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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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监理(2015版)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思考题1建设工程监理属于什么类型企业? 建筑工程咨询分类标准GB/T50852-2013 依据工作属性和服务目标的不同,建筑工程咨询分为12类,包括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社会影响评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咨询、项目后评价与其他项目咨询。 工程监理应分为施工阶段工程监理与保修阶段相关服务。工程监理六大特性1.工程监理具有强

2、制性2.工程监理具有委托性3.工程监理具有独立性4.工程监理具有双重性5.监理工作具有复杂性6.监理职业具有风险性 工程监理单位的特性之一 工程监理具有强制性思考题2什么是建设工程监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的特性之二 工程监理具有委托性 思考题3工程监理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3、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思考题4 如何体现监理的委托性?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

4、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工程监理单位的特性之三 工程监理具有独立性 思考题5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思考题6 如何体现监理的独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

5、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 监理人员有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应当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监理人员有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要求

6、,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工程监理的权利:(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的权利。(2)有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应当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的权利。(3)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的权利。工程监理的义务: 有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要求,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的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

7、、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权利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2004年2月1日起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

8、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9、任: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根据安全条例明确的监理的安全职责,相应的安全权利是:1、对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审核权;2、发现安全故事隐患签发整改指令权;3、发现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时立即签发暂时停工指令权;4、情况严重施工方拒不执行停工令,又不及时有效整改,存在严重隐患的,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2012版)2. 监理人的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 监理

10、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

11、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

12、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工程监理的服务准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0.8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工程监理是借鉴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

13、平提高,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工程监理是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监理单位要对项目法人负责,是受项目法人委托的,同时它又是经政府审查认可,并赋予相应资质证书的机构,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独立履行其职责,对社会负责”思考题7建设工程监理的双重责任是如何体现的?1.作为一个建筑市场的主体 ,对接受监理服务的签约方负有义务 ,具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管理,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履行工程监理的社会责任。由于工程监理具有双重责任,因此国家和社会对监理提出了即是基本要求,也是最高要求: 依法

14、监理二十多二十多年来我国建设监理工作局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国务院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动下,从建筑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立起了我国实行强制性监理的法律地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同时各地区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法规,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的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使我国监理事业走上了“依法监理”的健康发展道路。思考题8为什么要求工程监理必须依法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1 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5、。例:强制性标准技术清单内容1.技术标准清单的范围: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2)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通知等;3)国家有关标准;4)行业的标准、规程、规范。5)企业标准2.需要注意的方面1)技术标准必须引用有效版本2)技术标准清单要履行审批手续3)对新颁布技术标准与作废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工程监理的特性之四 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企业资质控制 人员资格控制思考题9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有什么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第158158号号1.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1)综合资质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

16、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 ,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累计不少于15人次;(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早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

17、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2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2)专业资质甲级标准(电力工程)(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累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人,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 (4)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其他同综合资质要求。3)专业资质乙级标准(电力工程)(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企业

18、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累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0人,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 其余同甲级资质要求4)电力工程专业资质标准无丙级思考题8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资格有什么规定?什么是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什么是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什么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什么是监理员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电力建

19、设监理规范DL/T5434-2009总监理工程师 取得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授予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监理员 经过电力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员岗位证书,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从事监理

20、工作的监理人员。国网(基建国网(基建/3)190-20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一览表类类 别别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及以上输变电工程(500kV及以上)及以上)220kV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110(66)kV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程师或电力行业I级总监级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理工程师资格;2、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程监理工作经验,经培经培训和考试合格。训和考试合格。具备

21、以下两个条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师或电力行业II级及以上级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资格;2、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监理工作经验,经培训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和考试合格。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专业监师或电力行业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理工程师资格;2、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经程监理工作经验,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培训和考试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表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22、: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师或电力行业II级总监级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理工程师资格;2、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或工作经验或2个个330kV及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资格;2、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工、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作经验。不设。不设。类类 别别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及以上输变电工程(500kV及以上)及以上)220kV输变电工

23、程输变电工程110(66)kV输变电工输变电工程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2、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2、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2、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工程监理的特性之五 监理工作具有复杂性 思考题10 工程监理的服务内容是什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

