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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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纳税与合同管理企业纳税与合同管理 专家介绍职称:职称:法律硕士、经济师,注册税务师;法律硕士、经济师,注册税务师;职务:职务:上海金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金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财税专家组成员财税专家组成员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疑团队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疑团队 成员成员现供职于江苏省某税务局现供职于江苏省某税务局研究方向:研究方向:长期从事企业纳税筹划研究与实务操作。长期从事企业纳税筹划研究与实务操作。论述:在财政研究、经济研究参考、论述:在财政研究、经济研究参考、经济学消息报、中国税务、涉外税经济学消息报、中国税务、涉外税务、财会研究、税务与经济等报刊务、财会研究、税务与经济等报刊发表财税论

2、文百余篇发表财税论文百余篇编著:编著:新纳税申报表填报、个人所得税法解读、新纳税申报表填报、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册、纳税评估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册、纳税评估模型与案例等;型与案例等;胡俊坤胡俊坤胡俊坤胡俊坤引题案例引题案例合同管理可以带来纳税效益(合同管理可以带来纳税效益(案例案例001)合同管理带来效益但也引发风险(合同管理带来效益但也引发风险(案例案例002)课程背景课程背景p理论背景:理论背景:经济法与民法的学科独立客观经济法与民法的学科独立客观上导致了税法与合同法实际运用的割裂上导致了税法与合同法实际运用的割裂p管理背景:管理背景:企业内部管理的部门分工客观企业内部

3、管理的部门分工客观上导致了合同管理与纳税管理的彼此孤立上导致了合同管理与纳税管理的彼此孤立p关系背景:关系背景:税收是合同的法定成本,履行税收是合同的法定成本,履行合同要求当事人充分考虑其中的税收问题合同要求当事人充分考虑其中的税收问题p市场背景:市场背景:企业纳税及其筹划的运用要求企业纳税及其筹划的运用要求合同管理服从并服务于企业的整体战略合同管理服从并服务于企业的整体战略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正确认识企业纳税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进而消除正确认识企业纳税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进而消除无关论、万能论、造假论等错误认识,树立协调无关论、万能论、造假论等错误认识,树立协调观、整体观等正确理念观、整体观等正确理

4、念全面理解企业纳税对合同管理的影响,进而在合全面理解企业纳税对合同管理的影响,进而在合同管理中充分考量税收因素,降低合同的履约成同管理中充分考量税收因素,降低合同的履约成本,防范合同风险本,防范合同风险系统掌握合同管理对企业纳税的影响,进而运用系统掌握合同管理对企业纳税的影响,进而运用合同管理策略,有效降低企业涉税成本,特别是合同管理策略,有效降低企业涉税成本,特别是开展合同纳税筹划开展合同纳税筹划实现合同管理与企业纳税的完美结合,在企业管实现合同管理与企业纳税的完美结合,在企业管理中学会注重签订涉税合同,并有效防范合同与理中学会注重签订涉税合同,并有效防范合同与纳税的风险纳税的风险课程内容课

5、程内容一、合同与纳税管理概述一、合同与纳税管理概述二、合同与纳税关系辨析二、合同与纳税关系辨析三、合同影响纳税的表现三、合同影响纳税的表现四、常见合同的涉税处理四、常见合同的涉税处理五、涉税合同五、涉税合同一、合同与纳税管理概述一、合同与纳税管理概述(一)合同与合同管理(一)合同与合同管理 (二)纳税与纳税管理(二)纳税与纳税管理(三)两者协同的基础(三)两者协同的基础(一)合同与合同管理(一)合同与合同管理 1.合同基础理论合同基础理论2.合同管理合同管理1.1.合同基础理论合同基础理论(1 1)合同(法)概念)合同(法)概念(2 2)合同的特点)合同的特点(3 3)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

6、4 4)合同的原则)合同的原则(5 5)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1)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的概念(1 1)合同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合同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2 2)合同法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合同法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总称。 (2)合同的特点)合同的特点由平等的民事主体间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由平等的民事主体

7、间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在纳税及其筹划管理上也就强调平等在纳税及其筹划管理上也就强调平等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标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标包括设定纳税及其筹划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设定纳税及其筹划的权利与义务是当事人之间意思真实表示一致的产物是当事人之间意思真实表示一致的产物对纳税及其筹划意图也应当予以反映对纳税及其筹划意图也应当予以反映合同是非身份关系的协议:婚姻法中的结婚、离婚、合同是非身份关系的协议:婚姻法中的结婚、离婚、民法中关于监护以及继承法上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合民法中关于监护以及继承法上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合同,是属于身份上的合同,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同,是属于身份上的

8、合同,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非合同法上所称的合同并非合同法上所称的合同纳税及其筹划中必须注意这些身份纳税及其筹划中必须注意这些身份协议协议!(3)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p合同法规定的八大要素: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合同法规定的八大要素: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2 2)标的)标的(3 3)数量)数量(4 4)质量)质量(5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6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8 8)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4)合同的原则)合

9、同的原则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意思表示真实原则:意思表示真实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千预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千预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当事人订立、

10、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对等义务)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对等义务)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法律规定名称)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法律规定名称)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是不取得收益)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是不取得收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交付标的而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交付标的而成立)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形式要求)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形式要求)主合同与从合同(主从关系)主合同与从合同(主从关系)2.2.合同管理合同管理(1 1)合

11、同管理的概念)合同管理的概念(2 2)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管理的内容(3 3)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的手段(4 4)合同管理的意义)合同管理的意义(1 1)合同管理的概念)合同管理的概念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2 2)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订立、履行、变更、合同管理

12、的内容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解除、转让、终止等。订立与履行合同也包括了纳税义务的协商订立与履行合同也包括了纳税义务的协商与履行与履行变更、解除也意味着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变更、解除也意味着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来调整、变更、甚至于解除相关的纳合同来调整、变更、甚至于解除相关的纳税义务税义务(3 3)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的手段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企业在对合同进行审查、监督与控制时自企业在对合同进行审查、监督与控制时自然也必须对其中的纳税及其相关内容进行然也必须对其中的纳税及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监督和控制。审核、监督和控制。(4

13、 4)合同管理的意义)合同管理的意义降低合同成本降低合同成本防范与化解合同风险防范与化解合同风险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二)纳税与纳税管理(二)纳税与纳税管理1.1.纳税不可避免纳税不可避免2.2.纳税管理的概念纳税管理的概念3.3.纳税管理的内容纳税管理的内容4.4.纳税管理的作用纳税管理的作用1.1.纳税不可避免纳税不可避免(1 1)纳税与死亡一样不可避免)纳税与死亡一样不可避免(2 2)国家有征税的权利)国家有征税的权利(3 3)企业纳税是法定义务)企业纳税是法定义务2.2.纳税管理的概念纳税管理的概念纳税管理是企业以税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纳税管理是企业以税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

14、定为依据,按其自身生产经营及纳税义务定为依据,按其自身生产经营及纳税义务情况,进行自我控制和监督等的管理活动,情况,进行自我控制和监督等的管理活动,是企业纳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纳是企业纳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纳税管理,既可以较好地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管理,既可以较好地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法令,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和征收管理法令,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又可以促使企业自觉地履行纳税额入库,又可以促使企业自觉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其自身的经济权益。义务,维护其自身的经济权益。3.3.纳税管理的内容纳税管理的内容企业纳税管理的内容是指纳税管理涉及的企业纳税管理的内容是指纳税管理涉及的

15、具体范畴,包括纳税政策管理、纳税成本具体范畴,包括纳税政策管理、纳税成本管理、纳税程序管理、纳税风险管理与纳管理、纳税程序管理、纳税风险管理与纳税争诉管理五个方面。税争诉管理五个方面。4.4.纳税管理的作用纳税管理的作用(1 1)降低纳税成本)降低纳税成本(2 2)避免与防范纳税风险)避免与防范纳税风险(3 3)获取最大化的税收收益)获取最大化的税收收益(三)两者协同的基础(三)两者协同的基础1.1.企业管理理论企业管理理论2.2.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3.3.合作博弈理论合作博弈理论4.4.税收链思想税收链思想二、合同与纳税关系辨析二、合同与纳税关系辨析(一)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一)合同法

16、与税法的关系(二)合同对纳税的影响(二)合同对纳税的影响(三)纳税对合同的影响与要求(三)纳税对合同的影响与要求(一)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一)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1.1.研究分析的价值意义研究分析的价值意义2.2.合同法与税法的区别合同法与税法的区别3.3.合同法与税法的联系合同法与税法的联系4.4.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图示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图示1.1.研究分析的价值意义研究分析的价值意义解决合同有关条款的法律适用问题解决合同有关条款的法律适用问题(1 1)签订合同中完全依据合同法?)签订合同中完全依据合同法?(2 2)税收征管中完全以税法为依据?)税收征管中完全以税法为依据?(3 3)司法机关处

17、理涉税案件以及合同案件)司法机关处理涉税案件以及合同案件又该以什么作为依据?又该以什么作为依据?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03003)2.2.合同法与税法的区别合同法与税法的区别(1)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合同法属于民法范畴,为一般法;合同法属于民法范畴,为一般法;税法曾经属于民法,目前更多地归属于经济法,税法曾经属于民法,目前更多地归属于经济法,并且正在开始独立成为一个法律门类;合同法属并且正在开始独立成为一个法律门类;合同法属于私法,税法偏重于公法,特别是税收征管法具于私法,税法偏重于公法,特别是税收征管法具有较强的行政法色彩有较强的行政法色彩(2)调节对象:)调节对象:合同法调整的是

18、平等的民事主体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税法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在税间的权利与义务;税法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在税收征收与管理中收权利与义务收征收与管理中收权利与义务(3)适用顺序)适用顺序:一般说来,合同法先介入,:一般说来,合同法先介入,特别是签订合同时均应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特别是签订合同时均应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税法后介入,即合同是否纳税以及如何纳税法后介入,即合同是否纳税以及如何纳税等均依税法判断税等均依税法判断(4)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合同法是一般法,税法是:合同法是一般法,税法是特别法,因而涉税问题上,税法往往高于特别法,因而涉税问题上,税法往往高于合同法并优先适用合同法

