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争议预防与解决条款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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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 预防及解决争议的条款预防及解决争议的条款第一节第一节 商品检验商品检验条款条款第二节第二节 索赔索赔条款条款第三节第三节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条款条款第四节第四节 仲裁仲裁条款条款第一节第一节 商品检验商品检验条款条款一、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及作用一、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及作用(一)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一)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商品检验(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是指在国际货物买):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所交付货物的卖中,对卖方所交付货物的质量质量、数(重)量数(重)量和和包装包装进行检进行检验和鉴定,已确定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有时还对验和鉴定,已确定其是否

2、符合合同规定;有时还对装载技术装载技术条件条件、卫生卫生、疫情疫情、运输途中发生的、运输途中发生的残损残损、短损短损以及以及安全安全等等方面进行检验和鉴定,已明确事故起因及责任归属;商检还方面进行检验和鉴定,已明确事故起因及责任归属;商检还包括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某些进出口货物进行质量、包括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某些进出口货物进行质量、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强制性强制性检验或检疫。检验或检疫。(二)商品检验检疫的作用(二)商品检验检疫的作用1商品检验检疫体现了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实施的质商品检验检疫体现了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实施的质量管制。量管制。2商品

3、检验检疫能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提高,增商品检验检疫能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提高,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3商品检验检疫能严格把受进口商品质量关,有效商品检验检疫能严格把受进口商品质量关,有效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4商品检验检疫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商品检验检疫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通关记税和索赔理赔提供了依据。通关记税和索赔理赔提供了依据。 一、检验机构一、检验机构 国际上比较著名的检验机构:国际上比较著名的检验机构: (一)官方机构(一)官方机构 (二)民间、社团检验机构(二)民间、社团检验机构 l美国粮谷检验署(美国

4、粮谷检验署(FGES)l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l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等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等n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n美国保险人实验室(美国保险人实验室(UL)n日本海事鉴定协会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n英国劳合氏公证行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s Surveyorn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等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等二、商品检验检疫的机构二、商品检验检疫的机构(三)我国(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品检验局商品检验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动植物检疫局动植物检疫局1998,三检合一,

5、三检合一卫生检疫局卫生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质量技术监督局国际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品检验的基本任务商品检验的基本任务(1)实施法定检验)实施法定检验法定检验法定检验是指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或产是指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或产品)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品)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事项实施门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事项实施强制性强制性的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

6、。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不准出口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不准出口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不准销售、使用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不准销售、使用 检验依据:检验依据: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安全规范安全规范卫生法规标准卫生法规标准动植物检疫法规动植物检疫法规环保法规环保法规国家禁止进境的物品国家禁止进境的物品(1)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生物、害虫及其他生物(2)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3)动物尸体)动物尸体(4)

7、土壤)土壤相关链接相关链接日本日本口蹄疫口蹄疫爆发于日本九州地区宫崎县的家畜传染病爆发于日本九州地区宫崎县的家畜传染病口蹄疫口蹄疫疫情目前正呈现快速蔓延趋势,传播范围正在逐渐扩疫情目前正呈现快速蔓延趋势,传播范围正在逐渐扩大,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以阻止家畜口蹄疫大,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以阻止家畜口蹄疫进一步蔓延。当地估计,扑杀的牛和猪数量将超进一步蔓延。当地估计,扑杀的牛和猪数量将超10万万头,经济已损失超头,经济已损失超160亿日元(约亿日元(约11.8亿人民币)。亿人民币)。关于防止日本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关于防止日本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2010年第年第45号号 2010年年4

8、月月20日,日本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紧急报告,日,日本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紧急报告,4月月7日,日本日,日本1家牛场发生口蹄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家牛场发生口蹄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日本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停止签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日本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日本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发从日本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自

9、二、自4月月7日(含)之后启运的日(含)之后启运的来自日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来自日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4月月7日前启运的来自日本的偶蹄日前启运的来自日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经口蹄疫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动物及其产品,经口蹄疫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日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三、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日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四、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日本的偶

10、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日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偶蹄动物,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偶蹄动物,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五、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日五、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日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督下作销毁处理。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

11、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 七、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七、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四月三

12、十日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口蹄疫口蹄疫 “口蹄疫口蹄疫”是一种由是一种由病毒病毒感染偶蹄类动物(如感染偶蹄类动物(如猪猪、牛、牛、羊、鹿等)所产生的疾病,其特征为受感染之偶蹄类动羊、鹿等)所产生的疾病,其特征为受感染之偶蹄类动物的口、足、乳房等部位皮肤会发生水疱,而造成部分物的口、足、乳房等部位皮肤会发生水疱,而造成部分动物死亡,影响畜牧产业的发展。动物死亡,影响畜牧产业的发展。 牛尤其是犊牛对口蹄疫病毒最易感,骆驼、牛尤其是犊牛对口蹄疫病毒最易感,骆驼、绵羊绵羊、山羊山羊次之,猪也可感染发病。该病具有流行快、传播广、次之,猪也可感染发病。该病具有流行快、传播广、发病急、危害大等流行病学特点,疫区发

