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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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 Z 3 0 1 0 0 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 Z 3 0 1 0 1 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 的 形 式 】【 法的效力层级】法的纵向冲突法的形式名称特征制定单位宪法全国人大法律X X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X X条例国务院地方性法规 地名X X条例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常委会部门规章X X办法 X X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 地名X X办法 地名X X规定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地方性法规一地方政府规章宪法f法律一行 政 法 如 ,部门规章法的横向冲突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冲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会裁决不同机关制定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提出意 见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tips:本节重点关注法的效力层级,为每年必考点。须留意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冲突,是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而不是国务院直接裁决。1 Z 3 0 1 0 2 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 人 制 度 】11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 )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 )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

3、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有法定代表人2 、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tips:法人的分类名称范围资格取得营利法人X X 公司应当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不需登记的:成立之日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成立之日法人制度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混淆判断。 (

4、 记住:法人是组织,不是人。而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 2 )近几年重点考察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2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1 Z 3 0 1 0 3 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制度】1 、转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 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和指示承担责任。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可以不经得被代理人同意。2 、无权代理表现形式: ( 1 )自始未经授权( 2 )超越代理权( 3 )代理权已终止效力:无权代理并不是直接无效,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在于被

5、代理人是否予以追认23、表 见 代 理 ( 无 权 、有 效 )构成要件:( 1 )客观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 2 )须本人存在过失;( 3 )主观要件:须相对人为善意。效力:无权代理、但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t i p s :表见代理记住四个字:无 权 、有 效 。无权指的是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有效指的是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1 Z3 0 1 0 4 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的种类】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 权、宅基地使用 权 、

6、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和居住 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不转移占有约 定 ( 需对方同意)质权转移占有欠A扣B约 定 ( 需对方同意)留置权转移占有欠A扣A法 定 ( 无需对方同意)1、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设立1 .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2 .自 登 记 时 设 立 ( 不 动 产 )3. 设立的方式: 出 让 ( 卖 )、 划 拨 ( 送 )4. 可以在地表、地 上 、地下分别设立变动转 让 、互换、 出资、赠 与 、抵押1、书面形式,使用期限约定,不超过剩余期限;2、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的

7、建筑一并 处 分 ( 房地不分离)。续期住 宅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地 役 权 】地役权概念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便利。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设立设立地役权, 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3tips:考生应重点关注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上已设

8、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变动1.需役地上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2.供役地上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例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动产物权】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2、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tips

9、: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是两个独立、不同的概念,由不同法律评价,注意区分。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相对权。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债权内容的相对性、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的产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就施工任务而言,债权人是建设单位,债务人是施工单位;就拨付工程款而言,债权人是施工单位,债务人是建设单位。侵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因所有人、管理人、使

10、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等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4t i p s :本节考察分数较多,且知识点不复杂,要求考生这一节的考分应全部拿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 )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 )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1 Z 3 0 1 0

11、 6 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保护期限起点展期授予条件专利权发明2 0 年申请日不予展期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实用新型1 0 年外观设计1 5 年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商标权注册商标1 0 年核准注册日可以展期著作权建筑类自然人作者死后5 0 年单位发表后5 0 年作品完成日不予展期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 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t i p s :对于知识产权这一节每年在专利权出题的比例较高,故应着重看一下专利权的相关内容。1 Z 3 0 1 0 7 0 建设工程担保制

12、度1 、担保合同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 、主要担保方式比较担保方式谁担保是否转移占有对象人的担保保证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抵押可能是债务人本人提供,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不转移占有动产、不动产质押转移占有动产、权利留置债务人本人提供转移占有动产金钱担保定金转移占有钱53、保证保证方式:(1)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图时, 债权人厩咽要求债务人承担履行债务,|也可以| 要求保证人在其

13、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减轻债务的, 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 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tip s:

1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制度今年变化比较多,是出题的重要考点。4、抵押权可以抵押的财产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不得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5、。【 重复抵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2 )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6( 3 )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5、质押、留置和定金质押质押对象1. 动产质押。动产质权自交付时生效2. 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自交付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自登记时设立。留置法定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

16、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定金合同规定1 .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2.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法律效力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1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2.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数额限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1Z301080建设工程

17、保险制度【 建筑/ 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发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保费由发包人承担)被保险人有关各方:业主、承包商和分包商、技术顾问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地震、海啸、雷电、台风、暴雨、冰雹等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火灾、爆炸等【 保险期限】起始日:工地动工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以先发生为准。终止日: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使用时,以先发生为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均不得超过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注:安装工程一切险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 个月,超 过 3 个月加收保费。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1Z301090建设工程税收制度71、企业所

