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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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支付结算概述本章知识点简介本章知识点简介一、了解一、了解1、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的概念2、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3、票据的概念;、票据的概念;二、熟悉并掌握二、熟悉并掌握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2、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3、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4、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主要是基本存款账户)(主要是基本存款账户) 5、票据的权利和责任、票据的行为、票据的权利和责任、票据的行为、 票据丧失及补救

2、票据丧失及补救6、银行汇票和支票。、银行汇票和支票。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的概念 1、支付结算、支付结算 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社会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和汇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货币给付及其及其资金清资金清算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2、支付结算的方式、支付结算的方式(1)

3、、按照)、按照是否使用票据是否使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作为结算工具,支付结算方式分为:支付结算方式分为: 票据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方式和和非票据结算方式非票据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方式:是指通过票据法规定是指通过票据法规定的支票、本票和汇票等工具来清结资金的的支票、本票和汇票等工具来清结资金的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具体有:具体有:支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汇票汇票、商业汇商业汇票票非票据结算方式,是指票据结算方式之外非票据结算方式,是指票据结算方式之外的结算方式,一般包括的结算方式,一般包括 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电子支付方式信

4、用证、电子支付方式2、按照、按照使用区域使用区域分类,支付结算分类,支付结算方式分为:方式分为: 同城结算同城结算和和异地结算异地结算两种两种(1)同城结算同城结算,是指结算双方在同,是指结算双方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帐结算。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帐结算。 本票本票只适用于同城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同城结算方式 (2)异地结算异地结算,是指结算双方不在,是指结算双方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帐结算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帐结算 汇兑汇兑和和托收承付托收承付仅适用于异地仅适用于异地结算结算(3)既可用于同城结算,也可用于既可用于同城结算,也可用于异地结算异地结算的结算方式的结算方式 支票、银行汇票、商业

5、汇票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和委委托收款托收款(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中介机构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的非银行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和和其他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营支付结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支付结算是一种、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照,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

6、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果该行为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办理支付结算的形式要件包括票据办理支付结算的形式要件包括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和结算凭证的格式格式和和书写规范要求书写规范要求。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委托人的意志的意志(1)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银行只要以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

7、人有效身份证件,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 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受委托付款的责任,责任, 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付款的责任。(2)当事人对在银行的存款有自己的支配权。当事人对在银行的存款有自己的支配权。(3)银行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银行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的存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存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外,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除国;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个人

8、冻结、扣款,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款的正常支付。4、支付结算实行、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负责制定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结算工作,调解、处理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纠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度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根据需要可,报总行备案。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

9、,报中国人民银行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总行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负责组织、协调、管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协调、处协调、处理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纠纷;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总行可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并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分支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分支机

10、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含个体工商户)办理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应当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金额按照约定的付款金额和和付款日期付款日期进进行支付。行支付。(二)(二).谁的钱进谁的

11、账、由谁支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配原则。根据该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根据该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对对存款人的资金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必须由其自由支配,银行,银行不代扣款项。不代扣款项。(三)(三).银行不垫款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只负责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只负责办理结算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任何款项的责任。划清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的界限,划清银行资

12、金与存款人资金的界限,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安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安全,并促使全,并促使单位和个人直接对自己的单位和个人直接对自己的债权债务负责。债权债务负责。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主要方式)A、票据结算 汇票 本票 支票B、非票据结算 信用卡 汇兑 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电子支付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票据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国务院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一)、单位、

13、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规定开立、使用立、使用账户。账户。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保证支付。银行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的存款存款账户内的存款保密保密,维护其资金,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1.银行银行不得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查询账户户情况,情况,2.银行银行不得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

14、、冻结、扣划款项扣划款项,3.银行银行不得不得停止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正常支付。支付。(二)(二).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算的工具。未使用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统一规定印制的的票据票据,票据无效票据无效;未使用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统一规定格式的的结算凭证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银行不予受理。(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

