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最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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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n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劳动合同的概念n n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n n劳动法第劳动法第16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n n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最新n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和诺成合同,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和诺成合同,其特点主要有三:其特点主要有三:n1、主体的法定性。(由劳动法的、主体的法定性。(由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决定)适用范围决定)n2、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内、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2、义务为内容。容。n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地位不同。中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最新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比较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比较n1、主体双方隶属关系不同。、主体双方隶属关系不同。n2、提供的劳动成果不同。、提供的劳动成果不同。n3、承担风险的当事人不同。、承担风险的当事人不同。n4、劳动报酬的依据不同。、劳动报酬的依据不同。劳动合同最新二、二、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的分类n n(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n n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n n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终止

3、期限的劳动合同,也称为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也称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由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各自的实双方当事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际情况确定。劳动合同最新n n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n n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n n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 n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法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法律、n n法规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法规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n n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最新

4、n n劳动法第劳动法第20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劳动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条第2款规定: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动合同:n n(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十年;n n(2)用人单位初

5、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最新n n(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订劳动合同的。n 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6、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第第39条规定:条规定:n 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n 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 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造成重大损害的;n 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重影响,或者经

7、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的;n 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最新n n第第40条规定:条规定:n 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作的;n 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8、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作的;劳动合同最新n n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5条规定:条规定:“以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n 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n n这是一种特殊的定期劳动合同。这是一种特殊的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二二)按照

9、就业方式划分按照就业方式划分n n1、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n n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全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全职工作的劳动合同。职工作的劳动合同。n n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n n又称部分时间劳动合同,或弹性工作劳又称部分时间劳动合同,或弹性工作劳动合同。动合同。n n3、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四)按照用工目的划分(四)按照用工目的划分n n1、录用合同、录用合同n n录用合同,是指录用单位与被录用劳动录用合同,是指录用单位与被录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

10、,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内容约定的是一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内容约定的是一般性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合同中般性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合同中的基本类型。的基本类型。劳动合同最新n n2、聘用合同、聘用合同n n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与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例如,企技术业务

11、专长的特定劳动者。例如,企业、事业组织聘请专家、技术顾问、法业、事业组织聘请专家、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律顾问等。劳动合同最新n n3、借调合同、借调合同n n借调合同,是指借调单位、被借调单借调合同,是指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职工之间,为借调职工从事位与借调职工之间,为借调职工从事某种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某种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调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一协议。借调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一般只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使用的工人般只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使用的工人或职员。或职员。劳动合同最新n n例例1、n n2007年底,王某应聘到服装厂工作。厂方统年底,王某应聘到服装厂工作。厂

12、方统一与新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王某当一与新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王某当时没在场,一位同乡代她签订了合同。但是,时没在场,一位同乡代她签订了合同。但是,该同乡并未得到她授权,事后她也未追认。该同乡并未得到她授权,事后她也未追认。近日,王某另找了一份高薪工作,请求调离。近日,王某另找了一份高薪工作,请求调离。但厂方以与王某的三年合同期未满为由,要但厂方以与王某的三年合同期未满为由,要求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问:求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问:n n同乡以王某名义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同乡以王某名义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最新n n答:同乡以王某名义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答:同乡以王某名义

13、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n n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彼此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名应真明确彼此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名应真实合法,它是对合同内容已接受的意思表实合法,它是对合同内容已接受的意思表示,并要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示,并要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果承担责任。n n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任,未经追认

14、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劳动合同最新n n王某同乡替她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的行为未王某同乡替她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的行为未得到王某的授权,事后也未得到王某追认,得到王某的授权,事后也未得到王某追认,但王某与厂方已存在一年多劳动关系,王但王某与厂方已存在一年多劳动关系,王某未对劳动合同中权利义务提出异议,因某未对劳动合同中权利义务提出异议,因此可以确认王某对代签事实清楚,该行为此可以确认王某对代签事实清楚,该行为系法律规定的默示同意的表意方式,该劳系法律规定的默示同意的

