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职业卫生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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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冶金行业职业卫生监管与职业危害防护冶金行业职业卫生监管与职业危害防护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李永宁李永宁20102010年年5 5月月2424日日1冶金行业职业卫生监管与职业危害防护冶金行业职业卫生监管与职业危害防护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第一节第一节 职业卫生概述职业卫生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冶金行业职业危害及防护冶金行业职业危害及防护 第三节第三节 冶金行业职业病及防治冶金行业职业病及防治 第四节第四节 职业健康管理暂行规定职业健康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节第五节 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第六节第六节 职业危害典型事件案例职业危害典型事件案例2第一节第一节

2、 职业卫生概述职业卫生概述 一、安监部门为什么要学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一、安监部门为什么要学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二、什么是职业卫生二、什么是职业卫生 三、什么是职业病三、什么是职业病 3 第一节第一节 职业卫生概述职业卫生概述 一、为什么要学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一、为什么要学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根据中央编制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调整的通知根据中央编制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调整的通知(中编办发(中编办发200315200315号)的要求,卫生部、国家安全生号)的要求,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分工与协作,于产监督管理局就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分工与协作,于20052005年年1 1月

3、联合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月联合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0053131号)号) 。 两部门的分工如下:两部门的分工如下:4 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安全监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 (三)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指导、监督检

4、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5 卫生部门职责:卫生部门职责: (一)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6 二、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

5、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职业卫生三要素:劳动者健康 工作场所 职职业性有害因素业性有害因素 7 什么是职业性有害因素什么是职业性有害因素 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

6、石棉尘、煤尘等。 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振动;微波、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等。 生物因素: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8 续续 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性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强度过大,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健全等。 劳动中的精神过度紧张。 由于作业方式不合理,或使用的工具不合理,或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机械设备与人不匹配、不适应造成的精神紧张或者个别器官、某个系统紧张等。 生产环境(职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职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自然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如夏季的太阳辐射等; 生产工艺要求的不良环境条

7、件,如冷库或烘房中的异常温度等; 不合理的生产工艺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 由于管理缺陷造成的作业环境不良,如采光照明不利、地面湿滑、作业空间狭窄、杂乱等。 9 按其法规分为十大类按其法规分为十大类 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粉尘类:包括矽尘、煤尘、石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尘、铸造尘、炭黑尘及其他粉尘; 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化学物质类: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苯、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有机磷农药等; 物理因素类:高温、高气压、低气压及局部振动; 生物因素类:炭疽杆菌、森

8、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 10 续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环氧树酯、酚醛树酯、松节油、紫外线、焦油、沥青、油彩等; 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酸类、硫化氢、紫外线、放射物质、激光、三硝基甲苯等; 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噪声、鉻及其化合物、鉻酸盐、氟化氢、硝酸雾、硫酸雾、盐酸物等; 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鉻酸盐、焦炉烟气和氯乙稀等; 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氧化锌、二异氰酸甲苯酯、棉尘、不良作业条件等。1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 识别 经验法 类比法 工艺过程等综合分析法12 监测 分为评价和日常监测 评价检测:预评价

9、、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 日常监测: 采样方法:个体和定点采样 采样时间:短时间(15min)和长时间(1h以上)。13 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接触限值(OELs)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 化学部分(GBZ2.1-2007) 第二部分 物理有害因素部分(GBZ2.1-2007)。 14 续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

10、触限值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最高容许浓度(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15 评价(程度) 接触评价主要是通过弄清劳动者接触的危害因素强度、接触频率以及接触时间,并与相关职业卫生标准比较,以此判断职业危害程度。 危害评价主要解决对劳动者的健康现在影响如何、不久的将来影响如何、在他们人生的工作期间影响如何以及对后代影响如何等问题。16 控制 包括工程控制(粉尘、毒物的

11、通风,高温的隔热,噪声的吸声、隔声、消声);管理措施(规章制度);个体防护措施等。17 工程控制 作业环境的工业通风 是指通过排风或送风减少空气污染物接触水平的方式和过程。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18 自然通风自然通风 是指以风压和热压作用使空气流动所形成的一种通风方式。 特点:经济、设备简单、费用低廉、维修管理方便、节省能源。19 机械通风机械通风 是利用通风机产生的压力,使新鲜空气进入工作场所,空气污染物从工作场所排出。包括全面通风、局部排风和送风。 全面通风 用新鲜空气稀释或全部置换工作场所的污染空气,以降低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 20 局部通风局部通风 在工作场所的局部地区所进行的机

