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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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普查表2011年表号: P 4 0 4 表制定机关:水 利 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批准文号:国 统 制 2010181号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一、基本情况1.湖泊名称及编码(普查机构填写编码)1.1 名称: 2.所在河流名称及编码(普查机构填写编码)2.1名称: 1.2编码:2.2编码: 3.所在行政区划及代码3.1行政区划: _省(自治区、直辖市) _地(区、市、州、盟) _县(区、市、旗)3.2行政区划代码:4.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堤防不达标 缺少堤防 湖泊淤积 围湖造田 水

2、体污染二、湖泊治理情况5已采取的治理措施 堤防修建或加固 清淤 退耕还湖 水质保护6.环湖堤防情况6.1环湖堤防总长度: (km)6.2 现状防洪标准: 年一遇 7.湖区内圩(围)垸情况7.1圩(围)堤防洪标准重现期( 年)1020,且1030,且2050,且30100,且501007.2圩(围)垸个数(个)7.3圩(围)堤长度(km)7.4圩(围)堤内耕地面积(万亩)7.5圩(围)堤内人口(万人)7.6湖区内圩垸总个数: (个) 7.7湖区内总耕地面积: (万亩)7.8湖区内总人口: (万人)三、湖泊水功能区情况8.所在水域是否划定水功能区是8.1水功能一级区类别及面积保护区: (km2)

3、缓冲区: (km2) 开发利用区: (km2) 保留区: (km2) (若有开发利用区且划分了水功能二级区则填写8.2,否则不填写8.2)否8.2水功能二级区类别及面积饮用水源区: (km2) 工业用水区: (km2) 农业用水区: (km2) 渔业用水区: (km2) 景观娱乐用水区: (km2) 过渡区 : (km2)排污控制区: (km2) 四、湖泊管理情况9.管理单位情况9.1单位名称: 9.2单位代码:9.3隶属关系: 中央 省 地 县填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201 年 月 日(填表单位公章)复核人: 联系电话: 日期: 201 年 月 日审查人: 日期: 201 年 月 日P

4、404表 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普查表填表说明1、普查对象及范围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指为了满足人类生活、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求,对具有治理保护任务的湖泊采取各种治理和防护措施后,湖泊治理保护所达到的状况。湖泊治理保护措施包括湖堤加固、开挖疏浚、生态保护工程等。普查范围为水面面积常年在10km2及以上的湖泊治理保护情况。重点普查具有防洪保护任务的湖泊的治理保护情况。2、填表要求(1)填表人员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2)一般情况下,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填报县域内湖泊的治理保护情况。对于县级普查机构难以组织填报的湖泊,由上级普查机构组织湖泊管理单位填报,如跨县界湖泊则应由

5、市级普查机构组织填报,跨省界湖泊则应由流域级普查机构组织填报。填报时必须按照县级行政区划,分别填报各县域内的湖泊治理情况,由各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录入。(3)填报的数字必须按照填表说明中的要求保留小数位数。(4)普查表中除管理单位代码需要填写外,湖泊编码、河流编码等由普查机构填报。(5)普查表由湖泊管理单位填报,普查员协助填报,并进行复核,普查指导员进行审查。3、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1.湖泊名称及编码】【1.1名称】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湖泊名称填写。【1.2编码】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湖泊编码填写。【2.所在河流名称及编码】【2.1名称】填写湖泊所在的河流名称,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

6、河流名称填写。不在河流上的湖泊不填写。【2.2编码】填写湖泊所在的河流编码,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河流编码填写。不在河流上的湖泊不填写。【3.所在行政区划及编码】【3.1行政区划】填写湖泊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3.2行政区划代码】指该湖泊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4.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多项选择,分别在对应的“”内划“”。本次普查中,对湖泊存在的主要问题界定如下:堤防不达标:指现有堤防断面(高度、宽度、堤坡等)不满足规划要求或存在质量等问题,严重影响防洪安全。堤防

7、缺少防护工程也作为堤防不达标。防护工程指为保护堤防,防止水流冲刷、波浪冲蚀及渗流破坏而修筑的平顺且基本不改变水流流势的工程。缺少堤防:指该湖泊有防洪要求需要修建湖堤但未修建或原有湖堤严重损毁。湖泊淤积:指泥沙淤积导致湖泊水体缩小、严重影响蓄滞洪量或水质的状态。围湖造田:指湖泊的浅水草滩由人工围垦成为农田的活动。如湖区内围湖造田影响了生态环境,则判断为存在该问题。水体污染:指由于大量的污染物进入湖泊,其强度长期大于水体的自净能力,水环境质量逐步下降,致使水体的使用价值降低的现象。【5.已采取的治理措施】指2000年以来,对该湖泊治理已经采取的措施。多项选择,分别在对应的“”内划“”。【6.环湖堤