18、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项目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概念在中国有住所的个人在中国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在中国无住所又不居住在中国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征税对象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所得征税范围及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5)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19、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免征个人所得税(1)军政科教文卫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 济 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3、增值税4、印 花 税(2022年改动)建设行业增值税的规定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

20、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预征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 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1)应税凭证的虽体或者抄本;. . . .(

21、 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8tips:每年教材变动大的地方都是出题的考点。1Z30110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法律制度】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责任( 民一民)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行政处罚( 官一民)( 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22、;(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官一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tips:注意区分三对概念,经常考。行政责任( 违法)刑事责任( 犯罪,触犯刑法)拘留拘附罚阚司除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 合法)财产|2、 【 建设工程中几种刑事犯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重大责任事故

23、罪作业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自然人犯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tips:犯罪的标准: “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 “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认定标准: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注意有时候虽然造成了损失但是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91 Z 3 0 2 0 0 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 Z 3 0 2 0 1 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证】1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

24、围不适用建筑法,不需要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适用建筑法但不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3 0 0 m 2 或投资额3 0 万元、应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2 、施工许可证与开工报告的对比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官 民)管理机关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适用范围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 3 0 0 m 2 、3 0 万元| )开工期限领证后3个 月 内 ( 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证书| 自行|殛)获批后6个月内( 6个月外|重新申报| )不能按期开工申请延期( 可申请两次,每次3 个月,超出时限回行废止| )不予延期开工后在建项目停工停 工 1 个月|

25、内报告, 停工1 年,报告后即可复工停工、复工应报告( 无停 工 1 个 月 内 避 ,停工叁1 年,核验后方可复工核验程序)t i p s:着重记忆表中数字,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在申请延期的情况下,最晚9 个月内开工。2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无需全部拆迁完毕)( 4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签订发承包合同)(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

26、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程序: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1 Z3 0 2 0 2 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资质的申请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 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资质期限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 年。1 0【 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资质延续( 1 ) 有效期届满,企业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 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 ) 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

27、的,视为准予延续。资质证书变更( 1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 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撤回合法取得后,不再具备相应的条件;3 个月内整改( 不得升级、增项、接工程),逾期未达标撤回证书;企业可以在被撤回3个月内,申请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撤销发证机关违法发证、施工企业非法取证资质许可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注销证书届满未申请延续、企业依法

28、终止的、被撤回、撤销的吊销合法取得后,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严重处罚【 资质违法行为及处罚】挂靠、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t ip s :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是每年的必考点,着重记忆。一般情况下先要求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时一 ,再给予过重的处罚。1 Z 3 0 2 0 3 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建造师注册和执业】1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

29、 事 处 罚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 , 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斥 满 5 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怀 满 3 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 不满2年|的;( A)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 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1( 十)年龄留 过 6 5 周岁| 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2 、建造师执业建造师同时担任两个项目负责人情形( 1 )

30、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 合同约定的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3 )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 2 0 天 ( 含 )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建造师更换情形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t ip s :注意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第三条,需满足三个条件,非承包方原因,超 过 1 2 0 天及以上,经建设单位同意,缺一不可。3 、建造师的基本义务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 挂证”行为:( 1

3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 ) 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 )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 ) 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 ) 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 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ti p s :不认定为“ 挂证”行为是2 0 年教材新增加的知识点,且在2 0 2 0 年的一建二建和2 0 2 1 年的二建中都有考到,故对于我们一建考试应足够重视。1 Z3 0 3 0

32、0 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 Z3 0 3 0 1 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1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3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只有一家能做) ;4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自行建设;5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126、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33、( 3 )国家重点或省重点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t i p s :此为非难点,却是高频考点,尤其爱考多选题,对比记忆即可。考多选通常将“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拆开两条来考, “ 技术复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 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公示中标候选人(M3d )评标一提交评标报告对评标结果提出异 议 : 公示期间对开标提出异议:当场【 招投标相关时间要求】蔷 蘸 改标格预审文件,发出中标通知书U 一签订合同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有效期t i p s :此处的难点在于: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34、时间15日前,而而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出( 澄清修改后,也应当给潜在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机会,所以修改一定是在前,提 出 异议在后) 。两个时间点容易混淆,请多加注意。【 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 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在开标前予以保密,开标时予以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 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13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工