24、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内容1)三控制-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2)两管理-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3)一协调-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4)一履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第五章工程质量 、造价、进度控制及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思考题11 如何做到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2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4.2.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5项):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6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7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9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

26、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哪些工作委托总监理师代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 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 不称职监理人员;3 3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27、施工方案;4 4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5 5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 6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7 7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 8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的职责是什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

28、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6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7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 进行工程计量;9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 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监理员的职责是什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 进行见证取样;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 检查和记录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5 处置发现的施工作业问题;6 记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思考题12 如何编制项目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2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5.2.3 监理规划主要内容:1 工程概况;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 监理工作依据;4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 工程质量控制;6 工程造价控制;7 工程进度控制;8 合同与信息管理;9 组织协调;10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1 监理工作制度;12 监理工作设施。(按监理服务内容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监理日志与监理日记有什么区别?什么是监理日志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监理日志的四个原则:1.真实性原则。实事求是地记录监理工作开展的情况;2.全面性原则。尽可能将当天

30、监理过程及发生的事情完整、无遗漏地记录下来;3.及时性原则。必须在当天完成记录,不写回忆录;4.对应性原则。日志记录的监理过程应与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的开展相对应。 工程监理对质 量控制工作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GB50300-2013附录附录A 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A.0.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doc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1 用于建筑

31、工程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和重要建筑材料、产品的复检。2 为保障工程整体质量,应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企业标准的控制指标应严格于行业和国家标准指标,鼓励施工企业按企业标准要求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3 施工单位完成每道工序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使各工序间和各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有机的整体。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工程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方法有哪些?应形成哪些监理记录?监理方监理方法法形成文件形成文件要求要求文件审文件审查查文件审查文件审查记录记录

32、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报审的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报审的工程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监理意见。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监理意见。 巡视巡视 巡视检查巡视检查记录记录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见证取见证取样样 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及台帐及台帐对规定的需取样送试验室检验的原对规定的需取样送试验室检验的原材料和样品,经监理人员对取样进材料和样品,经监理人员对取样进行见证、封样、签认。行见证、封样、签认。

33、 旁站旁站 旁站监理旁站监理记录记录监理人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对监理人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安全实施连续性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实施连续性的现场全过程监督检查。全过程监督检查。监理方监理方法法形成文件形成文件要求要求平行检平行检验验 平行检验平行检验记录记录项目目监理机构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有必要时,在承,在承包包单位自位自检的基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上,按一定比例独立抽独立抽样进行行检查或或检测的活的活动。签发文文件和指件和指令令 纪要纪要, ,记录记录, ,联系单等联系单等项目目监理机构采用理机构采用签发会会议纪要和要和监理

34、工作理工作联系系单、监理工程理工程师通知通知单等形式等形式进行施工行施工过程的控制。程的控制。 协调 有关记录有关记录项目目监理机构理机构对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程中出现的的问题和争和争议,通,通过一定的活一定的活动及方及方法,使各方法,使各方协同一致,同一致,实现预定目定目标。签证 签证记录签证记录项目目监理机构理机构对工程的工程的质量量验评资料、料、变更、洽商、申更、洽商、申请等等进行行审签工程监理应形成的监理记录有哪些?1.文件审查记录2.巡视记录3.见证记录(台帐)4.平行检验记录5.旁站监理记录6.签证记录(隐蔽工程签证、安全设施签证)2.见证记录.doc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要点建设

35、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 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 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3.监理的防范性对策(预控措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4.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5.对控制测量成果查验的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6.对工程质量巡视的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7.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36、2013 8.工程质量中间验收中的监理工作限期整改项目应形成的闭环文件: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2、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施工) (附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自检结果)3、监理工程师复验记录(包括整改前后的数码照片)4、整改项目汇总表(经施工方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什么是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2004年2月1日起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37、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 1 1、安全员、安全员A A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

38、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作的副经理等。 2 2、安全员、安全员B B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 3、安全员、安全员C C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

