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消费税综合计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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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消费税综合计算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年9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200年9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年外购已税烟丝取得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万0元、进项税额20万4元,取得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万元,生产卷烟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3)512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85万0元,生产卷烟35箱,销售300箱0给某烟草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万元。(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元0;比例税

2、率200年95月1日前为:调拨价5元条以上(含50元)的,税率为45;%调拨价50元条以下的,税率为30;%200年95月1日后为:调拨价70元条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调拨价70元条以下的,税率为。)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卷烟厂200年14月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2) 计算卷烟厂200年512月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3)计算卷烟厂2009年可抵扣的生产领用的外购已税烟丝中的消费税;(4) 计算卷烟厂2009年应缴纳的消费税;(5) 计算卷烟厂2009年应缴纳的增值税。答案:(1) 计算卷烟厂2009年14月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二45

3、63F(1+17%)X45%+1500X0.015=1755+22.5=1777.5(万元)(2) 计算卷烟厂2009年512月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7500X56%+3000X0.015=4200+45=4245(万元)(3) 可抵扣的生产领用的外购已税烟丝中的消费税=(400+50X30%=375(万元)(4) 2009年应缴纳的消费税=1777.5+4245-375=5647.(5万元)5)计算卷烟厂2009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确定销售额=4563(1+17%)+7500=11400(万元) 确定销项税=11400X17%=1938(万元) 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204+60X7%=208.2(万元) 确定应纳增值税=1938208.2=17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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