15、表意方式,该劳动合同对王某有法律约束力。动合同对王某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最新第二节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n n一、劳动合同的形式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部表现形式。意思表示一致的外部表现形式。n n分为书面和口头形式两种。分为书面和口头形式两种。n n(一)书面劳动合同(一)书面劳动合同n n又称要式劳动合同,是指以法定的书面又称要式劳动合同,是指以法定的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16、当采取书面形式。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 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效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力:n n1、证据效力、证据效力n n2、成立效力、成立效力n n3、生效效力、生效效力n n4、对抗第三人效力、对抗第三人效力劳动合同最新n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7、n n1、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条第3款规定:款规定:“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2、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二倍的工资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条规定:“用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应当向劳动

18、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的工资。”n3、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 n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最新n4、二倍的工资的计算、二倍的工资的计算n n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条规定:n 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

19、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例例:某单位某单位2008年年3月月1日用工,日用工,2009年年4月月1日还未与劳动者王某日还未与劳动者王某(月工资(月工资1000元)订立书面劳动合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n问:依法因应如何承担责任?问:依

20、法因应如何承担责任?n n1、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 n2、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二倍的工资n n3、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例例2、n n2008年年3月月1日,小陈到某公司应聘,公司日,小陈到某公司应聘,公司提出先试用一个月然后再考虑签合同。但提出先试用一个月然后再考虑签合同。但由于没有经验,加上性格内向,小陈的工由于没有经验,加上性格内向,小陈的工作让公司十分不满意,还没有到一个月就作让公司十分不满意,还没有到一个月就让他走人。小陈很郁闷,在别人的鼓动之让他走人。小陈很郁闷,在别人的鼓动之下找公司要双倍工资。然而,他

21、的请求遭下找公司要双倍工资。然而,他的请求遭到了公司的拒绝。但是小陈一口咬定,公到了公司的拒绝。但是小陈一口咬定,公司不签合同违约在先,就该赔偿,双方为司不签合同违约在先,就该赔偿,双方为此发生争议。此发生争议。n n问:小陈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补偿?问:小陈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最新n n析:析:n 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条规定:n 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最新n n可见要拿双倍工

22、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可见要拿双倍工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n n首先,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首先,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事例中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动合同。本事例中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讨要双倍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讨要双倍工资理所当然。工资理所当然。n n其次,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只其次,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只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视作合法行为。即:未签合同的情形应发都视作合法行为。即:未签合同的情形应发生在生在2008年年4月月1日以后,并且要从进入用

23、人日以后,并且要从进入用人单位满单位满1个月后即第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个月开始计算。n n由于本案只符合第一个条件,因此,公司只由于本案只符合第一个条件,因此,公司只要按规定支付小陈工资就可以了,不用支付要按规定支付小陈工资就可以了,不用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最新n n(二)口头劳动合同(二)口头劳动合同n n又称非要式劳动合同,即由劳动关系又称非要式劳动合同,即由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口头约定的形式产生的劳动当事人以口头约定的形式产生的劳动合同。合同。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条规定:“非全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议。

24、”劳动合同最新二、劳动合同的内容二、劳动合同的内容n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n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一般分为法定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一般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最新n(一)法定必备条款(一)法定必备条款n法定必备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法定必备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法第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法定条款包括应具备的法定条款包括:n n

25、(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n n(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n n(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n n(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n n(5)劳动纪律劳动纪律;n n(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n n(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最新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证或者其他

26、有效身份证件号码;n n(三)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合同期限;n n(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最新n n(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n n(六)劳动报酬;(六)劳动报酬;n n(七)社会保险;(七)社会保险;n n(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害防护;n n(九)(九)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规定应当纳入劳动n n合同的其他事项。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最新n(二)约定条款(二)约定条款n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条款之外,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条款之外,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协商议定双方

