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适合高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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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AAA职业学院 20142014年年1 1月月1引导案例引导案例阅读阅读P327案例案例思考:大学生试用期内辞职要赔钱吗?思考:大学生试用期内辞职要赔钱吗?2引导案例引导案例公司的说法公司的说法虽未和王某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虽未和王某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书书就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福利待就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及三方的责任做了详细约定,应当认为双方签遇及三方的责任做了详细约定,应当认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王某试用期内解除协议,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应赔王某试用期内解除协议,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应赔偿,同时应支付

2、约定的违议金。偿,同时应支付约定的违议金。3引导案例引导案例法院的说法法院的说法就业协议并非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并非劳动合同。王某已按约定到公司报到上班,。王某已按约定到公司报到上班,不存在违反就业协议的行为,因此不应该支付违约金;不存在违反就业协议的行为,因此不应该支付违约金;原告索赔的加班费,仅提供了发放员工加班费的工资单,原告索赔的加班费,仅提供了发放员工加班费的工资单,不足以证明是王某辞职造成的损失,因此不予支持。不足以证明是王某辞职造成的损失,因此不予支持。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公司在公司在30日以内为王某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支付日以内为王某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支付1789元的工资,王某返

3、还公司垫付的元的工资,王某返还公司垫付的2520元。元。4问题:毕业生三方协议的订立算不算劳动关系建立?问题:毕业生三方协议的订立算不算劳动关系建立?(1)三方协议,也称就业协议,是以毕业生、学校、企业三方协议,也称就业协议,是以毕业生、学校、企业为三方主体签订,协议同时对三方产生约束力:毕业生应当为三方主体签订,协议同时对三方产生约束力:毕业生应当在毕业离校后向签订协议的企业报到就业,学校应在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后向签订协议的企业报到就业,学校应在毕业生离校时开具报到证,企业应在毕业生报到时建立正式的劳动离校时开具报到证,企业应在毕业生报到时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关系。(2)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4、毕业生在尚未离校时仍为学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毕业生在尚未离校时仍为学生身份,不具备劳动法上的主体资格,此种就业协议一般被生身份,不具备劳动法上的主体资格,此种就业协议一般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并不接受劳动法的调整。认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并不接受劳动法的调整。(3)一般认为,毕业生到企业报到之时视为用工的开始,一般认为,毕业生到企业报到之时视为用工的开始,即建立劳动关系。即建立劳动关系。5本章学习目标本章学习目标掌握劳动关系的定义和内容掌握劳动关系的定义和内容掌握劳动合同重要条款的基本内容掌握劳动合同重要条款的基本内容掌握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掌握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6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

5、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关系概述劳动关系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及处理7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概述劳动关系管理概述劳动关系的内涵劳动关系的内涵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8一、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概述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确劳动关系是指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确认当事人双方(认当事人双方(劳动者劳动者和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劳动法律关系。务的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9一、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概

6、述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并参加单位: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付: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付给报酬,提供工作条件。给报酬,提供工作条件。这种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这种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强制强制力力来保障的。来保障的。10一、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概述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年7月月5日第日第8届全国人

7、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会第8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1995年年1月月1日日开始实施。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2007年年6月月29日第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2008年年1月月1日日实施。实施。11小资料小资料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一回事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两者的关系是不是一回事,两者的关系是一般法一般法与与特别法特别法的关的关系。系。劳动法规定的范围远远大于劳动合同法,处理劳劳动法规定的范围远远大于劳动合同法,处理劳动关系并不仅仅只有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还包动关系

8、并不仅仅只有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还包括各类劳动法规、规章、地方性法律法规、劳动括各类劳动法规、规章、地方性法律法规、劳动部文件、最高院司法解释等。部文件、最高院司法解释等。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进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进行修正和替代(修正和替代(主要是第三章内容主要是第三章内容)。)。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促进就业促进就业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第五章 工资工资第六章第六章 劳动安

9、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第八章 职业培训职业培训第九章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第十章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附则附则13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双方劳动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义务,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时间、,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教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