13、病率可达发病急、危害大等流行病学特点,疫区发病率可达50%100%,犊牛死亡率较高。所以,一旦发现有口蹄,犊牛死亡率较高。所以,一旦发现有口蹄疫疫情,一般都采取集体扑杀的方式阻止疫情扩散。疫疫情,一般都采取集体扑杀的方式阻止疫情扩散。 人类可能通过接触受感染动物而罹患口蹄疫,但这人类可能通过接触受感染动物而罹患口蹄疫,但这种情况很罕见,对农畜业的危害比对人类健康的危害要种情况很罕见,对农畜业的危害比对人类健康的危害要大得多。大得多。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属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属于“口蹄疫疫区口蹄疫疫区”,非,非口蹄疫的国家或地区仅占少数。口蹄疫的国家或地区仅占少数。 (2)办理鉴定业

14、务)办理鉴定业务鉴定业务是指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以及国内鉴定业务是指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以及国内外有关单位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外有关单位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委托,办理,办理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签发各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签发各种鉴定证书,作为办理进出口商品的交接、种鉴定证书,作为办理进出口商品的交接、结算、计费、理算、通关记税、索赔、仲裁结算、计费、理算、通关记税、索赔、仲裁等有效凭证。等有效凭证。并非强制性并非强制性 依据:依据:买卖合同买卖合同L/C租船合同租船合同海运提单海运提单保险合同保险合同(3)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监督管理是指商检机构通过监督管理是指商检机构通过行政管理手段行政管理手段,对本地区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对本地区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及及生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疫局和和地方机构制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和地方机构制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和认可的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认可的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免验制度免验制度 免予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包括两类:一类是进出境的样品、免予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包括两类:一类是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物品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等。这些物礼品、暂准进出境的物品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等。这些物

16、品由于不属于贸易范畴,依法免予检验,但法律、行政法规品由于不属于贸易范畴,依法免予检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另一类是符合免予检验条件的目录内商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另一类是符合免予检验条件的目录内商品。凡涉及安全、卫生和下列有特殊要求的进出口商品不能申请凡涉及安全、卫生和下列有特殊要求的进出口商品不能申请免验。免验。粮油食品、玩具、化妆品、电器等。粮油食品、玩具、化妆品、电器等。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品质易发生变化的商品或者散装货物。品质易发生变化的商品或者散装货物。合同要求按照商品检验证书所列成份、含量计价结汇的商合同要求按照商

17、品检验证书所列成份、含量计价结汇的商品。品。用于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用于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一)检验时间 检验时间就是检验的有效期限。 对进口商品而言,检验时间与索赔期限密切联系,超过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一般就认为买方已丧失了检验和索赔的权利,除非另有约定或卖方同意延长索赔权。 而出口商品的检验时间就是出口装运的期限,卖方要确保货物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和取得检验证书。三、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三、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二)检验地点1、在出口国检验此种方法又包括产地检验和装运港(地)检验两种。 卖方产地检验,是指货物在出口商产地发货前,由卖方检验部门或买方的验收人员或前两者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在产

18、地进行检验和验收,并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卖方只承担货物离开产地或工厂前的责任。 装运港(地)检验,即离岸品质、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weight),是指货物在装运港(地)交货前,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数量等方面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最后依据。 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实际就是规定了卖方检验权,即使买方自行委托当地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验,买方也已无权拒收或提出异议和索赔,除非买方能证明他所收到的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是由于卖方的违约或货物固有的瑕疵所造成的。因此这两种方式对买方不利。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

19、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绝赔偿。请问:卖方拒绝赔偿是否合理?拒绝赔偿。请问:卖方拒绝赔偿是否合理?分析要点分析要点卖方拒绝赔偿有理。因为合同商品检验条卖方拒绝赔偿有理。因为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因此买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因此买方没有复检权,买方不可凭当地商检机构方没有复检权,

20、买方不可凭当地商检机构检验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检验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2、在进口国检验此种方式又分为在目的港(地)检验和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目的港(地)检验,即“到岸品质、到岸数量”(landed quality and weight),是指货物运达目的港(地)时,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作为卖方交货品质、数量的最后依据。 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该方式适用于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产品以及在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通常是货物在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

