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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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考 试试 题题 型型一、案例题(每题一、案例题(每题2525分,共计分,共计5050分)分) 两个大题,各包括两个小题(两个大题,各包括两个小题(10+1510+15)二、论述题(本部分共二、论述题(本部分共4 4道题,请回答其中任意道题,请回答其中任意2 2道题。每题道题。每题2525分,共分,共5050分)分)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180 180 分钟;总分:分钟;总分:100100;及格:;及格:5050分分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第一章第一章 合同概述合同概述1. 1. 不同法律关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不同法律关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P3-5 P3-

2、5 n中国民法通则:民事关系的协议n中国合同法:平等主体、平等主体、协议(意思一致意思一致)n大陆法系:协议n英美法系:允诺n广义:任何协议(民法、行政法、劳动法、国际法等)n狭义:民事上的合同(平等主体)(平等主体)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协议(2)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一个当事人不可能形成合同(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特征合同的特征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 2. 简述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简述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P7-11P7-11(1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提

3、示性的合同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标的(标的的)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酬金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 2)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由法律直接规定 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 由当事人约定产生(3 3)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 法律未直接规定,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 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但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 特意待定条款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4 4)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价格或报酬不明确的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履行期

4、限不明确的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 3. 何谓合同权利?有何特征?何谓合同权利?有何特征?P11-12P11-12合同债权合同债权 合同权利是请求权 合同权利是给付受领权 合同权利是相对权 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合同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4. 4. 简述合同的义务的基本含义,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简述合同的义务的基本含义,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有何区别?有何区别?P12P12 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附随义务。 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

5、和从给付义务的区别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 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 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但不履行随附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5. 5. 简述合同订立的含义,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简述合同订立的含义,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P17-18P17-18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动态行为、静态协议)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要件:一般要件: 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 必须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 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特别要件:特别要件: 实践性合同:以实际履行为合同成立要

6、件 要式合同:履行一些特定义务才能成立 要求登记的合同:登记后才能成立。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6. 6. 什么是要约?构成要约的要件有哪些?什么是要约?构成要约的要件有哪些?P18-19P18-19n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n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是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完整和具体 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同时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的约束 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 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到达主义”、“投邮主义”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7. 7. 何谓要约邀请?有何特点?它与要约有何区别?何谓要约邀请?有何特点?它与要约有何区别?P19-2

7、0P19-20n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n要约邀请的特点要约邀请的特点 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 一般发出要约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n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依据法律规定来区分 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来作出区分 根据交易习惯和惯例来区分 按照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区分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8. 8. 简述要约的法律效力简述要约的法律效力P21P21(1) (1) 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 “投邮主义”英美法系“到达主义”大陆法系到达合同法(2)(2)要约的存续期要约的存续期 要约中明确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口头要约:立刻决定

8、承诺与否;书面形式:合理的要约存续期,要考虑要约到达时间、作出承诺的合理时间以及承诺到达要约人的合理时间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一经生效,产生约束力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在要约规定时间内作出;也可以放弃;不得随意转让。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9. 9.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理解理解P21-22P21-22(1)(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 撤回: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2)(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撤销:在承诺作出之前(若有不可撤销约定,从约定)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0. 10. 要约的

9、失效要约的失效P22P22(1)受要约人明确表示拒绝要约(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主要条款进行修改(3)承诺期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4)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1. 11. 何谓承诺?简述构成承诺要件的基本内容?何谓承诺?简述构成承诺要件的基本内容?P22-25P22-25n受要约人同意要约,愿意订立合同n构成要件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必须是接受要约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4)承诺必须是明确表明受要约人愿意和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作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中的要求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实质

10、性修改和非实质性修改原则(1)如果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并且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修改,则该项承诺应视为无效,合同不能成立。(2)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非实质性的修改,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中明确表示承诺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主。12. 12. 理解实质性修改和非实质性修改理解实质性修改和非实质性修改P24P24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3. 13. 何谓对价?有哪些特征?何谓对价?有哪些特征?P26-27P26-27 对价必须具有真实价值,但不需充分等价 不充分的对价可能构成对价不真实或欺诈 过去已完成的许诺不成为对价 对价必

11、须合法 对价必须由接收许诺的当事人作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4. 14. 简述合同生效的概念,其要件由哪些?简述合同生效的概念,其要件由哪些?P28-31P28-31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原则、主体合格原则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不真实时:违反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无效;意思不真实时:不违反不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共利

12、益,可撤销合同;(3)不违犯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注意: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的区别注意: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的区别 合法成立时生效; 履行法定手续后生效; 实际履行后生效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5. 15. 简述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原因以及合同部分无效的简述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原因以及合同部分无效的内容。内容。P31-34P31-34n欠缺生效要件,不发生所追求后果,不受法律保护n特征 (1) 违法性 (2) 国家干预性(职能部门主动查处主动查处) (3) 不得履行性(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4) 自始无效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欺诈一方以欺

13、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隐匿行为)(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n无效合同的原因无效合同的原因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仍然有效。n合同的部分无效合同的部分无效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6. 16. 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发生原因。以及撤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发生原因。以及撤销权的行使。销权的行使。P37-41P37-41n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n特征(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1)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但没有故意

14、违法(2) 必须是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法院“不告不理”)(3) 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前有效(4) 可撤销合同在民法通则中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可撤销合同发生的原因可撤销合同发生的原因(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自己的过错) 重大误解构成的要件重大误解构成的要件 必须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 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误解是误解的一方的非故意的行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特征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特征 订立时对双方当事

