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68681270 上传时间:2024-07-26 格式:PPT 页数:40 大小:2.0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1(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读1 1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解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阳民阳民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几点归纳几点归纳税法规定政策依据概念解释概念解释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

2、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综合所得概念解释概念解释综合所得计征范围应 纳 税 所 得 额税率应纳税额工 资 薪 金 所 得劳 务 报 酬 所 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

3、、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稿 酬 所 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36000元的3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

4、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找对应税率计税。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基 本 扣 除 费用专 项 扣 除专项附加扣除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住 房 公 积 金子 女 教 育继 续 教 育大 病 医 疗住 房 贷 款 利息住 房 租 金赡 养 老 人依 法 确 定的 其 他 扣除企业或职业年金商 业 健 康 保 险递 延 养 老 保 险国务院规定其他扣除1234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六万元基本概念基本概念扣除时间税税法法第第十十一一条条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

5、扣除暂行办法 根据民生根据民生支出变化支出变化情况,适情况,适时调整专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项附加扣除范围和除范围和标准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设计原则公平合理公平合理利于民生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简便易行设计主要原则设计主要原则简简 便便 易易 行行03利利 于于 民民 生生02公公 平平 合合 理理01根据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设计主要原则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子女女教教育育专专项项附附加加扣扣除除(每每个个子子女女每每月月1 10 00 00 0元元)主要内容纳纳税税人人的的子子女女接接受受学学前前教教育育和和学学历历教教育育的的相相关关支支出出,按按照每个子女每月照每个子女

6、每月1000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1.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

7、/261.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如何分配?监护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如何分配?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2. 2.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3. 3.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4.4.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能否扣除?因病休学呢?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能否扣除?因病休学呢?5. 5.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子女教育扣除有关问题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

8、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每月400400元或元或每年每年36003600元元)主要内容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其他规定1.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

9、024/7/262 2请解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请解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的区别?的区别?4.4.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没有取得学历证书可以扣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没有取得学历证书可以扣4848个月吗?个月吗?4848个月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能否作为第二次继续教育再扣除?个月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能否作为第二次继续教育再扣除?继续教育扣除有关问题1. 1.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3. 3.电工证是非学历教育吗?如何判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电工证是非学历教育吗?如何判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术人员

10、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超过自付自付15000元的基础上)元的基础上)主要内容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限额内据实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4.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

11、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26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 1.为什么要设置扣除上限?为什么要设置扣除上限?2. 2.对大病有范围界定吗?对大病有范围界定吗?3. 3.子女和配偶生病,纳税人是否可扣?子女和配偶生病,纳税人是否可扣? 4.4.如何理解大病的起扣线和扣除限额关系如何理解大病的起扣线和扣除限额关系?5. 5.为什么大病医疗支出在纳税人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为什么大病医疗支出在纳税人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大病医疗扣除有关问题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定定 额额 扣扣 除)除)主要内

12、容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

13、%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26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 2.如何判断贷款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如何判断贷款所购房产是否属于“ “首套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贷款” ”的标准?的标准?3. 3.贷款利息扣除是一直扣吗?有年限要求吗?贷款利息扣除是一直扣吗?有年限要求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有关问题1. 1.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

14、何扣除?4.4.纳税人应当保留什么资料备查?纳税人应当保留什么资料备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定定 额额 扣扣 除除)纳税人本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内容(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名词解释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

15、,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2.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4.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261. 1.为什么住房租金分地区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而房贷利息按照为什么住房

16、租金分地区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而房贷利息按照统一标准扣除统一标准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有关问题2. 2.纳税人在南京工作,但是在南京郊县租房,可以扣除吗纳税人在南京工作,但是在南京郊县租房,可以扣除吗?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主要内容独生子女:每月独生子女:每月20002000元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2000元,元,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1000元元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人

17、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定(定 额额 扣扣 除)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其他规定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被赡养人范围: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3.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261. 1.赡养老人

18、的扣除主体是谁?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是谁?2. 2.为什么没有将配偶的父母纳入扣除范围?为什么没有将配偶的父母纳入扣除范围?3. 3.实施赡养老人扣除需要哪些部门协同配合?实施赡养老人扣除需要哪些部门协同配合?赡养老人扣除有关问题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支出凭证索取信息提交报送及资料留存有关部门单位信息提供和协助核查责任明确有信息而不提供的部门要承担相应责任保障措施01020304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05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核查义务赡养老人扣除有关问题几点归纳情形一: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不得扣除。情形二:纳税人子女未满3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

19、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情形三: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不到60周岁年龄的,赡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2000元)不得扣除。情形四: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情形五: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10种”情形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26情形六: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没有超过15000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除。情形七: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

20、支出不得扣除。情形八: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48个月的,每年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情形九: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的专项支出每月1500元/每月1100元/每月800元不得扣除。情形十: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发生的每月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10种”情形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26定额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3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2.继续教育:一是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有扣除期限,按

21、月扣除;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第一次用贷款购买的住房发生的利息支出,有最长扣除期限,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标准100%扣,或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按月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26定额扣除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对应三档标准(1500元,1100元,800元)进行扣除。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有房;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

22、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出租。住房租金按月扣除。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60岁老人的,即可享受。其中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采取三种分摊方式(均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但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4/7/26限额内据实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由自己根据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超过15000元后的部分,可以选择由本人扣,也可以由其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在超过15000自付部分后,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按年扣除。专

23、项附加扣除的方式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2024/7/26纳纳税税人人方方面面03提供资料01自行判断02申报扣除纳税人方面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扣扣缴缴单单位位方方面面员工向单位财务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接收在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将员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扣除金额填写至扣缴报告表。办理税前扣除,并计算应纳税款扣缴单位方面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税务务机机关关方方面面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发现纳税人报送信息不实的,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予以纠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在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再次发现上述问题的,依法对纳税人予以处罚,并根据情形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税务机关方面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