19、并优先适用(5)责任承担)责任承担:合同法对经济责任的追究:合同法对经济责任的追究以补偿与赔偿为主要方式,而税法则主要以补偿与赔偿为主要方式,而税法则主要以行政处罚作为主要的责任追究方式以行政处罚作为主要的责任追究方式(6)形式特征)形式特征:合同法在形式上强调主体的资格,而合同法在形式上强调主体的资格,而税法在形式上则更多地强调税收法定税法在形式上则更多地强调税收法定合同法强调合同主体的意思自治,而合同法强调合同主体的意思自治,而税法则强调课税主体的纳税能力,强调税税法则强调课税主体的纳税能力,强调税收负担与其能力、利益相适应收负担与其能力、利益相适应合同法强调主体的权利不得滥用,而合同法强

20、调主体的权利不得滥用,而税法则强调国家课税必须保障纳税人的基税法则强调国家课税必须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存与发展,特别是对经济的影响是中本生存与发展,特别是对经济的影响是中性的,最小的。性的,最小的。3.3.合同法与税法的联系合同法与税法的联系(1)税法是政府与全体纳税人签订的有关)税法是政府与全体纳税人签订的有关征税、纳税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征税、纳税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广义广义合同合同(2)税法经常使用合同法的概念与术语,)税法经常使用合同法的概念与术语,但一些术语具有不同于合同法的特定含义但一些术语具有不同于合同法的特定含义(3)税法通常会尊重合同法的契约自由及)税法通常会尊重合同法的契约自由及

21、其结果,但尊重往往附有条件其结果,但尊重往往附有条件(4)税法与合同法需要进行协调,发生冲)税法与合同法需要进行协调,发生冲突时,税法对合同的负面影响应当最小突时,税法对合同的负面影响应当最小(5)在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税)在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税法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参照标准法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参照标准(6)合同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常常会对税)合同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常常会对税法理论与实践产生影响(税法的私法化)法理论与实践产生影响(税法的私法化)(7)一项涉税行为通常首先适用合同法,)一项涉税行为通常首先适用合同法,在合同业务成立后方可适用税法在合同业务成立后方可适用税法(8)税

22、法对合同法往往产生一种间接效应,)税法对合同法往往产生一种间接效应,即纳税人签订合同会考虑其中的税法成本即纳税人签订合同会考虑其中的税法成本(9 9)税法在某些时候依赖于甚至于完全适)税法在某些时候依赖于甚至于完全适用合同法,如代位权的行使完全遵循合同用合同法,如代位权的行使完全遵循合同法法(1010)在解决税收义务与争议时,如果在)在解决税收义务与争议时,如果在税法上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法也将成税法上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法也将成为补充、参照依据为补充、参照依据(11)税法与合同法相结合,产生一种新)税法与合同法相结合,产生一种新的合同形式,即纳税合同,如转让定价协的合同形式,即纳税合同,

23、如转让定价协议、纳税担保合同议、纳税担保合同4.4.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图示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图示(适用效力)(适用效力)纳税人纳税人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合同法合同法税法税法基础依据基础依据辅助依据辅助依据基础或辅助基础或辅助基础依据基础依据基础依据基础依据基础或辅助基础或辅助4.4.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图示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图示(适用顺序)(适用顺序)税法税法合同法合同法刑法等刑法等纳税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都是优秀纳税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都是优秀适用合同法,特别是合同格式、适用合同法,特别是合同格式、主体条件、合同要素等主体条件、合同要素等履行合同时,税法应当介入了,一是履行合同时,税法应当

24、介入了,一是纳税人应当履行合同涉税义务,另外纳税人应当履行合同涉税义务,另外也需据税法对合同行为是否应税进行也需据税法对合同行为是否应税进行判断判断纳税人如果未依法履行了合同涉纳税人如果未依法履行了合同涉及的纳税义务,除了税法之外还及的纳税义务,除了税法之外还可能适用刑法等可能适用刑法等(二)合同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二)合同对企业纳税的影响1.1.合同对企业纳税影响的误读分析合同对企业纳税影响的误读分析2.2.合同是引发纳税风险的重要因素合同是引发纳税风险的重要因素3.3.合同影响甚至决定着纳税与负担合同影响甚至决定着纳税与负担4.4.合同是企业纳税管理与筹划的工具合同是企业纳税管理与筹划的工具

25、1.1.合同对企业纳税影响的误读合同对企业纳税影响的误读有一种观点:合同决定企业纳税!有一种观点:合同决定企业纳税!经济经济合同合同经济经济业务业务纳税纳税义务义务决定决定反映反映反映反映决定决定1、应税经济合同会产、应税经济合同会产生印花税业务(决定)生印花税业务(决定)2、经济合同的内容也会、经济合同的内容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纳税义务(反映)纳税义务(反映)生产生产企业企业批发批发企业企业零售零售企业企业原料原料供应商供应商消费者消费者合同订立、履行过程合同订立、履行过程纳税义务的产生过程纳税义务的产生过程商品流转的过程既是合同产生的过程,也是纳税义务商品流转的

26、过程既是合同产生的过程,也是纳税义务产生的过程。如不考虑印花税,那么合同与纳税无必产生的过程。如不考虑印花税,那么合同与纳税无必然联系,真正决定是否纳税、如何纳税的是经济业务然联系,真正决定是否纳税、如何纳税的是经济业务本身,而非合同本身,而非合同纠正一个观点,树立一个观点纠正一个观点,树立一个观点纠正一个正一个观点点经济合同不能决定企经济合同不能决定企业纳税义务!业纳税义务!问题:经济合同是影问题:经济合同是影响还是决定企业纳税响还是决定企业纳税?企业的纳税义务由?企业的纳税义务由什么因素决定什么因素决定?树立一个立一个观点点合同筹划属于合同筹划属于是辅助性筹划是辅助性筹划经济业务本身经济业

27、务本身的筹划才是根本的筹划才是根本性筹划性筹划2.2.合同是引发纳税风险的重要因素合同是引发纳税风险的重要因素合同引发的纳税风险包括两类:合同引发的纳税风险包括两类:间接风险,即由于合同中相关条款处置不间接风险,即由于合同中相关条款处置不当或者不明确而引发合同瑕疵,进而造成当或者不明确而引发合同瑕疵,进而造成纳税错误与税收负担增加,引发纳税风险纳税错误与税收负担增加,引发纳税风险(案例案例004)直接风险:因合同方面的原因直接导致企直接风险:因合同方面的原因直接导致企业缴纳税款错误(印花税)、税款增加,业缴纳税款错误(印花税)、税款增加,包括虚假合同而导致偷税逃税纳税风险包括虚假合同而导致偷税

28、逃税纳税风险(案例案例005)3.3.合同影响、决定企业纳税与负担合同影响、决定企业纳税与负担合同内容影响着企业的税收与负担,包括影响企合同内容影响着企业的税收与负担,包括影响企业缴纳的税收种类、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业缴纳的税收种类、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义务发生时间等合同形式影响着企业的税收与负担,特别是直接合同形式影响着企业的税收与负担,特别是直接决定着印花税税率、税负等决定着印花税税率、税负等合同内容变更与调整也将引发纳税义务的变化与合同内容变更与调整也将引发纳税义务的变化与调整调整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纳税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纳税义

29、务义务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06)4.4.合同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工具合同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工具鉴于合同不仅可能引发纳税风险,而且还鉴于合同不仅可能引发纳税风险,而且还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甚至于决定企业的纳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甚至于决定企业的纳税义务及其程度,因而,纳税人可以利用税义务及其程度,因而,纳税人可以利用合同化解风险并实施筹划合同化解风险并实施筹划(三)纳税对合同的影响与要求(三)纳税对合同的影响与要求1.1.企业纳税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履约成企业纳税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履约成本)本)2.2.企业纳税将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合同内容企业纳税将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合同内容3.3.企业纳税越来越

30、倚重经济合同(凭证)企业纳税越来越倚重经济合同(凭证)4.4.企业纳税要求运用合同降低风险企业纳税要求运用合同降低风险5.5.企业纳税要求运用经济合同实施筹划企业纳税要求运用经济合同实施筹划1.1.企业纳税构成合同的内容企业纳税构成合同的内容(1 1)合同反映企业的相关业务,而相关业)合同反映企业的相关业务,而相关业务直接或间接与税收义务相关联,合同也务直接或间接与税收义务相关联,合同也就不可避免地反映相关的税收义务。就不可避免地反映相关的税收义务。(2 2)履行合同必须包括履行合同涉及到的)履行合同必须包括履行合同涉及到的相关纳税义务,依法缴纳相关税款也就成相关纳税义务,依法缴纳相关税款也就

31、成了合同的履行成本之一。某些时候,纳税了合同的履行成本之一。某些时候,纳税及其负担还会引发合同风险。及其负担还会引发合同风险。(3 3)合同中会直接约定企业纳税义务的条)合同中会直接约定企业纳税义务的条款,就目前而言,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款,就目前而言,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比如说对发票事项约定的条款;对税款缴比如说对发票事项约定的条款;对税款缴纳义务约定的条款等纳义务约定的条款等(4 4)税务代理、转移定价协议以及纳税担)税务代理、转移定价协议以及纳税担保等涉税合同则以企业的纳税义务及其履保等涉税合同则以企业的纳税义务及其履行以及与纳税义务的履行等相关的涉税服行以及与纳税义务的履行等相关的涉税

32、服务作为主要(根本、核心)内容务作为主要(根本、核心)内容2.2.企业纳税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合同企业纳税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合同内容内容(1)由于企业纳税及其负担构成合同的履约成本,)由于企业纳税及其负担构成合同的履约成本,甚至引发合同风险,因而,企业出于降低合同成甚至引发合同风险,因而,企业出于降低合同成本与风险的目的,在签订合同时即对税收因素进本与风险的目的,在签订合同时即对税收因素进行考量,并根据税收因素签订合同,甚至于调整行考量,并根据税收因素签订合同,甚至于调整与变更合同内容。纳税及其负担对合同的影响已与变更合同内容。纳税及其负担对合同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大。经越来越大。(2)在签订合同前,企

33、业不仅会考虑对方的纳税)在签订合同前,企业不仅会考虑对方的纳税信誉,甚至还会向税务机关咨询相关合同涉及的信誉,甚至还会向税务机关咨询相关合同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而修正、调整原来的合同预案。税收问题,进而修正、调整原来的合同预案。3.3.企业纳税越来越倚重经济合同企业纳税越来越倚重经济合同(凭证)(凭证)(1)合同是证明企业业务真实性的凭据)合同是证明企业业务真实性的凭据根本凭据(不动产投资合同)根本凭据(不动产投资合同)附属凭据(销售商品,以发票为根本)附属凭据(销售商品,以发票为根本)(2)合同也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必备资)合同也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必备资料料(3)合同是企业申请税务代开发票的

