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页PPT课件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69543571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PPT 页数:43 大小:75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页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最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页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最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页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最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页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最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页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最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页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页PPT课件(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法考试辅导4242页页C1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2005.6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1、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权责统一。(二)社会主义法治(二)社会主义法治1、法治的内涵:、法治的内涵:立法、执法、守法;法律制裁;管理国家的一种方式。立法、执法、守法;法律制裁;管理国家的一种方式。(静态的法和动态的法的运行、及

2、管理国家的一种理念、思想的综合)(静态的法和动态的法的运行、及管理国家的一种理念、思想的综合)法制与法治的关系,概念的区别。法制与法治的关系,概念的区别。(三)社会主义法的适用(三)社会主义法的适用三原则:三原则:P10。第二节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涵义(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涵义(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加强必要性(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加强必要性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P11) 意识淡薄;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理发滞后;机构改革和只能意识淡薄;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3、;理发滞后;机构改革和只能转变,监管体制不健全;缺乏执法手段。转变,监管体制不健全;缺乏执法手段。必要性:必要性:(P12-13)依法行政的需要;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行政的需要;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需要;健全健全法律体系的需要。的需要;健全健全法律体系的需要。二、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二、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P14-15。8方面:方面: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

4、,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突出。安全生产状况与安全生益多样化,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突出。安全生产状况与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密切相关。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产法制建设密切相关。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安全生

5、产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我国己经明确将我国己经明确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写入宪法,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写入宪法,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略。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是全生产工作,促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制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社会

6、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制订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真订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真正纳人法制轨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正纳人法制轨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机制,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作。作。 (二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为了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决为了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定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市)也相继建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也

7、相继建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逐步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各逐步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政府也都赋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各行业、级政府也都赋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各行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的职能,要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的职能,要履行综合安全监管和执法职能,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行综合安全监管和执法职能,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必须有法可依。因此,要建立健全具有权威管部门必须有法可依。因此,要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的、高效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制定安全性的、高效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便依法监管。生产法律

8、法规,以便依法监管。 (三三)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在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在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指要就是指要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要体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

9、需要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主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即依法保护人的生点,主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即依法保护人的生命权,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经命权,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经济权利。济权利。 但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但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比较低,安全生产法制尚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水平比较低,安全生产法制尚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业人员人身

10、安全缺乏法律保护会导致从业人员的生产劳动积极性人身安全缺乏法律保护会导致从业人员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应有的权利受到损害。这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本受到挫伤,应有的权利受到损害。这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不相容,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不相容。质不相容,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不相容。要真正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必须通过相应立法要真正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必须通过相应立法加以确认。加以确认。 (四四)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 生产事故多发,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造生产事故多发,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成这种状况

11、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够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够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松弛等等是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松弛等等是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切实贯彻要解决这些问题,切实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方针,就必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和安全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和安全设备的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以及政府和安设备的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12、以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等加以规范,预防和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等加以规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五五)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之一,是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之一,是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各类严重的安全生产违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各类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和姑息,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大犯法犯罪行为的纵容和姑息,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大犯罪。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界罪。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13、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法律责任加以约束,是当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屡定和法律责任加以约束,是当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所以,必须制定明确、具体、严禁不止的症结所在。所以,必须制定明确、具体、严厉的法律制度,充分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的综厉的法律制度,充分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的综合功能,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合功能,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总之,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总之,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立法进经济发展和保障

14、社会稳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工作。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其权力来源于人民,所以在安全生产执行法律的机关,其权力来源于人民,所以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不循私情,不为利益所动摇,全心全规定和要求

15、办事,不循私情,不为利益所动摇,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意做好本职工作,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合法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 公正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使自由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

16、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 公开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一律公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包括开进行,包括: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的程序、手续公开;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

17、罚,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罚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最终目的是合的原则。处罚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其违法行为,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当事人认识其违法行为,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从而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从而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权益。 4、联合执法的原则、联合执法的原则 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重要责任,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监督管理的部门的重要责任,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在安全执法过程中,必须与当地政府有关部要任务,在安全执法过

18、程中,必须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在重大问题上,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进监督管理工作。在重大问题上,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协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为更好地促进当地行协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为更好地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维护当地政府的声誉,尽到应有的责任。的经济发展,维护当地政府的声誉,尽到应有的责任。 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 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尊重科学,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尊重科学,

19、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作。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一)概念(二)特征:(二)特征:P16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的统一性;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系统性;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的统一性;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系统性;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可分为

