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新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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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厦门大学财政系税税 收收 筹筹 划划童锦治 主编熊巍 宋春平 副主编第七章第七章 企企业经济活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中的税收筹划厦门大学财政系本章提要本章从企业设立、融资、日常经营活动以及资产重组的整体性视角阐述税收筹划的方法及其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运用。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企业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企业财务成果分配的税收筹划以及企业重组活动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2厦门大学财政系本章结构本章结构第二节 企业融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本章重点难点本章重点难点重点:企业具体经济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思路和方法难点:企业具体经济活动中的税收

2、筹划思路和方法第一节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第三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第四节企业财务成果分配中的的税收筹划第五节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3厦门大学财政系本节内容提要第一节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一一、投资行业、投资行业及地点的税收及地点的税收筹划筹划二二、组织形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式的税收筹划划三、投资的、投资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4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投资行业及地点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新税法及实施条例对税收优惠的范围和办法主要包括:u关于农、林、牧、渔业发展的税收优惠;u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u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u关

3、于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u关于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1.政策依据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厦门大学财政系u关于在“五特一新”地区新设立的高薪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u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u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u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u关于非居民企业的预提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投资行业及地点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6厦门大学财政系2.筹划思路一、投资行业及地点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企业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尽可能考虑各种综合条件,寻求税率较低的地区或行业进行投资以降低税负。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7厦门大学财政系1.具体案

4、例一、投资行业及地点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地处广州市某公司的内部研发部门,享有较强的科技攻坚实力。2008年该公司通过将其研发部门分离出来创建了一子公司,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子公司成立后会有大量经营利润。企业应怎么筹划以达到最大的利益?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厦门大学财政系2.筹划思路一、投资行业及地点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u如果把子公司设立在广州市,子公司将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u如果把子公司设立在深圳市,子公司前两年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优惠期满后

5、,还可以继续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u子公司经营利润越大,筹划的利益也就越大。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9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投资行业及地点的税收筹划(三)分析评价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n投资者应注意从分散风险的角度出发,注意投资结构的优化组合。n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投资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既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市场导向作用,又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经营效益。n该类筹划要重点注意调整企业生产经营性质和其它相关条件以切实符合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并对筹划进行全面的成本、收益分析来明确筹划的可行性。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企

6、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选择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1厦门大学财政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选择(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仅就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利润应被课征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后,投资者个人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仅就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假定有三人合资创办一企业,该企业年收益70000元(

7、假定应纳税所得额也为70000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适用税率为20%),企业将可支配收益的1/5发放现金股利,请分析企业及个人的纳税情况并为企业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选择1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方案一:如果选择公司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则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为:7000020%14000(元)企业税后收益为:700001400056000(元)公司把净收益的1/5发放现金股利,每人可得股利为:560001/51/33733.3(元)每一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733.320%746.7(元)合计应纳的所得税税额为

8、:14000746.7316240(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选择1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方案二:如果选择合伙制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个人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01/514000(元)个人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400020%12501550元合计应纳所得税税额为:155034650(元)u合伙制企业的税负比公司制企业的税负减少:16240465011590(元)因此,在这个案例中选择合伙制企业节税效果非常明显。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选择15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影响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相对税收负担

9、差异的因素有: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合伙人任职的工资合伙人任职的工资、薪金水平、薪金水平投资者创办企业的数目投资者创办企业的数目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选择16厦门大学财政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选择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权衡,一般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能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u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税法中鼓励投资的相关条款所规定的企业各项税收减免,主要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生产企业。u就股东而言,在这种形式下,个人所持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额,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7厦门大学财政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两种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

10、式在税收上的优缺点: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8厦门大学财政系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流转税方面的筹划两种企业分支机构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19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新成立的公司前期往往出现亏损,此时宜设立分公司。u当企业经营一段时间转为盈利并趋于稳定,子公司更具优势时,可把分公司分立出去,成为子公司。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案例一】厦门某外资汽车总公司,2000年拟在某地投资兴建一家汽车零配件生产修理企业。该集团考虑到汽车零配件的商品价值开发成熟期大约需8-10

11、年,这就使企业开办初期将面临着巨大的亏损,于是他们考虑采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形式,在2000年成立了分公司,而且大量投入基础设施费、广告费和科研费,该分公司2000年亏损额高达2000万美元。该集团当年应税所得为10亿美元,假设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通过分公司亏损额的冲减,为其节税660万美元。2001年至2007年,分公司持续亏损,亏损额分别为2500万美元、1800万美元、1250万美元、850万美元、350万美元和50万美元,期间共为总公司节税2244万美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2008年该公司开始盈利,于是当年该集团便将其改

12、设为一独立的零配件子公司。u分立的子公司除额外支付少量现金及资产外,基本以股权形式向总公司支付所有的价款,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符合我国税法中相关的免税规定,被分立企业(总公司)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税法是怎么税法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具体规定的?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如果该总公司在2000年就设立子公司,由于我国税法规定的最长亏损弥补期限为5年,该子公司就有大量亏损不能弥补。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

13、2.分析评价n对于一些资金规模不大且产品生产周期较短的企业,在经营初期不妨可以先设子公司,这样可以最快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少缴税款,同时取得货币资金时间价值的最大化和投资机会与效益的最大化。n当产品进入衰退期时,再改设为分公司,用分公司的亏损冲减总公司的应税所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案例二】重庆市一自来水总公司于1991年创办,该公司充分利用其人才优势和环境优势,综合利用本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研制了一种新型实用产品,并利用其有限的资金于1994年兴办了一子公

14、司。由于该产品在当地市场上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加上内部管理科学和政府社会的大力支持,子公司连续6年盈利,税前利润1995年至2000年分别为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该公司可享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由此为自来水公司节税(5080100120100)33%148.5万元。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5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新型产品的出现,该子公司迅速陷入被动地位,并于2001年开始亏损,到2005年底累计亏损达105万元,甚至连工资都

15、无力支付。于是,2005年自来水公司为子公司支付了10万元的工资福利费,并在“管理费”中予以列支。没想到此行为遭到了税务部门的查处,责令补交所得税3.3万元(1033%)因为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总公司不能列支为子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倘若自来水公司作如下筹划:2001年将该子公司在法律上予以撤销,并改设为自己的一个分公司,这样子公司的亏损就转化为分公司的亏损,在法律上允许用总公司的利润予以弥补(假定总公司实现的利润足以弥补)。u从2001年到2005年累计可为自来水公司节税(10510)33%37.95万元。

16、这两次筹划为一个资金规模不大的自来水公司节税近190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分析评价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n如果新设立的子公司能享受税收优惠并能立即获利,此时宜设立子公司。n我国税法中对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在以下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国家鼓励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大量吸收城镇待业人员的企业;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废水(液)、废气、废渣;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28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设立子公司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属于公司之间的交易,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流

17、转税;u设立分公司时,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公司内部交易,除增值税税法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同一县(市)以外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视同货物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外,其他情况均不需缴纳流转税。1.政策依据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流转税方面的筹划29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若公司产品为应纳消费税的商品,且消费税从价定率征收,则公司设立销售机构时,宜设立子公司。u如果酒厂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生产的酒作为酒厂的原料或分支机构以酒厂的酒为原料进行深加工。此时分支机构设为分公司能节省大量消费税支出。2.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流转税方面的筹

