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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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一、工程施工合同概念一、工程施工合同概念w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w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w发包人:

2、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包人: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他合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他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条件,能够而且愿意履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条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主要是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发包行合同规定义务(主要是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既可是建设单位,也可是取得

3、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人既可是建设单位,也可是取得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单位。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w承包人: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格和法人资格的、并被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格和法人资格的、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施工单位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施工单位, ,必须具有有关必须具有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w工程师:受发包人委托或者委派对合同进行管理,在施工合同管理工程师:受发包人委托或者委派对合同进行管理,在施工合同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不是施工

4、合同当事人,其具体身份和职责由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不是施工合同当事人,其具体身份和职责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二、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二、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1.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标的的特殊性2.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3.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w劳动关系、保险关系、运输关系劳动关系、保险关系、运输关系w安全施工、专利技术使用、地下障碍和文物、工程分包、不可安全施工、专利技术使用、地下障碍和文物、工程分包、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材料设备供应、运输、验收抗力、设计变更、材料设备供应、

5、运输、验收w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的合同关系外,还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的合同关系外,还涉及与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与材料设备供应与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买卖关系、与运输企业的运输关系等。商的买卖关系、与运输企业的运输关系等。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4.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合同监督的严格性w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对发包人和承包人w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w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并经过严格的审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并经过严格

6、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程序的规定。批程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程序的规定。w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w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w除当事人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外,合同的主管机关(工商除当事人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外,合同的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等也要对行政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等也要对合同的履行进行严格的监督。合同的履行进行严格的监督。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三、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三、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1.1.应具备的条件应具备的条件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工程项目已经

7、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招投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下达招投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下达2.2.应遵守的原则应遵守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计划原则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计划原则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3.3.施工合同订立的程序施工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订立方式:直接发包,招标发包订立方式:直接发包,招标发包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

8、介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1999年年1212月月2424日印发的建设工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称施工合同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称施工合同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施工和设备安装等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工程。1.1.施工合同文本施工合同文本组成组成w三个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个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w三个附件三个附件: :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承包方承揽工

9、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协议书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承包人(全称):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工程地点:_工程内容: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资金来源:_二、工程承包范围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三、合同工期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竣工日期: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四

10、、质量标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五、合同价款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元(人民币)¥:_元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

11、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_日合同订立地点:_本合同双方约定_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 承包人:(公章)_住所:_ 住所: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表人:_ 委托代表人:_电话:_ 电话:_传真:_ 传真: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账号:_ 账号: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第七章 建设工程

12、施工合同及管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w共共1111部分,部分,4747条。条。1 1、词语定义及合同条件、词语定义及合同条件2 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 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 4、质量与检验、质量与检验5 5、安全施工、安全施工6 6、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与支付7 7、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供应8 8、工程变更、工程变更9 9、竣工验收与结算、竣工验收与结算1010、违约、索赔和争议、违约、索赔和争议1111、其他、其他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专用条款w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等也随之变

13、动,承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等也随之变动,承包人、发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各不相同,包人、发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各不相同,需要需要“专用条款专用条款”对对“通用条款通用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两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两者成为当事人统一意愿的体现。者成为当事人统一意愿的体现。w“专用条款专用条款”也有也有4747条,与条,与“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条款序号一致,为承发条款序号一致,为承发包双方补充协议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提纲或格式。包双方补充协议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提纲或格式。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w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承包方承揽工

14、程项目一览表w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w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工作一、发包人的工作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分阶段或一次完成以下工作: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分阶段或一次完成以下工作:1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场地平整等;、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场地平整等;2 2、施工用水、电、电讯线路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施工用水、电、电讯线路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3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开通施工场地与城

15、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通干道;4 4、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报证数据真实,位置正确;、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报证数据真实,位置正确;5 5、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工所需的证件;6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确定水

16、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7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9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人也可将上述的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处理,但具体内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也可将上述的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处理,但具体内容须在专用条

17、款内约定,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二、承包人的工作二、承包人的工作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1 1、根据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根据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认后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报表;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报表;3 3、按工程所需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

18、卫;按工程所需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费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承担;5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管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管理有关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理有关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罚款除