10、福利保险、教育培训、劳动环境方面形成的关系。育培训、劳动环境方面形成的关系。14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5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一)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一)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平等就业平等就业职业选择权职业选择权根据能力、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职业根据能力、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职业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权及时定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及时定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保护权劳动保护权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防止职业病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防止职

11、业病休息休假权休息休假权规定的休息时间规定的休息时间社会保险权社会保险权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职业培训权职业培训权职业技能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权利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权利16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二)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二)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保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保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17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二

12、、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三)用人单位的权利(三)用人单位的权利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职工;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职工;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任免企业的管理干部;任免企业的管理干部;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依法奖惩职工。依法奖惩职工。18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四)用人单位的义务(四)用人单位的义务依法录用、分配、安排职工的工作;依法录用、分配、安排职工的工作;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其职权;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其职权;按职工的劳动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按职工的劳动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加强对职工思想、文化和业务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职工

13、思想、文化和业务的教育培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19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与终止20一、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要素要素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劳动协议;的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劳动合

14、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约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定;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备法律效力具备法律效力。21一、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劳动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劳动合同履行中的隶属性劳动合同履行中的隶属性劳动合同目的的过程性劳动合同目的的过程性22一、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的内容(参见附录劳动合同的内容(参见附录A:湖北省劳动合同范本湖北省劳动合同范本)法定条款法定条款用人单位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用人单位信息、劳动合同期限

1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它事项。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它事项。约定条款约定条款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培训条款、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培训条款、其他事项。其他事项。23一、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注意:注意:签署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签署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主体资格。用人单

16、位必须是依法建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建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或个人;劳动者必须年满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周岁,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24二、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第五章 特别规定特别规定第六章第六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八章附则25劳动合同的订立劳

17、动合同的订立案例一案例一王某是某私营公司新招聘的一名女职工,岗位是行政助理,王某是某私营公司新招聘的一名女职工,岗位是行政助理,月薪月薪1500元,公司想再考查几个月,一直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元,公司想再考查几个月,一直未与王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未给她缴纳社保,两个月过去了,一天王某的劳动合同,也未给她缴纳社保,两个月过去了,一天王某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一侧肋骨骨折两根。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一侧肋骨骨折两根。王某找到公司老板,要求认定工伤,老板称,对你的工作表王某找到公司老板,要求认定工伤,老板称,对你的工作表现公司并不满意,你在这也没签合同,两个月也没干多少活,现公司并不满意

18、,你在这也没签合同,两个月也没干多少活,我多给你我多给你 一个月的工资,你好好休息,以后就不用来了。一个月的工资,你好好休息,以后就不用来了。王某看公司不解决,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王某看公司不解决,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答辩称,公司没有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能说与她公司答辩称,公司没有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能说与她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所以不承担责任。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所以不承担责任。公司的主张成立吗?公司的主张成立吗?26(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公司虽然与王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王某确实为公司虽然与王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王某确实为公司提

19、供了劳动,公司也为其支付了两个月的工资报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也为其支付了两个月的工资报酬。同时王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酬。同时王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因此,虽然没有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他们管理,因此,虽然没有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他们之间已形成了之间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事实的劳动关系。因此,公司有义务为王某缴纳社保,公司没有给王某因此,公司有义务为王某缴纳社保,公司没有给王某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王某的工伤认定,其相应的工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王某的工伤认定,其相应的工伤待遇不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是全部由该公司伤待遇不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是全部由该公司

20、承担。承担。27(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提示提示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开始工作之以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开始工作之日起算起,即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实际发生劳动日起算起,即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实际发生劳动关系为准。不论劳动合同在此之前签订,还是在关系为准。不论劳动合同在此之前签订,还是在此之后签订。此之后签订。28如何证明存在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可参照以下凭证:认定

21、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可参照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证”、“服务证服务证”等能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登记表”、“报名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其中(其中(1)()(2)()(3)中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中的有关凭证由用

22、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9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案例二案例二刘某应聘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按照博士待遇刘某应聘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按照博士待遇支付给刘某支付给刘某4万元安家费,并分配万元安家费,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平方米住房一套。刘某到郑州航院上班后,学院发现刘某的工作套。刘某到郑州航院上班后,学院发现刘某的工作表现一般,学生反映也不好。于是航院向北京大学表现一般,学生反映也不好。于是航院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某的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全部系伪造。查询,发现刘某的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全部系伪造。郑州航院据此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刘某赔郑州航院据此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刘某赔偿损失