20、上位法和下位法(法的表现形式)(一)从法的不同层级,可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法的表现形式) 1、法法律律: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及及其其常常委委会会制制定定和和修修改改的的法法律律,由由国国家家主主席席签签署令予以公布。署令予以公布。 2、法规、法规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国国务务院院根根据据宪宪法法和和法法律律,制制定定行行政政法法规规,由由总总理理签签署署国国务务院令公布。院令公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的的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及及其其常常委委会会根根据据本本行行政政区区域域的的具具体体情情况况和和实

21、实际际需需要要,在在不不同同宪宪法法、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法规。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法规。 较较大大的的市市的的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及及其其常常委委会会根根据据本本市市具具体体情情况况和和实实际际需需要要,在在不不同同宪宪法法、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和和本本省省、自自治治区区地地方方法法规规相相抵抵触触的的前前提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法规,报省、自治区人代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下,可以制定地方法规,报省、自治区人代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较较大大的的市市:省省、自自治治区区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所所在在地地的的市市、经经济济特特区区所所在在地地和和经经国务院

22、批准的较大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2)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民民族族自自治治地地方方的的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有有权权依依照照当当地地民民族族的的政政治治、经经济济和和文文化化特特点点,制制定定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自自治治区区的的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报报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批批准准后后生生效效,自自治治洲洲、县县的的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报报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批批准准后后生生效。效。3、规规章章:国国务务院院各各部部、委委和和具具有有行行政政管管理理职职能能的的直直属属机机构构

23、,可可以以根根据据法法律律和和国国务务院院的的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在在本本部部门门的的权权限限范范围围内内,制定规章(制定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和和较较大大的的市市的的人人民民政政府府,可可以以根根据据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和和本本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的的地地方方法法规规,制制定定规规章章(地地方规章方规章),由省长或自治区主席或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由省长或自治区主席或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二)从同一层级

24、的法的效力上,可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二)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普通法和特殊法的概念普通法和特殊法的概念 P18(三)从法的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三)从法的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综合性法和单行法的概念综合性法和单行法的概念 P18法律效力及法律冲突问题法律效力及法律冲突问题 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层次: 宪法宪法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1)宪宪法法具具有有最最高高法法律律效效力力,一一切切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规规章章都都不不得得与与宪宪法法相相抵触。抵触

25、。 (2)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部部门门规规章章之之间间,部部门门规规章章与与地地方方政政府府规规章章之之间间具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6)同同一一机机关关制制定定的的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规规章章,特特别别规规定定与与一一般般规规定定不不一

26、一致致的的,适适用用于于特特别别规规定定,新新规规定定与与旧旧规规定定不不一一致致的的,适适用于新规定。用于新规定。(7)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与与部部门门规规章章之之间间对对同同一一事事项项的的规规定定不不一一致致,不不能能确确定定如如何何适适用用时时,由由国国务务院院提提出出意意见见,国国务务院院认认为为应应当当适适用用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的的,应应当当决决定定在在该该地地方方适适用用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的的规规定定;认认为为应应当当适适用用部部门门规规章章的的,应应当当提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8)部部门门规规章章之之间间、部部门门规规章章与与地地方方政政府府规规章

27、章之之间间对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立法背景(一)立法背景(二)调整对象(二)调整对象5种基本社会关系:种基本社会关系:P19政政府府/监监管管部部门门与与社社会会间间的的监监管管关关系系;部部门门间间的的监监督督关关系系;单单位位内内部部的的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管管理理关关系系;单单位位间间及及与与社社会会间间的的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权权利利义义务务关关系系;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三)(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

28、全第一原则;人身安全第一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原则。依法从重处罚原则。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 1、普通法、普通法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中一部综合性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中一部综合性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 是我国安全生产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体系的核心

29、。 2、特殊法、特殊法 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度的法律。 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3、相关法律、相关法律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 如劳动法、建筑法、煤炭法、铁路如劳动法、建筑法、煤炭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全民所有制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

30、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矿产资源法等。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矿产资源法等。 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标准化法等。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标准化法等。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

31、,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监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关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

32、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性和可操作性。 如目前我国有如目前我国有27个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26个个省省 (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办法。 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

33、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施行。 国务院部门安全生产规章由有关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国务院部门安全生产规章由有关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组成,从部门角度可划分为作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组成,从部门角度可划分为:交通交通运输业、化学工业、石油工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冶运输业、化学工业、石油工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建筑业、建材工业、航空航天业、船金工业、电力工业、建筑业、建材工业、航空航天业、船舶工业、轻纺工业、煤炭工业、

34、地质勘探业、农村和乡镇舶工业、轻纺工业、煤炭工业、地质勘探业、农村和乡镇工业、技术装备与统计工作、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劳动工业、技术装备与统计工作、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劳动保护用品、培训教育、事故调查与处理、职业危害、特种保护用品、培训教育、事故调查与处理、职业危害、特种设备、防火防爆和其他部门等。部门安全生产规章作为安设备、防火防爆和其他部门等。部门安全生产规章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一方面从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一方面从属