19、外。6 6、负责成品保护工作。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护的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负责成品保护工作。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护的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约定;7 7、做好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做好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规定的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规定的要求;求;9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20、的,应予以赔偿。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三、工程师及其职权三、工程师及其职权(一)工程师的产生和易人(一)工程师的产生和易人1 1、发包人委托监理、发包人委托监理w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中称为工程师,在施工合同专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中称为工程师,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写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务、职责。用条款中应当写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务、职责。w发包人应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工程师姓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发包人应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工程师姓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除合同内明确

21、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除合同内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承包人的任何义务。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承包人的任何义务。2 2、发包人派驻代表、发包人派驻代表w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也称为工程师。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也称为工程师。w应注意,不要使委托监理和派驻代表的职责发生交叉和冲突,以避免给应注意,不要使委托监理和派驻代表的职责发生交叉和冲突,以避免给工程施工管理带来困难。工程施工管理带来困难。3 3、工程师易人:、工程师易人:7 7天前书面通知承包人,后任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天前书面通知承包人,后任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

22、书面承诺。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二)工程师的职责(二)工程师的职责1 1、委派具体管理人员、委派具体管理人员2 2、发布指令、通知:只有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发布指令、通知:只有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有权向承包人发出指令3 3、及时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履行自己的职责:4848小时内答复小时内答复4 4、做出处理决定:客观、公正、做出处理决定:客观、公正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四、项目经理及其职责四、项目经理及其职责(一)项目经理(一)项目经理w由承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场地的承包人的总负责人,代由承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场地的承包人的总负责人

23、,代表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表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实施。w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换人。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换人。w项目经理易人,承包人应至少在项目经理易人,承包人应至少在7 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项目经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项目经理易人并不意味着合同主体的变更,双方都应履行各自的义务。理易人并不意味着合同主体的变更,双方都应履行各自的义务。(二)项目经理的职责(二)项目经理的职责w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w组织施工组织施工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

24、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工期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工期约定内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的总日历天数。约定内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的总日历天数。合同工期是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包括法定假日在内的承包天数。合同工期是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包括法定假日在内的承包天数。2.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3.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确认或修改有时间限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如工程师逾期不确认确认或修改有时间限制,在合同专

25、用条款中约定。如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已经同意。也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已经同意。确认或修改并不免除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或进度计划本身缺陷所应承担确认或修改并不免除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或进度计划本身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的责任。第三节 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4.其他准备工作其他准备工作双方各自做好自己的工作,如发包人的三通一平,承包人做好施工人双方各自做好自己的工作,如发包人的三通一平,承包人做好施工人员和设备的调配工作。员和设备的调配工作。工程师:重点是水准点、座标控制点的交验,按时提供标准、规范。工程师:重点是水准点、座标

26、控制点的交验,按时提供标准、规范。协调图纸的提供。协调图纸的提供。5.延期开工延期开工承包人要求延期开工承包人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有权批准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工程师有权批准是否同意延期开工。不能按约定时间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不能按约定时间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天,以书面方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方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接到申请后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方式答复。超过小时内以书面方式答复。超过48小时不答复,市委同小时不答复,市委同意,工期顺延。意,工期顺延。发包人要求延期开工发包人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以书面方式通知

27、承包人,承包人对这种延期开工没有否决权,但发工程师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对这种延期开工没有否决权,但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监督进度计划的执行约定内容监督进度计划的执行约定内容工程师一般每月检查一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并应进行必要的实地检工程师一般每月检查一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并应进行必要的实地检查。承包人提交上月进度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和本月施工进度计划。查。承包人提交上月进度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和本月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

28、时,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进度与计划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进度与计划不同时,所有的后果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即工程师不对改进措施不同时,所有的后果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即工程师不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负责。的效果负责。2.暂停施工暂停施工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由于发包人违约,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由于发包人违约,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意外情况导致的暂停施工意外情况导致的暂停施工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3.设计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变更须注意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根据变更规模的大

29、小或标设计变更须注意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根据变更规模的大小或标准的高低)。准的高低)。发包人对原设计的变更发包人对原设计的变更承包人要求对原设计的变更承包人要求对原设计的变更4.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属发包人违约或者是应当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造成的工程拖延,工期属发包人违约或者是应当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造成的工程拖延,工期可顺延;可顺延;承包人的违约或者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工期不能顺延。承包人的违约或者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工期不能顺延。工期顺延确认程序:工期顺延确认程序:14天内予以答复天内予以答复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程序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提交竣工