27、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协商议定的条款。约定条款的内容只要不违的条款。约定条款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法定条款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法定条款一样,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样,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最新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17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n“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n n一般常见的约定条款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的约定条款主要包括:n试用期、专业培训、保守秘密、竞试用期、专业

28、培训、保守秘密、竞业限制等。业限制等。劳动合同最新n1、试用期条款、试用期条款n n(1)试用期期限、次数及不得约定试)试用期期限、次数及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用期的规定n n劳动法第劳动法第21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合同可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个月。”n n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最新n n期限:期限: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

29、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n n次数:次数:n 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最新n n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n 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n n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

30、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n n第第70条规定: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最新n n案例案例3、张某、张某2008年年9月应聘到某食品公司,月应聘到某食品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并与该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定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个月,工资800元。元。2个月试用个月试用期快到期时,该公司表示还要对张某考察,期快到期时,该公司表示还要对张某考察,如果张某同意,公司再与其续签如果张某同意,公司再

31、与其续签1个月的试个月的试用期。张某为了今后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便用期。张某为了今后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便同意了公司的要求。但续签的同意了公司的要求。但续签的1个月试用期个月试用期快到时,该公司通知张某由于在试用期内达快到时,该公司通知张某由于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予以辞退。张某于是向当地不到录用条件,予以辞退。张某于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求助。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求助。问:n n本案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依法应如何处理?本案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依法应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最新n n析:析: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

32、期不得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个月;3年以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个月。n 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最新n n由此可见,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由此可见,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与张某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与张某签订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本案虽未超过个月,本案

33、虽未超过2个月,但该用人个月,但该用人单位又与张某续签单位又与张某续签1个月试用期,可视个月试用期,可视为本案约定了为本案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或者视个月的试用期,或者视为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为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2次次试用期,构成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构成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条规定:“用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单位以劳动

34、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应依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应依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对该公司条规定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并责令其向张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并责令其向张某支付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某支付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赔偿金(实际上是双倍的月工资)。期间赔偿金(实际上是双倍的月工资)。劳动合同最新n(2)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待遇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条规定:“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动者在试用期

35、的工资不得低于不得低于本单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不得低于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准。”劳动合同最新n(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条规定:“在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36、动者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最新n n(4)违反试用期约定的责任)违反试用期约定的责任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条规定:“用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n n(5)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具备的条件)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37、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最新n n案例案例4、n n2008年初,贺先生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年初,贺先生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与生产主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与生产主管对贺先生进行考核发现,贺先生生产的管对贺先生进行考核发现,贺先生生产的产品不合规定要求。次日,公司决定以贺产品不合规定要求。次日,公司决定以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贺先生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将该决定贺先生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将该决定通知了公司工会,工会予以准许。通知了公司

38、工会,工会予以准许。劳动合同最新n n随后,公司将随后,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交与贺先生,其中载明:由于贺先生试用期与贺先生,其中载明:由于贺先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决内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决定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贺先生对此定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贺先生对此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复劳动合同关系。n n问:本案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依法应如何问:本案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依法应如何处理?处理?劳动合同最新

39、n n析:析:n n本案涉及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本案涉及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n n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相互考察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相互考察期。期。n n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预先通知期,即提前预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可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解

40、除劳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依法本案中该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须具备两依法本案中该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须具备两个条件:个条件:n n1、在试用期间、在试用期间n n2、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 n第一,本案中由于公司向贺先生发出第一,本案中由于公司向贺先生发出“解除解除n n劳动合同通知劳动合同通知”是在试用期之后的第二天,是在试用期之后的第二天,n n亦即贺先生进入正式录用期之后,因而公司亦即贺先生进入正式录用期之后,因而公司n n无权再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已处无权再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已处n n于劳动合同期内

