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课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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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学刑法学(2)刑法分论刑法分论Criminal Law II刑法学(2) 第第3单元单元 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范畴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范畴1 1、刑法分则第刑法分则第2 2章第章第114-139114-139条,条,2929个条文,个条文,4747种罪名种罪名2 2、本罪的概念: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本罪的概念: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的生命、健康生命、健康、公私财产、公私财产的安全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安宁和平稳以及公众生活安宁和平稳的状的状态的行为。态的行为。3 3、本罪的客体和本罪的客体和“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的内容:的内容:社会

2、公共安全社会公共安全= =不特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公众生活的安宁与平公众生活的安宁与平稳稳4 4、“不特定不特定”的含义的含义= =犯罪行为可能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犯罪行为可能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既无法预料,也难以控制的危害结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既无法预料,也难以控制= =对象不特定对象不特定+ +结果不特定结果不特定刑法学(2)二、本罪的其他特征二、本罪的其他特征1 1、客观方面、客观方面= =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实害犯的构成实害犯的构成= =已经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例如失火罪、交通肇事

3、罪已经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例如失火罪、交通肇事罪危险犯的构成危险犯的构成= =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威胁到多数人的人身和重大财产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威胁到多数人的人身和重大财产安全,又分为具体危险犯(例如放火罪的基本犯)以及抽象危险犯,例如非法制造、买又分为具体危险犯(例如放火罪的基本犯)以及抽象危险犯,例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 2、主体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ExEx:已满:已满1414岁未满岁未满1616岁人岁人的放火、投毒、爆炸罪;单位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

4、、确定的枪支的放火、投毒、爆炸罪;单位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和销售企业);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制造和销售企业);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三、本罪的种类三、本罪的种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等危害公用工具、设备安全的犯罪破坏交通工具、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等等刑法学(2)三、本罪的种类三、本罪的种类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的犯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等等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和核材料管理的犯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

5、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等等。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等四、本罪的修改和评价四、本罪的修改和评价1)79年刑法,11个法条+司法解释97年刑法26法条2)增加15个新罪 ExEx: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从旧法中衍生出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从旧法中衍生出来“航空器犯罪航空器犯罪”“”“枪支犯罪枪支犯罪”和和“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3 3)更改原有条文)更改原有条文 ExEx:“飞机飞机”改为改为“航空器航空器”“”“交通设备交通设备”改为改为“交通设交通设施施”4 4)增加列举项;

6、)增加列举项;ExEx: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持有枪支、弹药罪刑法学(2)五、放火罪五、放火罪1 1)概念)概念= =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2 2)客体)客体= =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与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区与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区别别3 3)其他犯罪构成特征)其他犯罪构成特征= =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 +危及公共安全危及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4 4)主体)主体=14=14岁以上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岁以上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5 5

7、)主观方面)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刑法学(2)思考:思考:焚烧自家财产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焚烧自家财产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放火焚烧放火焚烧“独门独户独门独户”的住宅,应当如何定性?的住宅,应当如何定性?本罪与以放火为手段杀人、伤害及毁坏财产犯罪的区别?本罪与以放火为手段杀人、伤害及毁坏财产犯罪的区别?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和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区别?备和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区别?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判定标准问题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判定标准问题观点一:独立燃烧说,放火行为导致对

8、象物离开媒介物的情观点一:独立燃烧说,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独立燃烧时,即是烧毁。况下能够独立燃烧时,即是烧毁。观点二:效用说,对象物的重要部分被燃烧而失去效用时,观点二:效用说,对象物的重要部分被燃烧而失去效用时,即是烧毁。即是烧毁。观点三:点火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点火行为,即使物体未观点三:点火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点火行为,即使物体未被点燃,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被点燃,也构成放火罪既遂。刑法学(2)六、失火罪六、失火罪1)概念=行为人因为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因为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2)客体=公共安全3)客观方面失火行为;失火

