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色便签模板PPT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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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重点章节考试重点章节 最新统计约占最新统计约占3232分分左右左右 第六章 公安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1刑事司法: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刑法或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从而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在刑事诉讼中权利和义务。简单说就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活动。G:刑事案件处理的程序.doc2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侦查机关刑罚执行机关3具体工作:侦查、拘留、提请逮捕和执行逮捕(无权批准和决定逮捕)、预审部分刑罚的执行:对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罪犯(视频中为1年以下,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应为3个月以下,此处不根据司法解释),

2、代为执行刑罚;5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6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4. .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1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2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给予处理;4对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罪犯(视频中为1年以下,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应为3个月以下,此处不根据司法解释),代为执行刑罚;5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6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5添加标题第二百

3、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67目录单击此处

4、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8添加标题添加文本添加文本添加文本添加文本文本文本文本文本文本文本文本文本9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标题10添加标题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这用心的给你讲课,而你却在玩手机!11这种情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所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行为人犯罪后超过追诉时效期限没有被追诉,本人也未再犯新罪

5、的,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追诉时效的期限为: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究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12添加标题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存在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

6、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以受害人的告诉作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条件,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如果被害人不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的,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或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司法机关应当受理。(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罚实行罪责自负原则,犯罪人死亡的,自然刑事责任就无法追究。(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在刑法、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制定的法律中,取消了原来的某种罪或者对原来的罪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则不予追诉。13小小的便签 不一样的感觉谢谢14特赦是一种赦免制度,是对受到刑事追究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制度。受到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不论其刑罚是否执行完毕或者是否开始执行,都等同于刑法执行完毕,以后无论何时对其都不再进行刑事追诉或主张继续执行刑罚。15这种情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所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16刑事案件处理程序17刑事案件处理程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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