41、员工的劳动合同。于劳动合同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第二,第二,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要出具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要出具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评价的证明,并在试用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评价的证明,并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合同决定。期内作出解除合同决定。n n本案中,公司仅提供了一份本案中,公司仅提供了一份“考核结论单考核结论单”,且上面仅有公司相关人员的签字,而没有,且上面仅有公司相关人员的签字,而没有贺先生的签字,不足以让劳动仲裁委信服这贺先生的签字,不足以让劳动仲裁委信服这份份“考核结论单考核结论单”是当时对贺

42、先生试用期工是当时对贺先生试用期工作的评价,而不是用人单位事后补做的。作的评价,而不是用人单位事后补做的。n n因此依法该公司应继续与贺某履行劳动合同。因此依法该公司应继续与贺某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2、服务期、服务期n n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当事人双方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对劳动者有约定的,对劳动者有特殊约束力特殊约束力的,劳的,劳动者因获得动者因获得特殊的劳动条件特殊的劳动条件而应当与用而应当与用人单位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一般包括人单位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一般包括出资培训服务期和物质待遇服务期两种。出资培训服务期和物质待遇服务期两种。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合同

43、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务期。n 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n n用人单位

44、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最新(1)前提条件)前提条件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条例第费用。(条例第16条)条)(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劳动合同最新n n(3)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承担违约

45、金的情形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n n(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的;n n(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合同最新n n(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46、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的;n n(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 n(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 n违约金的数额限制: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222条第条第条第条第二款规定。二款规定。二款规定。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最新(4)服务期与劳动合同

47、期限的关系)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条例第条例第17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最新n3、保密条款、保密条款n n劳动法第劳动法第22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合同法

48、第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条规定:n 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权相关的保密事项。n n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最新n n(1)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涉密岗位的劳动者:

49、涉密岗位的劳动者n n(2)保密的内容、范围)保密的内容、范围n n商业秘密商业秘密(Tradesecret),是指不为公众,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术信息和经营信息。n n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n n(3)保密措施)保密措施n n(4)保密人员的待遇)保密人员的待遇劳动合同最新n n(5)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条规定:n n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0、,或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最新n4、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

51、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规定。n n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

52、年。劳动合同最新n n(1)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n n(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n n(3)竞业限制的补偿)竞业限制的补偿n n(4)违反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违反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和第条第二款和第90条规定:承担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条规定:承担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最新n n5、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525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 “除本法第二十二除本法第二十二除本法第二十二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条和第二十三条

53、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n n(1 1)适用范围限制)适用范围限制)适用范围限制)适用范围限制n n服务期违约金和竞业限制违约金服务期违约金和竞业限制违约金服务期违约金和竞业限制违约金服务期违约金和竞业限制违约金n n(2 2)违约金数额限制)违约金数额限制)违约金数额限制)违约金数额限制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222条第条第条第条第2 2款规定:劳

54、动者违反服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

55、摊的培训费用。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最新n案例案例5n n2003年年7月月18日,吴林与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日,吴林与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聘用协议,约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聘用协议,约定公司聘用吴林为该公司顾问及四川长富集团副总经聘用吴林为该公司顾问及四川长富集团副总经理;吴林负责理;吴林负责“谭氏官府菜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菜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厨艺人员的培训及各分店谭氏官府菜品创新、厨艺人员的培训及各分店谭氏官府菜大厨人员的担保。聘用期限为大厨人员的担保。聘用期

56、限为2003年年7月月10日日至至2013年年7月月9日,为期日,为期10年。协议约定,聘期年。协议约定,聘期内,公司向吴林提供年薪内,公司向吴林提供年薪30万元、一套万元、一套230平平方米的住房和一辆雅阁轿车。方米的住房和一辆雅阁轿车。劳动合同最新n n吴林向公司承诺,在聘用期内,对菜品开发吴林向公司承诺,在聘用期内,对菜品开发中的技术保密,未经公司许可,技术资料绝中的技术保密,未经公司许可,技术资料绝不外传、外泄及传授他人;除不可抗力的因不外传、外泄及传授他人;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素外,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并

