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公司业务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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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交 通通 银银 行行公司业务公司业务 培训培训公司业务概况n1.部门职能n2.组织构架n3.人员概况公司业务客户和业务范围n1.客户定位n2.业务范围n3.发展趋势我行主要业务品牌我行主要业务品牌-蕴通财蕴通财富富:结算通:融资通:投行业务:理财通:代理通:离岸银行业务:零售业务结结 算算 通通企业网上银行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外汇汇款进口信用证出口跟单托收旅行支票“报关一点通”网上支付系统本外币一体化实时汇兑系统商业承兑汇票支票托收承付出口信用证光票托收进口代收银企通企业网上银行 一、定义一、定义 企业网上银行是通过因特网,在企业与我行间架起的一条安全快速通道,使企业突破时间限制,跨

2、越地域界限,只需敲击键盘,所有查询、支付要求均将轻松完成。 二、特点和优势二、特点和优势 (一)全面完善的系统功能,全天候365天24小时服务,可提供离线操作; (二)值得信赖的网络安全体系,采用CFCA证书认证体系,CFCA(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是由人民银行牵头和13家商业银行联合组建的,是目前国内最具权威的金融认证机构; (三)可定制用户的操作权限和模式,有效控制网上银行的操作风险; (四)一站式的服务功能:及时清晰的资金信息报告;简便的流动资金头寸管理;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优化总体财务资源,降低财务运营成本; (五)友好的中英文操作界面,简便的因特网联接和操作方式,通用的浏览器软件,无需升

3、级安装; (六)提供功能自由组合和定制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企业网上银行三、业务功能三、业务功能(一)账户查询1、可实时查询本外币、存贷款、定活期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明细;2、可实时查询票据交易明细;3、可实时查询异地的分子公司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明细;4、可打印、下载有关帐户信息的报告。(二)转账支付1、可实时接受客户指令,实现对外付款;2、可在我行系统内实现实时转账;3、可在集团企业内部单位间实现资金的回笼与下划;4、可将企业财务系统中的批量支付指令上传至网上银行。(三)其他1、可将员工工资等个人收入发入太平洋卡;2、可查询银行各类业务到期信息。四、申办程序四、申办程序(一)填写企业网上银行用户申请

4、表、企业网上银行签约账户登记表;(二)与我行签署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协议;(三)提交有关资料等。本外币一体化实时汇兑系统 一、定义一、定义 我行本外币一体化实时汇兑系统,是代替人民币电子汇兑和外汇电子汇兑系统,以实现内地联行之间人民币、外汇资金划拨、异地结算和代理收付等联行业务电子化的重要工具。 二、功能和特征二、功能和特征 (一)一体化 本外币电子汇兑系统在系统中合一处理,业务涵盖了人民币汇兑业务、个人汇款业务、托收承付业务、委托收款业务、储蓄托收业务、信用卡业务、银行汇票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和外汇汇入汇出业务、外汇买卖业务、票汇业务和外汇储蓄托收业务等。 (二)实时性 提供“通汇行实时发送加

5、急业务、汇兑中心实时转发、收报行实时接收来账”的实时汇兑功能,做到普通业务当天到达,加急业务2小时内到账,能满足客户资金快速到账要求。 (三)安全性 本外币电子汇兑往账数据(或信息)混合打包、加押发送,来账数据(或信息)也一同接收、核押、登记,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银行汇票 一、定义一、定义 银行汇票是指我行签发的,由我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特点二、特点 (一)适用范围广泛,使用灵活,兑现性强,票随人走,凭票购货,余款自动退回,可背书转让; (二)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三)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用于支取

6、现金(申请人和收款人均须为个人)。 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银行汇票,特别适用于异地采购的结算。 四、申办程序四、申办程序 申请人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我行受理申请并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一、定义一、定义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委托我行在指定日期内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特点二、特点 (一)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 (三)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四)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

7、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我行申请贴现; (五)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三、申办条件三、申办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承兑汇票 一、定义一、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由我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特点二、特点 (一)承兑期长(最长为6个月),使用它结算可以缓解付款人资金紧张的状况;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三)流通性强,银行承兑汇票既可背书转让,也可向我行申请贴现; (四)使用地域广,适用于同城和异地结算; (五)金额大,我行承兑的商业汇票,每张票

8、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 (六)手续费低,我行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 三、申办条件三、申办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与我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须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四、申办手续四、申办手续 (一)承兑申请人提交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购销合同和有关财务报表; (二)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署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收取保证金或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 (三)申请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我行办理承兑手续。支 票 一、定义一、定义

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我行(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分支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种类二、种类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普通支票三种。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帐”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付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三、特点三、特点 (一)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 (二)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三)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四、适用范围四、

10、适用范围 同城票据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一切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五、申办程序五、申办程序 (一)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 (二)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人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三)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委托收款 一、定义一、定义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我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二、特点二、特点(一)无起点金额限制;(二)同城、异地均可使用;(三)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四)付款期限为3天(付款人收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办理划款时,付款人账

11、户不足支付的,通过我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四、申办程序四、申办程序收款人填制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连同有关债务证明提交我行,委托我行向付款人收款。托收承付 一、定义一、定义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我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其开户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二、特点二、特点(一)托收承付每笔起点金额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起点金额为1000元;(二)适用于异地结算;(三)托收承付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四)承

12、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由收付双方商量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五)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六)逾期付款,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一)收、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二)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三)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

13、方式。四、申办程序四、申办程序收款人填制邮划或电划托收承付凭证,连同有关发运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和交易单证送交我行,委托我行办理收款。外汇汇款 一、定义一、定义 外汇汇款是指银行应汇款人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汇款人的资金,通过联行或代理行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包括国外汇入汇款和汇出汇款。 二、汇款的方式二、汇款的方式 (一)电汇 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通过SWIFT委托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汇款的汇款方式。其特点是付款迅速。 (二)票汇 银行开出以代理行为付款人、以收款人为抬头人的银行汇票交由汇款人自寄收款人或自己凭票到代理行(付款人)领取汇款的汇款方式。特点是汇入行无需通知

14、收款人前来取款,收款人所持汇票也可按规定手续背书转让。 三、功能和特点三、功能和特点 (一)外汇汇款适用于各种款项和各种业务的结算; (二)相对于现金结算,通过银行汇款费用低、速度快、安全方便。 四、汇出汇款申办程序四、汇出汇款申办程序 (一)客户提交有关凭证,填写汇款申请书,汇款申请书应内容完整、印鉴齐全、字迹清晰;以外币现钞汇出的,要提交外币现钞; (二)我行对汇款申请书、及汇款的有关凭证进行审核; (三)我行在落实汇款申请人的汇出资金后,缮制汇出凭证,选择汇出路线,汇出款项。 五、汇入汇款的申办程序五、汇入汇款的申办程序 (一)我行收到境外代理行划来的款项后,进行登记,并进行汇入汇款申报

15、编号; (二)我行对汇款凭证进行审核,缮制入账通知书,并及时入账。出口信用证 一、定义一、定义 (一)出口信用证通知是指我行收到国外来证及其项下修改,经核实其真实有效后,立即通知信用证受益人(国内出口商)的一项业务。客户若有需求申请打包贷款,我行可以根据情况为其办理打包贷款。 (二)议付是指我行根据开证行授权买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及单据,为信用证受益人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并保留追索权的业务。一般而言,我行对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均按收妥结汇的方式办理。受益人如提出申请,我行可根据情况为其办理出口押汇。 (三)保兑是指我行对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加以保兑,保证在受益人向我行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时承担第一

