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管理规定,年代曾颁发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管理规定,1995

3、1995年曾颁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年曾颁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19981998年进行了修改后重新发布。年进行了修改后重新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于标法)于19991999年年8 8月月3030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次会议审议通过,20002000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实施。水利部曾以日起实施。水利部曾以“关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水建管(水建管19991999第第73

4、9739号)确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号)确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在部新规定未出台前,除与招标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在部新规定未出台前,除与招标投标法不一致的方面外,其余仍按上述规定执行。投标法不一致的方面外,其余仍按上述规定执行。本规定制定时的主要文件依据是:本规定制定时的主要文件依据是: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34200034号)。号)。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

5、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规定(国务院令第303303号)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展计划委员会第3 3号令)号令)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4 4号令)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委员会第5 5号令)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9 9号令)号令)

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12号令)号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1995128号)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知(国办发199916199916号)号) 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

7、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200020号)号)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通知的实施意见(水利部)通知的实施意见(水利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279号)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293号)号)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本规定

8、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标活动。 适用范围和对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范围是一适用范围和对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范围是一致的。致的。 勘察是指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查明、分析、勘察是指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

9、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施工是指按照设计的规格和要求建造建筑物的活动。施工是指按照设计的规格和要求建造建筑物的活动。 监理是指项目法人聘请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监理是指项目法人聘请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合同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合同以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管理的活动。以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管理的活动。 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一般是闸门、启闭机、发电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一般

10、是闸门、启闭机、发电机、水轮机、水泵、电机、配变变电设备。材料指钢材、机、水轮机、水泵、电机、配变变电设备。材料指钢材、木材、水泥及构成工程主体的加工材料等,重要性是相木材、水泥及构成工程主体的加工材料等,重要性是相对而言。对而言。 第三条第三条 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规模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标。 (一)具体范围(一)具体范围 1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

11、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3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二)规模标准(二)规模标准 1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200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上的; 2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同估算价在100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

12、采购,单项合、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同估算价在50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 4、项目总投资额在、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 1、2 2、3 3目规定的目规定的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 强制招标的具体范围以及规模标准。与招标投标法强制招标的具体范围以及规模标准。与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以及国家计委令第第三条以及国家计委令第3 3号一致。号一致。 水利工程是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并结水利工程是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并结合当前

13、水利工程实际,增列了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工程。合当前水利工程实际,增列了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工程。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借贷资金。由资金及借贷资金。 指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指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资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资金。 规模标准是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建规模标准是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

14、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3 3号令)并作了适当号令)并作了适当修改和补充(指第四项)。修改和补充(指第四项)。 合同估算价通常指招标内容相对应的概算。合同估算价通常指招标内容相对应的概算。 第四条第四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项目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三公三公”和诚信原则(摘自招标投和诚信原则(摘自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标法第

15、五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建筑法第十六条指出建筑法第十六条指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三条指出第三条指出“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是招标方和投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标方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平等、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平等、有偿、讲

16、求信用的原则”。 所谓所谓“公开公开”原则,主要是要求招标人有关招标信原则,主要是要求招标人有关招标信息、招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要公开,即发布招标通息、招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要公开,即发布招标通告、公开开标、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能获得告、公开开标、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能获得同等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同等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 所谓所谓“公平公平”原则,就是要求招标人给予所有投标原则,就是要求招标人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当然也要求投标人要公平竞争。

17、不歧视任何一方。当然也要求投标人要公平竞争。 所谓所谓“公正公正”原则,就是要求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原则,就是要求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做到会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做到 所谓所谓“诚实信用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招标投标当事人应以原则,是指招标投标当事人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维护双方的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当事人利益平衡,以及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当事人的利益关于中,要尊重他人事务,保证彼此都能得到自的利益关于中,要尊重他人事务,保证彼此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

18、利益。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于中,不得通己应得的利益。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于中,不得通过自己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法律范围过自己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 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本规定招标人是指工程项目法人或其工地者其它组织。本规定招标人是指工程项目法人或其工地代表。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是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代表招招标代理机构是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代表招标人意见进行招标工作。其本身不能视为招标

19、人。标人意见进行招标工作。其本身不能视为招标人。 招标工作指制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投标资格审查、招标工作指制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投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标底编制、组建评标委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标底编制、组建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评标工作、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确员会、主持开标、评标工作、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等事项。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等事项。 第二章第二章 行政监督与管理行政监督与管理 行政监督实行分级管理,行政监督的主要职责。行行政监督实行分级管理,行政监督的主要职责。行政监督是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赋予行政部门的责任。政监

20、督是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赋予行政部门的责任。 根据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根据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200034号),行政号),行政监督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由水利行政主管部监督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门负责。 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第五条 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

21、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水利行业(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水利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和政策; (二)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二)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定和办法; (三)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三)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

22、违规行为;规行为; (四)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四)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行监督; (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进(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进行监督与管理;行监督与管理; (六)负责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和水利部所属(六)负责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和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主要负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项目法人代表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责人兼任项目法人代表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动的行政监督。 本条明确了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本条明确了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

23、管理部门。符合(国办发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符合(国办发200034200034号文)号文) 国家的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主要国家的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主要是指招标投标法以及与之配套的是指招标投标法以及与之配套的关于国务院的关于国务院的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知(国办发200034200034号);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计委令第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计委令第3 3号);号);工程建设项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计委令第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计委令

24、第5 5号);号);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计委令第发布暂行办法(计委令第4 4号);号);工程建设项目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工业准招标事项暂行办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工业准招标事项暂行办法(计委令第法(计委令第9 9号);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计委令第规定(计委令第1212号);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构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机构资构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79号);号);国家计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的通知(计政策知(计政策

25、20014002001400号)。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主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主要指: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标指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标指南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编制指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编制指南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26、设计招标评标实施细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规定 国家重点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每年确定。中国家重点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每年确定。中央项目在审批项目初设(或可研时)确定。央项目在审批项目初设(或可研时)确定。 第六条第六条 流域管理机构受水利部委托,流域管理机构受水利部委托,对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中央项目的对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本条规定了流域管理机构(指长委、黄委、松辽委、本条规定了流域管理机构(指长委、黄委、松辽委、海委、珠委、太湖局)对

27、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海委、珠委、太湖局)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具体项目。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具体项目。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国发1998519985号)有关文件,流域管理机构是水利部派号)有关文件,流域管理机构是水利部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的职责。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的职责。 第七条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责是

28、: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三)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三)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 (五)组

29、建并管理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五)组建并管理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标专家库;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地方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定以外的地方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 有关管理规定不得设定歧视性资历质要求、评标标有关管理规定不得设定歧视性资历质要求、评标标准或者另行指定招标信息发布方式等,限制或者排斥外准或者另行指定招标信息发布方式等,限制

30、或者排斥外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参加本地区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地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参加本地区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地区封锁规定。不得缩小国家确定的必须招标范围,同时区封锁规定。不得缩小国家确定的必须招标范围,同时要防止规模标准过低,影响招标活动效率和效益要防止规模标准过低,影响招标活动效率和效益 第八条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一)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告; (二)可派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二)可派员监督开标、

31、评标、定标等活动。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三)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三)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书面总结报告。 行政监督的具体内容。行政监督的具体内容。 取消了以前行成的下列行政审批手续或行政部门参取消了以前行成的下列行政审批手续或行政部门参与项目具体招标评标工作:与项目具体招标评标工作: 组织审

32、查招标单位或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组织审查招标单位或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组织审查招标投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组织审查招标投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 组织审查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报告;组织审查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报告; 组织建立或审批评标领导机构;组织建立或审批评标领导机构; 指导或参与开标、评标和定标等招标工作;指导或参与开标、评标和定标等招标工作; 组织审批中标单位。组织审批中标单位。 行政监督通过招标报告的备案,派员监督开标、评行政监督通过招标报告的备案,派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也可不派员),以及招标投标情况总结标、定标活动(也可不派员),以及招标投标情况总结报告的备案和有关投