57、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要求要求500万元经济损失万元经济损失”。n n2004年年6月底,吴林突然离开了该公司,随月底,吴林突然离开了该公司,随后又将住房、轿车交还给了公司。后又将住房、轿车交还给了公司。n n2004年年8月月30日,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向四日,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川省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吴林支付裁申请,要求吴林支付250万元的违约金并万元的违约金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合同最新n n12月月30日,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认为日,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认为吴林违反协议约定,在未

58、得到吴林违反协议约定,在未得到“谭氏官府菜谭氏官府菜”的允许情况下,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单的允许情况下,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单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了和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了“谭氏官府菜谭氏官府菜”的的利益,裁决吴林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违约利益,裁决吴林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违约金金250万元。万元。n n2005年年1月月10日,吴林对劳动仲裁委的仲裁日,吴林对劳动仲裁委的仲裁不服,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服,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支付法院撤销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支付违约

59、金违约金250万元并不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万元并不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合同最新n n4月月19日,青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林日,青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林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到日内到“谭氏谭氏官府菜官府菜”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30日内以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50万元。案件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吴林负担。吴林不服,提起了上诉。受理费由吴林负担。吴林不服,提起了上诉。成都中院开庭审理,经调查,法院作出判决,成都中院开庭审理,经调查,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原判。维持一审原判。n n试依据劳动合同法分析此案

60、。试依据劳动合同法分析此案。n n(1)本案能否约定违约金?)本案能否约定违约金?n n(2)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是否合法?)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最新n n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不得约定保证金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不得约定保证金条款。条款。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条规定:“用人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物。”劳动合同最新第三节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n n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

61、者和用人单位之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达成协议,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利义务的法律行为。n n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前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应遵循以下原则。提和基础,应遵循以下原则。劳动合同最新n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n(一)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n n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反法律规定。n n首先,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首先,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n n

62、第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第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n n第三,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必须合法。第三,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必须合法。劳动合同最新n n(二)平等原则(二)平等原则n n所谓平等,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所谓平等,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平等。位平等。n n(三)自愿原则(三)自愿原则n n所谓自愿,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完全出所谓自愿,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完全出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相互选择的结果,任何一方都是双方当事人相互选择的结果,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或威胁另一方订立或不订立合同,不能强迫或威

63、胁另一方订立或不订立合同,合同的订立,不受第三方的非法干预。合同的订立,不受第三方的非法干预。n n(四)诚实信用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最新n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n n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劳动者和用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遵循的步骤或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遵循的步骤或环节。订立劳动合同一般要经过两个基环节。订立劳动合同一般要经过两个基本阶段。本阶段。n n(一)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阶段(一)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阶段n n(二)确定劳动合同内容阶段(二)确定劳动合同内容阶段劳动合同最新n n缔约告知义务(先合同义务)缔约告知义务(先

64、合同义务)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明。”n n虚假告知将导致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虚假告知将导致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

65、最新n n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n n(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的条件n n(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n n(三)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三)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最新第四节第四节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n n一、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n n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协愿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劳动合同即告成立效。议,

66、劳动合同即告成立效。n n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人产生法律效力。n n一般而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生效。一般而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生效。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字或者盖章生效。”n n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n n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条条2

67、款规定:款规定:“依法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n n(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n n(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n n(3)内容合法)内容合法劳动合同最新二、劳动合同的无效二、劳动合同的无效n n劳动合同无效,是指不能发生法律效劳动合同无效,是指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力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劳动合同部分无效,而无效的部

68、分果劳动合同部分无效,而无效的部分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然有效。劳动合同最新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6条条1款规定款规定无无效劳动合同分为三种:效劳动合同分为三种:n n(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更劳动合同的;n 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者权利的;n 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

69、合同最新n三、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和处理三、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和处理n n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n n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有三种处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有三种处理方式: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理方式: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和赔偿损失。具体操作如下:同和赔偿损失。具体操作如下:劳动合同最新n n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由于用人单位的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