16、性付款责任。 (四)转让是当通知客户的信用证为可转让信用证时,由第一受益人向我行提出转让申请,经我行审查同意后,我行向第二受益人出具转让通知书。 二、申办条件二、申办条件 (一)出口信用证的通知、议付和保兑业务的申请人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资公司和三资企业。 (二)出口信用证转让业务的申请人条件为:办理出口信用证转让的企业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都必须具有出口经营权,同时信用证必须是可以转让的信用证。 三、业务特点三、业务特点 (一)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降低信用风险。 (二)出口商可通过单据控制货权。 (三)我行拥有遍布全球的代理行网络,满足您各种查询/催收/信用证通知的需要。 (四)我行可以

17、为您提供多种出口信用证项下的资金融通方式。进口信用证 一、定义一、定义 进口信用证是指我行(开证行)根据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受益人)开具的, 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无条件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是比较完善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为出口商安全收款、进口商安全收货提供了保障。 二、开证条件二、开证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 (二)企业经营的进口商品在批准经营的范围之内,并办好有关批准进口手续等批件; (

18、三)进出口双方选择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 (四)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及其它形式的担保,对于资信良好的优质客户,可免收保证金。 三、业务特点三、业务特点 (一)我行开立信用证手续简便、迅速快捷; (二)客户可采用非全额保证金开证,减少流动资金占用,方便周转; (三)我行可为客户办理多种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融资业务。光票托收 一、定义一、定义 光票托收业务是指出口商(委托人)将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票据交给我行,委托我行向付款人或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 二、申办程序二、申办程序 (一)企业向我行提交票据和光票托收申请书; (二)我行审查票据和托收申请书,选择托收方式,确定代收行和索汇路线; (三

19、)我行缮制托收委托书,委托国外银行收款,在收到代收行的贷记报单后,按照不同的托收方式进行款项的解付。 三、业务特点三、业务特点 (一)一般用于货物尾款、代垫费用、佣金; (二)手续便捷,托收时间短,缩短资金在途时间; (三)可办理贴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出口跟单托收 一、定义一、定义 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出口商业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收行并通知国外进口商付款或承兑的一种结算方式。 二、业务特点二、业务特点 (一)付款方式较为宽松,使您在签署合同时更为主动; (二)手续简便,缩短交货周期,提高效率; (三)我行拥有遍布全球的代理行网络,满足您各种查询/催收的需要; (四)我行可为您提供

20、多种出口跟单托收项下的融资业务。 三、申办程序三、申办程序 (一)企业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填写托收申请书; (二)我行审查单据和托收申请书,根据客户要求选择代收行,确定索汇路线; (三)我行缮制托收委托书,向国外代收行寄送单据,在境外付款人付款(承兑后付款)后,办理结汇。 (四)如果在合理时间内未收到国外进口商应付款项,我行将主动为出口商办理催收。进口代收 一、定义一、定义 进口代收是指我行在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向国内客户提示,并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赎单。 二、业务特点二、业务特点 (一)手续简便,速度快,效率高; (二)与信用证的强制性付款责任相比,在款项的支付上更为主动。 三

21、、申办程序三、申办程序 (一)我行在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托收委托书和单据后,对其进行审核; (二)审核无误后,按委托书要求,缮制进口代收通知书,及时通知国内付款人; (三)客户付款后,我行向其交单,并按托收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对外付款;对于承兑交单的,客户承兑后,我行放单,并将到期日迅速通知委托行,客户到期付款后,我行办理对外付款; 旅行支票 一、定义一、定义 旅行支票是由银行或大旅行社等发行机构印发的一种定额支票,专供旅客购买,用以备付国际旅途费用,旅客可携带并按规定向发行机构的联行、代理行及其他银行请求兑付。 我行目前办理运通公司发行的美元、日元、欧元、英镑、加元和澳元旅行支票的代售、兑付和挂失

22、与补偿手续。 二、功能和特点二、功能和特点 (一)一般不受日期限制,可在全世界通用; (二)面额固定、兑取方便、携带安全,可挂失补偿; (三)持有人可以使用旅行支票消费,或在指定银行兑现。 三、代售旅行支票程序三、代售旅行支票程序 (一)我行根据相关外汇政策审核客户资料,对符合购买旅行支票规定的,我行将给予办理,并将旅行支票连同“购买合约书”的客户联一并交给购票人; (二)购票人填写一式四联的“购买合约书”,在合约的签署栏上签名,交纳购票款项和代售手续费; (三)购票人当场在每张旅行支票“预签栏”签名。融融 资资 通通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出口保理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出

23、口押汇打包贷款信贷证明银团贷款国内信用证本外币固定资产贷款应收账款转让商业汇票贴现福费廷出口买方信贷进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担保业务非标准仓单质押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一、定义 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无法由自有资金满足时,向我行申请的授信品种。 二、贷款的币种、期限和利率 (一)流动资金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日元等主要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流动资金贷款分为短期和中期两种。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为13年。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汇

24、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 三、贷款种类 (一)信用贷款 借款人不需要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其信誉向我行申请的贷款。 (二)保证贷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三)抵押贷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四)质押贷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力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四、申办条件 (一)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贷款卡; (二)有符合

25、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三)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营业绩良好,借款用途符合我国政策法规,能产生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本息; (四)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保证企业;有属己及第三人财产或权利作为抵押或质押。符合我行信用贷款规定的借款人,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可免除担保; (五)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帐户,并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本行信贷和结算监督; (六)申请外汇贷款的企业还应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有关条件。 五、申办程序 企业初次向我行申请借款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借款申请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借款金额、借款

26、期限、还款方式及来源、担保方式等; (三)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和借款单位的贷款卡原件; (四)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五)借款单位、担保单位上年末和近期的财务报表; (六)借款用途资料,如购销合同、海关报关单等; (七)抵(质)押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在本行接受客户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并审批后,与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等合同文件。本外币固定资产贷款一、定义 本外币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企业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开发等投资活动中按规定比例

27、筹集自有资金后,向银行申请的中长期贷款。 二、贷款的币种、期限和利率 固定资产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日元等主要可自由兑换的货币。项目贷款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年,其中,基本建设贷款一般为五至七年,技术改造贷款和科技开发贷款一般为三至五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汇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 三、申办条件 (一)(一)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产业政策,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国家有权机构批准,并已列入省(市)政府部门的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有较强的中长期偿债能力; (

28、三)一般拥有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资本金; (四)能够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贷款担保。 四、申办程序 企业向我行申请项目贷款,除了向我行提供相同于流动资金贷款的各项申请材料外,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项目有关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及有关协议书、方案; (二) 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证明; (三)其它我行要求的资料。 小企业“展业通”n“展业通”是交通银行为扶持和服务小企业发展壮大,适应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别推出的一系列专项信贷和结算的金融服务产品,通过优化的审批流程,为小企业展业提供优质高效、快速融通的金融服务,具有适应小企业金融品种全、服务效率高等诸多特点。 n1.贴近小