33、斥,重点监督:必须招标项目是否报告的备案和有关投斥,重点监督:必须招标项目是否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是否有利于竞争;开标、评标、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是否有利于竞争;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规则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定标的程序、规则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构成以及回避制度的执行等等。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构成以及回避制度的执行等等。第三章第三章 招招 标标 招标方式;招标方式选择程序;特殊项目如何招标;招标方式;招标方式选择程序;特殊项目如何招标;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招标工作一般程序;招标信息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招标工作一般程序;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有关问题处

34、理等。发布;招标有关问题处理等。 第九条第九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与招标投标法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与招标投标法第十条一致。第十条一致。 招标是指招标人(或招标单位)在购买大批物资、招标是指招标人(或招标单位)在购买大批物资、发包工程招揽某一有竞争性的项目前,按照公布的招标发包工程招揽某一有竞争性的项目前,按照公布的招标条件,公开或书面邀请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在接受条件,公开或书面邀请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前来投标,以便招标人从中择优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前来投标,以便招标人从中择优选定的一

35、种交易行为(方式)。选定的一种交易行为(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让所有具有能力的投标者,只要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告,让所有具有能力的投标者,只要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均可投标。体现机会均等,增加竞争的透明度。均可投标。体现机会均等,增加竞争的透明度。 邀请招标,也称空间招标、招商招标、选择性招标,邀请招标,也称空间招标、招商招标、选择性招标,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定数量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定数量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不能少于(不能少于3 3家),将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直接送往这家),将招标通告或投标邀

36、请函直接送往这些单位,除此之外的单位则无从知道该招标信息。故又些单位,除此之外的单位则无从知道该招标信息。故又称为不公开招标。称为不公开招标。 第十条第十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家重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地方重点水利项目及全部使用国有资水利项目、地方重点水利项目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第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第十一条的规定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十一条的规定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 (一)属于第三条第二项第(一)属于第三条第二项第4 4目

37、规定的项目;目规定的项目; (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涉及专(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涉及专利权保护,受自然资源或环境限制,新技术或技利权保护,受自然资源或环境限制,新技术或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项目;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项目; (三)应急度汛项目;(三)应急度汛项目; (四)其它特殊项目。(四)其它特殊项目。 邀请招标。是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邀请招标。是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针对本规定第三条的进一步明确和补充。针对本规定第三条的进一步明确和补充。 国家重点水利项目指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水利项国家重点水利项目指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水利项目。地方重点水利项目指地方(

38、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地方重点水利项目指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利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利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条中实际上还包括国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条中实际上还包括国家融资项目,因为国家融资项目以国家信用为担筹集,家融资项目,因为国家融资项目以国家信用为担筹集,由政府统一筹措、安排、使用、偿还的资金也应视为国由政府统一筹措、安排、使用、偿还的资金也应视为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指实际拥有控制权)中首先应公开招标,当情况特目(指实际拥有控制权)中首先应公开招标,当情况特殊时部分招

39、标项目需经过批准,方可改为邀请招标,这殊时部分招标项目需经过批准,方可改为邀请招标,这也是符合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和需要。也是符合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和需要。 分标要科学合理,有利用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的分标要科学合理,有利用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的综合控制。综合控制。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符合第十条规定符合第十条规定, ,采用邀请招标的,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前招标人必须履行下列批准手续:招标前招标人必须履行下列批准手续: (一)国家重点水利项目经水利部初审后,(一)国家重点水利项目经水利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其他中央项目报水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其他中央项目报水利部或其委托的流域管理机

40、构批准;利部或其委托的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二)地方重点水利项目经省、自治区、直(二)地方重点水利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它地方项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它地方项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政主管部门批准。 邀请招标时,应办理的行政审批手续。邀请招标时,应办理的行政审批手续。 此条是对规定第三条、第十条的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此条是对规定第三条、第十条的进一步说明和补充,重点项目的审批权限按招标投标法第十

41、条。其它项重点项目的审批权限按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其它项目系按目前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确定。目系按目前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下列项目可不进行招标,但须经下列项目可不进行招标,但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二)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二)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三)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三)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该部分中勘察设计、监理和重工的部分(不包括该部分中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要设备、材料采购);

42、 (四)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四)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五)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 (六)其它特殊项目。(六)其它特殊项目。 本条规定了那些情况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本条规定了那些情况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项目主管部门(指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故项目主管部门(指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故按本规定第二章有关条款确定。按本规定第二章有关条款确定。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当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时,按有当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时,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经核准可自

43、行办理招标事宜: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经核准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专业技术力量; (三)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三)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四)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四)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验; (五)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五)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 3名以上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专职

44、招标业务人员; (六)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六)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章。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本条系摘自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本条系摘自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计委令第办法(计委令第5 5号)。计委号)。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中指出中指出“项目法人招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依法受到保护。对制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投标自主权依法受到保护。对制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投标资格审查、标底编制和评标工作、确定开标时间和地标资格审查、标底编制和评标工作、确定开标时间和

45、地点、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等事项,应点、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等事项,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因此,当项目法人具备。因此,当项目法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时,也可以将有关招标事宜委托有能力的自行招标条件时,也可以将有关招标事宜委托有能力的单位承担。单位承担。 项目法人是指以项目建设为目的,从事项目建设管项目法人是指以项目建设为目的,从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的法人。该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理活动的法人。该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济;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济;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和场所;能

46、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当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三条的条件当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三条的条件时,应当委托符合相应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时,应当委托符合相应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事宜。 本条规定的相应条件主要是指委托的代理机构必须本条规定的相应条件主要是指委托的代理机构必须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或具有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的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或具有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业务人员。招标业务人员。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招标人申请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时,招标人申请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时,应当报送以下书面材料:应当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一)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

47、(一)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目法人组建文件; (二)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二)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况; (三)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三)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员的基本情况; (四)拟使用的评标专家库情况;(四)拟使用的评标专家库情况; (五)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五)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其它材料。(六)其它材料。 申请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申请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

48、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计委令第办法(计委令第5 5号)。号)。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 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 2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 3 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二)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二)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 2、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监理所需资金已

49、落实; 3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三)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三)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 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经安排; 3 3、监理单位已确定;、监理单位已确定; 4 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或协议; 5 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

50、明确安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排。 (四)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四)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 2、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定; 3 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 本条规定了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是应当具备的基本条本条规定了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是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件。本条是对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本条是对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

51、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取得批准”的精神应用的具体化。的精神应用的具体化。 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通常是指相应阶段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通常是指相应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的有关任务书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任务书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是指招标人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是指招标人应提供给投标人为之或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由于特殊应提供给投标人为之或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由于特殊原因,招标人无法获取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则用原因,招标人无法获取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则用本规定第

52、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不具本招标条件,而改用本规定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不具本招标条件,而改用其它采购方式。其它采购方式。本规定的监理指施工监理,本规定的监理指施工监理, “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一般指达到过,一般指达到过去技术设计的要求。去技术设计的要求。施工图设计的进度应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进度要求,否施工图设计的进度应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进度要求,否则招标人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则招标人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技术经济指标,指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果方面所能技术经济指标,指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果方面所能达到程度的标志。达到程度的标志。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招

53、标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一)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工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作具体安排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三)发布招标信

54、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五)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五)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文件; (六)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六)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 (七)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七)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八)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八)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 (九)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九)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函件,对

55、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十)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保密; (十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十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求的投标文件; (十二)组织开标评标会;(十二)组织开标评标会; (十三)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十三)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标人; (十四)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十四)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面总结报告; (十五)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十五)发中标通知书,并