8、防情况】【6.1环湖堤防总长度】填写环湖大堤总长度,单位:km,保留2位小数。【6.2现状防洪标准】按照堤防的有关资料文件填写,如:20年一遇或50年一遇。若存在不同防洪标准堤防,可按防洪标准范围填写,如:2050年一遇。【7.湖区内圩(围)垸情况】湖区内如没有圩垸,则不填【7.17.6】项。【7.1圩(围)堤防洪标准】湖区内圩(围)堤现状的防洪标准,根据相关设计文件在对应的“”内划“”。【7.2圩(围)垸个数】填写同一级别防洪标准下圩(围)垸个数。【7.3圩(围)堤长度】现状防洪标准下圩(围)堤的长度,单位:km ,保留2位小数。【7.4圩(围)堤内耕地面积】填写湖区内同一防洪标准下的所有圩

9、(围)堤保护的耕地面积(2011年末)之和。单位:万亩,保留2位小数。【7.5圩(围)堤内人口】填写湖区内同一防洪标准下的所有圩(围)堤保护的人口(2011年末)之和。单位:万人,保留2位小数。【7.6湖区内圩垸总个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湖区内现状圩垸总个数。单位:个。【7.7湖区内总耕地面积】指湖区内现状所有的耕地总面积。单位:万亩,保留2位小数。【7.8湖区内总人口】指湖区内2011年末的总人口数,单位:万人,保留2位小数。【8.所在水域是否划定水功能区】根据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水资源2003233号),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

10、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水功能区分为水功能一级区和水功能二级区。本次普查根据该湖泊水功能区划定情况进行判断,在“是“、“否”前面的“”内划“”,单项选择。没有划定水功能区则不需填写【8.1】、【8.2】项。本次普查根据该湖泊水功能区划定情况进行判断,在“是”或“否”前面的“”内划“”,单项选择。如选择“是”则填写【8.1】中的各区面积,并继续判断。如“否”则不需填写【8.1】、【8.2】。【8.1水功能一级区类别及面积】指本湖泊所在水功能区一级类别。分为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和保留区4类,根据最新的水

11、功能区划成果查阅后对应打“”,并填写相应的各区面积。单位:km2,保留2位小数。若该湖泊有开发利用区且划定了水功能二级区类别,则填写【8.2】项,否则不填【8.2】项。【8.2水功能二级区类别及面积】指该湖泊所在水功能二级区类别。水功能二级区在水功能一级区划定的开发利用区中划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七类。根据水功能区划成果查阅后对应划“”,填写相应的湖区面积。单位:km2,保留2位小数。未划分水功能二级区的则不填。【9.管理单位情况】【9.1单位名称】为流域机构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湖泊管理单位。如:河北省县水利局、河北

12、省湖管理处。【9.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全国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该代码由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填写该湖泊管理单位代码。【9.3隶属关系】指本湖泊管理单位的隶属关系,按实际情况在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县(区、市、旗)前面的“”内划“”,单项选择。县级以下管理的湖泊均在县(区、市、旗)前的“”内划“”。4、审核关系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普查表各普查指标取值范围、表内审核

13、及表间审核关系如下。(1)表内审核1)行政区划代码长度须为6位,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中规定的代码一致。2)环湖堤防总长度0。3)圩垸个数0。4)圩堤长度0。5)圩堤内耕地面积0。6)圩堤内人口0。7)圩垸总个数应=各防洪标准下的圩垸个数之和。8)湖区内总耕地面积0。9)湖区内总人口0。10)水功能二级区各类别面积之和应小于或等于水功能一级区中开发利用区面积。11)管理单位代码为9个字符,不能含有09,AZ(大写)之外的任何字符,必须符合校验规定。(2)表间审核1)表中填报的湖泊名称及编码、所在河流名称及编码必须要与“河湖基本情况普查”中相应的河流普查表(P101表)、湖泊普查表(P104表)的名称和编码一致。2)表中【6.1环湖堤防总长度】应等于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相应的堤防工程普查表(P206)中该湖泊的堤防总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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