30、验收报告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组织验收接到报告后接到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14天后给与认可或提出修天后给与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注意不同情况下的竣工日期的确定。改意见。注意不同情况下的竣工日期的确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不按时组织验收的后果发包人不按时组织验收的后果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在验收后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在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被认可。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被认可。

31、28天内不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三、竣工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2.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 应当与承包人进行协商一致,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应当与承包人进行协商一致,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内容:协议包括以下内容:提前的时间提前的时间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措施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措施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3.甩项工程甩项工

32、程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应当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的顺序来执行相应的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的顺序来执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标准和规范。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由双方约定工程适用的标准。发包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由双方约定工程适用的标准。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

33、,发包人负责提供中文译本。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发包人负责提供中文译本。2.图纸图纸(1)发包人提供图纸(目前我国主要方式)发包人提供图纸(目前我国主要方式)对发包人:对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日期和套数提供;按照约定的日期和套数提供;承包人如需增加套数,发包人应代为复制,这意味着发包人应当对图承包人如需增加套数,发包人应代为复制,这意味着发包人应当对图纸的正确性负责;纸的正确性负责;对保密图纸承担保密措施费用。对保密图纸承担保密措施费用。第四节 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一、标准、规范和图纸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对承包人: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完整的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

34、查在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完整的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时使用;在约定的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套数的,复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套数的,复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提供图纸在承包人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按工程师的要求完成设计。在承包人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按工程师的要求完成设计。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材料设备的质量及其他要求材料设备的质量及其他要求材料生产和设备供应单位应具备法定条件材料生产和设备供应单位应具备法定条件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要求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要求材料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

35、要求:如合格证明,产品名称、材料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要求:如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等。生产厂家等。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时的质量控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时的质量控制1、双方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双方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验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验收在到货前在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清点。3、材料设备验收后的保管、材料设备验收后的保管双方验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发包人不按规双方验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

36、。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的,发生的损坏丢失由发包人负责。定通知承包人验收的,发生的损坏丢失由发包人负责。二、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的处理、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的处理 材料设备单价与约定不符时,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材料设备单价与约定不符时,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材料设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时,承包人可材料设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时,承包人可拒绝接受保管,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拒绝接受保管,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规格、型号不符时,承包人可

37、代为调剂串换,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规格、型号不符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到货地点不符时,发包人负责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到货地点不符时,发包人负责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 数量不够时,发包人负责补齐;多于约定时,发包人负责将多余部分运数量不够时,发包人负责补齐;多于约定时,发包人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工地。出工地。 到货时间早于约定时间时,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迟于约定到货时间早于约定时间时,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迟于约定时间时,发包人承担相应追加的价款,工期顺延。时间时,发包人承担相应追加的价款,工期顺延。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发包人供应材料

38、设备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负责。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3.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时的质量控制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时的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验收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验收到货前到货前24小时内通知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验收。小时内通知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验收。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要求不符时的处理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要求不符时的处理重新采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顺延。重新采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顺延。承包人使用代用材料承包人使用代用材料须经工程师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由双方以书面方式确定。

39、须经工程师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由双方以书面方式确定。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按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2.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人员须经考核取得岗位证书方能上岗。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人员须经考核取得岗位证书方能上岗。3.设立质量检查、测试机构,由经理直接领导。用于工程的材料须经送设立质量检查、测试机构,由经理直接领导。用于工程的材料须经送检合格后,由试验室主任签字认可后才能用于工程。

40、检合格后,由试验室主任签字认可后才能用于工程。4.总包对分包的质量负责,对承包的全部工程负责。总包对分包的质量负责,对承包的全部工程负责。5.企业可根据自身原则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可根据自身原则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质量体系认证。三、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以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准。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以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准。发包人对部分或全部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合同价款,工发包人对部分或全部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合同价款,工期顺延。期顺延。达不到

41、约定标准要求的,承包人负责返工,工期不顺延。达不到约定标准要求的,承包人负责返工,工期不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四、工程验收的质量控制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返工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返工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检验。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检验。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因承包人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因承包人