23、。偿损失。问:刘某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问:刘某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30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2626条第条第1 1款规定,以欺诈、款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本案中,刘某与学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本案中,刘某与学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同时刘某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应承担相同时刘某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应的刑事责任。31(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第八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

24、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应当如实说明。提示提示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用人单位应适当使用对劳动者的知情权,滥用知情权有用人单位应适当使用对劳动者的知情权,滥用知情

25、权有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32对应聘人员的具体审查内容及潜在的法律风险对应聘人员的具体审查内容及潜在的法律风险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可能导致的风险可能导致的风险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学历与工作经历学历与工作经历招聘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招聘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主动查询审查主动查询审查外语语言能力外语语言能力无法适应语言工作环境无法适应语言工作环境资格证书加外语口试资格证书加外语口试是否存在潜在疾病是否存在潜在疾病解除合同受医疗期限制解除合同受医疗期限制入职前体检入职前体检年龄是否达到年龄是否达到1616岁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查验身份证件查验身份证件是否与其它企

26、业存在劳动是否与其它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关系承担不少于承担不少于70%70%的连带责的连带责任任查验离职证明单查验离职证明单是否对其它企业承担竞争是否对其它企业承担竞争业限制义务业限制义务负责赔偿责任负责赔偿责任主动问询前任职企业主动问询前任职企业外国人是否办理就业手续外国人是否办理就业手续违法、并且导致合同无效违法、并且导致合同无效查验证件和资格查验证件和资格33常用的应聘人员查询网站常用的应聘人员查询网站对应聘人员的身份是否属实的网站:对应聘人员的身份是否属实的网站:或或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对学历、资格证书是否真实的查询网站对学历、资格证书是否真实的查询

27、网站对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查询网站:对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查询网站:34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案例三案例三2004年年11月,常路报名参加了月,常路报名参加了2005年湖南省国家税年湖南省国家税务系统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最后综合成绩务系统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最后综合成绩64.28分,分,列所报考职位第一名。列所报考职位第一名。2005年年3月月21日,省国税局组日,省国税局组织考生到长沙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常路的体检结织考生到长沙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常路的体检结果是果是“乙型肝炎,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乙型肝炎,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DNA阳性,阳性,不合格不合格”,湖南省税务局以常路体

28、验不合格为由拒,湖南省税务局以常路体验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绝录用。为此,常路以湖南省国税局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歧视为此,常路以湖南省国税局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歧视为由向长沙市为由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案例三案例三2005年年1月月17日,人事部、卫生部印发日,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乙肝问题是这个体检,乙肝问题是这个体检通用标准的核心之一。通用标准的核心之一。该标准规定:该标准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原携带者

29、,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36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案例三案例三2007年年8月月30日出台的日出台的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372010年年1月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日人力资源

30、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共同起草了卫生部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检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项目测项目(以下简称乙肝五项,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以下简称乙肝五项,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抗原、乙肝病毒毒e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检测)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检测).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乙肝五项”检查

31、列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乙肝五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38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案例四案例四曲某应聘到某四星级酒店做服务员,上班的第一天曲某应聘到某四星级酒店做服务员,上班的第一天在办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主管按照酒店的规定要在办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主管按照酒店的规定要求曲某交纳一千元押金后领取工作服,并将身份证求曲某交纳一千元押金后领取工作服,并将身份证交公司保管。人力资源主管解释说,因为餐饮行业交公司保管。人力资源主管解释说,因为餐饮行业服务员流动性较大,有些人说走就走,连个招呼也服务员流动性较大,有些人说走就走,连个招呼也不打,工作

32、服也不退,所以酒店也是没办法才这样不打,工作服也不退,所以酒店也是没办法才这样规定。规定。酒店这样的做法合法吗?酒店这样的做法合法吗?39(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收取财物。提示提示第第八十四条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份证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

