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 路基工程排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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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路基工程排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路基工程排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 路基土层中需排水时,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 附近建(构)筑物、 地下现状管线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排水方案。排水方案必须满足路基施工安全和路基附近建(构)筑物与现状地下管线的安全要求。2. 安装水泵时,电气接线、 检查、 拆除必须由电工进行;作业中必须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损坏、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并由电工处理;潜水泵运行时,其周围 30m 水域内人、畜不得入内。3.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维护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确认畅通;施工范围内有地表水应及时排除,施工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泵体、管路

2、应安装牢固, 进入水深超过 1.2m 水域内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4. 施工中遇河流、沟渠、农田、池塘等,需筑围堰时应编制专项施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围堰顶面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 70cm;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 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外形应根据水深、水速和河床断面变化所引起水流对围堰、河床冲刷等因素确定;围堰必须坚固、防水严密;堰内面积应满足作业安全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筑堰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2) 在水深大于 1.2m 水域筑围堰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止发生溺水的措施

3、。(3) 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深1.5m 以内、流速1.0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2) 堰顶宽宜为 1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 1110.5;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 1m。3) 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4) 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5) 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砾或砾石。6) 黏土心墙的填土应分层夯实。(4) 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深1.5m 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

4、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2) 堰顶宽度宜为 1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 1m。3) 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4) 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土袋、片石等防护。(5)采用明沟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排水井应设置在低洼处;水泵抽水时,排水井水深应符合水泵运行要求。2) 设在排水沟侧面的排水井与排水沟的最小距离,应根据排水井深度与土质确定,其净距不得小于1m,保持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稳定。3) 排水沟土质透水性较强,且排水有可能回渗时,应对排水沟采取防渗漏措施。4) 排除水应引至距离路基较远的地方,不得漫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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