15、人明显不公平 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 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迫(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对方过错) 乘人之危的特征乘人之危的特征 一方乘对方危难或急迫之际逼迫对方 受害人处于危难或急迫而订立了合同 不法行为人所取得的利益超出了法律允许的限度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使n1年内(合同法75条)n对方若有异议,只能通过诉讼或仲裁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17. 17. 简述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特点简述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特点P41P41n合同虽已成立,但不完全符合生效要件,效力尚未发生n原因: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资

16、格、处分能力等n特点: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生效18. 18. 理解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理解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的合同的效力问题。P41P41434319. 19. 无权处分行为的概念和特点。无权处分行为的概念和特点。P41P41434320. 20. 理解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撤销权与催告权的基本理解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撤销权与催告权的基本内容。内容。P45P454646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1. 21.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P48P48(1) 返还财产(2) 折价补偿(3) 赔偿损失

17、22. 22. 简述情势变更的概念,其构成要件有哪些?简述情势变更的概念,其构成要件有哪些?P54P54(1)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2)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履行完成之前(3)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归责于当事人(4)情势变更不可预见(5)须情势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3. 23. 简述合同履行的规则简述合同履行的规则P54-57P54-57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履行主体(2)履行标的(3)履行期限(4)履行地点(5)履行方式(6)履行费用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4. 24. 简述合同担保的

18、概念及其特点。简述合同担保的概念及其特点。P59P59n概念:对某项法律义务的履行所提供的保障n特征:从属性、补充性、保障性25. 25. 简述保证的概念及其特点。简述保证的概念及其特点。P63-64P63-64n概念: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不履行债务时,代为履行债务n特征:从属性、相对独立性、补充性(代偿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6. 26. 简述抵押的和抵押权概念,作为抵押物符合的要件,以及简述抵押的和抵押权概念,作为抵押物符合的要件,以及抵押物登记的基本内容。抵押物登记的基本内容。P67-69P67-69n概念: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优先受偿权n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应符合的要

19、件(1)具有交换价值的可流通物(2)是特定物,否则抵押权人无法对它行使抵押权(3)非消耗物(4)能以登记的方式予以公示之物n抵押物的登记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7. 27. 质押的概念,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的特征有哪些?质押和质押的概念,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的特征有哪些?质押和抵押有何区别?抵押有何区别?P69-70P69-70(1)概念: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2)动产质押的特征 仅限于动产 质物具有可转让性 以转移质物的占有而生效 出质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3) 权利质押的特征 权利质权须为财产权票据、提单等 作为质押的权利须具有可转让性 须适合设置质权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

20、课件(4)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标的物不同n抵押:主要以不动产,也可是动产和权利n质押:主要以动产,也可以是权利 标的物是否转移n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以登记为公示方式n质押:转移物的占有,以交付为公示方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8. 28. 留置权的概念,特征,成立的要件及其效力。留置权的概念,特征,成立的要件及其效力。P70-73P70-73(1)(1)概念:债权人扣留动产概念:债权人扣留动产(2)(2)特征特征 留置权是法定权利,不是约定权利; 留置权的标的物与原债权的标的物是同一物; 留置权的行使是先有占有权而后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的法律效力具有双重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

21、3)留置权的成立要件)留置权的成立要件n积极要件(留置权的成立所需要的法律事实留置权的成立所需要的法律事实) 债权人已经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动产) 留置物是该债权的标的物 该债权已至清偿期消极要件(留置权的行使和成立产生限制的要件留置权的行使和成立产生限制的要件)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不得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 占有是合法的,非侵权行为而得 没有排除性的约定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4 4)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 对债务人的处分权有所限制 债务人可以另行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换回留置物(5 5)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留置权人的权利 对留置物

22、的占有权; 对留置物产生的孳息的收取权 对留置物的保管和使用权; 因保管留置物而产生费用的求偿权 对债务人请求返还或交付留置物的拒绝权; 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义务 妥善保管的义务; 不得擅自处分留置物的义务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9. 29. 简述定金的概念,特征及其效力。简述定金的概念,特征及其效力。P74-78P74-78(1)(1)概念概念(2)(2)特征特征 惩罚性 从属性 实践性(生效要件) 时效性(主合同履行期之前交付) 双方担保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 3)定金的效力)定金的效力 担保上的效力n惩罚对等、平衡的原则n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担保法)

23、n定金与违约金择其一(合同法) 预先付款的效力抵作合同价款、退还 证约效力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0. 30. 简述合同变更的概念,法定形式和程序,及其效力。简述合同变更的概念,法定形式和程序,及其效力。P80-P80-8383(1) (1) 合同变更的概念(广义、狭义)合同变更的概念(广义、狭义)(2) (2) 法定形式和程序法定形式和程序 法定变更 裁判变更n可变更、撤销的合同n违约金的变更n租金的变更 协议变更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 3)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无溯及力) 合同变更仅对已变更部分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

24、利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1. 31. 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和法律效力。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和法律效力。P85/P88P85/P88(1) (1) 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具有可转让性达成合意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及时通知债务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 2)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n内部效力 合同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从权利随主权利转移 证明文件交付 权利瑕疵担保(让与人应当承担让与人应当承担)n外部效力 债务人与让与人让与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债务人与受让人受让人形成新的合同关系,可主张抗辩权和抵消权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2. 3