35、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拒 收 ( 不予受理)、否决投标( 废标)、要求澄清说明的区分】拒收( 当场发现)否决投标( 拆封后发现) ( 重大偏差)要求澄清、说明( 细微偏差)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明显的文字计算错误未密封的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

36、行为tips:什么叫拒收?拒收指的是,不符合相关规定,当场就能发现、不予受理的情况。什么叫否决投标?否决投标指的是, 投标书在内容上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被评标委员会所确定的废标。【 定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其他招标项目不受此约束)当第一中标候选人| 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斥能履行合同| 、未按| 招标文件蚓的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时,招标人可以被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可 为中标人, 也可| 以重新招标。当中标候选人经营、财务状况出现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37、力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通知原评标委员会重|做 审 查 而 。 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tips: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一- 放弃中标重新招标记住: 采取上述形式的前提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不是所有的招标项目。【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 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14面合同。内容要求I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阴阳合同处理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

38、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但最高不得超过8 0 万兀。ti p s :对于投标保证金的限额,教材上有两个文件规定,考试看题项中考哪个文件,就以哪个文件作答。若题项中没有说明哪个文件,则 以 办法中规定的2 % , 且不得超过8 0 万作答。两阶段招标的第二阶段提出撤回投标文件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撤销投标文件( 过错)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正常签订书面合同后或终

39、止招标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严重过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 Z 3 0 3 0 2 0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安全、质量)】1 . 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2 .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3 .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 .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界定】概念内涵表现形式转包承包人自己什么都不干,全部交由其他单位来完成,其

40、他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施工将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将全部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总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15构或未派驻主要管理人员违法分包承包人自己干一部分,其他让别人干,但操作中违反相关规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就分包将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 钢结构工程除外)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的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挂靠承包人什么都不干,实际施工人以承包人名义进行施工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1 Z 3 0 3 0 3 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

41、设1、资质不良和承揽业务不良的区分【 资质不良】( 1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3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4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5 )涂改、伪造、出借、转 让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6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 考核, 未取得证书上岗, 情节严重的。【 承揽业务不良】( 1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 )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42、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 资格) 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基本信息长期公开优良信用信息一般为3年不良信用信息6个月至3年( 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整改有效,经批准:可缩短,但不得少于3个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可延长16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1 Z 3 0 4 0 0 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

43、制度1 Z 3 0 4 0 1 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开工日期的确定( 1 )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2 )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发包人过错)( 3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承包人过错)( 4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2、 【 实际竣工日的确定】3、 【 欠付工程款和垫资的利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转移

44、占有建设工程之日4、 【 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利率欠付工程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上不封顶)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垫资有约定,按约定。 ( 但是不能超过同期贷款利率)无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息起算时间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1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5、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 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5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依据该约1 7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t i p s :优先受偿权2 2年教材更改。注意现在装修工程可以

46、拍卖的话,装修工程承包人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更改最长不超过1 8个月。5、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应当具备的条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种合同类型的区分】合同效力类型特征具体事由无效合同违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撤销合同违心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效力待定合同无交易资格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特征】具有违法性;具有不可履行性;自订立之

47、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的免责条款】( 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无效施工合同的结算】无效合同的工程款结算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考合同关于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实施的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有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权利人在3 0日内追认;权利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1 8行为

48、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被代理人己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可撤销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 0 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变更】1 、合同变更需当事人双方丽 商 且| 内容明碉且悟泡。2 、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雄定为未变更| 。

49、【 合同转让】1 、合同的转让( 1 )合同债权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 )合同债务的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2 、三种合同转让行为无效:(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t i p s :债权人可以合法自由转让债权,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让债主同意。可撤销合同需要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撤销以通知形式作出。因为可撤销合同是已经生效的合同,不能够随意

50、撤销,而效力待定合同还未生效。【 施工合同的解除】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3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发包人解除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解除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1 9【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种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

51、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1Z304020劳动合同发包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种类1. 固定期限合同:可 以 签1年、2年,也可以是10年、2 0年。2. 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 不得约定试用期)0

52、1个月 2个月 6个月 试用期! - ! - 1 -3个月 1年 3年 劳动合同期限V)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正常解除劳动者提前3 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随时通知解除( 有细微过错)( 1 )未

53、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立即解除十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20【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无需通知)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优先留用不得预告解除或经济性裁员:预告解除( 无过错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 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1 个月工资后解除。( 1

