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休假与工资的关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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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内容 一、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种类 二、事业单位职工各类休假的天数 三、事业单位职工休假与工资的关系一、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种类(一)、法定节假日(一)、法定节假日(二)、公休假日(二)、公休假日(三)、带新年休假带新年休假(四)、探亲假探亲假(五)、婚假(五)、婚假(六)、丧假(六)、丧假(七)、计划生育假(七)、计划生育假(八)、产假(八)、产假(九)、病假九)、病假 (十)、事假十)、事假二、事业单位职工各类休假的天数 (一)、法定节假日(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修订)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

2、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公休假日(二)、公休假日 是指一般都是在礼拜六以及礼拜天放假休息的时间 ,即星期六和星期日。 (三)、带新休假(三)、带新休假 1 1、休假天数。、休假天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 号)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其中,工作年

3、限满1年的必须对年对月,如 2010 年 9 月参加工作,到 2011 年 8 月满 1 年的,从 2011 年 9 月起可享受当年的年休假(5 天);工作人员在当年工作年限满 10 年或 20 年,可在当年内按工作年限满后的条件享受年休假,比如,2011 年 9 月工作年限满 10 年,2011年1-12月都可按 10 天享受年休假。 2 2、关关于于年年休休假假与与事事假假的的关关系系。事假累计天数未达到职工本人年休假天数的,职工可享受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按规定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事假累计天数超过职工本人年休假天数,职工仍可享受年休假,但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不再支付

4、未休假工资报酬。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试行)(渝人发2005106 号)第一条第二款中“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年休假冲抵”的规定废止。 (四)、探亲假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凡是在医院工作满1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

5、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五)、婚假(五)、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

6、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原则上当年有效。原则上当年有效。 (六)、丧假(六)、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原则上当年有效。原则上当年有效。 (七)、计划生育假(七)、计划生育假 按照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1984卫妇字第1号)中的“各种节育手术假期的建议”一节的规定: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后休息2天;取出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7、;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第一次人工流产给假15天,从第二次起,人工流产按照病假处理;带环怀孕人工流产给假15天。 原则当年有效。原则当年有效。 (八)、产假(八)、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2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应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对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者,两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如引产加结扎,引产休假应为42天,结扎再加21天,共计63天。 (九

8、)、病假九)、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十)、事假十)、事假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试行)(渝人发2005106

9、 号)规定,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十)、事假十)、事假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单位主管领导(或区县人事局、市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年休假冲抵。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凡特殊

10、情况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分别由各区县人事局和市级主管部门从严审批。 三、事业单位职工休假与工资的关系 (一)与基本工资的关系(一)与基本工资的关系 (二)与绩效工资的关系(二)与绩效工资的关系 (三)应休未休补贴的标准(三)应休未休补贴的标准(一)与基本工资的关系 1 1、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 2 2、公休假日、公休假日 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 3、带新年休假带新年休假 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 4 4、探亲假、探亲假 1、工作人员探亲假期(包括探亲假和路程假)内,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符合出国探亲条件的,出

11、国探亲3个月以内,其基本工资全额发给;超过3个月,从第4个月起停发基本工资 5 5、婚假和丧假、婚假和丧假 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的工作人员,其婚假、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6 6、计划生育假和产假、计划生育假和产假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延长产假(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5%发给。 7 7、病假、病假 (1)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在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2)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

12、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3) 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80%计发。 8、事假、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二)与绩效工资的关系(二)与绩效工资的关系 1 1、病假、事假、延长产假的绩效工资、病假、事假、延长产假的绩效工资 发放问题发放问题(1)工作人员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

13、上的,从次月起连续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当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4个月未达到6个月的,从次月起连续4个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70%;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2个月未达到4个月的,从次月起连续2个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90%;病假、延长产假在两个月以下的,其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单位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规定办理。 (2)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个工作日的,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停发。 2 2

14、、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和产假的绩效、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和产假的绩效工资发放问题工资发放问题 (1)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工作人员对应的岗位等级分两部分计发。其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因素部分占 50%,按月发放。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占50%,根据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等因素,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上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和产假休假期间无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应休未休补贴的标准(三)应休未休补贴的标准 1、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标准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标准准300%的工资。这这一一点点大大多多数数单单位位都都没有实施,我们单位还象征性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没有实施,我们单位还象征性的给予一定的补助。 2、依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相关规定享受年休假,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工作人员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的具体)支付标准: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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