34、重要)合同是企业申请税务代开发票的重要凭据凭据4.4.企业纳税要求运用合同降低风险企业纳税要求运用合同降低风险在合同中直接明确纳税问题,降低涉税风在合同中直接明确纳税问题,降低涉税风险的同时,降低合同履约成本险的同时,降低合同履约成本为解决纳税义务问题直接签订补充合同,为解决纳税义务问题直接签订补充合同,明确相关的纳税义务明确相关的纳税义务把合同作为业务真实性的凭证,甚至于为把合同作为业务真实性的凭证,甚至于为了证明业务的真实性而签订补充合同了证明业务的真实性而签订补充合同5.5.企业纳税要求运用经济合同实施企业纳税要求运用经济合同实施筹划筹划合同筹划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纳税筹划技合同筹划已经成

35、为一种重要的纳税筹划技术策略术策略企业越来越多的利用经济合同为纳税筹划企业越来越多的利用经济合同为纳税筹划提供保障提供保障合同对纳税筹划的作用不是根本的,而是合同对纳税筹划的作用不是根本的,而是补充性作用补充性作用三、合同影响纳税的表现三、合同影响纳税的表现(一)合同影响纳税的主要形式图示(一)合同影响纳税的主要形式图示(二)合同当事人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二)合同当事人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三)合同标的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三)合同标的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四)合同标的数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四)合同标的数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五)合同标的质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五)合同标的质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六)合同价款或报

36、酬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六)合同价款或报酬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七)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七)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八)合同违约责任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八)合同违约责任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九)合同争议解决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九)合同争议解决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一)合同影响纳税的主要形式图示(一)合同影响纳税的主要形式图示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数量合同标的数量合同标的质量合同标的质量合同价款或报酬合同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合同同要要素素征税对象(税基)征税对象(税基)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征

37、税对象(税目)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税率纳税环节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纳税地点违章处理违章处理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征征税税要要素素(二)合同当事人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二)合同当事人对企业纳税的影响纳纳税税主体主体 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 课课税税对对象象(税税目)目) 纳税税期限期限税率税率(税负)(税负)纳税地点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案例分析(案例007)(三)合同标的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三)合同标的对企业纳税的影响税目:增消两税;货物与劳务税目:增消两税;货物与劳务税基:资源税、消费税税基:资源税、消费税税率:增消两税;货物、劳务税率:增消两税;货物、劳务纳税地点:不动产与动产纳税地点:不

38、动产与动产税收优惠:低税率货物、技术转让税收优惠:低税率货物、技术转让合同标的合同标的纳税环节:建筑与租金劳务纳税环节:建筑与租金劳务案例008案例案例009009(四)合同标的数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四)合同标的数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纳税人: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纳税人: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纳税人: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纳税人:增值税两类纳税人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数量数量税基:数量越多纳税越多税基:数量越多纳税越多税基:数量越多纳税越多税基:数量越多纳税越多税收优惠: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技术转让纳税期限:可能纳税期限:可能纳税期限:可能纳税期限:可能税目:增值税与营业税纳税人判断税

39、目:增值税与营业税纳税人判断税目:增值税与营业税纳税人判断税目:增值税与营业税纳税人判断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总量总量(五)合同标的质量对纳税人影响(五)合同标的质量对纳税人影响税目:卷烟、啤酒税目:卷烟、啤酒税基:销售折让、税基:销售折让、退货、优质奖退货、优质奖税率:资源税、消费税、税率:资源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合合同同标标的的质质量量合同履行的质量则会对纳税期限、税收违章等产生影响合同履行的质量则会对纳税期限、税收违章等产生影响税率: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率: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率: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率: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基

40、: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所得税优惠所得税优惠所得税优惠(六)合同价款与报酬对纳税的影响(六)合同价款与报酬对纳税的影响合同合同价款价款报酬报酬(七)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对纳(七)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对纳税人影响税人影响税率:城建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税率:城建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纳税期限:不同付款方式、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不同付款方式、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建筑业、纳税地点:建筑业、税基:非货币性交易、二十四条税基:非货币性交易、二十四条税收优惠

41、:西部大开发、特区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特区合同合同履行履行期限期限地点地点方式方式(八)合同违约责任对纳税人影响(八)合同违约责任对纳税人影响税基:流转税税基:流转税上违约金作为上违约金作为价外费用;企价外费用;企业所得税上作业所得税上作为营业外收入为营业外收入合同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税目:在个人所税目:在个人所得税上适用税目得税上适用税目明显不同:国税明显不同:国税发发2006866号文号文国税函国税函2006865号文号文(九)合同纠纷及其解决对纳税人(九)合同纠纷及其解决对纳税人影响影响合同纠纷可能会对所有的税制要素产生影合同纠纷可能会对所有的税制要素产生影响,其中主要的是影响计税依据

42、响,其中主要的是影响计税依据不同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提供的凭证法律不同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提供的凭证法律效力不同效力不同四、主要合同涉税处理与筹划分析四、主要合同涉税处理与筹划分析(一)企业章程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一)企业章程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二)招商引资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二)招商引资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三)土地受让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三)土地受让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四)建筑安装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四)建筑安装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五)商品购销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五)商品购销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六)房产购销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六)房产购销

43、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一)企业章程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一)企业章程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1.企业名称条款企业名称条款2.股东(投资者)条款股东(投资者)条款3.企业组织形式条款企业组织形式条款4.出资额(资本、股本)条款出资额(资本、股本)条款5.出资方式条款出资方式条款6.出资时间条款出资时间条款7.经营范围条款经营范围条款8.企业分配条款企业分配条款9.解散与清算条款解散与清算条款1.企业名称条款与纳税企业名称条款与纳税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

44、的投资额的70%70%在股权持有满在股权持有满2 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优惠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200920098787号):号):“工商登记为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企业。” 结论:给企业取个好名字也能创造税收收益结论:给企业取个好

45、名字也能创造税收收益2.股东条款与纳税义务股东条款与纳税义务(国税发(国税发200920098282号号 ):境外中资企业同时符合):境外中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判定其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以下条件的,应判定其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以下称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履行的居民企业(以下称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履行无限义务:(一)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无限义务:(一)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二)企业的财务决策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二)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

46、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三)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或人员批准;(三)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四)企业放于中国境内;(四)企业1/21/2(含(含1/21/2)以上有投)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中国境内。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

47、常居住于中国境内。3.股东条款案例股东条款案例A A、B B、C C、D D四人拟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为规四人拟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为规避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决定在英属维尔避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决定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者香港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在大陆京群岛或者香港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在大陆设立机构场所,使公司成为非居民企业,承担有设立机构场所,使公司成为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四人均常住江苏南通;高层管理限的纳税义务。四人均常住江苏南通;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也在江苏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也在江苏南通;财务决策、人事决策人员与机构也在江

48、苏南通;财务决策、人事决策人员与机构也在江苏南通;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南通;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江苏南通。问:该企业在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江苏南通。问:该企业在美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是否美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是否需要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司为中国的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该公司为中国的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4.股东条款可能直接关系到企业优惠股东条款可能直接关系到企业优惠国税函国税函20032003422422号号(已经作废)(已经作废)外资低于企业适用

49、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外资低于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外资低于企业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外资低于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但国务院办理税务登记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财税财税200620061 1号号(已经作废)(已经作废)新办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新办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累计购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累计购置的非货币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的,将不置的非货币

50、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的,将不再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优惠。再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优惠。5.股东条款可能直接影响主管税务机关股东条款可能直接影响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发国税发20082008120120号:号:2009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局管理。 2009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51、惠政策的新办企业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20061 1号)及有关规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财税财税200620061 1号文已经作废,但国家税务总局的号文已经作废,但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还在继续引用,您说它作废了没有?文件还在继续引用,您说它作废了没有?6.股东人数条款对纳税义务影响股东人数条款对纳税义务影响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 25050人;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 2200200人以下发起人,半数人以下发起人,半数在中国在中国7

52、.投资者人数案例投资者人数案例A A、B B、C C投资者为夫、妻、子关系,拟投资投资者为夫、妻、子关系,拟投资设立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预计年设立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8 8万元。那么:万元。那么:章程规定投资者为章程规定投资者为1 1人,则年应缴纳个人所人,则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得税为:8000035%8000035%675067502125021250章程规定投资者为章程规定投资者为2 2人,则年应缴纳个人所人,则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得税为:800030%800030%425042501975019750章程规定投资者为章程规定投资者为3 3

53、人,则年应缴纳个人所人,则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得税为:800020%800020%1250125014750147508.企业组织形式条款企业组织形式条款个人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个人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企业业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企业人企业案例:应当放弃的企业组织形式(案例:应当放弃的企业组织形式(案例案例010010)9.出资额条款出资额条款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一条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一条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312312号:号:企

54、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本额该期间借款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利息额之和。案例(案例(案例案例011011)10.出资方式条款出资方式条款现金(不得低于现金(不得低于30%30%)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实物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使用权、实物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涉税问题:涉税问题:1 1、不同出资方式涉及到不同的税种:动、不同

55、出资方式涉及到不同的税种:动产出资涉及到增值税;不动产出资涉及到产出资涉及到增值税;不动产出资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2 2、资产作价直接涉及到计税依据问题,、资产作价直接涉及到计税依据问题,还会对公司的未来的税收产生影响还会对公司的未来的税收产生影响3 3、票据问题:发票、合同、评估资料、票据问题:发票、合同、评估资料货物(动产)出资涉税问题货物(动产)出资涉税问题1、是否开具发票不同、是否开具发票不同2、什么时候开具发票不同、什么时候开具发票不同3、金额决定本期收益与未、金额决定本期收益与未来股权成本来股权成本货物投资视同销售货物投资视同销售接受货物按购入

56、货物接受货物按购入货物1、取得发票与否决定进项、取得发票与否决定进项2、何时接受进项期间不同、何时接受进项期间不同3、金额确定决定资产的计、金额确定决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未来所得税基础与未来所得股东股东企业企业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12012)不动产出资涉税处理不动产出资涉税处理不动产出资的营业税(国税发不动产出资的营业税(国税发 1993 1993 149149号、财税号、财税20022002191191号号 )不动产出资的土地增值税(财税字不动产出资的土地增值税(财税字 1995 1995 4848号、财税号、财税200620062121号、国税函号、国税函20002000687 6

57、87 ) 除特殊情况外,不可出具发票;有权机构除特殊情况外,不可出具发票;有权机构的资产评估文件、企业章程都是资产计税的资产评估文件、企业章程都是资产计税基础的有效依据基础的有效依据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13013)个人股东实物出资涉税争议个人股东实物出资涉税争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国税函20052005319319号)号)“对个人将非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

