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第四课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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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高甲诉讼法专题讲座导读民诉第四课向高甲举证时限举证时限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时间。 (一)举证时限的确定【新法速递】法院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1举证期限的确定是人民法院的职权2举证期限的长短没有统一的规定3举证期限的确定一般并不是一次性的(二)举证期限的延长(二)举证期限的延长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举证期限内向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三)逾期举证的后果【新法速递】当事人

2、逾期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新法必考新法必考【真题在线】(2013-3-40单)大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小华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小华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庭审时小华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大皮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小华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B双方确定了25天的

3、举证时限C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D法院不顾大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新证据新证据如果过了举证期限,能提出“新证据”,则不会出现逾期举证的后果。一审中的一审中的“新证据新证据”(1)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新发现的证据;(2)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审中的“新证据”(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新发现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中程序中

4、“新证据新证据”(1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的证据;(2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3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推翻原结论的证据。(4 4)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

5、视为新的证据。,应当视为新的证据。新证据何时提交?新证据何时提交?一审中的“新证据”:开庭前或者开庭时提出二审中的“新证据”:(1)二审要开庭的,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2)二审不开庭的,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审判监督程序中“新证据”:申请再审时申请再审时提出对方当事人的权利1.法院通知对方提出意见或者质证。2.对方可以请求由此增加的差旅费、误工、证人出庭等合理费用。“新证据”对于法院的影响?致使案件被发回或者改判,不算法院错判案件。证据交换证据交换(非必须)(非必须)证据交换是一项与举证期限相关的制度,是通过庭前双方交换证据,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各自持有的证据材料。证据交换的启动(1

6、)经当事人申请(2)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证据交换时间的确定证据交换时间的确定(1)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2)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证据交换日期与举证期限的关系证据交换日期与举证期限的关系(1)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2)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再次证据交换再次证据交换(1)适用情形: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2)次数限制:证据交换一般不能超过2次。但重大、疑难和案件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同步测试2009-41.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7、确的?()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依职权依职权依申请依申请1.涉及可能有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无关的程序

8、事项程序事项。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有关部门保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存并须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的材料;3.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确因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客观原因不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如何申请?如何申请?1 谁来申请?当事人、代理人2 何时申请?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3 不同意咋办?复议4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不影响举证责任的承担5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质证程序注意:依职权和依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在质证程序上有不同规定:对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需

9、要质证;但对于依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一样,需要质证。法院调取证据的质证问题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原告原告被告被告质质证证原告原告法院调取证据的质证问题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考点提示】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无需举证无需举证。原告原告被告被告质质证证原告原告法院调取证据的质证问题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考点提示】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无需举证无需举证。【考点提示】依申请调取的呢?原告原告被告被告质质证证原告原告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质质证证申请方申请方证据保全【新法修改】诉讼中诉讼中诉前诉前适用条件适用条件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启动

10、方式启动方式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取得(1)依申请)依申请(2)依职权)依职权申请期限举证期限届满前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日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申请申请(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管辖法院地)诉前保全后诉前保全后3030日内,日内,不起诉,应当解除不起诉,应当解除保全解除诉讼中诉讼中诉前诉前适用条件适用条件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启动方式启动方式申请期限保全解除鉴定(一)当事人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二)法院委托鉴定当

11、事人没有申请鉴定,也可能是因为当事人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就不愿意申请,此时法院可以委托鉴定。质证质证指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第三人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质证主体质证主体质证对象质证对象(不包括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质证质证的原则的原则( (一一) )公开质证原则公开质证原则1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2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二)例外例外(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2)当事人在证据交换

12、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真题在线】(2013-3-85多)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再审质证应当由高某、张某和检察院共同进行B该录音带属于电子数据,高某应当提交证据原件进行质证C虽然该录音带系高某偷录,但仍可作为质证对象D如再审法院认定该录音带涉及商业秘密,应当依职权决定不公开质证新法速递关于证人出庭的有关规定关于证人出

13、庭的有关规定出庭义务凡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存在回避问题。证人资格证人必须能够正确表达意志正确表达意志。 【陷阱点拨】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陷阱点拨】聋哑人?申请证人出庭何时申请?何时申请?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费用谁承担?费用谁承担?【新法速递】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出庭的例外出庭的例外【新法速递】经人民法院通

14、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新法速递】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料等方式作证作证: : ( (一一) )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 ( (二二) )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 ( (三三)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 ( (四四) )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证人作证要求1证人作证时,只能陈述事实,不得使用猜测

15、、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2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鉴定人的出庭规则鉴定人的出庭规则启动方式:(1)当事人有权申请鉴定(2)当事人未申请,法院认为需要的,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人鉴定【新法速递】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新法速递】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

16、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1)应当出庭的适用情形: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2)拒不出庭的法律后果: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新法速递】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同步测试】2011-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

17、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认证认证非法证据排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区分偷录和窃听补强证据规则(下列证据不能单独定案)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利推定规则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

18、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1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持有证据;2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3对方提出主张,而不能由法院主动依职权作出推定。证明力大小排序(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调调 解解 程程

