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培训通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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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培训课件1 目录u一、新规范修订概况u二、新规范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u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2 一、新规范修订概况1.1修订的依据和必要性n 1、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以下简称“本规范”)依据:u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117号文),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以下简称“02版规范”)进行了修订。u建筑法u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u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n 2、修订的必要性:

2、 2002版规范自2002年4月1日实施以来到2015年9月1日已经13年零5个月,这版规范是我国规范体系改革以后的第一版规范。2002版规范是顺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依据原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3 一、新规范修订概况过程控制”16字方针制定的。该规范发布实施十几年来,正是我国工程建设的高峰期,而混凝土结构工程又正是我国工程建设中量最大的结构形式,因此保证我国施工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作用。 但随着建筑业的持续发展和建筑市场形势的变化,2002版规范在许多方面已不能很好的满足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比如:与验收无关的过程控制内容;新技术的发展如新型装配式结

3、构、混合结构的验收需完善;材料、产品相关规范的更新;与之相配套的规范的修订等等。因此,为适应发展的需要,对2002版规范必须进行全面修订。n1.2 修订的基本原则 修订工作在“传承、完善、提高”的指导思想下,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借鉴国外及国际先进标准的基础上修订,修订基本原则如下:u1、明确适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他行业,充分体现通用标准的特点。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要对象,兼顾其他行业的需要,与相关标准合理4 一、新规范修订概况衔接。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关系。 u

4、2、加强过程控制。强化进场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把好进场材料的质量关;强化施工检验批的验收和重要的过程控制的验收;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施工过程主要依托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的落实。u3、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加强完善结构实体检验相关规定,合理处理结构验收和过程控制验收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将实体结构检验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手段。u 4、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进一步具体化。u5、协调各种偏差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在调研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各类偏差限值,包括模板、现浇结构及预制构件的尺寸偏差等。5 u 6、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及工

5、程技术发展的新形势,适当提高验收标准,从粗放走向集约。u 7、鼓励质量稳定的优质产品进入工程现场。在确保进场材料质量不降低合格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获得认证产品等优质产品的检验批容量限值。u 8、规范不合格检验批容量的处理程序。工程施工中包括进场材料及施工检验批不合格情况是难免的,给出合理的出路和明确的处理程序。u 9、条文制定时既考虑其技术和管理的先进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考虑了社会实际环境,体现规范对行业发展现实的适应性。n 1.3修订过程u 修订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至7月1日在北京召开,由22家单位27人组成修订组,同时聘请了5名业界资深专家作为修订组技术顾问

6、。就修订工作大纲、主要技术问题、修订工作规则和修订进度计划进行了讨论,并成立了专题工作组,分别对相关章节进行研究和修订工作。一、新规范修订概况6 u 修订过程中共召开大小会议39次,其中修订组全体会议6次,各类专题会议30次,征求意见会议3次。认真总结了2002版规范实施以来的工程实践经验及问题和不足,完成了现浇混凝土构件尺寸偏差调查、混凝土强度不同检测方法对比等专题试验研究,对“回弹-取芯法”等重要新增条文进行了工程试用验证。u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于2013年2月5日正式发出,共收到105家单位918条反馈意见。修订组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逐一处理并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u 送审稿审查会议与20

7、13年10月1516日在北京召开,经审查修改后于2013年11月底完成报批稿。u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5号,正式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一、新规范修订概况7 u 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同时废止。自2015年9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应按新规范进行验收。u 新规范的修订从修订成立至批准发布前后

8、经历了三年半的时间,除对一些技术问题的处理需认真研究和试验验证外,主要还由于相关规范修订需协调一致。u住建部公告主要明确了l 新规范的名称和编号;l 新规范的执行日期;l 新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一、新规范修订概况8 n 2.1 新规范的主要内容:u 新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共10章,章的内容与2002版规范没有任何变化;u 本规范正文共有24小节、14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9条。与2002规范2011年局部修订版相比,减少了2小节,条文增加了12条,强制性条文减少

9、了6条,附录增加了1个。n 2.2 新规范的适用范围u 1、用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l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不包括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验评分离、强化验收、过程控制、完善手段”的16字方针,02版二、新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9 规范就是根据这个原则制定的。旨在统一国家验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发挥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主动性。2011年又发布实施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全面规定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必须遵循的管理、技术及工艺要求,充分体现了“验评分离”的原则。施工规范管过程

10、控制,验收规范重点强化施工质量的验收。u 2、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l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包括现浇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l 本规范所指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范围基本一致。l 对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虽然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有所不同,但验收仍可按本规范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当针对轻骨料混凝土及特殊混凝土的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有特殊验收要求时,尚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二、新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0 l 对于地基与基础分部

11、工程中的混凝土基础子分部工程,以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的型钢、钢管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其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等分项工程的验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在02版规范对地下结构的验收没有明确是否适用本规范,本次修订明确了地下混凝土结构的验收也适用本规范。l 本规范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通用标准,各类结构中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均可适用本标准或作为参考。l 本规范是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应严格遵守。工程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企业标准、施工合同、施工技术方案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当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时,验收时应以工程技术文件为准。n 3、混凝

12、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新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1 u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是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性规范,是各类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基础和依据,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守该标准的相关规定。u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筋等),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有施工过程质量验收内容(如混凝土强度评定等),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的,应

13、遵照本规范规定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的,应按照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如现浇空心楼盖中芯模安装的位置及尺寸偏差应符合现浇空心楼盖技术规程JGJ/T268-2012的规定。对于本规范不再包括的施工过程验收的质量控制要求,(如模板的设计、制作,混凝土浇筑过程质量等),可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二、新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2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1 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u 1 明确了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规范3.0.1条进一步明确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由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6个分项工程组成。取消了原规范3.0.2条“混凝土结构

14、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的规定。这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完全一致,体现规范之间的协调一致。u 2 增加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 规范3.0.6条从“给出路”的原则规定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原则:l 第1款规定了通过进场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退出现场,不得用于工程中,对退场的材料或产品应有完整记录。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13 l 第2款规定了混凝土浇筑前出现的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具备返工、返修的条

15、件,允许返工返修后重新验收。l 第3款规定了混凝土浇筑后出现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具备返修条件的项目,允许返修后再重新验收;不具备返修条件的项目,应按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进行让步验收。l 需要说明的是:不管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再验收时一定要严格检查抽样检验结果及不合格检验批的有关记录,确保不合格的检验批完全得到处理。n 3.2 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的基本规定 规范3.0.7条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的规定。u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进场检验中的抽样检验是必须进行的工作,然而不分质量优劣必须100%的按批次抽样检验的做法,不仅造成了大量

16、检验工作,同时推高了质量控制的社会成本。在充分考虑我国工程环境实际情况下,对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验收合格的产品做出了允许扩大检验批容量的规定。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4 u 检验批容量的扩大意味着符合规定的进场材料抽检批次成倍减少,或有效减小进场验收成本,并促进施工单位优先选择优质产品,同时对促进生产单位提高产品质量具有积极意义。l 获得认证的产品,意味着其产品的生产设备、人员配备、质量管理等环节对质量控制的有效性,是有关认证机构针对该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担保。产品获得认证后,认证机构还会定期对厂家的生产及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其产品质量可认为是稳定且有保证的。l

17、 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同样体现了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但必须是同来源、同一产品和一次检验合格。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也只能扩大一倍。l 但无论是获得认证的产品,还是连续三次检验均一次合格的产品,扩大检验批容量后,若出现检验批不合格的情况,则应恢复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且该产品在此工程项目中不得再次按本规定扩大检验批容量。 目前我国有三类认证,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产品认证又分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5 3C认证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在建筑工程中只有少量的产品需要3C认证,如安全玻璃、防冻剂、陶瓷砖、防火砖、电气材料产品、消防产品等,其他大部分材料和产品基

