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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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编者按:9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该行动计划不仅体现了云南省政府举全省之力,大力发展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实现云南省中医药事业跨越式发展,造福全省各族人民的决心;更体现了“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的顶层设计理念,行动计划都规定有牵头、协助单位,做到“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为充分利用云南中医药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和潜力,在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持续、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基本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中医药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中医药服务实现全省全覆盖,中医药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中医药文化得到充分继承与弘扬,中医药健康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二、重点任务(一)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与中医药管理工作实际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牵头部门: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会)(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1.

3、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模式,整合现有资源,采取多种投入方式,加快推进以省中医医院为重点的省级中医机构建设,打造全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学、科研和技术指导中心,带动和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实现每个州、市均设有1所州市级中医(民族医)医院,且80%以上达到三级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标准。将三级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牵头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加快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确保全省现有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且80%以上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力争所有县级以

4、上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未设置公立中医医院的县、市、区,应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中医科床位数不得低于医院床位总数的10%,成为县域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和技术指导中心。(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除少数边远、民族地区以外,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或中医馆;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财政厅)2.

5、 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建成标准化中医“治未病”中心50个。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一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药养生旅游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财政厅、科技厅、民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3.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土地使用、税收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享受我省加快民营医院

6、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财产权、经营权、人才引进、医疗保障、技术职称考评等方面享有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个体中医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1. 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继续开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争取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50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开展中医药与养生、养老、康复相结合的“医养结合”试点,借助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中医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康复科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和慢性病防

7、治中的优势作用。(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财政厅)2.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将中医药纳入卫生应急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应急救治中的作用。(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财政厅)3.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财政厅)4. 加快中医药信建设息化。加强中医药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

8、设,建立中医电子病历开发与应用协作机制,推进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整合、完善名老中医典型案例共享数据库和中医药传统知识文献数据库,推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重点专科、中医药文化科普等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财政厅)(四)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1. 加强和改进中医药院校教育。积极支持云南中医学院建成中医药大学,支持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发挥中医药高等院校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主渠道作用。调整优化中医药院校教育布局和结构,着力打造行业领先的重点学科和知名专业。改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促进院校教育与师

9、承教育有机结合。(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协助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2. 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云南中医学院建设博士研究生授权工作。组织开展云南省国医大师、省级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在全省遴选培养不少于10名优秀中青年中医药领军人才和50名优秀中青年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开展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培养工作。实施省级第4批、第5批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培养80名高层次学术继承人。(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助部门:省财政厅)3. 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加大5年制本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中医临床

10、医学生1200名。开展3年制专科省级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中医临床医学生900名。为县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各培养中医临床骨干人才800名。开展基层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在全省县级医疗机构中遴选200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3年的跟师学习,为基层培养400名学术继承人。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3000名能够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中医药人员,招收2500名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在职中医大专学历教育。实施乡村医生“能西会中”人才培养工程,培养10000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助部门:省

11、财政厅)(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和科技创新1. 加强中医药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对中医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及疑难病症研究,开展以“兰茂医学”为代表的云南地方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科学研究。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完成60个特色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新建不少于2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推动我省中医药学科体系建设和发展。(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管局)2. 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设立省级行业中医药专项科研基金,推

12、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鼓励支持省内医药企业与医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中药新药研究和开发,促进重大新药创新资源在省内直接实施产业化。(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科技厅、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3. 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和传承。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鼓励名医开展传承工作,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完成30部中医药文献整理。(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财政厅、科技厅)4. 建立民族医药临床研究基地。依托云南省彝医院、西双版纳州傣医院、迪庆州藏医院,建立以彝医药、傣医药、藏医药为主的临床研

13、究基地,开展云南民族医药的基础研究,加强对民族医药技术和古籍的抢救、挖掘、整理和传承,推进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财政厅、文化厅)(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1. 加强道地药材品牌建设。设立优质种源保护区,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培育天然中药材基地和中药材种苗推广基地。加大云南道地药材品种的研究和登记工作,促进特色中药材大品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牵头部门:省科技厅;协助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2. 引导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大力推广三七、天麻、灯盏花、重楼等道地药材、大宗药材、

14、名贵特色药材和重点中成药品种所需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积极开展林下中药材仿生种植,推进中药材种植GAP管理。推进“云药之乡”建设,带动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部门:省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3. 加快中药材精深开发利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开发中药材下游中成药品种,提高中药材资源附加值,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最大限度发挥中药材资源效益。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推进依托三七、灯盏花、石斛等优势中药材资源品种的二次开发,拓展功能疗效,延伸产业链,为中药大品种培育提供技术支撑。(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协

15、助部门:省商务厅、卫生计生委)4. 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通过对中药材种植和养殖企业、中药材经营户和经营企业、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等交易主体环节关键信息电子化的登记管理,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牵头部门:省商务厅;协助部门: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5. 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建立一批民族医药药材生产示范基地,扶持一批云南民族药材知名品牌和知名生产企业,培育发展中药材、民族药材种植、研发、加工和营销产业链,并纳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保护发展。(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16、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厅)(七)繁荣中医药文化1.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在全省医学院校开设中医药人文课程,培养医学生的人文情怀。定期举办科学规范的中医药医疗保健知识讲座,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力度。(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教育厅)2.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整合云南中医药文化宣传资源,依托云南中医学院成立云南省中医药宣传教育中心,发挥各类中医药学会在中医药文化宣传中的作用。完善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建设,争取建设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支持推动我省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协助部门:省文化厅)3. 加强中医药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利用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资源,加大中医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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