33、依劳动者本人,并依据有关法律给予据有关法律给予处罚处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要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要限期退还限期退还,并,并以每人以每人500元以上元以上2000元以下元以下的的标准处以罚款;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40(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关于合同的签订关于合同的签订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保护劳动者的权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益?41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案例五案例五在某公司

34、担任监理一职的徐先生,在某公司担任监理一职的徐先生,1999年进入这家年进入这家公司,一直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直至最后一份公司,一直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直至最后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为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为2006年的年的6月月30日。日。可是,可是,2006年年6月月30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既没有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既没有表示与徐先生终止劳动关系,也没有表示要续订合表示与徐先生终止劳动关系,也没有表示要续订合同。同。2006年年8月月23日徐先生突然接到公司开具的日徐先生突然接到公司开具的“退工单退工单”,说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说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分析:这种情况下,徐先生应

35、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分析:这种情况下,徐先生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42(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之日起建立。提示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36、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如果实际用工一年后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已订立如果实际用工一年后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法定理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定理由不得解除。43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案例五案例五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徐先生与用人单位存第十条,徐先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从从2006年年6月月30日到日到2006年年8月月23日之间,扣除一个日之间,扣除一个月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徐先生可以要月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徐先

37、生可以要求企业另外向他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求企业另外向他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徐先生与用人单位的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保持的如果徐先生与用人单位的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保持的时间超过一年,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徐先生订立了无时间超过一年,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徐先生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4不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它损失不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它损失事实劳动关系下,员工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事实劳动关系下,员工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而如果存在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提前系;而如果存在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天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事实

38、劳动关系,无论是何种原因,无论是何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何种原因,无论是何方终止,均需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方终止,均需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存在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到期如果是金;而存在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到期如果是员工主动不续签而终止,则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员工主动不续签而终止,则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45(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何约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签订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46(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

39、立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示提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终止的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约定。劳动合同终止

40、的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约定。47(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四条(书第十四条(书P33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定无确定终止时间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

41、48(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续订劳

42、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49(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十九条(书第三十九条(书P342)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害的;(三)严

43、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0(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十条(书第四十条(书P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

44、以书面形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1案例:华为案例:华为“辞职门辞职门”事件事件52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案例六案例六老张和老许均是某奶

45、粉厂的工人,他们的入厂时间都是老张和老许均是某奶粉厂的工人,他们的入厂时间都是96年年底,奶粉厂和所有工人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老张的劳动合底,奶粉厂和所有工人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老张的劳动合同是同是2007年年12月月28号到期,老许的合同是号到期,老许的合同是2008年年1月月5号到期。号到期。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奶粉厂的领导分别找老张和老许谈话,询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奶粉厂的领导分别找老张和老许谈话,询问他们要求签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老张和老许均要求签订问他们要求签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老张和老许均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奶粉厂提前一个月通知老张终止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奶粉厂提前一个月

46、通知老张终止劳动合同,理由是现在采用现代化设备,不需要那么多人了。动合同,理由是现在采用现代化设备,不需要那么多人了。奶粉厂却通知老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奶粉厂却通知老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老张百思不得其解,我也连续工作了老张百思不得其解,我也连续工作了10年,还比老许早几天年,还比老许早几天进厂,为什么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进厂,为什么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53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案例六案例六奶粉厂这样做是合法的。奶粉厂这样做是合法的。按劳动法第按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年以上,当事人双方

47、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当事人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张要想签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张要想签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仅要满足连续工作不仅要满足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条年以上的条件,还要以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为前提件,还要以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为前提,现奶粉厂不同意续,现奶粉厂不同意续订,按法律规定有权终止,奶粉厂的做法并不违法。订,按法律规定有权终止,奶粉厂的做法并不违法。而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放宽实施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

48、保护力度,放宽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取消了双方同意续延劳取消了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这一前提动合同这一前提,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年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本案例中老许是新法的受益人。同。所以本案例中老许是新法的受益人。54(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提示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制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制合同或者“铁饭铁饭碗碗”,在双方协商及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下,无固,在双方协商

49、及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55(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关于试用期的约定试用期的期限应为多长?试用期的期限应为多长?试用期的工资如何计算?试用期的工资如何计算?56(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得超过1个月个月;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固定期