18、划3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某建筑公司下辖9个施工单位,混凝土搅拌机在公司运营中占重要地位,所以由该公司统一购置。2008年该公司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混凝土搅拌机账面原值150万元,累计折旧50万元,净值100万元,年折旧额15万元(按10年计提折旧,残值假设为0),不考虑其他经营业务、资金时间价值和印花税对税负的影响。该企业适用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方案一:该建筑公司把9个施工单位以分公司的形式设立,对他们具有绝对控股权,在管理与物资分配上作为内部单位对待。方案二:该建筑公司把9个施工单位以子公司的形式设立,各子公司需要使用时向集团公司办理经营租赁手续,向集团公司支付租赁费。

19、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流转税方面的筹划3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如果采用方案一以分公司的形式,那么建筑公司可以对需要设备的施工单位实行无偿调拨方式,并且在设备在划拨使用时无须缴纳流转税。u如果采用方案二采用子公司的形式,那么建筑公司收到租赁费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计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各子公司凭集团公司开具的发票将租赁费计入施工成本。.案例解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流转税方面的筹划3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该建筑公司租赁混凝土搅拌机收入为:15(15.5%)15.87(万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15.875.5%0.87(万元)利润为:15.870.87150(

20、万元)u如果由各子公司单独购置混凝土搅拌机,虽然可以避免缴纳流转税,但却会重复占用大量营运资金,资金的机会成本也会为此提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流转税方面的筹划33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n在流转税方面,根据税法规定,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公司内部交易,除增值税税法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同一县(市)以外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视同货物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外,其他情况均不需缴纳流转税,这是税收筹划的一个关键点。n对于那些固定资产所占比重大,为了提高效率需要由集团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大量的情况,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可以在流转税方面获取一定的利益。利用该

21、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流转税方面的筹划34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投资的税收筹划投资的税收筹划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筹划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35厦门大学财政系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不同投资方式下取得投资收益的税收待遇不同。直接投资下产生的生产经营成果既要被课征流转税,其纯收益还要被课征企业所得税,有时还要涉及到财产税、行为税的课征等。u间接投资一般只涉及所收取股息或利息的所得税,股票、债券资本收益需交纳的资本利得税以及买卖证券征收的印花税。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3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案例二

22、】某内资企业准备与某外国企业联合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中方1200万元,占40%,外方1800万元,占60%。中方准备以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1200万元和房屋建筑物1200万元投入,投入方式有两种:(1)以机器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建筑物作价12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2)以房屋、建筑物作价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请问该内资企业应选择哪种投入方式?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筹划3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方案一:按照税法规定,企业

23、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参与合资企业利润分配,同时承担投资风险,不征增值税和相关税金及附加。但把房屋、建筑物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作为新企业的负债,不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应视同房产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为:12005%60(万元)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60(7%3%)6(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筹划38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方案二:如将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可以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同时,税法又规定,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售价不超过原值的,不征增值税。

24、按照方案二,企业把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视同转让固定资产,且其售价一般不及设备原价,按政策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因此,企业不需缴纳任何税收。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筹划39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n当企业选择直接投资时,则需要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货币资金等投资方式上进行权衡。不同的投资方式应缴纳的税种往往不同。n直接投资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待遇。投资者应该在综合考虑目标投资项目各种税收待遇的基础上,进行项目评估和选择,以期获得最大的投资税后收益。n企业在间接投资时要充分考虑税后收益。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直接投

25、资与间接投资的筹划40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或者采用股权投资,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满12个月的所得免交企业所得税。u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和股份)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1.政策依据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41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的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

26、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扣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42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在对企业股权转让行为进行纳税筹划时,一个重要的筹划点就是合理划分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u如果被投资企业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意欲转让子公司的整体资产,要注意使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账面价值)20%,这样就可以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2.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4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2006年,A企业

27、投资1600万元与其它企业联合设立B公司。B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A企业持股比例为80%,截至到2007年末,B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00万,其中实收资本为2000万,盈余公积为800万元,未分配利润1200万元。2008年初,A企业欲将其持有的B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已和受让方议定转让价款为4000万元。(假定A公司和B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4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方案一:A企业直接转让股权由于A企业持有B企业的股权份额(80%)未达到95%,A企业应就其投资转让所得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

28、得税为:(40001600)25%=600(万元)u方案二:A企业先对B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然后再转让股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盈余公积的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筹划结果如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45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B企业将未分配利润1200万元全部进行利润分配,并将盈余公积的300万元转增资本。税法规定,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4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A公司的所得

29、税测算为:l股息所得为:120080%30080%1200(万元)(股息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l投资转让收入为:400012002800(万元)l投资转让所得为:280016001200(万元)l企业应纳所得税为:120025%300(万元)与未进行利润分配相比,本方案节税300(600300)万元。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47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n企业意欲转让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时,在转让之前须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避免免税性质的股息所得转化为资本利得性质的所得并承担相关税负。n投资者不能孤立地看问题,必须在综合权衡各方面因素后,从中选择最有利的方案

30、。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的筹划48厦门大学财政系本节内容提要第二节企业融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一一、不同融资、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本与税负二二、资本结资本结构的税收筹构的税收筹划划三、企业集、企业集团融资的税团融资的税收筹划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49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指公司为筹集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它是公司为取得和使用资金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资金占用费(用资费用)和资金筹集费(筹资费用)两部分。 (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每年的用资费用(筹资数额筹资费用

31、)每年的用资费用(筹资数额筹资费用)1.政策依据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0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u优先股的资金成本(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1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u普通股的资金成本(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2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u留存收益的资金成本(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KeDs/PsG其中:Ke留存收益成本率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3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u债券的资金成本(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4厦门大学财政系

32、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u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不需要在借款总额中保留一定额度存放在贷款银行作为补偿性余额时: KlR(1T)其中:Kl银行借款成本率R银行借款年利率T所得税税率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5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u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需要在借款总额中保留一定额度存放在贷款银行作为补偿性余额时: KlI(1T)/(MC)其中:I银行借款年利息额M银行借款总额C补偿性余额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6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u租赁的资金成本(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KmE(1T)/P

33、其中:Km租赁成本率P租赁资产价值E年租金额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7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u利用利息摊入成本的不同方法和资金往来双方的关系,往往是节税的关键所在。u企业与经济组织的资金拆借在利息计算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均有较大的弹性和回旋余地,从而为筹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2.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8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企业甲、乙各有1000万的自有资金可以用于各自项目的投资,它们可以采用相互拆借的形式进行投资。假设两个项目的投资报酬率都是20%,甲企业所在地适用的所得税税率25%

34、,要求的资金利息率6%;乙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15%,要求的资金利息率10%。再假定银行利率是10%。这样,甲乙之间的利息费用由于不超过同期的银行利率可以在税前全部扣除。3.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59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4.案例解析u方案一:不拆借资金时甲企业应缴所得税税额为:100020%25%50(万元)乙企业应缴所得税税额为:100020%15%30(万元)甲、乙两企业共缴所得税为:503080(万元)u方案二:乙企业向甲企业拆借500万元资金时甲企业应缴所得税税额为:(1000500)20%30)25%32.5(万元)乙企业