18、本都是自愿性认证。这里所指的认证是指产品自愿性认证。l 考虑到规范首次纳入,目前建筑结构工程适用本条的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l 执行本条规定在制定产品进场抽样检验计划时,应先按正常情况下检验要求划分检验批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放宽条件时再调整抽样检验计划。n 3.3 增加了材料进场合并验收的规定 规范3.0.8条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u 本条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19、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4条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6 规定,对规模较小的多个单位工程或用量较少的材料,允许将多个单位工程使用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共同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增加此规定后,可避免由于单位工程规模较小或材料用量较少而出现的多次重复验收的情况。改变了以往按照单位工程实施材料进场验收的要求,既不降低检验效果,又可以有效地减少检验成本。u 执行本条规定关键要掌握“同一工程项目、包含多个单位工程”、且“同期施工”、“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几个关键词。对需要合并验收的材料与构配件,应在相关抽样检验计划中事先明确列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确定的检测方案进行抽

20、样检验。n 3.4 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 根据规范修订原则,将施工过程中一般性的质量控制内容依托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落实。在该规范中有关模板拆除的内容已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故本规范不再保留模板拆除内容。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模板拆除规定: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8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9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5 增加了编制模板施工方案要求 及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论证的规定u 模板工程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支设,施工方案与模板工程的施工质量密切相关,规范4.1.1条增加了编制施工方案的规定。l 施工方案是施工

21、单位根据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特点编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比标准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l 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可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本规范多处条款将施工方案作为验收的依据,同时也是责任追究的依据。u 根据国内工程实践经验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规定,提出了爬升式模板、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支架等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的规定,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通过专门的审查可降低技术质量风险。20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l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

22、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l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l 其中: 爬升式模板是指滑模、爬模和顶升模架系统等; 工具式模板是指整装、整拆式周转使用的大模板、台模、飞模等; 高大模板是指支模高度超过8m、支模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超过15kN/m2、施工线荷载超过20kN/m的模板及支架工程。n 3.6 增加了模板及支架材料进场检验规定u 模板工程虽然是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结构,且不参与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但其施工质量直接决定混凝土结构的成型质量和施工安全。因此,规范4.2.1条增加了抽检模板及支架材料外

23、观、规格、尺寸的规定,并要求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u 本条模板及支架材料指的是搭设模板及支架所用的各种板材、木方、管材、21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构配件、连接件、调节件等广义的材料。u 材料的技术指标主要是指模板、支架及构配件的材质、规格、尺寸及力学性能等。对其质量的判定依据主要是国家现行标准,对其规格、尺寸等的判定依据则除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外,还应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u 目前常用的模板及支架材料种类繁多,其规格尺寸、材质和力学性能各异,且周转重复使用,其中部分材料、构配件的材质、规格尺寸、力学性能等可能不符合要求,给模板及支架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留下隐患,甚至酿成事故,故

24、本条将模板及支架材料列为验收内容。u 由于现实中模板及支架材料的制作、租赁、周转使用等情况非常复杂,既有新出厂的,也有经多次使用的,有很多都是新旧混在一起。支架材料中的钢管、连接件情况更为复杂,有的出厂时就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所以本条执行起来难度非常大。u 针对现实情况本人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l 1、加强对材料的外观、规格尺寸的检查。对钢管、木方、板材、扣件外观22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检查主要检查新旧程度、锈蚀情况、防腐情况等。 规格尺寸主要包括板材的厚度、平整度,木方材的断面尺寸、平直度,支架杆件的直径、壁厚,连接件的规格、尺寸、重量、外观缺陷等。检查时应新旧分批检查,不应新旧混批检查

25、。当抽样检查发现问题时,应加大抽样数量直至全数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剔除,不得使用。l 2、对租赁使用的材料除对外观检查外,重点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出租单位的资质、信用等。l 3、对新购成品或委托加工的新模板及支架材料,除对外观、规格尺寸检查外,必须核对质量证明文件,对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委托加工文件的要求进行核查。l 4、抽样检查的数量和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3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液

26、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等。 上述规范和规程有的目前正在修订,执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新版本的发布信息。 l 5、尽量使用新型模板及支架材料 现实工程中有许多经常使用的模板及支架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如扣件式脚手架钢管,壁厚几乎没有符合标准的,木方大部分规格达不到要求,许多胶合板质量非常差,不利于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要求,而大量使用24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木方和质量很次胶合板,现场锯切拼装的生产方式导致产生较多的建筑垃圾,不利于

27、绿色施工。施工中应尽量选用新型、定型化、标准化的新型模板及支架材料,以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n 3.7 完善了钢筋隐蔽验收的规定 规范5.1.1条对比02规范5.1.2条隐蔽验收的内容增加了搭接长度、锚固方式、锚固长度,箍筋、横向钢筋的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等几项内容。u 主要是根据近年的震害调查及工程实际中对这些内容不太重视的问题而增加的要求。u 锚固是钢筋受力的基础,箍筋的位置与弯钩同样也是箍筋在混凝土构件中发挥作用的前提,在施工中必须认真落实。u 根据统一标准关于检验结果可以重复利用的规定,钢筋安装的检验批验收可以与隐蔽工程验收合并进行,检查数据共用,分别填写

28、不同表格即可。25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8 增加了成型钢筋的进场验收规定u 成型钢筋是近年来的新生事物,符合我国标准化、专业化、机械化、工厂化的产业化发展方向,对于减少现场建筑垃圾、节约材料资源和能源的绿色施工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也体现了及时将新技术纳入规范、推进新技术更好的发展导向,规范5.2.2条增加了成型钢筋的验收规定。u 根据成型钢筋应用的实际情况,本条规定了成型钢筋进场抽样检验规定。u 本条规定的成型钢筋是指按产品标准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JG/T226-2008生产的产品,成型钢筋的类型包括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等。u 作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型钢筋在工地进场

29、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进场检验。u 成型钢筋加工企业在采购原材钢筋时已进行相关检验并证明合格,且钢筋加工过程仅为普通截断、弯折及连接组合(包括机械连接、焊接、绑扎等),则成型钢筋中钢筋材料的力学性能不会改变,此种情况下似乎没有再次检验力学性能、重量偏差的必要。但在成型钢筋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小规模作坊式生26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产的钢筋场外加工,其规模小、设备自动化程度低,钢筋调直过程中“瘦身”现象时有发生,此种情况下又必须通过进场复验予以识别。过多的检验项目、检验环节会降低成型钢筋的经济性、方便性,不利于成型钢筋的发展,而减少检验项目又要考虑如何避免鱼目混珠的问题。根据目前我国成型钢筋的应用

30、实际情况,成型钢筋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抽检,并通过核查检验报告来确认成型钢筋的性能合格。本条执行与检查要点如下:l 1、对由热轧钢筋组成的成型钢筋。由于原材料热轧钢筋为国家规定的许可产品,且生产具有一定的规模,故在满足条件下对成型钢筋进场验收适当放宽。考虑到重量偏差是成型钢筋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最主要质量问题, 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加工过程,并能提供该批成型钢筋原材料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只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此时成型钢筋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为产品合格证、产品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成型钢筋所用原材料的第三方检验报告,第三方检验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27 三、新规

31、范修订内容解读l 2、冷加工钢筋组成的成型钢筋。冷加工钢筋生产过程的设备技术水平、规模普遍低于热轧钢筋,且多改变原材料的直径与外型,故不予放宽。 对冷加工钢筋组成的成型钢筋或由热轧钢筋组成的成型钢筋不满足上述条件(驻厂监督、原材料第三方检验报告)时,进场时应按本条规定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重量偏差检验。此时成型钢筋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为产品合格证、产品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报告。对成型钢筋的生产企业,成型钢筋所用的原材料钢筋,仍应按照本规范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其报告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存档备查。 对于钢筋焊接网,材料进场还需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应用技术规程JGJ1

32、14的有关规定检验弯曲、抗剪等项目。l 3、本条规定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其检验批量不应大于30t。同一来源指成型钢筋加工所用钢筋为同一企业生产。根据本规范5.1.2条的相关规定,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成型钢筋或连续28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可扩大至不大于60t。应注意检验批量扩大的规定也适应于本规范3.0.8条关于“同一工程项目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的规定。l4、当每车进场的成型钢筋包括不同类型时,可将多车的同类型成型钢筋合并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成型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