21、并由该机构出具检验证书作为最后依据。采用上述两种方式时,实际上是买方享有最终检验权。卖方实际需承担到货品质、数量的责任。买方可据当地商检证明书就商品的质量、数量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若确由卖方责任所致,卖方不得拒绝。因此这两种方式对卖方不利。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是指卖方在出口国装运货物时,以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向银行收取货款的凭证之一,但该检验证书不是最后的依据。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买方有复验权。经过买方复验后,若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且确由卖方责任所致,买方有权凭双方都同意的复验机构所出具的复验证书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卖方不得拒绝。由于这种做法

22、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较为公平合理,所以是国际货物买卖中最常见的一种方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从外国某公司进口货物,合同约定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从外国某公司进口货物,合同约定CIF上海。货物于上海。货物于2004年年12月月1日到达上海,货到后日到达上海,货到后中国公司未经检验,直接用火车将设备运往中国公司未经检验,直接用火车将设备运往W市。两市。两个月后,国内客户发现货物严重受损,无法使用,中个月后,国内客户发现货物严重受损,无法使用,中国公司以包装不当为由,要求外国公司赔偿,并提交国公司以包装不当为由,要求外国公司赔偿,并提交了了W市商检机构的商检证书,但遭到外国公司的拒绝。市商检

23、机构的商检证书,但遭到外国公司的拒绝。中国公司提起仲裁。请问中国公司的要求是否会得到中国公司提起仲裁。请问中国公司的要求是否会得到仲裁庭仲裁庭 的支持?为什么?的支持?为什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必须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必须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如果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物;如果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运抵目的地后进行。按照贸易惯例,在运抵目的地后进行。按照贸易惯例,在CIF交货情交货情况下,卖方在装运港交货,买方往往没有机会检验况下,卖方在装运港交货,买方往往没

24、有机会检验货物,所以检验可推迟到货物运抵目的地后进行。货物,所以检验可推迟到货物运抵目的地后进行。货物应该在到达上海后立即进行检验,未能检验过货物应该在到达上海后立即进行检验,未能检验过错在中国公司。由于货物本身的特点,已无法确认错在中国公司。由于货物本身的特点,已无法确认交货时的状态。交货时的状态。分析要点分析要点4、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即离岸重量、到岸品质(shippingweightandlandedquality),是指在装运港(地)由当地检验机构检验货物重量,并出具重量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重量的最后依据。货抵目的港(地)后,由买方检验机构检验货物品质,并出

25、具品质检验证书,作为货物品质的最后依据。若货物与合同规定的品质和重量不符,买方可凭品质检验证书就货物品质向卖方进行索赔,但买方无权对货物的重量提出异议。该方法一般用于大宗商品的检验。5、出口国装运前预检验,进口国最终检验即在合同中规定,货物在出口国装运前由买方派员自行或委托检验机构人员对货物进行预检验。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买方有最终检验权和索赔权,并以最终检验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 实际业务中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常常与商品特性、贸易术语、检验方法、进出口国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因此在制定该条款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特别是贸易术语。四、检验权所谓检验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买方或卖方所享

26、有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最终检验鉴定的权利。一般来说,哪一方享有检验权,哪一方就有权指定检验机构检验货物,其指定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就作为对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是否与合同一致的最后评定。如果没有检验权,他就无权对货物提出异议,无权提出索赔。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在交接过程中,通常要经过交付(delivery)、检验或查看(inspectionorexamination)、接受或拒收(acceptanceorrejection)三个环节。买方收到(received)货物并不等于他已经接受货物。为保障买方利益,合同检验条款一般规定买方检验权,即买方收到货物后有权检验。经检验,认为货物与买卖合同的规定

27、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 有关规定都承认,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买方有权对自己所购买的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同规定,而且确属卖方责任者,买方有权采取要求卖方予以损害赔偿等补救措施,直至拒收货物。 必须指出的是,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并不是对货物表示接受的前提条件。买方对收到的货物可以进行检验,也可以不进行检验,假如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对货物进行检验,就是放弃了检验权,从而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另外,如果合同中的检验条款规定,以卖方检验为准,此时就排除了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五、检验证书检验证书的作用检验证书(inspectioncertificate)是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后所出具的

28、证明文件。检验证书具有法律后果,它的作用主要包括:1、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2、出现贸易纠纷时,买方提出异议、拒收、索赔的凭证;3、是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4、对于凡属国家法定检验的货物,检验证书是海关验放货物的证件之一5、是进口国家实行关税差别待遇的依据。检验证书的种类常见的检验证书有:1、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fquality)2、 重 量 或 数 量 检 验 证 书 (inspectioncertificateofweightandquantity)3、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f

29、packing)4、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certificate)5、 卫 生 检 验 证 书 ( sanitary inspectioncertificate)6、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on inspectioncertificate)7、 温 度 检 验 证 书 (certificateoftemperature)8、残损检验证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ndamagedcargo)9、价值证明书(certificateofvalue)10、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oforigin)案例案例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