12、械送风或排风,以降低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21 局部送风局部送风 在工作场所局部工作地点设置送风装置,降低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22 混合通风 同时使用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的通风方式。23 个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 是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24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25 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

13、项 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对使用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对于结构和使用方法复杂的用品,应进行反复训练,使使用人员能迅速使用。 妥善保养防护用品,不但能延长使用期限,更重要的是能保证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 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保证个人防护用品充分发挥作用。26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包括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27 禁止入内禁止入内 28 禁止停留禁止停留 在特殊情况下,对在

14、特殊情况下,对劳动者具有直接危劳动者具有直接危害的作业场所。害的作业场所。29 禁止启动禁止启动 可能引起职业病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暂停危害的设备暂停使用或维修时,使用或维修时,如设备检修、更如设备检修、更换零件等,设置换零件等,设置在该设备附近。在该设备附近。30 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入口处或泄险区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入口处或泄险区周边,如: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放射工作场所等;或周边,如: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放射工作场所等;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维护、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维护、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修存在有毒物品

15、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置。31 当心中毒当心中毒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32 当心腐蚀当心腐蚀 存在腐蚀物质的作业场所存在腐蚀物质的作业场所33 当心感染当心感染 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34 当心弧光当心弧光 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 35 当心电离辐射当心电离辐射 产生电离辐射危害的工作场所产生电离辐射危害的工作场所36 注意防尘注意防尘 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37 注意高温注意高温 高高温温作作业业场场所所38 当心有毒气体当心有毒气体 存在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存在有毒气体的工

16、作场所 39 噪声有害噪声有害 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40 戴防护镜戴防护镜 对对眼眼睛睛有有危危害害的的作作业业场场所所41 戴防毒面具戴防毒面具 可能产生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可能产生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42 戴防尘口罩戴防尘口罩 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43 戴护耳器戴护耳器 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44 戴防护手套戴防护手套 需对手部进行保护的作业场所需对手部进行保护的作业场所45 穿防护鞋穿防护鞋 需对脚部进行保护的作业场所需对脚部进行保护的作业场所46 穿防护服穿防护服 具有放射、微波、高温具有放射、微波、高温

17、 及其他需穿防护服的工作场所及其他需穿防护服的工作场所47 注意通风注意通风 存在有毒物品和粉尘等需要进行通风处理存在有毒物品和粉尘等需要进行通风处理的作业场所的作业场所48 (21) (21) 左行紧急出口左行紧急出口 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通向紧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处急出口的通道处49 (22) (22) 右行紧急出口右行紧急出口 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紧急出口的通道处紧急出口的通道处50 (23) (23) 直行紧急出口直行紧急出口 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紧紧 急急 出出 口口 的的 通通 道道 处处51 (24) (24) 急

18、救站急救站用人单位设立的紧急医学救助场所用人单位设立的紧急医学救助场所52 (25(25) 救援电话救援电话 救救援援电电话话附附近近53 (26) 红色警示线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放射作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放射作业场所、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场所、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54(2727) 黄色警示线黄色警示线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紧邻事故危害区域的周边紧邻事故危害区域的周边55 (2828) 绿色警示线绿色警示线事故现场救援区域的周边事故现场救援区域的周边56 基本警示语句基本警示语句 编号编号 语句内容语句内容 编号编号 语句内容语句内容 1 1 禁止入内禁止入内 11 11有毒气

19、体有毒气体 2 2 禁止停留禁止停留 12 12噪声有害噪声有害 3 3 禁止启动禁止启动 13 13戴防护镜戴防护镜 4 4 当心中毒当心中毒 14 14戴防毒面具戴防毒面具 5 5 当心腐蚀当心腐蚀 15 15戴防尘口罩戴防尘口罩 6 6 当心感染当心感染 16 16戴护耳器戴护耳器 7 7 当心弧光当心弧光 17 17戴防护手套戴防护手套 8 8 当心辐射当心辐射 18 18穿防护鞋穿防护鞋 9 9 注意防尘注意防尘 19 19穿防护服穿防护服 10 10 注意高温注意高温 20 20注意通风注意通风57 编号编号 语句内容语句内容 编号编号 语句内容语句内容 21 21 左行紧急出口左