70、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比照违反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经济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劳动合同最新n n案例案例6n n王某编造自己在香港公司销售主管的工王某编造自己在香港公司销售主管的工作经历,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数作经历,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数日后,公司发现王某销售业绩极差。经日后,公司发现王某销售业绩极差。经调查发现了王某虚构工作经历的事实,调查发现了王某虚构工作经历的事实,遂以劳动合同无效解

71、除与王某的劳动合遂以劳动合同无效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同。王某不服,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金。n n问:本案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依法该如问:本案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依法该如何处理?何处理?劳动合同最新第五节第五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n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的履行n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n三、劳动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三、劳动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n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四、劳动合同的变更n五、劳动合同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五、劳动合同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劳动合同最新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的履行n n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

72、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各自的权利的行为。并享有各自的权利的行为。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最新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n n1、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或适当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劳当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劳动

73、者一方按照法律与合同规定的时间、动者一方按照法律与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完成劳动任务;地点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完成劳动任务;用人单位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向劳动用人单位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条件及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条件及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报酬和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最新n n2、实际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按、实际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标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照合同的标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履行各自的义务。n n3、亲自履行原则: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亲自履行原则: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相互考察并取

74、得信任的基础上签当事人相互考察并取得信任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履行合同订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义务,而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n n4、协作履行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协作履行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相互配合、友好合作,为动合同过程中相互配合、友好合作,为对方履行义务提供条件。对方履行义务提供条件。劳动合同最新三、劳动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三、劳动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n n1、用人单位变动的影响、用人单位变动的影响n n(1)主体存在)主体存在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

75、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n n(2)主体消灭)主体消灭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续履行。劳动合同最新n n2、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n n(1)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n n(2)双方协商一致的)双方协商一致的n n(3)应征入伍的)应征入伍的n n(4)因不

76、可抗力的)因不可抗力的劳动合同最新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四、劳动合同的变更n n劳动合同的变更,即劳动合同内容的劳动合同的变更,即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生效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经生效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议的法律行为。n n劳动合同的变更发生于劳动合同已经劳动合同的变更发生于劳动合同已经依法生效但是还没有完全履行完毕期依法生效但是还没有完全履行完毕期间。间。劳动合同最新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劳动合

77、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最新n n(一)劳动合同变更的事由(一)劳动合同变更的事由n n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客观情况发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n n(二)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二)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n n(三)劳动合同变更的的法律后果(三)劳动合同变更的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最新n五、劳动合同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五、劳动合同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n n1、变更时间、变更时间n n2

78、、只是内容变更而非主体变更、只是内容变更而非主体变更n n3、双方的法律行为、双方的法律行为n n4、合法行为、合法行为n n5、书面形式,各执一份、书面形式,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最新n n案例案例7、n n小朱与一家软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小朱与一家软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朱负责软件开发。工作劳动合同约定小朱负责软件开发。工作一年后,软件公司认为小朱表现平平,一年后,软件公司认为小朱表现平平,开发能力有限,便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将开发能力有限,便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将小朱调到销售部门,并调低了工资,小小朱调到销售部门,并调低了工资,小朱不同意。软件公司就以其不服从管理、朱不同意。软件公司就

79、以其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了与小朱的劳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了与小朱的劳动合同。问:该公司哪些做法违反劳动合合同。问:该公司哪些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最新第六节第六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n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概念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概念n n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律行为。n n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律效力

80、终止。劳动合同最新n二、劳动合同解除二、劳动合同解除n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n有过失解除与无过失解除有过失解除与无过失解除n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最新n n(一)协议解除(一)协议解除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条规定:“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条规定:“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

81、劳动合同并与劳动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 n协议解除(协议解除(36条)条)无条件无条件不补偿不补偿(劳动者提出动议)或者补偿(用人单位提(劳动者提出动议)或者补偿(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出动议)劳动合同最新(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职)n n1、预告解除、预告解除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用期内提前三日