35、应缴所得税税额为:(1000500)20%30)15%40.5(万元)甲、乙两企业共缴所得税为:40.532.573(万元)u甲、乙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所得税比起筹划前少缴7万元。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60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与税负(二)不同融资方式下税收效果差异的比较u采用自我积累的筹资方式,企业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之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企业自行负担。u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筹资方式在税负上要优于企业自我积累方式。u企业间拆借资金从税负上看,要次于企业内部集资方式,但要好于上面两种。u企业的内部集资方式可以使企业的税负最轻。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6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资本结

36、构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负债与权益资本的构成关系成为资本结构。u企业的权益资本收益率最初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提高,但超过一临界点后,就会呈相反方向变动。资本结构的确定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6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资本结构的税收筹划设某企业既有负债为B,权益资本为S,负债利率为I,息税前利润为EBIT,预计追加负债利率为J,现需筹资K,考虑追加负债或追加资本方式进行筹资。追加资本后权益资本收益率为:(EBIT-BI)/(SK)(1)追加负债后权益资本收益率为:(EBITBIKJ)/S(2)令(1)(2),得EBITBISJKJ,即KJEBITBISJ,所以当EBI

37、TBISJKJ时,方可追加负债规模,则追加负债的最高限额为:K(EBITBI)/JS,相应负债比例上限为:(BK)/S(EBITBISJBJ)/(SJ)负债筹资的上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6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资本结构的税收筹划设实际权益资本收益率为Q,权益资本目标收益率Q,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为R,则权益资本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QRB(RI)K(RJ)/s当QQ,即RB(RI)K(RJ)/SQ时企业可以达到甚至超过预期权益资本收益率目标。根据上述公式得:KS(QR)B(RI)/(RJ),此时企业负债筹资比例的下限为:(BK)/SS(QR)B(IJ)/S(RJ)负债筹资的下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

38、6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资本结构的税收筹划财务杠杆在企业融资税收筹划中的运用最佳税收筹划绩效的资本结构衡量 (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最佳税收筹划绩效的资本结构衡量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65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由于固定财务费用的存在,当利润增大时,每一元利润所负担的利息就会相对地减少,从而使投资者利益有更大幅度的提高。这种债务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就称为财务杠杆。u负债融资的财务杠杆效应主要体现在节税及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等方面。其中节税功能反映为负债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抵减应税所得额,从而相对减少应纳税额。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财务杠杆在企业融资税收筹划中的运用6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

39、)具体案例【案例二】某外国母公司在我国新设立一个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并提供贷款500万元,利息率10%,子公司每年息税前利润150万元。若子公司适用正常的税率,其居住国对非居民企业的利息、股息所得征收较低的预提所得税,这种转换安排就非常有利。假定子公司向母公司上交全部税后利润;我国所得税税率25%,预提所得税税率10%。(不考虑母公司在其居住国应缴纳的税收)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财务杠杆在企业融资税收筹划中的运用6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方案一:不贷款时子公司应缴所得税为:15025%37.5(万元)税后利润为:15037.5112.5(万元)母公司应缴

40、预提税为:112.510%11.25(万元)母、子公司在我国共应缴税额为:37.511.2548.7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财务杠杆在企业融资税收筹划中的运用68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方案二:提供贷款后子公司应缴所得税为:(150 50010%)25%25(万元)税后利润为:1002575(万元)母公司应缴预提税为:(5075)10%12.5(万元)母、子公司共应缴税额为:2512.537.5(万元)u母、子公司共少缴税额为:48.7537.511.05(万元)税收负担降低幅度:11.05/48.7522.67%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财务杠杆在企业融资税收筹划中的运用69厦门大

41、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n新创办的企业与其投资者(企业或者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之间可以通过把注册资本转换成借款的方法,得到节税的收益。n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应掌握好投资转换为贷款的比例,如果此转换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法在税前扣除。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财务杠杆在企业融资税收筹划中的运用70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判断资本结构合理与否,可以借助普通股每股盈余进行分析。在每股盈余不受融资方式影响时,即为最合适的资本结构

42、。此时无论采用负债融资还是权益融资,普通股的每股盈余都是相等的。u每股收益EPS的计算公式为:EPS【(KrBi)(1t)DPS】/N其中:K投资总额r为预计纳税前投资收益率B负债总额i负债利息率N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DPS优先股利支付额t所得税税率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最佳税收筹划绩效的资本结构衡量7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案例二】某企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为扩大规模拟筹集资金8000万元,假设该公司原有股本9.2亿元,增资后的所有者权益为10亿元。现该公司有下述5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1:增发普遍股票8000万元,每股1元

43、。方案2:增发普通股票6000万元,每股1元,发行可转换债券2000万元,年利率7%。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最佳税收筹划绩效的资本结构衡量7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方案3:增发普通股票4000万元,每股1元,发行可转换债券4000万元,年利率7%。方案4:增发普通股票2000万元,每股1元,发行可转换债券6000万元,年利率7%。方案5:发行可转换债券8000万元,年利率7%。假定该企业当年的投资回报率为10%,请问企业应选择哪一种方案?2.案例解析(详见教材)(详见教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最佳税收筹划绩效的资本结构衡量73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44、n发行股票和债券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制和审批程序,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使用的 。n企业对发行股票和债券的选择受到资金运作情况、还本付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应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和分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最佳税收筹划绩效的资本结构衡量74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营业税法规定,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u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

45、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75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u营业税法规定,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u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76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A公

46、司(母公司)和B公司(全资子公司)、C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关联公司。由于子公司B、C单独向银行借款存在信贷审批困难,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等原因,B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向A公司借款500万元,双方协议规定,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0%,B公司于2008年12月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550万元。此前,B公司曾于2007年7月1日向C公司贷款200万元,双方协议规定,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5%,C公司于2008年6月底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210万元。B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000万元,C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800万元。已知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8%,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7%,教育

47、费附加征收率按3%。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77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B公司2008年“财务费用”账户列支支付A公司利息费用50万元,“利息收入”账户记录从C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5万元。则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为:5008%=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5040=10(万元)B公司向C公司贷款的利息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55%(1+7%+3%)=0.275(万元)假设B公司2008年主营业务利润总额2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B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 (2001050.275)25%=53.681

48、25(万元)2.案例解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78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由于税法对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限制,A、B公司间的贷款超过规定的利息费用不能扣除,B公司额外支付了2.5万元(1025%)的企业所得税税款。B公司2008年从C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由此带来的企业所得税的变化为:55%(1+7%+3%)75%=0.20625(万元)A企业收取的50万元利息收入应缴纳5%的营业税,和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并由此带来的企业所得税的变化,合计金额为:505%(l7%3%)75%=2.0625(万元)对整个企业集团来说,合计

49、多纳税费为:2.50.206252.06256.7687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79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为节省集团的税款,增加集团的可用资金,可尝试以下方案:u方案一:通过吸收投资的方式筹资,将A公司借款500万元给B公司,改成A公司向B公司增加投资500万元。这样,B公司就无需向A公司支付利息,A公司从B公司分回的利润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B公司应缴纳500万元实收资本的印花税0.25万元(5000.5%)。如果条件允许,B、C公司间的贷款也可以参照该方案执行。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0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u方案二