5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立即解除十( 劳动者严重过错)(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致

55、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I未做离岗体检I的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患上职业病,I丧失劳动能力I患 病 或 非 因 壬 砺 , 在 I医疗期内女职工在颐1、产期、哺乳则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年回距退休年龄不到诙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画 劳 动 合 同医 丽 期限劳动合同家庭| 无其他|就业人员, 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tip s:劳动者处于极度弱势、处于特殊时期,不得预告解除或者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应当优先留用的劳动者,并不弱势。【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用工单位劳动合同(2年以上)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者211 .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

56、性( 存续不超过6 个月)、辅 助 性 ( 非主营业务岗位)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2 . 派遣单位: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申请工伤认定3 .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协助进行工伤认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的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 6 周岁未满1 8 周岁的劳动者。一般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体力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具体规定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强度体力劳动孕期

57、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强度和孕期禁忌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哺乳期不得安排在哺乳未满1 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其加班和上夜班。产期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 0 天的产假。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 Z 3 0 4 0 3 0 相关合同制度1 、承揽合同( 1 )承揽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 )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注意】承揽人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过定做

58、人的同意;承揽人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无需经定作人同意; 承揽人应当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 )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 承揽人不受定作人指挥管理,但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工作完成前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买卖合同【 交付方式】现实交付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22【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占有改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指示交付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拟制交付将标的

59、物的权利 凭 证 ( 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3 、借款合同情形风险承担方通常情况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需要运输且未约定交付地点的自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 .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2 . 借款合同可以口头,可以书面3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是实践合同4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时,不支付利息5 . 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借款和不得预扣利息。6 .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 时

60、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 倍的除外。4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 0 年。超过2 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的义务】1 .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 . 第三人主张权利通知: 在租赁期间遇到租赁物需要维修、 第三人主张权利及其他涉及租赁物的相关事项,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3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移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5 、融资租赁合同金融公司( 出租人= 买受人)(

61、 付钱和收租,只管钱不管货)施工方( 承租人) 卖家( 出卖人)自己收货. 自己维修 瑕疵担保自己承担毁损风险【 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和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买受人、出租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协助承租人索赔。2 3【 承租人】支付租金、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 履行维修义务) 、租赁期限届满返还租赁物6 、运输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 不可抗力谁的损失谁买单)7 、仓储合同( 1 )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 2 ) 保管对象是动产( 3 )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和有偿合同。8 、委托合同委

62、托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它不同于民事代理,后者委托的只能是法律行为。t i p s :考试在这8 个合同中挑3 4 个进行考察,其中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考试频率较高。1 Z 3 0 5 0 0 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1 Z 3 0 5 0 1 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 7 0 d B ( A ) ,夜间 5 5 d B ( A ) 昼间指6点至2 2 点,夜间指2 2 点至6点。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 5 d B

63、( A )噪声污染的申报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 5 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夜间施工原则上:禁止夜间进行生产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特殊: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t i p s :噪声污染中的夜间施工作为重点复习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

64、遮盖。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 . 5 m 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 于 1 . 8 m 的封闭围挡。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2 4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1 )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 2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 量 达 到2 . 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环保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

65、转移该固体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 0 %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 0 %。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 0 %。1 Z 3 0 5 0 2 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施工节能】材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图纸会审时,要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 0 %;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 0 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 0 %以上。节水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地区应收集雨水养护;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

66、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现场机具、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 0 %。能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 0 %地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 0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红线外临时用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利用和保护施工

67、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当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施工现场围墙可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25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 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 减少道路占用土地。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 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 , 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tip s:除了四节一环保中的四节,近两年考试新增加了 “

68、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这一考点,考试应多加留意。1 Z3 0 5 0 3 0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属于国家的水下文物范围】中国内海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 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国家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利。tip s:简记为:中国地盘内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地盘外的文物只有辨认权。【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建设活动】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 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

69、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 4 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 Z3 0 6 0 0 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 Z3 0 6 0 1 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6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 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

70、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9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 0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 延续】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 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26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71、时; 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 并不是自动延期)【 变更】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 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 安全比较重要,工商变更后,10日内就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资质变更是在工商变更1个月内办理。)tip s: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有效期5年3年3年延期期满前3个月期满前3个月期满前1个月内变更工商变更后1个月内工商变更后1 0日内签订新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

72、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没骗成)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欺骗、贿赂取得的( 骗成了)撤销,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1Z30602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类安管人员的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73、故项目负责人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27现场监督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予以纠正或查处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建筑施工企

