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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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第二章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1 从业资格制度概述从业资格制度概述2.2 2.3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2.4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1 从业资格制度概述从业资格制度概述2.1.1 2.1.1 从业单位资质制度从业单位资质制度2.1.2 2.1.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类2.1.3 2.1.3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1 从业资格制度概述从业资格制度概述 2.1.1 从

2、业单位资质制度从业单位资质制度 建筑法建筑法建筑法建筑法第第第第1313条明确规定条明确规定条明确规定条明确规定:“ “从事建筑活动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划分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质资等级范围内从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质资等级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事建筑活动。” ”第

3、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说明:在特定的领域、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强制性就业准入控制的,是执业资格,国际通行的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律师等有限的几个行业。 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执业资格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起点标准,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供用人单位参考 被承认具有对某些文件签字的权力签字的权力,且要负法负法律责任律责任。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必备标准,必须通过考试方法取得,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2

4、.1.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类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职业资格证书作用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2.1.3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2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从业单位资质管理2.2.1 2.2.1 从业单位的条件从业单位的条件2.2.2 2.2.2 从业单位的注册资本从业单位的注册资本2.2.3 2.2.3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制度从业单

5、位资质管理制度2.2.4 2.2.4 从业单位资质年检制度从业单位资质年检制度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2.1从业单位的条件从业单位的条件 。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从业单位的条件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注:注册资本反映的是法人的财产权,也是判断企业经济力量的依据之注:注册资本反映的是法人的财产权,也是判断企业经济力量的依据之一。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组织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保障其能够一。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组织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保障其能够承担与其经营活动

6、相适应的财产义务。这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利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财产义务。这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反映,也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需要。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反映,也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需要。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2.2 从业单位的注册资本从业单位的注册资本 建设部制定的建设部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2007年年9 9月月1 1日)对日)对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和公路工程施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工总承包企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作出了明确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作出了明确规定。 房房建

7、建工工程程企企业业特级企业:3亿以上一级企业:6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20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600万元以上公公路路工工程程企企业业特级企业:3亿以上一级企业:6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30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1000万元以上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2.2 从业单位的注册资本从业单位的注册资本 建设部建设部建设部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200720072007年年年年8 8 8 8月月月月1 1 1 1日)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日)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日)

8、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日)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综合资质、专业综合资质、专业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专业专业资质资质标准标准甲级:300万元乙级:100万元丙级:50万元综合综合资质资质标准标准600万元工工程程监监理理企企业业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2.3 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

9、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 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工程勘察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承接工程勘察业务范围不受限制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不分级别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勘察劳务工作2.2.3 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

10、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 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 承接同级别相应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只设甲级。承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不受限制2.2.3 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审查合格的建筑业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

11、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2.2.3 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2.2.3.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企业在资质年检结束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分批集中办理;资质其他变更事项,应当随时办理。2.2.3 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2.2.3.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2

12、.4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制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制度 年检制度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符合资质标准,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下述下述13种种行为的行为的技术骨干总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分级标准的80,其他项均达到标准要求,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上述13种行为的。技术骨干总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的80或者主导工艺、主导专业技术骨干人数,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数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有下述13种行为的。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转为正式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申请晋升资质等级

13、、转为正式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资质的,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资质的,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1 1与建设单位勾结,或者企业之间相互勾结串通,采用与建设单位勾结,或者企业之间相互勾结串通,采用不正当手段不正当手段承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接勘察、设计任务的; 2 2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的; 3 3注册执业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的;在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的; 4 4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5因

14、勘察设计原因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过发生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6 6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未根据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7 7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 8 8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的;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的; 9 9超越资质等级范围勘察设计的;超越资质等级范围勘察设计的; 1010转让资质证书的;转让资质证书的; 11 11为其他企业提供图章、图签的;为其他企业提供图章、图签的; 1212伪造、涂改资质证书的;伪造、涂改资质证

15、书的; 13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3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建筑工建筑工程从业程从业人员人员注册监理师注册监理师 注册造价师注册造价师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他人员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 注册结构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人员,要通过国家任职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考核、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颁发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从业者资格证件,严禁出卖、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具体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注:第二章第二章_ _工

