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69334656 上传时间:2024-07-28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480.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消费税疑难政策解析姜敏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教学部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主讲课程:主讲课程: 手手 机机: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JJ 会计电算化的稽查管会计电算化的稽查管理与技巧理与技巧证据采集证据采集稽查案例分析稽查案例分析纳税评估管理与技巧纳税评估管理与技巧消费税政策解析等消费税政策解析等0411-869619290411-86961929姜敏籍贯:沈阳新民单位:辽宁国税大连培训中心其他:讲师注册税务师东北财经大学MBAn1、消费税和增值税税额计算时均涉及销售额,销售额的数值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是否永远一致?n2、消费税的自产自用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有何区别?n3、没收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只交

2、增值税,不交消费税。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包装物押金是否作为确定税额的依据之一4、纳税人用于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均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计税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消费税。这种说法是否正确?n5、购进的已税消费品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则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时均不得抵扣已纳税款(进项税额、已纳消费税),这种说法是否正确?n6、所有酒类产品自从2001年5月1日起,用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均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这种说法是否正确?n7、卷烟回购业务处理的要点是什么?n8、果啤如何征税?料酒如何征税?n9、卷烟消费税新政策?n10、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是否市涨价的理由?n11、新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是

3、多少?n13、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否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n14、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是否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n15、钯金是否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n16、摩托车轮胎是否征税?滑板车轮胎是否交税?n17、车身长超过7米,座位在10-23之间的商用客车是否征税?n18、油品的消费税政策一、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背景n、各国消费税的发展趋势n、我国消费税的征收状况n、过去十年消费税的调整4、现行消费税制存在问题n一是征税范围只限于11个应税品目,范围有些偏窄;n二是原来确定的某些属于高档消费品的产品,已逐渐具有大众消费的特征;n三是有些应税品目

4、的税率结构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不相适应;n四是消费税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有待加强。二、消费税政策调整原则、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的原则,引导好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消费税的政策调整要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协调一致: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有利于建立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优化税率结构、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便利税收征管、兼顾财政收入的原则,减少税收流失三、消费税调整范围确定的依据一兼顾税种管辖权比如,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涉及营业税、契税等,对拥有的住房征税涉及房产税等。又如,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消

5、费行为,对歌厅等娱乐场所的消费行为主要是通过对此类场所征收营业税进行调节的。二兼顾必要性与可操作性比如对高档家具征收消费税从政策上讲是合理的,但在操作上难度就较大,因为家具具有多种材质和形态,什么是高档,很难确定出一个可以操作的具体标准,按价格分档征税也有很多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三兼顾征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消费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利因素,在选择消费品征税时,必须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要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四、消费税政策调整的内容n新旧消费税比较n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润滑油等为原料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6、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五、抵扣税款的计算方法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率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

7、计算应纳税额的)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位税额30%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n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n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

8、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n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注明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n3进口应税消费品n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n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进口环节消费税。五、关于减税免税n(一)通知第十条第(二)款免征消费税的子午线轮胎仅指外胎。子午线轮胎的内胎与外胎成套销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执行。n(二)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应根据实际销售数量按通知规定税率申报纳税。按消费税应

9、纳税额的30%缴税。关于销货退回n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发生销货退回的处理规定如下:n(一)2006年3月31日前销售的护肤护发品,2006年4月1日后因质量原因发生销货退回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n(二)税率调整的税目,纳税人可按照调整前的税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nn(三)属2006年3月31日前发票开具错误重新开具专用发票情形的,不按销货退回处理。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时,按照红字发票注明的销售额冲减当期销售收入,按照该货物原适用税率计提消费税冲减当期“应缴税金-应缴消费税”;纳税人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时,按蓝字发票注明的销售额计算当期销售收入,按照该货物原适用税率计提消费税

10、记入当期“应缴税金-应缴消费税”。n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有关销货退回的退税申请时,应认真审核货物及资金的流向。(一)销售额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2.特殊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1)折扣销售(2)以旧换新销售(3)还本销售(5)包装物押金计税问题(6)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增值税销售额与消费税销售额一致方面3.进口销售额的确定进口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到岸价格(1+关税税率) 税率 1-消费税税率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增值税销售额与消费税销售额不一致方面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

11、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价格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核定价格是指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 = 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 (1+35%) 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实际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 消费税:消费税: 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增值税:增值税: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实际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低于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计税价格和核定价

12、格的卷烟 消费税:消费税: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 收消费收消费税。税。 增值税:增值税: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自产自用与视同销售销售额确认第七条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第十五条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所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

13、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n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六条?n(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n(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n(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n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n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增值税:

14、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增值税: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 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消费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消费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 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 最高售价计税最高售价计税2.以物易物方面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

15、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征税 用于其他方面 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非生产性机构征税征税馈赠馈赠赞助赞助集资集资广告广告样品样品职工福利职工福利奖励奖励提供劳务提供劳务视同销售:自产、委托加工、外购货物自产自用:自产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代销、转移货物自产自用:无此项视同销售:不征税 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征税 用于管理部门、营业费用包装物押金酒类产品 收取时-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 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 销售额征增值税、消费税。 没收时-不征增值税、消费税 啤酒黄酒 收取时-单独记帐核算不征增值税 没收时-征增值税一般货物 收取时-单独记帐核算不征增值税 消费税 没收时-征增值税、消费税逾期或超过一年从1995年6月1日起包装物租金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征税购进的已税消费品取得普通发票的处理 n在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应一律采取6%的征收率换算 不含增值税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含税销售额(1+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