35、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又从属于地方法规,并且不能与它们相抵触。另一方面又从属于地方法规,并且不能与它们相抵触。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重要技术依据。 安全生产标准大致分为:安全生产标准大致分为: 设计规范类设计规范类; 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 生产工艺安全卫生生产工艺安全卫生; 防护用品类四类标准。防护用品类四类标准。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国际劳工组

36、织自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年创立以来,一共通过了年创立以来,一共通过了185个个国际公约和为数较多的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国际公约和为数较多的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其中称国际劳工标准,其中70%的公约和建议书涉及职业的公约和建议书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间题。我国政府为国际性安全生产工作已签安全卫生间题。我国政府为国际性安全生产工作已签订了国际性公约,当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公约有订了国际性公约,当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公约有不同时,应优先采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不同时,应优先采用国际公约的规定 (除保留条件的条除保留条件的条款外款外)。 目前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目前我国政府已批准

37、的公约有23个,其中个,其中4个是与职个是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业安全卫生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相关法律我国政府批准加入的国际公约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和与安全生产直接有关的其他行政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有关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而依法制定的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而依法制定的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政府规章 1、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

38、法规和规章、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指同时适用于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指同时适用于矿山、危险物品、建筑业和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矿山、危险物品、建筑业和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它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都具有指法规和规章,它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都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导和规范作用。 主导性的法律是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由主导性的法律是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类、重大危险源监管类、安全中介管理类、安全检测检验重大危险源监管类、安全中介管理类、安全检

39、测检验类、安全培训考核类、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类、特种设类、安全培训考核类、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类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类通用安全生备安全监督管理类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类通用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组成。产法规和规章组成。 2、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 矿山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的行业和部门主要包矿山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的行业和部门主要包括括: 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实施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批矿山安全

40、监督管理规章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规章; 有有26个省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目前己初步形成了矿山安全法律子体法实施办法,目前己初步形成了矿山安全法律子体系。系。 3、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 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方面已经颁布实施了危险化学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方面已经颁布实施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位素与

41、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 4、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 规范建筑业安全行为的法律有规范建筑业安全行为的法律有 安全生产法、建安全生产法、建筑法。行业规章一直沿用筑法。行业规章一直沿用1956年颁布的建筑安装工年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我国已批准国际劳程技术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我国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建筑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可是目前还工组织通过的建筑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可是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建筑业安全法规。没有一部统一的建筑业安全法规。 5、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 交通

42、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铁路、道路、水路、民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铁路、道路、水路、民用航空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用航空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原则上也适用于这些行业。原则上也适用于这些行业。 目前,这些行业都有自己专门的法律法规,如铁路目前,这些行业都有自己专门的法律法规,如铁路运输业有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运输业有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民航运输业有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适航条民航运输业有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适航条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此外,民用航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此外,民用航空运输安全还执行国际公约和相关的规则空运输安全还执行

43、国际公约和相关的规则;道路交通管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有理方面有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海上交通运输业有海上交通运输业有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条例和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条例;内河交通运输业有内河交通运输业有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另外各交通运输业主管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另外各交通运输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还制定了不少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规部门和公安部门还制定了不少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规章、标准等。章、标准等。 6、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公

44、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所涉及的范围主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所涉及的范围主要是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公共建筑设施、旅游要是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公共建筑设施、旅游设施、机关团体及其他场所的安全及消防工作。设施、机关团体及其他场所的安全及消防工作。 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消防法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消防法及与之相配套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与之相配套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安全规定、集贸市

45、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等,这方面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这方面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7、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他类包括的内容是前面其他类包括的内容是前面5个专业领域以外的行业安个专业领域以外的行业安全管理规章,主要有石化、电力、机械、建材、造船、全管理规章,主要有石化、电力、机械、建材、造船、冶金、轻纺、军工、商贸等行业规章。这些行业和部冶金、轻纺、军工、商贸等行业规章。这些行业和部门都有一些规章和规程,但均未制定专门的安全行政门都有一些规章和规程,但均未制定专门的安全行政

46、法规,因此安全生产法是规范这些部门安全生产法规,因此安全生产法是规范这些部门安全生产行为的主导性法律。行为的主导性法律。 8、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在国际劳工公约中,我国政府批准的有在国际劳工公约中,我国政府批准的有23个,其中个,其中4个是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公约。当前,国际上将个是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公约。当前,国际上将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是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加入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是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加入WTO,参与世界贸易必须遵守国际通行的规则。我国的安参与世界贸易必须遵守国际通行的规则。我国的安全生产立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也需要逐步与国际接轨。全生产立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也需要逐步与国际接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