39、安全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 4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ABCABC证)证)在同一单位内(不包括法人)需同时兼任建筑在同一单位内(不包括法人)需同时兼任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必须取得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必须取得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岗。 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理总局令第3030号2010-0

40、7-0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2005-07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同时废止。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

41、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目录特种作业目录1 1 电工作业电工作业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 3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 4 4 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5 5 煤矿安全作业煤矿安全作业 6 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 7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 8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9 9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 10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烟花爆

42、竹安全作业 特种作业目录与电力工程密切相关的有特种作业目录与电力工程密切相关的有: :1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1.1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1.2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2.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

43、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3 3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1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3.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

44、施拆除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主要有电梯司机、场(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和维修人员。这类人员应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作业及其相关管理的人员。

4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建质200875200875号号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doc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爆破作业人员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

46、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GB6722-2011) 4.44.4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培训4.4.14.4.1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专门培训,经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专门培训,经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爆破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作业。4.4.2 4.4.2 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应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应由公安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委托的爆破由公安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委托的爆破行业协会

47、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行业协会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个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工作。4.4.34.4.3担任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教师担任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教师应通过国家爆破行业协会的任教资格审应通过国家爆破行业协会的任教资格审查,应具备相应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查,应具备相应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

48、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作业证书作业证书发证机构发证机构有效期有效期 年检年检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安全监督局安全监督局6年年建筑施工特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作业住房与城乡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设部2年年特种设备作业特种设备作业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局4年年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公

49、安局公安局4年年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防疫站防疫站1年年 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要专项方案1.施工现场安全色与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2.2.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佩戴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佩戴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4.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施工现场临时消防 5.5.地下管线地下管线施工6.6.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 7.7.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搭设8.8.跨越架搭设跨越架搭设 9.9.高处作业高处作业 10.10.模板工程模板工程 11.11.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12.12.焊接作业焊接作业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50、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法的通知建质建质200987200987号号 施工单位对专项方案的管理施工单位对专项方案的管理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1、。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家论证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第十五条

5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监理单位对专项方案的管理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第十七条

53、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第

54、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火电建设项目文件

55、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241-20125.4 监理、监造单位 5.4.1 应按合同约定将设计、施工、调试、设备制造厂家等单位形成的项目文件、案卷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管控范围,对参建单位整理和移交的项目文件质量情况负责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5.4.2 监理、设备监造单位收集、整理在监理、设备监造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 工程监理单位的特性之六 监理职业具有风险性 思考题15 监理工程师具有哪些法律责任?1.监理具有行政责任2.监理具有民事责任3.监理具有刑事责任1.1.监理的行政责任监理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的定义行政责任是指监理的当事人实施了法律、法

56、规所禁止的行为而引起的行政上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监理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履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如果监理违法了这些规定,则不论其行为的后果如何,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都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监理需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可以归纳如下: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2.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3.监理单位超越其资质允许的范围承接工程的;4.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5.监理单位与被监督工程的承包商或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6.监理工程师因自身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承担监理行政责任的主体在行政责任方

57、面,除了由于监理工程师个人的过错而需要承担个人的行政责任外,上述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指监理企业,因此,监理的行政责任均由监理单位来承担。 监理行政责任的追究建筑法第69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 2、监理的民事责任、监理的民事责任 监理民事责任的定义民事责任是指按照民法的规定,民事主体履行自身义务所应

58、承担的法律后果。以产生民事责任的法律为标准,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1.监理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责任主体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名称权或人身权时所应承担的责任。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监理可能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包括:(1)泄露业主的商业机密;(2)盗用他人名义发表文章;(3)未经他人同意,采用他人的有关资料;(4)对他人进行诽谤、中伤,抵毁他人名誉。监理的侵权责任和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并无原则上的不同,主要看其是否存在侵权的行为且该行为是否造成了被侵权一方事实上的损害。2.监理的违约责任:监理的违约责任是指监理违反了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造成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而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违约责

59、任也可以理解为合同责任。因此履约对监理来说是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行为表现形式为:(1)建议: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授权,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承包商、设计人或其它有关各方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因此,提出建议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重要工作方式。(2)指令: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的委托,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代表业主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对工程目标、内容及要求等就需要通过指令的形式对承包商提出。工程实践中,指令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采用口头形式,后进行书面指令。例如,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情况签发开工、停工、复工、变更等有关指令。(3)检查:检查是监理的重要工作职责,也是一种重要的履约方式。监理工程师