74、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 5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对于有分公司( 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 0 % o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

75、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1 Z 3 0 6 0 3 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规定,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 ) 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 4 )起重吊装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

76、拆除、爆破工程;( 7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 【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项目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主体( 1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实施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总包单位组织编制。( 3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2 8(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前期保障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范围(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 ) 土方开挖工程;

77、( 3 )模板工程;( 4 )起重吊装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1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2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 1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 )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

78、工程师审查。( 4 )专家论证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 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1 Z 3 0 6 0 3 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建设单位( 1 )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2 )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 )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

79、工程施工安全。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认定工伤与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80、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 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 9( 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但 面 复 发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故意犯罪的; ( 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 ( 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t i p s :工伤围绕在工作时间、或是前 后 ,工作

81、地点,工作原因,非本人责任;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是个人原 因 。1Z306040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安全事故等级】3 1030死 亡 人 数 ( 人 ) ;10 50100重 伤 人 数 ( 人 )1000 50001 1100001直 接 经 济 损 失 ( 万 元 )一般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县 市省国调查 ,“ 以上”包括本数, “ 以下”不包括本数。【 应急预案的演练】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 组 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事故报告流程】发 生 事 故 宝 如立的即 黑 。单位负责人

82、 1小时内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 紧急情况)壬故现场人贝事故现场人员【 事故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 之 日 起3 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发 生 之 日 起7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1Z306050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事故隐患处理】安全事故隐患- - - - - - - - -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 - - - - - - - - - - - - - - 拒不整改一卜 - 报告主管部门严重事故隐患 一 要 求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 - - - - - - 拒 不 停 工

83、 30【 机械设备不得出租使用和应当予以报废的规定】【 不得出租使用的规定】( 1 )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 )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1 - 3项应当予以报废的;4、5项属于资料或者附件不全,补充完整后可以继续租用。)【 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资质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

84、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使用说明、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1 Z 3 07 000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 Z 3 07 01 0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根 据 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

85、标准的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制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审批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得超5年。【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和废止。【 团体标准】 国家鼓励学会、 协会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

86、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3 1【 监督管理机构及分工】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杏阶段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全国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规划审查机构规划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勘察、设计阶段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施 : 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1 Z 3 07 02 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材料检验检测】【 见证取样】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隔震减震装置用于建设工程前,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取样,送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涉及结构

87、安全的试块、 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 0 %。“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以及材料。具体包括:( -)用于|承重结构| 的混凝土试块;( -)用于|承重墙体| 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 )用 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幽;( 六 )用于|承重结构| 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 材料;( A)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t i p s :记住关键字 整 、礴、|防水。冷 年记住新增了减震隔震装置。

88、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 每句都考)【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营利)中介机构。3 2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 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

89、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1 Z3 0 7 0 3 0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一、依法发包工程二、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三、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六、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七、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八、依法进行装修工程【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应当注明规格、 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

90、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 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单位可以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 可以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监理工作的依据: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

91、监理管小事,总监管大事)工程监理的形式: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1 Z 3 0 7 0 4 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3 3( 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

92、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节能分部工程的组织】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 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

93、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建设工程竣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 无论是建设单位的责任还是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都有义务进行修复或返修。但是,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其返修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是应由责任方承担的。【 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1 Z3 0 7 0 5 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

94、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5 2 2 )(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34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 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

95、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 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 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2)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 年;( 3)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 0 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 0 日后起满2 年。tips:缺陷责任期有约定的按预定,没有约定期限的,按照最长时间2

96、 年来算。22年新增内容,要求一定要掌握。1 Z3 0 8 0 0 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民事纠纷解决方式性质生效的法院调解、判决生效的仲裁调解、裁决终局性可以强制执行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其他任何调解( 包括行政调解、争议评审)非终局性不可以强制执行tips: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劳动争 议 ( 伙计 老板)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村民“ 村委会)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试卷一般直接说到仲裁,都是民事仲裁,如果要考劳动仲裁的话,题干中会直接提到劳动仲裁。1Z308020民事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管辖】法院管辖类型特征级别管辖按照一定的标

97、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管辖法院特殊地域管辖( 合同纠纷)( 无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有约定) 协议管辖: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原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35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众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移送管辖无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无 一 * 有。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管辖权转移有管辖权的法院把案件转移给原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上下级之