30、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问:(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六、合同中的检验条款六、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一般包括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一般包括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等,有时还须明确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等,有时还须明确买方对不符货物向卖方索赔的具体期限。买方对不符货物向卖方索赔的具体期限。 例如:双方同意

31、货物在装运港装运前由中国出入境例如:双方同意货物在装运港装运前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总局进行检验,签发的质量和重量(数量)检检验总局进行检验,签发的质量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作为验证书作为L/C项下议付单据的一部分,货抵目的港项下议付单据的一部分,货抵目的港后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复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后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复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索数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并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赔,并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期限为货到目的港后索赔期限为货到目的港后20天内。天内。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我国

32、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CIFCIF新加坡的条件新加坡的条件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我国公司已知道该批货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我国公司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该货物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物要转销美国。该货物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其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在美国检其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在美国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提出索赔。验的证明书,向我提出索赔。问,我国公司应如何对待美国的检验证书问,我国公司应如何对待美国的检验证书? ?为什么?为什么?分析要点分析要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八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八条规定

33、:条规定:“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据此,新加坡商人提交的美国检验证书应是有据此,新加坡商人提交的美国检验证书应是有效的效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国公司以某国公司以CIFCIF鹿特丹出口食品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款,货物装运后,

34、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 1)该批货物共有)该批货物共有1010个个批号,抽查批号,抽查2020箱,发现其中箱,发现其中2 2个批号涉及个批号涉及200200箱内含沙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2 2)收货人是实收)收货人是实收998998箱,短少箱,短少2 2箱。(箱。(3 3)有)有15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内货物共短少6060公斤。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分

35、公斤。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1 1、“离岸重量、到岸品质离岸重量、到岸品质”是指(是指( )A A、装运港检验、装运港检验B B、目的港检验、目的港检验 C C、出口国检验、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进口国复验 D 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 2、在众多检验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最常用的是(、在众多检验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最常用的是( )A A、装运港检验、装运港检验B B、目的港检验、目的港检验 C C、出口国检验、进、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口国复验 D 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

36、、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 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1 1、商检证书的作用有:、商检证书的作用有: ( )A A、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B B、是海关放行的依据、是海关放行的依据C C、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 D D、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2 2、某出口商按合同规定交了货,并向进口商提交了清洁、某出口商按合同规定交了货,并向进口商提交了清洁提单,进口商收到货后发现,因外包装受损而导致包提单,进口商收到货后发现,因外包装受损而导致包装内商品损坏。请问进口商应向谁索赔?装内商品损坏。请问进口商应向谁

37、索赔? ( )A A、船公司、船公司 B B、保、保险公司公司 C C、卖方方 D D、买方方 第二节第二节 索赔索赔 争议与违约争议与违约一、争议的含义及产生的原因一、争议的含义及产生的原因1、争议的含义、争议的含义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履行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或义务而引起的合同规定的责任或义务而引起的纠纷纠纷.2、争议产生的原因:、争议产生的原因:n卖方违约卖方违约n买方违约买方违约n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3、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协商(一)协商(二)调解(二)调解(三)仲裁(裁决都是终局性的(三)仲裁(裁决都是终局性的 )(四)

38、诉讼(四)诉讼 一一般般来来说说,各各国国商商人人在在解解决决争争议议时时大大都都本本着着“仲仲裁裁优优于于诉诉讼讼,调调解解优优于于仲仲裁裁,而而防防止止争争议议胜胜过过调调解解,若若有有争争议议,尽尽量量友友好好协协商商,防防止止争争议议最最重重要要”原原则则行行事。事。二、违约的法律责任二、违约的法律责任违约:买卖双方之中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违约:买卖双方之中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l英国法律英国法律q 违反要件:损害赔偿外,解除合同。违反要件:损害赔偿外,解除合同。q 违反担保:损害赔偿。违反担保:损害赔偿。l美国法律(以违约的后果轻重程

39、度为依据划分)美国法律(以违约的后果轻重程度为依据划分)q重大违约重大违约:该交易的主要利益。:该交易的主要利益。q轻微违约轻微违约:未影响主要利益:未影响主要利益l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A 根本性违约:既可要求损害赔偿,又可要求解除根本性违约:既可要求损害赔偿,又可要求解除 合同。合同。 B 非根本性违约: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宣告合非根本性违约: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宣告合 同无效。同无效。l我国法律(合同法)我国法律(合同法)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40、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间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催告后在合同期间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以解除合同。 三、违约的补救方法三、违约的补救方法q买方可要求损坏赔偿买方可要求损坏赔偿q允许卖方延迟交货允许卖方延迟交货q要求减低价格或对货物进行修理要求减低价格或对货物进行修理q要求交付替代物要求交付替代物q宣告撤销合同宣告撤销合同2、理赔理赔:是一方对于对方提出的索赔进行:是一方对于对方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处理。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方面。一、索赔与