82、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n n预告解除(预告解除(37条)条)无条件无条件不补偿不补偿劳动合同最新n n2、随时通知解除(有过错)、随时通知解除(有过错)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条规定:“用人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n 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 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的;n n(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n n(

83、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最新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条规定:n n“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动报酬。n n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出支付令。”n n支付令申请的条件:支付令申请的条件:劳

84、动合同最新n 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条第一款规定:“(一)(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合同的;n 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者权利的;n 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n n劳动合同最新n n(六)

8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 n随时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38条)条)法定条件法定条件补偿补偿劳动合同最新n3、立即解除(有过错)、立即解除(有过错)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第二款:条规定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

86、单位。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n n立即解除(立即解除(38条)条)法定条件法定条件补偿补偿劳动合同最新(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n n1、即时辞退(劳动者有过错)、即时辞退(劳动者有过错)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n 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录用条件件的;的;n n录用条件的理解录用条件的理解n n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劳动合同最新(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二

87、)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的;n n1、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n n主体合法主体合法n n内容合法: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内容合法: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度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及劳动定额管理等。n n程序合法:民主参与、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程序合法:民主参与、公示或告知劳动者n n2、严重违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认定的理解和认定n n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

88、理性n n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劳动合同最新n n材料分析:材料分析:n n材料一、广东省珠江市顺德区某工厂出材料一、广东省珠江市顺德区某工厂出台台“青蛙行动青蛙行动”,将违规员工视为,将违规员工视为“害虫害虫”?n n从即日起到从即日起到12月底,迟到、早退达三次月底,迟到、早退达三次(含)以上人员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含)以上人员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合同。n n所有进出厂区员工必须按规定穿着厂服,所有进出厂区员工必须按规定穿着厂服,正确佩戴厂证。月累计超过三次,予以正确佩戴厂证。月累计超过三次,予以立即

89、解除劳动合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新n n上班时间不准带零食进入工作区域,上上班时间不准带零食进入工作区域,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自即日起到班时间不准吃零食,自即日起到12月底,月底,累计两次以上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累计两次以上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n n上班时间怠工、睡觉、玩手机、闲聊、上班时间怠工、睡觉、玩手机、闲聊、读书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即读书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即日起到日起到12月底,累计两次(包括以上任月底,累计两次(包括以上任两种情形)以上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两种情形)以上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劳动合同最新n n材料二、材料二、n n继继继继“

90、“千禧宝宝千禧宝宝千禧宝宝千禧宝宝” ”、“ “奥运宝宝奥运宝宝奥运宝宝奥运宝宝” ”这些名词火过以这些名词火过以这些名词火过以这些名词火过以后,后,后,后,“ “金融危机宝宝金融危机宝宝金融危机宝宝金融危机宝宝” ”又成为了另一新名词。记又成为了另一新名词。记又成为了另一新名词。记又成为了另一新名词。记者在泡泡网等网站的论坛中发现:近日,者在泡泡网等网站的论坛中发现:近日,者在泡泡网等网站的论坛中发现:近日,者在泡泡网等网站的论坛中发现:近日,“ “金融金融金融金融危机宝宝危机宝宝危机宝宝危机宝宝” ”正悄然成为办公室白领们热议的话题。正悄然成为办公室白领们热议的话题。正悄然成为办公室白领们

91、热议的话题。正悄然成为办公室白领们热议的话题。n n在一家在一家在一家在一家ITIT公司做软件运营测试的邱女士正酝酿着公司做软件运营测试的邱女士正酝酿着公司做软件运营测试的邱女士正酝酿着公司做软件运营测试的邱女士正酝酿着“ “造人计划造人计划造人计划造人计划” ”。“ “听说美国总部正在制定全球裁听说美国总部正在制定全球裁听说美国总部正在制定全球裁听说美国总部正在制定全球裁员计划,我怀孕了,公司就不能辞退我了。员计划,我怀孕了,公司就不能辞退我了。员计划,我怀孕了,公司就不能辞退我了。员计划,我怀孕了,公司就不能辞退我了。” ”邱邱邱邱女士坦言,女士坦言,女士坦言,女士坦言,“ “反正早晚要生