16、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3.1.1 概念 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 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 1995年9月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2008年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2.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3.1.2 考试制度 两级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考试时间: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在特别情况下,也可以每半年或每两年举

17、行一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内在全国同时进行考试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和职业实践要求2.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3.1.3 合格证书的发放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全国注册建筑师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理委员会核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省、自治区、直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考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证书试合

18、格证书。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门统一制定。 2.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3.1.4 建筑师的注册 (A) (A) 注册条件注册条件注册条件注册条件 经考试合格,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除注册建筑师第13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均可注册。2.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B) (B) 不予注册的情形不予注册的情形不予注册的情形不予注册的情形 a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 b未达到注册建筑师继续

19、教育要求的;未达到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c c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日不满五年的; d d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之日不满两年的; e e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至不满五年的;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至不满五年的; f f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20、注册的;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g g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h h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2.3.1.4 建筑师的注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C) (C) (C) (C) 注册的申请程序与机构注册的申请程序与机构注册的申请程序与机构注册的申请程序与机构 采取采取个人注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与与单位统一单位统一单位统一单位统一办理手续相结合的程序。办理手续相结合的程序。 由申请注册者向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申请注册者向注册建筑师管理委

21、员会提出申请,由聘用的设计单位统一办理注册手续。申请者能否注由聘用的设计单位统一办理注册手续。申请者能否注册取决于其是否具备注册的条件,设计单位无权决定。册取决于其是否具备注册的条件,设计单位无权决定。 经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予以注册,经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予以注册,并发给相应等级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明。并发给相应等级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明。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筑师管理委员会。2.3.1.4 建筑师的注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

22、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3.1.5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 (A) (A) 执业范围执业范围执业范围执业范围 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导和监督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注册建筑师业务范围一级注册建筑师业务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业务范围,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业务范围限定在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范围限定在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

23、工程复杂程度范围内。内。2.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B) (B) 执业的机构、业务的承担及收费执业的机构、业务的承担及收费 注册建筑师的执行业务,应当加入建筑设计单位。 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应由设计单位统一接受并指派,不得私自承接业务。 执行业务应当由设计单位统一收费,注册建筑师不得私自收费。2.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2.3.1.5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3.1.6 注册建筑师的权利与义务 (A)(A)(A)(A)权利权利权利权利 1 1)专有名称权专有名称权专有名称权

24、专有名称权 非注册建筑师不得以注册建筑师名义执行非注册建筑师不得以注册建筑师名义执行业务;二级不得以一级注册建筑师名义执行业务,也不得超业务;二级不得以一级注册建筑师名义执行业务,也不得超越国家规定得二级注册建筑师得执业范围执行业务。越国家规定得二级注册建筑师得执业范围执行业务。 2 2)设计文件签字权设计文件签字权设计文件签字权设计文件签字权 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和高度以上得房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和高度以上得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并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并在设计文件上签字。 3 3)独立设计权独立设计权独立设计权独立设计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得设

25、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得设计图纸,除特殊情况外,都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图纸,除特殊情况外,都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 (B) (B) (B) (B) 义务义务义务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设计质量,在其负责设计的图纸上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设计质量,在其负责设计的图纸上签字;保守单位和个人的秘密;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签字;保守单位和个人的秘密;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不能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不能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2.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3.1.7 注册

26、建筑师的责任 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首先由设计单位承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首先由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再由设计单位对签字的注册建筑师根据担赔偿责任,再由设计单位对签字的注册建筑师根据其责任大小进行追偿。其责任大小进行追偿。 2.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3.2.1 概述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行资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行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分为一

27、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997年9月1日建设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3.2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3.2.2 考试 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通过基础考试的人员,从事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满规定年限,方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2.3.2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3.2.3 注册 对准予注册的申请人

28、,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对准予注册的申请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注册;二级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注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结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核发注册证书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核发注册证书. . 考试合格人员,不予注册的情形:考试合格人员,不予注册的情形:1.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日不满五年的;3.3.因在结构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因在结构工程设计或者相关