58、个人所得税。在投资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得税,其”财产原值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国家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2 2号号 将其全文废止将其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20082008115115号):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号):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货币性资产对外

59、投资取得股权的,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财产转财产转让所得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始终不承认国家税务总局始终不承认115115号文号文实践中该如何处理?实践中该如何处理?11.出资时间条款出资时间条款应当满足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满足公司法的规定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基础上考虑涉税规定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基础上考虑涉税规定现金出资的,考虑借款利息问题现金出资的,考虑借款利息问题货物出资的,需要考虑货物开票、移送的时间,货物出资的,需要考虑货物开票、移送的时间,因为直接关系到股东与企业本身的

60、增值税纳税义因为直接关系到股东与企业本身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及其时间务及其时间不动产出资的,也有时间的规定,不仅涉及到不动产出资的,也有时间的规定,不仅涉及到企业资产折旧与相关税收,比如房产税、土地使企业资产折旧与相关税收,比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也关系到股东的纳税义务时间用税等,也关系到股东的纳税义务时间遵循双赢原则在章程中明确遵循双赢原则在章程中明确案例(案例(案例案例014)12.经营范围条款经营范围条款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对税收的影响:对税收的影响:决定了纳税人的身份(税种选择)是的决定了纳税人的身份(税种选择)是的是是决定了企业将来申请领取发票的范围决定

61、了企业将来申请领取发票的范围决定了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国决定了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发税发20082008120120号)号)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15015)13.企业分配条款企业分配条款分配时间选择问题:分配时间选择对于投分配时间选择问题:分配时间选择对于投资者会产生影响资者会产生影响分配方式的选择问题:分配方式对投资者分配方式的选择问题:分配方式对投资者与被投资者都将产生较大影响(与被投资者都将产生较大影响(案例案例016)13.解散与清算条款解散与清算条款企业章程基本上不考虑解散与清算条款,企业章程基本上不考虑解散与清算条款,实际上,从纳税管理的角度来说,并非良实

62、际上,从纳税管理的角度来说,并非良策。策。如果章程中未约定,那么在清算前应当采如果章程中未约定,那么在清算前应当采取方法进行纳税筹划取方法进行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17017)(二)招商引资合同条款涉税分析(二)招商引资合同条款涉税分析1.税收优惠条款(法定、法外)税收优惠条款(法定、法外)2.政府奖励(补助)条款政府奖励(补助)条款3.土地使用权优惠条款土地使用权优惠条款1.1.招商引资合同中税收优惠条款招商引资合同中税收优惠条款法定优惠条款(多余,订与不订一样)法定优惠条款(多余,订与不订一样)法外优惠条款(无效)法外优惠条款(无效)税收征管法第三条税收征管法第三条税收征管

63、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条法外优惠条款处理技巧(纳税人)法外优惠条款处理技巧(纳税人)无效也要订无效也要订明确规定优惠政策,拒绝笼统规定,明确规定优惠政策,拒绝笼统规定,税收优惠向财政返还等其他优惠转变税收优惠向财政返还等其他优惠转变约定不能享受优惠时的责任约定不能享受优惠时的责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18)2.2.政府奖励(补助)条款政府奖励(补助)条款政策依据:财税政策依据:财税20082008151151号;财税号;财税200920098787号(号(20102010年止)、财税年止)、财税201120117070号号合同条款处理:要求政府从两个方面做保障:合同条款

64、处理:要求政府从两个方面做保障:(一)提供文件并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扩展(一)提供文件并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扩展规模、用于奖励职工);(二)财政部门或其他规模、用于奖励职工);(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文件规定比较严格,筹划空间相对较小。文件规定比较严格,筹划空间相对较小。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19019)对个人奖励条款的处理对个人奖励条款的处理合同中不应当规定对个人奖励条款,向个合同中不应当规定对个人奖励条款,向个人的奖励款也不要汇往企业账户人的奖励款也不要汇往企

65、业账户容易容易被税务机关作为企业补贴收入征收企业所被税务机关作为企业补贴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且企业的风险也加大,特别是扣得税,而且企业的风险也加大,特别是扣缴个人所得税;缴个人所得税;银行账号借与个人使用银行账号借与个人使用由招商引资部门与个人签订由招商引资部门与个人签订如果打到企业账户,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在如果打到企业账户,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在票据上注明票据上注明3.土地款返还优惠条款土地款返还优惠条款存在问题:返还款要纳税;土地款还会增存在问题:返还款要纳税;土地款还会增大房产税计税依据;折旧与摊销时间较长;大房产税计税依据;折旧与摊销时间较长;还因土取得地价值较大缴纳更多契税还因土取得地价

66、值较大缴纳更多契税对策建议:改土地款返还优惠条款为降低对策建议:改土地款返还优惠条款为降低土地供应价格条款土地供应价格条款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20)(三)土地受让合同的涉税处理(三)土地受让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与筹划运用1.受让主体选择(股东、本企业)受让主体选择(股东、本企业)2.受让票据条款受让票据条款3.受让价格条款受让价格条款4.受让时间条款受让时间条款5.受让标的数量条款受让标的数量条款1.受让主体的选择受让主体的选择合同受让主体选择不当,可能会造成税收合同受让主体选择不当,可能会造成税收成本的增加(重复纳税)成本的增加(重复纳税)如果因为合同不当等可能造成税收成本增如

67、果因为合同不当等可能造成税收成本增加,则仍然应当运用合同策略降低税收成加,则仍然应当运用合同策略降低税收成本本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21)2.受让票据条款受让票据条款国税函国税函200520057777号文号文 规定:合法有效凭证,包括规定: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但国家税务总局公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告20112011年第年第2 2号文宣布其全文失效废止。号文宣布其全文失效废止。条例第六条、细则第十九条:合法有效凭证是指:条例第六条、细则第十九

68、条: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二)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投资:投资合同、评估报告、企业章程投资:投资合同、评估报告、企业章程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受让票据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受让票据3.受让价格条款受让价格条款(1

69、 1)契税)契税: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603603号、财税号、财税20072007162162号、国税函号、国税函20052005436436号号(2 2)房产税)房产税:财税:财税20102010121121号号(3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产与未来收入:资产与未来收入(4 4)营业税)营业税:与未来扣除:与未来扣除(5 5)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国税函:国税函20102010220220号;国税发号;国税发20062006187187号;财税号;财税200620062121号;地方性规定号;地方性规定(1)契税政策)契税政策国税函2009603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70、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财税2007162号: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国税函2005436号: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另外需要注意地方性政策的规定(2 2)房产税)房产税财税财税20102010121121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

71、核算,房产原值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宗地容积率低于0.5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 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的地价。(3 3)营业税)营业税财税财税200320031616号号: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

72、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 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第六十六条: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第六十六条: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使该资产达到

73、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计税基础;(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关税费为计税基础。(5 5)房地产开发企业(江苏)房地产开发企业(江苏)土地登记费(记入土地受让成本)土地复垦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土地闲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人防建设经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环境监测专业服务费、门(楼)牌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抗震设计审查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74、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记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发、临时用地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发、临时用地管理费、土地用途变更费、国有土地有偿管理费、土地用途变更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供电工程使用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供电工程贴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住宅质量保贴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工本费、教育地方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工本费、教育地方附加费、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工程定附加费、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建额测定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建筑管理费记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筑管理费记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白蚁防治

75、费记一般管理费白蚁防治费记一般管理费受让价款条款处理受让价款条款处理对一般企业:从减少房产税与契税的角度考虑,对一般企业:从减少房产税与契税的角度考虑,尽量将一些附属费用排除在土地价款之外;如果尽量将一些附属费用排除在土地价款之外;如果存在土地返还款之类的补助,则尽量协商,将补存在土地返还款之类的补助,则尽量协商,将补助与返还调整为降低土地价格。助与返还调整为降低土地价格。但是费用化与资但是费用化与资本化并不是随意的,需要注意会计的规定本化并不是随意的,需要注意会计的规定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由于土地增值税加计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由于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以及不缴纳房产税等,因而应当尽量不冲

76、减扣除以及不缴纳房产税等,因而应当尽量不冲减土地购置价格土地购置价格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22)4.受让时间条款受让时间条款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税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税财税财税20062006186186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条例(条例(20062006)第九条:新征

77、用的土地,依照下列)第九条: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准征用之日起满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地使用税。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23023)5.受让数量条款受让数量条款受让数量条款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税应纳受让数量条款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数量或者数量税额。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数量或者数量不明,那么企业就可能多纳税。不明,那么企业就可能多纳税。(四)建筑安装合

78、同的涉税处理(四)建筑安装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与筹划运用1.合同主体条款对纳税及筹划的影响合同主体条款对纳税及筹划的影响2.合同标的条款对纳税及筹划的影响合同标的条款对纳税及筹划的影响3.合同价款报酬对纳税及筹划的影响合同价款报酬对纳税及筹划的影响4.合同质量条款对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合同质量条款对纳税的影响及筹划5.合同履行方式对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合同履行方式对纳税的影响及筹划1 1、建安合同主体条款、建安合同主体条款对企业纳税与筹划的影响对企业纳税与筹划的影响(1 1)工程分包对象的选择()工程分包对象的选择(案例案例024024)(2 2)第三方加入问题()第三方加入问题(案例案例0250

79、25)(3 3)工程承接人身份的选择()工程承接人身份的选择(案例案例026026)2 2、建安合同标的条款、建安合同标的条款对企业纳税及筹划的影响对企业纳税及筹划的影响(1)材料与设备;)材料与设备;(2)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3)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4)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合同)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合同(5)绿化工程与苗木销售合同)绿化工程与苗木销售合同(6)建安工程与工程设计)建安工程与工程设计(1)材料与设备)材料与设备材料与设备的区分材料与设备的区分材料与设备的营业税政策材料与设备的营业税政策甲供材的合同处理技巧甲供材的合同处理技巧材料与设备的区分材

80、料与设备的区分(相关概念)(相关概念)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材料是指为划分标准:材料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原料和设备本体以外的和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附件、成品、半成品等。等。一般理解:材料是人类用于制造物一般理解:材料是人类用于制造物品、器件、构件、机器或其他产品品、器件、构件、机器或其他产品的那些物质。的那些物质。 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设备是指经划分标准: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部件过加工制造,由多种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按各自用