20、行紧急出口 31 31 遇湿具有腐蚀性遇湿具有腐蚀性 22 22 右行紧急出口右行紧急出口 32 32 窒息性窒息性 23 23 直行紧急出口直行紧急出口 33 33 剧毒剧毒 24 24 急救站急救站 34 34 高毒高毒 25 25 救援电话救援电话 35 35 有毒有毒 26 26 刺激眼睛刺激眼睛 36 36 有毒有害有毒有害 27 27 遇湿具有刺激性遇湿具有刺激性 37 37 遇湿分解放出有毒气体遇湿分解放出有毒气体 28 28 刺激性刺激性 38 38 当心有毒气体当心有毒气体 29 29 刺激皮肤刺激皮肤 39 39 接触可引起伤害接触可引起伤害 30 30 腐蚀性腐蚀性 40

21、 40 皮肤接触可对健康产皮肤接触可对健康产 生危害生危害58 编号编号 语句内容语句内容 编号编号 语句内容语句内容 41 41 对健康有害对健康有害 49 49 戴防护面具戴防护面具 42 42 接触可引起伤害接触可引起伤害 50 50 戴防溅面具戴防溅面具 和死亡和死亡 43 43 麻醉作用麻醉作用 51 51 佩戴射线防护用品佩戴射线防护用品 44 44 当心眼损伤当心眼损伤 52 52 未经许可,不许入内未经许可,不许入内 45 45 当心灼伤当心灼伤 53 53 不得靠近不得靠近 46 46 强氧化性强氧化性 54 54 不得越过此线不得越过此线 47 47 当心中暑当心中暑 55

22、 55 泄险区泄险区 48 48 佩戴呼吸防护器佩戴呼吸防护器 56 56 不得触摸不得触摸59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实际状况进行选用。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实际状况进行选用。除以上基本警示语句外,在特殊情况下,可自行除以上基本警示语句外,在特殊情况下,可自行编制适当的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既可单独使用,编制适当的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既可单独使用,又可组合使用,也可构成完整的句子。又可组合使用,也可构成完整的句子。60 有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简略地介绍有毒物品对健康的主要危害、理化特性、应急处理和注意防护等。如苯:61 三、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

23、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 62 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射线、射线、射线、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法

24、定职业病。 63 我国职业病名单我国职业病名单 (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2002108108号号卫生部 劳动保障部) 尘肺(13种):矽肺、煤工、水泥、陶工、铝工、电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外照射,内照射,急满性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 56种):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铍病、铊及其化合物、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工业性氟病、苯、甲苯、二甲苯、正已烷、汽油、氯乙稀、三硝基甲苯、甲醇、甲醛、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炭疽、森林脑炎、

25、布氏杆菌病; 64 续 职业病名单 职业性皮肤病(8种):接触性、光敏性、电光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等; 职业性眼病(3种):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职业性耳聋喉口腔疾病(3种):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 职业性肿瘤(8种):苯所致白血病、氯乙稀所致肝血管瘤、焦炉工人肺癌等; 其他职业病(5种):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65 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的特点 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予消除或减少发病。 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

26、度或强度与病因有直接关系。 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出现个别病人。 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如能早期诊断,进行合理治疗,预后较好,康复较易。 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66 职业病发生的条件职业病发生的条件 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和作用部位与发生职业病密切相关。 作用于人体的量。生物因素除外,物理和化学因素对人的危害,都与量有关。一般作用剂量(dose,D)是接触浓度/强度(concentration,C)与接触时间(time,t)的乘积。D=Ct。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人体健康状况。人体健康的良差和某器官是否有疾患,决定

27、对不同毒物的抵御能力和易感性,职业禁忌证就是最好的弥补措施之一。 67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 职业病的诊断诊断机构: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的资料: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诊断,或直接到诊断机构申请。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职业史、既往史;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须的有关材料。 劳动者日常需要注意收集以上相关资料。68 职业病的鉴定鉴定部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8、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级卫生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为终级鉴定。 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提供的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 劳动者对参加鉴定的专家有申请其回避的权利。69 我区职业病诊断机构和鉴定部门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宁煤集团总医院 自治区职业病鉴定委员会(设在卫生厅)70职业病的预防原则职业病的预防原则 职业病应遵循预防医学的三级原则,即: 一级

29、预防(病因):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措施改进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及治理作业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使劳动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创造对劳动者的健康没有危害的生产劳动环境,这是杜绝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的上策。 二级预防(发病):即早期发现职业病危害作业点及职业病病症。一方面要根据国家卫生标准,经常对生产劳动环境进行必要的检查、监测;另一方面要按照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身体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和病情,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三级预防:对己患职业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对确诊者,要立即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及早治疗,防止病情发展、恶化,促进康复。71 我国职业病发病情况我国职业病发