29、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4.4.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至不满五年的;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至不满五年的;5.5.有国务院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有国务院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2.3.2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3.2.4 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A)(A)执业范围执业范围 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

30、询;建筑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其他业务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其他业务。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B)(B)执业机构、业务的承担和收费执业机构、业务的承担和收费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一个勘察注册结构工程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一个勘察设计单位,由勘察设计单位统一接受业务并统一收设计单位,由勘察设计单位统一接受业务并统一收费。费。2.3.2 注册结

31、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3.2.5 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A) (A) 权利权利 名称专有权名称专有权名称专有权名称专有权有权以注册结构工程师名义有权以注册结构工程师名义执行业务;非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以注册名义执执行业务;非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以注册名义执行业务。行业务。 结构工程设计主持权结构工程设计主持权结构工程设计主持权结构工程设计主持权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高度以上的结构工程设计,应当由注册结构度、高度以上的结构工程设计,应当由注册结构工程师主持设计。工程师主持设计。 独立设计权独立设计权独立设计权独立设计

32、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结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设计图纸,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征得构工程师的设计图纸,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征得该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意。该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意。2.3.2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B) (B) 义务义务义务义务 职业道德;保证设计质量,在负责设计图纸上签字盖职业道德;保证设计质量,在负责设计图纸上签字盖章;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章;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行业务;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按规定位执行业务;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按规

33、定接受必要的继续教育,定期进行义务和法规培训。接受必要的继续教育,定期进行义务和法规培训。 2.3.2.6 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责任 因结构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承因结构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有权向签字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担赔偿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有权向签字的注册结构工程师追偿。追偿。2.3.2.5 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2.3.2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3.3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指经全国统一考试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

34、注册取得合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程建设监理人员。 经全国统一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在建设监理岗位上工考试合格在建设监理岗位上工作作才能申请注册才能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取得注册成功,取得监理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工程师岗位证书成为监理工程师;成为监理工程师; 不从事不从事监理工作,就不再具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监理工作,就不再具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 2006年1月,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3.3.1 概述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一般设置建筑、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一般设置建筑、土

35、建结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给水排水、采土建结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通讯、城市燃气、工程机械及设暖通风、电气、通讯、城市燃气、工程机械及设备安装、焊接工艺,建筑经济等岗位。目前,我备安装、焊接工艺,建筑经济等岗位。目前,我国还没有设计监理工程师,国际上很多发达国家国还没有设计监理工程师,国际上很多发达国家已设立设计监理工程师。已设立设计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一经政府注册确认,即意味着具监理工程师一经政府注册确认,即意味着具有相应于岗位责任的签字权,监理单位任命的工有相应于岗位责任的签字权,监理单位任命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对外签字权。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对外

36、签字权。2.3.3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2.3.3.1 概述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A)时间: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进行,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B)考试资格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技术职称后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实践经验; ; (2 2)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认定的培训)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单位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

37、证书。 另另: :由所在单位向本地区或本部门监理工程师资格由所在单位向本地区或本部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考试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加考试. .2.3.3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2.3.3.2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注册是注册是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监理工的人员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必要程序。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必要程序。 (A) (A) (A) (A) 注册条件注册条件注册条件注册条件 取得取得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并同时具

38、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可以,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可以由拟聘请申请者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统一向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由拟聘请申请者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统一向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提出申请(1 1)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2 2)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达到继续教育要求(3 3)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现职人员。)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现职人员。注:考试合格者,由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核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持有者,自领取证书起,三年内未经注册,其证书失效。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2.3.3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2.3.3.3 监理工程

39、师注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B) (B) (B) (B) 择优注册原则择优注册原则择优注册原则择优注册原则 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全国监理注册管理机关批准的计划,择优予以注根据全国监理注册管理机关批准的计划,择优予以注册,颁发册,颁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报全国监理工,并报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备案程师注册管理机关备案。(C) (C) (C) (C) 三年审查制度三年审查制度三年审查制度三年审查制度 每一注册有效期为注册有效期为3 3年,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年,期