56、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标人; (十六)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十六)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包括公开、邀请招标)工作步骤。招标(包括公开、邀请招标)工作步骤。 “招标具备的条件招标具备的条件”是指对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是指对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条件,项目至招标时是否具备。条件,项目至招标时是否具备。 “ “招标方式招标方式”是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是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应说明理由。招标,应说明理由。 “ “分标方案分标方案”通常指合理分标,施工包括土建、金通常指合理分标,施工包括土建、金结、机电、材料和设备的分标。结、机电、材料和设

57、备的分标。 “ “招标计划安排招标计划安排”是指本条所列一系列工作的开始是指本条所列一系列工作的开始及完成时间和相应承担单位。及完成时间和相应承担单位。 “ “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是指为完成本项目,是指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除具备国家规定的资历持(资格)条件外,尚需投标人除具备国家规定的资历持(资格)条件外,尚需有为完成本项目,应有的特殊条件。有为完成本项目,应有的特殊条件。 “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指依据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原则,结指依据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原则,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化的标准。作为选择最有利合项目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化的标准。作为选择最有利(对招标有)的投

58、标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有)的投标的主要依据。 “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指评标时具体采用本规定第三十七条指评标时具体采用本规定第三十七条例举的方法中的一种。即综合评分法、综合最低评标价例举的方法中的一种。即综合评分法、综合最低评标价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议法及两阶段评标法中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议法及两阶段评标法中的任一种。的任一种。 “ “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指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以指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以及招标人(包括代理机构)代表人数,其它评委似采用及招标人(包括代理机构)代表人数,其它评委似采用的专家库和所需专业划分等。的专家库和所需专业划分等。 编制招标文件指

59、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编制招标文件指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凭示范文本、堤防和疏浚工程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凭示范文本、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水利部将组织制定水利工程勘察合同编制招标文件。水利部将组织制定水利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水利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水利示范文本、水利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水利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水利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水利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水利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同示范文本以及水利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各

60、项: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各项: 投标邀请函(分成已进行资格预审和未进行资投标邀请函(分成已进行资格预审和未进行资格预审两种格式)格预审两种格式)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书格式与附录投标书格式与附录 合同条件(通用与专用)合同条件(通用与专用) 规范规范 图纸图纸 工程量清单或价格表工程量清单或价格表 资料数据资料数据 要求投标人提交的附加资料清单要求投标人提交的附加资料清单 发布招标信息指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发布招标信息指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发布邀请函。信息中应说明:招标人(项目法人)、标发布邀请函。信息中应说明: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工程位置、主要工程量、投资来

61、源、计划工项目名称、工程位置、主要工程量、投资来源、计划工期、项目分标、对潜在投标人资质(资格)最低要求、期、项目分标、对潜在投标人资质(资格)最低要求、信息有效期、获取招标有关文件的地点和方式、联系人信息有效期、获取招标有关文件的地点和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及联系方式等。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指用于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文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指用于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文件,资格预审(或后审)文件应给出关于项目的信息,件,资格预审(或后审)文件应给出关于项目的信息,招标程序,资格预审程序,资历审查材料。招标程序,资格预审程序,资历审查材料。资格预审文件通常包括:资格预审文件通常包括: 资格预审邀请函资格

62、预审邀请函 关于资格预审程序的说明关于资格预审程序的说明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文件应有下列内容:资格预审文件应有下列内容:项目法人名称及地址项目法人名称及地址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项目概况及合同包含的工作范围项目概况及合同包含的工作范围项目计划,即投标期限,关键工期等项目计划,即投标期限,关键工期等使用的合同范本使用的合同范本评标的标准评标的标准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拟定的指定分包商(如果有)拟定的指定分包商(如果有)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对联营体的要求(同意或不同意,或有条件同意)对联营体的要求(同意或不同意,或

63、有条件同意)应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份数应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份数接受申请书的单位、地址和截止日期接受申请书的单位、地址和截止日期提供财务资料时使用的货币提供财务资料时使用的货币标准调查表格式标准调查表格式 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有资格的投标人名单,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有资格的投标人名单,同时还确保招标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同时还确保招标具有一定的竞争性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项目的能力”。是指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是指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的法人或经济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

64、的法人或经济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投标人通常应具备下列条件:标。投标人通常应具备下列条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它条件。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是指择优选择的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是指择优选择的投标人。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必须以书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形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 组成评标委员会系指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

65、标组成评标委员会系指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要求,来选择评标专家。专家管理办法的要求,来选择评标专家。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发布招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重标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重点项目、中央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同时还应当在点项目、中央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同时还应当在中国水利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正式媒介发中国水利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

66、间隔一般不少于隔一般不少于1010日。招标人应当对招标公告的真日。招标人应当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公告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实性负责。招标公告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 3个以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少于投标人少于3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招标。 本条规定了公开招标时公告发布媒介及投标时最少本条规定了公开招标时公告发布媒介及投标时最少投标人数。投标人数。 招标公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一般包括以

67、下内容: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概况;招标项目概况; 获取招标有关文件的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有关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有关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有关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 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如果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如果有)。 所谓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项目所谓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或承包商。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编

68、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制原则。与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一招标文件编制原则。与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一致。致。 根据水利部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水建管(水建管200062200062号)的号)的规定,应该使用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中规定,应该使用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中“通通用合同条件用合同条件”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专业合同条款专业合同条款”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参加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参加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条第

69、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资格审查报告,经参审人员签字后存查,并提出资格审查报告,经参审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档备查。 资格审查是招标人的义务。资格审查是招标人的义务。 资格审查的成果。资格审查的成果。 与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一致。与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一致。 参审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报告上签字,以示对审查参审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报告上签字,以示对审查结论负责。结论负责。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在一个项目中,招标人应当以在一个项目中,招标人应当以相同条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相同条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排斥

70、部分潜在投标人。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排斥部分潜在投标人。 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必须相同。(与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必须相同。(与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以及第二十条一致)。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以及第二十条一致)。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摘

71、抄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摘抄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三条。 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补遗)主要有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补遗)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招标人自己发现了招标文件的错误或两方面原因,一是招标人自己发现了招标文件的错误或可能模糊不清需进一步说明;二是投标人发现了招标文可能模糊不清需进一步说明;二是投标人发现了招标文件的错误或不理解之处要求进一步说明。件的错误或不理解之处要求进一步说明。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

72、短不应当少于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应当少于2020日。日。 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的最短时间。与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的最短时间。与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一致。第二十四条一致。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指本规定第三条和第十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指本规定第三条和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的项目。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一般可按定售价,一般可按10001000元至元至30003000元人民币标准控元人民币标准控制。制。 招标文件的限价。招标文件的限价。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可按以下标准控

73、制:金额,一般可按以下标准控制: (一)合同估算价(一)合同估算价10000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五;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五; (二)合同估算价(二)合同估算价30003000万元至万元至1000010000万元人民万元人民币之间,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币之间,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六;分之六; (三)合同估算价(三)合同估算价3000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投万元人民币以下,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七,但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七,但最低不得少于最低不得少于1 1

74、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限额。投标保证金的限额。 要求投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其金额应足以督促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的一项权利,其金额应足以督促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需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采同。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需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供。用现金、支票、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供。 第四章第四章 投投 标标 投标人必须注意的事项。投标人必须注意的事项。 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在同意招标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在同意招标人拟定的招

75、标文件的前提下(当然,招标文件不能违规)人拟定的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当然,招标文件不能违规),对招标项目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的条件,通过竞争,对招标项目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的条件,通过竞争企图为招标人选中的一种交易方式。企图为招标人选中的一种交易方式。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资质(资格)。项目所需的资质(资格)。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最基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最基本条件。是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具体体现。条件。是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具体体现。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指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指出“投标