98、间)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或者法院之间就管辖权有争议,申请或共同报请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法院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该法院无管辖权提出时间:提交答辩状期间( 收到起诉状1 5 天内)异议成立的,法院应裁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鉴定意见】( 1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注意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 )对有缺陷的鉴

99、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t i p s :严重违规的时候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只是有缺陷可以采取补充或者其他手段,不予重新鉴定。【 举证时限】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 5 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 1 0 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1 5 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日。【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效力存在一定的瑕疵)】当事人的陈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所作的与其年龄、

100、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3 6【 诉讼时效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为3 年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而| 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天导致中止,人导致中断事由特征限制时效中止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客观的、外界的最后六个月时效中断起诉或仲裁债权人请求履行债务人同意履行主观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一【 诉讼审理方式】厂以公开开庭为原则诉讼案件涉及国家秘密 法定不

101、公开一I 以不公开开庭为例外 1涉及个人隐私- 离婚案件 依申请不公开一涉及商业机密t i p s :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判决一律应当公开。【 当事人不到庭或中途退庭( 原告不到庭按撤诉,被告不到庭按缺席判)】【 二审程序】( 1 )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 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 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二审审理期限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 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 0 日。【 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裁定、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四个例外: ( 1 )发现新

102、的证据, ( 2 )原判决主要证据为伪造;( 3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 4 )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贪赃枉法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3 7提出。1 Z 3 0 8 0 3 0 仲裁制度仲裁有下列三项基本制度:( 一)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自愿的体现。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或裁或审制度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只能选用其中的一种。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三)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

103、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予受理。 ( 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的效力】 ( 每年必考)对当事人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仲裁,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法院的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对仲裁机构的效力仲裁机构只能对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效力的确

104、认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专门法院管辖。【 仲裁审理】以秘密庭审为原则以开庭为原则- ( 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可以公开仲裁案件- 除非当事人双方协议庭审公开一I 除非当事人双方协议不开庭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公开申请人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以缺席裁决38【 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仲裁和解请求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但不能做调解书)裁决作出即终局,不能再申请仲裁撤回仲裁申请反悔的,

105、可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发动仲裁( 但不能起诉)仲裁调解制作仲裁调解书双方签收生效制作仲裁裁决书作出生效调解不成或调解书签收前反悔仲裁庭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仲裁庭组成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主任定仲裁实体问题仲裁庭裁决两种意见: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三种意见: 按首席仲裁员意见【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和撤销( 翻案程序)】t i p s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起诉或重新申请仲裁( 一裁终局)。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该裁决为错案的,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来推翻生效的仲裁裁决( 翻案程序)。不予执行和撤销情形(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

106、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 )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的, 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撤销程序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撤销后果当事人可以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后,连带着原仲裁协议一并消灭。案件回到最原始状态( 就好像仲裁从

107、未发生过,甚至连仲裁协议也没有签过):可以和解;可以调解;一方可以起诉;双方也可以重新达成新的仲裁协议,根据该新的仲裁协议发动新的仲裁( 而不能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1 Z 3 0 8 0 4 0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3 9法律约束力强制执行力和解协议VX人民调解书VX专业机构调解协议VX行政调解协议VX仲裁调解书VV仲裁裁决书VV法院调解书VV法院判决/ 裁定书V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书VV【 争议评审机制】争议评审的优势:专业性、快速反应、现场解决问题、争议双方不需要律师的介入、评审后仍可以进行诉讼或仲裁。争议评审程序:发生争议, 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

108、,申请人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被申请人在收到副本后的2 8 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申请人和监理人。争议评审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1 4 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在调查会结束后的1 4 天内,争议评审组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双方接收评审意见的, 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 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1 Z 3 0 8 0 5 0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分】行政强制措施( 静态):行政

109、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对公民人身或财产进行暂时性控制。行政强制执行( 动态):行政机关( 自己或者申请法院)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或单位,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纠纷解决途径管辖审查特点审查范围性质行政复议本级政府或上级主书面审查,不调解合法性、合理性非终局4 0【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管部门行政诉讼法院公开开庭,不调解合法性终局【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可以复议可以诉讼行政处罚官 某民( 都是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侵犯经营自主权行政征收、摊派不可复议不可诉讼抽象行政行为官全民行政批复、行政处分官官都不是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对民间纠纷的调解民民发生行政纠纷60 天-内- - - - - - 行 政 复 议 一1票5天-内- - - - - - 行政诉讼本级人民政府 法院或上一坂行放主管部门6个月 行政诉讼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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