40、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注册有效期满30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日前申请延续注册。2.3.3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2.3.3.3 监理工程师注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已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国家行政机关现任职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2.3.3.4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2.3.3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工程建设造价业务活动的资格证书

41、,并经注册从事工程建设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在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计价、评估、审查、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3.4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3.4.1 2.3.4.1 概述概述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p 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 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

42、题、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报考条件报考条件: : (1 1)造价专业大专,)造价专业大专,5 5年造价工作经验;年造价工作经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6 6年工造价工作经验(年工造价工作经验(2 2)本科毕业,本科毕业,4 4年;本科相关专业,年;本科相关专业,5 5年;(年;(3 3)获上述)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后,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后,3 3年(年(4 4)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2 2年。年。认定条件认定条件: : 199

43、61996年年8 8月以前已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月以前已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经考核合格,可通过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经考核合格,可通过认定办法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认定办法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2.3.4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3.4.2 2.3.4.2 考考 试试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 注册条件注册条件: : 遵纪守法,恪守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遵纪

44、守法,恪守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身体建康,能坚持造价工程师岗位工作;身体建康,能坚持造价工程师岗位工作; 所在单位考核同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时,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继续教育、再次注册时,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继续教育、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2.3.4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3.4.3 2.3.4.3 注注 册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注册程序注册程序注册程序注册程序 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证书3 3 3 3个月内个月内个月内个月内到当地省级或部到当

45、地省级或部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注册机关经审查符合注册条件的,批准注册,由其单注册机关经审查符合注册条件的,批准注册,由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建设部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在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建设部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在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注册管注册管理机构应将汇总名单报建设部备案。理机构应将汇总名单报建设部备案。注册有效期注册有效期注册有效期注册有效期 造价

46、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2 2年,有效期满年,有效期满前前前前2 2 2 2个个个个月月月月,持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构从新办理注册手续。,持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构从新办理注册手续。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重新注册。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重新注册。2.3.4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3.4.3 2.3.4.3 注注 册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A) (A)权利权利权利权利 独立依法执行造价工程师岗位业务并参与工程项目经独立依法执行造价工程师岗位业务并参与工程项目经济管理的权利;济管理的权利; 有在所经办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的权利;有

47、在所经办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的权利; 凡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文件需修改时应经本凡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文件需修改时应经本人同意;人同意; 有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的权利;有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的权利;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2.3.4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3.4.4 2.3.4.4 注注 册册 权权 利利 与与 义义 务务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B) (B)义务义务义务义务 熟悉并严

48、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 恪守执业道德,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经济恪守执业道德,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经济和法律的责任;和法律的责任; 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订、修改工程定额提供依据;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订、修改工程定额提供依据; 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参与经办工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参与经办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事关本项工程的经营活动;程有关的其他单位事关本项工程的经营活动; 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保守

49、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2.3.4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3.4.4 2.3.4.4 注注 册册 权权 利利 与与 义义 务务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国决定建立建造师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国决定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执业资格制度。 20022002年年1212月月5 5日联合下发了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

50、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国际互认。管理水平,有利于国际互认。 考虑到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考虑到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二级建造师可以适应施工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二级建造师可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需要。管理的实际需要。

51、 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取得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取得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的统一考试。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2.4.2.4.1 1 建造师分级建造师分级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A)(A)(A)(A)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专科学历,工作专科学历,工作6 6年,年,4 4年施工管理;年施工管理; 本科学历,工作本科学历,工作4 4年,年,3 3年施工管理;年施工管理; 双学士双学士/ /研究生班毕业,工作研究生班毕业,工作3 3年,年,2 2年施年施工管理;工管理; 硕士学位,工作硕士学位

52、,工作2 2年,年,1 1年施工管理;年施工管理; 博士学位,博士学位,1 1年施工管理。年施工管理。 (B)(B)(B)(B)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满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满1 1年。年。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2.4.2.4.2 2 参加考试报名条件参加考试报名条件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分为一级、二级两级考试,考试内容分为综合分为一级、二级两级考试,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一级建造师考试一级建