76、人应当具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本条规定的。本条规定的“资质(资格)资质(资格)”就是与就是与“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相一的要求相一致。致。 所谓资格(资质)是指从事某种活动所具备的条件、所谓资格(资质)是指从事某种活动所具备的条件、身份。也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业绩、人员素质、管身份。也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

77、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的综合考核。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的综合考核。 对于勘察设计单位,国家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对于勘察设计单位,国家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93号),工程勘察、工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分别颁发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程设计分别颁发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且实行一业一认证,即按且实行一业一认证,即按2828类行业分别颁发证书,从事类行业分别颁发证书,从事水利项目必须有水利行业证书。水利项目必须有水利行业证书。 对于施工单位,国家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施工单位,国家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建建2001

78、82200182号),水利水电工程分为施工总承包号),水利水电工程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企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以及水利企业,(资企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以及水利工程专业资质(分为工程专业资质(分为7 7个专业,即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个专业,即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工大坝工程、防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和劳务分包资质。水工隧洞工程)和劳务分包资质。 对于监理单位,水利部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于监理单位,水利部有水利

79、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建管管理办法(水建管19996371999637号),将监理单位的资格号),将监理单位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等。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等。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进行更正和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进行更正和补充,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补充,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编写投标文件以及修改补充,递交

80、应注意事项。与编写投标文件以及修改补充,递交应注意事项。与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第、第二十九条一致。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第、第二十九条一致。 投标文件的投递方式分为直接送达和委托代理人送投标文件的投递方式分为直接送达和委托代理人送达。由于以邮寄方式送达达。由于以邮寄方式送达 当然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的投标文当然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记录送达时间及密封状态及递交人,同时件,招标人应记录送达时间及密封状态及递交人,同时给签收单。并将投标文件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地方给签收单。并将投标文件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地方 所谓所谓“撤回撤回”是指投标人应有的权力。这反映了契是指投标

81、人应有的权力。这反映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招标一般被看作要约邀请,而投标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招标一般被看作要约邀请,而投标则作为一种要约,潜在投标人是否做出要约,它全取决则作为一种要约,潜在投标人是否做出要约,它全取决于潜在投标人的意愿。所以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于潜在投标人的意愿。所以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允许投标人撤回文件。允许投标人撤回文件。 所谓所谓“更正更正”是指对投标文件已有的内容进行修订。是指对投标文件已有的内容进行修订。“撤回撤回”是指收回全部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投标,或者是指收回全部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投标,或者以新的投标文件重新投标。以新的投标文件重新投标。“补充补充”是指对

82、投标文件中是指对投标文件中遗漏和不足的部分进行增补。遗漏和不足的部分进行增补。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也可附加提出标,也可附加提出 替代方案替代方案 ,且应当在其封面,且应当在其封面上注明上注明 替代方案替代方案 字样,供招标人选用,但不作字样,供招标人选用,但不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为评标的主要依据。 投标应遵守的原则。投标应遵守的原则。 投标文件必须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否则,就应投标文件必须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否则,就应视为废标或无效标,这是招标投标的惯例。视为废标或无效标,这是招标投标的惯例。 所谓所谓“替代方案替代方案”是指对招

83、标文件中提出的方案,是指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方案,投标人认为不妥或可以改进,提出更好的方案前提下,投标人认为不妥或可以改进,提出更好的方案前提下,但前提是在首先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方案的情况下,另外但前提是在首先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方案的情况下,另外提出一个方案以供招标人参考或选择。提出一个方案以供招标人参考或选择。 在确定了中标人后,可以对中标人的替代方案(如在确定了中标人后,可以对中标人的替代方案(如果有的情况下)进行进一步研究,以便决定是否采纳。果有的情况下)进行进一步研究,以便决定是否采纳。(如七部委令第三十九条)。(如七部委令第三十九条)。 替代方案中必须全面准确地说明对招标文件中的更替代方案

84、中必须全面准确地说明对招标文件中的更改部分。为了能在商务和技术方面对替代方案做出公正改部分。为了能在商务和技术方面对替代方案做出公正评估,在投标文件中替代方案必须包括对涉及更新的那评估,在投标文件中替代方案必须包括对涉及更新的那部分工程的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计算说明、环境影部分工程的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计算说明、环境影响以及费用的详细情况。响以及费用的详细情况。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的,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资格)等级。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资格)等级。招标人不得强制投

85、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体共同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资质的确定,与招标投标法第三联合体投标时资质的确定,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要求一致。十一条的要求一致。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而不是联合体中的某一个成员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而不是联合体中的某一个成员的名称。(水利部原有规定称之为联营体)。联合体中的名称。(水利部原有规定称之为联营体)。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且以资质(资格)较低的单位来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资且以资质(资格)较低

86、的单位来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资格)等级。格)等级。 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即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即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递交投标保证金。当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5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处理。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招标文件中应当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方式,金招标文件中应当

87、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方式,金额数不得超过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额数不得超过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应与本规定第五十四条联合运用。应与本规定第五十四条联合运用。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质(资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质(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责。 投标人有义务提供资料真实的投标文件,否则,将投标人有义务提供资料真实的投标文件,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为获得项目,提供虚假资料,违反了招标投标人为获得项目,提供虚假资料,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关于公平、诚实的原则,在评标时,若发现有投标法关于公平、诚

88、实的原则,在评标时,若发现有虚假资料,可以按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处理。虚假资料,可以按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处理。 第五章第五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标准与方法 评标标准的原则,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底的制定方法。评标标准的原则,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底的制定方法。 评标,就是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评标委评标,就是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议的过程。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议的过程。 评标标准,是指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的标准。评标标准,是指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的标准。是由价格标准与非价格标准的综合,即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是由价格标准与非

89、价格标准的综合,即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确定中选的投标文件。标准的制定应合理。来确定中选的投标文件。标准的制定应合理。 评标方法,是运用评标标准评审、比较投标文件的方评标方法,是运用评标标准评审、比较投标文件的方法。法。 非价格标准应尽可能客观和定量化,并按货币额表示,非价格标准应尽可能客观和定量化,并按货币额表示,或规定相对的权限(即系数或得分)。或规定相对的权限(即系数或得分)。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修改、补充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时,必须使用

90、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澄清函)规评标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澄清函)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与招标投标法第九条、第四十条定的标准和方法。与招标投标法第九条、第四十条一致。一致。 对水利工程过去的规定中一个重大修改,原部有关对水利工程过去的规定中一个重大修改,原部有关规定中规定规定中规定“评标前,应制定评标原则和方法,包括评评标前,应制定评标原则和方法,包括评标程序和评标方式,并经评标机构通过标程序和评标方式,并经评标机构通过”。现在一是评。现在一是评标标准和方法由招标人确定,而不是评标委员会确定;标标准和方法由招标人确定,而不是评标委员会确定;二是明确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三是评标时不得修改和二是明

91、确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三是评标时不得修改和补充。补充。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在一个项目中,对所有招标人在一个项目中,对所有投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相同。投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相同。 本条是第三十二条评标标准和方法的具体要求,也本条是第三十二条评标标准和方法的具体要求,也是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在评标时的具体应用。是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在评标时的具体应用。 充分体现充分体现“公平竞争公平竞争”的原则,有必要进一步强调的原则,有必要进一步强调此点。此点。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评标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商务评标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标准,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一)勘察设计评

92、标标准(一)勘察设计评标标准 1 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2 2、勘察总工程师、设计总工程师的经历;、勘察总工程师、设计总工程师的经历; 3 3、人力资源配备;、人力资源配备; 4 4、技术方案和技术创新;、技术方案和技术创新; 5 5、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6 6、技术支持与保障;、技术支持与保障; 7 7、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 8 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 9 9、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二)监理评标标准(二)监理评标标准 1 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2 2、