50、:由A公司(母公司)按照统借统还贷款业务进行操作。具体做法是,A公司分别于2007年7月、2008年1月从金融机构取得统借统还贷款200万元、300万元后,与B、C公司分别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将相应贷款划拨给B、C公司(假设B公司原有的200万元闲余资金08年6月时可供自由支配)。A公司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B、C公司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1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u这样,A公司从B、C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uB、C公司支付的利息费用也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不存在诸如B公司的纳税调整事项,C公司在

51、获得相同贷款的情况下,甚至还可以获得更多的税前利息费用扣除(从银行贷款利息费用更多);u同时集团公司的闲余资金也至少可以获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2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u方案三:如果A、B公司存在购销关系,可以通过商业信用的方式筹资,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情形一:B公司生产的产品作为A公司的原材料。那么,当B公司需要借款时,A公司可以支付预付账款500万元给B公司,让B公司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从而排除了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的限制。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3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集团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情形二:A公司生产的产品作

52、为B公司的原材料。那么,当B公司需要借款时,A公司可以采取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将B公司需要支付的应付账款由A公司作为“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这样B公司同样可以获得一笔“无息”贷款。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4厦门大学财政系本节逻辑结构图第三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一一、采购活动、采购活动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二二、营销活动营销活动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三、租赁活动、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5厦门大学财政系一、采购活动的税收筹划企业采购活动的税收筹划要点有:采购规模和结构的税收筹划采购来源的选择购销合同的税收筹划企业采购活动企业采购活动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

53、教材系列86厦门大学财政系采购规模和结构的税收筹划u确定产销结构和规模。u通过与其他企业的横向比较,同时考虑不同时期本企业的采购状况进行纵向比较,结合当前企业的自身形势,着眼长远发展,参照现行税法,制定出一个最佳的采购规模与结构框架。u确定每个具体的筹划对象。 对采购结构的筹划可以遵循以下步骤: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7厦门大学财政系采购来源的选择(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在采购物品时,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只要直接比较进货价格,选择价格较低者即可。u对于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时,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得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材料承担的

54、税款很难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政策依据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管理科学、核算精确,其专用发票可由税务机关核准后代开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88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设任意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某货物的不含税销售额为Q(适用17%税率)时,该货物的采购情况分别为索取税率为17%和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含税购进额分别为A和B,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为3%,企业所得税率25%,另外,两种情况的采购费用、供货质量都相同(即不考虑采购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那么,企业净利润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货物成本应纳城建税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所得税)2.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采购来源

55、的选择89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当索取税率为17%的专用发票时,企业净利润QA1.17(Q17%A1.1717%)(7%3%)QA1.17(Q17%A1.1717%)(7%3%)25%u当索取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时,企业净利润QB1.03(Q17%B1.033%)(7%3%)QB1.03(Q17%B1.033%)(7%3%)25%u令两式相等可得:BA86.8%含税价格折让临界点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采购来源的选择9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某服装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要外购棉布500吨。如果从外省市棉纺厂(一般纳税人)购入,每吨价格需3万元(含

56、税价)。当地有几家规模较小的棉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所生产棉布的质量可与该外省市棉纺厂生产的棉布相媲美。假定当地棉纺企业能从税务局开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该服装生产企业以什么价格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才不会吃亏呢? 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采购来源的选择9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企业索取3%专用发票时的价格折让临界点为86.8%,即该服装生产企业只要以每吨26040元(3000086.8%)的价格购入,就不会吃亏。此外,以这个价格购入还会节省运输等相关费用。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采购来源的选择92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n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所购货物的质量符

57、合要求,价格折让能够达到相应的临界点,就应该从身边周围的小规模纳税人购货,以节省采购时间和采购费用。n小规模纳税人的信誉往往不及一般纳税人,因而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往往存在更大的风险。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采购来源的选择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93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对于销货方来说,签署合同时应将合同条款写为“根据实际付款金额,由销货方开具发票”,并将包装物押金,运费和货物销售款项分开签订合同。u对于购买方来说,应将合同条款应尽量避免写为“付完全款,由销货方开具发票”,并应尽量将包装物押金,运费和货物销售款项一起签订合同。u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由于业务的原因增加

58、了交易的金额,只要不重新签订合同,就可以免交印花税。购销合同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9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营销活动的税收筹划营销活动的税收筹划围绕以下方面进行: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销售地点的税收筹划营销活动营销活动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定价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95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税法对不同销售方式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u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将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u销售折扣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

59、用,折扣额不得在税前扣除。u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u赠品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9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诚信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为吸引顾客、争夺市场,2008年在南湖分店开业周年之际,决定对某款手机搞让利促销活动,其基本情况是: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该款手机正常售价2000元,成本1400元,为促销欲采取三种方式(打折、赠送实物、返还现金),即一是手机九折销售;二是每购买一支该款手机赠送价值200元的特定商品(成本140元);三是每购买一支该款手机返还现金200元。该商

60、场应选择哪种销售方式最为有利呢?(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除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种)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9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若采用第一种方式,即手机九折销售,价值2000元的手机售价为1800元。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800(117%)17%1400(117%)17%58.12(元)利润额为:1800(117%)1400(117%)341.88(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41.8825%85.47(元)税后净利为:341.8885.47256.41(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98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

61、若采用第二种方式,即每购买一支该款手机赠送价值200元的特定商品。销售一支该款手机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0(117%)17%1400(117%)17%87.18(元)赠送200元商品视同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117%)17%140(117%)17%8.72(元)合计应缴增值税为:87.188.7295.9(元)根据税法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99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商场需要为顾客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200(120%)20%50(元)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l利润额

62、为:2000(117%)1400(117%)140(117%)50343.16(元)l由于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商场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0002001400140)(117%)25%141.03(元)税后净利为:343.16141.03202.13(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10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若采用第三种方式,即每购买一支该款手机返还现金200元。销售一支该款手机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0(117%)17%1400(117%)17%87.18(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200(120%)20%50(元)企业所得税税额:l利润额为:2

63、000(117%)1400(117%)20050262.82(元)l商场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0001400)(117%)25%128.21(元)税后净利为:262.82128.21134.61(元)u显然,方案一最优,企业上缴的增值税最少,同时税后净利又是最大的。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101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u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属于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同时,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是在代销过程中提供的劳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u企业所从事的代销业务通常有两种方式: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0

64、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某电器公司和某商场拟签定一项代销协议,由该商场代销该电器公司的A产品1万件,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商场均以1170元/件的含税价格销售,并获得200元/件的代销收入。下面有三种方案供电器公司和商场进行选择(假设电器公司该批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元/件;所得税税率2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同时商场在月底就完成了合同销售任务):方案一:采取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商场以1170元/件的含税价格对外销售电器公司的A产品,根据代销数量,向电器公司收取20%的代销手续费,即商场每代销一件A产品,收取200元手续费,支付电器公司不含税价800元。

65、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10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商场每售出一件产品,电器公司按800元(不含税)的协议价收取货款,商场在市场上仍要以1170元的含税价格销售A产品,实际售价和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商场所有。方案三:综合上述两种代销方式,商场以1170元/件的含税价格对外销售电器公司的A产品,商场每售出一件产品,电器公司按900元(不含税)的协议价收取货款,同时支付商场100元的手续费。请问:电器公司和商场应选择哪种方案?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10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电器公司与商场的纳税