81、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生产加工、动力、传具有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送、储存、运输、科研、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成套功能的机器、容器和成套装置装置等。等。材料与设备的区分(材料与设备的区分(区分政策依据区分政策依据)材料与设备的营业税政策材料与设备的营业税政策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等)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自产货物的行为等)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

82、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备的价款。 财税财税200320031616号号 :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 的防腐管段、管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

83、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甲供材的合同处理技巧甲供材的合同处理技巧甲供材料注意事项与技巧:甲供材料注意事项与技巧:甲供材料涉及税款的负担甲供材料涉及税款的负担甲供材料中发票处理甲供材料中发票处理甲供材料税款结算中甲方协助义务甲供材料税款结算中甲方协助义务材料与设备的区别材料与设备的区别新法施行后,设备范围的限制新法施行后,设备范围的限制合同中仍应明确设备、工程劳务价款合同中仍应明确设备、工程劳务价款甲供材就一定缴纳营业税吗?(甲供

84、材就一定缴纳营业税吗?(案例案例027027)(2)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建安合同中提供自产货物并负责建筑安装建安合同中提供自产货物并负责建筑安装业务的涉税处理原则是分别就销售额与营业务的涉税处理原则是分别就销售额与营业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依据:业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2323号;国税发号;国税发200920092929号;国税发号;国税发20021172002117号(已经号(已经作废);作废);建安合同中提供外购货物并负责建筑安装建安合同中提供外购货物并负责建筑安装业务的涉税处理是作为增值税的混

85、合销售业务的涉税处理是作为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合同处理技巧合同处理技巧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税收政策明显不同,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税收政策明显不同,在合同中应当明确作出选择与规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作出选择与规定。合同处理技巧:合同处理技巧:货物的范围(是否包括材料)货物的范围(是否包括材料)明确自产货物的证明提供义务明确自产货物的证明提供义务合同中应当明确材料材料与劳务价款合同中应当明确材料材料与劳务价款材料分包的,注意分包合同的形式材料分包的,注意分包合同的形式(3)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概念与内涵的区别概念与内涵的区别税收政策的区别税收政策的区

86、别合同处理技巧合同处理技巧概念与内涵的区别概念与内涵的区别建筑工程: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建筑工程: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

87、工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税收政策的区别税收政策的区别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

88、人提供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合同处理技巧合同处理技巧合同中应当明确区分建筑、安装、装饰合合同中应当明确区分建筑、安装、装饰合同同如果既有建筑安装,又有装饰劳务,则应如果既有建筑安装,又有装饰劳务,则应当应当分别订明建安与装饰劳务的金额当应当分别订明建安与装饰劳务的金额如果合同已经签订并且未分别金额,则可如果合同已经签订并且未分别金额,则可签订一个补充合同。签订一

89、个补充合同。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28)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29)(4 4)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工程)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工程合同条款:乙方负责合同条款:乙方负责XXXX路段内栽种合同规路段内栽种合同规定品种的苗木,栽种后应当及时进行养护定品种的苗木,栽种后应当及时进行养护管理,包括浇水、除草、施肥、修剪、防管理,包括浇水、除草、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清除各类杂物等治病虫害、清除各类杂物等合同条款:乙方负责养护路段内各类植物合同条款:乙方负责养护路段内各类植物的修剪、施肥、抗旱、抗涝、除草、病虫的修剪、施肥、抗旱、抗涝、除草、病虫害防治、在植物死亡后还应负责栽种上与害防治、在植

90、物死亡后还应负责栽种上与原植物一致的植物。原植物一致的植物。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的区别:绿化工程前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的区别:绿化工程前提是先绿化再养护;绿化养护是对已有的提是先绿化再养护;绿化养护是对已有的绿化进行养护绿化进行养护适用税目完全不同:建筑业与服务业适用税目完全不同:建筑业与服务业发包方的处理也不同:一个资本化,一个发包方的处理也不同:一个资本化,一个费用化费用化为规避风险,可分立合同,即签订两个合为规避风险,可分立合同,即签订两个合同,一个是工程(栽种)合同,一个是养同,一个是工程(栽种)合同,一个是养护合同护合同(5 5)绿化工程与苗木销售合同)绿化工程与苗木销售合同苗木销售合同

91、属于增值税(销售自产苗木苗木销售合同属于增值税(销售自产苗木的免税;销售外购苗木按照适用税率征税)的免税;销售外购苗木按照适用税率征税)绿化工程属于营业税建筑业税目范围绿化工程属于营业税建筑业税目范围销售自产苗木并同时负责建筑业的分别缴销售自产苗木并同时负责建筑业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免税)与营业税纳增值税(免税)与营业税销售非自产苗木并同时负责建筑业的一律销售非自产苗木并同时负责建筑业的一律作增值税混合销售计缴增值税作增值税混合销售计缴增值税合同处理技巧:合同处理技巧:销售自产苗木并同时负责建筑业务的注意销售自产苗木并同时负责建筑业务的注意在合同中订明苗木销售额与建筑劳务营业在合同中订明苗木销售

92、额与建筑劳务营业额;额;销售外购苗木并同时负责施工的可以采取销售外购苗木并同时负责施工的可以采取合同分立策略(苗木销售合同、绿化工程合同分立策略(苗木销售合同、绿化工程合同)合同)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30030)(6 6)建安合同与设计合同)建安合同与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合同通常适用建筑业税目计算缴建筑安装合同通常适用建筑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而设计合同则应当适用服务业纳营业税,而设计合同则应当适用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建筑业务与设计业务如果混同,则需要按建筑业务与设计业务如果混同,则需要按照服务业从高征收营业税照服务业从高征收营业税但设计业务(较小时)混同为建筑业,

93、则但设计业务(较小时)混同为建筑业,则通常作为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实际税收征通常作为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实际税收征管中便是如此管中便是如此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31031)3 3、合同价款报酬条款、合同价款报酬条款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合同价款的内容:营业税强调全部价款与合同价款的内容:营业税强调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但同时符合规定条件代收的政价外费用,但同时符合规定条件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合同价款与报酬的处理技巧:细合同价款与报酬的处理技巧:细劳务(装饰劳务、建筑劳务、设计劳务)劳务(装饰劳务、建筑劳务、设计劳务)、甲供材料、甲供设备注意

94、细化、甲供材料、甲供设备注意细化折扣: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发生折扣的需折扣: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发生折扣的需在发票中体现在发票中体现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32032)4 4、合同质量条款、合同质量条款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与筹划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与筹划奖励款、优质工程款等作为乙方的营业税、奖励款、优质工程款等作为乙方的营业税、所得税收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发票所得税收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赔款,只能作为乙乙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赔款,只能作为乙方的营业外支出,不能抵减营业税收入,方的营业外支出,不能抵减营业税收入,在提供合法有效凭据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在提供合法有效凭据的前提下,可以

95、作为所得税费用税前扣除。所得税费用税前扣除。5 5、建安合同履行方式条款、建安合同履行方式条款对纳税人影响与筹划对纳税人影响与筹划营业税:营业税: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其纳税义务发

96、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合同处理(合同处理(案例案例033033)综合处理案例(设备并非均由甲方提供)(综合处理案例(设备并非均由甲方提供)(案例案例034034)(五)商品购销合同的涉税处理(五)商品购销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与筹划运用1.1.合同主体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合同主体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2.2.合同数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合同数量对企业纳税的

97、影响及筹划3.3.合同质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合同质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4.4.履行期限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履行期限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5.5.履行地点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履行地点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6.6.履行方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履行方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7.7.包装方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包装方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8.8.结算方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结算方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9.9.综合筹划运用: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综合筹划运用: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1 1)商品买卖合同主体)商品买卖合同主体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商品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同

98、,那么合同所承商品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同,那么合同所承载的税收义务自然是不同的。因此,无论载的税收义务自然是不同的。因此,无论是卖家还是买家都应当慎重地选择恰当的是卖家还是买家都应当慎重地选择恰当的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案例(案例(案例案例035035)(2)商品买卖合同数量条款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商品买卖合同数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主要商品买卖合同数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折扣销售方面。表现在折扣销售方面。概念:折扣销售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概念:折扣销售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买数量较大或购买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买数量较大或购买行为频繁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方面行为频繁等原

99、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方面的优惠,比如购买的优惠,比如购买1010件,销售价格折扣件,销售价格折扣10%10%税收处理:税收处理:增值税、消费税: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增值税、消费税: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企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应以其全额计征增值税。扣额,应以其全额计征增值税。国税函国税函2006200612791279号、号、国税函国税函2010201056

100、56号号企业所得税: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企业所得税: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36036)(3 3)商品买卖合同质量条款)商品买卖合同质量条款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买卖合同质量的内涵买卖合同质量的内涵销售折让的税收处理销售折让的税收处理销售退回的税收处理销售退回的税收处理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的税收处理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的税

101、收处理买卖合同质量条款的处理技巧买卖合同质量条款的处理技巧买卖合同质量的内涵买卖合同质量的内涵商品买卖合同的质量主要包括合同标的商品买卖合同的质量主要包括合同标的(商品)的质量与合同的执行质量两个方(商品)的质量与合同的执行质量两个方面。面。买卖合同标的的质量包括商品的规格(型买卖合同标的的质量包括商品的规格(型号、尺码等)、品种、品质等。在税收上号、尺码等)、品种、品质等。在税收上可能会表现为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可能会表现为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合同的执行质量则是指双方对合同的遵守合同的执行质量则是指双方对合同的遵守程度。在税收上可能会表现为违约金、逾程度。在税收上可能会表现为违约金、逾期

102、付款利息等。期付款利息等。销售折让的税收处理销售折让的税收处理增值税、消费税:税法规定,对销售折让可以按增值税、消费税:税法规定,对销售折让可以按折让后的货款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但其销售折让后的货款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但其销售发票的处理必须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处理必须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合法的税务处理凭据。国税函的税务处理凭据。国税函2006200612791279号号企业所得税: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企业所得税: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

103、的退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的税收处理销售退回的税收处理增值税(消费税):在取得规定的凭据后增值税(消费税):在取得规定的凭据后可以抵减销项。可以抵减销项。企业所得税: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企业所得税: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

104、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发生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收入。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的税收处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的税收处理理增值税、消费税:与商品销售相关的违约增值税、消费税:与商品销售相关的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等均作为增值税的价外金、逾期付款利息等均作为增值税的价外收费。收费。企业所得税:也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也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买卖合同质量条款的处理技巧买卖合同质量条款的处理技巧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标的质量存在问题时处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标的质量存在问题时处理。对于退货与折让,应当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退货与折让,应当