9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及主要监理人员情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及主要监理人员情况; 3 3、监理规划(大纲);、监理规划(大纲); 4 4、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 5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 (三)施工评标标准(三)施工评标标准 1 1、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 2 2、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 3 3、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 4、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 5 5、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施工设备; 6 6、质量标准、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94、、质量标准、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7 7、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 8 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 (四)设备、材料评标标准(四)设备、材料评标标准 1 1、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 2 2、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3 3、组织供应计划;、组织供应计划; 4 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 5 5、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6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 评标标准的分类及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可以用权重、评标标准的分类及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可以用权重、分值或资金来表示。分值或资金来表示。 所谓所

95、谓“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指从有利于项目建设出发,是指从有利于项目建设出发,制定衡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在规程、规范引用,实制定衡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在规程、规范引用,实施方案,方案的可操作性,先进性。施方案,方案的可操作性,先进性。 所谓所谓“商务标准商务标准”,主要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主要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的财务、商誉状况、报价、资金分配等方面有关投标人的财务、商誉状况、报价、资金分配等方面的衡量方法。的衡量方法。 所列顺序考虑了标准制定时各因素的权重及优先考所列顺序考虑了标准制定时各因素的权重及优先考虑因素。虑因素。 勘察、设计评标标准勘察、设计评标标准 勘察、设计

96、招标属于服务招标。服务招标应首先考勘察、设计招标属于服务招标。服务招标应首先考虑非价格因素,在非价格因素均合格的前提下,再考虑虑非价格因素,在非价格因素均合格的前提下,再考虑价格因素。价格因素。 FIDIC FIDIC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对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对“根据咨询服根据咨询服务价格务价格”和和“根据咨询质量根据咨询质量”两种选择进行了对比,。两种选择进行了对比,。 业绩指投标人已完成的项目情况,业绩指投标人已完成的项目情况, 总工程师(项目)对项目的实施至关重要,总工程师(项目)对项目的实施至关重要,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是集体活动的过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是集体活动的过程, 技术方案主

97、要是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技术方案主要是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质量标准主要是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质量标准主要是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技术支持与保障主要是指当项目实施时,可能遇到的技术支持与保障主要是指当项目实施时,可能遇到的技术难题的预测,以及相应的措施,主要指人才的支持。技术难题的预测,以及相应的措施,主要指人才的支持。保障是指管理与经济上的支持,以及如何实施项目设总保障是指管理与经济上的支持,以及如何实施项目设总负责制。负责制。 在上述方面均可能有效可行的,同时考核技术方在上述方面均可能有效可行的,同时考核技术方案可能产生的差别情况下。结合项目造价的差别来考虑案可能产生的差

98、别情况下。结合项目造价的差别来考虑投标价格。投标价格。 财务状况主要指注册奖金及债权债务情况。财务状况主要指注册奖金及债权债务情况。 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对勘察、设计及招标人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对勘察、设计及招标人的建设构想的认识主要是指对所要勘察、设计项目的认的建设构想的认识主要是指对所要勘察、设计项目的认识程度,包括可能对招标人的启发,以及招标人对项目识程度,包括可能对招标人的启发,以及招标人对项目的构想的理解与发挥,由于勘察设计是一种创造,这种的构想的理解与发挥,由于勘察设计是一种创造,这种创造是建立在对招标人对项目的构想的基础上。创造是建立在对招标人对项目的构想的基础上。 组织实施

99、方案及进度安排指如何实现投标目标,组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指如何实现投标目标,组织形式及关键阶段控制工期。织形式及关键阶段控制工期。 监理评标标准监理评标标准 监理指工程监理单位。所谓工程监理单位是指通过监理指工程监理单位。所谓工程监理单位是指通过资质审查,并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后,到工商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并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中介服务机构。因此,监理单机关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中介服务机构。因此,监理单位的选择标准同样属于咨询机构的选择范畴,总体上仍位的选择标准同样属于咨询机构的选择范畴,总体上仍应应“根据咨询质量根据咨询质量”选择。选择。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

100、指监理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监理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文件规定,派驻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业委托监理合同文件规定,派驻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业务的监理机构的总负责人。主要监理人员是指监理机构务的监理机构的总负责人。主要监理人员是指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要时也应包括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要时也应包括监理员。员。 施工评标标准施工评标标准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主要应考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主要应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施工布置的合理性。虑技术上的可行性,施工布置的合理性。 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对于工期短的项目着重是投标价

101、格和评标价格,对于工期短的项目着重是投标价格,工期长的同时应考核评标价格。投标价格,工期长的同时应考核评标价格。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主要应考虑类似工程的经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主要应考虑类似工程的经验与其本人的素质。验与其本人的素质。 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应设置合理、高效、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应设置合理、高效、素质满足要求。素质满足要求。 施工设备应考虑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施工设备应考虑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 措施应考虑可靠性。措施应考虑可靠性。 业绩。业绩。 财务盈亏情况,财务资料的时效与真实性。财务盈亏情况,财务资料的时效与真实性。设备、材料评标标准设备、材料评标标准

102、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评标方法可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可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最低评标价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综合最低评标价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议法及两阶段评标法。议法及两阶段评标法。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是运用评标标准评审、比较投标的具体方评标方法是运用评标标准评审、比较投标的具体方法。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每一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相对权重(即投标不同方面的相对权重(即“得分得分”),在对标书进),在对标书进行横向比较的前提下,对每一标书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行横向比较的前提下,对每一标书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

103、即为最佳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一般适应于的投标即为最佳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一般适应于勘察、监理以及技术较复杂的施工项目招标。勘察、监理以及技术较复杂的施工项目招标。 综合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综合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货币数额,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货币数额,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将投标标价以外的投标因素货币化,然后将这些比较,将投标标价以外的投标因素货币化,然后将这些货币数额与投标价格相加。相加估值后价格(即货币数额与投标价格相加。相加估值后价格(即“评标评标价价”)最低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最低的投标可作为中

104、选投标。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实质要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实质要求,除低于其个别成本除外,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即可求,除低于其个别成本除外,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即可作为中选投标。作为中选投标。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施工招标设有标底的,评标标底可采施工招标设有标底的,评标标底可采用:用: (一)招标人组织编制的标底(一)招标人组织编制的标底A A; (二)以全部或部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二)以全部或部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B B; (三)以标底(三)以标底A A和标底和标底B B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底;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底; (四)以标底(四)以

105、标底A A值作为确定有效标的标准,以进入有值作为确定有效标的标准,以进入有效标内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作为标底。效标内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作为标底。 施工招标未设标底的,按不低于成本价的有效标进施工招标未设标底的,按不低于成本价的有效标进行评审行评审 施工招标的评标标底的确定方法。与招标投标法施工招标的评标标底的确定方法。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一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一致。 在国外,标底一般被称为在国外,标底一般被称为“估算成本估算成本”(如世行、(如世行、亚行等),亚行等),“合同估算合同估算”(如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如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我国台湾则将其称为),我国台湾则将其称为

106、“底价底价”。 标底又称标底又称“底价底价”,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所需费用,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的期望值。是评定投标价合理性、可行性的的自我测算的期望值。是评定投标价合理性、可行性的主要依据。标底应具有合理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可行主要依据。标底应具有合理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可行性。性。编制标底时应考虑:项目规模大小、技术难易、审场条编制标底时应考虑:项目规模大小、技术难易、审场条件、时间要求、价格(材料、人工)差异、质量等级要件、时间要求、价格(材料、人工)差异、质量等级要求等原因。主要有项目采购成本,技术者合理利润,风求等原因。主要有项目采购成本,技术者合理利润,风险系数组成。