33、一次进场的成型钢筋处理。l5、本条(5.2.2条)规定每批不同牌号、不同规格均应抽取至少1个钢筋试件进行检验,试件总数不应少于3个。当同批成型钢筋为相同牌号、规格时,应抽取3个试件;当同批成型钢筋不同牌号、规格时,每种钢筋牌号、规格均应抽取1个钢筋试件,且总数不应少于3个;l 考虑到钢筋试件抽取的随机性,每批抽取时应在不同的成型钢筋上抽取,成型钢筋截取试件后可采取搭接、焊接的方式进行修补。当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时,每批中抽取的试件应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进行力学性能检验,试件截取长度应满足两种试验要求。29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9 修改了对抗震钢筋要求的表述 规

34、范5.2.3条为强制性条文u 新规范【条文】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 ,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u 老规范【条文】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

35、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 30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u 对照新、老规范条文,老规范条文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抗震等级和钢筋的级别都是由设计确定的,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让施工单位执行这条规定而又要增加成本,设计责任不明确而让施工方承担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本次修订修改了表述,强调了“按抗震等级设计的前提条件。u 对于抗震结构,钢筋的延伸率非常重要:l 本条要求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简称强屈比)不应小于1.25 ,是要求钢筋具有足够的延伸率;l 要求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简

36、称超强比)不应大于1.30,是不希望钢筋超强过多。钢筋的强度与延伸率是一对矛盾,强度提高,延伸性能必然会降低,这也是国内一些专家不提倡使用强度很高的钢筋的原因。l 根据汶川震害的调查,发现许多倒塌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钢筋多为脆性断裂。我国是多地震国家,因此必须十分重视钢筋的延伸性能。l 我国生产的带“E”的钢筋是经专门研究、专门生产、高延伸性、高保证率的抗震钢筋。31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10 给出盘条钢筋调直及预防“瘦身”的规定,取消了人工时效的要求u 【条文】5.3.4 盘条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其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合表

37、5.3.4的规定。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2 重量偏差应按正式计算: = 式中: 重量偏差(%); Wd -3个调直钢筋试件的实际重量之和(kg); W0 钢筋理论重量(kg),取每米理论重量(kg)与3个调直钢筋试件长度之 和(m)的乘积。 3 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并与长度方向垂直,其长度不应小于500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mm和1g。32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u 检查数量:同一设备加工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每批见证抽取3个试件。u 采用无延

38、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u 取消了原规范对钢筋试件进行人工时效处理(沸煮60min)的规定。表5.3.4 盘卷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要求钢筋牌号钢筋牌号断后伸长率断后伸长率A(%)重量偏差重量偏差(%)直径6mm12mm直径14mm16mmHPB300 21 -10-HRB335、HRBF335 16 - 8 -6HRB400、HRBF400 15RRB400 13HRB500、HRBF500 14 注: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直径。33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11 增加了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接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中截取规定 【条文】5.

39、4.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时,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接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中截取。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u 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u 区别于工艺检验,连接接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中截取,不得制作模拟试件;u 截取试件的部位可选择便于操作的部位;u 试件截取后可用搭接绑扎或搭接焊接的方法进行修补;u 对试件选取的要求:随机抽取、分布均匀、有代表性。34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12 增加了钢筋机械连接螺纹接头拧

40、紧扭矩和挤压接头压痕直径验收规定u 【条文】5.4.3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螺纹接头应检验拧紧扭矩值,挤压接头应量测压痕直径,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相关规定。u 1 机械连接螺纹接头的拧紧扭矩操作控制直接影响接头性能,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规定应进行如下检查:l 直螺纹接头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装接头时可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顶紧。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 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矩,拧紧扭矩值应符合下表规定:直螺纹接头安装时的最小拧紧扭矩值钢筋直径钢筋直径(mm)(mm)1616181

41、82020222225252828323236364040拧紧扭矩(Nm)10020026032036035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u 2、 机械连接挤压接头的压痕直径操作控制直接影响接头性能,是钢筋机械连接施工操作过程中的重要技术参数。挤压接头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端部不得有局部弯曲,不得有严重锈蚀和附着物; 钢筋端部应有检查插入套筒深度的明显标记,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点不宜超过10mm; 挤压应从套筒中央开始,依次向两端挤压,压痕直径的波动范围应控制在供应商认定的允许波动范围内,并提供的专用量规进行检验; 挤压后的套筒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u 机械连接接头的验收按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

42、接技术规程JGJ107执行。n 3.13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u 无粘结预应力筋在其使用年限内完全依靠端部锚具将应力传递给混凝土构件,如果锚具失效预应力将完全失效。因此,规范6.2.4条规定“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进行防水性能检验的规定。u 本条中的“三a、三b类环境”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36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GB50010第3.5.2条的规定,其中的三a环境是“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变动区环境;受除冰盐影响环境及海风环境”,三b环境是“盐渍土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及海岸环境”。u 国内外的工程经验表明,对处于三a、

43、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锚固系统,采用全封闭体系可有效保证其耐久性。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规定,要求对全封闭体系进行不透水试验,试验时采用组装后的张拉端、固定端及中间连接部位在不小于10kP的静水压力下,保持24h不透水。对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锚具系统抽取3套进行检验。n 3.14 提高了对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孔道灌浆质量的验收要求 后张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孔道灌浆质量要求高、质量控制难度大,也是保证预应力有效的关键工序。孔道灌浆质量不仅取决于技术和工艺,灌浆料的质量更是关键因素。因此本规范6.5.2条在02规范的基础上提高了对灌浆用水泥浆的要求。u 3h3h自

44、由泌水率宜为自由泌水率宜为0 0,且不应大于,且不应大于1%1%,泌水应在,泌水应在24h24h内全部被水泥浆吸收。内全部被水泥浆吸收。37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水泥浆中水的泌出往往造成孔道内的空腔,会引起预应力筋的腐蚀。1%左右的泌水一般可被水泥浆吸收,因此应按本条规定严格控制水泥浆的泌水率。u 水泥浆中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水泥重量的水泥浆中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水泥重量的0.06%0.06%。 水泥浆中氯离子会腐蚀预应力筋,而预应力筋对腐蚀非常敏感,故水泥和外加剂中均不得含有对预应力筋有害的化学成分,特别是氯离子的含量需严加控制,计算水泥浆中的氯离子含量时,应包含水、水泥、掺合料及骨料中的氯

45、离子。u 采用普通灌浆工艺时,采用普通灌浆工艺时,24h24h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6%6%;采用真空灌浆工艺时,;采用真空灌浆工艺时,24h24h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3%3%。 水泥浆的适度膨胀有利于提高灌浆密实性、提高灌浆饱满度,但过度的膨胀可能造成孔道破损,反而影响预应力工程质量,故应控制其膨胀率。本规范要求用自由膨胀率进行控制,并考虑普通灌浆工艺和真空灌浆工艺的差异。 预应力混凝土孔道灌浆之前应根据水泥浆的性能要求选用水泥、外加剂等材料,根据设计的配合比进行氯离子含量计算,符合要求后进行配合比试验,38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确定水泥浆的配合比,水泥浆的配

46、合比性能试验报告应明确给出各组成成分、浆体的泌水率、膨胀率等性能指标,各项指标应符合本条规定。在灌浆施工前应保证所用材料与配合比报告中的材料一致。n 3.15 增加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检验批的划分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龄期可按设计规定的龄期的规定。 u【条文】7.1.1 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划分同一检验批的混凝土,其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应采用28d或设计规定龄期的标准养护试件。u 分析:l 混凝土强度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力学性能指标,应按GB/T 50107标准评定。l 规范首次规定,划分检验

47、批的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这是考虑: 施工时间过长,施工条件变化的可能性增大,不易保证检验批划分的4个基本条件(原材料、生产工艺、配合比、龄期基本相同)。39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做出此项规定是使同批混凝土质量更接近,提高评定结果的准确性。l 规范首次增加了标准养护试件可以采用设计规定龄期。 对大体积混凝土、大掺量掺合料混凝土可以利用后期强度开了口子。3.16 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u 02规范对预拌混凝土没有提及,但近10年来预拌混凝土在大中城市已广泛使用,但对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在实践中操作各有相同。本规范强调了预拌混凝土的产品特性,7.3.1条规定进

48、场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验收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时专项检验为主。u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对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还包括本规范第7.1.5条规定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由于混凝土的强度试验需要一定的龄期,强度报告可以在达到确定 40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混凝土强度龄期后提供。u 除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外,尚应按本节有关规定对预拌混凝土进行其他性能检验。u 预拌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参照本规范有关规定由生产企业进行检验,其检验报告在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可