105、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与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对于违约金则区分情况处理:采购方违约的,应对于违约金则区分情况处理:采购方违约的,应当要求销售方将其作为价外收费一并开具增值税当要求销售方将其作为价外收费一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违约的则建议抵减销售额以减专用发票;销售方违约的则建议抵减销售额以减少销项税额少销项税额对于逾期付款利息,则可以通过合同进行筹划对于逾期付款利息,则可以通过合同进行筹划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37)(5 5)商品买卖结算方式条款)商品买卖结算方式条款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不同结算方式对增值税的影响不同结算方式

106、对增值税的影响不同结算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同结算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筹划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筹划不同结算方式对增值税的影响不同结算方式对增值税的影响一般影响一般影响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具体影响:具体影响:(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据的当天;(二)采

107、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12个月的大型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

108、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09、,为货物移(七)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送的当天。不同结算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同结算方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

110、现。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收入。 2.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

111、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清单时确认收入。 结算方式的合同处理结算方式的合同处理合同中对结算方式必须予以明确规定(直接影响合同中对结算方式必须予以明确规定(直接影响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不同结算方式合理选择发票开具时间,但需根据不同结算方式合理选择发票开具时间,但需要强调双赢(要强调双赢(案例案例040)采取延迟收入实现的方式结算,包括采取赊销和采取延迟收入实现的方式结算,包括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以及委托代销方式分期收款以及委托代销方式(

112、案例案例039)针对不同结算方式的税收处理规定开展有效筹划针对不同结算方式的税收处理规定开展有效筹划必要时采取激励措施:对购销双方来说提前付款必要时采取激励措施:对购销双方来说提前付款的给予优惠的给予优惠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案例案例041)利用网络结算进行筹划(利用网络结算进行筹划(案例案例042)(6 6)商品买卖合同履行方式条款)商品买卖合同履行方式条款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履行方式包括商品一次交付与分次交付;履行方式包括商品一次交付与分次交付;运费选择等运费选择等对税收产生影响的条款主要是运费方式的对税收产生影响的条款主要是运费方式的选择、谁负责运输以及运输发票的处

113、理等。选择、谁负责运输以及运输发票的处理等。购货方代垫运费的处理与筹划购货方代垫运费的处理与筹划(案例案例043)采购方运费的处理与筹划采购方运费的处理与筹划(案例案例044)(7 7)履行期限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履行期限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筹划履行期限包括什么时间付款、什么时候开履行期限包括什么时间付款、什么时候开具发票、什么时间发送货物等等。具发票、什么时间发送货物等等。不仅对企业纳税义务产生影响,而且还影不仅对企业纳税义务产生影响,而且还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45045)(8 8)商品买卖合同包装方式条款)商品买卖合同包装方式条款对企业纳税

114、的影响及筹划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及筹划包装物包装物单独销售单独销售合并销售合并销售销售时出租销售时出租收取押金收取押金销售前出租销售销售前出租销售时提供包装服务时提供包装服务独立销售单独纳税独立销售单独纳税价外收费合并纳税价外收费合并纳税价外收费合并纳税价外收费合并纳税暂不征税一年后征税暂不征税一年后征税租金缴营业税,包租金缴营业税,包装费征收增值税装费征收增值税合同条款处理合同条款处理鉴于不同方式对购销双方的影响,因而纳鉴于不同方式对购销双方的影响,因而纳税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明包装物方式。税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明包装物方式。由于不同包装方式对购销双方纳税及其影由于不同包装方式对购销双方纳税及其影响因素

115、是不同的,因而,双方应当充分考响因素是不同的,因而,双方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利益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虑自身的利益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46046;案例;案例047047)(9 9)平销返利的合同处理)平销返利的合同处理平销返利目前存在错误认识与错误合同处平销返利目前存在错误认识与错误合同处理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48048)(六)房产购销合同的涉税处理(六)房产购销合同的涉税处理与筹划运用与筹划运用1.1.房产购销合同房产购销合同形式的涉税处理形式的涉税处理2.2.房产购销合同房产购销合同价款的涉税处理价款的涉税处理3.3.房产购销合同质量的涉税处理

116、房产购销合同质量的涉税处理4 4. .房产购销合同房产购销合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的涉税处的涉税处理理5.5.房产购销合同房产购销合同标的涉税处理标的涉税处理1.1.房产购销合同房产购销合同形式的涉税处理形式的涉税处理(1)销售合同向投资合同的转换(案例049)(2)一份投资合同向多重合同转换(案例050)(3)销售合同向代建合同的转换(案例051)2.2.房产购销合同房产购销合同价款的涉税处理价款的涉税处理合同价款应当包括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合同价款应当包括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

117、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

118、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52052)3.3.房产购销合同质量的涉税处理房产购销合同质量的涉税处理房产销售合同的质量条款包括了销售折让、房产销售合同的质量条款包括了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销售退回等目前最为常见的房产销售合同质量问题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房产销售合同质量问题是违约金。违约金既属于合同价款内容,也违约金。违约金既属于合同价款内容,也属于合同质量条款。属于合同质量条款。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53053)4 4. .房产购销合同房产购销合同履行方式履行方

119、式结算方式结算方式的涉税处理的涉税处理房产合同的履行方式、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了预收房产合同的履行方式、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了预收款双及按揭贷款等方式。款双及按揭贷款等方式。企业取得预收款时必须确认营业税收入,同时还企业取得预收款时必须确认营业税收入,同时还须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须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在企业所得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在企业所得税上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税上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

120、确认收入的实现。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54054)5.5.房产购销合同房产购销合同标的涉税处理标的涉税处理一般情况下,房产销售合同转让的合同标一般情况下,房产销售合同转让的合同标的是房产的是房产但是同样是房产仍然可以转换,比如说转但是同样是房产仍然可以转换,比如说转换为项目,还可以转换为股权。因而标的换为项目,还可以转换为股权。因而标的是可以通过合同进行调整和处理的是可以通过合同进行调整和处理的案例分析(问题案例分析(问题案例案例055055)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比较案例比较案例05605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057057)五、涉税

121、经济合同五、涉税经济合同(一)预约定价协议(一)预约定价协议(二)成本分摊协议(二)成本分摊协议(三)纳税担保合同(三)纳税担保合同案例(转让定价筹划)甲、乙、丙为集团公司内部三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彼甲、乙、丙为集团公司内部三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彼此存在着购销关系。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此存在着购销关系。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 企企业的原材料,而乙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业的原材料,而乙企业制造的产品的80%提供给丙企提供给丙企业。有关资料见下表:业。有关资料见下表:甲、乙、丙三个企业的存在状况表甲、乙、丙三个企业的存在状况表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增值税税增值税税率(率(%)生产数量生产数量(件)(件)

122、正常市价正常市价(元)(元)转移价格转移价格(元)(元)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率(率(%)甲甲171 00050040025乙乙171 00060050025丙丙171 00070070025正常价格下的税收负担分析假设甲企业进项税额为40000元,市场年利率为24%,如果三个企业均按正常市价结算货款,则: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500/(1+17%)17%40000=726504000032650(元)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600/(1+17%)17%72650871797265014529(元)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80%700/(1+17%)17%8717980%8136869

123、74311625(元)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额3265014529+1162558804(元)转移价格下的税负分析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400/(1+17%)17%40000581204000018120(元)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80%500+100020%600)/(1+17%)17%58120755565812017436(元)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80%700/(1+17%)17%10080%500/(1+17%)17%23248(元)集团公司合计应纳增值税额18120+17436+2324858804(元)。税收负担整体上并没有变化,但是企业却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风险提示

124、与策略通过关联方转让定价进行筹划风险较高,面临着税务机关不认可关联方价格的问题,因而,为规避这种风险,应当采取与税务机关签订转让定价协议的方式解决转让定价协议是保障关联方转让定价得到转让定价协议是保障关联方转让定价得到税务机关认可以及有效开展纳税筹划避免税务机关认可以及有效开展纳税筹划避免筹划风险的一种契约筹划风险的一种契约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协议)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通常经过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安排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预约定价安排包括

125、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预约定价安排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机关受理。预约定价安排的适用对象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一)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三)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预约定价安排的条件与效力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至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例外:如果企业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与预约定价安排适用年度相同或类似,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将预约定价安排确定

126、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适用于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评估和调整。预约定价安排的程序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安排监控执行单边预约定价流程(预备会谈)书面提出谈签意向书面提出谈签意向税企双方讨论税企双方讨论并填制预约定价并填制预约定价安排会谈记录安排会谈记录预计时间预计时间30天天15内书面通知内书面通知正式申请正式申请主要与内容(提供资料)主要与内容(提供资料)1.安排的适用年度;安排的适用年度;2.安排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安排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3.企业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情况;4.安排涉及各关联方功能和风险的说明;安排涉及各关联方功能和风险的说明;5.

127、是否应用安排确定的方法解决是否应用安排确定的方法解决以前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以前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拒绝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通知书,拒绝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单边预约定价流程(正式申请)正式申请正式申请3个月内书面报送个月内书面报送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书无法按期提交无法按期提交书面申请延期书面申请延期1.需要特别准备某些方面的资料;需要特别准备某些方面的资料;2.需要对资料做技术上的处理,如文字翻译等;需要对资料做技术上的处理,如文字翻译等;3.其他非主观原因。其他非主观原因。税务局应当在税务局应当在

128、15日内答复,否则视为同意日内答复,否则视为同意1.相关的集团组织架构、公司内部结构、相关的集团组织架构、公司内部结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2.企业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资料,产企业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资料,产品功能和资产(无形有形)的资料;品功能和资产(无形有形)的资料;3.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别和纳税年度;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别和纳税年度;4.关联方之间功能和风险划分,包括划分关联方之间功能和风险划分,包括划分所依据的机构、人员、费用、资产等;所依据的机构、人员、费用、资产等;5.安排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以安排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以及支持这一原

129、则和方法的功能风险分析、及支持这一原则和方法的功能风险分析、可比性分析和假设条件等;可比性分析和假设条件等;6.市场情况的说明,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环境;市场情况的说明,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环境;7.安排预约期间的年度经营规模、经营效益预安排预约期间的年度经营规模、经营效益预测以及经营规划等;测以及经营规划等;8.与安排有关的关联交易、经营安排及利润与安排有关的关联交易、经营安排及利润水平等财务方面的信息;水平等财务方面的信息;9.是否涉及双重征税等问题;是否涉及双重征税等问题;10.涉及境内、外有关法律、税收协定等相关问题。涉及境内、外有关法律、税收协定等相关问题。审核评估审核评估单边预