50、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不得约定试用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期限。57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51、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58(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提示提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负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负有证明义务证明义务,即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提前三日通知用通知用人单位。人单位。59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学习资料学习资料11-2(P338)赵先生是一名工程设计人员,赵先生是一名工程设计人员,

52、2008年年3月月20日应聘进入一家日应聘进入一家外资企业外资企业A公司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岗位是设计工程师,赵公司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岗位是设计工程师,赵先生与先生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约定试用期是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约定试用期是2个月。赵先生上班的第一天,个月。赵先生上班的第一天,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事专员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事专员对其进行了入职培训,包括员工手册的讲解,同时将设计对其进行了入职培训,包括员工手册的讲解,同时将设计工程师岗位的具体职责以及考核标准告知了赵先生,并经工程师岗位的具体职责以及考核标准告知了赵先生,并经其签收确认。根据其签收确认。根据A公司的规定,

53、在试用期届满前的一周内公司的规定,在试用期届满前的一周内对赵先生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标准,赵先生没有合格。因对赵先生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标准,赵先生没有合格。因此,此,2008年年5月月19日,日,A公司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解除理由是赵先生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解除理由是赵先生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请问:请问:A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合理?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合理?60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一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过失性解有三种情形:一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过失性解除;三是非过失性解除。除;三是

54、非过失性解除。其中第一、二种情形可以随时解除,不需要支付经其中第一、二种情形可以随时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种情况需要提前济补偿金;第三种情况需要提前30天通知,并支付天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通常企业会采用第一种,即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通常企业会采用第一种,即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但企业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说明录用条件,考核不合但企业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说明录用条件,考核不合格也应与录用条件相关联,否则仅凭考核不合格即格也应与录用条件相关联,否则仅凭考核不合格即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不合理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不合理的。6161录用条件的具体内容录用条件的具体内容能力,如学

55、历、经历、资质、绩效(包括试用期能力,如学历、经历、资质、绩效(包括试用期的考核绩效)的考核绩效)态度,如遵章守纪状况;态度,如遵章守纪状况;身体因素,无特殊疾病(但未婚未育、乙肝病毒身体因素,无特殊疾病(但未婚未育、乙肝病毒携带者等歧视性条件不能作为录用条件内容)携带者等歧视性条件不能作为录用条件内容)法律因素,如有无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法律因素,如有无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62可以作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可以作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2)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与自然情况不符的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

56、容与自然情况不符的(3)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病、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的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病、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的(4)器官残缺或肢体残缺,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器官残缺或肢体残缺,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5)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格的(6)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7)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8)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9)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63(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

57、)劳动合同的订立关于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规定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64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案例八案例八张杰是某企业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工作表现突出,张杰是某企业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工作表现突出,是企业拟培养和提拔的对象。是企业拟培养和提拔的对象。2005年初企业将张杰年初企业将张杰送到海外培训,培训费用送到海外培训,培训费用5万元,并约定了万元,并约定了5年的服年的服务期。务期。2008年初张杰向单位提出辞职,企业要求张杰按服年初张杰向单位提出辞职,企业要求张杰按服务期协议支付违约金务期协议支付违约金8万元

58、,请问这是否合理?为万元,请问这是否合理?为什么?什么?65(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二条(书第二十二条(书P338学习资料学习资料11-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违约金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

59、的违约金不得超过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6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不合理。不合理。这种情况下,服务期协议只能约定这种情况下,服务期协议只能约定5万元万元的违约金,的违约金,并且在该劳动者辞职时,劳动者已履行了并且在该劳动者辞职时,劳动者已履行了3年服务年服务期,用人单位只能要求劳动者支付期,用人单位只能要求劳动者支付2万元万元的违约金。的违约金。67(一)劳动合同

60、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业限制约

61、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支付违约金约金。68(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提示提示竞业限制的补偿费应是竞业限制的补偿费应是合理合理的,在上海的,在上海/深圳等深圳等地,竞业限制的补偿为劳动者正常劳动报酬的地,竞业限制的补偿为劳动者正常劳动报酬的20%30%,同样,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应是,同样,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应是合理合理的。的。69(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除本法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和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得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70(一)劳

62、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2008年年9月月3日公布实行的日公布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除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63、对完成(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1(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