41、理赔的定义一、索赔与理赔的定义1、索赔索赔: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索赔索赔二、索赔对象二、索赔对象1、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索赔、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索赔2、向承运人索赔、向承运人索赔3、向保险公司索赔、向保险公司索赔责责任任归归属属 1、索赔依据、索赔依据 A 法律依据:买卖合同和适用的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买卖合同和适用的法律规定。 B 事实依据:违约的事实,情节及其书面证明。事实依据:违约的事实,情节及其书面证明。2、索

42、赔期限、索赔期限 是指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按照法是指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按照法律和国际惯例,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一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索律和国际惯例,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一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索赔,否则即丧失索赔权。分为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赔,否则即丧失索赔权。分为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效力:约定索赔期限效力:约定索赔期限 优于优于 法定索赔期限法定索赔期限条款示例:买方对货物的任何异议必须于货到目的港后条款示例:买方对货物的任何异议必须于货到目的港后30天天以内提出,并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内提出,并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3、三三、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一)异议与索赔条款一)异议与索赔条款卖方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主要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卖方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主要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二)罚金条款(二)罚金条款也称为违约金条款,是在合同中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未也称为违约金条款,是在合同中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以补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以补偿对方损失的条款。偿对方损失的条款。条款示例:买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立信用证,应条款示例:买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立信用证,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按迟开证每向卖方支

44、付罚金。罚金按迟开证每10天收取信用证金天收取信用证金额的额的1%,但罚金不超过买方应开信用证金额的,但罚金不超过买方应开信用证金额的10%。注:注:违约方交付罚金后,还要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约方交付罚金后,还要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案例案例 检验索赔有效期规定不当检验索赔有效期规定不当1998年11月,我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口香烟生产线合同。设备是二手货,共18条生产线,由A国某公司出售,价值100多万美元。合同规定,出售商保证设备在拆卸之前均在正常运转,否则更换或退货。设备运抵目的地后发现,这些设备在拆运前早已停止使用,在目的地装配后也因设备损坏、缺件根本无法马上投产使

45、用。但是,由于合同规定如要索赔需商检部门在“货到现场后14天内”出证,而实际上货物运抵工厂并进行装配就已经超过14天,无法在这个期限内向外索赔。这样,工厂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加工维修。经过半年多时间,花了大量人力物力,也只开出了4套生产线。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作为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一项条款,订立时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贸易实务中,索赔时首先要确定责任所在,注重实际,准确找出责任人;(2)从合同整体内容上看,应注意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与其他条款要保持一致,切忌相互矛盾;(3)从具体的程序上看,索赔必须在索赔的有效期限内提出;订立索赔条款的注意事项订立索赔条款的注意事项 (4)对于索赔

46、金额的提出,索赔人要根据实际对于索赔金额的提出,索赔人要根据实际情况,防止过高或是过低,索赔金额过低,情况,防止过高或是过低,索赔金额过低,会给索赔人带来损失,索赔金额要求过高,会给索赔人带来损失,索赔金额要求过高,则又可能会得不到对方付款,得不偿失;则又可能会得不到对方付款,得不偿失; (5)索赔提出时,索赔人要备齐相关单证,如索赔提出时,索赔人要备齐相关单证,如合同本身、提单、发票、保险单、装箱单、合同本身、提单、发票、保险单、装箱单、商检证书或残损证明以及索赔证明等;商检证书或残损证明以及索赔证明等; (6)索赔条款的内容要明确、清楚、合情合理,索赔条款的内容要明确、清楚、合情合理,切忌

47、含糊其辞,以免对方误解;同时要注切忌含糊其辞,以免对方误解;同时要注意据理力争,但不可感情用事。意据理力争,但不可感情用事。案例:案例:某企业以某企业以CIF条件出口条件出口1000公吨大米,合同规公吨大米,合同规定为一级大米,每公吨定为一级大米,每公吨300美元,共美元,共300000美美元。卖方交货时,实际交货的品质为二级大米。元。卖方交货时,实际交货的品质为二级大米。按订约时的市场价格,二级大米每公吨按订约时的市场价格,二级大米每公吨250美美元。问元。问(1)根据公约规定,此案中,买)根据公约规定,此案中,买方可以主张何种权利?(方可以主张何种权利?(2)若买方索赔,其)若买方索赔,其