49、不提供,但应在生产企业存档备查。u 本条规定是最低要求,与生产企业订合同时必须不低于这些要求,但可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合同中载明,作为验收的依据。n 3.17 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混凝土的基本性能验收要求u 混凝土验收在工程实践中普遍存在只重视强度指标,轻视其他性能指标的现象,并由此造成了诸多混凝土结构质量问题。对于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有必要全面了解其性能,本规范7.1.5条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混凝土生产单位应提供基本性能试验报告”的规定。u 按照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普41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

50、B/T50081、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涉及混凝土基本性能的参数主要有稠度(包括坍落度、坍落扩张度和维勃稠度等)、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与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抗压强度、轴心抗压强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抗折强度、抗冻(慢冻、快冻、盐冻)、动弹性模量、抗水渗透(渗水高度、渗水等级)、抗氯离子渗透(RCM法、电通量法)、收缩(非接触法、接触法)、早期抗裂、受压徐变、碳化、混凝土中钢筋锈蚀、抗压疲劳变形、抗硫酸盐侵蚀和碱-骨料反应等众多指标。u 本条要求的大批量、连续生产是指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量为2000m3以上。此

51、时混凝土在浇筑前,其生产企业应提供稠度、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等基本性能;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提供其他性能试验报告。模拟产品型式检验要求,但目前只要求上述性能试验报告可由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或第三方提供。42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18 增加了水泥进场验收“凝结时间”检验规定u 【条文】7.2.1(本条为强条)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 、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

52、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的抽样数量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u解读:l本条是强条,必须严格执行。l进场检验指标3项: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凝结时间是这次修订增加的内容。43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19 删除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验收规定 配合比设计为混凝土施工的过程控制技术要点,在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GB50666中已有详细规定,考虑规范间的协调,且混凝土各项验收指标已能达到质量目标控制要求,本规范删除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有关内容。配合比设计技术资料不再作为验收的内容,而只作为备查资料。但在首次使用的

53、混凝土开盘鉴定中,仍要核查配合比相关资料,主要目的是确认与配合比设计的吻合性。n3.20 增加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严重缺陷处理应经设计确认的规定 混凝土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这样的缺陷一经发现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在02版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本规范8.2.1条、8.3.1条增加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设计单位认可后处理”的规定。44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u新、老规范条文对照:l 02规范8

54、.2.1(强条)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l 新规范8.2.1条文(非强条)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l 02规范8.3.1(强条)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

55、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l 新规范8.3.1(非强条) 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45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3.21 完善了现浇结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验收规定 规范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对混凝土结构各类构件尺寸偏差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得了大量的实测数据,并考虑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已增加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际情况,规范表8.3.2对原02版规范表8.3.2-1进行了局部修改:项目项目允许偏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检验方法轴线位置基础(整体基础)15钢尺检查经纬仪及尺量独立基础10经纬仪及尺量墙、柱、梁(柱、墙、梁)8尺量剪力墙(取消)5

56、取消此项内容垂直度层高5m(6m)8(10)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经纬仪或吊线、尺量5m(6m)10(12)全高(H)全高(H)300mH/1000且30H/30000+20经纬仪、钢尺检查经纬仪、尺量全高(H)300mH/10000且8046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项目项目允许偏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标高层高1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水准仪或拉线、尺量全高30截面尺寸截面尺寸(取消)+8,-5钢尺检查基础+15,-10尺量柱、梁、板、墙+10,-5尺量楼梯相邻踏步高差6尺量电梯井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中心位置+25, 0(10)钢尺检查尺量井筒全高(H)垂直度长、宽尺寸H/100

57、0且30(+25, 0)经纬仪、钢尺检查尺量表面平整度82m靠尺和塞尺检查2m靠尺和塞尺量测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预埋件(预埋板)10(10)钢尺检查尺量预埋螺栓5(5)预埋管3(5)其他10预留洞、(孔)中心线位置15(15)钢尺检查(尺量)47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新规范表8.3.3与02规范表8.3.2-2现浇设备基础的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对比:表中的上9项内容检查项目和允许偏差数值与新规范无变化。48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项目项目允许偏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检验方法预埋地脚螺栓(增加2项内容)中心位置2尺量标高(顶部)顶标高+20, 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尺量)中心距2钢尺检查

58、(尺量)垂直度5吊线、尺量预埋地脚螺栓孔(增加1项内容)中心线位置10钢尺检查(尺量)截面尺寸+20, 0尺量深度+20, 0钢尺检查(尺量)孔垂直度(垂直度)10h/100且10 吊线、钢尺检查吊线、尺量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1、2两项对调位置)标高+20,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尺量)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尺量)带槽锚板平整度5钢尺、塞尺检查(量测)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2钢尺、塞尺检查(量测)49 n 3.22 完善了预制构件验收规定u 由于02规范修订时,我国预制构件的应用基本处于低潮期,规范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没有明显的显示出来。如:l 1、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控制与验

59、收要求不明确。l 2、02规范第9.1.1条规定“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为强制性条文,而第9.3.1条的结构性能检验具体规定中又提出了“不作结构性能检验”的情况。条文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对结构性能检验的规定,没有明确指明是适用于“出厂”还是“进场”。l 3、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规定缺失。近几年由于国家推行预制装配式建造,预制装配式结构特别是预制装配式住宅建筑越来越多,但这一轮的预制装配式技术比上世纪70年代装配式结构在材料、技术和工艺上有很大的不同,无论在构件生产与安装的精度上,还是在施工工艺、连接方式上都有很多创新,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50

60、 如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新型预埋吊件等的验收是原规范都没有的内容。l 4、装配式结构工程验收地位不明确。02规范第3.0.2条规定,装配式结构既可能是分项工程,也可能是子分部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验收的混乱。u 本次规范修订从解决上述问题的角度出发,全面梳理了相关验收规定。根据本规范3.0.3条,装配式结构作为混凝土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的验收包括预制构件进场、预制构件安装以及安装现场钢筋、构件连接等内容。对于装配式结构现场施工中涉及的其他施工内容,可分别纳入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等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于以预制构件为主的单层工业厂房、停车楼等工程,其混凝土子分部工

61、程仅由装配式分项工程组成。u 本章的预制构件包括在专业企业生产和总承包单位制作的构件。对于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本规范规定其作为“产品”进行进场验收,不再对专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出厂验收提出要求,具体的要求应符合国家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51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现行有关标准(包括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可参照本规范其他各章相关规定执行。u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本规范发布后还没有施行,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取消了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今后所有符合工商注册规定的企业理论上都可以生产预制构件,这显然是不可以的。这有待于下次规范修订才能有针对

62、性做出规定。u 本规范规定的“专业企业生产”指由与总承包单位不同的企业法人生产。对于取消资质后的行业管理,目前行业协会与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都在讨论应对方案。虽然取消专业资质,但不可能什么性质的企业都能生产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还是要符合相应法律法规与行业管理政策的规定。u 本规范9.2.1条规定:“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u 本条对预制构件的质量提出了基本要求。对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书、混凝土强度检验52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预制构件的钢筋、混凝土原材料、预应力材料、预埋件等

63、均应参照本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其检验报告在预制构件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构件生产企业存档保留,以便需要时查阅。按本规范第9.2.2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还应包括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关键验收记录。u 对总承包单位制作的预制构件,没有“进场”的验收环节,其材料和制作质量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对构件的验收方式为检查构件制作中的质量验收记录。n3.23 明确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u 根据建设工程工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

64、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要求,本规范第9.2.2条对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提出了结构性能检验基本要求。53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u 预制构件作为一个半成品,其生产过程与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管方式不同,一般没有监理(或建设方代表)参与监督。在目前的社会、行业现实状况下 ,仅核对预制构件外观而不进行性能检验(或无法进行检验而又不采取相应措施),缺少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符合设计或标准的要求。u 预制构件进场的结构性能检验是本次规范修订的一个重点内容,解决了三个主要问题:提出了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在进场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基本要求;提出了什么构件做、怎

