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万科安全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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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 目 录11一般规定22 脚手架33 基坑支护34 模板工程35三宝四口防护36施工用电37起重机械设备38 施工机具39 消防3 1一般规定为加强北京区域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的现场管理,使现场安全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北京区域工程及采购管理部及工程技术委员会设备分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集团项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标准,结合北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凡本标准与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冲突时,则执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否则,一律按本标准执行.1.1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区域范围内开发的所有在建项目,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项目一律执行本标准.1.2 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除满

2、足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规程、条例等.各区域及公司也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制定更高标准,报区域工程及采购管理部批准后执行.1.3 本标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是审查投标文件及确定中标单位的依据之一.1.4本标准所附照片供参考,并作为工程项目管理评估的依据.1.5 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1.5.1脚手架1.5.2基坑支护1.5.3模板工程1.5.4三宝四口防护1.5.5施工用电1.5.6起重机械1.5.7施工机具1.5.8消防1.6 安全施工方案所涉及的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

3、程起重吊装工程、消防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2 脚手架2.1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2.1.1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等内容.2.1.2 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10米的,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2.1.3脚手架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扣件进行

4、检查.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钢管混合使用.2.1.4 脚手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搭设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1 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2 每搭设完10-13米高度后;3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4 达到设计高度后;5 遇有六级风及以上、雨雪天气后;6 停用超过1个月.2.1.5 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平整,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排水良好.2.1.6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2.1.7 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应设18

5、厘米高的挡脚板,并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设施.2.1.8 卸料平台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2.1.9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必须使用型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2.1.10 架体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米设层间安全平网,3米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2.1.11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厘米必须进行封闭.2.1.12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脚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的,各组剪刀撑间距不

6、大于15米;脚手架高度在25米以上的,剪刀撑必须沿长度连续设置.2.2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2.2.1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2.2.2 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作业、使用.2.2.3 主框架必须在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钢挑架与墙体应连接牢固.2.2.4 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且不得少于两处,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3 基坑支护3. 1 基坑开挖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应按照本标准1.6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

7、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3. 2 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3. 3 对深基坑(5米及以上)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3. 4 基坑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边坡上口地坪应硬化,设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或浸蚀边坡3. 5基坑上口边沿1.5米外,必须加设钢管防护栏杆,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4 模板工程4.1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8、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本标准1.6的要求,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2 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部设置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4.3 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堆料均匀.4.4 小模板堆积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大模板存放必须要有防倾倒措施.4.5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强度要求,经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划定警界区域,设置监护人.4.6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没有工期、没有效益”的思想认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把好安全的教育、措施、交底、防护、验

9、收、检查”六关,杜绝三违现象.4.7严格执行地方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做到防护设施规范化,现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载安全帽,确保生产活动在安全条件下进行.4.8吊装大模板由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禁止用人力搬运模板,严防模板大幅度摆动或碰到其他模板和钢筋.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起起吊.4.9装拆模板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施工时除工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要带上安全带.模板存放在施工层上,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沿周边放置,模板平卧堆放,不得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4.10拆模

10、起吊前,应复查对拉螺拴是否已拆除干净,在确无遗漏且模板与墙体完全脱离且吊钩挂好后方准起吊,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以防碰撞相邻模板和墙体,摘钩时手不离钩,待吊钩超过头部方可松手,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才能行车或转臂.4.11对于楼梯间楼板支撑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等顶牢,拆模间歇时,将已活动的模板、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顶板模板拆除时,操作人员应相互配合,传递模板不得乱扔.4.12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绳索不得有断股、油芯外露情况,并设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坚持每周一次的班前

11、安全学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5三宝四口防护5.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5.2 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5.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5.4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5.5 楼梯口必须设牢固稳定的防护栏.5.6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米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5.7 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高层建筑应设双层.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5.8 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5.9 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下

12、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2米,下杆距地高度为0.5-0.6米,立杆间距不大于2米,并设置挡脚板或立网.防护栏杆宜使用钢管,牢固可靠,并涂红白相间警示色.6施工用电 6.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应有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参加会审,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本标准1.6的要求.6.2 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6.3 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6.4 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应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

13、求.6.5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器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器测试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后必须进行测试,并做好检查维修纪录.6.6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标明负责人(电工)姓名和联络电话.6.7在地下室、楼梯间、电梯井内的照明使用行灯时,应采用36V电压照明,在潮湿的环境使用24V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24V.7起重机械设备7.1 起重装置必须根据相关工作安全守则要求进行作业.吊运松散材料例如石块、砖

14、瓦、散装水泥或其它材料,必须使用已检验合规格的吊斗或吊笼;气焊用乙炔瓶及氧气瓶,必须使用已检验合规格的专用吊笼进行吊运.7.2现场常用机械设备应设立操作告示牌,提醒操作工人随时注意安全操作守则.7.3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如在线路旁作业时,需采取保护措施.7.4施工现场内的井字架、起重机、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7.5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米时,应再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不得悬挂标

15、语牌.7.6塔式起重机如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或大雷、大雾、大雨,不得运转,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7.7履带和轮胎起重机在起重时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灯不正常现象,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后,继续作业.7.8卷扬机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搭设工作棚,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休息时,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或脚踩钢丝绳.7.9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作用.人货两用的施工电梯,其安装和拆卸的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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