64、危,使双方(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72(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

65、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报酬确定。提示提示劳动合同虽然无效,但劳动关系是既存的事实,劳动合同虽然无效,但劳动关系是既存的事实,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应得到报酬。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应得到报酬。73(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劳动者及时足额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

66、者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74(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

67、分之一百以下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标准向劳动者加付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赔偿金。(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经济补偿的。75(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

68、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76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案例九案例九某市一玩具厂生产的玩具主要用于出口。某市一玩具厂生产的玩具主要用于出口。2006年年初,该年年初,该厂领导强调出口玩具生产任务紧,组织工人加班加点。工厂领导强调出口玩具生产任务紧,组织工人加班加点。工人每天工作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工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也不能休息。个小时,工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也不能休息。厂方规定,除有

69、医院证明的病假外,不加班加点的工人一厂方规定,除有医院证明的病假外,不加班加点的工人一律按旷工处理。半个月后,工人们意见很大。同时,厂方律按旷工处理。半个月后,工人们意见很大。同时,厂方对星期天没来上班的几名工人按旷工处理。对星期天没来上班的几名工人按旷工处理。工人们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人们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违反了第三十一条款规定,强迫劳动者加班。违反了第三十一条款规定,强迫劳动者加班。玩具厂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时加班时间超过了劳动玩具厂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时加班时间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上限,对星期天没有来上班的员工的处理没有法法规定的上限,对星期天没有来上班

70、的员工的处理没有法律依据。律依据。77(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78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案例九案例九张某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前不久,公司负责人李张某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前不久,公司负责人李某安排张某在未安装防护网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

71、某安排张某在未安装防护网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张某认为这是危险作业,就拒绝工作。李某于是安张某认为这是危险作业,就拒绝工作。李某于是安排了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同时以张某不服从工排了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同时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扣发其当日工资。作安排为由,扣发其当日工资。提示提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张某拒绝工作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违反劳动合同张某拒绝工作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法。李某扣发张某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李某扣发张某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79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

72、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份。80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案例十案例十李女士李女士2006年年2月与某企业签订了月与某企业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李女士为该企业财务科出纳。同,合同中约定了李女士为该企业财务科出纳。2006年年11月,该企业在其主管部门干预下发出了月,该企业在其主管部门干预下发出了“关于变动李某工作岗位的书面通知关于变动李

73、某工作岗位的书面通知”,将李女士调,将李女士调离财务科到车间当工人。李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离财务科到车间当工人。李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企业擅自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是一种侵犯劳动者合企业擅自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是一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该企业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该企业未经李某同意,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未经李某同意,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无效的。81(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

74、止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再继续,归于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再继续,归于消灭。消灭。终止的原因终止的原因(1)合同期限已满)合同期限已满(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合同目的已经实现(3)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条件出现(4)当事人死亡)当事人死亡(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退休(6)用人单位不复存在)用人单位不复存在82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

75、一方或双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8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示提示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止条件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均有权提出终止劳提出终止劳动

76、合同的请求。动合同的请求。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的,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经济补偿金。8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提前三十日以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示提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不存在

77、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法定理由,只受程序性限制,即提前合同不需要法定理由,只受程序性限制,即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通知用人单位。8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八条(书第三十八条(书P341)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

78、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者人身安全的,劳动

79、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知用人单位。86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提示提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过错有过错时,劳动者的解除权分两种情况。时,劳动者的解除权分两种情况。一是事先告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是事先告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事先不告知,即时解除。二是事先不告知,即时解除。87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8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一(

80、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害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四)劳动者同时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动合同无效的;

81、(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条是针对劳动者不符合本条是针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有重大过错录用条件或有重大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动合同的情况。89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书面形式通过劳动者本人或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82、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条是针对劳动者不存在本条是针对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83、的情况。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90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二条(书第四十二条(书P343学习资料学习资料11-6)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

84、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是针对劳动者因客观本条是针对劳动者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用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用人单位需要裁员时,只要人单位需要裁员时,只要员工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员工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单位不得

85、解除合同。9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P342学习资料学习资料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或用人单

86、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2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金额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金额如何确定?9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P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支付经济补偿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