107、险系数组成。 本规定倾向于施工招标设置标底。本规定倾向于施工招标设置标底。 第六章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评标和中标 工程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程序以及确定中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程序以及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方法。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参加。 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主持,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 所谓开标,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所谓开标,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所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108、地点,在所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启顺序,当众拆开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开启顺序,当众拆开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的报价及其它要素(如时间、人数等),并加以确认标的报价及其它要素(如时间、人数等),并加以确认和记录,这个过程叫开标。和记录,这个过程叫开标。 所谓招标人主持,系根据招标由招标人负责而制定的,所谓招标人主持,系根据招标由招标人负责而制定的,本规定所指招标人系指项目法人,而不是代理机构。本规定所指招标人系指项目法人,而不是代理机构。 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系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系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接受邀请参加开标

109、仪式。否则,将按本规定授权代表人应接受邀请参加开标仪式。否则,将按本规定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视该单位投标文件为无效标,同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视该单位投标文件为无效标,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开标负责。开标负责。 开标时间和地点,以及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开标时间和地点,以及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 开标人员指负责组织开标过程,并对开标过程负法

110、开标人员指负责组织开标过程,并对开标过程负法律责任的工作人员。律责任的工作人员。 主持人指主持开标会议的人,一般由项目法人的负主持人指主持开标会议的人,一般由项目法人的负责人承担。责人承担。 监标人指监督开标过程的工作人员,一般由公正机关监标人指监督开标过程的工作人员,一般由公正机关或监察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的代表承担。或监察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的代表承担。 开标人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人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对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开启的工作人员。对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开启的工作人员。 唱标人指宣读投标文件中的开标要素的工作人员。唱标人指宣读投标文件中的开标要素

111、的工作人员。 记录人指记录唱标人宣读的投标文件的开标要素的工记录人指记录唱标人宣读的投标文件的开标要素的工作人员。作人员。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开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一)主持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 (二)宣布开标人员名单;(二)宣布开标人员名单; (三)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三)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是否在场;是否在场; (四)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四)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五)依开标顺序,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五)依开标顺序,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

112、否完好,再启封投标文件;否完好,再启封投标文件; (六)宣布投标要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六)宣布投标要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七)对上述工作进行纪录,存档备查。(七)对上述工作进行纪录,存档备查。开标基本过程开标基本过程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对开标过程作了原则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对开标过程作了原则性规定,本规定对原则性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并且有操作性。规定,本规定对原则性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并且有操作性。 开标开始的时间,是招标文件确定的停止按收投标开标开始的时间,是招标文件确定的停止按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文件的时间(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开

113、标应当在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人员名单指第四十条工作人员名单。开标人员名单指第四十条工作人员名单。 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一般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一般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如抽签决定开启顺序,以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以单位如抽签决定开启顺序,以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以单位笔划为顺序等。笔划为顺序等。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是指首先检查投标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是指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

114、否有破损(指与递交投标文件时,故需投标件的密封是否有破损(指与递交投标文件时,故需投标人一起确定),其次是检查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人一起确定),其次是检查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当以上内容完成后,方可开启该投标文件。定。当以上内容完成后,方可开启该投标文件。 公布的投标要素,即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替公布的投标要素,即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替代方案,报价,投标保证金)。代方案,报价,投标保证金)。 施工招标一般有:投标价、工期、质量目标、项目施工招标一般有:投标价、工期、质量目标、项目经理等;经理等; 监理一般的监理费报价、服务期、总监、副总监、监理一般的监理费报价、服务期、总监、

115、副总监、监理人数等;监理人数等; 勘察、设计一般的:费用报价设总、副设总等;勘察、设计一般的:费用报价设总、副设总等; 材料设备一般有:报价、产地、质量标准等。材料设备一般有:报价、产地、质量标准等。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组成方

116、式。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组成方式。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具体规定。第三十七条的具体规定。 所谓评标,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所谓评标,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已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已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议的过程。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议的过程。 依照本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依照本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指评标专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指评标专家,有关评标专家的要

117、求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有关评标专家的要求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家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中央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中,中央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地方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地方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也可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中抽取,也可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招标投标法第三

118、十七条的具体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具体规定。 所谓中央项目系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所谓中央项目系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项目及大江大河的骨干治理项目,跨省(自治区、水利项目及大江大河的骨干治理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流域的引水和国际河流工程项目及水资源直辖市)、跨流域的引水和国际河流工程项目及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般情况下,该项目中央投资或中央投综合利用项目,一般情况下,该项目中央投资或中央投资占较大比例。资占较大比例。 所谓地方项目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灌溉、排所谓地方项目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灌溉、排水、河道整治、蓄滞洪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项水、河

119、道整治、蓄滞洪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项目。一般情况下,该项目地方投资或地方投资为主。目。一般情况下,该项目地方投资或地方投资为主。 评标专家,指符合条件,经过培训,取得水利工程评标专家,指符合条件,经过培训,取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证,可以从事项目评标的专家。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证,可以从事项目评标的专家。 专家库指专家名册(也称人才库)。根据水利部专家库指专家名册(也称人才库)。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草稿),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草稿),水利建设项目设水利部评标专家库(含流域机构分库)和利建设项目设水利部评标专家库(含流域机构分库)和省级专家库

120、省级专家库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评标专家的选择应当采取评标专家的选择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根据工程特殊专业技术随机的方式抽取。根据工程特殊专业技术需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需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不得超过专家人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不得超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数的三分之一。 项目评标专家的选择方式。招标投标法第三十项目评标专家的选择方式。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具体规定。七条的具体规定。 当项目由于科研、技术特别复杂时,由于采取随机抽当项目由于科研、技术特别复杂时,由于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可能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者只有少数专取方式确定的专家可能

121、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者只有少数专家能够胜任时,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首家能够胜任时,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首先需办理批准手续,即按本规定规定的行政监督第五条、先需办理批准手续,即按本规定规定的行政监督第五条、六第、七条到相应部门输批准手续。六第、七条到相应部门输批准手续。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所指利害关系包括: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所指利害关系包括:是投标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在是投标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在5 5年内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或有其他社会关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或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系或经

122、济利益关系。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前应当保密。 评标专家的回避更换制度。招标投标法第三十评标专家的回避更换制度。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具体规定。七条的具体规定。 亲属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之亲属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亲属的范围大于家庭成员。亲属分为间的社会关系。亲属的范围大于家庭成员。亲属分为配偶;配偶;血亲(有血缘联系);血亲(有血缘联系);姻亲。姻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近亲属为配偶、民法通

123、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近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母、孙子女、父母、外祖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外孙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还包括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属还包括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社会关系一般指上、下级关系,隶属关系,经济利社会关系一般指上、下级关系,隶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如持股或中介服务等。益关系如持股或中介服务等。 中标结果确定前指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中标结果确定前指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之前。接确定中标人之前。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评标工

124、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一)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确定主任委员; (二)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二)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 (三)在主任委员主持下,根据需要,讨(三)在主任委员主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 (四)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四)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 (五)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五)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 (六)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六)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125、以书以上委员同意,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面形式送达投标人; (七)对需要文字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应当(七)对需要文字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送达评标委员会; (八)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八)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人推荐顺序; (九)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九)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并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并报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附件包括有关

126、评报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附件包括有关评标的往来澄清函、有关评标资料及推荐意见等。标的往来澄清函、有关评标资料及推荐意见等。评标的基本工作程序(即步骤)。评标的基本工作程序(即步骤)。 所谓澄清是指对投标文件中不清,且可能导致误解所谓澄清是指对投标文件中不清,且可能导致误解或对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的问题,要求投标人进行解答。或对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的问题,要求投标人进行解答。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127、范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故规定澄清应以。故规定澄清应以书面形式,这样才可以构成合同的部分,书面形式,这样才可以构成合同的部分, 所谓所谓“超出投标文件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指投标文件没有规的范围,指投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内容澄清的时候加以补充,定的内容澄清的时候加以补充, 所谓所谓“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是指改变或谋求、是指改变或谋求、提议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实质内容指改变投标文提议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实质内容指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技术参数、合同关键人(监理、勘察、设件中的报