25、2. 合同义务的转让要件和法律效力。合同义务的转让要件和法律效力。P86/P89-90P86/P89-90(1) (1) 合同义务转让的要件合同义务转让的要件 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免责的债务承担 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并存的债务承担 必须有有效的债务 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 2)合同义务承担的效力)合同义务承担的效力n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全部转让) 原债务人免责,新债务人产生 新债务人可主张抗辩权 新债务人承担从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部分转让) 债务主体人数增加 以原债务为限 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连带债务 抗辩权的

26、行使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3.3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要件及其法律效力。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要件及其法律效力。P87-88/P90P87-88/P90(1)(1)要件要件 原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原合同具有可转让性 出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协议,经对方当事人同意(2)(2)效力效力 转让人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受让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4. 34. 何谓违约责任?简述其归责原则的内容。何谓违约责任?简述其归责原则的内容。P97-98P97-98(1 1)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2 2)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失)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违约,同时要求有主观

27、上主观上的过错) 严格责任原则 英美法系 我国 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5. 35. 简述违约行为及其形态。简述违约行为及其形态。P98-102P98-102(1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 明示预期违约明示预期违约:明确肯定表示不履约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或支付违约金,或到期选择补救违约措施(损失赔偿) 默示预期违约默示预期违约:以行为行为表示不履约 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一方当事人合理预见对方不履约(四种情况); 一方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履行担保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或到期后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 2)实际违约)实际违约 不履行 不

28、适当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质量上质量上不合格部分履行数量数量上 加害给付 其他违约行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6. 36. 何谓不可抗力,其构成要件有哪些?发生的时间和免责何谓不可抗力,其构成要件有哪些?发生的时间和免责前提是什么?范围如何?前提是什么?范围如何?P102-103P102-10337. 37. 何谓免责条款,有何特征?免责条款是如何认定的?何谓免责条款,有何特征?免责条款是如何认定的?P104-105P104-10538. 38. 简述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简述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P105-109P105-10939. 39. 简述合同法律适用的

29、概念,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简述合同法律适用的概念,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P109-112P109-11240. 40. 简述合同争议解决的四种方式。简述合同争议解决的四种方式。P112-114P112-114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41. 41. 理解出卖人(供应商)和买受人(采购商)的基本义务。理解出卖人(供应商)和买受人(采购商)的基本义务。P133-140P133-140(1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n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履行交付;n交付有关辅助单证;n按约定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n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n履行交付所支出的费用(从约定或出卖

30、人负担)(二)瑕疵担保义务n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不被第二人主张权利)n物的瑕疵担保义务(质量) 第二章第二章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履行交付所支出的费用(从约定或出卖人负担)(二)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不被第二人主张权利)物的瑕疵担保义务(质量)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案例案例2.1 分析分析出卖人瑕疵担保: 物的价值瑕疵担保 物的效用瑕疵担保 品质担保本案中,经销公司应该提供:质量标准、通常效用;但存在物的瑕疵,汽车钢圈不合格,应该承担责任;但王某超重行驶,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买受人的义务二、买受人的义务

31、(一)支付价款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合同价款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价款按照约定的货币种类支付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受领交付(二)受领交付n标的物须要买受人受领;n须以出卖人适当履行其交付义务为前提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承担与利益承受风险承担与利益承受一、标的物的风险承担一、标的物的风险承担(一)标的物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则(一)标的物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则n公约:例如:FOB CIF等n我国合同法“交付转移风险”的主张n交付转移的归责的例外: 法律另有规定 当事人另有约定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路货买卖中标的物风险的转移(

32、二)路货买卖中标的物风险的转移n合同成立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4条)n对运输途中的部分货物损失买受人仅承担标的物最后部分的风险损失,除非出卖的标的物已特定化。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三)当事人一方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三)当事人一方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n买受人违约使标的物不依交付而转移的适用条件 标的物未实际交付; 因买受人的原因而不能交付(买受人的行为与不能交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n对出卖人违约,标的物虽已交付,但风险可能乃不转移 标的物已交付; 质量存在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利益承受二、利益承受n概念 在合同订立后标的物所生孳息孳息的归属n以交付时

33、间为确定界限 交付之前归出卖人;之后归买受人n所有权保留情况下 孳息归卖方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分期付款买卖一、分期付款买卖(一)概念与特征n概念 在合同订立后,由买方先行占有使用标的物,而价款分期支付的买卖形式n特征 分若干批支付价款 赊销第四节第四节 特种买卖合同特种买卖合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特殊条款(二)特殊条款 特别条款:保证出卖人债权得到清偿 法律对特别条款的限制n对解除合同或请求支付全部价款的限制对解除合同或请求支付全部价款的限制 要件(强制性规定): (1)买受人须连续两期未支付; (2)须未支付价款达合同约定全部价款的1/5;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对

34、所有权保留的特别条款的限制对所有权保留的特别条款的限制 (1)以书面形式约定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 (2)无约定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n对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金额的特别条款的限制对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金额的特别条款的限制 (1)出卖人解除合同(包括买受人的原因),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2)如标的物有损毁时,应加上相当的损害赔偿金额;约定扣留价款超过使用费和损失金额上限的,超过部分无效;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样品买卖二、样品买卖n概念 卖方应交付与样品有同一质量同一质量标的物的买卖n特别要求 (1)出卖人应按照样品所确定的品质标准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保证样