9、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人重伤、死亡、或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失火行为与严重后果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失火行为与严重后果间有直接因果关系4)主体=年满16岁的自然人5)主观方面=疏忽大意、过于自信6)本罪与放火罪的界限(结果、罪过形式)刑法学(2)案例:案例:被告人王保敬,男,22岁。1987年3月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林场承包清林。同年5月6日,王与李红军、付邦增到第38林班号清林。上午10:30分,三人在休息时,王点火抽烟。随后将燃着的烟头顺手往身下木头一按,起身去较远的其他林场。由于烟头未灭,造成火灾。终因火势较猛,扑救不及,酿成特大火灾。在扑灭火灾中,王发现起火

10、处是自己吸烟的地方,便要求他人为自己隐瞒吸烟的事实,并将剩下的香烟、火柴投入火中焚毁。该特大火灾造成有林面积338,211公顷被烧,林木蓄积量价值11.8381亿元;烧死4人,烧伤4人。问:对王某应当如何处罪?刑法学(2)七、爆炸罪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人体炸弹2、以爆炸的方式炸水坝导致决水3、以爆炸的方式引发火灾上述情况中,如果爆炸本身也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话,由于法定刑相同,则视情节定一罪。刑法学(2)八、投放危险物质罪八、投放危险物质罪1)概念:故意投放毒物、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2)主体、客体、主观方面特征=放火罪3)客观方

11、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毒物、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4)本罪与以投毒方法实施故意杀人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区别=侵犯的对象和范围5)本罪的既遂与未遂=实施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即构成既遂;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达到危及公共安全程度的是未遂。(是否达到行为人预期后果在所不问)甲明知自己家中豢养的宠物狗小强患有狂犬病,但不忍心将狗打死,就将小强仍到离自己家很远的垃圾箱中,甲的行为如何定性?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为饵料,毒死麻雀后出售给饭店,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的行为如何定性?A、故意毁坏财物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盗窃罪;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2、D、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学(2)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概念=实施故意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爆炸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本罪构成特征客体=公共安全客观方面=危险方法放火、决水等以外的方法Ex:私设电网、破坏矿井通风;危险性相当主体=已满16岁的自然人主观方面=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多)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2人死亡B.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2人死亡C.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10米就撞死2人D.丁在繁华路段飙

13、车,2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 刑法学(2)十、十、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工具罪1)概念概念: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2)客体:交通运输安全=以及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3)犯罪对象:仅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和航空器是否包括交通运输用的拖拉机?毁坏非重要部件的?是否包括交通运输用的拖拉机?毁坏非重要部件的?4)“正在使用中”=运行中以及交付使用而停靠

14、在车站、码头、机场待用的交通工具长期不用或修理中、待售交通工长期不用或修理中、待售交通工具?具?5 5)主体主体= =年满年满1616岁具有行为能力的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岁具有行为能力的一般主体;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间接故意刑法学(2)十一、破坏交通设施罪十一、破坏交通设施罪1)概念概念:故意破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破坏包括使交通设置本身遭受毁损和使交通设施丧失应有性能的行为。案例:案例:甲在某高速公路附近经验一家汽车修理店。为了有更多的客户,甲就在高速公路路

15、面上放置了一块大石头,希望来的车辆撞到石头上后去他的店里修理。当天晚上,乙驾驶一辆重型卡车,在没有看到甲放置的大石头的情况下撞的车毁人亡。甲的行为构成何罪?刑法学(2)十二、破坏电力设备罪十二、破坏电力设备罪1)概念概念: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2 2)本罪对象为)本罪对象为“正在使用中正在使用中”或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通电已交付使用但尚未通电”的电力设备的电力设备刑法学(2)案例:案例: 被告人李福永自被告人李福永自19831983年到年到19851985年期间,流窜到河南省饶阳县的年期间,流窜到河南省饶阳县的9 9个村个村庄,割取万伏输电