128、价、技术参数、合同关键人(监理、勘察、设计)、主要合同条款(工期质量)等内容。这种实质性计)、主要合同条款(工期质量)等内容。这种实质性内容的改变,目的就是为了使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成立符内容的改变,目的就是为了使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成立符合要求的投标,或者使竞争力较差的投标变成竞争性较合要求的投标,或者使竞争力较差的投标变成竞争性较强的投标。澄清通常以书面形式,但设计、监理招标有强的投标。澄清通常以书面形式,但设计、监理招标有必要进行面试。必要进行面试。 评标报告大纲建议如下:评标报告大纲建议如下:废投及无效标情况及原废投及无效标情况及原因;因;合格投标文件;合格投标文件;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评价

129、,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评价,技术、经济风险分析;技术、经济风险分析;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力量,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力量,设施条件评价;(设施条件评价;(5 5)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中标候选人的排序;(6 6)招标人)招标人今后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和协商应达到的要求;(今后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和协商应达到的要求;(7 7)中)中标文件的缺陷;(标文件的缺陷;(8 8)评委签字表;()评委签字表;(9 9)往来文件;)往来文件;(1010)评标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评标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可以拒绝或

130、按无效标处理: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一)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逾期送达的;(二)逾期送达的;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议的; (四)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四)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五)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

131、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的;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标价格的; (七)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七)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八)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八)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九)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九)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无效标(废标)的界定原则。无效标(废标)的界定原则。 本条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本条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

132、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要求编的要求编写,既是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下内容,也是写,既是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下内容,也是提醒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收或提醒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收或按无效标处理。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否则招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文件,密封系指外包装应能达到若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文件,密封系指外包装应能达到若标书在开标前被打开

133、,则无法完整恢复且便于投标人识标书在开标前被打开,则无法完整恢复且便于投标人识别,故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时,应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别,故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时,应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符合要求。若接收后,在开标前,应请投标人确认密否符合要求。若接收后,在开标前,应请投标人确认密封是否完整。若此时破损,则应由招标人负责。封是否完整。若此时破损,则应由招标人负责。 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到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标书视为逾期送达。该的标书视为逾期送达。该 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法定代表人系法人对外活动的代表,也是签定合法定代表人系法人对外活动的代表,也

134、是签定合同的代表,开标也是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同的代表,开标也是意味着合同的成立, 投标文件的是否有效的标志是投标文件应有单位投标文件的是否有效的标志是投标文件应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有授权书的情况下,授权代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有授权书的情况下,授权代表人签字)。包括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表人签字)。包括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否则该文件无法律效力。因此,可以按无效标处理。否则该文件无法律效力。因此,可以按无效标处理。 有些招标项目,按分阶段评标法进行评标,一般有些招标项目,按分阶段评标法进行评标,一般要求技术文件不得表示出投标单位,这样更有利于评委要求技术文件不得

135、表示出投标单位,这样更有利于评委在不知投标人的情况下,公正地履行职责。在不知投标人的情况下,公正地履行职责。 由于投标人的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由于投标人的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写文件或字迹了草、印刷不清等原因,使得评标委员会写文件或字迹了草、印刷不清等原因,使得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或理解)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无法确认或理解)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时,该标书可以按无效标处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时,该标书可以按无效标处理。这里需要评标委员会在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后,理。这里需要评标委员会在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

136、会确定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关键工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等,然后才可以通用本条。期、关键工程质量等,然后才可以通用本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保证金作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作为实质性要求。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作为实质性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格式可以采用现金、支票、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的格式可以采用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或很行保函。书或很行保函。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一般指投标工期或经评标委员超出招标文件规定一般指投标工期或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工期(包括评标委员会认为由于施工机械不足会确认的工期(包括评标委

137、员会认为由于施工机械不足等原因,无法按投标工期完成,而需要延期时,延期将等原因,无法按投标工期完成,而需要延期时,延期将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超出招标文件确定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超出招标文件确定的工期;投标报价(以及评标价)高出招标人的期望价;或认为投标报价(以及评标价)高出招标人的期望价;或认为投标人低于个别成本投标(一般招标文件上均写有投标人低于个别成本投标(一般招标文件上均写有“招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等),质量保证等),质量保证措施满足不了工程质量要求,或施工方案满足不了质量措施满足不了工程质量要求,或施工方案满足不了质量要求

138、等。要求等。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一般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投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一般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限;投标人直接或人资质或资格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限;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地提议给予、或同意给予招标人或其它有关人员任间接地提议给予、或同意给予招标人或其它有关人员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促使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做出某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促使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做出某一行为或规定,或采取某一程序;主体工程分包以及转一行为或规定,或采取某一程序;主体工程分包以及转包工程等。包工程等。 投标人提供的虚假资料一般指借用或者冒用他人投标人提供的虚假资料一般指借用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或证

139、件,或以伪造、变造(如将获奖等级提高)的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变造(如将获奖等级提高)的文件(指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伪造或变造投标文件文件(指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伪造或变造投标文件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对已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重新参加投标。对已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重新参加投标不应当再收取招标文件费。标不应当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废除所有投标及重新招标。废除所有投标及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

140、八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所以当投标人少于三个。所以当投标人少于三个时,即使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也应否时,即使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也应否决所有投标;当所有投标文件(多于三个时)达不到本规决所有投标;当所有投标文件(多于三个时)达不到本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时,也即所有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时,也即所有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此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所谓重新组织招标,理。此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所谓重新组织招标,即按本规定第十八条重新进行招标工作。

141、即按本规定第十八条重新进行招标工作。 重新招标时,应仔细检查导致废除的原因,并考虑对重新招标时,应仔细检查导致废除的原因,并考虑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以前作为招标文件补充、修正内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以前作为招标文件补充、修正内容和对投标人质凝的解答包括进去。同时增加投标人。和对投标人质凝的解答包括进去。同时增加投标人。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秘密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秘密评审,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标候选人的评审,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过程保密以及有关情况保密。评标过程保密以及有关情况保密。 招标投标

142、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标人

143、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评标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采取书面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的内容采取书面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如何澄清。投标文件

144、如何澄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也即开标或开标以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也即开标或开标以后),投标文件即不得被补充,修改,这是一条基本规则。投标文件即不得被补充,修改,这是一条基本规则。 评委按第四十五条处理后,则不需要澄清。对于评委评委按第四十五条处理后,则不需要澄清。对于评委会要求澄清和投标人的澄清均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会要求澄清和投标人的澄清均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与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与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五条相违背(实质性修改,意味着该投标文件非实第四十五条相违背(实质性修改,意味着该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响

145、应招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范围意味着对招标文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范围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招标文件修改是有时间要求的。件的修改,而招标文件修改是有时间要求的。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从合格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中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工作目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目标。 所谓所谓“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原则上指无本规定第四十五原则上指无本规定第四十五条所例内容的投标文件即为合格投标文件。条所例内容的投标文件即为合格投标文件。 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即应提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即应提出第一中标候选

146、人,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即招标文件中应标明)为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即招标文件中应标明)为1 13 3个,供招标人按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确定中标人。个,供招标人按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但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条件。中标条件。

147、本条是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该本条是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该 条是参照国条是参照国际惯例,规定了两种中标条件:际惯例,规定了两种中标条件: 获得最佳综合评价的投标中标,即本规定第三十获得最佳综合评价的投标中标,即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综合评分法、综合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议法、七条的综合评分法、综合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议法、两阶段评标法。两阶段评标法。 最低投标价格中标,即本规定第三十九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格中标,即本规定第三十九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也可能含两阶段评标法,这要看两阶段最低投标价法(也可能含两阶段评标法,这要看两阶段是如何确定)。是如何确定)。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