15、写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不得自造简化字,如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如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繁体字,也应受理。2.中文大写数字到中文大写数字到“元元”为止的,为止的,在在“元元”之后,应写之后,应写“整整”(或或“正正”)字,字,到到

16、“角角”为止的,为止的,在在“角角”之后可之后可以不写以不写“整整”(或或“正正”)字。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大写金额数字有“分分”的,的,“分分”后面不写后面不写“整整”(或或“正正”)字。字。3.中文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人民币”字样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人民币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未印“人民币人民币”字样字样的的,应加填应加填“人民币人民币”三个字三个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不得预印固定的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仟、佰、拾、万

17、、仟、佰、拾、元、角、分佰、拾、元、角、分”字样。字样。4.阿拉伯阿拉伯小写小写金额数字中有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按照汉语语言规律、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的要求进进行书写。行书写。(1)阿拉伯数字中间)阿拉伯数字中间有有“0”时,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零”字。字。如¥如¥1608.8,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零捌元捌角。佰零捌元捌角。(2)阿拉伯数字中间)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连续有几个个“0”时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可以只写一个“零零”字字。如¥如¥5008.32

18、,应写成人民币伍,应写成人民币伍仟仟零零捌元叁角贰分。捌元叁角贰分。(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万位、元位也是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时,中文大写金额中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可以只写一个“零零”字。也字。也可以不写可以不写“零零”字。字。如¥如¥1350.68,应写成,应写成人民币人民币壹仟叁佰壹仟叁佰伍拾元伍拾元零零陆角捌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陆角捌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元陆角捌分;仟叁佰伍拾元陆角捌分;又如¥又如¥208000.38,应写成,应写

19、成人民币人民币贰拾贰拾万捌仟元叁角捌分,或者写成人民币贰万捌仟元叁角捌分,或者写成人民币贰拾万拾万零零捌仟元叁角捌分。捌仟元叁角捌分。(4)阿拉伯金额数字)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角位“0”,而,而分位不是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元”后面应写后面应写“零零”字。字。如如¥18608.03,应写成人民币壹万捌,应写成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零捌元仟陆佰零捌元零零叁分;叁分;又如又如¥638.06,应写成人民币陆佰叁,应写成人民币陆佰叁拾捌元拾捌元零零陆分。陆分。5阿拉伯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均应填写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

20、要认真填写,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分辨不清。6.票据的票据的出票日期出票日期必须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日时,月月为为壹壹、贰贰和和壹拾壹拾的,的,日日为为壹至玖壹至玖和和壹壹拾拾、贰拾贰拾和和叁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的,应在其前加“零零”;日日为为拾壹至拾玖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壹”。如如2月月12日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 10月月20日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7、票据、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小写

21、填写的,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的,银行可予受理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标准化准化、规范化规范化,要素齐全要素齐全,数字正确数字正确,字字迹清晰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二者不一致的一致的票据无效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

22、证;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银行不予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需要,金额大写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或者者外国文字外国文字记载。记载。(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签名、盖章盖章或者或者签名加盖章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单位、银行在在票据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的盖

23、章盖章加加其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或其授权的代授权的代理人理人的的签名签名或或盖章盖章。个人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人的个人本人的签名签名或或盖章盖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金额、出票出票或或签签发日期发日期、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不得更改,更更改的票据无效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其他记载事项项,原记载人,原记载人可以更改可以更改,更改时应,更改时应当由当由原记载人原记载人在在更改处签章证明。更改处签章证明。“伪造伪造”,是指无权限

24、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变造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剪接、挖补、覆盖、涂改,从而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伪造、变造票据属于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应,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究其刑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票

25、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效力。【例【例2-1】2007年年2月,某市公安局接到月,某市公安局接到A公司报公司报案,称案,称A公司查账时发现,公司查账时发现,2006年年7月月付与付与B公司的一张公司的一张30 800元的转账支票,元的转账支票,却被提走了却被提走了830 800元。接报后,公安元。接报后,公安机关分析机关分析B公司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司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经查,2006年年7月,月,B公司张某为受害公司张某为受害单位进行设备防腐处理,工程结束后收单位进行设备防腐处理,工程结束后收到转账支票一张。张某见