48、提出的索赔要求可包括哪些损失?提出的索赔要求可包括哪些损失?分析:分析:(1)此案中,卖方违约的后果并未达到完全)此案中,卖方违约的后果并未达到完全剥夺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该得到的利益。因此,剥夺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该得到的利益。因此,根据公约规定,属于非根本性违约,买方根据公约规定,属于非根本性违约,买方据此可以主张向卖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据此可以主张向卖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2)根据公约规定,买方要求索赔时可)根据公约规定,买方要求索赔时可包括:一级大米与二级大米之间的差价;因卖包括:一级大米与二级大米之间的差价;因卖方违反合同而使买方遭受的利润损失。方违反合同而使买方遭受的利润损失。第三

49、节第三节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2008年年1月月2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技术工业有限公司签订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技术工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号为的合同号为07070603中的主中的主体货物发运出厂,货物于体货物发运出厂,货物于2008年年1月月11日运日运至陕西潼关段。但是因潼关大雪和低温引起至陕西潼关段。但是因潼关大雪和低温引起的路面结冰和大雾,使得货物无法按期运输。的路面结冰和大雾,使得货物无法按期运输。根据合同条款,过失方将支付最高达交货价根据合同条款,过失方将支付最高达交货价值值10共计共计140300美元的罚金。美元的罚金。 结冰的路面结冰的路面

50、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及范围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及范围 含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含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也无法事先采于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也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 合同落空合同落空情势变迁情势变迁 不可抗力事件的构成条件不可抗力事件的构成条件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的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

51、的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 自然力量自然力量如水灾、火灾、冰灾、如水灾、火灾、冰灾、暴风雨、大雪、地震等暴风雨、大雪、地震等 社会力量社会力量 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不可抗力”的发生,仅免除损害赔偿的责任。按公约的规定,除非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合同关系仍然存在,一旦“障碍”消失,须继续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主要有两种:解除合同;延期履行。案例案例

52、1广州伞厂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广州伞厂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8月份装运交货,不月份装运交货,不料料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以致无法交货。部烧毁,以致无法交货。请问:卖方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请问:卖方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货物?货物?解析:解析:首先应认定该伞厂的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首先应认定该伞厂的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无事故(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法控制)。如实为不可抗力,应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如实为不

53、可抗力,应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联合国国际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免除责任。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免除责任。案例案例2我某出口企业以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20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规定套家具的出口合同。规定2009年年12月交货。月交货。11月底月底我企业仓库发生雷击火灾,使一半左右的家具烧毁。我企业仓库发生雷击火灾,使一半左右的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

54、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方努力,于2010年年1月初交货,美方以我方月初交货,美方以我方没没按期交按期交货为由索赔。货为由索赔。问:(问:(1)我方要求免除责任是否合理?为什么?)我方要求免除责任是否合理?为什么? (2)美方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美方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解析:解析:(1)我方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遇不可抗力)我方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遇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一半左右货物被毁,但并没有严事故,导致一半左右货物被毁,但并没有严重到我方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程度,所以我重到我方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程度,所以我放不能要求免除全部交货责任,但可以延期放不能要求免除全部交货责任

55、,但可以延期履行或减少履行合同。履行或减少履行合同。(2)美方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中方虽经多)美方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中方虽经多方努力仍造成逾期交货,但根据不可抗力条方努力仍造成逾期交货,但根据不可抗力条款,中方不负责,可以免责。款,中方不负责,可以免责。案例案例3国内某研究所与日本客户签定一份进口合同,国内某研究所与日本客户签定一份进口合同,欲引进一精密仪器,合同规定欲引进一精密仪器,合同规定9月份交货。月份交货。9月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为高科技产品,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为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禁止出口。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日后生效。日商来电以不可抗力

56、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日日商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日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妥善处理?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妥善处理?解析:解析:日方要求不合理。日本政府颁布的禁令生效日方要求不合理。日本政府颁布的禁令生效日在合同规定的最后交货期之后,因此不构日在合同规定的最后交货期之后,因此不构成履约的成履约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日方完全可以在。日方完全可以在9月份月份装船发货,履行合同。装船发货,履行合同。我方可向日方回电拒绝其无理要求,敦促其我方可向日方回电拒绝其无理要求,敦促其尽快履约尽快履约案例 国内某出口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了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签订日期为9月1日,合同规定装船日期为

57、1012月份。 但9月中旬后,国内市场该产品价格上涨,该合同因亏损过高不能出口,经查发现国内市场产品涨价的原因是7月中旬产地曾发生过严重水灾,货源受损所致。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以免除责任?本案中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 案例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因为出口公司不能出口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他不能因为出口公司不能出口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他不能履行义务,而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没有对供货市场做深入履行义务,而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没有对供货市场做深入的调查,没有正确报价造成的。所谓不可抗力是指