29、企业。n2.服务方法新。创新授信额度使用方式和还款方式,如提供在一定时间和金额内随时提款,随时偿还的循环使用方式以及根据小企业的现金分期回流特点,提供整贷零偿、零贷零偿的方式,减轻小企业集中还款的资金调度压力。n3.信贷品种全。针对小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全方位地设计、开发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品种,以满足不同类型小企业在不同时期的需求,为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信贷服务支持。n4.担保方式多。n5.审批效率高。n6.使用成本低。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一、定义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指我行为解决出口企业退税款未能及时到帐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该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

30、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二、功能和特点 (一)为客户解决了因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的短期资金困难; (二)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三)在我行对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不需要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三、金额、期限及利率 (一)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利率参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四、申办条件 (一)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经当地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和外经贸主管部门等批准,申请人已在我行开立出口退税专用账户; (三)我行信用评级在AB级及以上; (四)进出口业务正常,无任

31、何偷骗税行为,出口收汇核销纪录正常,无逃套汇及其他违反外汇管理政策的行为; (五)出口退税申请已获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 五、申办程序 企业申办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除向我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向我行提供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额度申请书; (二)向我行提供国家税务局印制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经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年审的出口退税稽核资料收文本,经当地国税部门年审的退税资料收文本。 (三)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应收帐款转让 一、定义 应收帐款转让是指我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帐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帐款转让的融资便利。在受让

32、期间,我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帐款,如在规定期限内我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帐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二、功能和特点 (一)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 (二)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三)为企业的赊销提供了便利。应收帐款转让三、申办条件 (一)转让人应符合的条件: 1、原则上是我行信用评级为AB级以上的优质客户; 2、经营状况良好,经营的产品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3、符合我行规定的免担保借款人资格; 4、应本行要求能如实提供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购货商名录及资信等情况; 5、转让人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受理的应收帐

33、款须符合的条件 1、转让人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帐款; 2、产生于合法真实的、无贸易纠纷的商品交易; 3、转让人与购货商已签订了销售合同,且已出具该销售合同项下的销售发票和发货证明; 4、应收帐款原则上属于30天内新发生的。 四、申办程序 转让人除向我行提交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之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提交应收帐款转让业务申请书,并附应收帐款明细清单; (二)提交销售合同正本或副本,应收帐款的商业发票和发货证明; (三)提交购货商的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四)我行审批同意后,与转让人签订应收帐款债权转让协议; (五)转让人应在协议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应收帐款转让通知书

34、原件提交购货商,将复印件提交我行留存。 法人账户透支 一、定义 帐户透支是指根据我行与客户订立协议,向其提供在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以外,在核定的额度内透支款项用以弥补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临时支付不足的融资便利。 二、功能和特点 (一)客户一旦与我行签订了协议,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随时发生透支,并可随时归还透支款项,免去了借款和还款的繁琐手续; (二)可节约企业的财务成本,方便了企业的资金管理; (三)弥补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临时支付不足。 三、期限、利率、计息 (一)透支期限是客户连续透支、未发生清偿的时间,一般掌握在10天以内,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二)透支利率一般采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1年期人民币

35、贷款利率(含浮动)执行; (三)帐户透支按日计算积数计息。该积数以当日最高透支余额计算。法人账户透支 四、申办条件 (一)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基本条件; (二)企业财务状况优良、管理规范,主要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或是我行重点争取的对象; (三)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或满足我行要求的有关条件; (四)透支用途仅限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临时资金不足。 五、申办程序 企业申办账户透支业务,除向我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向我行提交账户透支申请书; (二)我行在审核同意,并落实有关担保后,与客户签订公司客户帐户透支协议书。商业汇票贴现一、定义 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

36、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合法持有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而将票据转让给我行的票据行为。 二、期限及利率 (一)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到期日遇假日顺延,但应加计计息天数)。 (二)贴现利率依照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利率执行。 三、申办条件 (一)满足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 (三)贴现资金用于企业正常周转之用。 四、申办程序 (一)提供我行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有关材料; (二)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前手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 (三)领取并填妥一式二份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四)填妥一

37、式五联贴现凭证,并在第一联加盖企业预留银行印鉴; (五)提交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必须是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必须是第二、第三联),并已作成转让背书; (六)我行审批同意贴现后,与贴现申请人签订贴现合同、保证合同或抵(质)押合同等合同文件。出口保理一、定义 出口保理指我行(保理商)对以赊销(O/A)、承兑交单(D/A)付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出口商提供包括资信调查、坏帐担保、货款催收、销售分类帐管理以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的一项业务。 二、功能和特点 (一)销售分户账管理:保理商会根据出口商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账单等资料,

38、协助出口方进行销售管理; (二)应收账款的催收: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账款催收,保理商会根据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三)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保理商会为进口商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对于出口商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最高为100的坏账担保; (四)贸易融资:保理商授予出口商保理信用额度,出口商在保理协议规定时间内发货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可获得最高比例达到发票余额80的融资。 (五)对出口商的益处:锁定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获得灵活的贸易融资便利,解决因赊销引起的现金流不足,加速资金周转;以灵活的支付方式为营销手段,促进销

39、售量和利润的增长;降低了企业部分非生产性管理费用,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于生产和销售。 出口保理 三、申办条件 (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法人; (二)以信用方式(赊销O/A或承兑交单D/A)向国外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三)与国外进口商之间无任何从属、控股关系,且不是同一集团成员; (四)信用方式的年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应收帐款的信用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 (五)交易合同无禁止应收帐款转让的相关条款; (六)有融资需要的企业在我行的资信评级一般为BA级及以上。 四、申办程序 (一)出口企业向我行提供营业执照和外经贸批文的复印件,信用方式下的海外客户名单和交易情况介绍,订单或销售合同的复印件,最

40、近三年经审计的年表、近期月报和季报、近一年应收帐款分类帐的细节; (二)根据我行的初步审核意见和报价,签定出口保理协议; (三)我行为企业的海外客户分别设立保理信用额度; (四)我行对有融资需要的企业设立出口保理融资额度; (五)企业根据我行的指示向海外客户发出书面通知; (六)企业向我行转让产生的应收帐款; (七)根据出口保理协议,我行承担对应收帐款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付款责任; (八)需要融资的企业在应收帐款转让后获得一定比例的资金融通。 福费廷一、定义 福费廷是指出口方银行对经进口方银行承兑或担保付款的票据进行无追索权贴现,使 出口商得以提前获得货款的贸易融资方式。 二、特点 (一)客户在

41、货物装运后即可得到出口货款,且银行对客户无追索权; (二)缩短客户资金回笼周期,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三、币种、期限和利率 (一)福费廷业务的贴现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币。 (二)办理福费廷业务的信用证远期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三)我行根据不同国家、地区开证行的风险程度确定福费廷业务的利率。 四、申办条件 (一)企业须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帐户,与我行保持稳定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往来一年以上,信誉良好,收付汇记录正常; (二)融资申请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三)出口信用证为远期议付信用证或承兑信用证,且其项下汇票须经开证行承兑。 五、申办程序 (一)企业填妥

42、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二)提交出口信用证及其项下全部修改、贸易合同副本、全套出口单据及签字、文件真实性的证明等文件; (三)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企业签订福费廷业务合同。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 一、定义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是指经财政部批准,我行将外国政府提供给我国政府的优惠贷款转贷给国 内客户和项目,以帮助其购买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服务的业务。 二、功能和特点 (一)使用外国政府转贷款的项目,最高可获得贸易金额100的融资; (二)贷款期限较长,且条件极为优惠,有效避免项目经营期间客户集中还贷的压力。 三、期限及利率 (一)外国政府贷款的期限一般都在5年以上,最长可达40年。 (二)外国政