16、线庄,割取万伏输电线19201920米,低压输电线米,低压输电线24052405,7 7米。米。 被告人刘新建自被告人刘新建自19851985年年1 1月自月自4 4月,除与李福永合伙割取高、低压电线月,除与李福永合伙割取高、低压电线外,还单独割取其他村庄的高低压电线外,还单独割取其他村庄的高低压电线25992599,5 5米。米。 被告人宋入社,明知李永福、刘新建卖的输电线是盗割来的。却收买被告人宋入社,明知李永福、刘新建卖的输电线是盗割来的。却收买1 1万余米,主使其父、弟等人卖掉,非法牟利。万余米,主使其父、弟等人卖掉,非法牟利。 被告人李福永等人共作案被告人李福永等人共作案4848起,

17、割取价值起,割取价值1605116051元的输电线元的输电线45004500米,米,造成造成3232个村庄的个村庄的101101眼井不能浇地,使眼井不能浇地,使59005900亩土地农作物严重减产,给亩土地农作物严重减产,给群众用电、照明带来很大困难。群众用电、照明带来很大困难。 问:应当如何追究上述被告人的法律责任?问:应当如何追究上述被告人的法律责任?本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掩饰、本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学(2)十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十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1 1)“恐怖活动恐怖活动

18、”的含义的含义= =对国家领导人、社会活动家、社会团体或对国家领导人、社会活动家、社会团体或成员、其他公民的人身和重大公私财产,非法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成员、其他公民的人身和重大公私财产,非法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用以威胁、恐吓政府、公众以达到政治目的或社会目的的行为。胁、用以威胁、恐吓政府、公众以达到政治目的或社会目的的行为。2)犯罪客体犯罪客体= =社会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秩序)3 3)罪过形式)罪过形式=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被欺骗参加,不能认定)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被欺骗参加,不能认定) 行为犯(被胁迫参加,没有实施恐怖活动的,不宜认定)行为犯(被胁迫

19、参加,没有实施恐怖活动的,不宜认定)一般主体一般主体4 4)行为人事实上是否开始实施恐怖活动,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事实上是否开始实施恐怖活动,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犯本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犯本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5 5)本罪与一般犯罪组织的区别:)本罪与一般犯罪组织的区别:有无政治目的或其他社会目的有无政治目的或其他社会目的前者一般实施绑架、杀人、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前者一般实施绑架、杀人、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前者参加行为就构成犯罪,后者参加行为不独立构成犯罪前者参加行为就构成犯罪,后者参加行为不独立构成犯罪刑法学(2)十四、资

20、助恐怖活动罪十四、资助恐怖活动罪1 1)概念)概念=故意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行为故意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行为2 2)主体范围)主体范围:自然人与单位3 3)“资助资助”= =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场所以及其他提供经费、物资或者场所以及其他物质物质便利的行为。便利的行为。4 4)资助的方式和时间没有限制,但超出资助的范围,与恐怖)资助的方式和时间没有限制,但超出资助的范围,与恐怖活动组织或个人共同故意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策划、实活动组织或个人共同故意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

21、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应以相关恐怖罪的共犯论处。施恐怖活动的,应以相关恐怖罪的共犯论处。刑法学(2)十五、劫持航空器罪十五、劫持航空器罪1)概念概念=以以暴力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2)客体客体= =航空运输安全,不特定多数旅客、机组人员生命和航空器等财航空运输安全,不特定多数旅客、机组人员生命和航空器等财产安全产安全3 3)主体范围)主体范围:一般主体(不论国际、身份)航空器外部人员航空器外部人员能够成为主体?能够成为主体?4 4)“飞行中飞行中”= =装载完毕、机舱内外各门已经关闭,至打开舱门时至或装载完毕、机舱内外各门已经关闭,至打开舱门时至或

22、航空器迫降时主管当局接管之前。航空器迫降时主管当局接管之前。“暴力的程度暴力的程度”:广义暴力、狭义暴力、最狭义暴力(要求足以抑制反抗)广义暴力、狭义暴力、最狭义暴力(要求足以抑制反抗)5 5)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既遂与未遂的区分目的说目的说= =劫持到预定地点劫持到预定地点离境说离境说= =飞离本国过境飞离本国过境着手说着手说= =开始实施开始实施控制航空器说控制航空器说= =实际控制航空器实际控制航空器刑法学(2)思考:思考:劫持航空器过程中又实施杀人、伤害等行为劫持航空器过程中又实施杀人、伤害等行为的一罪与数罪认定?的一罪与数罪认定?案例:案例:19931993年年1111月月2626日,