42、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了,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了,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承担。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对隐蔽工程和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对隐蔽工程和

43、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验收前并在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进行隐蔽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不合格者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和继续施工;不合格者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要求,验收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验收后24小时,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小时,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为工程师已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4.重新检验重新检验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前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

44、提出书面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求,不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无论工程师参加验收与否,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无论工程师参加验收与否,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复盖或修复。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顺延;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费用,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费用,工

45、期顺延;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费用,工期不顺延。工期不顺延。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5.试车试车(1)试车的组织责任)试车的组织责任单机无负荷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在试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在试车前车前48小时书面通知工程师。试车通过,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小时书面通知工程师。试车通过,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单机试运转达到规定要求时,才能进行联动试车。单机试运转达到规定要求时,才能进行联动试车。联动无负荷试车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在试车前由发包人组织,在试车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试

46、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录上签字。投料试车投料试车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全部负责。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或在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全部负责。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或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2)试车的双方责任)试车的双方责任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应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承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应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包人按修改后的

47、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的,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采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的,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采购和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分责任承担费用和工期补偿购和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分责任承担费用和工期补偿问题。问题。由于施工原因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由于施工原因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试车费用除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试车费用除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人承担。

48、工程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试车合格而不在试车记录上工程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试车合格而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竣工手续。(3)工程师要求延期试车)工程师要求延期试车l须在开始试车前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未在以上时加内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承包人可自行组小时。未在以上时加内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承包人可自行组织试车,发包人应承认试车结果。织试车,发包人应承认试车

49、结果。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6.竣工验收竣工验收(1)竣工工程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竣工工程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完成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完成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工程所用设备和主要材料、构配件合格证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工程所用设备和主要材料、构配件合格证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手续;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2

50、)竣工验收中承发包双方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责任)竣工验收中承发包双方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责任见进度控制条款中的竣工验收程序。见进度控制条款中的竣工验收程序。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建设工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建设工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所谓质量缺陷料等

51、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所谓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中对质量的要求。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附件(附件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五、保修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

52、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的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由双方约定。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的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由双方约定。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责任届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届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天内

53、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

54、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等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等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保修的规定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

55、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面的防渗漏,为5年;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固定价格合同固

56、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2.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调整范围:调整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或增减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或增减调整程序:调整程序: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后作为

57、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14天后不作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项调整已经同意。天后不作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项调整已经同意。第五节 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一、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不得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预付时间不得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发包人不

58、按约定时间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通知,发包人仍不能预付的,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通知,发包人仍不能预付的,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二、工程预付款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计量接到报告后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称计量),在计量前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

59、程量(称计量),在计量前24小时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力量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不参加计量,发包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力量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不参加计量,发包人自行进行,计量结果有效。人自行进行,计量结果有效。收到报告后收到报告后7天未进行计量,第天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确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确认。认。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使承包人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使承包人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

60、予计量。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2.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方式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旬末或月中预支,月末结算,竣工后清算。跨年度的,年终办理年度结算。旬末或月中预支,月末结算,竣工后清算。跨年度的,年终办理年度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他结算方式其他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并经开户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并经开户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3.工程款(

61、进度款)支付的程序和责任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程序和责任发包人在双方计量后发包人在双方计量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或进度款。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或进度款。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款,应按比例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或进度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款,应按比例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或进度款同期结算。款同期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调整价款及追加合同价款也同期调整支付。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调整价款及追加合同价款也同期调整支付。发包人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延期支付时发包人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确认计量结果后间和从确认计量结果后15天起计算应付

62、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付天起计算应付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变更价款确定程序变更价款确定程序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定后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超出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超出14天不提出的,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天不提出的,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工

63、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14天内须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超过天内须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超过14天不确认,天不确认,14天后报告自行生效。天后报告自行生效。2.变更价款确定方法变更价款确定方法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价格;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价格;合同中只有类似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合同中只有类似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认后执行。四、变更价款的确定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安保费由发包人承担;发生事故时

64、由责任方承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安保费由发包人承担;发生事故时由责任方承担。担。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涉及的费用:谁提出使用,谁负责费用及手续。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涉及的费用:谁提出使用,谁负责费用及手续。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文物:承包人文物:承包人4小时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小时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妥善保护措施。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顺延。地下障碍物:承包人地下障碍物:承包人8小时内书面通知工程