58、在货物的调查,没有正确报价造成的。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至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至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本案例的发生严重水灾很明显是发生在签约之履行合同。本案例的发生严重水灾很明显是发生在签约之前,出口方完全可以通过调查,然后再签约时制定一个合前,出口方完全可以通过调查,然后再签约时制定一个合理的价位。理的价位。本案例告诉我方:(本案例

59、告诉我方:(1)做任何贸易都应做好市场调查工)做任何贸易都应做好市场调查工作(作(2)进行合理的报价()进行合理的报价(3)对不可抗力要做到真正理)对不可抗力要做到真正理解解三三、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一)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一)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规定办法:规定办法:1、概括规定、概括规定 2、具体规定、具体规定 3、综合规定、综合规定笼统模糊,易产生争笼统模糊,易产生争议,不宜采用议,不宜采用繁琐且易出现遗漏繁琐且易出现遗漏明确具体明确具体+灵活灵活(二)不可抗力事故的通知和证明(二)不可抗力事故的通知和证明1. 通知(期限、方式)通知(期限、方式)如未通知应承担相应的

60、损失。如未通知应承担相应的损失。我国实践中通常以不可抗力产生后的我国实践中通常以不可抗力产生后的14天内作出。天内作出。2. 证明证明国外,当地的商会或法定公证机构国外,当地的商会或法定公证机构我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我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三)(三)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处理事故应注意的事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处理事故应注意的事项 1、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期限和方式及时将事、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期限和方式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故情况通知对方; 2、确定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围;、确定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3、出具有效的证明

61、文件,以作为发生事故的证据;、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作为发生事故的证据; 4、就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和办法进行协、就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和办法进行协商处理;商处理;不可抗力条款示例不可抗力条款示例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暴风雨、雪灾或其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暴风雨、雪灾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此不负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此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须在并须在30天以航空挂号信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天以航空挂号信向买方提交由中国

62、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的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的证明书。证明书。 第四节第四节 仲裁仲裁协商协商 调解调解 仲裁仲裁/诉讼诉讼 解决争议的途径有下列几种解决争议的途径有下列几种:(一一)协商协商协商协商(Consultation, Negotiation),又称友好协商,它,又称友好协商,它是指在发生争议后,由当事人双方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是指在发生争议后,由当事人双方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决纠纷。(二二)调解调解调解调解(Conciliation),是指发生争议后,双方协商不成,是指发生争议后,双方协商不成,则可邀请第三者居间调停。则可邀请第三者居间调停。(

63、三)诉讼诉讼(Litigation)即打官司,是指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来解决双方的贸易争端。(四)仲裁一、仲裁的含义和特点一、仲裁的含义和特点(一)含义: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一)含义: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协议,自愿自愿将有关将有关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进行裁决,而这个裁决是而这个裁决是终局性终局性的。的。(二)特点(与诉讼相比)(二)特点(与诉讼相比)1. 仲裁机构属于民间性质,而法院是国家机器,具有仲裁机构属于民间性质,而法院是国家机器,具有法定管辖权。法定管辖权。2. 仲裁须是双方

64、同意的,而诉讼可以是一方提出,无仲裁须是双方同意的,而诉讼可以是一方提出,无须对方同意。须对方同意。3. 仲裁比诉讼时间短,程序简便,费用低,争议双方仲裁比诉讼时间短,程序简便,费用低,争议双方关系交缓和。关系交缓和。4. 仲裁结果是终局的,而诉讼多是二审终审制,败诉仲裁结果是终局的,而诉讼多是二审终审制,败诉方可上诉。方可上诉。5. 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裁决,而法院可强制执行法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裁决,而法院可强制执行法院判决。院判决。注:在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一般都采用仲裁方式注:在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一般都采用仲裁方式仲裁与诉讼的区别受理机构不同仲裁民间机构诉讼官方机构受理原则不同仲裁无协议

65、不受理诉讼有协议不受理人员选用不同仲裁双方指定仲裁员诉讼不能指定法官裁决效力不同仲裁终局的,一般不能上诉。即使上诉,法院只审查程序,不审查案件实体。诉讼判决可以上诉二、仲裁协议及作用二、仲裁协议及作用(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是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ArbitrationClause)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Submission)。(二)仲裁协议的作用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

66、议,不得向法院起诉。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并将争议案件退交仲裁庭裁断。3、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三、仲裁条款的内容三、仲裁条款的内容其具体内容一般应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费的负担等。(一)仲裁地点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关于仲裁地点有下列三种规定办法:1、多数合同规定在中国仲裁;2、有时规定在合同对方国家仲裁;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二)仲裁机构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

