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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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免税收入(一)免税收入 n n1 1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国家公债所取得的利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国家公债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息收入。 n n2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短于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短于12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n n3 3在中国境

2、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投资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于另一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n n4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减、免税项目(二)减、免

3、税项目1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远洋捕捞。2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企业从

4、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企业所得税n n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n n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n n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三免三减

5、半)n n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港口码头、机场、内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四)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税收优惠(四)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税收优惠n n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第

6、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n n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和安全生产专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其设备投资额的生产等专用设备,其设备投资额的10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 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n n(五)高新技术企业

7、税收优惠(五)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n n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得税。n n(六)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六)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n n(七)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七)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开发费用的50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

8、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150摊销。摊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100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70%在股权持有满在股权持有满2 2年的当年抵扣该年

9、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年度结转抵扣。 n n(八)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八)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n n企业以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90计入收入总额。计入收入总额。n n主要原材料,是指利用的资源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比例不低于主要原材料,是指利用的资源

10、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比例不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规定标准的原材料。所规定标准的原材料。n n(九)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九)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n n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业所得税,超过超过500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n n关联方之间发生技术转让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适用免征、减关联方之间发生

11、技术转让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适用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n n(十)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十)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n n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减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减按按10%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n n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所得税: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所得税:外国政府贷款给中国政府取得的外国政府贷款给中国政府取得的利息所得;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取

12、得的利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息所得;息所得;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n n(十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十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n n民族自治地方,是指按照民族自治地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n n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

13、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n n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征企业所得税。 n n(十二)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十二)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不讲)(不讲)n n1 1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2007年年3 3月月16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登记设立的企业,20072007年年3 3月月161

14、6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不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不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n n2 2自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 5年内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15%税率的企业,税率的企业,20082008年按年按18%18%税税率执行,率执行,20092009年按年按20%20%税率执行,税率执行,20102010年按年按22%22%税率执行,税率执行,20112011年按年按24%24%税率执行,税率执行,20122012年按

15、年按25%25%税率执行;原执行税率执行;原执行24%24%税率的企业,税率的企业,20082008年起按年起按25%25%税率执行。税率执行。n n3 3对原适用对原适用2424或或3333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2007392007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20082008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财税额实行减半征税(财税200821200821号)。号)。4 4自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日起,原享受企业

16、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两免三减半” ”、“ “五免五减半五免五减半” ”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2008年度起计算。年度起计算。n n5 5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收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入和扣除

17、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n n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二、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调整二、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调整n n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81202008120号)的规定,以号)的规定,以20082008年为基年,年为基年,20082

18、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人不作调整。2009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n n从从20092009年起,对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年起,对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银行(信用缴

19、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三、缴纳方法与纳税期限三、缴纳方法与纳税期限n n企业所得税按纳税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年终汇算清缴。n n四、纳税地点四、纳税地点n n居

20、民企业以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n n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n n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所在地为纳税地点。n n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

21、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n n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 1月月1 1日起至日起至1212月月3131日日止。止。 n n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n n企

22、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n n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n n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15日内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n n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 5个月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

23、退税款。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n n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60日日内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n n例、某内资企业某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例、某内资企业某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2005(2005年上半年自考题年上半年自考题) )n n、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收入16201620万元。万元。n n、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成本12001200万元。万元。n n、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费用4545万元。万元。n n、增值税、增值税5858万元,消费税万元,消

24、费税8585万元,城建税万元,城建税10.0110.01万元,教育万元,教育费附加费附加4.294.29万元。万元。n n、向银行借款、向银行借款505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半年,银行贷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半年,银行贷款年利息率款年利息率6 6,支付利息,支付利息1.51.5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60万元,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用于生产经营,期限8 8个月,支付利息个月,支付利息4 4万元。万元。n n、管理费用、管理费用137137万元。万元。n n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企业该年度应纳所得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企业该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25、,并说明理由。税额,并说明理由。n n解:(解:(1 1)该企业计算所得税的收入为)该企业计算所得税的收入为16201620万元万元 (1(1分分) )n n (2 2)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成本1200120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 (1(1分分) )n n (3 3)销售费用)销售费用4545万元,可在税前扣除万元,可在税前扣除 (1(1分分) )n n(4 4) 增值税不属于可扣除的销售税金,可扣除的销售税金为:增值税不属于可扣除的销售税金,可扣除的销售税金为:n n 858510.0110.014.294.2999.399.3万元万元 (2(2分分) )n n (5

26、5)财务费用:)财务费用:n n 向银行借款利息向银行借款利息1.51.5万元允许扣除万元允许扣除;(1;(1分分)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标准出,不得超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标准;(1;(1分分) )n n 该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为该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为60606%6%12128 82.4 2.4 万元万元 (1(1分分) )n n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为: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为:1.51.52.42.4.9 .9 万元万元 (1(1分分) )n n (6 6)管理费用)管理费用137137万元可在税前扣除万元可在税前扣除 (1(1分分) )n n(7 7)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n n16201620(12001200454599.3+3.9+13799.3+3.9+137)114.8 114.8 万元万元 (1(1分分) )n n (8 8)应纳所得税额为:)应纳所得税额为:114.8114.8252528.7 28.7 万元万元 (1(1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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