92、的,现在时机最好反正早晚要生的,现在时机最好反正早晚要生的,现在时机最好反正早晚要生的,现在时机最好” ”。她所在的公司非核心部门,肯定是裁员的重点,她所在的公司非核心部门,肯定是裁员的重点,她所在的公司非核心部门,肯定是裁员的重点,她所在的公司非核心部门,肯定是裁员的重点,为了避免被炒掉,邱女士不得不将当妈妈的时间为了避免被炒掉,邱女士不得不将当妈妈的时间为了避免被炒掉,邱女士不得不将当妈妈的时间为了避免被炒掉,邱女士不得不将当妈妈的时间表整整提前了两年。表整整提前了两年。表整整提前了两年。表整整提前了两年。n n试结合劳动法原理谈谈你的认识。试结合劳动法原理谈谈你的认识。劳动合同最新n n

93、(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的;的;n 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对兼职的限制性规定)的;(对兼职的限制性规定)n n可以兼职的人员可以兼职的人员n n不可以兼职的人员不可以兼职的人员:伤病休假职工伤病休假职工劳动合同最新n 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的情

94、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 n即时辞退(即时辞退(39条)条)法定条件法定条件不补偿不补偿n n劳动合同最新n n2、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条规定:“有下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满后不能从事

95、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 n医疗期医疗期:324个月以工龄为计算标准个月以工龄为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最新n n(二)劳动者(二)劳动者不能胜任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作的;n 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客观情况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最新n n3、经济性裁

96、员、经济性裁员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最新n n(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的;n n(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

97、难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n n(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仍需裁减人员的;n n(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最新n n经济性裁员的三个法定环节经济性裁员的三个法定环节n n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减

98、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报报告即可,不必劳动行政部门同意或批告即可,不必劳动行政部门同意或批准准)n n否则会因程序违法而导致用人单位与否则会因程序违法而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劳动合同最新n n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n 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一)从事接触职业

99、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n n(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最新n n(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期内的;n n(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 n(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定退休

100、年龄不足五年的;n 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最新n n5、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干预的干预n 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书面通知工会。

101、劳动合同最新n n(四)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四)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n n(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n n1 1、用人单位方面、用人单位方面、用人单位方面、用人单位方面n n(1 1)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4747条)条)条)条)n n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102、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n 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103、资三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超过十二年。超过十二年。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最新n n(2)支付医疗补助费(工伤的)支付医疗补助费(工伤的)n n(3)15日内办理档案、社会

104、保险转移日内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手续(50条)条)n n(4)保存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保存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n n2、劳动者方面、劳动者方面n n(1)办理交接工作)办理交接工作n n(2)保守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n n(3)竞业限制)竞业限制n n(4)违约赔偿)违约赔偿劳动合同最新n三、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n n(一)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一)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44条)条)n n(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的;n n(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的;n n(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劳动者死亡,或

105、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或者宣告失踪的;n n(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n n(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n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最新n n(二)劳动合同的延期终止(二)劳动合同的延期终止(45条)条)n n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

106、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行。劳动合同最新n 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n n(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n n(三

10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疗期内的;n n(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 n(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合同最新n n(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n n因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因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108、动者支付经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济补偿。劳动合同最新n n四、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四、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后果(48条)条)n n“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n n继续履行或支付赔偿

109、金(经济补偿标准的继续履行或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二倍)。劳动合同最新n思考题:思考题:n n1、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n n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n n3、如何正确理解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何正确理解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n n4、试以图示概括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试以图示概括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n n5、举例说明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举例说明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n n6、试述金融危机下劳动合同法对保障、试述金融危机下劳动合同法对保障劳动关系稳定有序的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有序的影响。n n7、论劳动合同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论劳动合同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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