65、样做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少做、免做的规定;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提出了加强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具体分解如下:l 1、结构性能检验基本要求 考虑构件特点及加载检验条件,本条仅提出了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常见的有预制梁、预制板、预制楼梯等。 对于其他的预制构件,如常用的墙板、预制柱,由于很难通过结构性能检验确定构件的受力性能,因此规范规定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进场时54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此类构件如需检验,需要设计提出详细的检验要求和试验加载方法。 对于用于叠合板、叠合梁的梁板类受弯构件(叠合底板、叠合底梁),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的方式应

66、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工程中,叠合梁的预制底梁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加载试验;钢筋混凝土叠合板的底板由于其刚度较小,且板类构件承载力与混凝土强度的相关性不大,一般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的底板可根据情况仅做抗裂性能检验。l 2、如何做结构性能检验 结构性能检验通常应在构件进场时进行,但考虑检验方便,工程中多在各方参与下在预制构件生产场地进行。 对多个工程共同使用的同类型预制构件,也可在多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共同见证下共同委托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其结果对多个工程共同有效。55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对大型构件及有可靠应用经验的构件,可只进行裂缝宽度、抗裂和挠度检验。大型构件一般指跨度大于

67、18m的构件;可靠应用经验指该单位生产的标准构件在其他工程已多次使用,如预制楼梯、预制空心板、预制双T板等。 对使用数量较少的构件,当能提供可靠依据时,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使用数量较少一般指数量在50件以内,近期完成的合格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可作为可靠依据。 规范附录B给出了受弯预制构件的抗裂、变形及承载力性能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 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验。 结构性能检验的检验荷载应根据规范附录B及相关规范的规定通过计算确定。结构性能检验的目的是检验构件实际生产质量,检验荷载应根据

68、实际配筋、混凝土强度计算,具体计算取材料的强度设计值。还可按照设计允许56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荷载作为试验荷载进行检验,一般不做破坏性试验。l 3、对于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构件,可通过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驻厂监督生产的方式代替,此时构件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应经监督代表确认。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预制构件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间距及混凝土强度、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进行实体检验,具体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构件生产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应制定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

69、机构完成。 实体检验宜采用非破损方法,也可采用破损方法(如对钢筋规格有怀疑时),非破损方法应采用专业仪器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7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检查数量可根据工程情况由各方商定。一般情况下,可为不超过1000件同类型预制构件为一批,每批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 检查方法可参考规范附录D、附录E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所有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进场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宜增加生产过程检查文件,如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等。综上所述,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验收流程如下图示:58否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预制构件进场验收梁板类受弯构件或其他设计专门要

70、求的构件使用数量较少或设计允许不做检验的叠合底梁、底板不做结构性能检验是否是施工或监理单位代表驻厂监造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检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进场验收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混凝土强度报告)、结构性能检验报告进行预制构件实体检验(受力钢筋数量、规格、间距及混凝土强度、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否进场验收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混凝土强度报告、生产过程关键验收记录)、结构实体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混凝土强度报告、经驻厂代表确认的生产过程关键验收记录)59是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24 增加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隐蔽验收规定u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需要后浇混凝土施工

71、时,同样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规范9.1.1条补充了这部分内容。u 本条规定的验收内容涉及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及采用叠合构件的装配整体式结构,故将此内容列为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提出。本条提出的隐蔽工程反映钢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后浇混凝土处的钢筋既包括预制构件外伸(预留)的钢筋,也包括后浇混凝土中设置的纵向钢筋和箍筋,其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等;预埋件、预留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预制构件及已施工现浇结构粗糙面、键槽直接影响混凝土的传力,是本条特别强

72、调的隐蔽工程验收内容。u 对于装配式结构现场施工中涉及的钢筋、预应力内容,应按本规范第5章、第6章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60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n 3.25完善了预制构件尺寸偏差的验收规定 结合国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的发展,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后,规范9.2.7条对预制构件尺寸的偏差做了较大的调整,细化了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偏差数值要求。给出了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和构件上的预留孔、预留洞、预埋件、预留插筋、键槽位置偏差和基本要求。调整了具体指标,增加了预留插筋、键槽等内容。如根据具体工程要求设计提出高于本条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执行。新、老规范对照表n 3.26 完善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

73、接施工的验收规定u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套筒灌浆连接技术是近年来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形成的新技术,已成为装配式结构的主要连接方式。规范9.3.2条增加了套筒灌浆连接的验收规定。u 混凝土构件中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的有关规定确定。61 u 具体验收内容有8项:l型式检验报告核查;l 灌浆套筒进厂(场)验收;l 灌浆料进场验收;l 接头工艺检验;l 灌浆套筒进厂(场)接头力学性能检验;l 预制构件进场验收;l灌浆施工中灌浆按批检验;l灌浆质量检验。u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当灌浆套筒埋入预制构件时,25项检验内容(即:灌浆套筒、

74、灌浆进场验收,接头工艺检验,套筒进场力学性能检验)应在预制构件生产前或生产过程中进行。u为避免重复检验,现场安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部分监督及检验工作向前延伸到构件生产单位。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62 u第4、5项(接头工艺检验,套筒进场力学性能检验)检验的接头试件可在预制构件生产地点制作,并宜由灌浆施工单位(队伍)完成。u如工艺检验在构件生产地点完成,而接头不是由现场灌浆施工单位(队伍)制作完成,则在现场灌浆前应再次进行一次工艺检验。u 根据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的规定将上述8项验收内容分别说明如下:l 1、型式检验报告核查。工程应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由

75、接头提供单位提交所有规格接头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验收时应核查下列内容: (1)拟在工程中应用的各种钢筋强度级别、各种直径对应的型式检验报告进行核查。各种规格的报告应齐全;报告应合格有效;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63 (2)型式检验报告送检单位与现场接头提供单位应一致; (3)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接头类型,灌浆套筒规格、级别、尺寸,灌浆料型号与现场使用的产品应一致; (4)型式检验报告应在4年有效期内,可按灌浆套筒进厂(场)验收日期确定; (5)报告内容应包括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附录A规定的所有内容。 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时,如匹配使用生产单位提供的灌浆套筒与灌浆料,则

76、可将接头提供单位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对于未获得有效型式检验报告的灌浆套筒与灌浆料,不得用于工程,以免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接头提供单位为提供技术和有效型式检验报告,并销售灌浆套筒、灌浆料的单位。如由施工单位独立采购灌浆套筒、灌浆料进行工程应用,此时施工单位即为接头提供单位,施工前应按该规程要求完成所有规格钢筋的型式检验。施工中不得更换灌浆套筒、灌浆料,否则应重新进行接头型式检验、灌浆套筒与灌浆料进场检验、接头工艺检验。核查内容在施工前及工程验收时均应进行。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64 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可为接头提供单位盖章的报告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可为接头提供单位盖章

77、的报告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处。处。l 2、灌浆套筒进厂、灌浆套筒进厂(场场)外观质量、标识和尺寸偏差验收。外观质量、标识和尺寸偏差验收。灌浆套筒进厂灌浆套筒进厂(场场)时,按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不超过时,按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不超过1000个灌浆套筒为一批,每批随个灌浆套筒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机抽取10个灌浆套筒检验外观质量、标识和尺寸偏差,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个灌浆套筒检验外观质量、标识和尺寸偏差,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及以下规定:及以下规定: (1) 灌浆套筒灌浆端最小直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径的差值不宜小于下表的灌浆

78、套筒灌浆端最小直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径的差值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数值。规定数值。灌浆套筒灌浆段最小内径尺寸要求表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钢筋直径钢筋直径套筒灌浆段最小内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差套筒灌浆段最小内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差最小值最小值(mm)(mm)12251028401565应 (2)灌浆连接端用于钢筋锚固的深度不宜小于插入钢筋公称直径的8倍。 考虑灌浆套筒大多预埋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故规定为构件生产企业进厂为主,施工现场进场为辅。同一批号按原材料、炉(批)号为划分依据。对灌浆套筒单侧灌浆连接端锚固深度小于插入钢筋直径的8倍的情况,可采用型式检验报告确定的灌浆套筒长度及企业标准作为此批检验内容的