43、府贷款的利率一般为无息或低息。 四、申办条件 (一)符合我行项目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已经国家计委立项,并由财政部纳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融资安排。 五、申办程序 (一)借款人向我行提供必要的借款人资料,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 (二)我行审查同意后应借款人要求向财政部出具转贷意向书; (三)借款人向我行提供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国家计划部门利用外资批复、财政部同意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中英文商务合同等文件,并落实担保; (四)我行审查上述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后,安排对外融资; (五)我行与外国贷款机构签署金融协议,同时与借款人签署转贷协议。出口买方信贷出口买

44、方信贷 一、定义 出口买方信贷是指我行将出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按一定条件转贷给国内进口方,以帮助其购买国外的技术、设备和服务的业务。 二、功能和特点 (一)进口方一般能获得贸易合同金额80%-85%的贷款,其余要支付现汇; (二)出口信贷只能用于资本货物和劳务,而不能用于进口原材料和消费品的货款支付。 三、期限和利率 (一)出口买方信贷的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 (二)出口买方信贷的利率为商业统一参考利率(CIRR),除支付利息外,进口方尚需向出口方银行支付管理费、承诺费和出口信贷保险费等。 四、申办条件 (一)符合我行项目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五、申办程序 (一)借款

45、人向我行提供必要的借款人资料,以及项目可研报告及其批复、国家计划部门利用外资批复、中英文商务合同等文件,并落实担保措施; (二)我行审查同意后,安排对外融资; (三)我行与外国贷款机构签署金融协议,同时与借款人签署转贷协。出口押汇 一、定义 出口押汇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出口押汇申请人)向我行(被授权议付银行)提交信用证及其项下全套单据,并质押给我行,我行审核通过后,向受益人提供短期融资并保留对受益人追索权的业务。 二、币种、期限及利率 (一)出口押汇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港元。 (二)出口押汇期限由我行按实际收汇天数计收押汇利息。 (三)押汇利率参照我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

46、申办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收汇纪录正常; (二)申请人必须获得我行授予的出口押汇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必须提交出口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全套单据,且原则上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四)申请人必须提交正本信用证,如该信用证项下有修改,必须同时提交全部修改。 四、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向我行申请出口押汇授信额度,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出口押汇合 同,并落实有关担保; (二)申请人填制交通银行出口押汇申请审批书,连同符合我行要求的信用证、单据、出口押汇合

47、同提交我行; (三)我行审核同意后,将出口押汇款项扣除议付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以原币或结汇方式划入申请人帐户。进口押汇 一、定义 进口押汇是指我行在掌握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货权的前提下,在申请人对外付款时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请人还本付息的业务。 二、币种、期限及利率 (一)进口押汇币种限于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和港币。 (二)押汇期限分为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押汇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按实际天数计。 (三)押汇利率参照我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申办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

48、,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二)进口商品必须是申请人主营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请必须获得我行授予的进口押汇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出申请。 四、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向我行申请进口押汇授信额度,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进口押汇合同,并落实有关担保; (二)申请人填写进口押汇申请书,连同符合我行要求的进口押汇合同、信托收据提交我行; (三)我行审核同意后,将进口单据交给申请人,并于付款日对外付款。 打包贷款打包贷款 一、定义 打包贷款是指我行凭境外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正本、按信用证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该信用

49、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备货、备料、生产、加工及装运等款项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 二、打包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 (一) 每笔打包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 (二) 打包贷款的利率,参照我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打包贷款的期限,自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证项下贷款收妥结汇日止,最长不超过半年。 三、申办条件 (一)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具备出口经营权,出口商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之内,出口收汇及核销纪录正常; (三)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无限制他行议付及不利于我行收汇的软条款。 四、申办程序 (一)向我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并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 (二)向我

50、行提供信用证正本及出口合同,如属代理应提供有关代理协议; (三)经我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保证或抵(质)押手续,与我行签订打包贷款合同。出口托收融资n一、定义 出口托收融资是指在托收项下,出口商委托我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因出口未收汇而形成了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向我行申请办理的资金融通业务。 二、种类 (一)D/P项下:指在出口托收付款交单方式下,出口商在委托我行代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同时,以提交的汇票及随附单据作质押品,由我行提供部分应收货款融资,并保留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待出口托收款项收妥后即归还我行借款的融资方式。 (二)D/A项下:指在出口托收承兑交单方式下,出口商委托我行寄出远期汇票和随附单据向

51、进口商托收,在收到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或代收行发来的承兑电(函)后,由我行叙作部分贴现并保留追索权的融资方式。 三、币种、期限、利率和融资比例 (一)出口托收融资的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元。 (二)出口托收融资的期限由我行根据实际收汇时间确定并计收利息,信用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 (三)出口托收融资的利率参照我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四)出口托收融资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 出口托收融资四、申办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出口托收收汇纪录正常;

52、 (二)申请融资的出口商品需是出口商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适销对路,质量可靠,原则上具有三次以上正常的收汇纪录,出口商与进口商已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且该进口商在以往的托收业务中付款纪录良好; (三)申请人必须获得我行授予的出口托收融资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出申请。 五、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向我行提出出口托收融资额度申请,我行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出口托收融资合同,并落实有关的担保; (二)申请人填制交通银行出口托收融资申请/审批书,连同出口合同、托收单据提交我行; (三)我行审核同意后,将融资款项扣除托收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以原币或结汇方式划入申请人帐户。信贷证明 一、定义 信贷证明是指申请人

53、在参与工程等项目建设资格预审、投标、履约时,向我行提出申请,由我行出具的一种融资证明,旨在证明申请人在承包工程中有能力从我行获得必要的信贷支持。申请人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向我行申请贷款,我行将按流动资金贷款的要求审查同意后,与申请人另行签订贷款法律合同文件。 二、金额和币种 (一)每笔信贷证明的金额一般为项目总标的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标的金额的30%。 (二)信贷证明的币种为人民币和美元、日元等主要可自由兑换的币种。 三、申办条件 申请开具信贷证明除满足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行的信用评级在AB级及以上(AB级以下的须落实100%保证金或本行存单质

54、押); (二)信贷证明项下的项目为省级及省级以上或世行支持的建设项目。 四、申办程序 申办信贷证明业务,除向我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提交资质等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 (二)提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三)提交“开具信贷证明申请书”; (四)我行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信贷证明协议,出具信贷证明.担保业务 一、定义 担保业务是指我行应申请人要求,以担保函、担保承诺函、担保合同、备用信用证等形式为申请人履行约定义务提供担保的业务。 二、担保的种类 我行提供的担保种类有:借款担保、透支担保、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担保、付款担保、来料加工担保、关税担保、保释金担保、

55、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留置金担保、提货担保、备用信用证等。 三、申办条件 (一)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可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担保,其中,三资企业应提供按中外方投资比例落实的反担保文件; (四)凡基本建设项下和技术改造项下的担保,必须符合我行项目贷款的条件; (五)凡申请为境外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必须符合国家的外管政策。 五、申办程序 (一)提交担保授信额度申请,并提供我行流动贷款要求的基本材料、近二年担保业务项下的履行情况; (二)对承包工程和部分贸易项下担保,申请人还需提供:标书、中标证明、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有关合同和保函格