53、造师考试 实行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统一实行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每每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年举行一次考试年举行一次考试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业资格的培训培训培训培训等有关工作。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志愿参加培训与考试分开、志愿参加培训与考试分开、志愿参加培训与考试分开、志愿

54、参加的原的原则进行。则进行。 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2.4.2.4.3 3 考试考试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 人事部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审定审定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会同建设部对考试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标准。标准。标准。 参加一级建造

55、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证书证书。该证书在。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全国范围全国范围全国范围内有效。内有效。2.4.2.4.3 3 考试考试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二级建造师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大

56、纲,各省、自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局)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本地区组织实施本地区组织实施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

57、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所在行政区域内所在行政区域内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有效。2.4.2.4.3 3 考试考试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p 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程序一级建造

58、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程序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程序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初审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师注册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程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程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程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程序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中华

59、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构备案。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2.4.2.4.4 4 注注 册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p 注册管理注册管理注册管理注册管理 注册效力注册效力取得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取得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注册的监督检查注册的监督检查人事部和各级地方人事部门对人事部和各级地方人事部门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

60、督的责任。 注册期限注册期限有效期一般为有效期一般为3 3年,期满前年,期满前3 3个月,持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再注册再注册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每年接受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每年接受不少于不少于3030学时的建造师执业继续教育。学时的建造师执业继续教育。 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2.4.2.4.5 5 注注 册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p 注册管理注册管理注册管理注册管理

61、 注销注册注销注册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脱离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2 2年以上的;同年以上的;同时在时在2 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严重违反执业道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严重违反执业道德的。德的。 注册公示注册公示建设部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部和

6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定期公布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2.4.2.4.5 5 注注 册册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执业前提执业前提执业前提执业前提: 注册后,方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注册后,方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管理。取得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管理工作。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管理工作。

63、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恪守执业道德。遵纪守法、恪守执业道德。 执业分类执业分类执业分类执业分类: 划分为划分为1414个专业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民: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等,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航机场工程等,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 “一师多岗一师多岗” ”,从事国家,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规定的其他业务。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2.4.2.4.6 6 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的执业要求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p建造师的执业道德规范建造师

64、的执业道德规范建造师的执业道德规范建造师的执业道德规范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合同规定的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义务和职责 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和从事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和从事建造师业务活动业务活动2.4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2.4.2.4.6 6 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的执业要求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a a a a 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有权以建

65、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b b b b 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仍是施工企业所承包某一具体工程的主要负责人,的项目经理仍是施工企业所承包某一具体工程的主要负责人,他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他的职责

66、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即建造师在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中行使项的建造师担任,即建造师在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中行使项目经理职权。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目经理职权。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是企业的强制性要求。经理之必要条件,是企业的强制性要求。 项目经理的聘任是企业行为。项目经理的聘任是企业行为。2.4.2.4.6 6 注册建造师的主要执业范围注册

67、建造师的主要执业范围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勘查企业证书建筑业企业证书设计企业程证书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案情简介案情简介案情简介案情简介 19931993年年1010月月2 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12M12M,总造价为,总造价为98.9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万元;承包方式为

68、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19931993年年1111月月2 2日至日至19951995年年3 3月月1010日。自开工日。自开工至至1995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封款共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封款共101.610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5

69、959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98.9万元,未完工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程折价为11.71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返工费为5.65.6万元。万元。 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

70、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筑厂房,超越了自己的行为无效。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筑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技术等级范围。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四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6060

71、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1 1、原、被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原、被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2 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14.4万元;万元; 3 3、被告偿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被告偿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5.6万元万元. . 案例评析:案例评析:案例评析:案例评析: 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承建工程。本案被告的

72、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工程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工程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并偿还给原告多收的工程款。并偿还给原告多收的工程款。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6161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

73、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 案案案案情情情情简简简简介介介介:20032003年年3 3月月,被被告告人人顾顾某某( (杭杭州州市市余余杭杭区区运运河河镇镇个个体体建建筑筑工工匠匠) )在在没没有有资资质质承承建建工工业业厂厂房房的的情情况况下下,超超越越承承建建范范围围,与与桐桐乡乡某某搪搪瓷瓷制制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法法定定代代表表人人胡胡某某签签订订协协议议,承承建建该该公公司司的的球球磨磨车车间间。在在施施工工过过程程中中,被被告告