23、孙宪禄购得天津至上海的机票一张。日,孙宪禄购得天津至上海的机票一张。2828日日1414时孙携带早已准备好的火药包和引线,登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时孙携带早已准备好的火药包和引线,登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15321532次次航班。起飞后不久,孙即以引爆火药包相威胁,胁迫机组成员飞往台湾。航班。起飞后不久,孙即以引爆火药包相威胁,胁迫机组成员飞往台湾。机组人员采取措施后,孙在南京机场被抓获。机组人员采取措施后,孙在南京机场被抓获。物证有现场提取的火药、引燃线、火柴等;另有证人多人的证言证实。物证有现场提取的火药、引燃线、火柴等;另有证人多人的证言证实。 问:应当如何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责任?问:应当如何

24、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责任?刑法学(2)十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十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概念概念=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2)客体客体= =飞行安全,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飞行安全,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物安全3 3)主体范围)主体范围:一般主体(不论国际、身份)对象对象包括机组成员与乘客4 4)“暴力暴力”= =对人行使有形力,足以危及飞行安全,不包括重伤他人和对人行使有形力,足以危及飞行安全,不包括重伤他人和杀害的暴力杀害的暴力刑法学(2)十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十七、非法出租

25、、出借枪支罪1)概念概念=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的,或者,或者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的行为。行为。2)客体客体= =公共安全与国家的枪支管理制度公共安全与国家的枪支管理制度3 3)主体范围)主体范围: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以及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与单位;非法持有枪支的人,出租、出借不构本罪4 4)永久有偿转让给他人的,成立非法买卖枪支罪;赠与他人,可以作为永久无偿出借;将枪支做质押,成立非法出借;将枪支非法出租、出借给其

26、他配备公务用枪资格的人,不宜认定为本罪。5 5)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造成严重后果,此处重后果,此处“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 ,不需要明知与希望或放任的,不需要明知与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只需要有认识可能性即可态度,只需要有认识可能性即可小贴士根据枪支管理办法第三条 下列人员可以佩带枪支: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工作必需佩带枪支的人员; (二)边防地区、海防地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佩带枪支必要的其他偏僻地区的党政负责干部; (三)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机要交通员,边疆地区县、市党政机关和邮电部门有

27、佩带枪支必要的机要通信人员; (四)海关因工作必需佩带枪支的人员; (五)军工工厂的警卫押运人员。 第四条 下列单位可以配置公用枪支: (一)有配枪必要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科研等单位的保卫部门;(二)有配枪必要的重要财政金融单位和地处偏僻不设武装看守的重要仓库、电台、科研单位 ;(三)在偏僻地区和海上作业有配枪必要的地质勘探队、测绘队;(四)航行沿海和远洋的客、货、油轮及其他海上作业的工作船; (五)有配枪必要的民航机场和民航飞机。 第五条 开展射击运动的县以上体育运动委员会,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第六条 专业狩猎生产的人员和单位,可以佩带和配置猎枪。非专业狩猎人员持有猎枪的,限十八岁

28、以上公民,每人不得超过两支。 第七条 狩猎生产和科研教学单位、野生动物饲养和畜牧业单位、兽医院需对动物进行麻醉注射的,可以配置注射枪。 第八条 电影制片厂因拍摄电影需要,可以购置已经淘汰的旧式枪支作道具使用。但除少量效果枪外,其他枪支机件必须进行技术处理,使其不再能用以实弹射击。其中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是公务用枪,第三至第八条的规定都是属于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 刑法学(2)十八、丢失枪支不报罪十八、丢失枪支不报罪1)概念概念=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2)客体客体= =公共安全与国家的枪支管理制度公共安全与国家的枪支管理制度3 3)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故意?