66、及收益情况如下:u方案一电器公司:l应缴增值税为:1170/(1+17%) 17%10070(万元)l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70(7%3%)7(万元)l税后收益为:(8007)(125%)594.7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105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商场:由于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相抵后,该项业务的应交增值税为零。商场采取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l应交纳营业税为:2005%10(万元)l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10(7%3%)1(万元)l税后收益为:(200101)(125%)141.7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106厦门大学

67、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方案二电器公司:l应缴增值税为:80017%10036(万元)l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36(7%3%)3.6(万元)l税后收益为:(8003.6)(125%)597.3(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10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商场:l应纳增值税为:1170/(117%)17%80017%34(万元)l应交纳营业税为:1170/(117%)17%8005%10(万元)l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3410)(7%3%)4.4(万元)l税后收益为:(200104.4)(125%)139.2(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108厦门大

68、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方案三电器公司:l应缴增值税为:90017%10053(万元)l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53(7%3%)5.3(万元)l税后收益为:(8005.3)(125%)596.03(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109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商场:l应纳增值税为:1170/(117%)17%90017%17(万元)l应交纳营业税为:1170/(117%)17%900+1005%10(万元)l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1710)(7%3%)2.7(万元)l税后收益为:(200102.7)(125%)140.48(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

69、划110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n在最终售价一定的情况下,无论采用何种代销方式,双方合计缴纳的增值税和受托方就代销手续费所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都是相同的。n委托方与受托方在不同的代销方式下,税后收益呈现出此增彼减的状况。在实际运用中,代销双方可从各自的角度出发,综合各方面的条件,尽量争取有利于自己的代销方式。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111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当甲企业税率高,乙企业税率低时,甲降低对乙的产品售价和压低对乙的收费标准,以此减轻整体所得税负,此外还能减轻或规避预提所得税,减轻关税和进口环节流转税等。u当甲企业税

70、率低,乙企业税率高时,甲抬高对乙产品的售价和提高对乙的收费标准,以此减轻整体所得税负。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定价的税收筹划11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 【案例二】厦门市某一物资生产企业鸿远公司,专门制造防盗门,2008年产量1万个,每个成本300元,加工利润150元,商业销售利润60元。该公司在全国各地有8个销售分公司,专门负责出售该企业生产的防盗门。这8个销售分公司分别独立经营、独立核算。2008鸿远公司生产的防盗门全部售出,试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分析鸿远公司与各销售分公司的所得税额及利润水平?(假定各销售分公司获利水平相同,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精品

71、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定价的税收筹划11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筹划前鸿远公司的利润水平为:1501150(万元)各销售分公司的平均利润为:601/87.5(万元)鸿远公司应纳税额:15025%37.5(万元)各销售分公司应纳税额:7.520%1.5(万元)鸿远公司与各销售分公司的利润总额:1507.58210(万元)总应纳税额为:37.51.5849.5(万元)税负总水平为:49.5/210100%23.57%定价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1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如果鸿远公司每个防盗门的加工利润由原来的150元降到134元(假设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相应地各销

72、售分公司每个防盗门的销售利润上涨到76元。鸿远公司的利润水平为:1341150(万元)各销售分公司的平均利润为:761/89.5(万元)鸿远公司应纳税额:13425%33.5(万元)各销售分公司应纳税额:9.520%1.9(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定价的税收筹划115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鸿远公司与各销售分公司的利润总额:1349.58210(万元)总应纳税额为:33.51.9848.7(万元)税负总水平为:48.7/210100%23.19%u利用关联交易后少缴纳税款0.8万元(49.5-48.70.8)。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定价的税收筹划116厦门大学财政系u销售地点筹划的依据

73、是地区性税负差别。u两税合并以后,国家需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企业可籍此进行相应的销售地点的筹划。销售地点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17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三、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u同一利益集团内部,通过机器设备租赁进行避税利用自定租金来转移利润;利用国家之间折旧规定的差异进行避税;u利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支付利息转移利润运用租赁进行税收筹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18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三、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1.具体案例【案例一】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全

74、资子公司。甲企业拥有一条价值300万的生产流水线,该流水线每年可创利50万,其他项目的利润20万,所得税税率25%;乙企业其他利润100万,同时享受优惠税率15%。假定甲、乙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盈利情况在将来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若甲融资租赁该生产线给乙,乙企业每年需支付租金30万。由于该生产流水线的专用性,一般来说租赁期限会较长,租赁业务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融资租赁,预计租赁期(20年)满后乙企业会行使支付20万元优先购买设备的选择权。请问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甲企业是否应将该流水线租赁给乙企业?(假设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独立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符合公开市场原则,税务机关无需调整。同期市场利率为7%

7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忽略不计。)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19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三、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2.案例解析u方案一:不租赁甲企业应缴所得税税额为:7025%17.5(万元)税后利润为:7017.552.5(万元)乙企业应缴所得税税额为:10015%15(万元)税后利润为:1001585(万元)税后利润合计为137.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三、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u方案二:租赁如果甲企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l则每期应缴营业税税额为:(302020300)205%0.8(万元)l每期应缴所得税税额为:(20300.

76、8)25%12.3(万元)l每期税后利润为:500.812.336.9(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三、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如果甲企业不具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20年利率为7%的年金现值系数为10.594,现值系数为0.2584)l则甲企业在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117%17%=43.59(万元)l以后每期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117%17%=4.359(万元)l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转移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0117%17%=2.906(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三、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l合计缴纳的增值

77、税折现值为:4.35910.5942.9060.258443.593.34(万元)l每期应缴所得税税额为:(2030)25%12.5(万元)l本期税后净利润为:503.3412.534.16(万元)l此后每期税后利润为:5012.537.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三、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假设乙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在未来20年内逐年计提折旧费用28万元。则:l应缴所得税税额为:(1005028)15%18.3(万元)l税后利润为:1503018.3101.7(万元)u在第一种情况下,两企业税后利润合计为138.6万元;在第二种情况下本期税后净利润合计为1

78、34.86万元,以后每期税后利润合计为139.2万元,一般税后综合利润的现金流是会大于不租赁时的现金流。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4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三、租赁活动的税收筹划n承租人易于从减轻税负的角度出发,通过租金的支付来调整企业各年的利润水平,以减轻税负。n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在进行租赁避税法时,应首先考察关联企业之间是否存在不同的应税税率,差距是否较大。n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也应注意要按照公允价格进行筹划,否则税务机关可能对租赁价格进行调整。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5厦门大学财政系本节内容提要第四节企业财务成果分配的税收筹划一一、盈亏抵、盈亏抵补的税

79、收筹补的税收筹划划三三、汇兑损汇兑损益的税收益的税收筹划筹划四、套利、套利的税收筹的税收筹划划二、税后利、税后利润分配的税润分配的税收筹划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6厦门大学财政系一、盈亏抵补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弥补不足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仍不够弥补的亏损,不能用五年后的税后利润弥补。u盈亏抵补筹划主要有以下几点:延后列支费用提前确认收入收购、兼并亏损企业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税后利润分配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被投资企业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政策,使投资者(股东

80、)尽量减少税收负担,其具体做法有:不直接分配股息,而使股票增值。 把税后利润的大部分作为公司的追加投资,使公司的资产总额增加,在不增发股票的情况下,使公司的股票升值。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8厦门大学财政系二、税后利润分配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案例一】内地甲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乙进行投资,股权比例为100%(其中含持有时间小于12个月的股票投资30%)。2008年度甲企业税前利润为100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乙企业税前利润为50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乙企业如何进行税后利润的分配?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29厦门大学财政系二、税后利润分配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