79、验收依据。l 3、灌浆料进场验收。灌浆料进场时,应按同一成分、同一批号的灌浆料,不超过50t的灌浆料为一批,每批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套筒灌浆料JG/T408的有关规定随机抽取灌浆料制作试件,对灌浆料拌合物30min流动度、泌水率及3d抗压强度、28d抗压强度、3h竖向膨胀率、24h与3h竖向膨胀率差值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下表1、表2、表3的规定。表1 灌浆料抗压强度要求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时间(龄期)抗压强度(N/mm2)1d353d6028d8566 表2 灌浆料竖向膨胀率要求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项目项目竖向膨胀率竖向膨胀率(%)(%)3h0.0224h与3h差值0.020.5

80、0表3 灌浆料拌合物的工作性能要求项目项目工作性能要求工作性能要求流动度(mm)初始30030min260泌水率(%)0 对装配式结构,灌浆料主要在装配现场使用,但考虑在构件生产前要进行第4项接头工艺检验和第5项接头抗压强度检验,本条规定的灌浆料进场验收也应在构件生产前完成第一批;对于用量不超过50t的工程,仅进行一次检验即可。67 l 4、接头工艺检验。灌浆施工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企业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当更换钢筋生产企业,或同生产企业生产的钢筋外形尺寸与已完成工艺检验的钢筋有较大差异时,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接头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浆套筒埋入预制构件时,工艺

81、检验应在预制构件生产前进行;当现场灌浆施工单位与工艺检验时的灌浆单位不同时,灌浆前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2)工艺检验应模拟施工条件制作接头试件,并应按接头提供单位提供的施工操作要求进行; (3)每种规格钢筋应制作3个对中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并应检查灌浆质量;(4)采用灌浆料拌合物制作的40mm40mm160mm试件不应少于1组; (5)接头试件及灌浆料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 (6)每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应符合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表3.2.6的规定;灌浆料抗压强度应符合前表1中28d抗压强度要求;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68 (7)接头试

82、件在量测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并应按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规定的钢筋机械连接型式检验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 (8)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个试件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可再抽3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9)工艺检验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并应按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附录A第A.0.2条规定的格式出具检验报告。l 5、灌浆套筒进厂(场)接头力学性能检验。灌浆套筒进厂(场)时,按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不超过1000个灌浆套筒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灌浆套筒并采用与之匹配的灌浆料制作对中连

83、接接头试件,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均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第3.2.2条的有关规定。检验可与第4项规定的工艺检验合并进行,工艺检验合格后可免除该批灌浆套筒的接头抽检。 考虑到套筒灌浆连接接头试件需要标准养护28d,未对复验做出规定,即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69 一次检验合格。为方便接头力学性能不合格时的处理,可根据工程情况留置灌浆料抗压强度试件,并与接头试件同样养护;如接头力学性能合格,灌浆料试件可不进行试验。 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应采用工程中实际应用的钢筋,且应在钢筋进场检验合格后进行,对于断于钢筋而抗拉强度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的接头试件,不应判

84、为不合格,应核查该批钢筋质量、加载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并按本条规定再次制件3个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并重新检验。 以上规定的抗拉强度检验接头试件应模拟施工条件并按施工方案制作。接头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天。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试验应采用零到破坏或零到连接钢筋抗拉荷载标准值1.15倍的一次加载制度,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l 6、预制构件进场验收。按本规范第9章有关规定执行。l 7、灌浆施工中灌浆料按批检验。灌浆施工中,每工作班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楼层取样不得少于3次,每次抽取1组40mm40mm160mm的试件,标养28天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70 后进行

85、抗压强度试验。灌浆料的28天抗压强度应符合前表1中的有关规定。用于检验抗压强度的灌浆料试件应在施工现场制作。 灌浆料强度是影响接头受力性能的关键。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规定的灌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最主要方式,就是检验灌浆料抗压强度和灌浆施工质量。本款规定是在第3项规定的灌浆料按批进场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提出的,要求按工作班进行且每楼层取样不得少于3次。l 8、灌浆质量检验。灌浆应密实饱满,所有出浆口均应出浆。 灌浆质量是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的决定因素。灌浆施工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第6.3节的有关规定,并通过检查灌浆施工记录进行验收。

86、灌浆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受力,当施工过程中灌浆料抗压强度、灌浆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采取试验检验、设计核算等方式处理。技术处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经监理、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对于无法处理的灌浆质量问题,应切除或拆除构件,并保留连接钢筋,重新安装新构件。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71 n3.27 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的实体检验规定u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是反映结构质量的重要特性。根据加强实体验收的原则并结合国内实际工程质量控制水平,规范10.1.1条在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中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规定,具体包括柱截面尺寸、柱垂直度、墙厚、梁高、板厚、层高等6个内容。(见规范 附录F)。

87、u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实体检验抽样应分布均匀:梁、柱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3个;墙、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应少于3间;层高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应少于3间。u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见下页表。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符合本规范第表8.3.2(现浇结构允许偏差表)和表9.3.9(装配式结构允许偏差表)的规定,精确至1mm。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72 表F.0.2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项目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柱截面尺寸选取柱的一边量测柱中部、下部及其他部位,取3点平均值柱垂直度沿两个方向分别量测,取较大值墙厚墙身中部

88、量测3点,取平均值;测点间距不应小于1m梁高量测一侧边跨中及两个距离支座0.1m处,取3点平均值;量测值可取腹板高度加上此处楼板的实测厚度板厚悬挑板取距离支座0.1m处,沿宽度方向取包括中心位置在内的随机3点取平均值;其他楼板,在同一对角线上量测中间及距离两端各0.1m处,取3点平均值层高与板厚测点相同,量测板顶至上层楼板板底净高,层高量测值为净高与板厚之和,取3点平均值u墙厚、板厚、层高的检验可采取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取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核。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73 u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项

89、目应分别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检验项目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当检验项目的合格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n3.28增加了回弹-取芯检验结构混凝土强度的新方法 考虑到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实体混凝土强度方法的局限性及工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在参考部分地区成熟经验及国外相关规范规定的基础上,通过专门研究,规范10.1.2条增加了“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的规定。u回弹取芯法应用的两个条件:l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时;l同条件养护试

90、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u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74 l回弹构件的抽取数量l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柱、梁、墙、板,抽取构件最小数量符合表D.0.1的规定,并应均匀分布。表D.0.1回弹构件抽取最小数量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构件总数量构件总数量最小抽样数量最小抽样数量20以下全数2015020151280262815004050112006412013200100l 不宜抽取截面高度小于300mm的梁和边长小于300mm的柱。75 l每个构件应选取不少于5个测区进行回弹检测及回弹值计算,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对单个构件检测的有关规定。楼

91、板构件的回弹宜在板底进行。l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应将每个构件5个测区中的最小测区平均值进行排序,并在其最小的3个测区各钻取1个芯样。芯样应采用带水冷却装置的薄壁型空心钻钻取,其直径宜为100mm,且不宜小于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l 芯样试件的端部宜采用环氧胶泥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补平,也可采用硫黄胶泥修补。加工后芯样试件的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芯样试件的高度与直径之比实测值不应小于0.95,也不应大于1.05; 沿芯样高度的任一直径与其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mm; 芯样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不应大于1; 芯样不应有裂缝、缺陷及钢筋等杂物。l 芯样试件尺寸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92、: 应采用游标卡尺在芯样试件中部互相垂直的两个位置测量直径,取其算术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76 平均值作为芯样试件的直径,精确至0.1mm; 应采用钢板尺测量芯样试件高度,精确至1mm; 垂直度应游标量角器测量芯样试件两个端线与轴线的夹角,精确至0.1; 平整度应采用钢板尺或角尺紧靠在芯样试件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一面用塞尺测量钢板尺与芯样试件端面之间的缝隙;也可采用其他专用设备测量。l 芯样试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081中圆柱体试件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l 强度合格判定(同时满足下列两条): 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

93、的88%; 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最小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80%。n 3.29完善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龄期规定u 02版规范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实体混凝土强度龄期规定不够明确,特别是对冬期施工质量验收的适用性较差。 规范10.1.2条进一步细化了龄期各项规定,不再规定龄期上限,并提出了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对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77 应的有效范围,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针对冬期施工的具体规定。n 3.30 完善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和留置规定 02版规范对于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的规定不够详细,造成操作中存在理解差异。规范细化了相关规定,在施工周期、楼层