19、序序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程序的始终,因此在一审、二审、再审中都可以进行调解。(一)概述1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进行的,与当事人和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同。2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因而适用于一般民事审判程序,而不适用于执行程序、特别程序、非讼程序。3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诉权与人民法院审判权的结合。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自愿、合法的原则。( (二二) )适用时间适用时间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但是有例外: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

20、辩期满前进行调解。1注意调解适用时间的前后关节点: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2如果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必须征得当事人各方的同意。( (三三) )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的适用范围1 1一般原则一般原则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也无论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无论如何启动的再审,一般都适用调解。2 2例外情况例外情况(1)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法院调解。(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注意: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确认案件是因为

21、其案件的性质而无法进行调解。(3)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但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二、调解程序(一)调解的主持人调解应当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但是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二)调解的方式1按照公开审判的原则,调解也应当公开进行,但是,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2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3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二、调解程序(三)调解中的当事人1特别代理人2离婚案件当事人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四)调解对于审限的影响1调解期限应当计入审限。2符合一定条件的调解期限可以不

22、计入审限三、调解结果允许的结果1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双方可以就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民事责任。3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4允许部分调解:不允许的结果(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注意与判决的内容相比,这里最引人注目的是调解书无需写理由。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二)不制

23、作调解书的情形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三)调解书与笔录的签章1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2未制作调解书的,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四)调解书的生效1调解书送达生效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可见:(1)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2)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2 调解(笔录)协议签字生效(1)未制作调解书的:调解笔录经签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2)当事人各方同意的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陷阱点拨】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的几种情况1

24、诉讼费用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2无关人员拒签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3案外担保人拒签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六)调解协议的效力1具有执行力2不能再次起诉3不能上诉(七)二审、再审中的调解对原判的影响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再审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八)调解协议的执行(略)诉讼保障制度诉讼保障制度经典案例一枚经典案例一枚老张有个不孝子,一直不赡养老人,老张无奈,将其诉至法院,诉讼中,老张发现儿子正在悄悄转移存折上的存款,同时,由于寒地冻,老张已经揭不开锅了,没钱买米买煤了,诉讼中,老张儿子拒绝出庭,回答下

25、列问题:(1)针对儿子转移财产的行为,老张怎么办?(2)针对揭不开锅这事,老张又怎么办?(3)针对儿子拒绝出庭这事,法院怎么办?保全保全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将会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申请诉前保全后诉前保全后3030日内,日内,不起诉,应当解除不起诉,应当解除诉讼中诉讼中诉前诉前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应当应当(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管辖法院地)管辖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启动方式担保裁定期限48小时小时解除条件解除条件可能导致法院将来的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启动方式申请申请职权职权担保可以可以管辖受案法院受案法院裁定期限情况紧急的,情况紧急的,48小时小时同步测试【2008】8

26、7.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地基层法院提出 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保全的相关问题范围范围财产保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行为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27、。【新法速递】民诉法修改首次出现了行为保全。【新法速递】民诉法修改首次出现了行为保全。财产保全除了遵守上述一般限制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财产保全除了遵守上述一般限制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轮候查封、冻结,此不属于重复。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适用: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保全的解除(1)

28、30日内未起诉(2)提供了担保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先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而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关联法条】根据民诉意见第107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属于情况紧急案件:第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第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第三,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第四,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二)适用条件(1)明确性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迫切性有先予执行

29、的迫切需要,即不先予执行,将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3)有能力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4)依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5)诉讼中不能在诉前。(6)担保非必须。(三)程序要求1范围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2裁定程序经过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开庭审理后作出。救济救济(1)赔偿(2)复议(3)审判监督【同步测试】2012-82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

30、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1违反一般义务的行为2违反协助义务的行为3虚假诉讼4逃避执行强制措施种类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拘传条件(1)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关联考点】必须到庭的被告包括: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不到庭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被告。2如果被告是给国家、集体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可以适用拘传。(2)程序: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3)事由: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新法速递新法速递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31、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对单位如何处理?对单位负责人如何处理?对单位如何处理?对单位负责人如何处理? 单位如果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那么无论是违反哪种义务的行为,对单位均可以罚款。问题的关键是,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形式:(1)违反一般义务的行为: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2)违反协助义务的行为: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期间和送达期间和送达期间的计算期间的计算(1)计算单位: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2)计算方法:期间开始的时和日

32、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在途时间不包括在内。期间的顺延(恢复)(1)法定情形: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注意:必须是耽误期限,如果本来期限已过,发生上述事由也就不构成对期限的耽误。(2)当事人申请。(3)申请时间: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4)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3涉外民事案件期间的延长涉外民事案件,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交答辩状、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上诉人提起上诉、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均为30日,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该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注意:这里申请延长期限没有强调法定事由。法定期间的记忆送达的方式送达的方式(1)直接送达(本人、同住成年家属、代理人)(2)留置送达(拒绝)(3)公告送达(下落不明、公告60天)(4)简易送达(电子送达)(新增考点)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5)邮寄送达(6)转交送达(7)委托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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