56、式; (三)对固定资产、技改项目项下担保业务,申请人还需提供:交易基础合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合法批准文件、项目评估报告、担保所涉及各当事人情况及出具担保文件内容; (四)对船舶出口、进出口项下担保业务,申请人还需提供:交易基础合同、交易合法批准文件、保函格式; (五)我行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保函契约、反担保合同(保证、抵质押合同),向申请人出具担保函。 银团贷款n银团贷款是指我行与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贷款人在银团中有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等不同角色。 n银团贷款的价格由贷款利息和费用两部分构成,费用包

57、括:管理费(安排费、参加费)、承诺费、代理费、律师费等杂费。 非标准仓单质押n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是指客户以其所有的非标准仓单质押予我行,向我行申请授信,我行以贷款、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各种融资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客户贸易或生产领域配套流动资金需求的融资业务。 n申办条件n客户除满足我行授信业务的一般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n(一)具有经营质押仓单项下仓储物的资格和资质;n(二)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n(三)近三年连续赢利,无欠息、逃废债、逃套汇、骗税走私等不良资信记录;n(四)主营产品销售顺畅,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天数低于六个月;n(五)保

58、证对仓单及仓单项下的仓储物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不存在抵(质)押、挂失、争议、诉讼(仲裁)等瑕疵;n(六)保证仓单各项记载要素真实、准确、完整。 国内信用证n国内信用证业务是指,在国内商品贸易活动中,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我行开立的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n功能和特点n(一)信用证一旦开立,开证行即承担无不符点项下的第一付款责任,增强买方信用度;n(二)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是卖方提交符合标准的单据,加强了对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控制,有利于增进买卖双方的信任,促进达成贸易;n(三)信用证项下可叙做贸易融资,为买卖双方提供资金

59、融通。蕴通财略之投资银行业务 债务融资类债务融资类n短期融资券主承销n中期票据主承销n金融债主承销n公司债、企业债配套服务n债券衍生产品设计与发售蕴通财略之投资银行业务 权益融资类权益融资类n境内IPO配套业务n赴港上市保荐及配套n私募股权融资蕴通财略之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类资产管理类 n信托贷款类投资理财n权益类投资理财n债券类投资理财蕴通财略之投资银行业务 财务顾问与咨询类财务顾问与咨询类n常年财务顾问n专项财务顾问 资产证券化类资产证券化类理理 财财 通通单位活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单位外汇存款外汇结构性存款货币互换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交易对公理财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协

60、定存款委托贷款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外汇债券买卖与保管即期外汇交易掉期外汇交易单位活期存款 一、定义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客户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 二、账户种类 我行为单位活期存款客户提供帐户管理服务,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 (一)基本帐户 基本帐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1、开户手续 (1)客户向我行提交由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代码证书(副本

61、)或代码卡; (2)向我行领取、填制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或被授权人名章(附属单位还应加盖主管单位公章),连同单位印鉴卡一起送交我行; (3)我行审核后,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公章,编制银行帐号,一联留存,一联交存款客户; (4)客户应在开立帐户之日起二日内,将一联开户申请书送交或通过我行送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会计处); (5)领取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单位活期存款(二)一般帐户 一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 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

62、,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1、开户手续 (1)客户向我行提供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代码证书(副本)或代码卡、基本存款帐户开 户许可证; (2)其余开户程序与开立基本户相同。(三)专用帐户 专用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 1、开户范围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2、开户手续 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申报手续与一般存款帐户相同。 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 一、定义 单位定期存款是客户以短期不用的资金与我行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二、期限和利率

63、 单位定期存款存期分3个月、半年和1年三种,本金一次存入,由我行开具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并按不同利率档次分设帐户。 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万元,存款利息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日支取时,如逢法定假日,可以应存款单位的要求在假日前一天办理转帐,执行到期利率。到期未办理续存手续,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的,按原存

64、期开具新的存款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也可根据客户的意愿转为其他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 三、办理手续 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办理存款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 (一)客户签发转帐支票交我行,我行经审核无误并收妥后,开具一式三联“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第一、三联我行留存,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还客户作存款凭据。证实书上写明日期、企业名称、帐号、存期、金额、利率。 (二)定期存款到期,客户持加盖预留印鉴的证实书第二联向我行办理支取手续。 (三)定期存款到期后,可以办理续存手续。我行将收回存款证实书,结清利息,

65、并换发新的证实书,办理之日起息。 (四)存款证实书更换印鉴时,持客户单位公函和证实书原预留印鉴向我行办理更换印鉴手续。如发生存款证实书遗失、损毁、被盗而要求挂失的,我行将根据客户单位出具的要求挂止付的公函,查实存款确未被支付后,办理挂失手续,补开新的存款证实书。 (五)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应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说明提前支取的正当理由。 (六)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1、到期全额支取,按规定利率本息一次结清; 2、全额提前支取,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部分前提支取的不低于起存金额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利

66、率计付利息;若不足起存金额部分,则应按支取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清户。 单位通知存款 一、定义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种,单位选择通知存款品种后不得变更。 二、开户手续 符合开户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均可携带转帐支票或现金到我行办理通知存款业务,申请开立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帐户。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一)向我行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预留印鉴; (二)我行审核同意开户后,存入存

67、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存款应一次性存入; (三)我行为客户开出记名式单位通知存款凭证。 单位通知存款 三、支取和计息 (一)支取 通知支取时,客户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通知的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时,须填写支取通知书;以口头形式通知时,须在支取款项以前补交书面通知。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 对于部分支取: 1、如果客户部分支取后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 2、如果留存部分低于最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也可根据客户的意愿转为其他存款。 (二)计息 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通知存款如

68、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支取金额不足和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和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和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单位协定存款单位协定存款 一、定义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我行与客户订协议,约定结算帐户的每日留存金额,结算户每日余额低于最低留存额(含)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分段计息的存款。 二、期限和计息 (一)存期一次最长为四个结息期(一年

69、)。客户与我行可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存款期限; (二)结算户的最低留存额由客户与我行协商确定,一般为十万元; (三)协议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从利率调整日起,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透支利率按新利率分段计息; (四)按季结息。在一结息期内,单位协定存款结算户的每日余额低于最低留存额(含)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最低留存额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三、申办程序 (一)凡符合开户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在本行开立结算户的客户均可向我行提出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的申请; (二)我行审核同意后与客户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合同期为一年,到期时

70、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作自动延期。协议存款 一、定义 协议存款是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等特定客户开办的五年期以上单位定期存款,仅限于银行法人与特定企(事)业法人签订协议存款合同后,开立协议存款凭证。存款的利率水平、期限、结息、付息和支取方式及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特点: 协议存款属于定期存款,具有存款金额大、存款期限长等特点。 (一)保险公司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5亿元; (三)协议存款最低起存年限为五年期(不含

71、五年)以上。 三、开户手续 (一)向我行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预留印鉴,我行为其开户并开出记名式交通银行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并证注明“按交通银行与x x单位x x年x月x日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执行”。 (二)如果存户已有存款帐户或不开存款帐户,只需提交保险协议存款协议书,我行为客户开出记名式存款证实书即可。 委托贷款委托贷款一、定义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我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本金和协助收回本金的代理业务,其中,贷款用途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功能和特点(一)办理方便快捷,委托人、借款人在我行开户后即可办理委托贷款;(二)提