74、人人顾顾某某违违反反规规章章制制度度,没没有有按按照照规规定定要要求求的的施施工工图图施施工工,且且没没有有采采取取有有效效的的安安全全防防范范措措施施,冒冒险险作作业业,留留下下事事故故隐隐患患。20032003年年4 4月月1616日日1515时时许许,施施工工人人员员砌砌筑筑完完球球磨磨车车间间西西墙墙后后,在在墙墙身身顶顶部部浇浇天天沟沟时时,由由于于墙墙身身全全部部采采用用五五斗斗一一盖盖砌砌筑筑,且且中中间间没没有有立立柱柱或或砖砖墩墩加加固固,天天沟沟模模板板没没有有落落地地支支撑撑,致致使使墙墙身身失失稳稳倒倒塌塌,造造成成高高某某被被墙墙体体压压住住而而死死亡亡、沈沈某某等等

75、3 3人人轻轻伤伤、韩韩某某轻轻微微伤伤的的重重大大伤伤亡事故。亡事故。6262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桐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在桐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在无建筑资质无建筑资质的情况下承建工业厂房,的情况下承建工业厂房,超越承建范围超越承建范围,且在且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一起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一起1 1人死亡人死亡4 4人受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重大责任事故罪故罪。法院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顾某在案发后认。法院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顾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作了罪态度较好,且已

76、对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作了赔偿,确有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下判赔偿,确有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决:被告人顾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被告人顾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徒刑1 1年,缓刑年,缓刑1 1年。年。 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6363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案例评析案例评析案例评析案例评析 我我国国刑刑法法第第134134条条规规定定:“ “工工厂厂、矿矿山山、林林场场、建建筑筑企企业业或或者者其其他他企

77、企业业、事事业业单单位位的的职职工工,由由于于不不服服管管理理、违违反反规规章章制制度度,或或者者强强令令工工人人违违章章冒冒险险作作业业,因因而而发发生生重重大大伤伤亡亡事事故故或或者者造造成成其其他他严严重重后后果果的的,处处3 3年年以以下下有有期期徒徒刑刑或或者者拘拘役役;情情节节特特别别恶恶劣劣的的,处处3 3年年以以上上7 7年年以以下下有有期期徒徒刑刑。” ”重重大大责责任任事事故故罪罪的的成成立立以以行行为为人人在在生生产产、作作业业过过程程中中违违反反规规章章制制度度或或者者强强令令工工人人违违章章冒冒险险作作业业,发发生生了了“ “重重大大伤伤亡亡事事故故” ”或或者者造造

78、成成了了“ “其其他他严严重重后后果果” ”为为必必备备条条件件。本本案案中中,被被告告人人顾顾某某在在无无建建筑筑资资质质的的情情况况下下承承建建工工业业厂厂房房,超超越越承承建建范范围围,且且在在施施工工过过程程中中违违章章作作业业,造造成成一一起起1 1人人死死亡亡4 4人人受受伤伤的的重重大大伤伤亡亡事事故故,其其行行为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受到刑事追究。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受到刑事追究。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6464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

79、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同同时时,本本案案也也警警示示人人们们,在在农农村村个个人人建建房房以以及及个个体体工工商商业业主主建建厂厂房房时时,无无资资质质、超超越越承承建建范范围围、违违章章施施工工建建房房的的现现象象仍仍时时有有发发生生,但但愿愿本本案案血血的的教教训训能能够够引引起起建建房房户户的的关关注注,杜杜绝绝和和远远离离无无资资质质建建房房,避避免免因因一一时时贪贪图图小小利利造造成成无无可可挽挽回回的的损损失失。同同时时,有有关关部部门门要要重重视视安安全全生生产产,加加大大对对这这方方面面的的管管理理力力度度,从从源源头头上上遏遏制制这这类类事事故故的的发发生。生。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例四: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6565第二章第二章_ _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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