81、例2.案例解析u方案一,该年度乙企业税后利润不进行分配:甲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100025%250(万元)乙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50015%75(万元)合计应纳所得税额为:25075325(万元)u方案二,若该年度乙企业税后利润向股东分配60%:乙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50015%75(万元)甲企业经营所得应纳所得税额为:100025%250(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税后利润分配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甲企业投资所得应纳所得税额为:500(115%)60%30%25%=19.125(万元)甲企业共应纳所得税额为:25019.125269.125(万元)合计应纳所得税额

82、为:75269.125344.125(万元)u从上述两种方案的结果可以看出,采用对乙企业税后利润不进行分配的方案,比采用对乙企业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方案少纳所得税额19.125(344.125-32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1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1.政策依据u对于汇兑损益,我国目前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筹建期间以及固定资产购建期间所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当予以资本化,把其作为原始成本的一部分计入相关的资本账户;而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2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2.筹划思路

83、u从税收筹划角度来看,如果汇兑损益是净汇兑收益,则予以资本化对企业较为有利;若汇兑损益为净汇兑损失,则直接计入企业当期损益。u因此,在不同情况下,通过选取适当的记账汇率,使得核算出的净汇兑损失最大化或净汇兑收益最小化,从而尽量使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最小化是进行外币业务税收筹划的关键。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3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围绕以下方面展开:利用汇率差进行税收筹划汇兑损益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外币兑换业务的税收筹划外币调整业务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4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

84、例某企业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有美元外币账户。企业用5万美元到银行兑换为人民币。银行当日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7.25元人民币,当月1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7.2元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7.35元人民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采用哪一种汇率作为记账汇率较为有利?如果该企业用人民币到银行兑换5万美元,银行当日美元卖出价为1美元7.45元人民币,企业采用哪一种汇率作为记账汇率较为有利?【案例一】外币兑换业务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5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企业用5万美元到银行兑换人民币时,如果选取当日市场汇率为记账汇率,则有汇兑损失:500

85、00(7.357.25)5000(元);如果选取当月1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有汇兑收益:50000(7.257.2)2500(元)所以在汇率上升时,此笔业务选取当日汇率为记账汇率较为有利,发生的汇率损失可抵减企业所得税,而汇率下降时则选取当月1日汇率较为有利。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6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u企业用人民币到银行兑换5万美元时,如果选取当日市场汇率为记账汇率,则有汇兑损失:50000(7.457.35)5000(元);如果选取当月1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有汇兑收益:50000(7.457.2)12500(元)所以在汇率上升时,选取当月1日为记账汇率有利;

86、而在汇率下降时则选取当日汇率较为有利。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7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3.分析评价n在外币兑换业务中,如果外汇汇率持续上升,企业卖出外币,应选取当日汇率为记账汇率;买入外币,应选取当期期初汇率。n在外汇汇率持续下降时,则采用相反的汇率为记账汇率较为有利,即企业卖出外币,选取当期期初汇率为记账汇率,买入外币,选取当日汇率。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8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某企业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有美元外币账户。当月1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7.2元人民币,月底市场汇率为1美元7.5

87、元人民币。企业出口产品一批,价款为5万美元,货款月底收到,当天市场汇率1美元7.35元人民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采用哪一种汇率作为记账汇率较为有利?若企业进口原材料一批,价款5万美元,当天收到发票和提货单,货款尚未支付,企业采用哪一种汇率作为记账汇率较为有利?【案例二】外币调整业务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39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企业出口产品时,如果选取当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在月末调整时会有汇兑收益:50000(7.57.35)7500(元);如果选取当月1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在月末调整时会有汇兑收益:50000(7.57.2)1

88、5000(元)所以在汇率持续上升时,此笔业务选取当日汇率有利;反之在汇率持续下降时,选取当月1日汇率有利。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0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u企业进口产品时,如果选取当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在月末调整时会有汇兑损失:50000(7.57.35)7500(元);如果选取当月1日汇率为记账汇率,则在月末调整时会有汇兑损失:50000(7.57.2)15000(元)所以在汇率持续上升时,此笔业务选取当月1日汇率有利;反之在汇率持续下降时,选取当日汇率有利。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1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3.分析评价n若企业发生的

89、外币业务引起外币账户和期末不需调整的账户间增减变动,则选取不同的记账汇率核算出的汇兑损益结果就会大不一样。n在外币持续升值时,企业出口产品,应选取当日汇率为记账汇率,以使企业汇兑收益减少;进口产品,应选取当期期初汇率,使汇兑损失最大化;在外币贬值时,则采用相反的汇率为记账汇率比较有利。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2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1.具体案例假设某合资企业,账面利润是30万元人民币,外币结存是20万美元,假定2008年12月31日该企业的账面汇率是6.50元/1美元,当地外汇调剂价市场美元价格7.00元/1美元,请问企业是否应在当

90、日卖出所持有的外币?【案例三】利用汇率差进行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3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如果企业不卖出外币,则企业的利润总额即为30万元人民币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3020%6(万元)u如果企业卖出外币,则企业卖出外币所获得的收益为:20(7.006.50)10(万元)企业的利润总额为:301040(万元)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4025%10(万元)u显然,企业不应卖出外币,如果卖出外币,企业将多缴纳所得税4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4厦门大学财政系三、汇兑损益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3.分析评价n若企业拥有年度外币结存,并且以外汇牌

91、价作为外币折算的基准汇率,如果企业账面汇率低于调剂汇率,企业就可以通过推迟卖出外币的方法获取“影子税收优惠”。n企业在选择记账汇率时首先要对比本期销售发生的外币债权和本期购买发生的外币债务大小,然后再综合考虑和分析,选择记账汇率。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5厦门大学财政系四、套利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由于税法对不同的课税事项规定了不同的税收待遇,以致部分纳税人利用这些税法的规定谋取税收利益,这样的行为就是税收套利税收套利。u常见的税收套利行为有:贷款购买免税国库券资产的售出租回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6厦门大学财政系四、套利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

92、例1.具体案例某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预计为3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所得税税率20%。如果企业不从事税收套利,则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6万元(3020%),税后净利润为24万元(306)。请问企业如何获得税收套利?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7厦门大学财政系四、套利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2.案例解析u如果企业从事税收套利:年初从银行按年利率10%借入300万元,并用该笔贷款购买年利率9%的政府债券。则企业应支付的利息为:30010%30(万元)企业获得的政府债券利息为:3009%27(万元)由于企业该笔债券利息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于是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300(万元)企业应纳所得税为:

93、0企业税后净利润为:302730027(万元)u对比企业不从事税收套利行为,企业可多获得净利润3万元(2724)。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8厦门大学财政系四、套利的税收筹划(三)分析评价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n进行税收套利要以税法对不同的课税事项,规定不同的税收待遇为前提。n一些国家为防止纳税人进行税收套利,在税法中专门规定了针对税收套利的反避税规则,纳税人筹划时应特别注意。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49厦门大学财政系第五节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根据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资产重组的实现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9种:兼并出售出售收购收购授权授权划转划转合并合并破产破产资产重组的资产