35、品不受损害; (2)样品买卖是以样品来决定标的物的质量是否有瑕疵 有隐蔽瑕疵的,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应符合通常标准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三、试用买卖三、试用买卖n概念 买方先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n特征 试用买卖约定由买受人享有先行试用标的物的权利; 买受人试用后认可试用后认可为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n对买受人认可的确定及其法律效力 买受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处置标的物(如:出租); 试用期届满,买受人未作出是否认可,视为认可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四、招标投标买卖四、招标投标买卖n概念 多数竞争人提出各自合同条件,招标人选择其中之一n步骤 招标:两大法系:要约邀请 投标:

36、要约 开标、验标:验证标书的效力 定标:承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五、拍卖五、拍卖n概念 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标的物出卖给出价最高者n种类 强制拍卖 任意拍卖 委托拍卖 自己拍卖n程序 卖方委托拍卖人(卖方须如实陈述拍品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发布拍卖公告:要约邀请 竞买人应买:要约 拍卖人作出买定的表示:承诺。签署成交确认书,买方支付价款,拍卖人交付标的物,收取佣金,向卖方付款。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技术技术服务服务货物货物买卖买卖第三章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制度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制度一、国际货

37、物买卖制度概述一、国际货物买卖制度概述n国际货物买卖公约n国际贸易惯例n国内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三大国际公约n1964年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n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n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我国于1986年加入n国际惯例 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国内法n美国统一商法典买卖篇n英国货物买卖法n瑞士债务法典n意大利民法典n法国商法典n日本商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国际性国际性国际性国际性” ”的判定标准的判定标准的判定标准的判定标准 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 处于不同的国家处

38、于不同的国家 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于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于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家 货物须由一国运往另一国货物须由一国运往另一国n1980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适用范围公约适用范围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如果卖方在如果卖方在A A、B B两国均有营业地,买方只在两国均有营业地,买方只在B B国有营业地。国有营业地。如果合同及合同的履行与卖方在如果合同及合同的履行与卖方在A A国的营业地联系最密切,国的营业地联系最密切,那么,该合同是否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如果合同及及合同那么,该合同是否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如果合同及及合同的履行与卖方在的履行与卖方在B

39、 B国的营业地联系最密切,那么,该合同又国的营业地联系最密切,那么,该合同又是否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判定标准简单案例分析公约的判定标准简单案例分析公约的判定标准简单案例分析公约的判定标准简单案例分析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n公约排除某些货物的买卖公约排除某些货物的买卖n公约第2条列举的六种情况n公约第3 条从合同内容上排除的两种情况 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如:补偿贸易合同 通过货物买卖方式进行的劳务合作,如:技术贸易合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年联合国

40、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n中国的保留中国的保留n关于公约使用范围的保留 我国要求在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n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形式的保留 只承认书面合同形式;但目前,我国承认口头合同的有效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一)INCOTERMS 2000INCOTERMS 2000对对INCOTERMS 1990INCOTERMS 1990的主要修改的主要修改 2000通则共包含13种价格术语,为了便于记忆,根据卖方义务的不同类型分为E、F、C、D四组 2000通则将买方义务和卖方义务逐项间隔排列,上下对照,并在10项义务前注明“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在每条具体义务前则分别加注“

41、卖方必须”和“买方必须”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买卖双方义务对照表买卖双方义务对照表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B1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4交货B4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B5风险转移A6费用划分B6费用划分 A7通知买方 B7通知卖方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9查对、包装、标记B9货物检验A10其他义务B10其他义务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一)INCOTERMS 2

42、000INCOTERMS 2000对对INCOTERMS 1990INCOTERMS 1990的主要修改的主要修改(1) 在进出口手续方面更加合理(2) FAS DEQ 在2000和1990中的变化;(3) 除EXW和DDP外,卖方办理出口;买方办理进口(2) 明确了在FCA贸易术语下的交货与装货义务 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负责装货,完成交货义务 其他任何地方:卖方不负责卸货,交给承运人即完 成交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F F: FCA FCA装运合同(主运费未付)装运合同(主运费未付)FAS FAS FOBFOBC C: CFR CFR 装运合同(主运费已付)装运合同(主运费已付)CIF

43、CIF CPT CPT CIP CIP D D: DAFDAF到达合同到达合同DES DES DEQ DEQ DDUDDUDDP DDP 卖方责任最大卖方责任最大E:E EXW 启运启运术语,卖方方责任最小任最小(二)(二)INCOTERMS 2000INCOTERMS 2000规定的定的贸易易术语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只有EXW一个价格术语,启运术语,卖方的义务最小。卖方的义务最小。 卖方只要将货物在特定地点,通常是卖方所在地,交给买方处置即可。买方负担安排运输和货运保险,并承担自此时起之后的全部责任、费用和风险。1. E组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包括FCA、FAS和FOB三个价格

44、术语。共同的特点共同的特点: : 买方承担主要运费,负责运输; 均为装运合同FCA: 货交承运人 货交承运人时即视为完成交货; 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至买方; 买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与保险2. F F组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FAS: 船边交货 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船边,即履行其交货义务; 货物的风险转移以买方指定船边为界;2. F F组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FOBFOB装运港船上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n 卖方在装运港交货n 负责货交至船上的有关费用n 货物的风险转移船舷为界n 买方负责运输和保险2. F F组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船舷:买卖双方责任、费用

45、、风险划分的关键n装船通知:若卖方没有履行及时通知买方的义务,即构成违约SanFrshanghain装船通知的重要性装船通知的重要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序序号号卖方义务卖方义务买方义务买方义务交交货货 提提供供符符合合合合同同规规定定的的货货物物;装装船通知船通知 安排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安排租船订舱,支付运费风风险险 装装运运港港越越过过船船舷舷为为止止的的一一切切风风险险 装装运运港港越越过过船船舷舷后后的的一一切切风险风险费费用用 装装运运港港越越过过船船舷舷为为止止的的一一切切费费用用 装装运运港港越越过过船船舷舷后后的的一一切切费用费用手手续续 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办理货物的出口手