72、高了客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客户的闲余资金提供了增值的手段;(三)未发放的委托贷款资金,我行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活期利息;(四)我行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三、申办条件(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委托我行办理委托贷款;(二)委托人应在我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存款户,并根据约定将委托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三)借款人由委托人指定,并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四)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必要时借款人需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四、申办程序(一)委托人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与我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协议一般应包括总协议和单项协议,总协议由委托人与我行双方签订。单项协议由委

73、托人、借款人、我行三方之间签订;(二)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借款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书或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三)借款人需要用款时,需按委托贷款协议约定的手续办理。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一、定义 债券结算代理是指我行受申请人(金融机构法人和非金融机构法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托管帐户开户和销户、债券交易和结算、债券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等业务的行为。 委托交易是指委托人通过向我行下达交易指令,委托我行按照交易指令内容由我行寻找交易机会。委托结算是指委托人自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对手完成债券交易后,向我行下达结算指令,委托我行办理债券结算手续。金融机构法人,可选择委托交易和委托结

74、算两种交易方式。非金融机构法人,只能选择委托交易。 二、债券的种类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类人民币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金融企业债券、中央银行债券以及其他债券。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三、功能和特点 (一)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提供了间接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的机会,丰富了投资渠道; (二)提供专业性的债券理财服务; (三)及时提供债券市场各种权威的资讯和分析; (四)提供债券托管、交易结算、本息兑付和帐户余额查询等服务。 四、申办程序 (一)委托人向当地交行提出代理业务书面委托申请,并提供我行要求的有关资料; (二)交行总行审查同意后,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三份的债券结算

75、代理协议,在协议生效期间,委托人不得与其他银行签订代理协议; (三)委托人签署一式三份的债券回购主协议; (四)委托人在我行开设资金清算帐户; (五)我行代委托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债券托管丙类帐户,并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开户通知书”送达委托人; (六)委托人将交易指令和结算指令送达当地交行,由当地交行转送总行; (七)总行将委托人委托业务办理结果反馈分支行,由分支行反馈委托人。开放式基金代销 一、定义 开放式基金代销是指我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代销商,在我行的开放式基金代销网点为投资者提供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并提供相应配套服务的一项

76、业务。 二、开放式基金的特点 (一)组合投资,风险分散; (二)专业管理,专家理财; (三)买卖方便,流动性高; (四)投资额低;收益稳定。 三、我行的代销优势 (一)我行拥有优秀的代销业绩,目前代销的开放式基金数量在国内银行名列第一,有华安创新基金(中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夏债券基金(中国第一只纯债券开放式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基金(中国第一只指数型开放式基金)、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稳定类、周期类行业基金(伞型基金)、博时价值增增长基金(平衡基金)、融通新蓝筹基金(平衡基金)、国泰金鹰增长基金。 (二)我行目前在全国85个城市开办开放式基金的代销业务,投资者在我行各代销网点

77、均可享受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一站式服务。 (三)我行每日向投资者提供开放式基金信息查询、理财咨询等基金代销配套服务。 (四)我行拥有先进的客户服务理念和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已建立功能齐全的客户服务中心。 开放式基金代销 四、申办程序 (一)事先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二)经办人到我行代销网点柜面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交易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 1、经办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

78、复印件、印鉴;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三)开户同时起,便可在我行办理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等手续。 单位外汇存款 一、定义 单位外汇存款是指存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经济组织存入的外汇存款。 二、币种 我行目前开办的外汇存款币种包括美元、日元、欧元、港元、英镑、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加元、新加坡元等13种挂牌货币。 三、账户种类 (一)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该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和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该账户主要为资本项目下各类贷款、直接投资、证券投

79、资等专户,可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或资本项目支出。属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有:资本金户、国内金融机构外汇贷款账户、外债专户、还本付息专户、股票专户等。 四、存款品种 按存取方式不同分为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单位外汇定期存款。 单位外汇存款 (一)单位外汇活期存款(一)单位外汇活期存款 1、适用范围 境内机构可持当地外汇局核发的经常项目外汇核准件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到我行开立外汇帐户。 2、开户手续 (1)存款单位开立外汇帐户,应到我行索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两份,如实填写之后加盖与帐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依法人授权书内容加盖授权人名章;在“印鉴卡”上预留印鉴:即加盖单位财务

80、专用章和法人代表(或财务主管人员)名章,以上私章亦可选择以本人预留签字替代。 (2)存款单位还应提交: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和批文,如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等;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我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外汇活期存款帐户(起存金额不低于1美元或与其等值的外汇)。 3、支付方式 现有支取凭条、外汇付款凭证两种支付方式。 单位外汇存款 (二)单位外汇定期存款(二)单位外汇定期存款 1、存款期限 有7天通知、一个月、3个月、6个月、一年、二年六种存期。 2、开户手续 (1)已在我行开立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帐户的客户,如申请在同一营业网

81、点转作定期存款,可直接办理定期外汇存款的开户手续(限已开通外汇帐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分行)。 (2)未曾开立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帐户的客户,或在未使用外汇帐户管理信息系统地区的客户,或原在他行或我行不同营业网点开立有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帐户的客户,应按活期帐户的开户规定办理定期存款开户手续。 (3)在存款收妥后,我行为客户开具单位外汇定期存款证实书(下简称证实书),证实书不作抵押凭证,不得流通转让。 3、存取方式 我行提供约定期限、整存整取、利随本清、来去转帐四种存取方式。 4、起存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50元的等值外汇,其中七天通知外汇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的等值外汇。单笔定期300万美元以上含或

82、等值其他外币的存款为大额单位外币定期存款。 单位外汇存款 五、计息与结息 (一)单位外币汇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二)单位外币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外币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按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 (三)七天通知存款按支取日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和实存天数计息。实际存期不足七天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

83、计息;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大额单位外汇定期存款在到期日前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须事先征得我行同意。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若仍能达到大额外汇存款的起存金额要求的,则按原定大额存款利率计息;若存款金额不足大额存款的起存金额,则按小额存款同期限同档次利率计息,不再执行原定大额存款利率 (五)客户需与我行约定是否办理到期自动转存,未约定的定期存款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84、(六)大额单位外币定期存款的利率客户可以与我分支行协商确定,存款利率上限由总行制定并调整。外汇期权 一、定义 外汇期权买卖是一种权利的买卖。客户(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我行(期权的卖方)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外币,同时客户(期权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为取得上述权利,期权的买方必须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即期权费。由此,期权的买方获得了今后是否执行买卖的决定权,而期权的卖方则承担了今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外汇期权分为买权和卖权两种。买权是指客户(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我行买进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卖权是指客户(期权的买方)有权

85、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我行卖出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 我行仅提供欧式期权的交易,暂不提供美式期权的交易。欧式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才能行使是否按约定的汇率买卖某种货币的权利。目前,我行暂不受理客户卖出外汇期权的业务(已向我行购买外汇期权的客户除外)。 决定期权费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期权期限的长短;市场即期汇率与期权合同中约定汇率之间的差别;汇率预期波动的程度。 二、功能 外汇期权是所有金融工具中独特的一种,是原有的几种外汇保值方式的发展和补充。它既为客户提供了外汇保值的方法,又为客户提供了从汇率变动中获利的机会,它使客户有能力避免坏的结果,同时从好的结果中获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86、。 三、其他说明 (一)结构性存款的投资起点金额为等值300万美元。 (二)结构性存款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郎。 (三)客户叙做外汇期权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外汇结构性存款 一、定义 结构性存款是我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可用于套期保值和增加存款收益的投资工具。它是以外汇定期存款为基础形式(期限一般为1至12个月),通过与利率、汇率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来获得增加存款收益的机会。 二、功能 结构性存款既可以对汇率、利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又可用于增加短期资金收益,并且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存款的币