130、约定价流程(其他程序)审核评估审核评估30日内磋商并日内磋商并层报总局层报总局签署单边签署单边预约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执行安排执行协议书协议书签署安排签署安排监控执行监控执行5个月内进行但可个月内进行但可延长不超过延长不超过3个月个月1.历史经营状况历史经营状况2.功能和风险状况功能和风险状况3.可比信息可比信息4.假设条件假设条件5.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6.预期的公平交易价格预期的公平交易价格或利润区间或利润区间1.保存全部资料保存全部资料2.税务机关定期检查税务机关定期检查3.即时对审查结果调整即时对审查结果调整4.定价安排变化后定价安排变化后30天内天内递交报告,递交

131、报告,60天内修改完成天内修改完成5.安排有效期结束后安排有效期结束后90天提出续约天提出续约双边预约定价流程(预备会谈)书面提出谈签意向书面提出谈签意向同时向总局与主管同时向总局与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税务机关书面提出谈签意向,总局组织谈签意向,总局组织与企业预备会谈与企业预备会谈15内书面通知内书面通知正式申请正式申请1.安排的适用年度;安排的适用年度;2.安排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安排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3.企业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情况;4.安排涉及各关联方功能和风险的说明;安排涉及各关联方功能和风险的说明;5.是否应用安排确定的方法解决以前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

132、是否应用安排确定的方法解决以前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6.向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提出预备会谈申请的情况;向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提出预备会谈申请的情况;7.安排涉及的关联方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安排涉及的关联方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8.向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提出的预约定价安排向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提出的预约定价安排拟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拟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拒绝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通知书,拒绝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双边预约定价流程(正式申请)正式申请正式申请

133、3个月内书面报送个月内书面报送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书无法按期提交无法按期提交书面申请延期书面申请延期1.需要特别准备某些方面的资料;需要特别准备某些方面的资料;2.需要对资料做技术上的处理,如文字翻译等;需要对资料做技术上的处理,如文字翻译等;3.其他非主观原因。其他非主观原因。税务局应当在税务局应当在15日内答复,否则视为同意日内答复,否则视为同意1.相关的集团组织架构、公司内部结构、相关的集团组织架构、公司内部结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2.企业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资料,产企业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资料,产品功能和资产(无形有形)的资料;品功能

134、和资产(无形有形)的资料;3.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别和纳税年度;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别和纳税年度;4.关联方之间功能和风险划分,包括划分关联方之间功能和风险划分,包括划分所依据的机构、人员、费用、资产等;所依据的机构、人员、费用、资产等;5.安排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以安排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以及支持这一原则和方法的功能风险分析、及支持这一原则和方法的功能风险分析、可比性分析和假设条件等;可比性分析和假设条件等;6.市场情况的说明,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环境;市场情况的说明,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环境;7.安排预约期间的年度经营规模、经营效益预安排预约期间的年度经营规模、经营

135、效益预测以及经营规划等;测以及经营规划等;8.与安排有关的关联交易、经营安排及利润与安排有关的关联交易、经营安排及利润水平等财务方面的信息;水平等财务方面的信息;9.是否涉及双重征税等问题;是否涉及双重征税等问题;10.涉及境内、外有关法律、税收协定等相关问题。涉及境内、外有关法律、税收协定等相关问题。审核评估审核评估将将预约定价安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书排正式申请书启动相互协商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程序申请书同时报总局同时报总局与主管税务机关与主管税务机关单边预约定价流程(其他程序)审核评估审核评估30日内磋商并日内磋商并层报总局层报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与税收国家税务总局与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

136、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开展双边或多边当局开展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的磋商,预约定价安排的磋商,磋商达成一致的,磋商达成一致的,根据磋商备忘录拟定根据磋商备忘录拟定预约定价安排草案。预约定价安排草案。签署安排签署安排监控执行监控执行5个月内进行但可个月内进行但可延长不超过延长不超过3个月个月1.历史经营状况历史经营状况2.功能和风险状况功能和风险状况3.可比信息可比信息4.假设条件假设条件5.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6.预期的公平交易价格预期的公平交易价格或利润区间或利润区间1.保存全部资料保存全部资料2.税务机关定期检查税务机关定期检查3.即时对审查结果调整即时对审查结果

137、调整4.定价安排变化后定价安排变化后30天内天内递交报告,递交报告,60天内修改完成天内修改完成5.安排有效期结束后安排有效期结束后90天提出续约天提出续约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双边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与企业签订双边(多边)与企业签订双边(多边)预约定价安排执行协议书预约定价安排执行协议书预约定价协议安排对纳税人的好处降低了纳税成本(当年增加成本)避免(降低)税务机关对纳税调整的不确定性避免转让定价事后调整可能面临的处罚风险减少了征纳争议与纠纷,保障集中精力生产经营可以减轻与防范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纳税筹划的风险成本分摊协议成本分摊协议是企业与其关联方就共同开发、受

138、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的协议。甲乙两个企业系关联企业,两企业于某年共同开发某项技术,共计发生费用5000万元。甲企业实际投入0万元,乙企业实际投入5000万元,而合同约定收益共享、成本共担,因而,如果进行成本分摊,那么甲企业实际应当向乙企业支付费用2500万元。成本分摊协议的适用范围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具体适用:1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参与的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上述受益权

139、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2参与方使用成本分摊协议所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需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3企业对成本分摊协议所涉及无形资产或劳务的受益权应有合理的、可计量的预期收益,且以合理商业假设和营业常规为基础。4涉及劳务的成本分摊协议一般适用于集团采购和集团营销策划。成本分摊协议流程图关联方之间协商成本分摊协议事宜企业对成本分摊协议涉及的无形资产与劳务的受益权应当有合理的可计量的预期收益且以合理商业假设或营业常规为基础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当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上述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关联方之间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涉及劳务的成本分摊协议一般采用集团采购或集团营销策略达成协议之日

140、起30日内层报总局税务机关判定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后决定层报总局审核协议执行执行期间参与方实际分享的收益与分摊成本不配比的应当根据情况作出补偿调已执行并形成一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协议参与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执行加入已支付:新参与方为获得已有的协议成果的受益权的应当作出合理的补偿退出补偿:原参与方退出协议将协议成果的受益权转让给其他参与方的应当获得合理的补偿参与方变更后应对各方受益和成本分摊情况作调整协议终止后各参与方对已有协议成果合理分配企业减少应纳税所得的税务机关有权作出调整不按独立交易处理的参与方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参与方必须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

141、,并承担相应的未来活动成本。2参与方对成本分摊协议所涉及无形资产或劳务的受益权应有合理的、可计量的预期收益。3对于成本分摊协议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参与方使用无形资产不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如果将来需要支付特许权使用费,那么也不能构成参与方。4涉及劳务的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一般为集团的成员。5通常而言,在一份符合规定的成本分摊协议中,参与各方应采用一致的会计处理方法来计算成本和利润,对外币的折算上也应该一致。参与方示例1A公司是澳大利亚一家铁矿石采掘企业。A公司在中国有一家子公司B。A公司将铁矿石销售给B公司后由B公司在中国再进行销售。A公司和B公司达成了一项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一种新机器来提高铁

142、矿石采掘效率。这项开发形成的专利将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注册。成本分摊协议规定,中国B公司有权使用这种专利在中国进行铁矿石采掘。A公司保留在世界其他国家使用该项专利的权利。但是由于中国政府的规定,B公司无法在中国取得铁矿石的开采权,因而无法使用这项专利在中国进行铁矿石采掘。因此,B公司就不是这项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因为他无法从该成本分摊协议形成的无形资产使用中获取收益。参与方示例2某跨国集团公司进行一项新生产工艺的研发,其下属A公司和B公司组成了一个研发团队参与到整个跨国集团为研发新工艺的成本分摊协议中。协议规定,产品研发成功后,A公司和B公司不享受新工艺的任何使用权,他们只能按发生的成本从集

143、团获得补偿。在这样情况下,A公司和B公司由于无法从成本分摊协议形成的成果使用中获取收益,他们就不是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因此,A和B公司应被视为跨国集团在该项成本分摊协议下的服务提供方。所以,税务机关将不能认可他们仅仅取得简单的成本补偿,他们应作为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根据独立交易原则获取合理的利润。成本成本分摊协议的客体是成本,更准确地讲是参与方参与成本分摊协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摊的成本。供参与方分摊的成本应包括参与方与无形资产开发和劳务提供自身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加上他向其他参与和非参与方支付的分摊成本减去其他参与方和非参与方向其支付的费用。与成本分摊协议相关的成本包括营业费用、有偿使用有形资产

144、的支出等。而且,成本应与独立企业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A、B公司达成了一项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一项新设备。A和B公司共同分摊研发设施费、研发人员工资费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合理费用。B公司同时产生了一项与研发设备相关的测试费用,但他并没有将这项费用包含在成本分摊协议的研发费用中。这样的行为将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因为B公司发生的该项支出应包含在整个成本分摊协议的成本中并在所有参与方中按比例分摊。成本分摊协议的内容(一)参与方的名称、所在国家(地区)、关联关系、在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二)成本分摊协议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或劳务的内容、范围,协议涉及研发或劳务活动的具体承担者及其

145、职责、任务;(三)协议期限;(四)参与方预期收益的计算方法和假设;(五)参与方初始投入和后续成本支付的金额、形式、价值确认的方法以及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说明;(六)参与方会计方法的运用及变更说明;(七)参与方加入或退出协议的程序及处理规定;(八)参与方之间补偿支付的条件及处理规定;(九)协议变更或终止的条件及处理规定;(十)非参与方使用协议成果的规定。成本分摊协议的备案企业应自成本分摊协议达成之日起30日内,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税务机关判定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须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变更或终止执行已经执行并形成一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协议,参与方发生变更或协议终止执行,应根据独立交易原则

146、做如下处理:(一)加入支付,即新参与方为获得已有协议成果的受益权应做出合理的支付;(二)退出补偿,即原参与方退出协议安排,将已有协议成果的受益权转让给其他参与方应获得合理的补偿;(三)参与方变更后,应对各方受益和成本分摊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四)协议终止时,各参与方应对已有协议成果做出合理分配。企业不按独立交易原则对上述情况做出处理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做出调整。加入支付当成本分摊协议的某一参与方在参与到该协议时同意提供其现有的一项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供共同享有和使用,这时他就被视为向其他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进行了涉及该项资产的利益转让,其他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就应该对其提供资产进行