148、员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确定中标人。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不一致时,应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不一致时,应当有充足的理由,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水行当有充足的理由,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标人的确定。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是指投标人的标书(应注意是标书)经过招标中标是指投标人的标书(应注意是标书)经过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择优评估,并经批准(按有关文

149、件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择优评估,并经批准(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而选中的投标人,叫中标人(也称成功的规定的程序)而选中的投标人,叫中标人(也称成功的投标人),招标单位通知投标单位中了标,对招标单位投标人),招标单位通知投标单位中了标,对招标单位来说是授标(不是售),对投标单位来说则是中标。来说是授标(不是售),对投标单位来说则是中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人”的规定,结合解决目前确定中标人所存在的问题,的规定,结合解决目前确定中标人所存在的问

150、题,体现招标由招标人负责,以及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的体现招标由招标人负责,以及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的原则,做出了此条规定。从而防止评标委员会成为摆设,原则,做出了此条规定。从而防止评标委员会成为摆设,防止出现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公平、公正。防止出现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公平、公正。 所谓所谓“充足的理由充足的理由”一般指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的一般指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的具体内容与推荐结果不一致,或评标方法与招标文件确具体内容与推荐结果不一致,或评标方法与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不一致,定的方法不一致, 或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或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次候选人中标

151、。这时要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本规次候选人中标。这时要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备案。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备案。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起30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招标人和中标人不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产生中标

152、通知书发出后,即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本条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本条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起3030日内签订合同,这是一种强制性规定。有两点非日内签订合同,这是一种强制性规定。有两点非常重要的意义:常重要的意义: 规定书面合同签订时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书面合同签订时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第4444条规定,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定”。这是关于合同生效的一般规则。但由于招标方法。这是关于

153、合同生效的一般规则。但由于招标方法的特定情况,故采购合同的生效也比较特殊。的特定情况,故采购合同的生效也比较特殊。 对采购合同的生效国际上大致的三种不同规定。一对采购合同的生效国际上大致的三种不同规定。一是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开始生效,即自合是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开始生效,即自合同成立时合同生效。这个规定与我国合同法的上述同成立时合同生效。这个规定与我国合同法的上述一般规定相同。二是中标人在符合其投标的书面采购合一般规定相同。二是中标人在符合其投标的书面采购合同上签字时,合同生效,即签订书面合同时合同生效。同上签字时,合同生效,即签订书面合同时合同生效。三是采购合同报请行政

154、当局批准时生效。由此可见,除三是采购合同报请行政当局批准时生效。由此可见,除第一种外,其余两种规定都表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第一种外,其余两种规定都表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合同成立并不意味合同马上生效。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合同成立并不意味合同马上生效。本条规定表明我国招标投标法对采购合同的生效问题采本条规定表明我国招标投标法对采购合同的生效问题采取的是第二种规定。取的是第二种规定。 进一步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签订书面合进一步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可以弥补中标通知书过于简单的缺陷,另一同,一方面可以弥补中标通知书过于简单的缺陷,另一方面可以将招标文件

155、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实质性内方面可以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实质性内容(包括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做出的澄清、修改等容(包括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做出的澄清、修改等内容)进一步明晰化和条理化,并以合同形式统一固定内容)进一步明晰化和条理化,并以合同形式统一固定下来,保证合同的履行。下来,保证合同的履行。 所谓所谓3030日内,即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至发出后日内,即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至发出后3030日,日,由双方当事人协调确定签订书面合同的日期。由双方当事人协调确定签订书面合同的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书面合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仅仅是将招

156、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条件和条款同,仅仅是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条件和条款(包括招标、评标过程中的补充、修订、澄清)以书面(包括招标、评标过程中的补充、修订、澄清)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该合同的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该合同的依据,因此,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要求投标人承担招标依据,因此,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要求投标人承担招标文件以外的任务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工期、文件以外的任务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工期、报价、材料供应、单价等),更不能背离合同实质性内报价、材料供应、单价等),更不能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因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即告成立

157、,其实质性容(因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即告成立,其实质性内容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另外签订协议;否则因该内容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另外签订协议;否则因该合同(协议)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原旨,合同(协议)应合同(协议)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原旨,合同(协议)应为无效。也是违法行为。为无效。也是违法行为。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应当在1515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制度。本条与招标投标法第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制度。本条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

158、七条一致。四十七条一致。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合同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部门备案。 与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与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 按本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按本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中标通知,该候选人即推荐的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中标通知,该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并按本规定第五十二条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中标人并按本规定第五十二条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所谓所谓“当确定的

159、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是指中标,是指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而放弃中标(即已中标不签订合同)时,人由于自身原因而放弃中标(即已中标不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以向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发中标通知,并与招标人可以向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发中标通知,并与其签订合同(但一定要在退投标保证金之前进行)。此其签订合同(但一定要在退投标保证金之前进行)。此时,第一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并发通时,第一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并发通知取消其中标资格,通知所有投标人,当给投标人造成知取消其中标资格,通知所有投标人,当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名誉损失费等超过投标保证金金的

160、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名誉损失费等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时,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额时,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标工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同时退还投标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本条规定了招标人导致招标工作失败的责任。本条规定了招标人导致招标工作失败的责任。 所谓所谓“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是指,一是招标人强迫是指,一是招标人强迫中标人签订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合同,此中

161、标人签订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合同,此时中标人拒绝与其签订合同;二是签订合同的时间超过中时中标人拒绝与其签订合同;二是签订合同的时间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30日;三是由于招标条件不具备,导日;三是由于招标条件不具备,导致招标失败;四是招标人违规,被有关部门否决了中标。致招标失败;四是招标人违规,被有关部门否决了中标。此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所有投标此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所有投标人,同时还应退还投标保证金。这是对招标人的一种惩罚人,同时还应退还投标保证金。这是对招标人的一种惩罚措施,主要是促使招标人正确行使权利。措施,主要是

162、促使招标人正确行使权利。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和有关本规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和有关本规定的实施作了相关规定。的实施作了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定进行处罚。 本条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本条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招标投标法在第五章法律责任共招标投标法在第五章法律责任共1616条对招标投条对招标投标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作为较为全面

163、的规定。标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作为较为全面的规定。 所谓所谓“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国务院,包括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整顿市场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有关招标投标、整顿市场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因为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部门规章,依据行政处罚定,因为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部门规章,依据行政处罚法可以在部门规章中,做出以下行政处罚:法可以在部门规章中,做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警告;罚款;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164、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本条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条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本地区实际制订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理规定实施办法。 制定实施办法,只能是操作上的具体化,而不能做制定实施办法,只能是操作上的具体化,而不能做出实质性的修改。出实质性的修改。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本条规定由水利部对本规定做出解释。本条规定由水利部对本规定做出解释。 对于在本规定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如何理解和具对于在本规定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165、如何理解和具体实施,由水利部负责。体实施,由水利部负责。 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本规定自20022002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标管理规定( (水建水建19941301994130号号19951995年年4 4月月2121日颁发,水政资日颁发,水政资199851199851号号19981998年年2 2月月9 9日修正日修正) )同时废止。同时废止。 本条规定了本规定生效的时间。本条规定了本规定生效的时间。 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对本规定的一个熟悉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对本规定的一个熟悉的过程,故自颁发后的一段时间开始生效。的过程,故自颁发后的一段时间开始生效。 规定的生效时间还涉及规定的溯及力问题,即新颁规定的生效时间还涉及规定的溯及力问题,即新颁发的规定对于生效前发生的行为是否适用。一般来说,发的规定对于生效前发生的行为是否适用。一般来说,本规定以不具有溯及力原则。对于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本规定以不具有溯及力原则。对于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行为,除招标投标法和计委的关规定外,适用原来行为,除招标投标法和计委的关规定外,适用原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原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原来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参照本规定。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参照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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