67、(三)仲裁规则按照国际仲裁的一般做法,原则上采用仲裁所在地的仲裁规则,但在法律上也允许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采用仲裁地点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四)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主要是指由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为终局性的,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裁决。(五)仲裁费用的负担通常在仲裁条款中明确规定出仲裁费用由谁负担。一般规定由败诉方承担,也有的规定由仲裁庭酌情决定。仲裁费用一般按争议价值的0.1%1%收取。四、仲裁程序四、仲裁程序仲裁申请受理仲裁案件组成仲裁庭仲裁审理仲裁裁决1、仲裁申请、答辩和反请求。(1)仲裁申请。申请仲裁者称为申请人,(2

68、)答辩和反请求。被申请人对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应根据申请书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答辩,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2、仲裁庭的组成。在双方当事人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之后(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委员会主任应再指定第三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共同审理案件。3、审理。仲裁案件的审理一般应开庭进行。4、裁决。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书。五、仲裁的执行五、仲裁的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其执行分为国内执行和国外执行两种。(一)在中国境内申请执行(二)在中国境外申请执行六、仲裁条款格式六、仲裁条款格式1、仲裁地点在我国的仲裁条款。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

69、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2、仲裁机构在被告国的仲裁条款。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告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xx国(对方所在国名称),由xx(对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组织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仲裁地点在第三国的仲裁条款。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70、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xx国(双方约定的第三国),由xx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组织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条款示例仲裁条款示例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申请一方所在国进行。如在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申请一方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则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中国,则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细。如在美国,则由纽约国际贸易促仲裁规则进

71、行细。如在美国,则由纽约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案例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出口某种货物的买卖合同一份,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出口某种货物的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家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国家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

72、甲方所交的货物品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甲方所交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于是双方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于是双方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理经仲裁庭调查审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败诉。事后,甲方因乙方不执行裁决向本国法庭提败诉。事后,甲方因乙方不执行裁决向本国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乙方不服。问:乙方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乙方不服。问: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交上诉?为什么?可否向本国法院提交上诉?为什么? 分析分析乙方不可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因为,仲裁乙方不可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因为,仲裁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73、排除法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排除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的效力是终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的效力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乙方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乙方败诉,应按裁决的内容执行。败诉,应按裁决的内容执行。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后来,双方对商品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公司出庭应诉。对此,你认为我公司该如何处理?简述理由。仲裁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约定裁决是终局的,具有

74、法律的强制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对方不执行裁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予以强制执行。在我国,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既包括当事人双方为解决争议而特意签订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之间以书面达成的其他形式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三方面作用是互相联系的,其中,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案的管辖权是很关键的,就是说,只要双方订立了仲裁条款或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就不能把有关争议案件提交法院审理,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司法诉讼程序,把有关争议案发还仲裁庭审理。在本案中,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因此,外商在其所在地

75、法院起诉我公司是不成立的。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CIF术语的合同。合同规定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合同订立后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出了信用证,其内容与合同相符。信用证中的装运条件规定为:数量7000箱,1-7月等量装运。卖方按信用证规定在1-5月每月装运了1000箱,银行已分批议付了货款。对于第六批货物,原订于6月28日装运出港。但由于台风影响,该批货物延至7月2日装运出港。卖方凭7月2日的装运提单向银行要求议付货款时,遭到拒绝。卖方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再次议付也遭到拒绝。试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2)银行有无拒绝付款的权利?为什么?(3)卖方能否授引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议付货款?为什么?

76、(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规定在指定时期内分期支款及/或装运,其中任何一期未按期支款及/或装运,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如合同和信用证中明确规定了分批数量,例如“36月分4批每月平均装运”,以及类似的限批、限时、限量的条件,则卖方应严格履行约定的分批装运条款,只要其中任何一批没有按时、按量装运,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此外,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战争或银行本身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任何罢工或停工而使银行营业中断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或对其负责。在本案中,银行有拒绝付款的权利;卖方不能授引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议付货款;卖

77、方此时可以提出修改合同和信用证。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食糖,合同规定:“如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至撤销。”签约后,因乙公司所在国连遭干旱,甘蔗严重歉收,政府则颁布禁令,不准食糖出口,致使乙公司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便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解除合同,甲公司拒不同意乙公司的要求,并就此提出索赔,你认为,甲公司的索赔请求是否合理?试具体说明。甲公司拒不同意乙公司的合理要求,反而向B公司索赔是不合适的,其理由如下:(1)买卖合同明确规定:“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至撤销”,乙公司依约提出的要求有理、有据,甲公司不应拒绝其合法要求。(2)按国际惯例,政府颁布禁令属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即乙公司本来可以免除履约责任,而甲公司却对国际上公认的法规和惯例熟视无睹,向乙公司提出索赔,这是毫无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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