46、续 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单单证证 向向买买方方提提供供一一套套出出运运单单证证、转转移所有权移所有权 接受单证,支付货款接受单证,支付货款n买卖双方的义务买卖双方的义务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包括CFR、CIF、CPT和CIP三个价格术语。共同的特点共同的特点: : 均为装运合同 交货时转移风险 卖方承担主要运费,负责运输;CFR: 成本加运费 卖方在装运港交货; 卖方负责运输,支付运费; 风险从越过船舷时转移给买方; 装船通知:若卖方没有及时通知买方,即构成违约3.C3.C组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CIF: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成本、保险费加运费n卖方在装运港交货n

47、货物的风险转移船舷为界n卖方负责运输和保险n象征性交货3. C组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序序号号卖方义务卖方义务买方义务买方义务交交货货 提提供供符符合合合合同同规规定定的的货货物物;负负责运输;装船通知责运输;装船通知 提取货物提取货物风风险险 装装运运港港越越过过船船舷舷为为止止的的一一切切风风险险 装装运运港港越越过过船船舷舷后后的的一一切切风险风险费费用用 装装运运港港越越过过船船舷舷为为止止的的一一切切费费用用 装装运运港港越越过过船船舷舷后后的的一一切切费用费用手手续续 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 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单单证证 向向买买方方提提供供一一

48、套套出出运运单单证证、转转移所有权移所有权 接受单证,支付货款接受单证,支付货款n买卖双方的义务买卖双方的义务 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保保险险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CPT: CPT: 运费付至运费付至n卖方货交承运人;支付至目的地的运费CIP: CIP: 运费和保险费负至运费和保险费负至n卖方货交承运人;支付至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3. C组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案例案例3.1分析分析不应该由甲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为根据通则规定,在CIF术语条件下,卖方只保证按时装运,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而并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目的港。货物越过船舷

49、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在本案中,农产品在海轮上烧毁的风险应由买方乙公司承担。虽然,甲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但保险单受益人是乙公司,而不是甲公司。乙公司凭甲公司提交转让的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卖方甲公司应承担义务。P176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包括DAF、DES、DEQ、DDU和DDP三个价格术语。共同的特点共同的特点: : 属于到货合同 卖方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前的风险和费用n DAF: 边境交货n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n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n DDU: 未完税交货n DDP:完税后交货4.D4.D组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 营

50、业地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二、特征二、特征是一种跨越国境跨越国境的货物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往往由承运人转交所有权转移与货物风险转移通常是分离的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涉及货物跨境运输、保险、国际支付及汇率变动等问题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案例案例3.2分析分析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营业地均在中国。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标的物不包括不动产。仅限有形货物。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营业地分别在日本和中国,标的物等内容符合要求。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要约一、要约(一)

51、要约的含义(一)要约的含义n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其内容必须十分明确,并且表明要约人在要约得到承诺时将受约束。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有效要约的条件(二)有效要约的条件n向特定人发出n内容必须十分确定n明确表示在对方承诺时受其约束的旨意n送达受要约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三)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三)要约的撤回和撤销n要约的撤回 n撤回: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17条)n要约的撤销n撤销:在承诺作出之前n以下两种情况不得撤销 要约中已载明了接受的期限,或在要约上以某种方式表明该要约不可撤

52、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本着对该项要约对信赖行事。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四)要约的失效(四)要约的失效(20条)n受要约人明确拒绝(包括还盘、反要约)n要约人依法撤销n要约过有效期n要约有效期的两种方式:n明确规定承诺期限n没有规定:合理时间为限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承诺二、承诺(一)承诺的含义(一)承诺的含义n受要约人同意要约,愿意订立合同(二)构成要件(二)构成要件n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n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承诺须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送达要约人 明确规定有效期 没有明确规定:对话方式:立即作出 非对话方式:合理时间

53、逾期接收的处理:原则上无效;邮寄延误有效; 最终决定权在要约人承诺的传递方式须符合要约提出的要求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原则原则 P181a. 如如果果承承诺诺的的内内容容与与要要约约的的内内容容不不一一致致,并并且且对对要要约约的的内内容容作了作了实质性实质性的变更,则该项承诺应视为无效,合同不能成立。的变更,则该项承诺应视为无效,合同不能成立。b. 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非实质性非实质性的变更,在这种情的变更,在这种情况下,况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中明确表示承诺不得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中明确

54、表示承诺不得进行任何变更,承诺有效,进行任何变更,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主。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主。(三)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三)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四)预期的承诺(四)预期的承诺n原则上无效n邮寄延误有效n最终决定权在要约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六)承诺的撤回(六)承诺的撤回n英美法系:投邮主义n大陆法系:到达主义n公约:到达主义n中国合同法: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五)承诺生效的时间(五)承诺生效的时间n合同法:如果要求签署确认书的,签字后才生效n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案情案情】商于商于5月

