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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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单元第三单元 弘扬法治精神,当好国家公民弘扬法治精神,当好国家公民第六课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一、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在公交车上、考试的时候需要我们遵守什么在公交车上、考试的时候需要我们遵守什么纪律?纪律还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哪些方面?纪律?纪律还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哪些方面?1.纪律保证我们的学习生活秩序(1)纪律的含义)纪律的含义 纪律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证我们纪律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证我们工作和生活正常有序进行而要求一定工作和生活正常有序进行而要求一定社会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社会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2)

2、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提问:遵守纪律要时提问:遵守纪律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是不是就没有自由?是不是就没有自由?(3)纪律的作用)纪律的作用纪律是维护我们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纪律是维护我们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4)学校生活必须有纪律)学校生活必须有纪律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制定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守学生守则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管校园管理规定理规定等都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纪律规则。等都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纪律规则。遵守学校纪律是维护正常的教学和校园秩遵守学校纪律是维护正常的教学和校园秩序的重要保证。序的重要保证。2.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法

3、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案例分析:某镇一小学,有几名学生无故退学。案例分析:某镇一小学,有几名学生无故退学。经学校调查得知,这几名学生的家庭都有足够的经学校调查得知,这几名学生的家庭都有足够的条件供其子女上学,他们退学的原因是其家长让条件供其子女上学,他们退学的原因是其家长让孩子外出做工挣钱。学校领导先后多次上门做学孩子外出做工挣钱。学校领导先后多次上门做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但学生家长仍然拒绝让孩子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但学生家长仍然拒绝让孩子复学。学校只好会同镇教育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复学。学校只好会同镇教育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几名学生家长。法院依法责令每名学生家起诉这几名学生家长。法院依法责令每名

4、学生家长督促孩子尽快返校。几日后,这几名学生由家长督促孩子尽快返校。几日后,这几名学生由家长亲自送回学校。长亲自送回学校。这几名家长剥夺了几名孩子的什么权利?说明法这几名家长剥夺了几名孩子的什么权利?说明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作用。律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作用。这几名家长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违反这几名家长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了教育法教育法。法律非常重视保护未成年人。法律非常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的受教育权,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各级人民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政府应当采取

5、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通过案例,使学生初步了解法律保护我育。通过案例,使学生初步了解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们健康成长。(1)法律的特点)法律的特点一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一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二是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四是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四是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周某与刘某是同班同学,周某见到刘某及周某与刘某是同班同学,周某见到刘某及同

6、班其他同学经济状况比自己好,于是经同班其他同学经济状况比自己好,于是经常偷刘某及其他同学的东西,但每次盗窃常偷刘某及其他同学的东西,但每次盗窃数额都不超过数额都不超过100元,刘某听说如果盗窃元,刘某听说如果盗窃行为一次不满行为一次不满500元就不构成盗窃罪,所元就不构成盗窃罪,所以虽然心里非常生气,又苦于没有办法。以虽然心里非常生气,又苦于没有办法。 :周某的行为是违纪还是违法?能否构成:周某的行为是违纪还是违法?能否构成盗窃罪?刘某应怎么办?盗窃罪?刘某应怎么办? 刑法第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

7、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须具备两个选择性条件:一是盗窃公私财物数盗窃罪,须具备两个选择性条件:一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额较大,500元至元至2000元以上。如果多次盗窃未作处理的,元以上。如果多次盗窃未作处理的,应将数额累加计算。二是多次盗窃指应将数额累加计算。二是多次盗窃指1年之内入户盗窃或年之内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在公共场所扒3次以上。次以上。 在上述案例中,周某盗窃刘某等同学的财物,虽每次在上述案例中,周某盗窃刘某等同学的财物,虽每次数额都不满数额都不满100元,但其多次盗窃未经处理,刘某等同学元,但其多次盗窃未经处理,刘某等

8、同学可将其几次的盗窃数额累加计算,来最终确定周某的行为可将其几次的盗窃数额累加计算,来最终确定周某的行为是否达到盗窃罪的起刑点。因此,刘某等同学可以将周某是否达到盗窃罪的起刑点。因此,刘某等同学可以将周某所窃财物价值进行相加,如果达到了盗窃数额的起刑点,所窃财物价值进行相加,如果达到了盗窃数额的起刑点,则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则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2)法律与纪律的关系)法律与纪律的关系纪律律法律法律制定主体制定主体企事企事业单位、社位、社团、等、等政党政党国家立法机关国家立法机关适用范适用范围某某单位或位或组织成成员全部国家机关、企事全部国家机关

9、、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位和社会组织及全及全体社会成体社会成员实施主体施主体制定制定纪律的律的单位位政府、公安机关、法院、政府、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察院等国家机关(3)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 法律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人与人之间的解决人与人之间的 纠纷或矛盾的纠纷或矛盾的作用。作用。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应届中职毕业生王某与某公司及学校签订应届中职毕业生王某与某公司及学校签订了三方了三方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并如约到该公司,并如约到该公司上班,可是他才工作上班,可是他才工作1个月(试用期内)就个月(试用期内)就提出了辞职。公司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赔提出了辞职。公

10、司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偿2000元违约金以及因辞职引起的安排人元违约金以及因辞职引起的安排人员加班支付的加班费员加班支付的加班费2500元等。法院审理元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试用期内辞职,不但不用后认为,王某在试用期内辞职,不但不用向该公司赔偿,而且还可以领回向该公司赔偿,而且还可以领回1月的工资。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规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不需任何理由,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不需任何理由,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但是,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但是,对于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对于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均

11、有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同均有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4)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家 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的行为规范体系 ,体现广大人民,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要工具。3.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1)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遵纪守法的

12、重要性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2)把遵纪守法转化为自觉的实际行动)把遵纪守法转化为自觉的实际行动如何做到如何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为” 课堂练习:课堂练习:漫画中反映了什么?我们该如何做?漫画中反映了什么?我们该如何做?一、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以致用案例播放:偷盗可耻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1、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包括?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作业1.在践行职业道德中以什么方式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2,纪律和法律的区别?3,课本P73案例一4,P74案例课

13、堂小结课堂小结本堂课主要了解纪律和法律都是规范我们本堂课主要了解纪律和法律都是规范我们行为规则。中职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行为规则。中职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要道德素质,也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要树立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遵纪守法是长期的,要持之以的观念。遵纪守法是长期的,要持之以恒,贯穿始终;遵纪守法是自觉的,要转恒,贯穿始终;遵纪守法是自觉的,要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勇于和学会与违法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勇于和学会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乱纪行为作斗争,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合法权益。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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