60、的检查,包括对现场的巡视检查以及对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使用前的查验,对施工工序质量的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等。检查可以采用目测、借助检查工具进行实际量测,也可以运用一定的设备进行检验、试验。同时,监理工程师在进行这一类的检查时,可以视情况的需要采用抽查、平行检验、全面的检查等方式进行。(4)见证:见证也是监理的重要工作职责和履约方式。见证的方式应该根据需要见证内容的特点和积极性有所区别。例如,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的部位和工序、工程施工完成后难于检查或出现问题后难于处理的关键工序和部位等,监理工程师应该对其施工的过程进行旁站见证。(5)确认:一是对技术文件的确认,监理工程师可以采取审核、审

61、批的方式进行,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材料的进场审批等;二是对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分项工程、重要工序、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进行确认,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检查结果的基础上采用签认承包商施工记录的方式进行;三是对施工完成的重要分部和最终的工程项目实体,监理工程师通过组织工程验收来对其进行确认。(6)协调:依据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协调参建各方的合同关系,也包括变更、索赔、争议等问题的处理,这些工作职责往往通过主持协商或参与协商的方式来履行。当然,监理工程师必须牢记,协商必须以合同为基础,独立、公正、科学地进行。有关的法律及监理委托合同明确授予了监理工程师相应的工作权力,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实

62、践中,应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来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若不能正确运用这些权力履行职责,则构成违约。3.监理的违约责任按其违约方式表现为失职和越权以下两种。(1)失职:是指以下不作为的方式违约,即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例:不作为安全责任风险1)监理企业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及考核制度;2)监理企业未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3)监理企业以低价中标,不按投标书的承诺进行监理资源配置,造成监理安全监督缺失;4)监理企业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正确履行安全监督职责,该审的不审,该查的不查,该停的不停,该报的不报,不能切实履行监理的安全责

63、任。5)监理企业对监理合同中不合理的安全服务内容即不提出疑义,也无能力履行。作为不当安全责任风险1)监理人员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对法律赋与监理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2)监理人员缺乏对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的了解,不能正确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监理人员缺乏安全技能知识,不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甚至下达一些违反安全规程规范的监理指令;4)监理人员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处理采取简单处理的态度,甚至滥用罚款权,将施工单位推向安全管理的对立面,给监理的自己的安全监督造成被动;5)监理人员不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4、(2)越权:是指以作为的方式违约,即监理超出合同授权的范围或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来影响他人履行正常的义务。例如在进度计划调整中,不征求建设方意见擅自决定等。4.承担监理民事责任的主体监理单位是最主要的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在民事侵权责任方面,若侵权是监理工程师个人的行为,则由监理工程师个人承担侵权责任;若侵权是由单位造成的,则监理单位是其责任主体;对于违约责任来说,由于监理单位是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因此,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监理单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责任主体。尽管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来实现的,也就是说,监理单位的履约行为是通过监理工程师的职务行为来实现的,但是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行为

65、,应视为监理单位的违约行为。三.监理刑事责任 1.监理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监理的刑事责任由具有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的规定对责任进行认定和处罚,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思

66、考题16 导致监理法律责任风险的因素有那些?一、监理行为不当导致的责任风险一、监理行为不当导致的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的行为责任风险来自三个方面:1.越权导致的责任风险是指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职责、义务,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从事了本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造成了工程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对于工程中某些涉及到需要由设计人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的内容,若监理工程师利用自身的权力或影响力单方面指令承包商进行相应的作业,这就超出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若工程因此发生了损失,则监理工程师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2.失职导致的责任风险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

67、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例如,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明知其行为的后果,对于该实行检查的项目不作检查或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并因此使工程留下隐患或造成损失,监理工程师就必须为此行为承担失员的责任。3.工作疏忽导致的责任风险是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发生疏忽,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而造成了工程损失。例如,由于疏忽大意,对某些该实行检查或监督的项目未进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或者虽然进行了检查监督,却未能发现工程的隐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同样要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有限的技术资源导致的责任风险二、有限的技术资源导致的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在工作