55、月3日向商发出一项要约,采购某商品日向商发出一项要约,采购某商品一批,商于收到该要约的次日(一批,商于收到该要约的次日(5月月6日)上午答复商,日)上午答复商,表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但商在发出要约后发现该商品表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但商在发出要约后发现该商品价格下跌,遂于价格下跌,遂于5月月7日下午致电商,要求撤销其要约。日下午致电商,要求撤销其要约。商收到商承诺通知的时间是商收到商承诺通知的时间是 5月月8日上午。日上午。 试简要回答:试简要回答: 商提出撤销要约的要求是否合法?商提出撤销要约的要求是否合法? 、双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简述理由。、双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简述理由。 采购法务与

56、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分析分析】 商商提提出出撤撤销销要要约约的的要要求求不不合合法法。因因为为按按照照公公约约的的规规定定,撤撤销销要要约约的的通通知知应应当当在在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发发出出承承诺诺通通知知之之前前到到达达受受要要约约人人,要要约约可可以以撤撤销销。如如果果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已已作作出出承承诺诺,要要约约不不得得撤撤销销。本本案案中中,商商于于5月月6日日上上午午已已作作出出承承诺诺,而而商于商于5月月7日下午要求撤销其要约,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日下午要求撤销其要约,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双双方方存存在在合合同同关关系系。在在本本案案中中,商商作作出出撤撤销销要要约约通通知知前前,

57、商商已已作作出出承承诺诺。商商撤撤销销不不能能成成立立,因因此此,、之之间间的的合合同同已已经经成成立立。但但合合同同于于5月月8日日下下午午到到达达商商时生效。时生效。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案情案情】A A公司于公司于2 2月月1 1日向日向B B公司报价采购某农产品,在公司报价采购某农产品,在要约中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要约中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Packing in paper bags”paper bags”。在要约有效期内。在要约有效期内B B公司复电称:公司复电称:“Refer to Refer to your telex first

58、 accepted your telex first accepted ,packing in plastic bags”packing in plastic bags”。A A公司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开立信用证。数日后,该农产公司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开立信用证。数日后,该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涨,品国际市场价格猛涨,B B公司来电称:公司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而而A A公司则坚持合同已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经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

59、理?试简述理由。?试简述理由。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分析分析】 1 1、根据公约的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根据公约的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中明确表示承诺不性变更,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中明确表示承诺不得进行任何变更,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得进行任何变更,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 2、根据公约的规定,包装的改变不属于实质性变更,、根据公约的规定,包装的改变不属于实质性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 3 3、因此,合同应按、因此,合同应按“装入塑料袋装入塑料袋”的条件成立。的条件成立。 4

60、 4、综上所述,、综上所述,B B公司复电承诺,公司复电承诺,A A公司未有异议,双方合公司未有异议,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同关系成立。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的内容与形式 首部约首部分主文基本条款 尾部约尾部分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有效承诺的条件(一)有效承诺的条件n品质条款品质条款n交货与品质条款不符,构成违约n主要内容:品名、规格、牌号n表示方法:凭样品(卖方样品、买方样品)、文字图样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案例案例3.3分析分析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国际贸易中,交

61、易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买卖和交货的品质依据时,如果卖方交货与样品品质不符,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B公司交货品质与样品样品品质不符,故要承担违约责任,即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海关关税差额损失。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二)数量条款数量条款n数量条款:数量机动幅度条款n机动幅度范围内不构成违约(三)(三)包装条款包装条款n包装条款: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费用、运输标志等(三)(三)价格条款价格条款n价格条款:单价、总价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例如:每公吨例如:每公吨800800美元美元CFRCFR上海上海贸易术语 单位价格金额 计量单位 4321计价货币 单价 国际货

62、物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单价(Unit price) 和总值或总金额(Total amount)两个项目。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五)(五)装运条款装运条款n装运条款:装运时间、装运港、目的港以及装运通知等(六)(六)保险条款保险条款n保险条款:投保人、保险费、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七)(七)支付条款支付条款n价格条款:票据、结算货币、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八)(八)商品检验和检疫条款商品检验和检疫条款n检验、检疫条款: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检疫时间、地点,检验检疫标准与方法,检验检疫证书等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九)(九)免责条款免责条款n免责条款:不可抗力的含

63、义、范围、法律后果等(十)(十)仲裁条款仲裁条款n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效力等(十一)(十一)法律适用条款法律适用条款n中国法律适用条款要受最有密切联系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限制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买卖双方的义务二、买卖双方的义务(一)卖方义务(一)卖方义务1. 交付货物(实际交货、象征性交货)(1)交付货物的地点n如运输:货交第一承运人n未涉及运输:在货物所在地完成交货n非以上两种情况,则在卖方营业地交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交货时间n合同规定交货日期n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段n未规定,采用合理时间2.交付单据公约:n卖方应保证单据的完整性、符合

64、合同、公约n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单据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3.质量担保公约:n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n合同中明示、默示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n货物质量与提供样品式样相同n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公约对卖方承担货物品质担保义务的时间规定:P188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4.权利担保n所有权担保n知识产权担保 知识产权内涵、地域性 卖方免除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两种情况:P189n公约对买方权利丧失的规定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买方义务(二)买方义务1. 支付货款n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否则,会违约)n支付货物价款的地点 卖方营业地作为付款的地点; 以交付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作为

65、付款的地点n支付货物价款的时间 交货时付款;先付款,后发运;先检验,后付款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 接收货物买方应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便卖方能交付货物检验与鉴定货物品质接收货物 接收货物是买方的义务;接受,即符合合同的规定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n公约允许成员国在核准或加入时对第11条有关规定作出保留(二)有关电子单证的法律问题(二)有关电子单证的法律问题1. 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证据、要件)2. 关于签字和认证的要求3. 通过EDI订立合同的程序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货物风险转移一、货物风险转