94、重组的实现形式实现形式托管托管租赁租赁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50厦门大学财政系本节内容提要第五节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一一、以企业分、以企业分立为手段的税立为手段的税收筹划收筹划三三、企业清算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二、企业并购、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51厦门大学财政系一、以企业分立为手段的税收筹划以企业分立为手段进行税收筹划,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52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增值税的免税项目:(8项)u享受13%低税率的项目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

95、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u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13%;运费结算单据:7%;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10%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5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案例一】免税及非应税项目的分立:A企业主要生产抗菌类药物,也生产K类药品(免增值税)。2007年该厂抗菌类药物的销售收入为80万元,K类药品的销售收入为20万元。全年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万元。该厂是否应当把K类药品车间单独分离出去,设立一个B制药厂?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

96、项目的分立筹划15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和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u因此,A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00008000020(2080)64000(元)A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80000017%6400072000(元)2.案例解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55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如果A企业分设一个独立企业单独生产K产品,如果新企业中K

97、产品的进项税额为10000元,则新企业有10000元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原A企业可以抵扣70000元的(8000010000)进项税额。由于此时的进项税额大于合并经营时的64000元,可以多抵扣6000元,A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变为66000元,此时分立经营较为有利;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5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如果A企业分设一个独立企业单独生产K产品,如果新企业中K产品的进项税额额为20000元,则新企业有20000元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原A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变为60000元(8000020000)。此时,分立经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

98、小,A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76000元,所以企业应保持原状。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5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n免税产品进项税额的大小是决定企业分立能否节税的关键。n企业是否将免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分立的平衡点为: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免税产品销售额/全部销售额当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免税产品销售额/全部销售额时,采用合并经营法较为有利;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免税产品销售额/全部销售额时,应将免税产品的经营分立为一个新的公司,实现税收筹划。3.分析评价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

99、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58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案例二】以农产品为原料企业的分立:某牛奶公司自己饲养奶牛并生产牛奶,将产出的新鲜牛奶再进行加工制成奶制品对外销售。饲养奶牛需要大量的草料,公司向当地农民个人收购的草料部分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2008年,牛奶公司从农民生产者手中购入的草料金额为2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6万元,其它进项税额10万元,全年奶制品销售收入500万元。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59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牛奶公司应纳增值税为:50017%(26+10)=49(万元)u如果牛奶公司根据生

100、产销售流程分立为奶牛饲养场和牛奶制品加工两个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就可以节约大量税负。饲养场属于农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奶制品加工公司从饲养场购入的牛奶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2.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6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假设按上述方案筹划,奶牛饲养场销售给牛奶制品公司的鲜奶售价为400万元,那么,牛奶公司应纳增值税为:50017%(40013%+10)=21(万元)u税负减轻28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6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3.分析评价n该种筹划方案对于自

101、产农产品再加工的一条龙生产企业普遍适用。n奶牛饲养场与牛奶加工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奶牛饲养场生产的牛奶必须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正常售价销售给牛奶加工企业。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应税项目与优惠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分立筹划162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假设混合销售中的劳务收入为X(适用增值税税率17%),劳务提供中的可抵扣金额为Y,则提供劳务部分应缴纳的增值税为:X/(1+17%)17%Y17%u如果纳税人采用企业分设的方法使劳务收入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率3%),则该部分应缴纳的营业税为:X3%u当X/(1+17%)17%Y17%X3%时,即当Y/X6

102、7.82%时,纳税人是否分设独立的劳务服务公司,其税负都是相同的;当劳务提供中可抵扣的物耗比例低于67.82%时,分设独立的劳务服务公司,企业整体的税负就会较小。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分立筹划16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某电器公司向某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电器产品1万件,不含税售价100元/件,价外运输费用10元/件,该批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万元(其中自营汽车耗用的油料及维修费可抵扣进项税额8000元),请问该电器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并为其作出税收筹划。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分立筹划16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

103、案例u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10017%1000010/(1+17%)17%184529.92(元)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4529.9210800076529.92(元)u如果将自营运输车队独立出来设立二级法人运输公司,让该运输公司直接向电子公司开具运输费用的普通发票,使运输费用变成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则电器公司销项税额中不再包括价外费用计提部分。2.案例解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分立筹划165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10017%170000(元)原运输车队可抵扣的8000元进项税额已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

104、80008000100000(元)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7000010000070000(元)运输公司收取的运输费用应缴纳营业税为:1000003%3000(元)电器公司与运输公司合计应缴的税款为:70000300073000(元)u因此,将运输车队分设出来比较有利。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增值税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分立筹划16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n当混合销售中劳务物耗比例高于平衡点时,企业不必分立;如果低于上述平衡点,由原企业另行设立一独立公司较合理。3.分析评价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增值税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分立筹划167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我国的企

105、业所得税实际执行的是两档全额累进税率,部分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分立,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级次,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u当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不具备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时,可以考虑将企业内部的相关业务或项目分离出来成立一个单独的企业法人从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所得税的分立筹划168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假设某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该企业应纳所得税为:40000025%100000(元)u如果可以将企业分立为A、B两个企业,忽略规模经济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A,B两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之和仍为40万元,其中A企业20万元,B企业20万元,则A、B企业适

106、用税率都为20%,u此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0000020%40000(元)A、B两企业税负合计为:40000+4000080000(元)u这样,与企业分立前相比节约税收20000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所得税的分立筹划169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可以在税前扣除;u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政策依据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分立增加费用扣除标准的筹划170厦门

107、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企业可以通过分立出独立的销售子公司,增加产品在企业集团内部的销售环节,从而扩大整个企业集团的销售收入,相应地也就增加了可在税前列支的费用数额,以达到节税的目的。2.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分立增加费用扣除标准的筹划17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某企业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企业当年账面列支广告费9万,业务宣传费7万,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当年可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万元,超支1万元。如何进行纳税筹划?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分立增加费用扣除标准的筹划17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该企业可以将其销售部门设立成一

108、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再将企业产品销售给子公司,由子公司对外销售,这样就在保持整个集团的利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了一道销售收入,从而提高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当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要由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理分开负担,这样就能在税前全部得到抵扣。2.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分立增加费用扣除标准的筹划17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企业并购的一般税收筹划要点有:选择并购目标企业的筹划选择并购出资方式的筹划选择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筹划企业并购的一企业并购的一般税收筹划般税收筹划(一)企业并购的一般税收筹划选择并购所需资金融资方式的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74厦门大学财

109、政系二、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企业并购的具体税种筹划围绕以下方面进行:(二)企业并购的具体税种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75厦门大学财政系企业并购的流转税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税法规定:如果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零,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合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u纳税人通过以被兼并企业库存存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合并后企业的销项税额,就可以实现合并后增值税税负的降低。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7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商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

110、,销项税额为170万元,本期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则其实际应交增值税为70万元。u如果该企业在2007年度以“零价收购法”兼并另一资产额与负债额相等的企业,被兼并企业原有库存存货200万元,相应进项税额为34万元。u兼并后,由于被兼并企业存货的进项税额抵减了企业本期应交的增值税额,因此,企业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为36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流转税筹划177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税法规定:企业并购时,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

111、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u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78厦门大学财政系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