65、师,同时提出处理方案,工小时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理方案,工程师在收到处理方案后程师在收到处理方案后8小时内报告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小时内报告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顺延。承担费用,工期顺延。五、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承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违约责任承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违约责任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超出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超出28天

66、未递交的,造成不能正常结算或支付,天未递交的,造成不能正常结算或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2.发包人的核实和支付发包人的核实和支付28天内核实。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交付竣工工程。天内交付竣工工程。3.发包人不支付结算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支付结算价款的违约责任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无正当理由超过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无正当理由超过28天不支付的,支付利息,天不支付的,支付利息,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

67、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超过超过56天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由承包天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目前不易做到这点。受偿。目前不易做到这点。六、竣工结算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质量保修金的支付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或在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的比例及金额由双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或在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的比例及金额由双方在合同内约定,但不应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方在合同内约定,但不应超

68、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0。2.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返还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返还质量保证期满后质量保证期满后14天内,发包人将剩余保修金和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天内,发包人将剩余保修金和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给承包人。返还给承包人。七、质量保修金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 不可抗力范围不可抗力范围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爆炸、火灾;专用条款内规定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爆炸、火灾;专用条款内规定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的工

69、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的工作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事件结束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事件结束后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事件继续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事件继续发生时,每隔发生时,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事件结束后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事件结束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3、 不可抗力的承担不可抗力的承担发包人承担事项

70、:发包人承担事项: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己方人员的伤亡;己方人员的伤亡;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延误的工期顺延。延误的工期顺延。承包人承担事项:承包人承担事项: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己方人员伤亡。己方人员伤亡。注意:因合同一方延

71、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注意: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六节 施工合同的其他约定一、不可抗力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双方的保险义务分担如下:双方的保险义务分担如下:1.开工前,发包人应为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发包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开工前,发包人应为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发包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也可委托承包人办理,但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也可委托承包人办理,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用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

72、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3.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不论由承发包双方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不论由承发包双方任何一方保管,都应由发包人(或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任何一方保管,都应由发包人(或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用。4.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二、保险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

73、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履行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约定的其他义务。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3.担保方式:履约保函,一般由银行出具,即以银行为担保人。被担担保方式:履约保函,一般由银行出具,即以银行为担保人。被担保方与担保方之间应签订担保合同。保方与担保方之间应签订担保合同。三、担保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转包:指不行驶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转包:指不行驶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手转

74、给他人承包的行为。下列行为属转包:包的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下列行为属转包: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者;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者;承包人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指结构技术要求相同的)中的半承包人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指结构技术要求相同的)中的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四、工程转包与分包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2. 分包:指经合同约定和发包单位认可,从工程承包人承担的工程中承分包

75、:指经合同约定和发包单位认可,从工程承包人承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包部分工程的行为。n分包的部分只能是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分包的部分只能是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分包合同的订立:分包合同的订立: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分分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分包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包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合同的履行:分包合同的履行: 分包不能解除

76、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安全事故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安全事故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带责任。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A.发包人违约行为发包人违约行为违约分为二类:一是不履行义务;二是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违约分为二类:一是不履行义务;二是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工程师行为与合同不符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师行为与合同不符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按

77、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五、违约责任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B.发包人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承包人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发包人在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承包人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顺延工期顺延工期继续履行:如果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的,发包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继续履行:如果承

78、包人要求继续履行的,发包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行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A.承包人违约行为承包人违约行为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他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情况。其他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情况。B.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发包人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发包人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

79、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如果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的,承包人应在承担责任后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如果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的,承包人应在承担责任后继续履行。3.担保方承担责任:按担保条款承担相应责任担保方承担责任:按担保条款承担相应责任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争议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2.争议发生后允许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况争议发生后允许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况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单方违约

80、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六、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1.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的协商解除合同的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a.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付款,停工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付款,停工56天后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天后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b.承包人全部转包或肢解分包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全部转包或肢解分包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

81、同。七、合同解除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2.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程序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程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照解决争议的程序处理。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照解决争议的程序处理。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依然有效。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依然有效。承包人做好已完工程、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做好已完工程、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

82、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已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和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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