66、移1. 公约处理风险转移问题的原则(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分担的原则(2)过失划分原则谁过错,谁承担(3)国际惯例优先原则(4)加大过错方的风险责任承担(5)划拨(特定化)划拨(特定化)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第五节第五节 货物的风险与所有权转移货物的风险与所有权转移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5)划拨(特定化)划拨(特定化)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n 有约定的依约定;n 没有约定的,依合同中的国际贸易惯例;n 惯例没有的,依国际合同公约;n 公约没有的,依国内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2. 公约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1)涉及运输的交货(2)在运输途中销售时货物风险的转移(3)其他情况采

67、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货物的所有权转移二、货物的所有权转移n特定化后的货物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n合同订立时所有权发生转移(法国民法典)n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约定决定所有权转移n订立物权合同转移货物所有权(德国交付物权凭证)n交货时所有权转移(中国)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违约的种类一、违约的种类(一)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一)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根据违约行为发生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时间来划分n预期违约声明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不能履行)合同 不履行大部分义务,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中止一方通知义务,另一方提供保证,则继续履行; 一方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第六节第六节 违约救济

68、违约救济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实际违约对合同的实际违反(二)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二)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根据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性质来划分n根本性违约一方违约,剥夺了另一方期待得到的利益标准: 受害方预期利益的丧失; 违约方能够预知这种结果; 第三人能预知这种结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非根本性违约没有构成根本性违约公约: 根本违约:受损害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要求赔偿权 非根本性违约: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要求赔偿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违约救济措施二、违约救济措施n实际履行n损害赔偿n给予履约宽限期n中止履行合同n支付违约金n宣告合同无效n解除合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卖方

69、违约时买方采取的救济措施(1)要求卖方实际履行:提交合同规定货物或替代物、修理等(2)交付替代物:卖方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拥有该权(3)减少价款: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时(4)宣告合同无效:卖方不交货物;不履行;宽限期后不履行(5)损失赔偿:不能弥补卖方违约造成等损失时,要求损害赔偿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买方违约时卖方采取的救济措施(1)宣告合同无效(买方根本性违约)(2)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3)损失赔偿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第四章第四章 招标投标招标投标一、招标投标一、招标投标n是以订立招标采购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n招标招标是招标人向他人发出邀请投标,确立中标人的行为。 要约

70、邀请n投标投标是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参加竞标的行为。 要约第一节第一节 招标投标概述招标投标概述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招标投标法二、招标投标法(一)招标投标法的范畴(一)招标投标法的范畴n调整招标投标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实施。(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n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空间上的效力(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空间上的效力n凡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四)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n违约招标投标法的民

71、事责任民事责任 中标无效、转让、分包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赔偿责任等n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暂停项目执行、暂停资金拨付、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n违反招标投标法的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招投标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三、招标投标项目三、招标投标项目n货物、工程、服务n必须实行招投标项目: 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境外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n上述三种项目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招标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案例案例4.1分析分析招标

72、投标法: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本案中,规定招标工程所用水泥均须从本市某水泥厂采购的做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相背离,违反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原则。当然,也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招标人一、招标人(一)招标人的概念(一)招标人的概念n是法人、其他组织;不是自然人不是自然人。n必要条件:必要条件: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项目履行了审批手续,获得批准;第二节第二节 招招 标标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招标人的主要义务及法律责任(二)招标人的主要义务及法律责

73、任n不得限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n招标文件中不得标明特定供应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n不得透露其他投标人的信息、设定的标底n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项目必须进行招标n任何违反行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招标方式与程序二、招标方式与程序(一)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一)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1.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对象为不特定不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2. 邀请招标招标人向三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邀请投标的对象是特定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招标方式与程序二、招标方式与程序

74、(二)编制招标文件(二)编制招标文件1. 基本要求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合同主要条款;2. 禁止规定:禁止不公正的倾向性;禁止泄密(206)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三)对投标人对资格审查(三)对投标人对资格审查法律允许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实行歧视待遇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案例案例4.2分析分析招标投标法:国家重点项目或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要经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其他强制性招标项目都应当采用

75、公开招标都方式。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在本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本案中,政府机构兴建综合楼所用资金无疑属于国家投资,且无不适用公开投标的情形,所以,该工程依法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而不应在内部自行招标和将相关工程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其行为是违法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追究。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投标人与投标资格一、投标人与投标资格(一)招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招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n主体适格: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n能力适格: 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财力、物力; 资质证书、工

76、作经验、业务业绩证明;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节第三节 投投 标标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二)投标文件的编制n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n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相应n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特殊规定P209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三、投标的生效和撤回三、投标的生效和撤回(一)投标的生效(一)投标的生效1. 投标的生效要件要求生效的四个要件;强调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2. 生效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指定投标地点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二)投标的撤回(二)投标的撤回 招标投标法:在招标文

77、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撤回投标文件。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案例案例4.3分析分析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保人少于三人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保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保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中,提交投标书属于延时送达,投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实务中,应当注意问题。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四、投标人不得为的行为四、投标人不得为的行为n串通投标n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n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n投标人不得以行贿的手段谋取

78、中标n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n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n案例案例4.4分析分析招标投标法: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窜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本案中,王某与S公司行为是串通投标行为。S公司以行贿手段取得中标属于违法行为,中标无效,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王某已构成受贿罪,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一、投标人与投标资格一、投标人与投标资格(一)招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招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n主体适格:法人