94、间隔、方量间隔等方面均给出明确规定。n 结合上述几项关于结构实体检验增加的内容将混凝土主体结构实体检验作以下解读:u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6条第6款“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及第5.0.3条第3款“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的规定,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作为“强化验收”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78 。u 结构实体检验是在组成结构的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完成的结构实体为对象,

95、对重要项目进行的复核性检查,其目的是为了强化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确保结构工程的质量。u 结构实体检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在分项工程实体或混凝土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到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规范10.1.1条对结构实体检验的组织、检验内容、检验部位以及检验试验的资质作出了规定。l 1、检验的组织实施 本次规范修订,修改了02版规范关于“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的规定,新规范明确规定:监理单位是结构实体检验的组织者,同时应对结构实体检验进行见证,以保证检验结论的公正、客观,并为参与验证的各

96、方认可。这里的见证不仅包括取样时在场,还包括参与确定取样部位和数量,监督检测测试试验过程,审核实验结果的整理和对检验结果的确认。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79 实体检验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为保证结构实体检验的可行性、代表性,施工单位应编制结构性能检验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结构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的方案应在施工前编制,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等其他检验方案也应在检验前编制。 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与原规范不同,规范不允许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承担该项工作,突出了检验项目的公正、客观。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检测可由专业检测机

97、构完成,也可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完成。 检测机构完成检验项目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l 2、检测部位的确定 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关键部位混凝土和钢筋等的施工质量。规范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实体检验是在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0 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开展,故实体检验的数量应加以控制,不能过多。抽样检验的具体部位确定原则如下: (1)结构中起关键抗力作用的构件或部位; (2)一旦失效会引起严重后

98、果的结构构件或部位; (3)有代表性的结构构件或部位; (4)施工控制差,可能有安全隐患的构件或部位; (5)现行检测手段可以实现,并便于操作的构件或部位。 具体检验部位应根据检测内容的不同进行选择,在规范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中有明确规定。l 3、实体检测的内容 考虑到目前的检测手段,并为控制检验工作量,规范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1)混凝土强度;(2)钢筋保护层厚度;(3)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4)合同约定项目。其中,合同约定项目往往是业主或设计方针对工程结构实际提出的专项检测要求,比如大跨度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值检测,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1 后张有粘结预应力结构

99、孔道灌浆质量检测要求等。“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是指针对施工阶段出现的对材料、施工控制的不确定性而提出的检测要求,或相关方提出对结构工程质量怀疑等情况。l 4、检测试验的资质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工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的规定:检测机构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简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检测机构应根据该办法取得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资质(包括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 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验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l 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实体检验要求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同,即按规范第1

100、0.11.4条要求进行检验。考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预制构件进场检验的特殊性,其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与混凝土结构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2 相比,具有特殊性,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进场时根据本规范第9.2.2的规定按批次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部分可不进行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2)进场时未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部分应按现浇混凝土结构的要求进行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3)连接预制构件的后浇混凝土结构应按现浇混凝土结构的要求进行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l 6、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方法 本次规范修订结合02规范实施10多年的经验,继续沿用混凝土强

101、度检验方法的同时,为提高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可行性和准确性,提出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回弹-取芯法检验的新方法。必须强调的是回弹-取芯法仅适用于本规范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中的混凝土强度实体检验,此方法不可扩大范围使用。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同一工程,可优先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3 选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具体检验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详见本规范附录C、附录D。选择流程见下图示: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方法选择同条件试件法强度评定一般情况优先选用未取得同条件试件强

102、度时方可采用回弹-取芯法不符合要求通过验收强度评定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强度等级不合格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流程图84 当选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且按本规范附录C规定判为不符合要求时,可按附录D的回弹-取芯法再次对该强度等级混凝土实体进行检验。回弹-取芯法的检验结果满足附录D相关要求时,仍可判定为合格验收;反之,检验结果不满足附录D相关要求时,可判定该混凝土强度不合格,应按本规范10.1.5条处理。l 7、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龄期 同条件养护试件和实体结构混凝土是在自然条件下养护的,受到季节气候条件和温度、湿度的影响,不能再统一取28d的标准

103、养护龄期作为强度试验的时间。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按混凝土实体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时间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后进行混凝土强度实体检验。 (1)等效养护龄期 试验研究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5 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之间有较好的对应关系。结合前述的原则,本规范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不宜小于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对于设计规定标准养护试件验收龄期大于28d的大体积混凝土,混凝土实体强度检验的等效

104、养护龄期也应相应按比例延长,如规定龄期为60d时,等效养护龄期的度日积为1200 d。 日平均温度的取值,当无法实测时,可采用当场天气预报的最高、最低温的平均值。当施工现场进行日平均温度测量时,可取每日2时、8时、14时、20时四个时刻的作为一天的平均气温(即四个气温值相加除以4),温度单位一般采用摄氏度标,记做“”。 (2)龄期限值 本次规范修订时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累计达到600 d时所对应的龄期。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时,实际操作宜取日平均逐日累计达到560-600 d时所对应的龄期。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6 当日平均温度在0 及以下时

105、,当天的龄期不计入。这是因为日平均温度为0 及以下,混凝土强度的增加已明显减缓。但在此温度下混凝土强度的增加并未停滞,只是明显减缓而已。不计入此龄期是一种偏于安全的简化。 规范规定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因为考虑工程实际情况,若龄期太短,混凝土强度尚处于增长阶段,强度增长不稳定。且在14d内日平均温度只有超过43 ,成熟度才可能达到600 d,此种情况在我国不大可能。 (3)冬期施工(600 d法)的质量验收 冬期施工时,混凝土强度检验仍然可按逐日累计达到600 d时作为等效养护龄期进行试验。此时,日平均温度可取结构构件实际养护温度,而不是大气环境温度,且0 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下面对常用

106、冬期施工方法的混凝土强度检验叙述如下: 1)蓄热法和综合蓄热法 蓄热法是指混凝土浇筑后,利用原材料加热以及水泥水化放热,并采取适当保温措施延缓混凝土冷却,在混凝土温度降到0 以前达到受冻临界强度的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7 施工方法。蓄热法适用于室外最低温度不低于-15 的寒冷地区地面以下工程,或表面系数不大于5m-1的混凝土结构施工。 综合蓄热法是指掺早强剂或早强型复合外加剂的混凝土浇筑后,利用原材料加热以及水泥水化放热,并采取适当保温措施延缓混凝土冷却,在混凝土温度降到0 以前达到受冻临界强度的施工方法。综合蓄热法适用于室外最低温度不低于-15 的寒冷地区,表面系数为5m-1 15m-1的

107、混凝土结构施工。 冬期大气环境温度较低,但混凝土冬期施工都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JGJ/T104的规定进行混凝土热工计算,在保证混凝土入模温度的前提下,在养护阶段严密覆盖保温,可以利用水泥凝固过程中的水化热,在混凝土养护早期获得较高的小环境温度,使混凝土在热量散尽之前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台掺加早强剂或早强型复合外加剂,提高早期强度增加的速度),混凝土强度在主要增长期与常温条件无大差异。因此蓄热法施工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基本上与一般混凝土相同。等效龄期计算时温度取覆盖物内混凝土结构的实测温度,按日平均累计达到600d时作为等效龄期进行试验。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8 2)蒸汽养护法 蒸

108、汽养护法是指在浇筑混凝土结构后,采用向棚罩、蒸汽套、热模板或结构内部留孔中通蒸汽的方式,利用高温条件下热等效系数很大的有利条件,迅速提高混凝土的早期强度。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冬期施工,对于要求缩短生产周期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也经常采用。 根据试验研究,蒸汽养护混凝土强度增长呈明显的两段式。早期强度增长很快,约可达到相对强度的0.80左右,但蒸养后转入在大气环境中的自然养护,强度后期增长停滞,但在600d时与在大气环境中同条件养护的一般试件基本持平。因此,建议对于蒸汽养护混凝土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可以用蒸养温度(恒温阶段温度)作为第1天的日平均温度计算成熟度,以后按照大气环境温度日平均累计达到600 d