87、种、期限、目标收益率等。适用于有外汇存款并且希望增加存款收益的客户,和有外汇兑换需要的进出口业务的客户等。 三、其他说明 (一)结构性存款的投资起点金额为等值300万美元。 (二)结构性存款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郎。 (三)客户叙做外汇期权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四)客户须于结构性存款交易成交前将交易所需全额本金缴入开立在我行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该笔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客户须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客户不能全额缴纳的,我行不为此向客户提供授信。 (五)结构性存款交易一经叙做后一般不可撤销或提前终止。利率

88、互换 一、定义 利率互换又称“利率掉期”,是指我行与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相同外汇币种不同利率形式的资产或债务相互交换。 如: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间的相互转换或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间的相互转换。 浮动利率的计息基础一般选用LIBOR(伦敦同业拆放利率),利率设定日为每一利息计算期前两个工作日,利息交换方式为差额交割。利率互换不涉及本金的交换。 二、功能 利率互换是一项常用的保值工具,通过利率互换,客户可以将一种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转换为另一种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一般客户可根据对国际资本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进行相应方向的利率互换交易。如:当客户判断利率看涨时,可选择将浮动利率债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以减少

89、支出;当判断利率看跌时,则可选择将固定利率债务转换为浮动利率,从而达到规避利率风险,降低债务成本的目的。 三、其他说明 (一)利率互换起点金额一般为等值500万美元,也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另定。 (二)利率互换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郎。 (三)客户叙做利率互换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四)利率互换期限一般最长做到5年,但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进行变通安排,延长最长期限。 (五)客户须于利率互换交易成交前逐笔将我行规定金额的外汇资金缴入开立在我行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该笔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客户不能全额缴纳履

90、约保证金的,可以通过占用我行对其的授信来弥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我行有权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授信以及授信的额度。 (六)利率互换交易一经叙做后一般不可撤销或提前终止。 货币互换 一、定义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将债务/资产从原来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我行根据客户的“货币互换”需求可选择期初、期末是否需要进行本金互换。一般流程为:期初互相交换指定货币的本金(可选择不交换),通常以即期汇价进行;期中互相交换指定货币的利息,可以是固定利率与固定利率间交换、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间的交换,也可以是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间的交换;期末互相交换指定货币的本金,以期初订下的汇价进行,方向与期初相反。

91、 二、功能 货币互换主要用于控制中长期汇率风险,把以一种货币计价的债务/资产转为以另一种货币计价的债务/资产,达到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成本的目的。若客户以欧元举债,而本身并没有欧元收入,欧元升值将大大增加企业的债务负担。因此客户可与我行叙做货币互换交易,以对冲欧元升值的风险。 三、其他说明 (一)货币互换起点金额一般为等值500万美元,也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另定。 (二)货币互换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郎、瑞典克郎、挪威克郎。 (三)客户叙做货币互换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外汇债券买卖及保管 一、定义 外汇债券买卖及保管是指我

92、行与客户签订协议,代理客户买卖并保管债券。购入债券后,客户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持有到期或提前出售,但不得做空。客户可投资的债券从发行来看可分为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银行/金融机构债券和企业债券等。 二、功能 为分散风险、拓宽投资渠道,投资者可选择将部分资金投资于债券市场,因投资于债券一般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而风险又小于股票投资,且兑现力较强,市场上可选择品种较多。客户可根据自己能够接受风险的程度,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如持有到期客户可获得全额名义本金的偿还,风险相对较小,同时客户也可选择当市场价格上涨时出售债券以获取资本利得。 三、其他说明 (一)外汇债券投资者一般应

93、是境内机构。个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客户所购债券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完全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客户委托我行买卖及保管的外汇债券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评级为穆迪评级Baa-或标准普尔评级BBB-及以上; 2、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或港币; 3、单笔买卖及保管的金额为等值100万美元及以上。远期利率协议 一、定义 远期利率协议(Forward Rate Agreement,简称FRA)是指客户与我行在当前签订一项协议,对未来某一段时期内的利率水平予以约定。本质上,远期利率协议是不管未来市场利率是多少都要支付或收取约定利率的承诺。远期利率协议是一种资产负债平衡表外的工具,不

94、涉及实质性的本金交收。 远期利率协议是有约束力的合约,没有双方的同意,不可撤销,也不可转让给第三方。与其他有约束力的合约工具一样,可利用有冲销作用的合约来平盘。 二、功能 远期利率协议可用来对未来的利率变动进行套期保值。客户通过买入FRA,可以将其在未来某一时间的借款利率预先固定下来以对冲未来利率上升的风险;客户通过卖出FRA,可以将其在未来某一时间的投资利率预先确定下来以对冲未来利率下降的风险。 远期利率协议可以充分满足客户的特别需要,其金额、币种、到期日等合约条件可由双方协商而定。 即期外汇交易 一、定义 即期外汇交易是指客户与我行以约定的汇率交换两种不同的货币,并在交易日后的第二个银行工

95、作日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 我行也可按客户的要求,进行当天成交、当天起息和当天成交、第二天起息的外汇交易。 二、功能 (一)可以满足客户临时性的支付需求。通过交易,客户可将手上的一种外币及时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用以支付进出口贸易、投标、海外工程承包等的外汇结算或归还外汇贷款; (二)可以帮助客户调整手中外币的币种结构,分散外汇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一、定义 远期外汇交易是指客户与我行在交易日约定汇率,并在约定的日期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 远期交易最长可以做到一年,超过一年的称作超远期交易。 我行可做标准期限的远期交易,也可做不规则起息日的远期交易。 二、功能 远期外汇交易是最常用的规避外汇风险,固定外

96、汇成本的方法。客户对外贸易结算、到国外投资、外汇借款或还贷,都会涉及外汇保值的问题。通过叙做外汇远期交易,客户可以事先将外汇成本固定,或锁定远期外汇收付的换汇成本,从而达到锁定汇率风险的目的。 掉期外汇交易一、定义 掉期外汇交易是指客户与我行进行两笔约定汇率不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外汇交易。 客户与我行按约定的汇率将甲货币转换成乙货币,并在第一个起息日进行资金交割;在第二个起息日,客户和我行按另一约定汇率将上述两种货币进行反向转换,并交割。通常交易中的某一币种前后金额需相同。我行最常见的掉期交易是把一笔即期交易和一笔远期交易合在一起,也可以做一笔远期交易和另一笔远期交易合在一起的掉期交

97、易。 二、功能 (一)可以调整起息日。客户叙做远期交易后,因故需要提前或延后交割,可通过掉期交易对原交易的交割时间进行调整。 (二)可以规避风险。客户当前手中持有甲货币而需要使用乙货币,但预计未来会收回乙货币,并倾向依旧持有甲货币时,可以通过掉期交易来固定换汇成本,防范风险。期限匹配收益稳定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浮动收益类型对公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型对公理财产品交行借助强大的资金管理能力和广泛的资金运用渠道,协同基金、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工具类等各项代理投资理财服务,提高客户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稳健投资回报。蕴通理财我行对公理财的业务模式集合理财集合理