79、、其他组织、自然人n能力适格: 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财力、物力; 资质证书、工作经验、业务业绩证明;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节第四节 开标、评标和中标以及履行开标、评标和中标以及履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六、分包六、分包(一)分包及其条件(一)分包及其条件n中标人作为总承包人,将项目工作分交给他人完成。n条件 合同中允许分包或经招标人同意; 分包工作是非主体、非关键工作; 接受分包的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不得再次分包(二)中标人与接受分包人的责任(二)中标人与接受分包人的责任n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n接受分包的人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第五章第五章

80、政府采购政府采购n概念、特征:主体是政府;使用的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对象是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n注意事项 最低价中选 政府:政府:要考虑投标人的信誉、势力和历史记录,全面考虑,择优签订合同。供应商:供应商:要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政府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争取降低价格,坚持诚信投标的原则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政府采购的范围、原则n范围:货物、工程、服务n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政府采购模式n集中采购模式:采购与供应集中于特定机构n分散采购模式:在财政的监督下,由需求单位和部门自主采购n半集中半分散模式半集中半分散模式:重要的、通用

81、的物品集中采购;个性化的、零碎的物品自行采购(中国)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政府采购方式n招标n非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从中确定一家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向唯一的供应商直接购买询价采购询价采购:货比三家,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选择报价较低的供应商。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其他相关法律n6.1竞争与反垄断法竞争与反垄断法n6.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n6.3产品质量法n6.4知识产权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6.1限制竞争行为n公用企业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指定购买和使用

82、经营者的商品n政府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限制竞争行为:限制外地商品n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n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不正当竞争行为n混淆行为:商标、知名商品、产地(250页)n商业贿赂行为:帐外给予回扣n虚假宣传行为:广告和其他方法,引人误解n侵犯商业秘密行为:3种(252页)n低价倾销行为: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4种例外n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n诋毁商誉行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垄断协议n概念: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n表现形式:n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协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协议:固定价格;限制数量;分割市场;限制技术;联合抵制交易n禁

83、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n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在相关市场能够控制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阻碍、影响其他人进入n禁止:1不公平高价销售、低价购买2低于成本3拒绝与相对人交易4限制相对人交易5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6对条件相同的相对人实行差别待遇(没有正当理由没有正当理由)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经营者集中n概念:经营者通过合并、取得股权或资产、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n审查考虑因素:1市场份额及对市场的控制力2市场集中度3对市场进入、

84、技术进步的影响4对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影响5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6其他因素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其他相关法律n6.1竞争与反垄断法n6.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n6.3产品质量法n6.4知识产权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6.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n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人n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价值取向安全价值公平交易价值福利价值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消费者的权利n安全保障权:人身财产安全要受到保障n知悉真情权:商品服务的真实情况n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n公平交易权:交易条件公平;不得强制交易n获取赔偿权:受损害依法获得赔偿n结社权:消协n获得相关知

85、识产权:消费知识和权益保护知识n受尊重权:人格尊严、民俗习惯n监督批评权:经营者、国家机关、权益工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经营者义务n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n提供真实信息n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n出具凭证或单据n保证质量n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n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n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争议解决途径n协商和解n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n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n提请仲裁n向法院起诉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n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n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连带责任: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n向服务者要求赔偿n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责任n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

86、任:可选择n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责任(期满后)n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经营者的特殊责任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其他相关法律n6.1竞争与反垄断法n6.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n6.3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n6.4知识产权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6.3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n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技术监督、工商管理部门与经营者n产品质量责任关系: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n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关系:中介机构与经营者、消费者产品: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产品质量责任n概念:违反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n三种情形违反默示担保义务: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违反明示担保义务:生产者、销售者

87、以公开方式所作的说明产品存在缺陷: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产品质量义务n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作为义务:1产品质量应符合的要求2包装及产品标识应符合的要求不作为义务:明令淘汰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厂址;冒用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n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进货验收义务;保持产品质量义务;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不得违反禁止性规范:4点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其他相关法律n6.1竞争与反垄断法n6.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n6.3产品质量法n6.4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6.4知识产权法n略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7.1合同管理概述n概念:企业内部建立

88、相关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审查、监督等进行规范的一系列活动n原则:依法管理、全面管理、协作管理、注重效益n理念: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企业效益管理、企业运作的流程管理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7.2合同签约前的管理-1n签约主体资格调查:确定调查机构和人员确定调查内容: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签约人是否合法;其他自然状况是否属实确定调查报告制度明确调查失职责任确定调查方式:实地、委托、间接确定调查渠道:工商、主管部门、银行、专业机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7.2合同签约前的管理-2n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履约能力调查:财产状况调查;生产能力调查;经营能力调查履约信用调查:信用、信誉(

89、经营作风、客户、金融、政府、司法)n注意事项:不同的合同,调查重点不同;多渠道获得资料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7.3合同签约管理n授权代理n合同签证(工商局)与公证(公证处):公证是合同形式真实性的公正n合同审查: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主体是否合法;项目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条款是否完备;文字是否准确;文本的规范性;手续的完备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7.4合同履行管理n进行登记、分解和落实合同任务:台账管理、合同管理报表n检查监督:合同执行情况n掌握对方情况,防止自身债权落空n按约定结交货物和结算n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保证债权实现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7.5合同履行后管理n搞好售后服务:一切为用户着想n收集信息和反馈信息收集信息:建立产品跟踪服务、建立用户登记卡信息反馈:到企业决策机构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内容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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