26、支票上只有小到转账支票一张。张某见支票上只有小写金额,遂将小写金额前加了个写金额,遂将小写金额前加了个“8”,自己再填上大写金额,从而顺利地将,自己再填上大写金额,从而顺利地将款项划到自己账下。款项划到自己账下。要求分析要求分析B公司张某能够得逞的原因。公司张某能够得逞的原因。【解析】【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和结算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必须同时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必须同时记载,且两者必须一致。记载,且两者必须一致。本例中,本例中,B公司张某得逞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张某得逞的主要原因是A公司公司未严格按照关于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未严

27、格按照关于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规定同时填写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字小同时填写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写金额,以及,以及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未填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未填写人民币符号写人民币符号,从而给,从而给B公司张某的违法行公司张某的违法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为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因此,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填写票据或结算凭证。的规定填写票据或结算凭证。 【例【例2-2】2007年年6月月13日,稻花村食品公司向本市某日,稻花村食品公司向本市某超市出售了一批食品,货款总额为超市出售了一批食品,货款总额为7000元。元。稻花村食品公

28、司财务人员李某接收该超市财稻花村食品公司财务人员李某接收该超市财务人员孙某签发的支票时,发现支票的出票务人员孙某签发的支票时,发现支票的出票日期为日期为2007年年6月月15日,遂向孙某询问为什日,遂向孙某询问为什么签发日期不是么签发日期不是2007年年6月月13日。孙某接过日。孙某接过李某手中的支票,二话没说就在支票上将李某手中的支票,二话没说就在支票上将“伍伍”字划掉,改为了字划掉,改为了“叁叁”字。字。分析孙某的做法是否妥当,李某是否应当接分析孙某的做法是否妥当,李某是否应当接受该修改后的支票。受该修改后的支票。【解析】【解析】按照规定,票据的出票金额、按照规定,票据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

29、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本例中,孙某在支票上更改出票日因此本例中,孙某在支票上更改出票日期的做法是不对的,这样会导致支票无期的做法是不对的,这样会导致支票无效,李某不应当接受该出票日期更改后效,李某不应当接受该出票日期更改后的支票。的支票。 【例【例2-3】2007年年12月月9日,日,A公司(开户银行公司(开户银行D)向)向B公司购买了一批原材料,货款为公司购买了一批原材料,货款为26000元。元。A公司采用支票付款。公司采用支票付款。B公司向自己的开户银行公司向自己的开户银行C提交支票时,开户提交支票时,开户银行银行C的工作人员受

30、理了该支票,并做了认的工作人员受理了该支票,并做了认真审查,发现支票上真审查,发现支票上A公司的签章为公司的签章为“发票发票专用章专用章”和和A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财务主管“张张”的个人名的个人名章,遂建议章,遂建议B公司要求公司要求A公司重新签发支票,公司重新签发支票,否则其向否则其向A公司开户银行公司开户银行D提示付款时,开户提示付款时,开户银行银行D将会拒绝付款,并作退票处理。将会拒绝付款,并作退票处理。分析开户银行分析开户银行C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解析】【解析】开户银行开户银行C工作人员的做法正确。工作人员的做法正确。按照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按照

31、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签名或者盖章。支票出票人为单位的,其单位盖章应为与该支票出票人为单位的,其单位盖章应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或公公章章。本例中,出票人本例中,出票人A公司所签发支票的单公司所签发支票的单位盖章是该公司的位盖章是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而不是该公司的而不是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者或者“公章公章”,因此,该签章不具有票据,因此,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规定的效力。法规定的效力。B公司应按照开户银行公司应按照开户银行C的建议要求的建议要求A公司重新签发支票。公司重新签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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