30、病情况 2009年底统计报告,全国累计职业病730,858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56,505例,累计死亡156,195例,现患544,663例;近15年平均每年新发尘肺病人1万例。1991年至2009年累计发生中毒70,650例,其中:急性中毒23,670例,慢性中毒19,568例;其他职业病22,803例。专家们估计,在今后若干年我国的职业病还将呈上升趋势。目前职业病报告不能反映职业病发病的实际情况。72 我区职业病种类与发病情况 我区职业病种类 根据宁夏历年职业病报告,主要有六大类26种职业病。 尘肺:矽肺、煤工、水泥工、陶工、电焊工、铸工、其他; 职业中毒: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

31、硫化氢、氨、光气、三硝基甲苯、苯、铅、锰、氟、铍、农药; 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 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布氏杆菌病。 我区职业病发病情况我区职业病发病情况 我区自1959年诊断首例尘肺病人以来,至2008年底,报告累计职业病5872例,其中:尘肺病3603例,累计死亡1100例,现患2603例。职业中毒1945例,其中:急性职业中毒991例,死亡31例,占3.12%,慢性职业中毒923例。其他物理因素疾病及其他职业病355例。73 第二节 冶金行业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二、生产

32、性毒物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三、噪声与振动控制 四、其他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 74 冶金行业分为黑色冶金工业(炼钢、铁);有色金属工业(铅、铜、镉、汞、铝、铍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宁夏): 炼钢:粉尘,一氧化碳、高温、热辐射、噪声,电离辐射; 电解铝:粉尘,一氧化碳、氟化氢、沥青烟,高温、噪声; 冶炼与加工铅:铅尘、烟,高温; 冶炼铍:铍尘、烟,高温。75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生产性粉尘 指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的固体微粒,也称粉尘。悬浮于空气中的称为浮尘,已沉落的称为落尘。粉尘可依其物质种类而定名,如硅尘、煤尘、铝尘、铅尘、铍尘、电焊尘等。76 粉尘的基本性质

33、 粉尘的化学成分、浓度和接触时间。 粉尘的分散度。 粉尘的吸附性。 粉尘的荷电性。 粉尘的密度。 粉尘的安息角。 粉尘的爆炸性。77 粉尘的危害 导致生产环境恶化,危害人体的健康,引起尘肺病。 刺激皮肤,引起皮肤炎症;刺激眼睛引起角膜炎;进入耳朵使听觉减弱,有时也会导致炎症。 加剧机械设备磨损,缩短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 78 粉尘的防护措施 可概括八个字:风、水、密、护、革、管、教、查。即通风除尘、湿式作业、密闭尘源与净化、个体防护、改革工艺与设备的产尘量、科学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定期测定检查。79 二、生产性毒物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生产性毒物 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即可引起机体暂时或永久性病理

34、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成为毒物;机体受毒物作用后引起一定程度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毒物成为生产性毒物。 如铅、铍、一氧化碳、氟化氢、沥青烟等。80 毒物的危害 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一是呼吸道;二是皮肤;三是消化道。 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按发病程度可分为: 急性中毒:毒物一次或短期的大量进入人体所致的中毒。 慢性中毒:毒物少量长期进入人体所致的中毒。绝大多数是由于积蓄作用的毒物引起的。 按人体不同系统或部位产生不同的危害,主要有: 神经系统。中毒性神经衰弱、多发性神经炎、脑病变、精神症状等。 血液系统。细胞减少、贫血、出

35、血等。 呼吸系统。中毒性肺水肿、支气管炎、哮喘、肺炎等。 消化系统。口腔炎、胃肠炎等。 泌尿系统。肾脏损害、尿频尿痛等。 皮肤。皮炎、湿疹等。81 毒物的预防措施 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可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矿山最好的办法是加强通风排毒,爆破后十五分中才能进入现场。 降低毒物浓度。减少人体接触毒物水平,以保证不对接触者产生明显健康危害是预防职业中毒的关键。主要是技术革新和通风排毒。 发现有人员中毒时,一定要先报告领导,派救护人员抢救;学好自救和互救常识,减轻中毒损失。 建立健全合适的卫生设施。 做好健康检查与环境监测。 要教育劳动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卫生制