29、过失?本罪究竟评价的是丢失行为还是不报行为抑或造成严重后果?4 4)故意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导)故意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导致有关国家机关不能及时知道枪支丢失,使枪支继续处于失控致有关国家机关不能及时知道枪支丢失,使枪支继续处于失控状态,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状态,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刑法学(2)十九、交通肇事罪十九、交通肇事罪1)概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是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或是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客体:交通运输安全,

30、包括公路与水路的交通运输安全3)主体:已满16岁的自然人,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过失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有意识地违反交通法规,一般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5)客观要件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1.作为:酒后开车、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违章超车、超载等等。2.不作为:拐弯不显示指示灯、通过道口不鸣笛警示、通过岔口不减速等。刑法学(2)十九、交通肇事罪十九、交通肇事罪客观构成要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必须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单纯违反交规,不构成本罪 发生重

31、大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或者是与交通有直接关系。非机动交通工具违章,如果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就应该构成本罪。 交通肇事的结果必须由违反规范保护的目的行为所引起,例如,车辆未年检,但未出现状况,而是由于被害人横穿公路造成了交通事故,不能以本罪论刑法学(2)十九、交通肇事罪十九、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如果行为人对事故不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题的解释(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法释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

32、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学(2)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33、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刑法学(2)十九、交通肇事罪十九、交通肇事罪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讨论:是否有以钱买刑的嫌疑

34、?刑法学(2)(二)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1.交通肇事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2.交通肇事与过失致人死亡:是否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例如,地下车库惨案。3.交通肇事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 1)行为人实施高度危险驾驶的行为,对)行为人实施高度危险驾驶的行为,对具体的公共危具体的公共危险险与伤亡的实害结果仅有过失的,一般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与伤亡的实害结果仅有过失的,一般认定为交通肇事罪(2 2)行为人实施高度危险驾驶行为,客观上存在与放火、)行为人实施高度危险驾驶行为,客观上存在与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具体的公共危险,行为人对具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具体的公共危险,行为人对具体公共危

35、险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态度,一般认定为以危体公共危险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态度,一般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例题:关于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犯罪关系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酒后驾车撞死一行人,下车观察时,发现死者是其情敌刘某,甲早已预谋将刘某杀死。甲的行为应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定为交通肇事罪B.乙明知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仍然指使其雇员王某驾驶该车辆运输货物;王某明知车辆有缺陷,仍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乙与王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C.丙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将一装卸工人轧死。丙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D.丁在一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

36、,因疲劳过度将车驶出高速公路,将行人常某撞死。对丁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按照责任主义的原则,罪过必须与行为同时存在。甲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是交通肇事行为,行为时的罪过形式为过失,其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罪。即使事后发现死者是其仇人,并早就预谋杀死被害人,但导致其死亡的时候并无杀人故意,事后产生的故意不影响先前行为性质的判断,所以,甲不成立故意杀人罪。A选项说法错误。2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成立交通肇事罪。乙指使其雇员王某违章驾驶,王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乙和王某都成立

37、交通肇事罪(不成立共犯,因为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B选项说法正确。3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交通过程中以及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施工场地不属于公共交通运输领域,在该场所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危害结果,而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危害结果。C选项说法正确。4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但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其他包括过失致人死亡内容的犯罪之间,属于法条竞合关系,但过失致人死亡罪(普通法条)中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即凡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能评价为其他犯罪的,认定为其他犯罪,不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

38、答案为BCD。刑法学(2) 案例: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案例: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

39、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刑法学(2)(三)(三)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后逃逸性质肇事后逃逸性质 概念:逃逸是指行为人发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事故后,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性质: (1)行为人交通肇事重伤1 人并承担主要责任,此时行为人逃逸的,成立交通肇事罪。此处的“逃逸”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定罪情节而非量刑情节。 (2)行为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如造成1 人死亡并承担主要责任的,此时行为人的“逃逸”是法定刑升格条件,属于量刑情节。 (3)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后,被害人身受重伤,行为人不履行救助义务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即使救助死亡的,此处的