109、作为等效养护龄期进行试验。其余做法与一般混凝土相同,包括强度代表值除以0.88的折算系数。蒸养强度与标养强度增长趋势对比见下页图示。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89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90 3)暖棚法 暖棚法是指将混凝土构件或结构置于搭设的棚中,内部设置散热器、排管、电热器或火炉等加热棚内空气,使混凝土处于正温环境下养护的施工方法。 暖棚法施工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条件及规律与一般混凝土相同,因此,检验方法也基本一致。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温度不用大气环境温而取暖棚内有代表性位置量测的实际温度,每昼夜不少于4次,取平均值。 4)负温养护法 是指在混凝土中掺入防冻剂,使其在负温条件下能够不

110、断硬化,在混凝土温度降到防冻剂规定温度前达到受冻临界强度的施工方法。 混凝土的负温养护法适用于不易加热保温、且对强度增长要求不高的一般混凝土结构工程。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应以浇筑后5天内的预计日最低气温选用防冻剂,起始养护温度不应低于5。混凝土浇筑后,裸露表面应采取保湿、保温覆盖措施。 我国部分科研、施工单位经试验及工程实践,提出对于冬期施工用于结构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91 实体强度检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养护龄期也可与常温试件一样取600d的成熟期,但0以下不计入成熟度。 也有部分地区、施工单位提出可以采用冬季负温养护28天以后,再转入常温养护28天后试验,即“冬转常”共计28+28

111、=56d的龄期近似得到600d的成熟度。 鉴于目前负温法施工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强度尚不统一,还缺乏足够的试验数据,有关单位正在抓紧进行试验研究,在得出正式结论并对规范作出明确规定之前,上述方法仅供参考。 本规范10.1.2条规定“冬期施工时,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温度可取结构构件实际养护温度,也可根据结构构件实际养护条件,按照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共同确定。”(协商法)。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92 (4)结构实体检验不满足要求的处理措施 规范10.1.5条规定:“结构实体检验中,当混凝土强度或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结果不满要求时,应委托具有资质

112、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影响,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不可能始终整齐划一,而是具有波动性的,以及考虑检查验收的成本,工程验收的检查覆盖面不可能太大,难免有抽样检验的偶然性。仅根据一次检查验收就最终确定质量合格与否,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在具体操作时,应该由各方协商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增加抽检数量、扩大检验覆盖范围或改换检测方式等途径重新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验收。 对于结构混凝土强度而言,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

113、术规程JGJ/T23、高强混凝土强度检测技术规程 JGJ/T294、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93 后锚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08、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后装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69等,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后装拔出法等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并宜优先采用非破损检测方法,以减少检测工作量、降低检测难度。必要时可辅以局部破损检测方法。当采用局部破损检测方法时,检测完成后应及时修补,以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必要时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的规定,进行实体的结构性能试验等。 结构实体

114、混凝土强度检验的不合格处理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进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不合格处理应按不同构件类型分别进行。 (5)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和留置规定 02规范对于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的规定不够详细,造成操作中存在理解差异。本规范附录C对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1)取样部位 应在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构件或结构重要部位施工时取样,如在柱、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94 梁、墙及重要部位的楼板取样,具体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选定,并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对每个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应分别取样,各自在相应混凝土强度等级所在的范围内从相对重要的部位抽取。应该事先做

115、好抽样检验计划,以提高检验的代表性。抽样时应有各方人员在场,以达到见证取样的目的。 在原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本次修订增加要求试件取样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此均匀分布包括时间、空间、构件类型等多方面。如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包括多个构件类型,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宜包括所有构件类型。 (2)取样批数 混凝土结构中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并分别进行验收。理论上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可以组成一个检验评定批,因此,其数量比施工阶段混凝土质量控制用标养强度试件的数量少得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也可以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分批。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95 (3)取样数量 规范规定:同一强度等

116、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3取样不得少于1组。 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是考虑为满足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要求;不应少于3组,是必须满足非统计方法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对于一个工程而言,每个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试件多留几组试件,其检验工作量增加不多,却可以提高检验的代表性。超过10组以上的混凝土试件,采取统计方法评定,对于通过验收是有利的。因此,建议实际应用时,可以在结构实体性能检验专项方案中做好计划,适当增加一些同条件养护试件,提高检验的代表性、减少因误判而引起的风险是有好处的。 (4)试件的制作与养护 同条件试件应在混凝土浇

117、筑地点取样制备,并应见证取样。制作过程中严禁加水或掺加料等影响混凝土组成成分的任何材料,使试件与实际结构中的混凝土组成成分一致。试件应用150mm150mm150mm标准试模制作。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96 同条件试件制作后应在放置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采取措施与实际结构的养护方法相同。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结构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与构件保持相同的养护条件。 (5)同条件试件强度值折算 同条件试件按照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取得每组混凝土试件的实际强度值后除以0.88折算系数后即为同条件试件强度值。强度评定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

118、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进行。 折算系数除以0.88相当与乘以1.136(比02规范规定乘以1.1略有增加)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混凝土结构强度及同条件养护试件可能失水等不利于强度增长的因素,经试验研究及工程调查而确定的。同时,实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只是一种复核性的检验,抽样数量较少,为避免偶然性误判而带来生产方风险,适当调整降低验收指标也是合理的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97 n 3.31完善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要求 与02规范相比,本规范对混凝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了文件和记录中增加了3项内容(预拌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混凝土、灌浆料的性能检验报告,钢筋套筒灌浆连

119、接记录)。主要是对预拌混凝及装配式结构使用灌浆料和套筒连接。u 对于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合格标准仍然是4项内容,与原规范没有变化:l 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l 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l 3、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l 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10.1节的要求。u 上述4项条件是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合格的基本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其中前2项是对已有资料的汇总复核性检查;后2项内容中结构实体检验已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98 在前面述及,关于观感质量验收,在规范中并没有详细规定,实际操作中理解和执行差别较大,在这里说一下自己的理解,供大家参考:l 1、观感质量验收的时机 观

120、感质量验收是针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实体的整体验收,应在混凝土子分部工程全部完成,未进行二次结构(隔墙、砌体)装饰装修之前进行,提前插入二次结构、装饰装修施工的可按楼层、区域分段进行验收。并可与结构实体检验验收同时进行。l 2、观感质量验收的内容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术语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又根据本规范10.2.1条条文说明“观感质量验收应按照本规范第8章、第9章的有关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的规定检查”。 根据本规范第8.2节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规范外观质量缺陷如下表:三、新规范修订内

121、容解读99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00名称现 象严重缺陷一般缺陷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面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蜂窝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孔洞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夹渣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裂缝 裂缝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

122、缝连接部位缺陷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有缺陷或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构件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规范表8.1.2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01名称现 象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外形缺陷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规范表8.1.2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续表 本规范表8.1.2列出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内容分为

123、: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部位缺陷、外形缺陷和外表缺陷等9项内容。 本规范第9.3.7条、9.3.8条分别规定“装配式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缺陷的内容同现浇结构的规定。 基于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均通过了分项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均应在分项工程验收前按规范规定进行了处理。因此子分部工程验收的观感质量验收,主要应检查整体外观效果和缺陷处理的效果。l 3、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主要应以观察检查为主,当感觉尺寸偏差较大、有可能超出规范要求时,可以用尺量核实。 检查数量,规范第8章、第9章关于外观质量的检查数量均为全数

124、检查,因此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也应“全数检查”。l 4、检查结果判定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02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相关规定,观感质量检查结果可分为“好、一般、差”3个档次;结果判定应由参加验收各方协调确定,也可按以下原则确定:检查的点中有一处以上的评价为“差”,其结果评价为“差”;有60%及以上的检查点处评价为“好”,其结果可评价为“好”;其余情况评价为“一般”。 具体操作个人认为,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规范规定的“严重缺陷”,且处理不符合方案要求的应评为“差”,评价为“差”的应重新制定处理方案,按方案要求重新处理,处理完成后重新验收;检查中如柱、墙、梁、板各种构件,表面平整光洁、阴阳角棱角清晰方正、构件截面尺正确、模板接缝处无明显的不平,应评价为“好”,评价为“好”的部分占到60%及以上,其余无严重缺陷,或已有缺陷处理符合方案要求且观感与好的部位无太大差异,整体观感质量应评价为“好”;其余情况可评价为“一般”。 总体评价为“好”、“一般”均为合格。评定为“差”的应进行返修处理,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03 返修处理后,再次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在观感质量检查前应对已有的问题进行处理,争取一次验收通过。这只是个人的理解和认识,不一定正确,仅供大家参考。 三、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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