147、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就被称为“加入支付”。如果其他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没有进行该项支付,税务机关将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申请加入一个已生效的成本分摊协议的新参与者实体由于可以获得该协议以前活动已经形成的成果,这种情况下,原参与者实际上也向新参与者转让了其在以前的成本分摊协议活动中的各自利益的一部分。根据公平交易原则,原参与方将原有权利转让给新加入者时,新参与方也必须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原参与者进行“加入支付”。关于成本分摊协议的“加入支付”均不构成使用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费,除非该项支付仅使支付者有权使用属于原参与者的无形资产,而并未同时获得该项无形资产本身的收益权。加入支付案例在第

148、一年中,四个关联企业作为参与方达成了一项成本分摊协议去共同开发一种的可行性工艺流程以便从核聚变中获取能量以供商用。给予对该项工程的未来收益的合理估计,每个参与方最终平均分摊成本。就该项工程而言,每位参与方每年所分摊的成本估计在100万元人民币左右。在第10年,有第五个企业申请加入该成本分摊协议由于预计第五个企业能够获取该成本分摊协议预期收益的五分之一,同意按五分之一分摊未来发生了成本。在该企业申请加入时,已生效的成本分摊协议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是4500万元人民币。这时,新加入者就必须向现有的四位参与者进行900万元的“加入支付”。退出补偿特别是在退出协议的参与者可能将其获取参加成本分

149、摊协议已经获得的成果的利益转让给其他参与者时。如果在参与者退出时进行了有效的转让,这种转让需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予以补偿,这种补偿就被称为“退出补偿”。在某些情况下,以前的成本分摊协议活动的成果可能没有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形成“退出补偿”。而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退出补偿”的金额还需要考虑到留存参与者面临的情况。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参与者的退出造成正在进行的成本分摊协议活动价值的减少是可确认和计量的。但是,当留存参与者在过去成本分摊协议活动结果中的利益的价值并没有因为一个参与者的退出而增加时,退出参与者的“退出补偿”可能是不合适的。退出补偿案例1A公司为母公司,Al和A2公司为子公司,他们共

150、同加入了一项成本分摊协议去开发一种新型感冒药。根据他们预期能从该成本分摊协议成果中取得的收益份额采测算,A公司分摊50的成本,A1公司分摊40的成本,A2公司分摊10的成本。经过10年的研究开发后,A1公司申请退出该成本分摊协议,并将已经形成的开发成果所涉及的权利按1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A公司。这里A公司向A1公司的1000万支付就是一项“退出补偿”。当然,税务机关此时需要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对该项支付的合理性进行判定以确保支付的数额是否和A公司能从该项无形资产中分项的收入数额相当。成本分摊一般而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衡量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分摊的成本是否合理时,应将其实际分摊的成本比率同其预期能

151、分享的收益比率进行对比。(1)成本分摊比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参与方成本分摊比率是指该参与方实际分摊的成本除以该纳税年度内所有参与方分摊的成本之和。例1A公司、B公司和一个独立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C公司达成了一个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一项新的音频技术,其中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第一年产生的成本是2250000元人民币,由于第一年所有的前期工作全部是A公司进行的,因此成本全部发生在A公司。第一年,根据成本分摊协议的约定,C公司向A公司支付了250000元人民币,B公司向A公司支付了800000元人民币。因此,在该年终,A公司实际分摊的成本是1200000元人民币。这里,B公司实际分摊的成本是8000

152、00元人民币,所有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分摊的成本是2000000元人民币,因此,B公司的成本分摊比例是40。同理,该纳税年度A公司的成本分摊比例是60。合理预期收益比率参与方合理的预期收益比率等于该参与方由于享受该成本分摊协议的成果所能预期获得的收益除以所有参与方享受该成本分摊协议的成果所能预期获得的收益。在计算参与方合理预期收益比率时,非参与方的预期收益应排除在外。在计算参与方合理的预期收益时,应采用合理可靠的计算方式。而决定计算出来的预期收益的可靠性主要取决与数据的准确和完整、假设的条件是否合理等。在计算预期能获得的收益时,对所有的参与方应采用一致的计算方式。预期收益的计算有两种方式,一种

153、是直接法,一种是间接法。直接法就是直接计算出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能取得的额外收人和节约的成本。间接法是通过其他一些间接的指标来测量参与方参与成本分摊协议所能获得的预期收益。这些间接的指标包括:1单位耗能产量或销量单位耗能、产量或销量就可以作为一个间接指标来计算参与方可以获得的预期收益。但运用这一指标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各参与方由于参与该协议预期能取得的净收益或减少的净亏损应和参与方的单位耗能、单位产量或销量保持一个相似的增减比例。2销售收入同样,销售收入也可以作为衡量参与方预期收益的一个间接指标。他的前提条件是,各参与方由于参与该协议预期能取得的净收益或减少的净亏损应和参与方销售收入增减保持一个

154、相似的增减比例。同时,各参与方应处在同一市场竞争水平上,否则这一指标的可靠性就要打折扣。3营业利润一般而言,如果成本分摊协议产生的成果,比如某项无形资产成为了各参与方生产经营中的重要资产,企业大部分的经营成果主要是由该项无形资产提供,如果没有该项无形资产,企业只能取得很少的收益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就可以作为衡量预期收益的一个间接指标。成本分摊协议的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执行期间,参与方分摊的成本与收益不相匹配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偿调整,使各参与方分摊的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成本分摊协议,有关税务处理规定如下:(1)企业按照协议分摊的成本,可在协议规定的各年度税前扣除;(2)涉及补偿调

155、整的,在补偿调整的年度税前扣除或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加入支付或退出补偿应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处理。在成本分摊协议执行期内,企业应准备、保存以下同期资料:(1)成本分摊协议副本;(2)成本分摊协议各参与方之间达成的为实施该协议的其它协议;(3)非协议参与方使用协议成果的情况及支付的金额;(4)本年度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加入或退出的情况,包括加入或退出的参与方名称、所在国、关联关系、加入支付或退出补偿的金额、形式;(5)成本分摊协议的变更或终止情况,包括变更或终止的原因、对已形成协议成果的处理或分配;(6)本年度按照成本分摊协议发生的成本总额及构成情况;(7)本年度各参与方成本分摊的情况,包括

156、成本支付的金额、形式、对象,做出或接受补偿支付的金额、形式、对象;(8)本年度协议预期收益与实际结果的比较及由此做出的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A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B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C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D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E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企业可根据规定采取预约定价安排的方式达成成本分摊协议。在成本分摊协议执行期内,企业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企业按照成本分摊协议实际分摊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

157、除。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的好处可以最大化地化解纳税风险纳税担保本身也是一种合同纳税担保现状2001年税收征管法2005年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纳税担保及合同的主要内容案例税务机关在对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税款缴纳方面存在重大问题,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计500万元,而企业刚刚接到一批订单,资金紧张。而且在相关税收政策认定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特别是向注册税务师咨询后,确定税务机关执法程序与政策适用方面存在瑕疵。那么在此时,该纳税人应当如何规避必须缴纳税款的问题?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需要时间的,而在提起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之前,却必须缴纳税款。因而利用纳税担保,特别是纳税保证,可以较好地解决资

158、金时间紧张的问题,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案例某市甲公司共计欠缴税款120万元。2003年3月初,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准备出国,但不能在出境前结清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在不能对其采取其他有效征收措施的情况下,要求其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甲公司承诺在2003年4月20日前结清欠缴税款及滞纳金,并提出了由乙公司作为保证人。乙公司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如果甲公司不能在2003年4月20日前,结清欠缴的120万元税款及其滞纳金,由乙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至2003年4月20日,甲公司仍无力缴纳欠缴税款,便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要求宽限缴税期,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甲公司目前确实无偿还能力的现状,同意其重

159、新制定了税款缴纳计划,约定在2003年11月20日前还清欠税及其滞纳金。2003年12月初,甲公司被宣布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此时,税务机关要求乙公司代为偿还120万元税款及其滞纳金,遭到乙公司的拒绝,理由是:1、税务机关擅自与甲公司变更主合同,未取得乙公司的书面同意,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乙公司与主管税务机关约定的合同保证期间超过6个月已经失效,故本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鉴于此,主管税务机关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代偿120万元税款及截至2003年4月20日的滞纳金。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时间,应视为保证期间从2003年4月21日起至2003年1

160、0月21日止,税务机关在此期间未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概念纳税担保适用条件纳税担保人及资格纳税担保标的物的规定纳税担保的责任范围纳税担保的形式纳税担保的实现纳税担保合同及程序纳税担保的法律责任纳税担保的概念概念: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纳税担保人包括以保证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保证人和其他以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第三人。纳税担保适用条件(一)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

161、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保的;(二)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三)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四)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纳税担保人及资格纳税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财务报表资产净值超过需要担保的税额及滞纳金倍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拥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未设置担保的财产的价值超过需

162、要担保的税额及滞纳金的,为具有纳税担保能力。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一)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年的;(二)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三)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级以下的;(四)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州)的企业;(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六)与

163、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七)有欠税行为的。纳税担保标的物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其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提供的担保。可以作为纳税抵押的财产包括可以作为纳税抵押的财产包括:(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和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六)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

164、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其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抵押。(七)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财产。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一)土地所有权;(二)土地使用权,但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八)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不予抵押的财产。可以作为纳税质押的财产只规定

165、现金、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凭证以及其他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可以质押。对于实际价值波动很大的动产或权利凭证,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税务机关可以不接受其作为纳税质押。纳税担保的责任范围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五条也规定了“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纳税担保的担保人所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至于担保期限,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为:“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即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

16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为15日,即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纳税担保的形式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质押、抵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形式。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纳税担保的方式只有三种:保证、抵押、质押。现行纳税担保制度未设置纳税担保定金以及留置等担保方式,最为可能的原因是:定金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与纳税担保的单向性不符;而留置担保的适用条件是事先已合法地占有了对方的财产,由于税务机关(海关除外)在税收征管中除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外很少占有纳税人的财产,因此留置也不宜作为纳税担保的形

167、式。除此之外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还规定了一种特殊的纳税担保方式即保证金。纳税担保的实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四十条的规定,纳税担保人在纳税人未履行纳税义务后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一些行政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的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纳税担保合同及程序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方为有效。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财产清单,并写明财产价值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纳税担保财产清单须经纳税人、第三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确认,方为有效。”纳税担保试行办法还有一些更为详细的规定。纳税担保的法律责任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专设法律责任章节,其中规定对纳税人违法实施纳税的担保的,可由税务机关课处一定数量的罚款;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义务的,将要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会受到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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