36、度。82 三、噪声与振动控制 噪声 是指人们不需要或感觉厌烦、甚至难以忍受的声音。噪声一般用声强或声压大小变化程度来衡量,单位为分贝(dB)。空压机、凿岩机、球磨机等是重要的噪声源。 噪声危害 损害听力,危害健康。 影响生产过程中的语言交流。 人员在强噪声下工作,会对人的心理造成强烈刺激,易烦躁,情绪波动,注意力分散,容易引起安全事故。83 振动 是指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 振动危害 可分为全身和局部振动两种:局部,手指发白(白指病),全身引起功能性改变,脱离接触和休息后,多能自行恢复。 噪声、振动的控制措施 工矿企业噪声设计标准规定:8小时工作情况下。工作场所的噪声不超过90dB(A)。

37、局部振动卫生标准为,使用振动工具和工件的作业,工具手柄或工件4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振动加速度不得超过5m/S2。84 消除或降低声源噪声。 降低传递途径中的噪声。 加强个体防护。85 四、其他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 高温作业及危害 是指在生产车间及露天作业工地等场所,遇到高气温或存在生产性热源,其工作地点的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以上的作业。夏季矿山地面作业以及有地热的井下工作面,都属高温作业场所。 中暑 是指在高温作业中发生的体温调节障碍为主的急性疾病。原因是由于通风散热不良,人体热量得不到适当散发或损失大量的钠盐和水分而引起。 中暑分为先兆、轻症和重症中暑三种。86 中暑救

38、护 先兆中暑治疗。通风良好的阴凉处,安静休息,擦起汗液,给予适量饮料、淡盐水或茶水、仁丹、十滴水饮服。 轻症中暑治疗。处按先兆中暑处理外,如有循环衰竭的预兆时。可静滴5%葡萄糖生理盐水,补充水和盐,并对症治疗。 重症中暑治疗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对高热昏迷者的治疗,应以迅速降温为主;对循环衰竭者的治疗,应以纠正水、电解平衡紊乱,防止休克为主。87第三节 冶金行业职业病及防治 一、 尘肺病防治 二、 职业中毒防治 一氧化碳中毒、氟化氢中毒、沥青烟中毒、铅中毒 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防治 中暑、噪声聋 88 一、一、 尘肺病防治尘肺病防治 尘肺病是指劳动者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

39、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接触机会: 接触粉尘的行业、工种十分广泛,主要有矿山的掘进工、风钻工、爆破工、支柱工、矿石搬运工等,耐火材料工业、石粉、玻璃、陶瓷、石棉等生产中的粉碎工、配料工、搬运工、包装工,以及其他生产过程中接触粉尘的劳动者,都有可能发生尘肺病。 89 续 尘肺病防治 临床表现:气短、胸闷、胸痛、咳嗽、咯痰等。早期可无明显临床症状,随着病情进展临床表现逐渐加重,晚期出现明显呼吸困难、发绀、不能平卧。 诊断:粉尘接触史、前后位胸片X线改变。根据出现小阴影的数量、分布范围及大阴影形成及其大小进行诊断和分期。尘肺病可分为壹、弍、叁期。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药,进

40、行对症治疗,所用药物只能控制其发展,不能根治。90 续 尘肺病防治 预防措施: 做好防尘、降尘工作,使工作场所的粉尘控制在国家允许的浓度,这是预防尘肺病的关键。 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符合条件的可采用湿式作业或将产生粉尘的场所密闭起来,对通风防尘等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对从事粉尘浓度高、防尘效果差的工作场所,应佩戴防尘口罩或送风头盔。 对从事粉尘作业和离职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再适宜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及早调离。需要指出的是,就业前应做体检,严禁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粉尘工作。 加强身体锻炼、注意营养及个人卫生。 建立建立粉尘浓度、评价劳动条件和技术措施的效果。91 二、二

41、、 职业中毒防治职业中毒防治 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毒物所致的疾病状态。在职业活动中,有许多环节都有可能接触到毒物,这些物质以原料、中间体,辅助材料、成品、杂质、副产品或废弃物等形式出现,也可以以气体、液体、固体等形态存在。由职业原因接触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称急性职业中毒。因职业原因长期接触少量毒物引起的中毒称慢性职业中毒。92 一氧化碳中毒(非高原) 理化特性: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有爆炸性,是最常见的有害气体。 接触机会: 凡含碳的物质燃烧不完全燃烧时都可产生一氧化碳。生产中接触一氧化碳的作业不下70余种,主要有冶金工业中的炼焦、炼铁、羰化法提炼金属镍等;采