87、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

88、同的;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六).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不存在过错劳动者不存在过错企业破产重整时企业破产重整时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9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P34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

89、工资高于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或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95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案例十案例十唐红任职于一家外企,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五年期,从唐红任职于一家外企,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五年期,从2002年年12月月21

90、日到日到2007年年12月月20日。李猛于日。李猛于2007年年1月月10日日应聘到该企业,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期,月薪为应聘到该企业,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期,月薪为5000元。元。2007年年底,人事部通知唐红,说是双方之间劳动年年底,人事部通知唐红,说是双方之间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无意再与唐红保持劳动关系,故通知唐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无意再与唐红保持劳动关系,故通知唐红于即日起进行工作交接,并明确告知唐红,由于是劳动合红于即日起进行工作交接,并明确告知唐红,由于是劳动合同到期才进行的终止,所以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唐红无意同到期才进行的终止,所以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唐红无意中得知

91、,李猛也被企业通知终止劳动合同,而公司却给了李中得知,李猛也被企业通知终止劳动合同,而公司却给了李猛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唐红感到十分愤怒,要求公猛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唐红感到十分愤怒,要求公司给予她五年的经济补偿金。司给予她五年的经济补偿金。请问唐红的要求合理吗?请问唐红的要求合理吗?P344学习资料学习资料11-896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案例十案例十2008年年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实施前,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年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实施后,根据

92、第,根据第46条第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唐红的劳动合同于本案中,唐红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年12月月20日终止,公司无须支日终止,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李猛的合同于付经济补偿金。而李猛的合同于2008年年1月月9号到期,在号到期,在劳动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不实行经济补偿金,实施后工作年实施前的工作年限不实行经济补偿金,实施后工作年限仅有限仅有9天,不满一

93、年,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天,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97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关于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发生的争执和纠纷。的争执和纠纷。具体是围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关系的具体是围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关系的产生、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等问题上引起的产生、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等问题上引起的纠纷。纠纷。98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的特点劳动争议的特点当事人特定当事人特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内容特定内容特定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劳动权利和劳

94、动义务表现形式特定表现形式特定影响范围大影响范围大99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着重调解原则着重调解原则先行协商或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进行裁决或判决;先行协商或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进行裁决或判决;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应当在法律、法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应当在法律、法规定规定的的时限内时限内迅速处理结案,防止久拖不决。迅速处理结案,防止久拖不决。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要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要依照劳动法规劳动法规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在适用法律

95、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100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四、劳动争议及处理时效期规定时效期规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日内未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年。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45日日内作出,内作出,要求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要求延

96、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日。劳动争议调解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劳动争议调解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01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年12月月29日颁布,日颁布,2008年年5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适用于,适用于(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

97、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102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四、劳动争议及处理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和方法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和方法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争议

98、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解委员会申请申请调解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仲仲裁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起诉。103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调解含义:互谅互让、民主协商、达成协议含义:互谅互让、民主协商、达成协议调解机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调解机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代表不能超过成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代表不能超过成员人数的员人数的1/3)。)。104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99、调解调解自愿原则和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自愿原则和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申请调解自愿申请调解自愿调解过程自愿调解过程自愿履行协议自愿履行协议自愿程序:申请程序:申请受理受理调查调查调解。调解。调解协议书由双方调解协议书由双方自愿自愿履行,履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05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四、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含义: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含义: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决。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构成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同级工会代表企业联合会或企业家协

100、会企业联合会或企业家协会106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仲裁的原则的原则及时处理原则及时处理原则独立办案原则独立办案原则一次裁决原则一次裁决原则回避原则回避原则程序:申请与受理程序:申请与受理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调解调解裁决裁决执行执行107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诉讼诉讼含义: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含义: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诉讼机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诉讼机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争议的最终最终程序。程序。108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及处理劳动争议

101、劳动争议诉讼诉讼条件条件:(1)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载,当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载,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事人不服裁决的;(2)当事人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当事人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诉讼;(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程序:起诉与受理程序:起诉与受理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调解调解审判审判执行执行109本章重点本章重点概念概念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要点要点劳动关系的内涵劳动关系的内涵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处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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