68、中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例如,在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方法,对施工的工程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并未发现任何的问题,但施工过程中如某些部位振捣不够,留有蜂窝、孔洞等缺陷,这些问题可能在施工过程中无法及时发现,甚至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发现。某些工程上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可能保证所有的问题都能够被及时发现。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对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因此,也就有可能需要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三、职业道德导致的责任风险三、职业道德导致的责任风险1)监理工程师必须廉

69、洁自律,洁身自爱,诚信正直,勤于学习,公正公平,科学执业。2)监理企业是否将现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作为公司信用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得到高度重视。思考题17 监理工程师如何防范监理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与防范,减少监理责任风险。(1)依法执业,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努力学习工程建设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对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条款要熟悉和掌握。(2)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约定的范围、权利、职责内行使监理权限。 (3)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和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程规范,并

70、且及时更新自己的技能知识。(4)建立有效的人材管理机制 监理单位应该重视企业核心技术团队的建设,做好一定的技术储备。 (5)不断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 监理单位要不断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防范违法行为发生,给监理企业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竟争力。思考题18 为什么要强调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风险? 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资质管理的弊端逐渐显现,主要有:一是资质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但企业资质是集体行为,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追责个人难,威慑力差,且问题企业可以改换牌子继续经营,造成工程质量责任终

71、身制得不到落实;二是由于招投标条件门槛设置越来越高,一般二级(乙级)资质企业无法进入,造成市场上存在高资质企业出借资质(挂靠)的现象,干扰了市场秩序;三是企业资质标准把执业人员数量作为企业资质升级的重要条件之一,导致执业人员出借、挂靠证书现象十分普遍,加上企业资质评审的人为因素比较多,影响了企业资质管理的公正性;四是现行的资质管理标准带有浓厚的部门管理色彩,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每个序列又划分为几十个资质类别,过细的划分,使得相近专业的企业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减少了竞争机会;五是当企业施工业绩、人员数量、自由资金、工程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发生明显变化时,政

72、府不能对企业资质进行有效的动态监管。目前,我国建筑业尚仍实行企业资质管理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并行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国家当前的改革方向是弱化企业资质管理,建立以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为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有计划地取消企业资质等级,转为设计、施工等许可证制度,项目招投标主要和人员条件、技术能力、工程保险、诚信记录等挂钩,推动企业在培养人才和市场信誉上下功夫。今后,注册人员的管理将分为两个层次。一方面是法律层面的由政府依法准入、依法管理;另一方面是一般性道德层面的由行业自律,需要依靠相关协会组织通过建立执业人员道德准则、实施会员监督来解决。同时,注册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协会与政府的沟通得到保护,同时

73、加快建立注册人员相关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推动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完善,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体部署,发挥监理作用,保障工程质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提出如下倡议: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规范市场行为,增强质量责任意识,落实总监质量终身责任。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法依规开展监理工作,不围标、串标,不签订“阴阳合同”。3坚持科学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推动监理工作技术创新,建立健全监理工作考核制度。4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对施工质量的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不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不

74、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5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爱岗敬业、廉洁从业,严禁转让监理业务,不出租、挂靠企业资质,不超越企业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谋取不正当利益。6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创建一批学习型监理企业,为监理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位同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监理市场将面临转型升级阶段。广大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已经积累的监理服务经验、人材优势、企业信誉,全面提升企业素质和监理人员的监理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广大监理企业及其监理人员都必须在实践中丰富监理工作内涵、拓展监理工作范围,提升监理服务品质,使企业和个人能够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 谢谢大家思考题:1.什么是工程监理?2.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的服务内容有哪些?3.工程监理的依据有哪些?4.法律法规对监理单位的独立性赋于了哪些权力?监理人员如何运用好这些权力?5.监理的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有哪些?应形成哪些监理记录?6.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有哪些? 7.工程监理有哪些责任风险?举例说明?8.监理工程师如何防范监理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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