40、“逃逸”成为适用该罪最高刑度的法定刑升格条件,是量刑情节。 刑法学(2) 逃逸的法定刑升格的条件:逃逸的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1.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的基本犯,即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的基本犯,即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前提和基础这是前提和基础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故的发生。 3.逃逸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重要因素逃逸的重要因素逃逸法定刑升格的根本

41、目的:逃逸法定刑升格的根本目的:使被害人及时得到救治使被害人及时得到救治 应当如何理解逃逸?应当如何理解逃逸?以是否离开现场为判断还是以是否实施了救助为判断以是否离开现场为判断还是以是否实施了救助为判断刑法学(2)(三)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升格的条件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构成条件:1.逃逸致人死亡必须是逃逸前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2.有受害人未死3.有逃逸的行为4.逃逸与死亡结果有因果联系;刑法学(2)5.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观方面:对逃逸及其产生的危险是故意,对造成的死亡结果,至少为过失6.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

42、人死亡,是不是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7.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该定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刑法学(2)(四)共犯问题(四)共犯问题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监督过失)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

43、罪的共犯论处。刑法学(2)张某是一名个体客运车车主,雇司机黄某开车。不久前,张某因家中有事没有跟车,就委托黄某一人外出。谁知,黄某将路人李某撞倒,使其当即昏倒在地,黄某立即下车准备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乘客乔某下车对黄某说:“撞人的事现在没人看到,上医院不知要花多少钱呢,不如趁早走掉,况且我们这些乘客都有事,谁也等不起。”因与乔某相熟,黄某听后,稍微犹豫了一下,就开车走了。事后,李某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交警认定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被司法机关逮捕,张某也依法被诉承担附带民事。刑法学(2)二十、危险驾驶罪二十、危险驾驶罪 车祸猛于虎, 据权威部门统计,道路交通事故中,37%系酒后驾驶引起,

44、占三分之一多。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和飙车纳入刑法的处罚范围。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学(2)一、概念及法益概念: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法益:公共安全(必须要具备抽象危险)二、构成要件(一)客观方面:1、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例如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并线、突然并线

45、等等,情节恶劣的。 要注意的问题 1、醉酒的标准(80mg100ml),无需具体判断是否具有公共危险,但对于不可能存在抽象的危险的行为,则不可能成立本罪。教唆他人酒驾的,成立本罪教唆。 2、追逐竟驶,不限于公共道路;既可以两人以上有意思联络,也可以单人实施 3、情节恶劣的理解:在荒无人烟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的,不能认为是情节恶劣。刑法学(2)(二)主观方面故意:表现为机动车驾驶人在明知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不顾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并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存在。 (三)主体:直接驾驶机动车的且符合一般犯罪主体条件的自然人。非驾驶者可以成立共犯。三、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46、安全罪的三、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区别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过失造成他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结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又实施其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过失造成重伤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数罪并罚。危险驾驶行为具有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具体的公共危险,例如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追逐竞驶等,行为人对此具体危险有故意,应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四、处罚四、处罚 1、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2、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小贴士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

47、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间接后果公务员被开除;上班族丢工作;党员被开除党籍;律师被禁止执业;政审不过关;医生注册受限制。2011年5月9日晚10时,著名音乐人高晓松驾车在北京东直门十字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四车追尾,四人受伤。经过交警检测

48、,高晓松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高晓松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最终被判拘役6个月,目前已出狱。思考题酒后驾驶入刑科学吗?酒后驾驶的处理有无更科学的方法?刑法学(2)二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二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罪1)概念概念: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2)客体客体= =生产、作业安全(包括非法企业的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作业安全(包括非法企业的生产、作业安全)3 3)主体范围)主体范围: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2

49、007年2月28日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刑法学(2)二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二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罪4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过失5 5)“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 =上述司法解释第四条: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6 6)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在厂矿区内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的,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发生重大事故的,应该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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