112、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79厦门大学财政系u对于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性亏损,如果被兼并企业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的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如果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A,2008年9月兼并某亏损国有企业B。B企业合并时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去年亏损为

113、10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经双方协商,A可以用以下方式合并B企业。A公司合并后股票市价为3.1元/股。A公司共有已发行的股票2000万股(面值为1元/股)。方案一:A公司以180万股和1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股);方案二:A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假设合并后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在合并企业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发生变化,合并企业每年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所得税税率为

114、25%,请问A公司应选择哪一种合并方式?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2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如果选择方案一:合并时的税收问题因为非股权支付额(10万元)小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36万元),所以,B企业不就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B企业去年的亏损可以由A公司弥补,A公司可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弥补B企业的亏损额100万元。A公司接受B企业资产时,可以以B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作为资产的计税成本。2.案例解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A公司将来应就B企业180万股股票支付的股利A公司第一年、第二年因涉及亏损弥补,第一年可弥补B企业的

115、亏损额为:900550(3.12000)=79.84(万元)100万元第一年的税后利润为:900(125%)79.8425%694.96(万元)可供分配的股利为:694.96(125%)521.22(万元)(其中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5%为公益金,10%为任意盈余公积)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现值为:1802000521.220.90942.64(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同理,A公司第二年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现值为37.93万元;A公司以后年度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按利润率10%计算,折现值为:1802000(90075%)(12

116、5%)10%0.7513342.31(万元)所以,按照方案一,A公司合并B企业所需的现金流出折现值共为432.88万元(1042.6437.93342.31)。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5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如果选择方案二:合并时的税收问题因为非股权支付额(100万元)大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30万元),所以,被合并企业B应就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应缴纳的所得税为(1503100500)25%12.5(万元)。合并后,B企业已不再存在,其去年的亏损不能由A公司再弥补。因为A公司可按增值后的资产的价值作为计税价,增值部分在折旧年限内每年可减少所得税为(550500)

117、525%2.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A公司将来应就B企业150万股股票支付的股利A公司第一年的税后利润为:900(125%)2.512.5665(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的税后利润为:900(125%)2.5677.5(万元)再以后各年的税后利润为:900(125%)67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按方案一的计算方法计算,A公司第一年支付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34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支付给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109.82万元。A公司以后年度支付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214.3

118、3万元。所以,第二种方案下,A公司合并B企业所需现金流出折现值为470.65万元(12.510034109.82214.33)。u比较两种方案,第一方案现金流出较小,所以,A公司应当选用第一方案。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8厦门大学财政系(三)分析评价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n税收筹划必须考虑经营活动发生改变所带来的一定时期的税收变化和现金流量的变化。n由于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价款方式不同,将导致不同的所得税处理方式,企业要综合考虑可弥补亏损数额的大小、行业利润率的高低等因素。因此,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采取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20%的合并方式都

119、划算。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筹划189厦门大学财政系(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资产交易与产权交易所适用的税收政策有着巨大差异:资产交易一般都需交纳流转税和所得税,而企业的产权交易无需缴纳流转税,只需就其产权转让损益缴纳所得税。u通过把资产交易转变为产权交易,就可以实现资产、负债的打包出售,从而规避资产转让环节的流转税,达到了利用并购重组筹划节税的目的。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190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案例一】甲企业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整体搬迁出本地到其他城市,其尚有一下属子公司乙将仍在本地,该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基本持平。由于原厂址闲置不用,甲公司拟

120、将原厂房和土地出售给丙企业,房屋和土地账面净值为500万元,经评估后价值为2500万元。该公司目前为经营盈利状态(本案例主要考虑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1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2.筹划思路u正常情况下,甲公司转让销售不动产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25005.5%137.5(万元)转让房产和土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0500137.5)25%465.625(万元)合计纳税额=137.5+465.625=603.125(万元)u如果甲企业实行将“资产交易转换为产权交易”的筹划方案,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2厦

121、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甲企业首先将闲置的房产和土地作为对其下属子公司乙的投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以不动产对外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然后由该子公司向银行贷款2500万元,甲公司实行担保(最后可将全部债务转嫁给丙企业)。最后,由丙公司合并子公司乙。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3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依据国税法2000119号文件,如果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零,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合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合并企业接受被合

122、并企业全部资产的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4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通过上述筹划,该子公司无需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丙公司也可根据该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和进行费用摊销,债权债务也归于消失。甲公司不用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5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案例二】某股份有限公司A,2008年9月兼并某亏损国有企业B。B企业合并时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上年亏损为10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经双方协商,A公司可以用以下方式合并B企业。A公司合并后股票市价为3.

123、1元/股。A公司共有已发行的股票2000万股(面值为1元/股)。方案1:A公司以180万股和1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A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股)。方案2:A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6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选择方案1涉及合并时的以下税收问题:因为非股权支付额(10万元)小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所以,A、B企业的税后处理如下:B企业应按照权益结合法进行税务处理;B企业不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需要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B企业去年的亏损可以由A公司弥补,A公司可在5年内弥补B企业的亏

124、损额100万元;A公司接受B企业资产时,可以以B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作为资产的计税成本。2.案例解析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7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u选择方案2涉及合并时的以下税收问题:因为非股权支付额(100万元)大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所以,A、B企业的税后处理如下:B企业应按照购买法进行税务处理;由于非股权支付额大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所以,被合并企业B应就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503+100500)25%=l2.5(万元)。这部分所得税应由B企业股东缴纳,但是实际上B企业股东可以通过并购价格谈判将税负转移给A公司;B企业去年的亏损

125、不能由A公司再弥补;A公司可以税前扣除资产评估增值而多计提折旧。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8厦门大学财政系(二)具体案例n并购会计处理方式的不同实际上涉及并购双方互相联系的利益问题。n在进行企业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税收筹划时,不仅要使各项税收筹划策略相互协调、首尾一贯,还要结合企业并购的具体实际,与其他方面的目标相统一,使其服从于企业并购的总体目标。3.分析评价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企业并购的综合筹划199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u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

126、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u企业可以通过改变清算日期,减少企业清算期间的应税所得数额,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200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天朗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15日向股东会提交了公司解散申请书,股东会5月18日通过决议,决定公司于5月30日宣布解散,并于6月1日开始正常清算。天朗公司在成立清算组前进行了内部清算,预计2008年1至5月份公司盈利8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开始清算后的清算所得为亏损50万元(公

127、司适用税率为25%),不需就清算所得缴纳所得税。请问企业可否通过税收筹划来减少公司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呢?1.具体案例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201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u如果公司在尚未公告和进行税务申报的前提下,股东会再次通过决议将公司解散日期推迟至7月20日,并于7月21日开始清算。u于是,天朗公司在6月1日至7月20日所发生的清算费用82万元变为经营期的费用。通过这样的筹划,天朗公司的清算所得由原来的80万元变为亏损2万元,公司不必缴纳其经营期的企业所得税。2.筹划思路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202厦门大学财政系三、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二)具体案例u同时,公司清算期的亏损50万元变为有清算所得32万元,则公司清算所得弥补亏损2万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230(万元)公司应就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025%7.5(万元)u对比公司未筹划时应缴纳的20万元税收,公司可节税12.5万元。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203 厦门大学财政系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系列税税 收收 筹筹 划划童锦治 主编熊巍 宋春平 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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