42、矿的爆破作业;机械制造业中的铸造、锻造车间;化学工业中用一氧化碳作原料制造光气、甲醇、甲醚、甲酸、丙酮、合成氨、用煤重油或天然气制取生产氮肥等工业;耐火材料、玻璃、陶瓷、建筑材料等工业使用的窑炉、煤气发生炉。内燃机尾气中也含一氧化碳。 93 续 一氧化碳中毒(非高原)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分为轻、中、重度中毒,轻度中毒出现剧烈头痛、眩晕、心悸、胸闷、耳鸣、恶心、呕吐、乏力、精神不振、嗜睡、意识模糊等; 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意识障碍表现为浅至中度昏迷; 重度中毒,深度昏迷或有下列症状之一者:脑水肿、肺水肿、休克或心肌损害、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局部脑组织损伤引起振颤等锥体外系症状。 急性一

43、氧化碳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脑缺氧引起的损害症状;少数患者可有迟发性神经精神症状。中毒后,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障碍恢复后,经过26天的“假愈”期又出现严重神经症状,如痴呆状态、帕金森综合征表现,如偏瘫、大小便失禁、矢语、矢明等。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低浓度的一氧化碳,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心律失常、心电图改变等。94 续 一氧化碳中毒(非高原) 急救与治疗: 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有条件的应立即吸氧。中毒较重者最好给予高压氧治疗。 积极防治脑水肿,预防并发症。 对迟发性脑病患者可采用吸氧治疗,最好采用高压氧治疗,同时可用糖皮质激素、血管扩张剂等治疗。 其他对症治疗、支持治疗

44、。 预防措施:对接触一氧化碳的劳动者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氧化碳发生点应密闭,保持车间通风。 检修管道及进入高浓度一氧化碳场所前,应采用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作业时要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95 铅中毒 理化特性: 蓝灰色金属,有延展性。不溶于水,溶于稀盐酸、硝酸,加热至400500度时产生大量铅蒸气,在空气中迅速氧化成氧化亚铅,凝集成烟尘。 接触机会: 铅矿开采中接触硫化铅,进入胃后转化为氯化铅而吸收;铅冶炼是铅工业中危害最大的。熔铅、制铅、浮板及修理蓄电池都可接触铅。由于铅化合物多具有特殊颜色,常用于油漆工业,铅油漆在砂磨、刮铲、焊接、熔割时,可产生铅烟、铅尘;印刷业中的铅字回炉、铸铅字、排

45、字等工种可接触大量铅;塑料、陶瓷、玻璃、景泰蓝、搪瓷、农药、锡焊等工业生产也可接触铅烟、铅尘。 96 续 铅中毒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少见,多因消化道吸收引起。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腹胀、阵发性腹绞痛、便秘或腹泻、头痛、血压升高、出汗多、尿少、面色苍白。重者发生中毒性脑病,出现痉挛、抽搐、甚至谵妄、高热、昏迷和循环衰竭。此外可有中毒性肝病、肾病及贫血。也可出现麻痹性肠梗阻。 慢性中毒:早期症状常不明显,多表现为类神经症,可有腹部隐痛、腹胀、便秘等。病情加重时,可出现腹绞痛、贫血和轻度周围神经病。重者可有千麻痹、中毒性脑病。 治疗:驱铅使用金属鉻合剂如依地酸二钙钠(CaNa2EDTA)、二巯

46、丁二纳(Na-DMS)、喷替酸钙钠(CaNa3DTPA)。 对症治疗:腹绞痛时,可用10%葡萄糖酸钙1020mL静注。次外尚可注射阿托品、口服钙剂和维生素C等。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 97 续 铅中毒 预防措施: 严加密闭,提供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设施。穿防毒工作服,戴防护手套。提供淋浴设施。属粉尘或烟。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及时換洗工作服。浓度超标时,佩带过滤式防尘口罩或电动送风式呼吸器。 98 氟化氢中毒 对上呼吸道粘膜有损害作用,高浓度吸入或灼伤后经皮肤吸收可引起窒息、中毒性肺炎。 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形成氟化钙使体内钙磷代谢紊乱,对骨骼和牙釉质造成损害,可致人牙齿和骨骼氟中毒,表现牙齿发

47、黄、松脆脱落和腰腿痛、骨关节畸形。 沥青烟危害 主要以煤焦油危害最大。由于沥青中含有荧光物质,其中含有致癌物质3.4苯并比高达2.5%-3.5%,高温处理时随烟气一起挥发出来。99 预防措施: 严加密闭,提供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设施。穿防毒工作服,戴防护手套。提供淋浴设施。属粉尘或烟。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及时換洗工作服。浓度超标时,佩带过滤式防尘口罩或电动送风式呼吸器。 100 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防治 中暑 在高温作业环境中,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称为中暑。 接触机会: 高温存在于热加工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炼