98、财n我行面向所有公司、机构类客户推我行面向所有公司、机构类客户推出不同期限、收益率和风险水平的出不同期限、收益率和风险水平的蕴通理财系列产品,客户可在销售蕴通理财系列产品,客户可在销售期内向我行分支机构认购相关理财期内向我行分支机构认购相关理财产品。产品。n对于闲置资金较多、理财需求较强的对于闲置资金较多、理财需求较强的客户,我行将根据客户的资金规模、客户,我行将根据客户的资金规模、投资期限,以及客户对流动性、安全投资期限,以及客户对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率等要求,为其量身定制整性和收益率等要求,为其量身定制整套理财方案,经客户认可后实施。套理财方案,经客户认可后实施。专户理财专户理财代代 理理

99、 通通 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代理收付业务代理收付业务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代发工资业务代发工资业务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离岸银行业务离岸银行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 一、定义 代理保险业务是指我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保险业务,并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一项中间业务。 二、代理范围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包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各种险种。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包括代收个人代理人营销收缴的保险费收入、代收投保人首期和续期的保险费。 (三)代理支付保险金:包括代理保险公司支付保

100、险赔款、返还本金和红利等。 (四)代理保险公司资金结算业务:通过实时汇兑系统和电子汇兑系统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五)其他服务:提供保险客户电话银行服务、银保通、保单质押贷款等。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 一、定义 根据我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我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业务提供代理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和其他配套银行服务。 二、特点 利用我行一流的授信管理、外汇、结算等各项银行服务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优惠贷款条件,借款人在产品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等业务中将得到良好的银行服务支持。 三、贷款种类 项目贷款、中短期额度贷款、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境外投资项目贷款

101、。 四、期限和利率 (一)项目贷款期限从签定借款合同日起,至还清贷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过10年。 (二)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有关规定确定。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 五、贷款申办条件 (一)出口合同金额在30万美元以上; (二)出口商品在中国制造部分符合我国出口原产地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出口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得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已签订出口合同; (四)出口项目经济效益好,换汇成本合理,各项配套条件落实; (五)进出口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申办条件。 六、申办程序 (一)借款人向进出口银行(分行或代表处)和我行(分行或支行)提交有关

102、贷款申请资料; (二)进出口银行受理项目并批准贷款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我行代理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提供结算服务,企业接受进出口银行和我行的监督,按时还本付息。 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一、定义 根据我行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我行为开发银行项目贷款提供代理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和配套银行服务。 二、功能和特点 (一)以中长期项目贷款为主,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建设; (二)利用我行一流的商业银行服务和开发银行的优惠贷款条件,借款人将得到良好的银行服务支持。 三、申办程序: (一)借款人向开发银行(分行)和我行(分

103、行或支行)提交有关贷款申请资料; (二)开发银行受理项目并批准贷款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结算业务协议; (三)我行代理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提供结算服务,企业接受开发银行和我行的监督,按时还本付息。代发工资业务代发工资业务 一、定义 我行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通过“交e通”企业网上银行或柜面转帐方式,将员工的工资在约定时间一次或分次划转到员工在我行开立的活期存款帐户或信用卡的一项中间业务。 二、特点 (一)免却单位取现、发薪的麻烦,方便又安全,又避免了伪钞的损失; (二)使员工享受我行太平洋卡的系列服务,便利员工的生活。 三、申办程序 (一)客户与我行签订工资转存协

104、议(明确双方职责、操作程序、代理费用); (二)客户为员工办理信用卡(存折); (三)客户按协议在每月发薪日前,提前5个工作日将发薪清单及电脑磁盘,连同转帐支票送交经办银行;客户也可通过我行的“交e通”企业网上银行向经办行发送发薪清单,由我行进行代发工资的业务处理。 代理收付业务代理收付业务一、定义 我行接受收费单位和付款人(用户)的委托,将付款人在我行帐户的资金按约定时间一次或分次划付给收费单位的资金结算业务。 二、种类 我行通过电话银行缴费、银行卡代扣、多媒体自助终端缴费服务,可以代收通讯费、公用事业费、各类保险费、学杂费等应缴费用。 三、特点 (一)省时、方便、快捷,收款人不设专人收款,

105、付款人无须专程付款; (二)资金结算及时,我行按收缴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进行资金结算,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三)采取了及时提醒和延期扣款等多种服务方式,使我行代扣成功率非常高。 四、申办程序 (一)收费单位与我行签订收费业务协议,并开立存款帐户; (二)缴费人办理银行卡,签订代缴费委托书; (三)收费人将代收费数据以磁盘方式按时向我行传送。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业务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业务 一、定义 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在我行开立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法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营业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委托我行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相关账户情况

106、,办理券商法人与登记公司、券商法人与其下属营业部、券商营业部与股票投资者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证券公司可选择我行作为法人结算主办银行。 二、特点 (一)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具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我行具有及时、安全、高效的本外币一体化实时汇划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汇划在两小时内到账; (三)我行具有健全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操作办法和规程,拥有专业的部门和人员。 三、申办程序 (一)证券公司与我行签订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 (二)证券公司选择我行作为法人结算主办行:证券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我行上海分行或深圳分

107、行、以及我行负责具体划款的分行签订统一的证券法人结算协议。离岸银行业务离岸银行业务 一、定义 离岸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非居民的金融活动。俗称“两头在外”,即资金来源于境外,资金运用亦在境外。 二、特点 (一)有助于非居民法人和自然人获得较高的存款和投资收益; (二)有助于客户对公司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离岸账户等同于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可以自由调拨,不受国内外汇管制; (三)离岸存款利率、品种不受境内监管限制、而且利率优惠、存取灵活,特别是大额存款,我行可根据客户需要,在利率、期限等方面度身订做; (四)我国对离岸存款取得的利息免征利息税,客户可实现避税的目的; (五)依托

108、我行面向全国75各城市的外汇业务分支行和位于香港、纽约、东京、新加坡的4家海外分行,通过“两头在外”的市场运作,客户可获得高效便捷的银行服务。 三、服务对象 离岸银行业务的对象是非居民。所谓“非居民”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离岸银行业务离岸银行业务 四、经营范围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行离岸银行业务可经营如下业务: (一)外汇存款; (二)外汇贷款; (三)国际结算; (四)同业拆解; (五)外汇担保; (六)外汇买卖; (七)咨

109、询、顾问业务; (八)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币种 我行离岸银行业务经营的币种限于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目前暂定为美元、日元、港元和欧元四种货币。 六、离岸账户开户资金起存额 非居民法人最低存款额为等值5万美元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非居民自然人最低存款额为等值1万美元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七、开设离岸账户所需文件 非居民法人开设离岸账户一般需要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影印本或社团登记证明文件、经营人身份证/护照影印本、账户开户委托书、印鉴卡(一式两份)等。 非居民自然人开设离岸账户一般需要身份证/护照、印鉴卡(一式两份)等。 八、业务开办分行 我行的离岸银行业务由上海分行离岸业务中心办理,客户可直接或委托当地交通银行与我上海分行离岸业务中心联系具体业务。零售业务产品零售业务产品n代发工资n报账通业务n双币信用卡n交银理财VIP卡n沃德客户疑问解答蚌埠分行公司业务部蚌埠分行公司业务部杜瑾杜瑾0552-20792240552-2079224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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