48、钢、轧钢;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陶瓷、玻璃、搪瓷、砖瓦、水泥等烧制;火力发电的汽机、锅炉等。此外,印染、造纸、制药等工业中,液体加热、蒸煮或蒸汽夹套加热,形成高温高湿作业环境。 101 续 中暑 临床表现: 中暑先兆,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加快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3个类型,亦可出现混合型。 热射病:是最严重的中暑类型,病情危急,死亡率高,一般在1718之间,其中80死亡者年龄在50岁以上,但也有相

49、当数量的年轻人。临床表现的主要特点为高热及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这类疾病易与夏秋季节发生的流行性感冒相混淆。 热痉挛:临床表现主要特点为肌肉痉挛,一般体温正常。 热衰竭:也称为热晕厥或热虚脱,临床表现以呼吸循环衰竭症状为主。 102 续 中暑 急救和治疗: 发现中暑者后,首先使患者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解开衣服,安静休息,并给予含盐的清凉饮料;必要时,可采用刮痧疗法,或针刺合谷、曲池、委中、百会、人中等穴。同时进行对症治疗,体温升高者,用冷水擦身,以帮助散热;有头昏。恶心、呕吐和腹泻者,可服用霍香正气丸;呼吸循环衰竭者,给予葡萄糖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并可注射呼吸循环中枢兴奋剂。

50、重症中暑,在进行紧急抢救后必须立即送医院进一步治疗。治疗原则是:降低过高体温,一般冰浴能有效降低体温,但必须不断磨擦四肢皮肢,以保持皮肤血管扩张,促进散热,同时也促使外周已冷却的血液流到过热的脑部及内脏,以减轻细胞损害。在物理降温的同时,还可采用氯丙嗪等酚噻嗪类药物降温。纠正水、电介质和酸碱平衡紊乱,积极防治休克、脑水肿等。 103 续 中暑 防暑降温措施: 隔绝热源控制高温,可采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其中以水隔热效果较好; 通风,可采用自然通风,如采用避风天窗通风、安装排气罩、机械通风等; 及时补充水、盐、营养及维生素; 加强个人防护,在有辐射热的场所和露天阳光下劳动,可穿防护服,如铝箔服

51、对辐射热有良好的防护效果;露天作业者应戴宽边草帽、穿长袖衣服; 体检,对高温作业劳动者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如发现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病、内分泌疾病、汗腺分泌功能障碍及体弱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加强观察、减轻工作或调离工作的调整; 制定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安排一定工间休息时间,休息地点应选择温度较低、通风好的场所。保证高温作业者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合理的营养等。104 噪声聋 在长期接触强噪声的工作场所中,对听力产生影响,使听力损伤甚至发生永久性听力丧失,这种听力丧失称噪声聋。 噪声,是指工作场所中不需要、使人厌烦或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嘈杂声音。强噪声,是指能导致听

52、力受损的噪声,其损害的危险取决于声强(以dBA测定)和接触时间。噪声的职业性接触允许限值详见表。 持续噪声接触强度限值持续噪声接触强度限值噪声强度:分贝(dBA) 每日持续接触时限(min)8588919497100103106109112 4802401206030157.5421 注:适用于每周40小时工作制。105 续 噪声聋 接触机会: 工作场所中各种机床、纺织机、球磨机、碎石机、轧钢机、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发电机、变压器等,都可产生噪声,均可损伤人的听力。 临床表现: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短时间接触强噪声,可有耳鸣、听力下降;长期接触强噪声,可出现听力损伤及噪声聋。另外,可有

53、头痛、头晕、耳鸣、心悸、记忆力减退、睡眠障碍、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 如果长期处在强噪声环境中,低频听力将丧失。最后,逐渐发展为噪声聋,患者将不能听到正常的谈话,影响与他人正常交流,生活质量将受到影响。噪声聋患者一般同时伴有耳鸣,一侧或两侧耳朵常伴有高频的响声和嗡嗡声,这是由于刺激耳蜗内神经细胞引起的。持续性耳鸣会影响睡眠,并导致心理障碍。 噪声作业; 定期对作业员工进行听力测试等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06 续 噪声聋 预防措施: 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 2)中,对工作地点和非工作地点的噪声卫生限值有明确规定。为使噪声达到国家卫生限值标准,可采取以下措施:

54、 控制噪声源 工厂噪声车间应与其他工作场所有一定距离;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减少不必要的噪声。 控制设备的噪声 对设备采取隔声、 消声、吸声措施,如安装隔音罩、消声器等。 加强个体防护 接触强噪声的劳动者应佩戴耳塞、耳罩等听力保护用品。 进行就业前体检及定期体检 凡有听觉器官、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职业禁忌者,不宜从事噪声作业;定期对作业员工进行听力测试等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107 第四节第四节 职业健康管理暂行规定职业健康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自2009年9月1日施行。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的

55、执法主体地位,为安全监管部门履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一、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二、二、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108 一、一、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进入被检查单位及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了解有关情况,调查取证; 查阅、复制

56、被检查单位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资料,采集有关样品;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职业危害防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109 二、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 企业是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主体。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职业安全健康。110 组织机构、人员及培训 企业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

57、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111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

58、治制度。112 申报与监督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告栏与警示标识 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企业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113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 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59、。 企业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114 防护设施正常使用 企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现场检测与整改 企业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

60、,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115 新科技的跟踪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企业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61、。116 告知合同与工伤保险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企业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企业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企业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者终止与从业人员所订立的劳动合同。117 职业健康管理 对接触职业

62、危害的从业人员,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 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从业人员离开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

63、章。118 (十一) 事故处理报告 企业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十二) 许可制度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119 第五节 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7号公布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9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

64、管理局(宁安监法规发【2009】319号)关于印发全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办法及通知对职业场所危害申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120 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一、申报意义一、申报意义 二、申报范围二、申报范围 三、申报内容三、申报内容 四、申报内容四、申报内容 五、申报方式五、申报方式 六、申报要求六、申报要求 121 一、申报意义 职业危害申报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有助于引导企业掌握本企业的职业危害情况,做好防控工作,也有助于安全监管部门掌握辖区内职业危害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工作。

65、122 二、申报范围二、申报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为准。123 三、申报内容三、申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

66、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见申请表: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 四、申报管理四、申报管理 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135 五、申报方式五、申报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生产

67、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136 六、申报要求六、申报要求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

68、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137 第六节第六节 职业危害典型事件案例职业危害典型事件案例138 案例一 2002年4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一些乡镇发生了外地农民工苯中毒的严重事件。造成人死亡、人患白血病。 朱镕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此案可能带有全国性(北京丰台区已发现类似事件),为了保护劳动人民生命健康,严明法纪,必须首先严厉惩处有关人员,对非法经营(均为地下工厂,无证生产)、偷税逃税、使用童工、无视劳动保护害人致死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治罪;

69、二要保护劳工利益,责令涉案企业、工场发还工资,给予民工补偿,对中毒致死人员给予抚恤费,致病者给予医疗赔偿;三要举一反三,加强劳动保护立法,对使用苯类有毒物质作为溶剂的胶粘剂、装饰材料等的企业,必须规定明确的劳动保护条件(如产品质量认证、车间通风条件、检测手段等)。最后应将此事通报全国,要求各省、区、市组织全面检查,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对人民生命健康负责,对违法违规、伤天害理者绳之以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 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社会保障部、总工会等七部委的专项整治。 139 续 案例 案例二 2003年8月,贵州等地到福建省仙游县务工的农

70、民,返乡后被确诊患有矽肺病155人,继续务工201人,14人患有矽肺病严重的职业病。 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执法,对不顾工人生命安全的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并要公开通报,以儆效尤。 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局、全国总工会等7个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福建省仙游县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案例三2009年3月,云南昭通市水富县向家坝镇50多名曾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沟乡砂石厂打工的返乡农民工,患上“怪病”并已有12人死亡。 140 续 案例 案例三案例三年月,广东省卫生厅接到省妇联反映后,立即对广东东莞安加鞋厂进行调查,有名女工被确诊为慢性正己烷中毒,较重

71、者出现双脚无力、肌肉痉挛样疼痛、肌肉萎缩甚至瘫痪。 案例四案例四年月,温州市瓯海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其弟陈某(岁)在温州市三洋盛凯鞋材加工厂从事鞋底清洗工作个月后患病死亡。卫生部门立即对该厂作业场所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厂使用的清洗液中含有的纯苯(剧毒),车间苯浓度超标近倍。 141 续 案例 案例五 2009年7月,河南省农民工张海超,今年28岁,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后来经医院检查告知他得了“尘肺”,他就怀疑是在工厂得了“尘肺病”。从2007年8月开始,为了弄清病情,他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142 谢 谢!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951-39990030951-3999003 Tuesday, July 30, 2024 5月18日开始撰稿27日完成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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